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适用范围内,华沙公约及其后续任何修正案中有关责任的规则适 (ii) 包裹或物品的价值超过 50,000 美元(或者等值的当地货币)
服务的条款与条件
生效日期:2016年12月26日
在可适用范围内,华沙公约及其后续任何修正案中有关责任的规则适 (ii) 包裹或物品的价值超过 50,000 美元(或者等值的当地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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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的条款与条件
用于本协议中任何货品的国际运输。
本合同条款和条件中提及的优比速包裹运送(广东)有限公司 (United Parcel Service,下称 UPS) 是指起运国的 UPS 营运公司;该公司从事小型包裹(包括“快递函件”)的国际运输,以及这种运输的伴随或附加服务。所有货品运送均受“UPS 费率和服务指南”(UPS Rate and Service Guide)中的条款(在 xxx.xxx® 上可以查询并且保存在当地的 UPS 办公室)、UPS 原始运输文件和货品起运地应当适用的法律所规定的条款的约束。
“托运人”指为取得服务与联合包裹运送服务公司(UPS)签订合同的一方。
如果空运货品涉及的最终目的地或中转地在不同于起始地的另一国,则适用 1929 年 10 月 12 日签订于波兰华沙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及其任何修订案。如果在提交货品时未就中转地达成任何协议,UPS 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路线运送货品。除非有与之相反的条款,则陆上国际运送可以适用 1956 年 5 月签订于日内瓦的“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及其任何修订案的条款(“CMR公约”)。
UPS 可以雇佣转包商来完成运输业务和附带服务,UPS 和转包商均代表它本身、它的雇佣人、代理人和次转包商来提供承包服务,并且所有各方均有权享有本条款和条件的权益。任何一方均无权放弃或变更本条款。单一 UPS 运单/托运单(“UPS 运单”)所涵盖的所有包裹或托盘应视为单一货品运送。UPS 有权将货品通过其认为合适的任何中转站运送。
除非在寄交货品前另有书面约定,UPS 所提供的服务将仅限于收取、运送、必要情况下的通关以及交付货品。托运人认可货品可以连同其他托运人的货品一并运送,且 UPS 可能无法在所有处理中心对单一货品的出入进行掌控。
物品处理及服务限制
UPS 提供按通常定义的一般物品的运送服务,托运物品有如下限制:
(i) 以下有关 UPS 全球特快货运® 服务需符合条款与条件,任何包裹和物品,当其重量大于 70 公斤(或 150 磅),或长度超过 270 厘米(或 108 英寸),或长度与xx加起来超过 419 厘米(或 165 英寸)时,均不提供服务。如果在 UPS 系统中被发现,需收取以下一项或多项附加手续费:超重、超长或超过限定尺寸附加费。使用 UPS 全球特快货运运送的托盘如超出 xxx.xxx® 上“UPS 费率和服务指南”中所载的尺寸和重量方面的最大限制规定,UPS不会接受托运且会将货品退还给寄件人。
时,UPS 不提供服务。使用 UPS 全球特快货运服务托运的货品,每个托盘的实际价值或申报价值限定为 100,000 美元,超过该金额不提供运送服务。UPS 对于该类托运货品的最大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所申报的价值或每个托盘 100,000 美元(以两者中较低者为准)。任何装有珠宝(不包括人造珠宝)的货品,每个包裹或托盘的最大价值限定为 500 美元(或者等值的当地货币),超过该金额不提供运送服务。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所列符合条件的国家和地区,每个包裹或托盘的价值超过 500 美元但不超过 2,500 美元(或者等值的当地货币)可除外。
(iii) 凡是装有 UPS 网站上(xxx.xxx®)列明禁运物品的货品或托盘,包括但不限于:贵重物(如硬币、货币、邮票、除支票外的可议付证券、汇票、未经估值的宝石和工业钻石)和危险货物,UPS 不提供运送服务。有关危险货物的更多信息,请参见“UPS 费率和服务指南”。根据可适用的法律,某些货物仅根据规定条件运输,还有些货物不可通过航空运输。
(iv) 对装有活动物的货品,UPS 不提供经常性服务。UPS 仅在个别情况下提供活动物运送服务。运送装有活动物的货品的服务是有限的,且需经过事先同意和准备;装有活动物的货品如和其它货品一同运送,运送服务将根据“UPS 费率和服务指南”的条款和条件进行。
(v) 对腐蚀性货品和需要温控货品的运送,UPS 不提供保护性服务。UPS 接受运送此类货品的前提是托运人单方面承担此类货品在运送中发生损害的风险。
(vi) 对任何装运地国或者目的地国法律、法规禁止运送的货品或者 UPS 单方面认为应当为装运地国或者目的地国法律、法规禁止运送的货品,UPS 不提供运送服务。
托运人对运单中填写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托运人确保货品上已充分载明了托运人和收件人的联络方法;托运人还保证所托运的货品已经进行了良好的包装、标记和标识,内装物品(每一箱)与装运文件中所做的描述和分类相一致,以便货品适于运送并遵照“UPS 费率和服务指南”以及可适用法律的要求。
大型包裹附加费
大型包裹将收取附加费。当一个包裹的长度与xx [(2×宽) + (2×高)]
相加超过 330 厘米(130 英寸),但不超过 UPS 的最大尺寸 419 厘米
(165 英寸)时,该包裹将被视为“大型包裹”。大型包裹的最低计费重量为40公斤(90磅)。已经被收取大型包裹附加费时,附加手续费将忽略不计。
服务的条款与条件
生效日期:2016年12月26日
(续)
超过限定尺寸包裹附加费
对于超过服务条款与条件上(“不可运输的物品”)所设定的最大重量和尺寸的包裹,需收取以下一项或多项附加手续费:超重、超长或超过限定尺寸附加费。此类附加费是对所有其他适用的费用的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包裹附加费。
附加手续费
任何需要特殊处理的包裹都将收取附加手续费,包括但不限于:
(i) 任何含有纯锂离子电池或者电池芯的包裹 (UN3480; PI965 Section II)
(ii) 任何以金属或木质非 UPS 包装材料运输的物品;
(iii) 任何无法完全装入一般包装箱的圆柱形物品,例如:木桶、鼓、圆筒或者轮胎;
(iv) 任何最长边缘的长度超过 122 厘米(48 英寸)或次长边缘超过
76 厘米(30 英寸)的包裹;
(v) 实际重量超过 32 公斤(70 磅)的包裹;
(vi) 每个包裹的重量未在 UPS 运输系统中指明且单个包裹的平均重量大于 32 公斤(70 磅)的货品(不包括 UPS 全球特快货运®货品)。
UPS 保留收取任何需要特殊处理的货件手续费的权利。
超过限定尺寸托盘附加手续费
超过限定尺寸的 UPS 全球特快货运服务托盘需收取超过限定尺寸托盘附加手续费。超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 pallet.pdf.上所述尺寸的托盘将被视为超过限定尺寸托盘。
UPS 全球特快货运服务托盘也受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上所述最大尺寸的限制(视始发地和目的地而不同)。超出这类限定尺寸的托盘同样需收取超过限定尺寸托盘附加手续费。
UPS 无纸化发票
UPS 无纸化发票服务为托运人提供了更多选择,通过使用电子商业发票来反映商品的买卖交易行为,从而帮助托运人加快其国际货件在海关的清关速度。托运货件前,托运人在注册 UPS 时即可开通此服务。
通过使用 UPS 无纸化发票服务,托运人授权 UPS 使用托运人的信头和电子签名,用以准备真实、正确的无纸化商业发票,该发票在诸多方面反映了托运人和商品购买者之间的买卖交易行为,在合规的情况下,这对加快国际货件出口和清关的速度是十分必要的。
所有的商业发票信息必须由托运人提供,以确保无纸化发票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为了使用该服务,托运人也需要及时上传其包裹级别明细(PLD)信息。包裹级别明细(PLD)包括但不仅限于收件人全名、完整的收件地址以及货件体积和重量。若未能及时上传 PLD,特定 UPS 服务将无法使用。在这些条款中,“及时上传 PLD”是指在向 UPS托运货件时或托运货件之前,以电子传输方式传送所有适用的 PLD信息至 UPS。PLD 包括但不仅限于收件人的全名、完整的递送地址,以及货件的尺寸和重量。
UPS进口控制
UPS 进口控制(UPS Import Control®)服务使托运人可以处理进口货品(包括商业发票)。在可用的情况下,托运人可使用 UPS 进口控制服务创建用于提供给货品寄件人的打印进口标签(Print Import Label)、电子进口标签(Electronic Import Label)以及打印并邮寄进口标签(Print and Mail Import Label)。托运人还可通过 UPS 尝试一次取件(UPS 1 Pickup Attempt)或 UPS 尝试三次取件(UPS 3 Pickup Attempts)服务,要求 UPS 为从寄件人的地址取回进口货品进行取件尝试。但 UPS 全球特快货运服务不提供尝试三次取件服务。UPS进口控制服务仅适用提供 UPS 取件服务的国家。关于对每件采用 UPS 进口控制服务打印标签的货品收取的附加费,请参见收费时有效的 UPS 费率。
UPS 进口控制适用于通过 WorldShip®、UPS CampusShip®、UPS 网上运输或 UPS 系统(开发)工具包处理的包裹和托盘,也适用于通过 WorldShip 或 UPS Ready® 解决方案处理的包裹。
包含某些物品的货品被禁止运输,也不被 UPS 接受使用 UPS 进口控制服务,这些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提供运输文件的危险材料或要求提供递送确认服务的武器货品。货到付款服务不适用于 UPS 进口控制货品。
UPS 进口控制货品的最高实际价值或申报价值是每个包裹 50,000 美元以及每个托盘 100,000 美元;但是如果任何 UPS 进口控制包裹或托盘的实际价值或者申报价值超过 1,000 美元,托运人必须确保在向 UPS 提供包裹或托盘时,由 UPS 的递送员做出并签署 UPS 高价值货品概述。如果未获得并签署该等高价值货品概述,则该等包裹或托盘的最大实际价值或申报价值限于 1,000 美元。
打印回邮标签(Print Return Label);电子回邮标签(Electronic Return Label);打印并邮寄回邮标签(Print and Mail Return Label)
可使用打印回邮标签、电子回邮标签、打印并邮寄回邮标签将货品从某地址退回。
贴有打印回邮标签、电子回邮标签、打印并邮寄回邮标签的国内货品,每个包裹或托盘的最大实际价值或申报价值是 1,000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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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的条款与条件
服务的条款与条件
生效日期:2016年12月26日
(续)
每件贴有打印回邮标签、电子回邮标签、打印并邮寄回邮标签的国际货品的最大实际价值或申报价值是每个包裹 50,000 美元以及每个
托盘 100,000 美元;但是如果任何该等货品的实际价值或者申报价值超过 1,000 美元,托运人必须确保在向 UPS 提供货品时,由 UPS 的递送员做出并签署 UPS 高价值货品概述。如果未获得并签署该等高价值货品概述,则每个该等包裹或托盘的最大实际价值或申报价值限于 1,000 美元。
在交付时,会对回邮的货品收取一笔费用,该费用根据所选服务按取件地到目的地计算。对每件贴有打印回邮标签、电子回邮标签、打印和邮寄回邮标签的货品收取的附加费会在要求提供服务时进行估定。适用费率列于收取费用时有效的 UPS 费率中。
UPS Returns Plus
(i) UPS 尝试一次取件
托运人可要求 UPS 进行一次取件尝试,以从某地址取回包裹或托盘。
采用 UPS 尝试一次取件服务的国内货品,每个货件的最大实际价值或申报价值是 1,000 美元。采用 UPS 一次取件尝试服务的国际货品的最大实际价值或申报价值是每个包裹 50,000 美元以及每个托盘 100,000 美元;但是如果采用 UPS 一次取件尝试服务的任何国际货品,每个包裹或每个托盘的实际价值或申报价值超过 1,000 美元,托运人必须确保在向 UPS 提供货品时,由 UPS 的递送员做出并签署 UPS 高价值货品概述。如果未获得并签署该等高价值货品概述,则每个该等货件或托盘的最大实际价值或申报价值限于 1,000 美元。
在交付时,会对采用 UPS 尝试一次取件服务退回的包裹收取一笔费用,该费用根据所选服务按取件地到目的地计算。对每件采用 UPS 尝试一次取件服务的包裹收取的附加费会在要求提供 UPS 尝试一次取件服务时进行估定。适用费率列于收取费用时有效的 UPS 费率中。
(ii) UPS 尝试三次取件
托运人可要求 UPS 为从某地址取回包裹进行三次取件尝试。UPS全球特快货运® 服务不提供尝试三次取件服务。
采用 UPS 尝试三次取件服务的每票国内货件的最大实际价值或申报价值是 50,000 美元。采用 UPS 尝试三次取件服务的每票国际货件的最大实际价值或申报价值是 50,000 美元;但是如果采用 UPS 尝试三次取件服务的任何货件的实际价值或申报价值超过 1,000 美元,托运人必须确保在向 UPS 提供包裹时,由 UPS 的递送员做出并签署 UPS高价值货品概述。如果未获得并签署该等高价值货品概述,则该等货件每票的最大实际价值或申报价值限于 1,000 美元每个托盘或每票货件。
三次尝试交付 不收额外费用
如果 UPS 不能完成货品的交付,针对收件人地址,UPS 将会给予已经试图交付的通知。之后,第二次安排交付货品,以及在必要时第三次安排交付货品,均不额外收取费用。对于 UPS 全球特快货运货品,只会尝试进行一次交付,而之后的交付尝试则会向收件人收取额外的费用。
UPS 可以按照下列方式交付所运送的货品:对收件人交付或者对收件人的实际或表现代理人或代表交付;或根据收货人的指示,对 UPS运送系统载明的地址或地点交付;对 UPS 托运系统所表明的地址或地点的人交付;对合理的替代地址或者地点交付;根据 UPS 货品交付程序对符合贸易习惯或惯例的合理的地址或地点交付或根据 UPS托运人货品交付程序交付。UPS 不限于对已经指定的收件人交付所运送的物品,UPS 可以使用电子方式以取得交付货物的凭证,托运人同意他们将不仅仅由于以上信息取自于或者储存于某一电子方式的原因而反对 UPS 依赖这种证据的打印件。
无法交付货品的特殊处理;拒收货品回邮
如果收件人拒领,或者由于其它原因而导致包裹交付不能,UPS 将保管包裹并尽力联络托运人以取得新的指令,包括回邮。如果托运人拒绝接受货品回邮,或者货品无法回邮至托运人,UPS 将在自行决定的合理期限内保管货品(不超过 30 天);在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通知托运人无果的情况下,UPS 保留根据其判断以任何方式处理该货品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销毁。在此情况下,托运人有义务支付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送、处理或者回邮的费用,也包括有关的关税和其它税费(如有)。对于托运人拒绝接受回邮或无法回邮至托运人的货品,UPS 不对其丢失或破损承担任何责任。
拒绝和暂停服务
如果 UPS 注意到任何货品不符合上述提及的货品运送限制或条件的规定,UPS 有权拒绝运送该货品(或其部分)。如果该货品已在运送途中,UPS 有权暂停运送并留置该货品。
如果在其看来由于任何货品的危险性质或其他特性而会弄脏、污染甚至损害其它货品或 UPS 设备的货品,或者不当或不牢固地打包或者包装的货品,UPS 有拒绝提供服务的权利。此外,UPS 还保留拒绝对任何或者运至或来自任何地方的任何货品提供服务的权利,并且保留以其他任何原因在其看来不安全或者经济上或实际上无法操作的情况下不提供服务的权利。
如果发现货品不论由于何种原因不适于运输,或者在第三次递送尝试中仍不能递送给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拒收货品,或者无法从收件人处取得应付的款项时,则 UPS 均可以按自己的选择暂停任何货品的运输。托运人将对这种暂停运输所引起的所有费用负责,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运、处置或返程运输的费用以及应当交纳关税和税款。
服务的条款与条件
生效日期:2016年12月26日
(续)
托运人应对 UPS 的合理费用及支出(包括储存),以及由于货品不符合上述“货品处理和服务限制”条款,或者货品根据上述条款而被拒绝或者暂停服务或者退运而产生的此类损失、税款、关税以及他人对 UPS 所提出的索赔承担赔偿责任。
UPS 不对其事先声明过拒绝接受或者有权不接受的任何货品的丢失或者损坏承担责任。如果 UPS 根据这些条款而暂停服务,已支付运送费用的人无权要求退款。接受 UPS 原本拒绝运送或者被禁止寄送的任何货品的运送并不构成对这些条款,或者“UPS 费率和服务指南”中的条款,或者在 xxx.xxx® 上的条款的弃权。
留待自取和留待自提服务
当托运人将货品交付给 UPS 时,可能会要求 UPS 将国内货品留在指定的 UPS 客户中心待收件人自取。对于此类货品,托运人需完成一个标明“留待自取”、收件人姓名、电话、联系人姓名以及指定 UPS 客户中心完整地址的标签。另外,托运人还需在货品上所贴地址标签的下方提供一个 UPS“留待自取”标签。“留待自取”服务不适用于国际包裹货品。
对于 UPS 全球特快货运® 服务货品,托运人可能要求 UPS 将其留在 UPS 全球特快货运设施处待收件人自提。对于此类货品,托运人需完成一个标明“留待自提”、收件人姓名、电话、联系人姓名以及收件人的完整地址的标签(不需要 UPS 全球特快货运服务地点的地址)。
UPS 会将货品留在指定的客户中心或 UPS 全球特快货运服务设施并尝试联络显示在标签上的收件人电话。自抵达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没有被取走的货品将被视为无法递送货品。
“UPS 全球特快货运服务设施”是指托运人可将 UPS 全球特快货运服务托盘交付给 UPS 进行运输、收件人或其他接收人可提取托盘的 UPS 设施地点。亚太区的 UPS 全球特快货运服务设施请见 xxx.xxx®上的全球设施地点明细。
包装
托运人有责任确保为运输目的使用恰当的包装并充分、稳妥的包装、打包和加垫内容物。使用 UPS 提供的包装(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用品和协助)并不保证物品为运输目的得到了充分包装。
当装运存有敏感个人信息的特定电子介质时,建议托运人对数据进行备份,并通过加密或其他技术手段对电子介质上的数据进行保护。对于存储在电子介质上的数据的丢失、损坏或无法恢复或信息的丢失,UPS 不承担任何责任。
UPS 全球特快货运服务货品必须用托盘装运、易叠起堆放、能够用叉车举起,并用收缩胶膜包装或捆扎到滑轨上。托运人必须确保托盘和包装符合装运地国和目的地国的一切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查验的权利
UPS 有权而非有义务对提交给其运送的货品打开并查验。
国际货品的海关通关规定
托运人必须提交海关通关所需的文件。通过提交所需文件,托运人承诺并保证所有有关货品进出口的声明和信息都是真实和正确的。而且,托运人知晓 UPS 是一家规范的货运代理,需遵守当地机场公安机关的安全扫描和审查流程,并遵守当地法规。如果做了虚假或欺诈性的xx,或承运未经合法授权的易燃易爆品、易爆装置,将会受到民事和刑事处罚,包括对货品没收和拍卖。当一批货品交付给 UPS时,UPS 就被指定为在必要时执行海关通关的代理人。为了指定一个海关代理人来执行海关通关的目的,UPS 被指定为名义上的收件人。
由于海关采取的行动,或由于托运人或收件人未能提供正确的文件,或未能取得必要的许可证或批文,因而产生的海关罚款、仓储费用或其它费用,及相应的附加费和税款,均由收件人承担。如果收件人不付上述费用,托运人应承担责任。根据已生效的 UPS 费率和服务指南,在合适的情况下, UPS 可以提供例行海关通关的代理服务而不收取额外费用。对于费率指南中列出的复杂通关程序则需收取额外费用。
费率
现行费率是指生效的在现行“UPS 费率和服务指南”中所载明的,在寄件时对托运人及货品有效的,托运人所选择的服务之费率,加上任何额外费用或者非标准服务的费率,或者额外或非标准的使用费用,以及现行“UPS 费率和服务指南”中所提及的额外费用,或者其它适用的标准合同中所列的额外费率。如需确定 UPS 服务的任何费用数额,可在 xxx.xxx® 上或者本地 UPS 办公室应邀提供的 UPS 费率表上获得。对于 UPS 全球特快货运服务,门到门运输的托盘相较自送至 UPS 设施的托盘可优先处理,并收取门到门费率。
服务收费
除非在装运前已经支付,所有费用都应当在收到发票的 7 日内或者在 UPS 和托运人书面约定的期间内支付;除非有相反证明,为了收费的目的,所有发票都应当在发票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视为已经收到。
任何由 UPS 代表托运人、收件人或其他当事方垫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金,规费或其他费用,都应当在向托运人提出付款请求时视为已到期债务。虽然托运货品时可能对收帐或者付费方式已做了选择,托运人还应当最终对所有收费负责,包括收件人或其他方应当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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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的条款与条件
服务的条款与条件
生效日期:2016年12月26日
(续)
付而未能支付的费用。无论是否经由法院判决,任何应付 UPS 的逾期费用都将根据发票指明的利息率记收利息,计息期间为债务到期日至 UPS 收到付款日。
无账户号码/无效的账户号码或拒付手续费
在运送货物时,如果没有账户号码, 或者账户号码不是付款方的有效账户号码, 或者拥有该账户号码的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 UPS将按照适用的“UPS 费率和服务指南”收取一笔手续费。如果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 除运费之外, UPS 还将向托运人收取一笔拒付手续费。
服务中断
如果由于无法控制的原因 UPS 无法开始或继续运送托运人的货品,托运人不得指称 UPS 违约,但是 UPS 应当采取当时环境所允许的所有合理措施来力求开始或继续运送包裹或货品。
UPS 对其无法控制的原因引起的服务中断不负责任,UPS 快递服务保证(UPS Service Guarantee)在此也不适用,这些无法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货品交付不能或者交付遭到拒绝;不可抗力;具有事实或者表面授权的政府机构的行为;海关或类似机关的行为或疏忽;客户提供的资料不够充分;政府机关或货品交付地有关安全的法律规定;政府机构接管货品;暴乱;罢工或其他劳工纠纷;民变;通信和信息系统的中断或故障(包括但不限于 UPS 的通信和信息系统);空中或地面运输系统因天气原因等中断以及自然灾害。
UPS快递服务保证
UPS 保证某些货品按期递送到指定地点,否则退还所收费用。此项快递服务保证受限于在“UPS 费率和服务指南”中载明的返款条件,“UPS 快递服务保证细节(Details of UPS Service Guarantee)”以及货品接受运送时登载于 UPS 网站(xxx.xxx®)上的 UPS 服务保证,包括快递服务保证货品的目的地和适用范围的限制以及相应的递送以及最迟取件时间等具体内容,该些内容可以通过联系本地 UPS 办公室而得到确认。一旦某项运送适用 UPS 快递服务保证,且“UPS 费率和服务指南”中载明的快递服务保证适用条件得到满足时,如果 UPS未能在所适用的时间内递送货品,UPS 将在收到索赔请求时,选择将运费(或者在货品中部分包裹或托盘未能在适用的时间内递送时,针对这些包裹或托盘相应部分的运费),在扣除任何附加费、增值税、关税或其他税费后,退还或者存入托运人(或者其他支付运送费用的人)的账户。对于所有退款保证服务,托运人必须在约定的交付日期后 15 个自然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 UPS。
快递服务保证不适用于因货品不符合“货品处理及服务限制”条款的要求、因 UPS 行使“拒绝和暂停服务”条款的权利或行使“中断服务”条款中的留置权而导致的迟延交付。UPS 快递服务保证不适用
于(i)大型包裹附加费、超过限定尺寸托盘附加手续费或其他附加手续费所适用的包裹或托盘(ii)装有超出最大尺寸或重量限制的任何包裹的货品(iii)装有大型包裹附加费、超过限定尺寸托盘附加手续费或其他附加手续费所适用的或超出最大尺寸或重量限制的任何包裹的货品;(iv)所有包含国际危险货物(IDG)的货件,或者(v)未能及时上传 PLD 的货件。在使用 UPS 全球特快货运服务递送超过 2 吨或 4,400 磅的货品时,仅当托运人已在货品提交 UPS 之前获得了 UPS 关于快递服务保证的合格性确认时,快递服务保证方可适用。
为免任何疑问,UPS 在本快递服务保证条款下的责任仅限于上述已释明的情况,对不适用“UPS 快递服务保证”条件之货品,本“快递服务保证”条款不构成任何形式的将在特定时间内送达货品的承诺或者xx。
同时,UPS 无需事先通知,可以在 UPS 自行决定的任何时间,取消或暂停任何相关货件的 UPS 递送服务保证。
付款选择
UPS 计收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规费和税金(如果适用)。除非装运地国或目的地国另有限制,UPS 提供以下付款选择:
将运费账单发至:
(a) 托运人 – 支付所有运费。
(b) 收件人 – 收件人支付所有的运费。
(c) 第三方 – 指定第三方支付所有的运费。在此情况下第三方必须拥有一个 UPS 帐户。托运人应当在 UPS 运单上的相关栏目中填写第三方的名称、账户号码以及所在国家。
将规费和税金账单发至:
(a) 托运人 – 支付所有规费和税金。
(b) 收件人 – 收件人支付所有的规费和税金。
(c) 第三方 – 指定第三方支付所有的规费和税金。在此情况下第三方必须拥有一个 UPS 帐户。托运人应当在 UPS 运单上的相关栏目中填写第三方的名称、账户号码以及所在国家。
对于第三方或运单上指定的收件人应支付给 UPS 的所有费用,托运人均提供担保。对于托运人不负责支付运费的所有货品,托运人必须在发送货品之前通知账单付款人,而其所选择的付款方式也必须在 UPS 运单指定位置处标明。对于包裹或托盘的国际递送,UPS 可以全权决定预收运费。
如果托运人选择由目的地国家之外的第三方支付规费和税金,将收取一项规费和税金转递附加费。
服务的条款与条件
生效日期:2016年12月26日
(续)
丢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适用《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签署于1929年10月12华沙(及其所有修订条款,包括 1975 年 9 月在蒙特利尔签署的第四附
加议定书,或 1999 年 5 月 28 日在蒙特利尔签署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CMR 公约,或实施或采用这些公约的任何国家法律(简称“公约规则”),或者其它强制性国内法律适用(仅在其适用范围之内)的情况下,UPS的责任受这些法律规则的管辖并享受根据这些规则所具有的责任限制。
在公约规则或其他国内强制性法律不适用的情况下,UPS 仅根据本条款对由于自己疏于谨慎注意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除非托运人已经申报了一个较高的货物价值,UPS 的责任将根据业已证明的货品价值,享有每票货件或(在 UPS 全球特快货运® 货品情况下)每个托盘 100 美元(人身伤亡除外)赔偿限额的权利。
如果由于索赔人(包括任何从索赔人处承受权利的人)的原因共同导致或引起任何货品或包裹的灭失、损坏或延误(仅限于此),根据有关共同过失的法律规则,UPS 对损害的赔偿责任将得以减轻或免除。
除以下另有约定外,托运人可以在 UPS 已经表明的责任限额之上享有权利,这些责任限额已由“货品处理和服务限制”第(ii)条约定或者依据公约规则或者其它强制性国内法规定。为了享有这一权利,托运人可以申报货品的较高价值并依据“费率和服务指南”支付额外费用。如果托运人已申报了货物价值且支付了额外费用,那么 UPS的责任将限于所运送货品的最高申报价值。有关货物的价值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在上述“货品处理或服务限制”条款中标明的上限。UPS 不对托运的货物进行保险,如果托运人希望得到货品保险或者投保一切险,应当自行向第三方购买。
无论所托运的物品是否已如前述规定申报了价值,除非公约规则或其他任何可适用的强制性国内法律另有规定,UPS 在任何情况下不对任何特别损失或附随损失或任何间接损失承担责任,这些损失包括纯经济损失,如替代运送工具的费用,利润损失,商业机会的丢失,或者因货品灭失、损坏或延误而引起丧失使用所导致的财务损失。
在包裹或托盘提交 UPS 之后,UPS 不对由于不能或者疏于或者拒绝执行有关停运、回运或重新选择运送路线的要求而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索赔程序
所有针对 UPS 的索赔,必须以书面的方式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 UPS 提出;任何情况下有关损坏的索赔(包括物品的部分灭
失)必须在物品交付后 14 日内提出,有关延误的索赔应当在交付后 21 日内提出。此外,除非在有关货品交付后六个月内,或者在未交付的情况下预计交付日后的六个月内提起法律程序并就此法律程序给予 UPS 书面通知,UPS 对任何货品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条不影响托运人依据可适用的公约规则或其他国内强制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
数据保护
托运人同意 UPS 或者 UPS 集团内的其它公司,包括在那些将货品提交 UPS 承运的不具有相同数据保护水准的国家的 UPS 公司,可以为了公布在UPS的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terms/privacy.html)上的《UPS 隐私通知》(通过在此提述,其被并入本条件与条件)中所述之目的并在遵守《UPS 隐私通知》之前提下,使用托运人提交的数据。对于 UPS 掌控的这些个人数据,托运人根据相关法律有权进入、修正、反对直接用于市场开发,并有权予以删除。
发件人同意把收件人的邮件地址(“PLD 邮件地址”)纳入PLD信息中。发件人确认并同意 UPS 可以向货件相关 PLD 邮件地址发送与此货件递送有关的通知,并按照 UPS 隐私声明使用此 PLD 邮件地址。发件人保证,(i) 已经告知各 PLD 邮件地址的相关人,将会接收到与此货件递送有关的通知,且 UPS 会按照 UPS 隐私声明使用此 PLD 邮件地址,并已得到对方明确同意;(ii) PLD 邮件地址准确无误,且为货件相关收件人所有。对因违反上述保证而导致或引起的之相关的任何及所有责任、损失、损害、成本和费用(包括合理的索赔或诉讼的成本和律师费),发件人均应对 UPS、其母公司、关联公司、管理人员、董事、员工、代理商及继任者和受让方进行赔偿、保护并使其免受损失。
协议的完整性
“UPS 费率和服务指南”以及UPS网站(xxx.xxx®)中载明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均适用于所有货品运送。除非双方已做出书面变更,有效的“UPS 费率和服务指南”、已经并入“UPS 费率和服务指南”的网站(xxx.xxx®)描述,以及每件运输 UPS 的原始文件,构成双方完整和排他的运送协议条款,任何口头协议皆不得抵触或变更上述协议条款。
可分割性
在适用法许可范围内,本条款全部适用。如果本服务条款部分内容因强行法不得强制适用,不影响其它部分条款的适用。
法律适用
x条款和任何载有这些条款的业经订立的合同在所有方面均接受物品提交 UPS 运送国的法律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