1 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不间断电源 (UPS)、复印纸.单项或批量采购100万元 (含)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省交易 (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