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的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7)052 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的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7 年蒙草磴口县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项目”)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磴口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的框架性协议,并非正式合同。
2、经过合法合规的竞争性程序,确认公司为本协议社会资本方后,双方需签订正式合同,具体事项以各自有权部门批准后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最终能否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涉及金额为估计数,具体金额以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存在执行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4、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签订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与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民政府签署了
《2017 年蒙草磴口县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投资总额初步估算为 86,493 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磴口县地处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西南部。总面积 4166.6 平方公里,
常驻人口 11.64 万人,全县辖 4 镇 1 苏木、5 个国营农场,47 个自然村。
2016 年,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完成 54.2 亿元,增长 8%;公共财政预
算收入完成 2.68 亿元,增长 10%;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43.5 亿元,增长 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 15.6 亿元,增长 10%;城乡常住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 25886 元和 15126 元,增长 9%和 10%,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市前列。
( 以 上 信 息 来 源 : 磴 口 县 人 民 政 府 官 网 xxxx://xxx.xxxxx.xxx.xx/)
公司与磴口县人民政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2014 年至 2016 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磴口县人民政府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磴口县;
2、项目性质:生态类项目,如:园林、林业、旅游、湿地等生态类项目的新建及治理项目;
3、项目包括:
黄河风情小镇、磴口县中蒙医院与档案局xx景观绿化工程、磴口县工业园区百万光伏基地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磴口县南湖湿地公园沿河区域生态景观改造工程、北海湿地公园生态景观绿化工程、110 国道单侧绿化工程(夹道村至友谊三社)、G7 高速公路引线两侧绿化工程、养老产业园绿化、铬渣场绿化养护、巴哈路拓宽工程绿化、G6 高速公路绿化等 11 个子项目。
新增项目:在符合 PPP 项目的相关政策及准入的条件下均可陆续纳入,采用分期滚动投资建设的方式。
本项目:具体包含的子项目需根据甲方最后确定的项目为准;具体子项目的合作内容、范围、投资额及建设周期以届时甲方与社会投资人或项目公司签订的项目《PPP 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4、投资额:本项目的工程建设投资总额估算为人民币 86,493 万
元。
5、双方确认,本项目资本金为本项目投资总额的 25%。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拟通过公开竞争程序选定本项目社会投资人,乙方必须参
加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选择程序。如乙方被甲方选定为本项目的投资人,其将独自或与甲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运作本项目。 2、如乙方与甲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甲方出资代表
的出资比例为 20%,乙方(或由乙方牵头的联合体)的出资比例为 80%。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等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3、双方将根据各子项目的收益测算、财政承受能力测算、物有所值评价、收益xx模式等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各子项目的具体 PPP 合作模式。本项目 PPP 合作遵照以下原则:
3.1 本项目原则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在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3.2 项目公司向甲方提供项目可用性及项目运营维护服务,甲方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与运营绩效服务费。如部分子项目存在使用者付费的,项目公司有权向项目所提供服务的使用者收取费用,所收取费用抵顶政府付费或进行其他处理安排。
3.3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甲方可授予社会投资人或项目公司配套经营性项目(“配套经营性项目”)的经营权,包括广告经营权、利用项目及项目xx土地经营相关产业的经营权等,具体配套经营性项目的经营权内容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配套经营性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可按照一定比例抵顶政府付费。
4、本项目合作期由建设期和运营期组成,各子项目的合作期为 11
年,具体: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10 年;各子项目建设期参照有权主管部门批复的各子项目施工期等因素确定。
(二)政府付费
x项目政府付费由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绩效服务费构成,可用性服务费由投资成本及投资收益构成,运营绩效服务费由运营成本及运营收益构成。
双方确认,本项目综合投资收益率为 X+2.0%,X 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5 年期以上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如当前基准利率为 4.9%,则本项目综合投资收益率为 6.9%。如逢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则在下一个付费周期(年度或季度)调整本项目的综合投资收益率,如基准利率调整为 5.15%,则本项目综合投资收益率为 7.15%。
投资收益以各子项目未返回投资成本余额作为基数,自运营维护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三)支持举措及优惠政策
1、甲方应确保将项目 PPP 合作协议及子项目 PPP 合作协议(如有)项下的政府付费义务经人大决议通过,列入相应支付年度的政府财政预算。
2、甲方应确保社会投资人或项目公司享受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招商引资及同类项目的所有优惠政策,该等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奖励金、补贴、补助金、税收优惠、用水用电优惠等。
甲方应当为项目公司争取国家、内蒙古自治区现行及后续出台的优惠政策,协助项目公司申请相关财政补贴、扶持资金等,这部分收入用于抵顶政府付费。
(四)费用承担
1、如乙方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环评论证、征地补偿等)投入相关前期费用的,双方同意按照如下原则处理该等费用:
1.1 如双方正式签署项目 PPP 合作协议的,则全部费用计入本项目的投资成本。
1.2 若最终未能正式签署项目 PPP 合作协议的,则在确定乙方不能成为本项目社会投资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据实支付已发生的全部费用。
2、如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在本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程序启动前开展设计及施工等工作的,双方同意按如下原则处理该等提前进场产生的工程费用:
2.1 如双方正式签署项目 PPP 合作协议的,则该等费用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工程计价原则与政府审定的工程量计算并计入本项目的投资成本。
2.2 若最终未能正式签署项目 PPP 合作协议的,由乙方与甲方或成
交社会投资人设立的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工程计价原则与政府审定的工程量结算该等费用。
五、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磴口县 PPP 项目投资总额估算约为 86,493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6 年度营业收入 28.61 亿元的 30.23%(在公司被甲方选定为本项目
的投资人,并独自或与出资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运作本项目的情况下),本协议下各子项目的合作期为 11 年,本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
业务的独立性,后续如签订各子项目的正式合同,将对公司 2017 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项目如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通过积累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经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六、风险提示
1、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本协议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有关具体合作内容、投资安排、投资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因此上述事项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协议涉及金额为估计数,具体金额以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存在执行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4、本协议的履行,存在融资资金不能按时足额到位的情况下,支付安排、支付能力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公司资金压力较大,项目部分无法实施或延期的风险。
七、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 披露日期 | 协议名称 | 后续进度 |
1 | 2014 年 6 月 28 日 | 《乌兰浩特市洮儿河景观工程一期工程框架协议》 | 2014 年 12 月公司与乌兰浩特市建设局签署了《乌兰浩特洮儿河景观工程 一期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 15,957.44 万元。工程内容为洮儿河两岸北起老桥南至钢铁大桥段,项目建设面积 28.8 万平方米。2014 年主要进行了土方工程、景观硬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以及绿化栽植工程;2015 年主要进行了土建工程、弱电工程以及绿化养护工程等; 2016 年主要进行了土建工程、乔灌木地被类植物的补植工程等。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累计确认收入 11,042.77 万元。 |
2 | 2015 年 4 月 24 日 | 《扎鲁特旗鲁北镇xx山体景观改造工程框架协议》 | 2014 年 11 月公司与扎鲁特旗林业局签署了《扎鲁特旗鲁北镇北部破损山 体绿化修复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 7,346.51 万元。工程内容为扎鲁特旗鲁北镇xx山体景观的改造。2014 年本项目主要进行了土方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铺装工程、景石安装工程以及绿化工程;2015 年本项目主要进行了养护工程;2016 年本项目主要进行了日常维修及养护工程。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累计确认收入 5,537.99 万元。 |
3 | 2016 年 4 月 6 日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绿化景观升级改造 PPP 项目合作协议》 | 2016 年 4 月公司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绿化景观升级改造 PPP 项目合作协议》,投资总额约为 8 亿元。2016年本项目主要进行了苗木栽植及养护、土建、景观小品、给水管网、电器照明、土方工程。本协议下目前有十一个子项目施工,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累计确认收入 33,238.77 万元。 |
4 | 2016 年 4 月 27 日 | 《生态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乌海)》 | 2016 年 4 公司同乌海市政府签订生态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投资 金额约 10.00 亿元;本项目主要进行了苗木栽植,蒙草混播及日常养护、 土方、土建、给水管网、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累计 确认收入 20,408.68 万元。 |
5 | 2016 年 5 月 5 日 | 《乌兰浩特工业大道绿化景观带扩建工程框架协议》 |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签署了《乌兰浩特市 2016 年城区绿化工程四标 段(工业大道绿化景观带扩建工程)》合同,合同金额 8,549.94 万元;工程内容为博源酒店广场的景观及绿化工程。本项目主要进行了土方工程、给水工程、苗木栽植及养护工程。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累计确认收 入 1,216.33 万元。 |
6 | 2016 年 8 月 26 日 | 《阿拉善左旗敖包生态公园建设工程框架协议》 | 2016 年 4 月,公司与阿拉善左旗城市园林绿化局签署了《阿拉善左旗敖 包生态公园建设工程框架协议》,总价暂定 8,000.00 万元.。工程内容为阿拉善左旗敖包生态公园的土方工程、绿化工程、管道工程、水系工程等。本项目主要进行了播撒草籽,苗木栽植养护,给排水管道、凉亭、停车场、人工湖及木栈道等的修建工程。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累计确认收 入 14,167.07 万元。 |
7 | 2016 年 8 月 26 日 | 《霍林郭勒市机场山体及护坡绿化工程框架协议》 | 2016年5月,公司与内蒙古霍林河民航机场有限公司签署了《霍林郭勒市机场山体及护坡绿化工程框架协议》,总价暂定金额8,592.83万元。工程内容为霍林郭勒市机场西山、南山及东山整体绿化及护坡工程。本项目主要进行了微喷铺设,蒙草混播,护坡工程等日常养护工程。截至2017年3月31日累计确认收入1,668.66万元。 |
8 | 2016 年 8 月 26 日 | 《呼伦贝尔两河圣山旅游文化景区市政基础设施及景观配套项目建设工程框架协议》 | 2015年4月,公司与呼伦贝尔两河圣山旅游文化景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 《呼伦贝尔两河圣山旅游文化景区市政基础设施及景观配套项目建设工程框架协议》,总价暂定金额5,800.00万元。工程内容为两河圣山景区内的乔木、灌木、地被及草本花卉种植及养护工作,广场铺装、景区道路及配套安装等。主要进行了绿化栽植及日常工程。截至2017年3月31日累计确认收入4,772.90万元。 |
9 | 2016 年 8 月 26 日 | 《海拉尔区主城区“四横三纵”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框架协议》 | 2015 年 4 月,公司与海拉尔区园林管理处签署了《海拉尔区主城区“四 横三纵”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框架协议》;总价暂定金额 8,000.00 万元;工程内容为海拉尔区主城区“四横三纵”道路景观绿化工程道路两侧带状绿地区域内的土方排换、树木种植、购置园林设施及后期绿化养护。主要进行了绿化栽植及日常养护工程。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累计确认收入 3,674.41 万元。 |
10 | 2016 年 10 月 14 日 | 《包头市人民政府与蒙草公司生态建设合作框架协 议》 | 201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与包头市人民政府签署了《生态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探讨以政府为主导设立包头市生态产业基金,专项用于包头市生态产业 PPP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基金规模约 100 亿。目前施工的五个子项目,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累计确认收入 2,402.24 万元。 |
11 | 2017 年 1 月 5 日 | 《乌拉特前旗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 2017 年 1 月 4 日,公司与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签署了《乌拉特前旗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投资总额初步估算为 10 亿元人民币。 |
12 | 2017 年 1 月 5 日 |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2017 年 1 月 3 日,公司与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13 | 2017 年 1 月 26 日 | 《大青山前坡治理项目合作意向书》 | 2017年1月25日,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呼和浩特 绿色生态发展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基金预计总规模为100亿元(基金规模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资于呼和浩特市生态治理等PPP合作项目。目前施工的五个子项目。截止2017年3月31日累计确认收入750.37万元。 |
14 | 2017 年 2 月 14 日 | 《五原县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 2017 年 2 月 11 日,公司与五原县人民政府签署了《五原县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总投资暂定 3.5 亿元(以内蒙古自治区入政府 PPP 项目数据库为准,具体以实施方案数据为准)。 |
15 | 2017 年 2 月 28 日 | 《战略合作协议》 | 2017 年 2 月 27 日,公司与通辽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投 资总额初步估算为 100 亿元人民币。 |
16 | 2017 年 3 月 14 日 | 《杭锦后旗生态治理 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 2017 年 3 月 13 日,公司与杭锦后旗人民政府签署了《杭锦后旗生态治理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投资总额初步估算为 6 亿元人民币。 |
17 | 2017 年 3 月 14 日 | 《战略合作协议》 | 2017 年 3 月 13 日,公司与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 议》,投资总额初步估算为 15 亿元人民币(项目以内蒙古自治区入政府 PPP 项目数据库为准,具体以实施方案数据为准)。 |
18 | 2017 年 3 月 28 日 | 《阿鲁科尔沁旗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 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与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签署了《阿鲁科尔沁旗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投资总额初步估算为 2 亿元人民币。(项目以内蒙古自治区入政府 PPP 项目数据库为准,具体以实施方案数据为准。) |
19 | 2017 年 4 月 5 日 | 《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生态修复 PPP 项目合作协议》 | 2017 年 4 月 5 日,公司与阿拉善右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署了《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生态修复 PPP 项目合作协议》,投资总额初步估算为 2 亿元人民币。 |
20 | 2017 年 4 月 10 日 | 《西乌珠穆沁旗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 2017 年 4 月 9 日,公司与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签署了《西乌珠穆沁旗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投资总额初步估算为 2 亿元人民币。(项目以内蒙古自治区入政府 PPP 项目数据库为准,具体以实施方案数据为准。) |
21 | 2017 年 4 月 15 日 | 《鄂托克前旗特色景观及生态建设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与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鄂托克前旗特色景观及生态建设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投资总额初步估算为 7.81 亿元人民币。 |
22 | 2017 年 4 月 15 日 | 《和林格尔县浑河流域生态及附属设施建设 PPP项目合作协议》 |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与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和林格尔县浑河流域生态及附属设施建设 PPP 项目合作协议》,投资总额初步估算为 10亿元人民币。 |
八、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2017 年蒙草磴口县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