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苏州银行代理销售理财产品协议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本协议为规范甲乙双方在理财业务中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甲方自愿购买本理财产品,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本协议的甲方指客户,下称“您”;乙方指“苏州银行”。
对于您通过乙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方式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受限于本产品),您确认通过乙方上述渠道点击同意本协议,即表明您已自主阅读并清楚知悉本协议全部内容,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一、 主要条款
1. 本产品非乙方所发行的理财产品,乙方仅作为本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非本产品的发行机构与管理机构,对本产品的业绩不承担任何保证和其他经济责任,不承担本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乙方受理的代销理财产品业务申请,以产品发行机构的最终确认结果为准。
2. 本产品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具体详见《风险揭示书》。该等风险管理责任由产品发行机构承担,乙方不承担产品的风险管理责任。您在签署本协议前,应当详细阅读本产品发行机构提供的
《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理财产品投资协议书》等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并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全部权利与义务以及产品的全部风险。
3. 根据产品投资范围、风险收益特点、流动性等不同因素,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分为 R1(低风险产品)、R2(中低风险产品)、R3(中等风险产品)、R4(中高风险产品)、R5(高风险产品)等五个风险等级,与客户在乙方评估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保守型(C1)、谨慎型(C2)、稳健型(C3)、进取型(C4)、激进型(C5)五个等级一一对应。乙方提醒您注意:请您根据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选择与您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高于您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4. 您购买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前,需通过乙方的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智能柜台等销售渠道进行有效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个人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若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超过有效期或者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发生了可能影响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形,您应当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5. 您保证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本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的情况,投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6. 您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如有变更,您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若您未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在产品募集期内,如因您的原因导致投资本金不能从其账户足额划转的,您对相关理财产品的购买不成功,该理财产品相关法律协议不生效,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8. 您对本协议及其条款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您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或泄露与乙方有关的业务资料及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9. 您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根据您所勾选的业务申请类型对您相关资金账户进行资金扣划等相关操作。
10. 您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根据您所勾选的业务申请类型调取收集您本人开户留存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信息,并留存办理理财业务所需的个人金融信息。
11. 乙方对本协议及其条款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或泄露与甲方有关的业务资料及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您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根据您所勾选的业务申请类型向产品管理机构提供您开户留存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信息,并留存办理理财业务所需的个人金融信息,用于购买相应的理财产品,产品管理机构对您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13. 您承诺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会参与或协助洗钱、恐怖融资、逃税活动等违法行为。乙
方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您的资金或您的交易行为与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造成您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 乙方免责条款
1.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协议终止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 由于不可抗力或乙方无过错且无法防止的外因而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3. 非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您遗失本协议、您的协议被盗用、本协议交易账户被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冻结、扣划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发生前述情形时,乙方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必要合理的补救措施,尽力保护您的利益,以减少您的损失。三、 争议处理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四、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 协议生效。您通过乙方的网点柜面渠道购买本产品,本协议经您签字且乙方盖柜面业务章后生效(为避免歧义,乙方相关业务人员在本协议的签字仅为乙方内部风险控制要求,并不作为协议成立的条件,下同)。您通过乙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您通过点击同意本协议后生效。
2. 协议终止。本协议及《产品说明书》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本协议自动终止。
3. 其他。您通过乙方的网点柜面渠道购买本产品时,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且有同等法律效力。五、 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方式和程序
1. 您在此确认乙方的系统记录以及录音、录像构成对您操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赎回、撤单)的终局证据,并且在您和乙方发生争议时可以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据使用。
2. 您在购买乙方代销的私募理财产品后,可以享有 24 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在投资冷静期内,如您改变投资决定,应立即在投资冷静期内通过乙方向私募理财产品发行机构提出解除相应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申请,私募理财产品发行机构应当遵从您的意愿,解除已签订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及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理财产品投资协议书》等),并及时退还您的全部投资款项。投资冷静期自上述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签字确认后起算。
如甲方对所购买的理财计划有任何意见或建议,以下为全行客户投诉受理联系方式,乙方将及时受理并给予答复。
a) 苏州银行理财经理或苏州银行各营业网点
b) 苏州银行客户投诉电话:0000-00000六、 甲方声明
1. 甲方已经收到所购买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投资者权益须知》以及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理财产品投资协议书》,并已完全理解和接受上述文件以及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清楚了解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内容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甲方的投资决策完全基于甲方的独立自主判断做出,并自愿承担所购买(或赎回、撤单)理财产品所产生的相关风险和全部后果。
2. 甲方确认:乙方对于本协议的条款已向甲方予以解释说明,甲方自愿接受上述条款的约束,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的理解已完全达成一致。
甲方:(签名)
乙方:(业务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