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本协议中乙方的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是乙方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乙方应当自相关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长春公积金APP 或者甲方业务网点办理。如乙 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变更,合同所涉通知、书面形式文件等均将被发往协议中载明的有效送达地址。因乙方拒收或因其他原因被退回时,乙方拒收或者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 日,甲方无须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