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21BFAFZ01041
政府采购示范文本公开招标文件
(服务类—信息化)
项目名称: 2021年安徽省国资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 系统建设
项目编号: 2021BFAFZ01041
采 购 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
目 录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9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124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128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1BFAFZ01041
2.项目名称:2021 年安徽省国资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4.项目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项目概况:2021 年安徽省国资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本项目共分
4 个包,其中,第 1 包应用软件开发服务,第2 包宣传管理平台服务,第3 包等
保测评服务,第 4 包信息化监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7.项目预算:第1 包 417.5 万元,第 2 包 124.9 万元,第 3 包 15 万元,第 4
包 21.4 万元
8.最高限价:第 1 包 417.5 万元,第 2 包 124.9 万元,第 3 包 15 万元,第 4
包 21.4 万元
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 4 个包,本次采购第 1、2、3、4 包二、投标人资格
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 C3 座联系人:xx
电 话:0551-62687806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合肥市xxxxxxx0000 x(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xx
电 话:0551-66223645,66223646
3.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电 话:000 000 0000
4.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 话:0551-68110066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安徽省财政厅地 址:合肥市阜xx路238 号
电 话:0551-68150309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3.1 | 采购人 |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2 | 采购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3 | 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 | 安徽省财政厅 |
3.4.4 |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 □是 🗹否 |
7.3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
8.1 | 网上询问截止时间 | 2021 年 05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
9.1 | 包别划分 | □不分包 🗹分为 4 个包,本次采购第 1-4 包 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 / |
13.1 | 投标保证金 | (1)金额: □人民币 / 元 🗹不收取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 注: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公告指定账号。 |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13.3 |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14.1 | 投标有效期 | 120 日历日 |
15.1 | 投标文件要求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15.3 | 开标现场提交的 其他材料要求 | / |
16.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投标邀请 |
17.3 | 投标文件解密时 间 | 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 计时为准) |
18.1 | 开标时间 | 详见投标邀请 |
开标地点 | 详见投标邀请 | |
19.1 | 资格审查 | 采购人审查或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进行审查。 |
22.2 | 评标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
22.3 | 报价扣除 |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6%。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 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26.1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 量 | 1-3 家 |
26.2 | 确定中标人 |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 □采购人确定 |
28.3 | 随中标结果公告 |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 |
同时公告的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 | 函;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投标业绩承诺函;(如有)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6)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 ||||||
29.1 | 中标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 🗹书面 □数据电文 | |||||
30.1 | 告知招标结果的 形式 | 🗹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 □评标现场告知 | |||||
31.1 |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5 % □定额收取:人民币 /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 (3)收取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5)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 | |||||
33.1 | 中标服务费 | (1)金额: □免收 □定额收取:人民币 / 元 🗹按下列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80% | |||||
中标金额 (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
注: ①若单个包别中标服务费不足人民币肆仟元的,按人民币肆仟元收取; ②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如下: 100 万元×1.5%×80%=1.2 万元 (500-100)万元×0.8%×80%=2.56 万元 (1000-500)万元×0.45%×80%=1.8 万元 (5000-1000)万元×0.25%×80%=8 万元 (6000-5000)万元×0.1%×80%=0.8 万元 合计收费=1.2+2.56+1.8+8+0.8=14.36(万元)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3)收取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 |||||||
36.3 |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通讯地址:xxxxxxxxxx 0000 x(xxx xxxxxxx)X xxx 000 x | |||||
37 | 其他内容 | ||||||
37.1 | 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本项目不采用) | (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投标文件格 |
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4)关于联合体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为简化评标现场投标保证金查询、后期投标保证金退还及合同备案清算手续,投标保证金建议由联合体牵头人足 额缴纳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 | ||
37.2 | 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 分包 | □是 🗹否 |
37.3 | 社保证明材料 | x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 |
37.4 | 本项目提供除电 | 🗹无 □图纸 □光盘 □ / |
子版招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 获取方式: 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陆电子 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 | |
37.5 | 重要提示 | (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2)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4)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5)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 其违约责任。 |
37.6 | 解释权 |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 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 |
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 负责解释。 | ||
37.7 | 特别提醒 | (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如不同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 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 |
37.8 | 其他补充说明 | 无 |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 .定义
2.1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云计算服务、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 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 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2.4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本招标文件所采购的货物、产品、配件等全部标的,均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原装正品。无论招标文件是否列明,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产品、配件均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检疫检验、生产经营许可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4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4.4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5 若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5.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邀请。 5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6 .适用法律
x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1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8.2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 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9.1 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9.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3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 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5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1 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
12.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
(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4 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6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投标人请注意:
(1)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当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分包项目每一个包别对应一个账号),项目采购失败后,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4)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14.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3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1 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
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15.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
15.3 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6.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
16.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7.1 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7.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7.3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18.2 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8.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18.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1 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信用中国 ” 网 站 ( xxx.xxxxxxxxxxx.xxx.xx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9.2.3 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第 20.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投标无效
21.1 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
21.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5.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
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采取评标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6.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xx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8.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8.2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合肥市)
( xxxx://xxxx.xxxxx.xxx.xx )、 全 国 公 共 资 源交 易 平 台 ( 安 徽省 )
(xxxx://xxxx.xx.xxx.xx)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28.3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
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9.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告知招标结果
30.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1.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2.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5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3.1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4.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4.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6.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36.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3.下列采购需求中: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50%,项目验收合格后 支付合同总价的 50%。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二、服务需求
(一)新建国企改革等重点工作在线督办系统
通过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建设,实现国企改革线上数据填报、指标分析与报告导出,有效支撑国企改革常态化评估。
1.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1)改革表格填报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监管企业或市国资监管机构填报《地方国企改革重点量化指标采集表》《混改进展情况表》等表格,相关处室进行汇总后报送国务院国资委。
(2)改革任务制定
相关处室按工作部署制定改革项目,改革任务确定后,相关处室在系统中建立年度改革项目,监管企业或市国资监管机构按改革项目填报改革任务进展。
(3)改革任务调度和督办
相关处室通过系统编辑通知下达监管企业或市国资监管机构,通知下达后,监管企业或市国资监管机构可以在系统上查看到待办提示。对于改革任务滞后于序时进度的,相关处室对其进行督办,监管企业或市国资监管机构可以在系统上查看到督办提示。
(4)改革试点管理
国务院国资委专项改革试点任务。 2.安徽省属企业参股管理
(1)国资委层级
国资委层级主要有参股信息、整改信息、自查报告、整改报告、联系人、参股信息汇总等功能。同步集团企业通过统一数据采集通道、统一数据共享中心报送的参股企业经营投资信息、整改信息、自查报告、整改报告、联系人信息,并分集团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整理更新数据。并提供对自查报告、整改报告等文件的下载。
将所有集团企业报送的参股经营投资信息进行汇总分类,以参股企业性质的四种分类,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进行投资情况、分红情况、经营情况、选派情况等参股管理指标的统计。
(2)集团填报
集团填报主要有参股信息、整改信息、自查报告、整改报告、联系人、参股信息汇总等功能。提供对参股企业经营投资信息指标、整改信息指标、自查报告、整改报告等进行填报、修改、删除,支持下载Excel 模板通过模板进行导入填报,支持多条件查询检索。
将集团的参股经营投资信息进行汇总分类,以参股企业性质的四种分类,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进行投资情况、分红情况、经营情况、选派情况等参股管理指标的统计。
(3)业务监管
业务监管主要有数据整理、数据稽核、业务监管三个功能。
数据整理功能按照系统参数对系统内数据进行指标编码值更新。
数据稽核功能按照数据规范对参股信息、整改信息进行整理更新,标记异常数据,生成稽核结果,支持结果报告导出。
业务监管功能按照参股监管业务规则对参股数据进行业务稽核,发现异常数据,生成稽核结果,支持结果报告导出。
(4)信息查询
信息查询模块提供根据用户数据权限,以企业树的方式对全部企业的填报账
户、参股信息、整改信息、自查报告、整改报告等按条件进行筛选查询。
(5)配置管理
配置管理主要有系统参数、数据整理规则、数据稽核规则、业务监管规则等功能。
系统参数提供参股经营投资信息、整改信息、联系人信息部分指标的参数说明,对参数编码、启用状态、使用状态等进型维护。
数据整理规则提供配置进行数据整理更新所需的数据规则。
数据稽核规则提供配置指标之间的勾稽关系形成 20 多种稽核规则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以及规则的使用状态。
业务监管规则提供配置主业投资判断、投资回报收益分析、无形资产使用管理、产权登记监管等 10 多种业务性校验规则,保证信息的合规性,以及规则的启用状态。
(二)监督追责工作系统建设需求
监督追责工作系统包含有资产损失风险动态监测、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违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法律法规制度。
1.国有资产损失动态风险监测
由安徽省国资委追责部门和安徽省属企业录入企业自查、国资监管、审计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途径发现的国有资产损失风险情况,对各企业国有资产损失风险从年度、行业、损失类型、损失标准等维度进行综合分析展示,便于后续对企业风险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进行分类处置和责任追究。
2.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安徽省属企业通过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和实时报告,支持相关报告内容查询、审核、摘录、导出等功能,对实时报告报送线索进行分类处理。对安徽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受理、初核、分类处置、专项核查(核查督办)、损失认定、责任判断、责任追究等追责工作流程进行系统固化,并具备具体问题线索查办进展情况查询、网上督办、超时限预警、数据统计分析、清单台账导出等功能。
3.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
对安徽省国资委及省属企业作出禁入限制处理决定的责任人信息进行管理,
具备禁入限制人员信息录入、审核、在线查询、禁入限制期满自动移除、相关数据信息统计分析及清单台账导出功能等。
向安徽省国资委及安徽省属企业相关部门及岗位人员进行授权,提供禁入限制人员信息录入、上报、审核、入库、查询等功能。
4.违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违规经营投资核查追责工作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督办,形成整改事项台账清单,具备整改事项导入,整改落实情况录入、查询,整改状态变更、查看,相关数据信息统计分析及清单台账导出等功能。
5.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法律法规制度
通过列表展示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法律法规制度信息。该模块与法律法规网站进行对接,定时获取更新新的法律法规制度。同时提供增删改查功能,可针对网站上未公布,各管理部门单独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三)新建党建工作管理系统
实现智能党建管理,目的在于加强党的建设全程信息化。党建工作主要围绕组织管理、宣传管理、党建考核、党务办公、待办事项、统计分析、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等模块的内容建设。
1.组织管理
(1)企业结构管理。可查看下级企业及分子公司机构信息,可新增机构、修改机构信息、删除机构、导出机构。
(2)党组织结构管理。党组织的新增、修改和删除;各党组织管理员可查看本级及以下党组织信息,并为党组织分配党内职务。
(3)党员管理。为党组织提供党员信息管理功能,包括党员信息的新增、修改、查看、删除和党员的移动、党员信息的导出。党员的新增有两种方式:①填写党员信息,逐个新增;②下载导入模板,Excel 表格批量导入。
(4)党员发展管理。针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过程四个阶段进行管理,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发展对象管理、预备党员管理和转正管理。
(5)组织生活管理。为基层党组织提供组织生活管理,主要包括: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党课等 4 部分内容。
(6)操作日志。记录公司行政结构管理和党组织结构管理模块的操作,并
提供日志检索功能。 2.宣传管理
(1)通知公告。用户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公告,发布完成范围内人员后可查看公告详情,包含文字图片和多附件等内容。
(2)党建新闻。主要包括新闻发布、新闻审批等模块,党员可在宣传管理模块或者首页查看党建新闻。
(3)资源共享。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工作模板、重要文件、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等文档上传归档。建立资源池目录,供用户查看学习。
(4)党纪法规。展示党内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条例。
(5)党务公开。公开某个党组织建设情况、工作情况、党内奖惩、党费情况。
3.党建考核
党建考核包括:任务发布、企业自评、考核结果查询等内容。安徽省国资委下发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工作,企业收到考核任务后,按照考核要求,上传佐证材料并进行自评。年度考核完成后,考核结果查询展现。
4.党务办公
党务办公包括:我的工作、任务管理、任务发布等内容。为党员、党组织提供党务工作提醒、工作处理平台,做到信息集中展示,便于统计,对自身工作更加明确。为管理人员提供维护党务工作模板,制定党务工作计划,将工作逐级向下分配的功能,进行精细化管理。
5.待办事项
此模块显示全部待处理事项,以方便用户及时处理待办事务。 6.统计分析
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统计,对党员人数变化统计进行分析。
7.用户管理
提供系统用户基本信息管理维护的功能。 8.角色管理
提供配置系统角色,对系统角色管理的功能。 9.权限管理
提供系统功能菜单、页面按钮等权限资源管理的功能,为系统用户配置功能和数据权限的功能。
(四)改造统一数据采集交换平台
完善统一数据采集交换平台功能,并将其延伸至市国资委,制定接入指南与接口规范(市国资委部分)。
1.建设市国资委前置系统
在 16 个市国资委部署前置系统,实现市国资委数据的统一采集交换。
(1)提供数据接口。为市国资委提供统一的数据接口服务,包括:数据报送接口、数据接收接口、密钥交换接口等。为省国资委数据采集交换总控系统提供数据接口服务,包括:数据交换接口、密钥交换接口、管理控制接口、日志收集接口等。所有接口应当包含完善的认证机制,并在调用后提供详细的反馈信息。
(2)提供数据临时存储服务。为交换数据提供安全的数据临时存储空间,在交换完成并确认成功后,删除已交换的数据。
(3)提供日志管理功能。记录采集交换日志,内容包括:任务编号、任务组、文件名、大小、时间、操作类型、状态。可以设置时间周期,自动删除过期的历史日志。
(4)提供任务管理功能。提供采集交换任务分组管理功能,按分组自动对采集任务编号,并在每个分组中以串行方式执行任务。认证机制以任务组为基础单位,提供不同的认证授权。可以将大文件以单任务多分包的方式传输,支持续传。
2.改造安徽省国资委摆渡系统
改造国资专网摆渡系统,增加数据接口和日志反馈功能。
(1)提供数据接口。为采集交换总控系统提供数据接口服务,包括:数据交换接口、管理控制接口、日志收集接口等。所有接口应当包含完善的认证机制,并在调用后提供详细的反馈信息。
(2)提供数据临时存储服务。专网系统为单向网闸提供数据临时存储空间,用来保存采集交换总控系统交换来的数据文件,并定时轮询空间内文件变化情
况。
(3)提供日志管理功能。记录采集交换日志,内容包括:任务编号、任务组、文件名、大小、时间、操作类型、状态。可以设置时间周期,自动删除过期的历史日志。
3.改造安徽省国资委数据解密系统
改造办公内网数据解密系统,增加数据接口,强化权限控制。
(1)提供数据接口。为各应用系统提供数据接收接口等服务,包含完善的认证机制,并在调用后提供详细的反馈信息。
(2)提供数据临时存储服务。为单向网闸提供临时数据存储空间,用来接收单向网闸摆渡来的文件。定时轮询空间内文件变化情况,按文件名建立任务信息,待业务系统调用交换。在交换完成并确认成功后,删除已交换的数据。
(3)提供日志管理功能。记录交换日志,内容包括:任务编号、任务组、文件名、大小、时间、操作类型、状态。可以设置时间周期,自动删除过期的历史日志。提供日志管理界面,管理员可以登录参看交换日志信息。
(4)提供任务管理功能。提供采集交换任务分组管理功能,按数据文件名建立任务信息并分组,在每个分组中以串行方式执行任务。认证机制以任务组为基础单位,提供不同的认证授权。可以将大文件以单任务多分包的方式传输,支持续传。
(5)提供数据解密服务。对接收到的数据文件进行解密。
(6)提供密钥管理功能。按数据源和任务分组,设置多组加解密密钥,提供密钥修改及批量导入功能,便于定期更换密钥。提供密钥管理界面,管理员可以登录参看密钥信息。
4.改造安徽省国资委总控系统
改造国资专网总控系统,实现总控所有数据采集交换前置系统、摆渡系统等,以准实时的方式,定时轮询所有交换节点进行数据交换,并对异常情况进行预警。
(1)提供管理界面。提供可视化管理界面,方便管理员对反馈数据、密钥、日志、任务、前置机息等进行管理,并展示采集交换系统整体情况。
(2)提供反馈数据管理服务。提供新建任务、上传数据文件、任务接收情况、历史任务查询等功能。
(3)提供密钥管理功能。按数据源和任务分组,管理所有数据采集交换前置系统的加解密密钥。提供新建密钥组、生成更新密钥、批量导出密钥、分发密钥、密钥使用情况、历史密钥查询等功能。
(4)提供日志管理功能。收集、汇总、管理所有数据采集交换节点的日志。监控采集交换任务,可以查看所有数据交换任务列表。针对每一个数据交换任务,可以查看数据交换任务的图形化流程信息,查看每个步骤的执行细节和相关日志。
(5)提供任务管理功能。对采集交换任务进行分组管理,定义各任务组的数据交换流程。可以对数据交换流程执行启动和停止操作。统计所有数据交换任务的流向、流量等情况。
(6)提供前置机管理功能。通过下载各节点的密钥文件实现各节点与总控安全连接及加密通讯。接受各节点的在线心跳信息,如果超过5 分钟未接到心跳信息,则标记为离线状态,离线和在线的状态数据需记录日志。
(7)提供整体情况展示。实时监控各节点的状态,以服务为维度,查看各节点可用和不可用服务列表,及当前时间段的调用情况、历史调用情况等,包括:基础统计、调用趋势分析、流量趋势分析、异常分析、调用排名和耗时排名等。基础统计可以查看每个服务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调用次数、成功率、耗时、数据量等统计信息,调用趋势统计、流量趋势统计则统计服务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使用趋势情况,异常分析可以分析服务调用异常的分类情况。
(8)提供数据加密服务。对反馈数据文件进行加密。 5.制定接入指南与接口规范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结合安徽实际,制定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统一数据采集交换平台接入指南与接口规范(市国资委部分)。
(五)改造数据共享中心
进一步完善数据中心功能,建设数据填报系统、安徽省属企业组织机构基本信息系统,迁移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安徽国资监管信息系统,提供数据服务,满足安徽省国资委不断新增的业务数据需要。
1.建设数据填报系统
基于安徽省国资委数据中心建设数据填报系统,通过人工填报和文件导入等
方式将数据归集到数据中心。
(1)指标库管理。建设数据指标库,实现数据指标库的维护管理功能。具备数据指标、所属字段类型、归属单位三级联动管理功能,数据指标名称、报送频率等所有属性变更功能,数据指标文件导入、导出功能。实现自动识别国资委监管业务数据指标文件,匹配检查与系统数据指标库中数据指标项,完成最新监管业务数据指标的全量或增量更新指标文件的导入功能。根据数据采集交换标准,将填报任务的数据指标按照指定标准格式以及名称导出数据文件,通过服务接口将文件推送给安徽省属企业、市国资委。
(2)任务管理。实现数据指标填报任务的创建、编辑、删除、启用、停用操作;支持多用户同步创建填报任务,任务参数包括报送频率、填报期限、数据指标项等,频率需支持每日、每月、季度、半年、每年等;支持创建下发填报任务,可指定下发的安徽省属企业或市国资委,并将任务需要填报的数据指标、报送频率、填报期限等信息生成 XML 或 DB 等类型文件,安徽省属企业或市国资委可通过 XML 或 DB 文件反馈需要上报的监管业务数据。实现根据填报任务的数据指标项、报送频率、填报期限等信息生成任务,定时自动创建填报子任务;每一项子任务都包含父级任务的所有数据指标项,并可完成指标数据的填入、提交、审核、上报、结束一套完整业务流程。实现对新任务、任务待审核、任务逾期等消息提醒,提醒消息中需包括任务数量、任务数据指标数、报送期限、报送剩余天数等。
(3)填报管理。实现根据任务中的数据指标名称、字段类型、长度动态生成填报表单并自动整齐排版,并按数据指标所属字段类型、以及归属单位等多层归类排版;实现根据数据指标的类型、长度等自动增加表单文本验证、逻辑验证。实现数据指标信息填入、保存、提交操作;支持查看被审核退回存在异常信息的具体指标、退回原因,并可重新填报任务等数据填报功能。
(4)数据上报。实现通过服务接口获取安徽省属企业、市国资委上报的监管业务数据指标文件,并将文件中结构化数据自动导入系统数据库,非结构化文件保存至指定目标地址。实现根据导入的结构化数据,系统自动识别安徽省属企业、市国资委上报的数据指标填报任务、以及数据类型标识(新增、修改、删除);实现自动完成每个填报任务所有企业或市国资委的数据汇总,并在一个界面中进
行完整预览。实现对已提交的数据指标填报任务表单进行审核;审核包括通过、退回操作;审核退回可将表单状态返回到可重新编辑、提交状态,并作相应标识;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确认上报操作;实现在表单中可快速标记存在问题的数据指标,并在界面中汇总展示;支持对已标记的问题数据进行撤回、编辑、保存等操作。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数据标准,将待上报的数据设置为可进行数据抽取状态,对接国务院国资委数据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换上报。
(5)模板管理。实现对数据指标以及字段类型的报送频率进行动态配置,频率参数包括每日、每月、季度、每半年、每年。实现对每张报表的审核流程和审核人进行动态配置,支持一xx可多人按照配置顺序流程审核,支持配置一人可审核多张报表的权限。实现对每个数据指标所属的表进行动态配置,支持指定表中的数据指标单一或批量移出本表,并移入其他指定表中。
(6)信息查询。实现历史任务、数据指标库、日志信息、用户信息、权限信息等各业务信息的筛选查询,支持多条件多维度复杂筛选查询。
(7)日志管理。实现自动记录用户每一次操作记录信息,操作行为包括数据保存、编辑审核、退回、查询等;日志内容包括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报表、操作字段、操作行为等。
2.建设安徽省属企业组织机构基本信息系统
在现有安徽省属企业组织机构基本信息库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省属企业组织机构基本信息指标,建设省属企业组织机构基本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展示与查询、数据校验与反馈等功能,提升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1)优化安徽省属企业组织机构基本信息指标
依据国务院国资委相关标准和我委现有业务系统实际情况,优化完善省属企业组织机构基本信息指标,调整相关数据采集标准。
(2)建设安徽省属企业组织机构基本信息系统
以数据中心内安徽省属企业组织机构基本信息库为源数据,提供信息展示与查询、数据校验与反馈等功能。
信息展示与查询包括多层级组织信息、组织体系层级、版本信息的展示与查询。数据校验与反馈是指对组织机构基本信息进行校验,并将结果反馈给省属企业。
3.迁移数据共享交换模块
(1)对现有数据共享交换系统进行版本升级,包括数据资源目录、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产品升级到数据服务链系统。
(2)在国资委办公内网部署一套数据服务链系统,包括数据共享交换和信息资源目录系统,用于支撑内网业务系统之间数据共享交换需求。办公内网数据服务链系统部署后,将国资专网数据资源目录数据通过xxx闸单项导入到内网数据资源目录中,实现办公内网资源目录与国资专网资源目录数据同步。
(3)内网数据服务链系统的部署资源需求如下:
类型 | 数量 (台) | CPU (核) | 内存 (GB) | 系统盘 (GB) | 数据盘 (GB) | 磁盘性能 (IOPS) | OS 版本 |
管控服务器 | 3 | 8 | 32 | 40 | 500 | 1000 | CentOS 7.4/7.6 64 位 |
中间件及默认网关 | 3 | 8 | 32 | 40 | 500 | 1000 | CentOS 7.4/7.6 64 位 |
管控负载均衡 | 1 台(VIP 或SLB 二选一) | ||||||
业务负载均衡 | 1 台(SLB) |
4.迁移安徽国资监管信息系统
将安徽国资监管信息系统迁移到安徽省数据资源局的云中心。迁移的主要模块有:财务快报、全面预算、企业内审、企业人才、债务风险、旬报及月预报、全面风险排查、综合报表等。
(1)迁移软件系统。将安徽国资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软件、中间件、数据库和数据迁移到安徽省数据资源局政务云中心。
(2)开发数据采集工具。采用 ETL 工具将云中心监管平台数据定时导出形成数据文件,通过数据采集交换平台加密传输入安徽省国资委数据中心。
(3)迁移应用系统列表
序 号 | 模块名称 | 使用范围 | 用户 数量 | 使用时间 | 是否 迁移 |
1 | 财务快报 | 安徽省国资委、安徽 省属企业集团及所属企业 | 约 1800 | 每个月报送 1 次 | 是 |
2 | 全面预算 | 安徽省国资委、安徽省属企业集团及所属 企业 | 约 1800 | 每年 4 次,12 月-4月,7 月,9 月 | 是 |
3 | 企业内审 | 安徽省国资委、安徽 省属企业集团本部 | x 50 | 每年 1 次,1 月-4 月 | 是 |
4 | 企业人才 | 安徽省国资委、安徽 省属企业集团本部 | x 50 | 每年 1 次,1 月-4 月 | 是 |
5 | 债务风险 | 安徽省国资委、安徽 省属企业集团本部 | x 50 | 每个月报送 1 次 | 是 |
6 | 旬报及月预 报 | 安徽省国资委、安徽 省属企业集团本部 | x 50 | 每个月报送 3 次 | 是 |
7 | 全面风险排 查 | 安徽省国资委、安徽 省属企业集团本部 | x 50 | 每个季度1 次,每 年 4 次 | 是 |
8 | 综合报表 | 安徽省国资委 | x 50 | 不定期 | 是 |
(4)迁移安装程序
Oracle 11g 64 位(11.2.0.4.0) WebSphere 7.0 for Windows(7.0.0.27) NC63 国资监管系统数据采集版
2021 年地方快报系统
NC63 国资监管系统数据转换版 Visual FoxPro 6.0 FineReport 7.1-CN
(5)迁移服务器资源
资源名称 | 配置 | 操作系统 |
数据库服务器 1 台 | CPU:16 核 内存:32G 硬件:1T | CentOS6.5 |
应用服务器 1 台 | CPU:16 核 内存:32G 硬件:500G | Windows server 2008 R2 Enterprise(server Pack 1) |
转换生成JIO 文件 服务器 1 台 | CPU:8 核 内存:16G 硬件:500G | Windows server 2008 R2 Enterprise(server Pack 1) |
测试服务器 1 台 | CPU:12 核 内存:32G 硬件:500G | Windows server 2008 R2 Enterprise(server Pack 1) |
数据转出服务器 1 台 | CPU:8 核 内存:16G 硬件:500G | Windows server 2008 R2 Enterprise(server Pack 1) |
数据交换服务器 1 台 | CPU:8 核 内存:16G 硬件:500T | CentOS7 |
5.提供数据服务
归集和接入安徽省国资委建成在用相关业务数据资源,及 2021 年新建相关
业务系统的数据资源,并进行相应的治理工作。
(1)增量业务数据归集与治理服务
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安徽省国资委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并将政务资源目录和数据资源进行对应,完成数据资源的清洗、治理和资源挂载工作。
对新建业务系统及已有业务子系统相关数据资源进行进一步深入梳理,并将相关数据资源归集到数据中心,对数据资源进行编目、清洗和资源挂载等工作。增量业务数据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年度省属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管理系统数据、全面预算子系统数据、财务快报子系统数据、财务决算管理系统数据、集资风险化解子系统数据、全面风险排查子系统数据、债务风险排查子系统数据、旬报及预快报子系统数据、企业内审管理子系统数据、企业人才信息管理子系统数据、信访管理子系统数据、央企合作子系统数据、综合法规管理子系统数据、产权系统数据、三重一大系统数据、大额资金监管子系统、薪酬系统数据等。
(2)增量数据资源共享与交换服务
对相关采集指标的内容、数据采集接口规范等进行更新,重新收集整理数据资源,并对上报接口进行规范化改造。同时依托数据中心平台开展增量数据共享与交换服务,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对象包括国务院国资委、安徽省数据资源局、委内相关业务系统等数据需求方,依托数据中心数据资源治理结果,根据各需求方的数据要求,提供相应数据集。
(六)改造投资管理系统项目
改造原安徽省属企业投资管理系统,打通安徽省属企业与安徽省国资委在投资管理的信息通道,对安徽省属企业投资管理的项目基础信息库、年度投资计划、项目月报、年度投资完成、项目后评价等进行管理,在健全、规范项目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将投资管理的业务规则融入信息系统中,既方便安徽省属企业进行投资数据填报,又方便国资委对企业填报数据审核,并提供丰富、灵活的统计查询功能,方便各级人员进行快速、准确、全面的查询投资数据,对安徽省属企业年度投资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和管理,实现把握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推动安徽省属企业强化投资行为的全程全面监管的作用。具体改造功能如下:
1.采用安全、可靠、开放的平台对原有开发平台进行升级,适配国产化运行环境,进行系统安全加固,实现与门户集成。
2.增加政策文件上传下载功能,将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安徽省国资委下发与投资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上传到系统中,方便用户下载和查阅。
3.增加操作指引管理功能,编制用户操作手册、系统指标说明,明确系统中表单的填报范围、填报口径,以及针对每个指标进行指标解释,保障系统填报数据的有效性、一致性、完整性。
4.增加项目后评价管理功能,安徽省属企业每年选择部分已完成的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项目后评价结果上传备案,实现安徽省国资委了解项目投资实现的目标与预期的完成情况。
5.增加年度投资完成按项目类型、企业、产业分类、融资模式、民营企业、区域划等汇总统计功能,实现安徽省国资委从多个角度掌握年度投资完成情况。
6.完善项目信息管理功能,增加项目信息库分版本管理功能,增加项目信息库联查年度投资计划、项目投资月度、年度投资完成等功能,增加项目立项等材料附件上传功能,实现项目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7.完善基础数据管理功能,增加针对每个基础数据详细描述,方便用户准确理解数据含意;增加长三角区域、合肥都市圈等区域管理功能;细分项目类型,如:固定资产投资细化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生产经营类项目等;细分产业板块,如: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满足多维度投资管理需要。
8.优化年度投资计划功能:优化年度投资计划维护、年度投资计划查看、年度投资计划审核等功能;优化EXCLE 导入导出功能;优化选择项目进行年度投资填报功能;增加在页面上按项目名称进行过滤功能;增加通过年度投资计划中的项目编码联查项目库信息;增加年度投资计划附件上传功能。
9.优化项目投资月报功能:优化投资项目月报维护、投资项目月报查看、投资项目月报审核等功能;优化EXCLE 导入导出功能;优化首月支持引入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填报,后续月份支持引入上个月的月报进行填报功能;增加通过项目投资月报中的项目编码联查项目库功能;增加项目投资月报附件上传功能。
10.优化年度投资完成功能:优化年度投资成情况维护、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查看、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审核;优化 EXCLE 导入导出功能;优化引入年度计划填报、引入项目投资月报进行填报等功能;增加通过年度投资完成中的项目编码联
查项目库信息;增加年度投资完成附件上传功能。
11.优化完善统计报表功能:优化年度投资计划明细、项目投资月报明细、年度投资完成明细、分企业投资计划汇总表、分企业项目投资月报汇总表、分企业年度投资完成等统计报表功能。
(七)业务梳理 1.项目背景
随着全省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的快速推进,数据共享中心建设的持续发力,目前各业务处室、各应用软件厂家、数据治理厂家之间缺少衔接,造成业务、系统、数据不能有效联接与贯通,因此需要通过专业化、持续性的业务梳理服务,一方面从全局的角度对业务、系统、数据全面梳理与规划,逐步实现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另一方面通过业务梳理服务架起业务与技术的桥梁,从业务角度把需求说清楚,从技术角度控制需求范围,让系统建设更有成效、更加高效。
2.服务内容
业务需求梳理:与业务处室一起进行 2021 年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新建系统、改造系统的业务需求梳理和系统应用方案制定,在办公室、信息中心对需求和方案评审基础上,协助软件厂家进行系统建设、改造和优化。
报送指标分解:在办公室协调、信息中心指导下,参考行业经验,结合省国资委实际,针对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地方国资委1.0 版国资监管业务数据指标库进行任务分解和取数关系定义,配合省国资委进行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和软件厂家进行数据报送。
协同共享研究:在办公室、信息中心指导下,充分理解“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基础上,梳理国资委的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之间业务关系,为逐步实现国资协同监管、数据共享奠定基础。
3.具体需求
(1)业务需求梳理
2021 年全省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业务梳理服务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业务先行、设计先行”的原则。结合流程管理的思想,充分挖掘企业改革处、监督二处、党建工作处、科技创新与发展规划处等业务处室,针对监督追责工作系统、企业改革管理系统、党建工作管理系统、投资管理系统等需求,在分析业
务流程、编制数据标准、设计关键页面原型的基础上,协助软件厂家做好 2021全省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改造和优化。
a.梳理流程清单、设计流程框架:梳理安徽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处、监督二处、党建工作处、科技创新与发展规划处等处室的核心业务流程清单,结合国资监管实际情况,设计符合安徽省国资委的特点的系统流程框架,包括监督追责工作、企业改革管理、党建工作管理、投资管理等国资委监管职能。
b.针对核心业务流程进行流程优化:通过多频次、有节奏的流程确认,呈现企业改革处、监督二处、党建工作处、科技创新与发展规划处等国资监管业务流程现状,查找现状中存在的不足。通过组织跨处室局的研讨,实现处室局间流程的串联,驱除流程缝隙。针对关键流程进行梳理优化,明晰跨处室局的职责和接口/协同关系,推动处室局间形成共识。
c.针对业务系统进行需求梳理:根据国家政策文件和省国资委相关发文,参照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国资监管业务数据指标库》(地方国资委1.0 版)内容,结合安徽省国资委的企业改革处、监督二处、党建工作处、科技创新与发展规划处等处室局的实际业务需求,以及安徽省国资委信息化系统的技术要求,针对监督追责工作系统、企业改革管理系统、党建工作管理系统、投资管理系统等进行需求梳理。业务系统需求报告主要内容系统概述、业务流程、功能需求、接口需求、技术需求等,其中功能需求包括基础数据管理需求、业务功能需求、数据统计分析需求,技术需求具体包括技术性要求、规范性要求、安全性要求、可靠性要求、扩展性要求、友好性要求等。
d.进行系统元数据的梳理与编制:根据安徽省国资委的企业改革处、监督二处、党建工作处、科技创新与发展规划处等处室局的功能需求,参照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标准(GBT 26816-2011),结合行业最佳实践应用,进行监督追责工作系统、企业改革管理系统、党建工作管理系统、投资管理系统等核心元数据梳理与编制。元数据描述属性包括不限于中文名称、英文名称、缩写名、定义、数据类型、值域、约束/条件、最大出现次数、备注。
e.进行关键页面原型设计:根据安徽省国资委的企业改革处、监督二处、党建工作处、科技创新与发展规划处等处室局的功能需求和元数据设计,参考行业最佳实践,采用设计工具Axure 进行系统关键页面的原型设计。
(2)报送指标分解
a.根据业务系统、统计报表等,采用 UML 模型图对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地方国资委1.0 版国资监管业务数据指标库进行建模分析,方便业务处室人员、软件技术人员针对大家都能理解的 UML 模型图进行讨论、分析。
b.在办公室协调、信息中心指导下,组织业务处室人员针对UML 模型图进行多频次、有节奏的任务分解,并根据任务分解结果编制《地方国资委1.0 版国资监管业务数据指标库任务分解表》,并进行业务处室确认。
c.在办公室协调、信息中心指导下,组织软件厂家人员对 UML 模型图进行多频次、有节奏的进行取数定义,并根据取数定义讨论结果编制《地方国资委1.0版国资监管业务数据指标库取数定义表》,并进行软件厂家确认(暂时无业务系统支撑、不具备取数条件的备注说明,无需软件厂家确认)。
d.在办公室协调、信息中心指导下,协助安徽省国资委进行数据资源目录梳理。
(3)协同共享研究
a.根据安徽省国资委“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框架,对安徽省国资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内容,从处室间的协同监管、系统间的数据共享、与外部机构的数据交换三个方面进行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讨论与研究。
b.根据讨论与研究成果编制《省国资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数据共享研究报告》,数据共享的研究层级到报表/报告,可不具体到数据指标项。
(4)业务梳理项目交付物
《2021 年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内容核心业务流程清单》
《2021 年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内容核心业务流程》
《2021 年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内容业务系统需求报告》
《2021 年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内容核心元数据字典》
《2021 年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内容业务系统关键页面原型》
《地方国资委 1.0 版国资监管业务数据指标库任务分解表》
《地方国资委 1.0 版国资监管业务数据指标库取数定义表》
《省国资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业务协同监管和数据共享研究报告》 (5)其他要求
严格按照安徽省国资委信息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参照国际、国家的信息化相关标准,融合 ISO27001、ISO20000、ITIL 最佳实践,开展流程优化、需求分析、元数据编制、系统原型设计等。
编制文件需在安徽省国资委办公定、信息中心等指导下,对标行业成熟先进经验进行撰写,针对关键性内容组织专题研讨,保证编制文件的前瞻性、规划性和可操作性。
项目过程管理根据监理提出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知识产权保护控制、信息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要求下开展工作,保障过程可控制的基础上,提交高质量的交付物成果。
编制文件结合实际需要,在各个阶段合理使用咨询、分析和设计工具,提升编制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和适用性。按业主方要求,根据文件内容对新建系统、改造系统进行符合性验证进行技术支持。
系统建设期内,因业务发展需要引发对系统进行新增和完善工作,需按照需求变动进行成果物进行编制。
中标人要承担项目的评审、验收等相关活动费用。
中标人出具的规划成果,所有权及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
三、技术需求
1.除迁移部署在安徽省数据资源局的系统外,应用系统应当支持ARM(鲲鹏) CPU 架构的服务器,支持FusionCompute。
2.基于 B/S 架构,系统采用 J2EE 架构,支持主流应用服务器、 支持主流数据库平台、支持主流服务器操作系统,支持IE、Edge、Chrome、Firefox、360、奇安信等浏览器。
3.按照统一门户的要求,配合统一门户实现基于角色的用户组织统一管理,实现单点登录。实现角色的创建、编辑、删除,配置每一个角色可访问的菜单和可操作的功能权限,并推送给统一门户。从统一门户接收用户组织信息和用户所属角色信息,并保持同步更新。承建方须在标准规范下完成与第三方系统集成开发、测试工作,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单点登录、统一消息服务管理等功能。
4.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第三方测评等发
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通过统一数据采集交换平台采集的数据,应用系统应具备在数据入库时,生成数据入库日志,通过统一数据采集交换平台及时反馈。
6.系统应用架构遵守开放协议和标准,实现与不同软件厂家的方案集成,应具备良好的可移植性。系统平台要具有良好的二次开发接口平台,方便后续功能扩展、模块修改、增加等。
7.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详细描述系统任务的处理机制和相应的监控管理手段,实施开发应支持通用的接口标准。
8.一般页面响应速度小于2 秒,复杂页面响应速度小于 5 秒。
四、报价要求
1.本包别报总价,投标报价包含 2021 年安徽省国资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造价咨询费用、安徽省国资委统一门户和项目内所有应用系统双向对接费、软件测评费、系统部署实施费、项目的评审、验收等活动的专家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安徽省国资委在项目实施及运维过程中不追加任何费用。
2.驻点人员办公场所由采购人协调解决,由此产生的租金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本包别投标报价中。
五、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应当具备软件开发、数据治理类似项目经验,无特殊情况在项目实施期内不得更换。
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实施进度计划,并负责系统开发、安装调试等项目实施工作。
3.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完成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统一数据采集交换平台接入指南与接口规范、国资国企在线监管数据指标库采集技术说明等技术规范性文档。
4.中标人要加强项目实施人员管理,与安徽省国资委签订保密承诺书。要加强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安徽省国资委不承担施工人员人身安全责任。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要适时组织技术及操作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安
徽省国资委、安徽省属企业、市国资委等相关人员,并提供详细的系统部署文档、操作手册等。
5.在应用系统正式上线(迁移系统除外)前,中标人应委托有资质的测评机构,以相关行业及国家评测标准及规范为依据,利用系统、全面、科学的评测设计和有效地评测组织实施,独立、客观、公正、定量地分析评估系统的整体状况,对系统建设项目功能业务流程、性能、应用安全、易用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验证系统功能满足系统业务设计要求,验证系统性能满足当前以及日后扩容的潜在需求,验证系统安全满足国家信息化建设技术安全规范并出具《测评报告》。测试工作包括回归测试、功能测试、性能测试、文档测试等内容。上述费用包含在本包别投标报价中。
6.中标人在开发实施过程中,须派驻采购人现场不少于 4 名技术人员负责
项目的二次开发与集成服务。自项目验收之日起,中标人免费提供2 人 1 年驻场的运维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应用系统的需求变动的功能修改、运行维护、数据治理,现场应急支持等工作。
7.在国企改革等重点工作在线督办系统、监督追责工作系统、党建工作管理系统、改造投资管理系统等应用系统建设和实施中,应充分考虑国务院国资委数据采集要求,将相关指标纳入信息系统。
8.要求在合同签订 3 个月内完成改造投资管理系统、统一数据采集交换平台
的开发实施工作,在合同签订6 个月内完成国企改革等重点工作在线督办系统、监督追责工作系统、党建工作管理系统、业务梳理、改造数据共享中心的开发实施工作。
9.本项目所有应用系统功能和数据治理服务应当遵循安徽省国资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总体架构要求充分满足安徽省国资委实际工作需要,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内容。
10.项目交付物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需求说明书、需求分析报告、项目总体方案、概要设计报告、详细设计说明书、核心业务流程清单、核心元数据字典、业务系统关键页面原型、源代码及数据库数据字典、测试报告等。项目验收后,应用系统源代码的所有权及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50%,项目验收合格后 支付合同总价的 50%。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二、服务需求
安徽省国资委宣传管理平台项目,基于公有云构架,引入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以省国资委网站和“安徽国资”微信、微博为基础,整合安徽省国资委和安徽省属企业相关宣传平台和信息资源,涵盖报送系统、采编系统、稿库系统、媒体资源库、直播系统、舆情管理系统、传播分析系统、在线学习系统和可视化展示系统等子系统。同时组建专业团队,派驻专业人员,做好创新策划、内容维护、联动推广、舆情监测与分析等工作。
(一)云平台软件部署
基于云平台进行软件部署,涵盖报送系统、采编系统、稿库系统、媒体资源库、直播系统、舆情管理系统、传播分析系统、在线学习系统和可视化展示系统等子系统和“策采编审发评”等全工作流程。
1.报送系统
整合安徽省国资委网站和“安徽国资”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及省属企业网站、微信等宣传平台,实现信息报送、指令下达、排名统计等功能。
(1)稿件报送
提供可按栏目报送的稿件报送系统,安徽省属企业和安徽省国资委机关相关人员可在系统中报送稿件,管理员可对稿件进行查看、编辑和驳回等具体管理操作。报送稿件可直接进入采编系统进行统一编辑和审核。所有报送详细操作均有
日志记录。
预留稿件推送接口,对接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在集约化平台接口开放的基础上实现稿件一键推送。
实现用户统一管理,所有用户统一登录地址、统一管理平台、统一操作界面,用户按权限显示操作菜单,完成各自任务分工。管理员可通过用户属性,自定义用户组织架构,将其分为不同角色体系。
(2)排名统计
对安徽省属企业一定时期内(月、年或自定义时间段)报送信息量、选题响应报稿量、采用量和排行评分等指标进行数据统计和图表展示,可通过一定计算公式进行考核计分,支持结合传播力数据反馈对稿件进行智能计分。支持历史计分查询和图表导出。
(3)指令推送
安徽省国资委重要指令或信息可通过该系统迅速下达至各个安徽省属企业,达到多类稿件和选题内容的快速传递和多渠道分发。
指令性稿件设置反馈功能,企业可反馈完成情况。指令可通过短信通知提示通讯员办理。
2.采编系统
提供集内容生产和编审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可使用该系统进行内容创作和生产,实现一次采编、多种生成、多元传播。
在同一平台上实现对站点、栏目、模板的统一管理。 具备完善的审核功能,实现多级审核流程和数据留痕。
支持文章、组图、链接、视频等类型信息发布,能够对普通文本、图片信息和音视频等多种流媒体信息进行混合或单一发布和管理;支持指定文档发布的时间和在页面显示的顺序。
可视化智能模板编辑。有布局设计与编辑功能,可使用外部可视化编辑器对稿件进行设计制作。支持在线 H5 制作、表单投票、微专题等功能。支持支持敏感词库导入和导出、手动添加敏感词、搜索敏感词,发布文章时匹配敏感词并进行提醒。
配有移动采编 APP,包括ios 和Android 两个版本,支持移动化稿件采编和
审核。
3.稿库系统
支持用户在库内上传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素材,分门别类,以各类标签形式实现素材分类管理。
设置各级登陆账号权限管理,支持不同用户根据所属权限,搜索、使用、编辑及管理相关内容,实现素材资源存储和共享。
中标人需提供不少于10T 素材库存放空间容量,并根据实际免费扩充容量,满足未来 5 年素材存储需求。
4.媒体资源库
通过大数据整合,将安徽省国资委网站、“安徽国资”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及安徽省属企业网站、微信等宣传平台发布的新闻信息和数据等汇聚到宣传管理平台。
与主流媒体资源库连接打通,根据安徽省国资委宣传需要,对安徽国资国企相关新闻进行大数据抓取和统计分类。支持宣传管理平台用户根据所属权限,查看和使用相关内容。
5.直播系统
支持一站式现场图文和视频直播,实现内容全媒体分发,利用公有云服务,实现网站、微博和微信等平台的视频直播发布。通过运营数据化分析,为直播提供数据报表,方便直播运营管理。
具备完善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采用多种技术手段保证直播后台安全性,支持直播中相关数据监看监测和一键断播。能实时完成大容量数据处理,承受较大规模用户并发访问与会话连接。
6.舆情管理系统
支持常规信息监测、重点事件追踪和舆情预警,可设置关键词和预警词,支持系统根据设置条件,进行信息搜索和信息智能自动预警,并提供进一步统计分析功能。
支持用户按照时间范围生成周报、月报等,可针对重点事件自动生成专项事件分析报告,支持报告在线编辑和导出。
舆情监测范围覆盖全网媒体和自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全国政务网站、新闻网
站、商业网站、论坛、贴吧、微博、微信、客户端和电子报刊等,实现全年7×24小时不间断抓取。
7.传播分析系统
基于全网新闻数据下实现对省国资委稿件的全面监控与分析,可按日期提供原创稿件传播力总指数概览,以时间趋势、转载媒体、渠道覆盖等多维度分析展示稿件传播情况,稿件传播路径可视化展示,评估稿件全网跨媒传播效果。
提供相应数据分析和传播力排行,为下一步内容改进和选题提供数据参考。 8.在线学习系统
搭建在线宣传学习和考试系统,实现图文、音视频资源的上传、下载与发布,并可进行线上直播教学。系统可实现多级划分,支持省国资系统宣传工作人员同时在线学习考试。
支持学员通过账号密码从移动端和 PC 端渠道登录学习、在线考试。考试成绩可进行多维度统计和图表展示,按需导出历史成绩。
9.可视化展示系统
根据安徽省国资委工作需求,集成展示平台内子系统重点功能,可在硬件大屏、网页等端口展示,为集中指挥和数据展示提供支持。
10.培训服务
对系统管理员和普通用户开展培训,使其掌握常用系统维护方法和系统业务数据处理及使用方法。
(二)平台内容运维
0.xx、微信和微博内容运维
中标人组建不少于 7 人的专业内容运维团队,派驻 2-3 名编辑人员在安徽省国资委驻点办公,做好安徽省国资委网站和“安徽国资”微信微博日常内容运维工作。运维人员要求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驻点人员应有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学历,2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策划、文字采写及图片制作能力。
注: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前中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证明材料,若中标人无法提供或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
驻点人员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1 年。驻点人员办公场所由采购人协调解决,
由此产生的租金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本包别投标报价中。
运维团队应遵守安徽省国资委宣传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做好专题策划、内容选编、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创新策划和回应社会关切等工作,为平台日常信息发布和活动开展提供必要技术支撑和服务,确保运行安全高效稳定。根据工作要求,对“安徽国资”微信微博每日推送 1-3 次,并协助做好安徽省国资委网站相关栏目更新。能够适应灵活的工作时间,节假日、双休日安排值班,做到安徽省国资委网站和“安徽国资”微信微博全天候随时发布。
2.舆情监测分析
中标人应有较高舆情分析能力,安排专门服务团队,提供舆情监测和分析报告,有舆情事件随时报送,并按要求出具舆情专报。
(1)舆情预警。发生紧急舆论事件时,能够按照要求快速对指定信息源进行监测,提供 7×24 小时预警服务,协助建立舆情危机预警流程。预警方式为短信、微信等多种可选方式。
(2)舆情报告。原则上每周提供 1 期舆情监测和分析报告,报告内容涵盖全国重大国资国企动态、安徽省国资国企动态、外省市国资国企动态和敏感舆情等,并在实际服务中不断完善。
针对突发或重大舆情,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出具舆情分析专报。专报内容涵盖:舆情总体情况及特点、舆情分布及热点分析、舆情统计分析、重要敏感信息统计分析、舆情研判及工作参考建议等。
(3)舆情处置和正面引导。中标人应具有权威媒体平台资质,发生突发舆情事件时,能够利用报道、评论等多种途径,协助做好舆情处置、谣言澄清和正面宣传等舆论引导工作。必要时策划网络宣传,协助做好正面宣传工作。
3.融媒创新策划
(1)新媒体产品策划和制作。策划制作海报、手绘、H5、图说、微视频等新媒体产品。服务期内产品不少于 15 个。
(2)为重大会议或活动提供影像拍摄服务,服务期不少于 4 次。拍摄制作
视频,服务期不少于 1 个。
(3)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业团队提供图文、视频直播服务。
(4)策划执行线上活动,提供粉丝福利,服务期不少于2 次。 4.协同推广
中标人应有主流媒体资源,对安徽国资国企重点工作和信息在省级主流媒体、中央媒体、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推广。
5.网站运维服务
中标人采购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技术运维服务B 套餐 2 年,费用包含在报价中。服务内容包括:网站栏目配置、用户组织权限、页面调取数据的展现形式、图片、Flash 动画、广告位、装饰图标等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设计重大节日或专题活动的漂浮广告、横幅广告、背景等;设计重要工作、活动等专题页面,并完成程序开发、代码嵌入及栏目添加、测试及部署等;针对非系统问题导致的错死链人工修复等。
6.普查服务
中标人采购网站普查服务2 年,费用包含在本包别投标报价中。
(1)网站首页和网站在线系统可用性检测服务。提供网站24 小时值班告警
监测服务,全年 7×24 小时对双方商定的重点监测范围、网站各类在线系统进行监测,配备专业值班人员,一旦系统发现用户网站站点或某一在线系统无法访问、系统故障等情况,经值班人员确认后立即通过电话、短信向网站管理人员告警,第一时间处置问题,降低负面影响。
(2)网站链接可用性(无效链接)检测服务。定期对政府网站群进行一次全站无效链接检测,检测内容包括:网站无效外站链接、网站无效图片、无效的文字链接、无效的附件文件等。定期为用户网站群提供网站无效链接检测报告,提供专人协助对监测到的错误进行定位和修改。
(3)网站首页栏目和基本栏目信息更新状况检测服务。根据国办普查标准,定期对网站首页和网站各栏目进行更新量检测,如发现首页信息更新总量或某一栏目未达到国办检查标准,出具更新检测报告协助网站管理人员进行整改。
(4)网站严重错误检测服务。建设网站错别字检测系统,对网站内容进行定期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写错、虚假或伪造内容、使用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词语、以及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形成严重错误检测报告,协助用户进行错误定位和修改。
(5)网站无效附件下载检测服务。定期对网站首页、各级栏目、新闻页面中的附件文件(pdf、doc、xls、txt 等)进行检测,如发现网站页面中存在无法下载的附件,形成检测报告并协助网站管理人员进行定位和修改。
(6)按照约定时间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文件列出各项指标进行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技术建设标准 1.设计实施原则
安全性、可靠性原则:拥有完善的冗余备份和安全防范体系,能抵御外来攻击使得系统免遭破坏,保障内部信息不被非授权用户访问。从平台、系统和应用等多方面考虑,采用主流软件产品,确保系统高质量和稳定性。对业务软件系统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设计详细的故障处理方案,保证系统快速恢复连续运行。
先进性、实用性、高性能原则:使用目前国内外主流的技术体系结构、成熟的模式和产品,在实用和安全的基础上,系统设计有一定的前瞻性,兼顾未来技术发展动向。能满足大批量用户同时连接,并具有迅捷的响应速度。
标准性、开放性、可扩展性原则:在设计过程中充分依照并响应国家和省相关规范、标准。软件设计应采用开放性和标准化的设计思想,以便于后续功能扩展,适应今后可能出现的较大任务负载。符合系统扩充要求,提供易于扩展的开发接口。
兼容性、可移植性原则:系统建设应做到平滑过渡,注重系统的兼容性与可移植性,系统须适应多种硬件平台及基础软件,使得升级时简便易行。
2.性能要求
(1)系统支持业务体量范围内的用户同时在线使用。同时在线使用用户不少于 500 个,注册用户不少于 10 万个。
(2)系统提供7×24 小时的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1 天,平均系统恢复时间<30 分钟。
(3)单表查询情况下千万级数据检索响应应小于2 秒。
(4)网络稳定的环境下操作性界面单一操作的系统响应时间小于 2 秒。
(5)接口响应时间小于 1 秒。
四、报价要求
1.本包别总价包干,投标报价为完成本包别所需的一切费用。中标后,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预算,中标人自行考虑投标报价风险。
2.中标人以云平台方式提供服务,本次报价包含 5 年云平台使用费用(含免费流量 10T /年),中标人不得收取账号使用费用以及其他软硬件使用费用。
五、系统部署要求和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以安徽省国资委宣传管理平台功能需求为基础,提供满足性能要求的云平台供安徽省国资委使用,并确保平台的服务稳定、安全运行。中标人提供云资源对系统进行安装部署、运维和安全管理,中标人应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第三级要求做好系统开发、安全运行等各方面的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中标人应对宣传管理平台进行日常的技术升级和安全运维,提出完备可行的技术运维方案,确保安全、高效和稳定。
3.中标人可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深化部署方案。
4.中标人须遵守保密条款,并在合同签订后签订单位与相关人员保密补充协议,承诺对一切针对此项目的信息保密,不得透露给第三方或者以此牟取利益。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本包别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二、服务需求
为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履行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对“安徽省国资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商用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查找不足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后续的安全建设和整改工作提供依据。
(一)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20)和有关规定及要求,对“安徽省国资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进行三级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协助采购人对系统测评中提出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编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安全整改建议书》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内容
(1)安全技术测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
(2)安全管理测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人员管理、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管理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
(3)渗透测试:对平台开展全面的渗透测试服务,要求渗透人员在不同的
位置(比如从内部网络、从互联网等位置)利用各种手段对信息络进行测试,以期发现和挖掘系统中存在的漏洞,提供渗透测试报告,并指导相关系统开发单位开展整改工作,复测整改结果。
(4)提出安全整改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从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人员管理、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管理中的所有指标逐项对信息系统中相关的资产进行核查、测评。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现状分析,形成相应的安全问题列表和整改建议,并对第三方整改情况进行复测。
(5)协助编制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协助采购人制订和完善各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提高信息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6)出具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年度)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测评报告。 2.服务交付物
(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安全整改建议书》。
(2)《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二)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依据GM/T0054-2018《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密码测评要求
(试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过程指南(试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作业指导书(试行)》和平台自身的安全需求分析,对“安徽省国资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为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密码安全提供科学评价,逐步规范网络运营者的密码使用和管理行为。
1.商用密码评估内容
从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等方面对信息系统密码应用进行检测评估,检测评估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物理和环境测评内容:身份鉴别、电子门禁记录数据的完整性、视频记录数据完整性、密码模块实现。
(2)网络和通信测评内容:身份鉴别、内部网络安全接入、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通信数据完整性、通信数据保密性、集中管理通道安全、密码模块实现。
(3)设备和计算测评内容:身份鉴别、远程管理鉴别信息保密性、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敏感标记完整性、重要程序或文件完整性、日志记录完整性、密码模块实现。
(4)应用和数据测评内容:身份鉴别、访问控制信息和敏感标记完整性、数据传输保密性、数据存储保密性、数据传输完整性、数据存储完整性、日志记录完整性、重要应用程序的加载和卸载、抗抵赖。
(5)密钥管理测评内容:理清密钥流转的关系,对信息系统内的密钥(尤其是进出密码产品和密码模块的密钥)进行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检查,包括密钥的生成、存储、分发、导入与导出、使用、备份与恢复、归档、销毁,确认所有密钥管理操作都是由符合GM/T 0005《随机性检测规范》和 GM/T 0028《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规定的密码产品或密码模块实现。
(6)安全管理测评内容:包括制度管理测评、人员管理测评、实施管理测评、应急管理测评。
2.服务交付物
(1)《商用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整改建议书》。
(2)《商用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报告》。
三、其他要求
1.中标人组建专业实施团队,项目经理具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和密码评估工作经验,现场实施人员不少于 3 人。
注:除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外,其余人员证明材料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人保留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核查中标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权利,若中标人弄虚作假或无法提供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2.中标人协助安徽省国资委编制密码应用评估方案,并负责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
3.中标人制定详细的项目深化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时间节点等。
4.中标人对等保测评和密码评估发现的问题,协助安全整改。
5.中标人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内容包括等保测评和密码应用等。
6.中标人提供完成的项目深化实施过程资料。
7.驻点人员办公场所由采购人协调解决,由此产生的租金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本包别投标报价中。
四、报价要求
本包别总价包干,投标报价为完成本包别所需的一切费用。中标后,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预算,中标人自行考虑投标报价风险。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50%,项目验收合格后 支付合同总价的 50%。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项目验收合格止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二、服务需求
(一)项目建设目标及建设内容
2021 年安徽省国资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新建国企改革等重点工作在线督办系统、违规监督追责系统、党建工作管理系统、业务梳理、宣传管理平台,改造统一数据采集交换平台、数据共享中心、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系统,以及等保测评等相关配套内容。
1.新建国企改革的重点工作在线督办系统。督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动态管理省属企业层级压缩、机构设置情况、获取企业改革改制具体事项开展情况等。
2.新建违规监督追责系统。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建立覆盖所监管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3.新建党建工作管理系统。实现党建信息日常工作的科学化和管理工作的自动化,优化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为分析决策党建工作重大事项提供支持和保证。
4.新建宣传管理平台。加强与安徽省内外各类优势媒体的对接协作,并充分利用安徽省国资系统各类媒体资源,建立融媒体管理系统,强化新闻策划、媒体资源利用、网络舆情监测等工作,提升安徽省国资委宣传工作水平。
5.改造统一数据采集交换平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持续完善统一数据采集交换平台功能。完善国有企业组织机构基本信息管理库。在市级国资委端部署统一采集交换系统(包括前置机及相应软件系统),实现省市国资委在线监管系统数据互通。
6.改造数据共享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做好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部门要求的数据资源挂接有关工作。完善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系统,推进数据共享,完善数据管理制度。
7.改造投资管理系统。对安徽省属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系统中的项目基础信息库、年度投资计划、项目月报、年度投资完成等进行管理,将投资项目管理的业务规则融入信息系统中,推动安徽省属企业强化投资行为的全过程监管。
8.业务梳理。完成 2021 年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新建系统、改造系统的业
务需求梳理和系统应用方案制定;针对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地方国资委1.0 版国资监管业务数据指标库进行报送指标分解;梳理在线监管系统之间业务关系,逐步实现国资协同监管、数据共享。
9.改造网络安全防护系统。包括省市国资委网络安全加固,安徽省国资委核心网络安全监测,保障网络及数据安全。
(二)监理内容
依据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项目相关招投标文件、监理咨询合同和国家相关法律,负责 2021 年安徽省国资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和咨询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021 年安徽省国资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包含新建国企改革等重点工作在线督办系统、违规监督追责系统、党建工作管理系统、宣传管理平台,业务梳理,改造统一数据采集交换平台、数据共享中心、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系统等。
2.依据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标准规范及服务合同,对项目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系统测试、技术培训及建设投资等进行全过程监理和控制,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1)对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实施方案进行参与、见证、监督、确认。
(2)对项目实施进度全过程监督和控制。
(3)对系统各项安装调试、测试、培训全程进行监督管理和质量控制。
(4)按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验收,组织系统测试、试运行和总体验收。
(5)监督承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采购人和各使用单位组织培训。
3.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对文档、合同进行管理,做好采购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监理要求
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前期设计咨询、工程招标咨询、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包括至少以下内容:
1.项目质量控制
(1)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监理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范、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项目总体工程质量。
(2)根据各子项目的特点,制定包括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在内的详细监理控制方案。
(3)编制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预案,包括系统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预案。
(4)组织系统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评估、事故处理。
(5)组织系统建设质量检查和验收。
(6)督促承建单位整改存在问题。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交接。
(8)系统集成质量的控制:审核和确认系统集成方案;对采购的硬件设备质量进行检验和验收;对设备安装、系统软件安装调试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参与对系统集成的总体验收。
(9)应用软件开发质量的控制:审核和确认软件开发计划、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对编码测试、应用测试等每个开发阶段进行监督;对承建商的开发质量记录进行审核;组织源代码及应用程序移交验收;参与对应用软件的
总体验收。
(10)系统质量检测:根据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完成系统各环节相关测试,检验是否满足系统设计指标及合同规定要求,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测试报告。
(11)系统安全质量控制:负责系统安全方案的审核和确认;对安全系统的软硬件采购、安装、调试、配置过程进行监督。
(12)技术培训质量控制:审核确认承建商的培训计划;监督承建商实施其培训计划,并征求用户的反馈意见;审核确认承建商的培训总结报告。
2.项目进度控制
(1)审查各子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监督计划执行。
(2)采用先进项目管理工具确定各子项目建设工序,监督项目施工进度。
(3)发现系统建设进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要求承建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加快进度,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4)当系统建设进度拖后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须作详细报告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为采购人采取措施和做出决定提供参考,同时督促承建商尽快采取措施。
3.项目投资控制
(1)通过对总体建设方案和工程实施方案的评估和优化,合理控制投资。
(2)审查建设进度款申报,协助采购人将付款进度与工程质量和形象进度结合起来;动态监管项目建设成本,进行成本费用控制分析;严格控制和审查工程变更,核算成本和变化量,报采购人审批;审核工程量清单及造价和工程竣工决算等。
(3)负责工程决算初审工作,并及时将审核结果上报采购人。 4.项目合同管理
(1)负责下发开工令;
(2)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商按时履约;
(3)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4)对工程暂停,复工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5)对合同变更、索赔、违约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6)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商提交的支付申请;
(7)负责严格按照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等建设管理规定,加强对工程变更控制,明确界定项目变更的目标,防止变更范围的扩大化,加强变更风险以及变更效果的评估,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书面确认流程。
5.项目信息管理/文档管理
(1)及时向采购人报告项目动态和监理咨询工作情况。
(2)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工程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
(3)督促、检查承建方及时完成各阶段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各类资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格式。
(4)转发采购人发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业务联系单。
(5)采用图表、统计技术或其他先进的管理方法,定期公布项目质量、进度、成本数据,就项目中存在或出现的问题向业主、承建单位提出合理化意见和解决方案。
(6)当项目建设出现质量问题或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7)根据采购人要求提出相应的项目文档管理规范。
(8)做好咨询监理日记及工程大事记。
(9)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
(10)提交验收所需全部资料并汇编成册;包括项目周报、月报、阶段总结等过程文件。
6.项目安全管理
(1)确立项目建设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和工作目标。
(2)审核项目建设安全保密工程技术方案。
(3)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控制,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4)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5)排查与处理项目建设安全隐患。 7.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
(1)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防止被非授权使用; (2)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系统的使用审核,保证不在
x项目建设中出现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 8.项目的协调和组织
(1)接受委托,负责协调所涉及的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
(2)中标人应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包括项目例会、专题讨论会、问题通报会、监理协调会、监理交底会阶段工作总结会、阶段以及最终验收会和参与采购人组织的有关会议等。
9.咨询及项目管理服务
(1)为采购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项目建设中的技术难点与新技术为采购人提供解答;
(2)结合采购人需求提供咨询意见;
(3)提供完善的项目管理措施,协调项目管理工作。 10.监理依据
(1)本项目的监理应使用与本工程项目内容相关的下列最新版本的标准与规范:
(2)监理服务合同; (3)项目招标文件;
(4)采购人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5)合同图纸及说明;
(6)国家、项目所在地颁布的监理法规等; (7)采购人授予的其他权限。
11.监理基本要求
(1)中标人在执行监理合同时建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后方可解散。监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监理责任。
(2)中标人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人员、设备和工具。
(3)中标人应遵守相应的监理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监理文件制度、监理记录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保证监理工作协调有序的进行。
(4)中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项目监理大纲,确定项目监理机构
的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规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5)中标人应编制项目监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符合项目监理大纲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可操作。
(6)中标人应该在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几个方面对监理工程采取必要和完善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监理工程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竣工。
(7)中标人须定期向采购人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12.监理的责任
(1)中标人有责任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顾问咨询意见,有义务帮助承建单位实现合同所规定的目标,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资料。
(3)由于承建单位在工程实施中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质量要求,中标人要监督承建单位停工整改或返工。如承建单位人员工作不力,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
(4)如果承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中标人应协助建设单位追究有关承建单位的责任。
(5)中标人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和物品属建设单位所有,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设备和剩余物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建设单位。
13.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具备相应监理技术装备及监理技术,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2)中标人具备保证施工质量的监理管理体系。
(3)中标人在本项目中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
(4)在建设过程中,中标人须按投标文件中的配备的人员及时到位,且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专业监理人员,中标人须服从,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5)现场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确实需要交换,须提前48 小时向采购人报告,并派出同等条件及以上的人员替换,获批准后才能更换。
(6)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专职为本项目服务,不得兼任其它项目的监理工作,且须常驻现场。采购人负责对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考勤,若缺席,对项目总监处以 1000 元/天。罚款金额总计超出合同金额的 10%即可中止合同,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责任的权力。
(7)中标人应遵守相应的监理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监理文件制度、监理记录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保证监理工作协调有序的进行。
(8)对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配备要求
岗位 | 执业资格 | 人员配额 |
总监理工程师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1 人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1 人 |
监理工程师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5 人 |
合计:7 人 | ||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配备名单(格式自拟); ②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人员证明材料外,投标人无须另外提供人员的其他证明材料,采购人保留在合同签订后核查上述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权利,若中标人无法提供或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③驻点人员办公场所由采购人协调解决,由此产生的租金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 自行解决,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本包别投标报价中。 |
(10)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和服务人员提供保密承诺书。
四、报价要求
本包别报总价,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包别所需的一切费用,中标后,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中标人自行考虑投标报价风险。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x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法
2.1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
2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
3 |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9.2.1 条中 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9.2 条要求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 |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
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 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 |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
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
2 | 投标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 |
3 | 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 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 |
4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 文第 12 条要求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
5 | 招标文件获取情 况 | 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 完成招标文件获取 | |
6 | 投标文件机器识 别码查询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机器 识别码不得相同 | |
7 | 商务响应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 点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6.1 商务响应表) |
8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 他要求。 |
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3 详细审查
2.3.1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
2.3.2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其中:
第 1 包: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20%。
第 2 包: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5%,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5%。
第 3 包: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
第 4 包: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80分) | 总体框架设计 | 投标人结合安徽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整体规划、工作实际和未来技术发展趋势,理解项目建设需求和目标,提供的投标方案和总体架构设计体现一体化应用系统建设、设计完整、先进、科学、合理、可行,满足本期项目建设及支撑指导后续深入建设。具体呈现内容包括:新建系统方案、系统改造方案、对业务的理解、系统架构、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运维服务方案、培训服务、测试内容。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一体化设计: (1)设计完整、合理、可行的,得4 分; (2)设计较合理、可行的,得 3 分; (3)设计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2.其他服务内容 (1)内容详尽细致、科学合理的,得 4 分; (2)内容较为细致、较为合理的,得 3 分; (3)内容有待 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 -8 分 |
新建系统及 升级改造系 | 投标人理解本项目建设需求,针对国企改革等重点工作 在线督办系统、监督追责工作系统、党建工作管理系统 | 0 -6 分 |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第 1 包
统方案 | 等新建系统以及统一数据采集交换平台、数据共享中心、投资管理系统等系统改造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针对系统平台各模块提供内容详实的设计方案,思路清晰完整、设计合理可行的,得6 分; 2.提供基本完整的设计方案,针对系统平台各模块的功能规划与实现路径有一定的分析阐述的,得 4 分; 3.提供的设计方案仅针对系统平台各模块的建设需求进行简单的技术响应,可操作性待完善的,得2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系统架构 | 各业务系统/模块间集成对接方案,以及与外部其它软硬件系统集成方案能够符合统一平台的架构,实现统一用户登陆、统一消息、统一安全等符合统一管理的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架构进行综合评审: 1.系统架构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规范性、开放性和可扩展性的,得 4 分; 2.系统架构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规范性、开放性和可扩展性的,得 2 分; 3.系统架构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 -4 分 | |
业务梳理需求 | 1.业务系统建设:投标人理解本项目建设需求,对新建系统、改造系统的业务需求、主体流程梳理和系统应用提供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描述清晰完整、具有可落地性的,得 3 分; (2)方案描述较为完整的,得 2 分 (3)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 -7 分 |
2.报送指标分解:投标人结合安徽省国资委工作实际,针对国务院国资委下发至地方国资委的国资监管业务数据指标库进行任务分解和取数关系定义,配合省国资委进行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和软件厂家进行数据报送,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指标分解描述清晰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2分; (2)指标分解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3)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3.协同共享研究:投标人根据安徽省国资委 “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框架,从处室间的协同监管、系统间的数据共享、与外部机构的数据交换三个方面进行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讨论与研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研究思路描述清晰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2分; (2)研究思路描述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1 分; (3)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安全要求建议 | 投标人能够遵循安全相关要求,向采购人提出的相关安全建设的建议,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建议有参考价值,系统建设的安全体系和运维保障体系的设计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能够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的,得 2 分; 2.建议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3.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 -2 分 | |
总体实施方 案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 审: | 0 -5 分 |
1.结合国务院国资委、安徽省国资委及所属企业实际,对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业务关系理解,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步骤和工作计划,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有应急预案; (1)具有可行性、先进性和科学性,保证现有系统稳定运行及升级改造,尽量减少实施影响;项目质量控制和风险控制要素完整、措施可行,系统建设能按照计划有效进行的,得 3 分; (2)较为可行性,较为保证现有系统稳定运行及升级改造,尽量减少实施影响;项目质量控制和风险控制要素较为完整、措施可行,能基本保障系统建设能按照计划有效进行的,得 2 分; (3)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2.方案体现系统综合统一性、延展性、系统整合后的科技性和有效性;对于历史数据、新增数据、已建系统、本次改造系统、新建系统等内容要有整体规划的科学、效性内容;方案要有效整体提升系统平台的监管功能等; (1)方案详尽细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2 分; (2)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3)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运维服务方案 | 1.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运维服务和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1 分; (2)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0.5 分; (3)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 -3 分 |
2.投标人承诺免费运维期内能够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现场服务和技术支持不少于 2 人的现场驻场服务 的,得 1 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服务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投标人能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得 1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能证明提供服务的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格式不限)的扫描件,均未提供不得分。 | |||
培训服务方案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技术培训所涉及的培训目标、规模、内容、课程、考核等方面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规划清晰、合理可行的,得 1 分; 2.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0.5 分; 3. 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 -1 分 | |
投标人结合采购需求,对“国企改革等重点工作在线督办等新建系统、投资管理系统等改造项目一体化应用场景,采用系统或系统原型演示。 演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 |||
现场演示 | (一)一体化应用平台及应用系统的展示。 (1)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4 分; (2)基本满足的,得2 分; (3)有待进一步完善得,得1 分; (4)未实质性演示的,不得分。 | 0 -10 分 | |
(二)新建国企改革等重点工作在线督办系统功能演示: |
1.国企改革重点指标体系的管理功能,能够方便地进行指标的增减管理; 2.根据不同部门的填报指标需求,灵活定义多个填报表单功能,以报送表单汇总各部门填报的指标数据,进行汇总上报; 3.国企改革重点指标数据的查询功能; 4.对省属企业的参股信息、整改信息、自查报告、整改报告、联系人、参股信息汇总报表等管理功能; 5.演示省属企业上报信息的审核功能及参股信息上报国务院国资委的审核过程。 (1)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3 分; (2)基本满足的,得2 分; (3)有待进一步完善得,得1 分; (4)未实质性演示的,不得分。 (三)改造投资管理系统体现变更数据的及时性 1.改造完善项目基础数据管理功能; 2.改造完善项目信息管理功能; 3.改造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功能; 4.改造完善项目投资月报管理功能; 5.改造项目后评价管理功能。 (1)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3 分; (2)基本满足的,得2 分; (3)有待进一步完善得,得1 分; (4)未实质性演示的,不得分。 注: (1)投标人提供真实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系统功能演示,采用PowerPoint、视频录像、静态页面等演示 |
方式的不得分; (2 )演示顺序按照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 (3)演示时间不超过15 分钟,其中评标委员会提问累 计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4)演示人员不得超过 2 人,至少包含投标人授权代表。 | |||
方案展示及答辩 | 投标人结合安徽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整体规划,在评审现场采用 PowerPoint 形式进行整体方案展示,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现场展示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完全满足或由于要求的,得 5 分; 2.基本满足的,得3 分; 3.有待进一步完善得,得1 分; 4.未实质性展示的,不得分。注: (1)投标人方案展示在该投标人完成现场演示后进行; (2)方案展示时间不超过10 分钟,其中评标委员会评 提问时间累计不超过 2 分钟。 | 0 -5 分 | |
团队配备 | 投标人为本包别配备的团队人员中: 1.项目经理(1 人,除本项 2、3 人员外)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 分; (2)具有信息化平台类软件开发(或信息化平台类系统集成)项目业绩的,且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最高得2 分。 注:本小项满分 3 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除本项 1、3 人员外) (1)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的,得 1 分; (2)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 1 分。 | 0 -9 分 |
注:本小项满分 2 分。 3.其他人员(除本项 1、2 项人员)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每人得 1 分, 最高得 1 分; (2)具有ITIL 资格认证证书的,每人得 1 分,最高得 1 分; (3)具有中级及以上软件设计师证书的,每人得1 分, 最高得 1 分; (4)具有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认证证书的,每人得1 分, 最高得 1 分。 注:本小项满分4 分,同一人同时具有上述多项证书的,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 注: (1 )本项满分 9 分; (2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①团队人员配备名单(格式自拟,须体现职务); ②人员相应证书的扫描件; ③业绩合同及业绩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的扫描件,若均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类型等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 ④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 项。 | |||
投标人实力 | 投标人所投软件/系统具有有效期内下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企业改革督办系统; | 0 -4 分 |
2.投资管理系统; 3.监督追责工作系统; 4.数据中台类; 5.大数据分析类; 6.数据治理类; 7.风险预警类; 8.流程管理类。 每提供一类得 0.5 分,最高得 4 分; |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扫描件;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书名称表述与招标文件描述的关键字样不一致,而该投标文件中能证明其具有相同或相似功能和效果,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 视同符合要求。 |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认证: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 不全的不得分。 | 0 -4 分 | |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 人具有: | |||
业绩 | 0 -12 分 | ||
1.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信息化平台类软 件开发(建设)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 分,最高得 |
4 分 2.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数据中心建设 (软件)或数据整合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 分, 最高得 4 分。 3.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系统集成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4.具有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相关软件建设(开发)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注: (1 )本项满分 12 分; (2)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多项要求时,不累计计分,仅积分一次; (3)党政机关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4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①业绩合同的扫描件; ②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 若上述证明材料中均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类型等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 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价格分 (2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85分) | 系统设计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本包别的应用软件部署、支撑软件部署提出合理的设计和部署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4 分; 2.方案较为全面,较为合理的,得 2 分; 3.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 -4 分 |
安全维护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维护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3 分; 2.方案较为全面,较为合理的,得 2 分; 3.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 -3 分 | |
售后服务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3 分; 2.方案较为全面,较为合理的,得 2 分; 3.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 -3 分 | |
服务内容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一)项目管理方案 1.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2 分; 2.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3.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二)日常内容运维方案 | 0 -7 分 |
1.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2 分; 2.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3.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三)宣传推广方案。 1.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2 分; 2.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3.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四)舆情监测服务方案 1.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得1 分; 2.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0.5 分; 3.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投标人结合宣传管理平台整体规划,现场采用PPT 形式进行整体方案说明,并采用系统或系统原型演示。 演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 |||
现场演示 | (一)稿件报送。提供可按栏目报送的稿件报送系统,用户可在系统中报送稿件,管理员可对稿件进行查看、编辑和驳回等操作,报送稿件可直接进入采编系统。实现用户统一管理,用户按权限显示操作菜单,完成各自任务分工,管理员可通过用户属性,自定义用户组织架构,将其分为不同角色体系。 排名统计。对省属企业一定时期内(月、年或自定义时间段)报送信息量、选题响应报稿量、采用量和排行评分等指标进行数据统计和图表展示。 可通过一定计算公式进行考核计分,支持结合传播力数 据反馈对稿件进行智能计分,支持历史计分查询和图表 | 0 -15 分 |
导出。 指令推送。指令或信息可通过系统下达省属企业。指令性稿件设置反馈功能,企业可反馈完成情况。 (1)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2 分; (2)基本满足的,得1 分; (3)有待进一步完善得,得0.5 分; (4)未实质性演示的,不得分。 (二)采编系统。提供集内容生产和编审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可使用该系统进行内容创作和生产,实现一次采编、多种生成、多元传播。 具备完善的审核功能,实现多级审核流程和数据留痕。支持文章、组图、链接、视频等类型信息发布,能够对普通文本、图片信息和音视频等多种流媒体信息进行混合或单一发布和管理;支持指定文档发布的时间和在页面显示的顺序。 可视化智能模板编辑。有布局设计与编辑功能,可使用外部可视化编辑器对稿件进行设计制作。支持在线 H5制作、表单投票、微专题等功能。 支持敏感词库导入和导出、手动添加敏感词、搜索敏感词,发布文章时匹配敏感词并进行提醒。 配有移动采编APP,包括 ios 和 Android 两个版本,支持移动化稿件采编和审核。 (1)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2 分; (2)基本满足的,得1 分; (3)有待进一步完善得,得0.5 分; (4)未实质性演示的,不得分。 (三)稿库系统。支持用户上传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素 |
材,分门别类,以各类标签形式实现素材分类管理。设置各级登陆账号权限管理,支持不同用户根据所属权限,搜索、使用、编辑及管理相关内容,实现素材资源存储和共享。 提供不少于 10T 素材库存放空间容量。 (1)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2 分; (2)基本满足的,得1 分; (3)有待进一步完善得,得0.5 分; (4)未实质性演示的,不得分。 (四)媒体资源库。将安徽省国资委网站、“安徽国资”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及安徽省属企业网站、微信等宣传平台发布的新闻信息和数据等汇聚到宣传管理平台的大数据整合能力。 与主流媒体资源库连接打通,对安徽国资国企新闻进行大数据抓取和统计分类。 支持宣传管理平台用户根据所属权限,查看和使用相关内容。 (1)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2 分; (2)基本满足的,得1 分; (3)有待进一步完善得,得0.5 分; (4)未实质性演示的,不得分。 (五)直播系统。支持一站式现场图文和视频直播,实现内容全媒体分发,利用公有云服务,实现网站、微博和微信等平台的视频直播发布。 通过运营数据化分析,为直播提供数据报表。 具备完善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采用多种技术手段保证直播后台安全性,支持直播中相关数据监看监测和一键 |
断播。能实时完成大容量数据处理,承受较大规模用户并发访问与会话连接。 (1)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2 分; (2)基本满足的,得1 分; (3)有待进一步完善得,得0.5 分; (4)未实质性演示的,不得分。 (六)舆情管理系统。支持常规信息监测、重点事件追踪和舆情预警,可设置关键词和预警词,支持系统根据设置条件,进行信息搜索和信息智能自动预警,提供统计分析功能。 支持用户按照时间范围生成周报、月报等,可针对重点事件自动生成专项事件分析报告,支持报告在线编辑和导出。 (1)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2 分; (2)基本满足的,得1 分; (3)有待进一步完善得,得0.5 分; (4)未实质性演示的,不得分。 (七)传播分析系统。基于全网新闻数据实现对稿件的监控与分析,可按日期提供原创稿件传播力总指数概览,以时间趋势、转载媒体、渠道覆盖等多维度分析展示稿件传播情况,稿件传播路径可视化展示,评估稿件全网跨媒传播效果。 提供相应数据分析和传播力排行。 (1)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2 分; (2)基本满足的,得1 分; (3)有待进一步完善得,得0.5 分; (4)未实质性演示的,不得分。 |
(八)在线学习系统。搭建在线宣传学习和考试系统,实现图文、音视频资源的上传、下载与发布,并可进行线上直播教学。 支持学员通过账号密码从移动端和PC 端渠道登录学习、在线考试。 考试成绩可进行多维度统计和图表展示,按需导出历史成绩。 (1)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1 分; (2)有待进一步完善得,得0.5 分; (3)未实质性演示的,不得分。 注: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系统功能演示,采用视频录像、静态页面等演示方式的不得分; (2 )演示顺序按照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 (3)演示时间不超过30 分钟,其中评标委员会评标委 员会提问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4)演示人员不得超过 2 人,至少包含投标人授权代表。 | |||
人员配备 | 投标人为本包别配备的人员中: 1.具有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颁发的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每人得 1 分,最高得 5 分; 2.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每人得1 分,最高得 2 分; 3.获得省级及以上新闻类奖项得,每人得 1 分,最高得 4 分。注: (1 )本项满分 11 分; | 0 -11 分 |
(2)同一人员同时满足上述多项要求时,可重复计分; | |||
(3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 |||
①团队人员配备名单(格式自拟,须体现职务); | |||
②人员相应证书的扫描件; | |||
③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 | |||
(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无法体 | |||
现人员姓名等评审要素相关内容时,须同时提供颁奖单 | |||
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 | |||
④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 |||
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 | |||
附表第 37.3 项。 | |||
投标人为本包别配备的驻点人员中: | |||
1.具有新闻传播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人 | |||
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 |||
2.具有美术设计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人 | |||
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 |||
3.具有 2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每人得 2 分,最高 | |||
得 6 分。 | |||
注: | |||
驻点人员 | (1 )本项满分 11 分; (2)同一人员同时满足上述多项要求时,可重复计分; | 0 -12 分 | |
(3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 |||
①团队人员配备名单(格式自拟,须体现职务); | |||
②人员相应证书的扫描件; | |||
③人员工作经验提供简历或人员承诺(格式自拟)的扫 | |||
描件(须体现工作经验); | |||
④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 |||
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 | |||
附表第 37.3 项。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认证: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 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0 -2 分 | |
投标人实力 | 1.投标人所投融媒体技术支撑平台软件产品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 2 分; 2.投标人所投融媒体传播平台软件产品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 分; 3.投标人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得 2 分; 4.投标人具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得2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的扫描件,未提供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 0 -8 分 | |
平台支持 | 1.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平台,纳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的可供网站转载新闻的新闻单位名单,得 3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信办网站公示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2.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合作资源的,合作 平台纳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的可供网站转载新闻的新闻单位名单,得2 分。 | 0 -5 分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作协议及网信办网站公示截图, 未提供不得分。 | |||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 | |||
1.融媒体建设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5分 | |||
2.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政务微信及微博建设运维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4分。 | |||
3.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政务平台或网站建设运维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 |||
业绩 | 0 -15 分 | ||
4.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舆情监测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 |||
5.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政府网站普查监测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0.5 分,最高得 1分。 | |||
注: (1 )本项满分 15 分; (2)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多项要求时,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 (3)党政机关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 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 |
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4)本包别对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5)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类型等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价格分 (15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5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90分) | 服务方案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包别内容及特点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一)项目管理体系、制度 1.项目管理体系、制度详尽细致、科学完善的,得5 分; 2.项目管理体系、制度较为细致、较为完善的,得3 分; 3.项目管理体系、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二)项目进度计划安排 1.进度计划安排紧密细致、科学合理的,得 5 分; 2.进度计划安排较为紧密、较为合理的,得 3 分; 3.进度计划安排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三)人员分工安排 | 0 -25 分 |
1.人员分工安排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5 分; 2.人员分工安排较为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3 分; 3.人员分工安排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四)技术培训方案 1.技术培训方案详尽细致、科学合理的,得 5 分; 2.技术培训方案较为细致、较为合理的,得 3 分; 3.技术培训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五)质量管控及售后方案 1.质量管控及售后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5 分; 2.质量管控及售后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 3分; 3.质量管控及售后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投标人为本包别配备的项目经理(1 人): 1.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高级测评师证书的,得 2 分; 2.通过国家密码管理局组织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的,得 3 分。 | |||
项目经理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 (1 )项目经理身份证明的扫描件; (2 )项目经理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 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 项。 | 0 -5 分 |
团队人员 | 投标人为本包别配备的团队人员(除项目经理外): 1.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中级测评师证书的,每人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2.通过国家密码管理局组织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的,每人得1 分,最高 3 分; 3.具有国家重要信息系统保护人员证书的,每人得2 分,最高得 4 分; 4.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聘为信息化标准方面专家(或委员)的,得 5 分; 5.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的,每人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注: (1 )本项满分 20 分; (2 )同一人同时满足上述多项要求时,可累计计分; (3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①团队人员配备名单(格式自拟); ②人员相应证书的扫描件; ③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 项。 | 0 -20 分 | |
投标人实力 | 1.投标人具有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 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的,得 4 分。 | 0 -22 分 |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入选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的,得 5 分。(以国家密码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告公示的为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告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获得全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先进机构(单位)荣誉的,每获得一次得 2 分,最高得 4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等评审要素相关内容时,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证书)的,得 4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5.投标人参与编制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相关国家标准 (GB)的,得 5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标准首页及编制单位相关页等关键页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认证: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0 -6 分 |
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 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业绩 |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 1.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6 分 2.商用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6 分。 注: (1 )本项满分 12 分; (2)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2 项要求时,可累计计分; (3)本包别对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4)党政机关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5)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类型等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0 -12 分 | |
价格分 (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90分) | 监理大纲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按本工程的特点,编写的监理大纲进行综合评审: 1.监理大纲内容,重点,制度,措施 (1)监理大纲内容详尽细致,科学合理的,得 5 分; (2)监理大纲内容较为细致,较为合理的,得 3 分; (3)监理大纲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2.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措施详尽细致,可行性强的,得 4 分; (2)措施较为细致,可行性较强的,得 2 分; (3)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3.工程进度控制措施 (1)措施详尽细致,可行性强的,得 4 分; (2)措施较为细致,可行性较强的,得 2 分; (3)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4.工程投资控制措施 (1)措施详尽细致,可行性强的,得 3 分; (2)措施较为细致,可行性较强的,得 2 分; (3)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5.工程变更控制措施 (1)措施详尽细致,可行性强的,得 3 分; | 0 -32 分 |
(2)措施较为细致,可行性较强的,得 2 分; (3)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6.工程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 (1)措施详尽细致,可行性强的,得 3 分; (2)措施较为细致,可行性较强的,得 2 分; (3)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7.xx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 (1)措施详尽细致,可行性强的,得 3 分; (2)措施较为细致,可行性较强的,得 2 分; (3)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8.沟通协调的管理措施 (1)措施详尽细致,可行性强的,得 3 分; (2)措施较为细致,可行性较强的,得 2 分; (3)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9.对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监理服务计划较优,有可行性较强的合理化建议或措施。 (1)措施详尽细致,可行性强的,得 4 分; (2)措施较为细致,可行性较强的,得 2 分; (3)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总监理工程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 人),在具 | 0 -6 分 |
师 | 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基础上,具有: 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 分; 2.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得 2 分; 3.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得 2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 (1 )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明的扫描件; (2 )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为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 项。 |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 人,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在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基础上,具有: 1.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得 2 分; 2.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得 2 分; 3.系统分析师证书,得 2 分; 4.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得 2 分; 5.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 2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 (1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身份证明的扫描件; (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 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 项。 | 0 -10 分 | |
团队成员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外),在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基础上,具有: 1.软件评测师证书,每人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 0 -16 分 |
2.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每人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3.网络工程师证书,每人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4.高级软件测试管理师证书(中国软件评测中心颁发),每人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5.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每人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6.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人社部与工信部颁发),每人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7.信息安全保障人员(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每人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8.信息系统审计师(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每人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 |||
注: (1 )本项满分 16 分; (2)同一人同时满足上述多项要求时,可累计计分,但最高尽快累计 2 次; (3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①团队人员配备名单(格式自拟); ②人员相应证书的扫描件; ③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 37.3 项。 | |||
1.投标人具有xx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 分; | |||
投标人实力 | 2. 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 (CCRC)-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ISCCC)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证书的: (1)一级的,得 2 分; | 0 -4 分 |
(2)二级或三级的,得 1 分。 注:本小项满分 2 分,仅以最高级别证书计分一次。 3.投标人所监理的已验收合格的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的,每提供1 个奖项(荣誉)得 1 分,最 高 1 分。 注: (1)上述第 1、2 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的扫描件,未提供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2 )上述第 3 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①项目合同的扫描件; ②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 ③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 (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等评审要素相关内容时,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 “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学会(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 站查询截图。 |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认证: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0 -10 分 |
5.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 不全的不得分。 |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为本包别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在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监理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2 分。注: (1)投标人业绩不能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重复计分,仅计分一次; (2)同一项目多份监理合同的业绩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类型、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岗位等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 )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 0 -2 分 | |
投标人业绩 | 1.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信息化项目监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5 分,最高得6 分。注: (1)本包别对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2)党政机关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3)投标人业绩不能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重复计分, | 0 -10 分 |
仅计分一次; (4)同一项目多份监理合同的业绩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 (5)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类型等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上述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投标人业绩中,若属于监管类信息化项目监理业绩的,每个业绩另加 2 分,最高加 4 分。 注: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 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价格分 (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9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2.3.3 分值汇总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
(2)将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