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四、本募集说明书是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修订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二〇二二年六月
声 明
一、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二、本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募集说明书是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xx。
五、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募集说明书所述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文件。
1、2021 年 9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2021 年 10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2022 年 6 月 10 日,万邦达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取消了 “220m³/h 兰炭废水预处理装置和配套生化处理装置及配套辅助生产设施”和 “2000t/年电池级碳酸锂用富锂卤水中试项目”的募投项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王飘扬。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所规定的条件,在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40,928,728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21 年 9 月 10 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为 10.40 元/股。根据 2021 年度分红
派息实施方案:以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803,095,760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本次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由 10.40 元/股调整为 10.37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4,899.04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吉林化工园区绿色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该项目投资总额和拟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募集资金 |
1 | 吉林化工园区绿色循环经济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 自建运营 项目 | 51,312.70 | 34,899.04 |
合计 | 51,312.70 | 34,899.04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6、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股利分配政策,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
7、王飘扬先生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王飘扬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 A 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所获得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短期内可能被摊薄,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制订了相关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可视为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
10、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经营管理风险、发行审批风险、募投项目的技术水平及经营效益的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调整或终止的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新冠疫情反复的风险以及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1)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集团化板块扩大,公司业务已经从单一的工业污水处理,扩展到了包括危固废、新材料业务和设备制造、盐湖提锂等在内的多元化产业。公司目前的经营制度、管理模式和管理团队需要随之作出适当的调整和完善,若公司如不能有效地进行组织结构调整,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并进一步提升管理标准及理念、完善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将可能导致相关业务的发展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2)毛利率波动风险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一季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4.23%、25.72%、19.04%及 14.03%,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受国家产业政策、
行业景气度、市场竞争环境、上游原材料价格、下游产品需求、人力成本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如果发行人遇到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空间较大变化、产品竞争力下降等不利情形,公司各产品的毛利率可能会出现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发行人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碳五、碳九,且主要供应商为中海壳牌,公司原材料的价格和市场相关,碳五碳九原材料对惠州伊斯科净利润的盈亏xx点为涨价 15.83%,当处于盈亏xx点时,母公司归母净利润降低 44.09%。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上涨、短缺或者公司与中海壳牌议价能力减弱,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分别为 54,717.36 万元、67,803.09 万元、 62,684.11 万元和 60,906.68 万元。公司对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发行人根据行业特征、客户特点和收款情况制定了合理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虽然发行人已经采取了一系列落实催收款项的措施,以降低应收账款收款风险,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提升,未来仍可能会出现呆账、坏账风险,或由于付款周期延长而带来资金成本增加,从而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5)其他应收款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50,331.41 万元、37,746.83 万元、 42,402.07 万元和 42,847.78 万元。公司较高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一方面降低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融资手段单一的情况下,将造成公司现金流紧张,影响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另一方面若公司客户出现回款不顺利或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则可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的坏账风险。
(6)募投项目的技术风险
x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吉林化工园区绿色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
期),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试验测试、运营维护和设备的技术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募投项目的技术水平风险。
(7)募投项目经营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x次募投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业务需求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计募投项目的毛利率测算为 28.54%,所得税前内部收益率为 12.66%,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9.88%,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8.62 年(含建设期),所得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为 10.54 年(含建设期),但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导致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效益,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的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募投项目经营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8)新增折旧摊销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x次募投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正常年份每年最高新增折旧和摊销合计约为 3,315.61 万元,该金额占发行人 2021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经营毛利和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65%、1.80%、8.69%和 11.32%,新增折旧摊销模拟测算会导致发行人 2021 年度的毛利率由 19.04%下降为 17.37%。
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效益以抵减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公司将面临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9)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的主要原材料和部分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在其研发、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惠州伊斯科需要符合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要求。近年来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不断增强,未来有可能出台更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对相关企业提出更高的安全生产要求。虽然惠州伊斯科已建立了规范的安全生产体系,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规范;
但由于行业固有的危险性,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 备故障或其它偶发因素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如惠州伊斯科未来在生产经 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将对惠州伊斯科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10)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和供求关系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是重要子公司,对公司的合并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均有重要影响。惠州伊斯科的主要产品为异戊二烯、双环戊二烯以及碳五石油树脂等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其行业的产业关联度较高,上下游行业供求关系的变化将导致本行业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和利润水平出现波动,进而影响其经营业绩。惠州伊斯科产品中的直接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直接影响其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果。近年来,原油等大宗原材料价格受供求关系变化、国际经济形势、地缘政治冲突和新冠疫情等突发因素影响,价格波动剧烈,直接影响原材料采购成本和生产成本。如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波动,或惠州伊斯科不能通过合理安排采购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11)可能调整或者终止的风险
自公司首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到本次发行实施完毕需要一定周期。在此过程中,本次发行可能因发生如下事项而被调整或者终止:
①上市公司出现《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②在本次发行推进过程中,市场可能会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本次发行的条件;
③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发行方案产生影响;
④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使本次发行被迫调整或终止;
假若发生上述情形且本次发行涉及的各方无法就修改或完善发行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发行存在调整方案或被终止的风险。
(1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水处理环保行业、石化新材料产销业务、危固废处理业务,良好的市场前景以及投资收益预期将会吸引众多投资者进入上述行业,使得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加剧行业内企业竞争。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不能洞悉行业发展趋势、适应市场需求、不断研发推出具有差异化特征的产品从而提升附加值,公司将可能失去部分竞争优势,进而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甚至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13)新冠疫情反复的风险
2020 年初新冠病毒疫情爆发后,虽然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得到了整体控制,但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若境外输入病例对国内疫情控制造成影响,或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复,有可能因疫情防控要求导致区域性封闭,公司项目进度和生产订单进度有延迟风险,将可能对公司上下游企业生产经营及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4)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x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如果未来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15)认购对象的资金短缺风险
公司目前已变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 34,899.04 万元(含本数),认购对象不变,发行价格按照发行方案予以调整。王飘扬已经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与《关于保证足额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承诺函》,主要如下:
“本人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通过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后,能够取得足够资金来源。本人不存在使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直接
或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或向本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通过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后,将足额认购万邦达公司此次拟发行的全部股份,并按照约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合法合规形式足额完成本次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确保募投项目有序稳定推进。”
认购对象王飘扬承诺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足额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若王飘扬后期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足,可能存在认购资金短缺风险导致发行计划迟滞或失败,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16)实际控制人未来股权质押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王飘扬先生持有公司 30.08%的股份,其不存在质押所持公司股份情形。鉴于本次发行对象王飘扬先生的认购资金来源可能涉及股权质押融资,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果未来公司股价出现大幅下跌的极端情况,而实际控制人又未能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安排,实际控制人质押上市公司股份可能面临处置,存在一定的股权质押风险。
除以上主要风险外,其他有关本次发行及发行人自身密切相关的风险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目 录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20
七、报告期内行政监管措施情况 102
八、发行人未决诉讼、仲裁等事项 108
第二章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概要 11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112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114
三、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限售期 116
四、募集资金投向 118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19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19
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20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20
九、上市地点 120
十、未分配利润安排 120
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21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1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121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122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50
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情况 151
六、本次发行融资间隔时间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中相关要求 151
第四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152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152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152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15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153
第五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154
一、经营相关风险 154
二、发行相关及其他风险 160
第六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165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65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166
保荐机构声明 167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168
发行人律师声明 169
发行人审计机构声明 170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171
释 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万邦达 | 指 |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对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王飘扬 |
董监高人员 | 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A 股股票 |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 指 |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3 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3 月 31 日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 | 指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国枫律师 | 指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大华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宁夏万邦达 | 指 | 宁夏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 |
陕西万邦达 | 指 | 陕西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 |
四川共铸 | 指 | 四川共铸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
晋纬环保 | 指 | 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江苏万邦达 | 指 | 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固废 | 指 | 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万邦达 | 指 | 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黑龙江京盛华、京盛华 | 指 | 黑龙江京盛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伊斯科 | 指 | 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万邦达再生资源 | 指 | 万邦达(江苏)再生资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铸勇 | 指 | 江苏铸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伊斯科国际 | 指 | Ecisco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LLC(伊斯科国际投 资有限公司) |
乌兰察布万邦达 | 指 | 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乌兰察布投资 | 指 | 原乌兰察布市万邦达国海发展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后改名为“乌兰察布市万邦达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在本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一、普通名词
秦邦环保 | 指 | 陕西秦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秦邦工程 | 指 | 陕西秦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系秦邦环保的全资子 公司 |
泰祜石油 | 指 | xx(上海)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
万邦达东丽膜 | 指 | 万邦达东丽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青海锦泰 | 指 | 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 |
锦泰锂业 | 指 | 青海锦泰锂业有限公司,系青海锦泰全资子公司 |
正凡工贸 | 指 | 吉林市正凡工贸有限公司 |
昊天节能 | 指 | 昊天节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惠州安耐康 | 指 | 惠州大亚湾安耐康投资有限公司 |
霸州项目 | 指 | 霸州酸洗钢带废盐酸处理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
万邦达再生资源 | 指 | 万邦达(江苏)再生资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金森石油 | 指 | 上海金森石油树脂有限公司 |
北京xx安吉 | 指 | 北京xx安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神木天元化工 | 指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
埃克森美孚 | 指 | 埃克森美孚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珩境 | 指 | 上海珩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霸州鼎珩 | 指 | 霸州市鼎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超越科创 | 指 | 超越科创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中石化 | 指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中石油 | 指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中海油 | 指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中海壳牌 | 指 |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陶氏化学 | 指 | 陶氏化学公司 |
日本东丽 | 指 | 日本东丽株式会社 |
哈工大 | 指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中科院 | 指 | 中国科学院 |
神华集团 | 指 |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电投 | 指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信国安 | 指 |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
埃克森美孚 | 指 | 埃克森美孚公司 |
惠州戴泽特 | 指 | 惠州戴泽特投资有限公司,系惠州伊斯科股东 |
青岛伊科思 | 指 | 青岛伊科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系惠州伊斯科股东 |
昊天节能 | 指 | 昊天节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国源投资 | 指 | 内蒙古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北化工 | 指 | 北京化工大学 |
北师大 | 指 | 北京师范大学 |
江苏誉魁 | 指 | 江苏誉魁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竹海 | 指 | 江苏竹海检测有限公司 |
国中水务 | 指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600187) |
巴安水务 | 指 |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300262) |
佛山水务 | 指 | 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大庆华科 | 指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
鲁xxx | 指 | 淄博鲁xxx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德美化工 | 指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益公司 | 指 | 东莞市科益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海西州 | 指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煤焦油 BOT 项目 | 指 | 100t/h 煤焦油轻质化废水处理BOT 项目 |
乌兰察布PPP 项目 | 指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的城市供水 BOT 项目、城市排 水 BOT 项目、城市供热环保 BOT 项目、污水处理厂 TOT 项目的四项PPP 项目的统称 |
乌兰察布国资委 | 指 | 乌兰察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集宁区政府 | 指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 |
宁东管委会 | 指 |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
北京市科委 | 指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北京市税务局 | 指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
广东省税务局 | 指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创业板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评估机构、天健兴业 | 指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前次重大资 产重组聘请该评估机构,本次发行没有评估) |
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 指 |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
尽调报告、本报告 | 指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尽职调查报告》 |
发行保荐书 | 指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上市保荐书 | 指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 指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
定价基准日 | 指 |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9 月 10 日 |
股东大会 | 指 |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份认购合同》 | 指 | 万邦达与发行对象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签署的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实施细则》 | 指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 订)》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
《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 | 指 |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
《创业板重组审核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审核规则》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二、专业术语
吉林丙烯腈项目 | 指 | 吉林化工园区绿色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
EPC | 指 |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简称“EPC”,是指“工 程总承包”模式 |
EP | 指 | Engineering Procurement,简称“EP”,是指“工程设计、采购 承包”模式 |
BOT | 指 | 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是指“建造-运营-转让” 模式 |
TOT | 指 | TOT 是英文 Transfer-Operate-Transfer 的缩写,即移交——经营 ——移交。TOT 方式通常是指政府部门或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或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得到合理的回报,双方合约期满之后,投资人再将该项目交还政府 部门或原企业的一种方式 |
PC | 指 | Procurement-Construction,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 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采购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采购和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责 |
O&M | 指 | 是指“运营维护”模式 |
PPP | 指 |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是指“公共私营合作 制”模式 |
乌兰察布PPP 项目 | 指 |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PPP 合作建设项目 |
乌兰察布供水 BOT 项 目 | 指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 |
乌兰察布排水 BOT 项 目 | 指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项目 |
乌兰察布供热 BOT 项 目 | 指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 |
乌兰察布TOT 项目 | 指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 |
碳五、C5、裂解碳五 | 指 | 分子式中含有五个碳原子的烃类混合物,一般来自于石油炼制过程或裂解制取乙烯过程。本说明书中碳五指乙烯装置副产的 裂解碳五 |
碳五石油树脂、碳五树 脂、C5 树脂 | 指 | 以裂解碳五分离得到的组分为原料生产的石油树脂 |
碳九、C9、裂解碳九 | 指 | 分子中含有九个碳原子的烃类混合物,一般来源于石油炼制或 裂解制取乙烯的过程。本招股说明书中主要指乙烯装置副产的裂解碳九 |
石油树脂 | 指 | 以乙烯装置副产物的碳五、碳九分离组分为原料生产的高分子聚合物,按原料和性能可分为 C5 树脂、C9 树脂、加氢树脂等类型,主要用于胶粘剂、涂料、路标漆、橡胶、造纸、油墨等 领域 |
19 中票、中期票据 | 指 | “19 万邦达 MTN001”中期票据 |
精细化工 | 指 | 指以基础化学工业生产的初级或次级化学品、生物质材料等为 起始原料,进行深加工而制取具有特定功能、特定用途、小批量、多品种、附加值高和技术密集的精细化工产品 |
烯烃 | 指 | 含有碳-碳双键的碳氢化合物,属于不饱和烃,按含双键的多少分别称单烯烃、二烯烃等,是有机化工的重要原料,如乙烯、 丙烯等 |
芳烃 | 指 | 含苯环结构的碳氢化合物的总称,是有机化工的重要原料,包 括单环芳烃、多环芳烃及稠环芳烃,如苯、甲苯等 |
烷烃 | 指 | 只有碳-碳单键的碳氢化合物,属于饱和烃,是最简单的一类有 机化合物,如乙烷、丙烷等 |
间戊二烯 | 指 | 1,3-戊二烯,是碳五馏分分离出的组分,分子式C5H8,主要用 于生产石油树脂等精细化学品 |
戊烷发泡剂 | 指 | 一种替代HCFC-141b 的聚氨酯硬泡发泡剂,根据分子式不同又 分为环戊烷、正戊烷、异戊烷等细分品种 |
异戊二烯 | 指 | 2-甲基-1,3-丁二烯,从碳五馏分中分离的组分,分子式C5H8,用于生产异戊橡胶、SIS 热塑性弹性体等,主要应用于轮胎、 粘合剂、医药、香料、胶乳、农药等领域 |
双环戊二烯、DCPD | 指 | 又称二聚环戊二烯(简称DCPD),从碳五馏分中分离的组分,分子式 C10H12,主要用于生产树脂、医药、涂料、胶粘剂等 精细化学品 |
氢 氯 氟 烃 -141b ( HCFC-141b ) /HCFC-141b | 指 | 一氟二氯乙烷,一种聚氨酯硬泡发泡剂,分子式为 CH3CCl2F,会对臭氧层有难以恢复的损害。根据《蒙特利尔协定》: HCFC-141b 在发达国家的使用期限是到 2010 年为止,目前美国、日本等国已经提前限用,在发展中国家如中国的使用期限 可以到 2040 年,中国已承诺提前到 2030 年 |
聚合反应 | 指 | 由低分子单体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的化学反应 |
石油树脂 | 指 | 以乙烯装置副产物的碳五、碳九分离组分为原料生产的高分子聚合物,按原料和性能可分为 C5 树脂、C9 树脂、加氢树脂等类型,主要用于胶粘剂、涂料、路标漆、橡胶、造纸、油墨等 领域 |
碳五石油树脂、碳五树 脂、C5 树脂 | 指 | 以裂解碳五分离得到的组分为原料生产的石油树脂 |
碳九、C9、裂解碳九 | 指 | 分子中含有九个碳原子的烃类混合物,一般来源于石油炼制或裂解制取乙烯的过程。本招股说明书中主要指乙烯装置副产的 裂解碳九 |
MBR 膜 | 指 | 膜分离技术与生物处理技术有机结合之新型态废水处理系统 |
x募集说明书中,表格分项数字和合计数字如果存在尾数不符,均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Water Business Doctor Co., Ltd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2 号楼 4 层 401
法定代表人:王飘扬
注册资本:803,095,760 元实收资本:803,095,760 元
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发行人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2022 年 4 月 15 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65,184,815 股减少至 803,095,76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65,184,815 元减少至人民币 803,095,760 元。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前述注销减资程序已经实施完毕,股本总额变动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尚在进行中。
成立日期:1998 年 4 月 17 日
上市日期:2010 年 2 月 26 日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万邦达
股票代码:300055 董事会秘书: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号码:00-00-00000000
互联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x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工程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1 |
1 | 王飘扬 2 | 241,540,282 | 30.08 |
2 |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33,085,726 | 4.12 |
3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20,011,209 | 2.49 |
4 |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 10,774,950 | 1.34 |
5 | xxx 3 | 8,817,137 | 1.10 |
6 | 毛家传 | 8,574,500 | 1.07 |
7 | 河北昊天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 8,297,405 | 1.03 |
8 | xxx | 0,000,000 | 0.93 |
9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创新动力 | 5,026,800 | 0.63 |
10 | xx | 3,963,900 | 0.49 |
合计 | 347,580,909 | 43.28 |
注:1、上表中持股比例为根据公司截至本文件出具日的总股本803,095,760股重新计算;
2、王飘扬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7,940,370股,通过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99,912
股,合计持股比例为30.08%;
3、上述股东中,河北昊天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xxx,该两股东为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7,114,542股,合计持股比例为2.13%;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上市公司总股本 803,095,760 股,王飘扬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237,940,370 股,通过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99,912 股,合计持有公司 30.08%的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xxx先生,中国国籍,1964 年 9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曾任北京师范大学教师,后任职北京晓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从事水处理环保事业;1998 年创立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09 年 7月至 2016 年 8 月任万邦达董事长;2016 年 9 月至 2022 年 3 月无任职,2022 年
4 月 15 日至今任万邦达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水务工程及运营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规定,上市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的“土木工程建筑业”。
2021 年一季度,发行人收购惠州伊斯科 16%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惠州伊斯科属于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发行人的并表营业收入来源增加石化新材料产销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惠州伊斯科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在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行人已经持有惠州伊斯科 45%股权,属于发行人的重要参股子公司,本次重组后,发行人持有惠州伊斯科 61%股权。
本小节主要针对水务工程及运营业务所属的水处理环保行业,以及碳五、碳九系列石化新材料产销业务所属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行业进行详细说明,发行人的其他业务类型也会进行概括说明。
发行人所属环保行业的主要业务为水务工程及水处理运营。我国水务行业的监管机构主要包括生态环境部、水利部、住建部、发改委、工信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水利协会等水利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相关政府部门对水务行业的项目审批、价格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卫生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发行人工程承包业务所涉及的主要监管部门包括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此外,公司主营业务中危固废处理、环保设备制造等业务主要受到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监督管理和指导。
序号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1 | 《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 |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及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建设,保障珠三角以及港澳供水安全。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将农业水价一步或分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有条件的地区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全面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并同步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完善城镇供水 价格形成机制。 |
2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 |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深化建筑业 “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 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中国建造”品牌 |
3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 | 明确到 2023 年,县级及以上城市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 |
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 | 污水处理需求。 | |
4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 | 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水利、资源环境和 生态保护等项目均可推行PPP 模式。 |
5 | 《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 | 建筑工程中加快应用 400 兆帕级及以上高强钢筋 |
6 | 2013 年 1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 208 号文发布了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标准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该国家标准对增大截面加固法、置换混凝土加固法等加 固方法做出技术规范 | 2013 年 1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 208 号文发布了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2013),标准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该国家标准对增大截面加固法、置换混凝土加固法等加固方法做出技术规范 |
7 | 《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 —2021 年)的通知》 | 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制度;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经济开发区、xx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应当按照 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8 | 《“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 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 | 到 2025 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 处理设施空白区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法》 | 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监督管理等事项做出了规 定并明确了违反本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10 | 《“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 |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水平,是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的有效举措,对推动生态xx建设实现新进步、社会x x程度得到新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
11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 鼓励类项目包括“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和综合利用工程”。 |
12 | 《生态xx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 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方针,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保障水安全。加快制定主要xx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加强省级统筹,完善省市县三级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水机制,促进水资源使用结构调整和优化配置。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主要运用价格和税收手段,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 理、高耗水工业企业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 |
13 | 《中国制造 2025》 | 2020 年、2025 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5 年分别下降 23%、41%;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力度;加快制造业绿色升级改造。全面推进钢铁、化工、轻工、印染等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大力研发水循环利用绿色工艺技术装备;组织实施传统制造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扎实推进水 污染源头防治专项,制定绿色园区。 |
14 |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将包括工业废水治理、市政供水及污水处理的提标改造、农村水处理等几个方面。据测算,“水十条”投资将达两万亿元。经过多轮修改“水十条”将在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等多方面进行强力监管并启动严 格问责制,铁腕治污将进入“新常态”。 |
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 |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 推进生态xx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
16 | 《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基本思路》 | 污水处理费价格提升;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倍;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减排目标,要把节能环保打造成新兴的支柱产业;环保未来投入将达到 8-10 万亿元,推动 PPP 和第三方治 理等模式;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限期彻底脱钩 |
17 | 《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与产品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 | 推动环保装备和产品产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针对急需产业化的重点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的需求,在关键技术研发、重大技术示范、产业化建设、创新能力建设、先进 装备与产品推广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推进。 |
18 | 《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 水思路,在城镇、工业和农业农村等领域系统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以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以城镇 |
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工业利用和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推动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坚持“节水优先、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科技引领、试点示范”等基本原则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明确提出:到 2025 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 3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畜禽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 2035 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明确提出:要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充分考虑各地水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实施差别化分区提标改造和精准治污,推进区域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推广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和生态补水。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和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完善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低成本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推广种养结合、以用促治方式,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渔业养殖尾水循 环利用。 | ||
19 |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 | 行动方案目标:到 2020 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15 年分别降低 23%和 20%,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9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55 以上,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10%以内;到 2022 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15 年分别降低 30%和 2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56 以上,全国用 水总量控制在 6,700 亿立方米以内;到 2035 年,全国用 水总量控制在 7,000 亿立方米以内。 |
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 | 企业应当发展串联用水系统和循环用水系统,提高水的重 |
促进法》(2018 年修订) | 复利用率。企业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对生产 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再生利用。 | |
21 |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 明确了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的目标;2020 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80%以上;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 70%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 5%以内;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70%左右;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左右。 |
22 |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试行)》 | 强化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要求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持证排污,无证不得排污,并通过建立企业承诺、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制度,进一步落实持证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 任。 |
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强化地方责任,突出饮用水安全保障,完善排污许可及总量控制、区域流域水污染联合防治等制度,加严水污染防 治措施,加大对超标、超总量排放等的处罚力度。 |
24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针对水污染防治装备,重点推广低成本高标准、低能耗高效率污水处理装备,深度脱氮除磷与安全高效消毒技术装备,推进黑臭水体修复、农村污水治理、城镇及工业园区 污水厂提标改造。 |
25 | 《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 | 以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机结合的污染治理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不断提升 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
26 | 《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任务推进方案》 | 要求以硬措施落实“水十条”任务。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 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规撤销园区资格。 |
27 | 《“十三五”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规定水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修复的重点任务:基于低耗与高值利用的工业废水处理技术、污水资源能源回收利用技术、高效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控与修复技术、基于标准与效应协同控制的饮用水净化技术、流域生态水管理理论技 术。 |
28 | 《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 |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水; |
发展规划》 | 建立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 | |
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税务机关和环境保护机关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加强对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纳税人加大环境保护建设投入,对纳税人用于污 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投资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 |
30 |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到 2020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强化源头防控,夯实绿色发展基础,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专项治理,实施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排放限期 改造;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31 | 《 工 业 绿 色 发 展 规 划 (2016-2020 年)》 | 加强节水减污。围绕钢铁、化工、造纸、印染、饮料等高耗水行业,实施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开展水xx测试及水效对标达标,大力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强化高耗水行业企业生产过程 和工序用水管理,严格执行取水 |
石化新材料业务(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属于精细化工领域中的子行 业。我国精细化工行业的宏观调控和监管职能目前分别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环保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监局承担,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 组织制定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备 案;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环保部主要负 责监督管理企业环境污染及防治;应急管理部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国家市监局主要负责行业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在本行业内,政府职能部门依照 相关产业政策进行产业调控,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开展市场竞争,市场化程 度高。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自律组织包括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及下设的精细化工专业委员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及橡胶材料专业委员会、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上述行业协会主要发挥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作用,贯彻国家产业政
策,规范企业行为,开展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联系行业内企事业单位和同业组织,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行业交流合作,统计分析行业相关数据和信息,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发行人所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相关主要政策如下:
序号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 五年规划纲要》 | 以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行业为重点,采用境外投资、工程承包、技术合作、装备出口等方式,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 合作,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
2 | 《石化和化学工业 发 展 规 划 (2016-2020 年)》 | 在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现代煤化工等重点领域建成国家和行业创新平台。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在橡胶、塑料、化肥、 涂料等领域的国际标准研制工作 |
3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加强前沿材料布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建设需求为导向,优化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环境,加强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新材料应用水平,推进新材料融入高端制造供应链。到 2020 年,力争使若干新材料品种进入全球供应链,重大关键材料自给率达到 70%以上,初步实现我国从材料大国向材料强 国的战略性转变 |
4 | 《“十三五”生态 环境保护规划》 | 全面加强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控制。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扩大轻工、纺织等优质产品供给,加快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 |
6 |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 加快推动先进基础材料工业转型升级,以基础零部件用钢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高端聚烯烃、特种合成橡胶及工程塑料等先进化工材料,先进建筑材料、先进轻纺材料等为重点,大力推进材料生产过 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重点突破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 |
工及应用等工艺技术,提高先进基础材料国际竞争力 | ||
7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 指导意见》 | 加快高性能树脂、功能性膜材料等绿色石化产品发展,填补国内空白,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产业集群,推动我国石化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
8 | 《新材料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 案》 | 将异戊橡胶纳入新材料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主要指标为“顺式异戊橡胶顺位含量≥98%,可替代天然橡胶,单套装置规模达到 3 万吨/年” |
9 | 《新材料标准领航 行 动 计 划 (2018-2020 年)》 | 瞄准国际标准,实施新产业标准领航工程,开展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加大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及前沿材料标准的有效供给。到 2020 年,完成制修订 600 项新材料标准,构建完善新材料产品 标准体系,重大制定 100 项“领航”标准,规范和引领新材料产业 健康发展 |
10 | 《战略性新兴产 业分类(2018)》 | 公司的主要产品属于“新材料产业”中的“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 之“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造”和“高性能橡胶及弹性体制造” |
11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 年 版)》 | 将胶粘剂、树脂列入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 |
12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x)》 | 将“5 万吨/年及以上溴化丁基橡胶、溶聚丁苯橡胶、稀土顺丁橡胶,丙烯酸酯橡胶,固含量大于 60%的丁苯胶乳、异戊二烯胶乳开发与 生产,合成橡胶化学改性技术开发与应用”列入鼓励类项目 |
水处理是指通过一系列水处理设备,使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手段,去除水中一些对生产、生活不需要的有害物质,为适用特定用途而对水进行的沉降、过滤、混凝、絮凝,以及缓蚀、阻垢等水质调理的过程。由于社会生产、生活与水密切相关,因此,水处理领域涉及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
目前,我国正面临水资源短缺且水污染严重的xx现实情况,因此,提升水
处理行业技术水平,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已成为当前的迫切任务。
根据国际常用水紧缺指标标准,人均年水资源量少于 1,700 立方米为水紧张
警戒线,少于 1,000 立方米为缺水警戒线。截至 2019 年末,我国人均水资源为
2,077.70 立方米,略高于水紧张警戒线。多年来,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长期处于较低水平。
目前国内正处于经济发展时期,随着城乡一体化以及工业化持续、长期、快速的发展,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市政及工业废水的排放量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9 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9 年度我国地表水水质Ⅳ类及以下占比为 25.1%,地下水水质Ⅳ类及以下占比为 85.7%,水污染问题严重。
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较低,并且水污染的情况较为严重。水污染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现代煤化工的发展带动煤化工行业整体规模上升。但是现代煤化工是高耗水产业,而我国煤资源富集区却往往位于水资源较为匮乏地区,如山西、内蒙古等地区,这些区域生态环境脆弱。在这些区域发展煤化工项目对水处理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稳定的废水处理工艺、先进的再生水利用工艺乃至于分盐零排放技术,提升了整体污水处理领域的市场规模。
石油化工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有重要作用,是国家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石油化工产值和原油加工量巨大。根据工信部印发的《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十三五期间,石化和化学工业产值预计增长 35%,石油化工行业通过严格执行新的排放标准,加快推广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治理技术,完成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排放总量降低 10%、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降低 15%的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在产值上升但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的目标下,先进的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工艺技术非常重要,污水处理及资源化领域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拓宽。
电力行业的水处理市场需求主要集中于火电行业,燃煤电厂排水量十分巨大,并且发电过程当中,有多个环节产生处理难度较高的工业废水,火电行业的水处 理市场空间巨大。
纺织行业产生的工业废水是影响水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纺织工业废水中常含有浆料,染料、助剂和多种有机物等,具有色度大、水质变化大的特点,一般的废水处理设施无法满足其水处理条件,因此对水处理技术有较高的要求,该行业的市场空间巨大。
除煤化工、石油化工、电力、纺织等水处理市场外,其他工业废水处理的市场也非常广阔,主要集中在造纸印刷、制药等行业。上述工业废水成分复杂,污染严重,处理难度和成本又高,对先进的水处理工艺提出了要求。随着工业用水总量收紧,水质排放标准愈加严格,节水及污水治理的需求不断上升,上述行业亦存在广阔的水处理市场空间。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 年我国对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 9,539.00 亿元,占 GDP 的比重为 1.15%,2000 年-2017 年的复合增长率达到 14.09%。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环保部 2016 年 12 月联合发布的《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5-2020 年),到 2020 年,我国环保投资占 GDP 的比例不低于 3.5%,因此,包括水污染治理在内的环境污染治理行业整体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016 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危险废物分为三大类: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危险废物、其他废物。三大类中以工业危险废物为主,占据总量的 76%。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全国生态环境统计公报》,2019 年我国产生工业危险废物 8126 万吨,综合处置利用量 7539.3 万吨,缺口达 586.3 万吨。考虑到国内企业的瞒报、漏报行为,我国的危废产生量可能会更多。2019 年我国产生工业固体废物 44.1 亿吨,危险废物占固体废物的比重仅为 1.8%,远低于发达国家 5%以上的水平。因此未来我国危废处理发展空间巨大。
危固废处理行业格局分散,危废处理企业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危险废物跨省范围转移需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省内跨市转移的需要由所在地市级环保部门批准,因此危险废物处置具有较强的地域性。这也决定了整个行业的竞争格局相对分散,同样使得不同省份间的供需存在结构性差异,部分省份的危废处置产能存在较大缺口,如:江苏、山东、内蒙古、浙江等。危险废品种类较多,我国大部分企业危废处置资质单一,规模较小,导致危废处理的产能利用率不高,因此危废处置资质齐全,拥有较大危废处置产能的企业有望在竞争中逐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发行人在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领域主要从事碳五、碳九系列石化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裂解乙烯的副产物——碳五、碳九分离和综合利用,不断延伸产业链,持续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材料。
裂解碳五、碳九资源分离和综合利用主要是通过乙烯装置产出的副产物碳五、碳九进行精细化分离,制取异戊二烯、间戊二烯以及双环戊二烯等双烯烃,并进 一步生产合成石油树脂、加氢树脂、SIS 等一系列高分子材料。因此,碳五、碳 九综合利用产业不但可以提高企业的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竞争力,也符合新材料 产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乙烯工业快速发展,以及国内外对碳五、碳九资源价值的不断挖掘,碳五、碳九资源精细化的发展越来越得到重视,碳五、碳九馏分的利用方向已由初期的混合利用逐渐转向了分离单组分利用,同时向制备精细化工产品方向发展。我国的碳五、碳九综合利用水平伴随乙烯产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在欧美地区因页岩气革命带来碳五、碳九资源减少的情况下,我国碳五、碳九资源规模增长迅速,已然成为全球碳五、碳九利用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根据隆众资讯统计,2019 年我国裂解碳五生产量约为 223 万吨,实际深加工量约为 186 万吨,产业深加工量占比为 84%;裂解碳九生产量约为 166 万吨,实际下游消费量约为 165 万吨。
近年来我国不断投产建设大型炼化一体的项目,进一步带动了国内乙烯产业
快速发展,乙烯裂解产能的不断投产,将为国内碳五、碳九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创造有利的资源条件。伴随国内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水平提升以及消费转型升级的条件下,我国碳五、碳九综合利用产业技术不断取得突破,由单纯的分离业务延伸到碳五树脂、加氢树脂等相对具有高附加值的高分子合成材料领域。我国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水污染治理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因此在专业制造、专业设计等技术层面均需达到一定标准,且水处理应用领域广泛,涉及产品众多,目前大部分企业仅能对其中部分环节提供水处理服务,行业内能够掌握完整水处理技术的企业较少。随着市场的逐步成熟,客户对于水处理行业产品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主要表现为节能与性能的兼顾、外形设计与性能的兼顾等方面。因此,行业外的企业要掌握相关技术体系有较大的困难。
水处理解决方案的提供商不仅要有相应设计能力、生产能力及运营能力,还必须具有相关项目实施经历才能进入客户的投标程序。同时,行业内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也直接关系到其获得订单的可能性及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可能性。因此,是否具有同类型项目的过往业绩以及是否具有足够的品牌影响力构成了本行业的重要壁垒。
水污染治理行业作为技术含量较高的环保行业,其知识技术密集程度较高,不同于其他的技术行业,水污染治理行业对专业技术及市场需求个性化定制和细分市场切入等方面有较高要求,这需要新进入者在技术开发、市场开发等方面储备大量专业人才。短时间内,行业外公司难以形成较强的技术优势。
水处理行业对参与者的资金实力有一定的要求,具体体现在:①水处理工程在投标过程中需支付一定比例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有可能被要求支付保证金;②在研发环节上,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资金和设备;③采用 BOT、PPP 等模式建设工程项目时,需要前期投入大量资金。因此,水处理行业具有一定的资金壁垒。
石化新材料行业(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的原材料具有一定资源属性。 目前从全球发展状况来看,碳五、碳九为蒸汽裂解乙烯装置的副产物,受原油轻 质化影响,碳五、碳九资源稀缺性特点,决定了原材料对企业发展重要性。目前 国内掌握碳五、碳九资源的主要为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大型炼化企业,这 些企业从保障其乙烯装置顺利运行角度出发,会选择与下游分离领域中拥有规模、技术、品牌、管理优势的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保证乙烯装置其生 产的连续稳定运行。因此,综合实力较强、长期合作的企业更容易获得持续稳定 的原材料供应,新进入企业将很难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从而构成原材 料供应壁垒。
x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生产技术的掌握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的控制上,使用不同的技术会在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上存在较大差异,并影响着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碳五、碳九精细分离及深加工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长期技术积累和开发,既包括产业链上、下游装置联动利用等方面的成套技术,也包括了工艺、设备和控制等多方面的技术积累;同时,行业涉及上下游多种生产装置,其稳定运行对技术及生产人员的操作熟练程度提出较高要求。
x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碳五、碳九组分产品的综合利用及深加工项目
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项目的土地购置、生产装置建设、公用工程建设等方面均需要大量资金支出。同时,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从事单一碳五、碳九分离业务将面临化工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向高附加值产业链延伸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但延伸产业链需要上下游生产装置的配套建设,从而对新进入者提出了更高的资金要求。新进入企业必须达到一定规模,才能与现有企业在规模、成本、价格和产品结构方面开展竞争。因此,资金构成进入本行业的重要壁垒。
通过近年来水污染治理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水处理技术水平显著提高,技术创新和成果集成转化能力大幅提高,装备和产品的质量性能显著改善;在给水处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处理关键核心技术的应用方面,已经基本达到或接近世界领先水平。但是,随着水资源的日趋紧张和整体生态环境状况的日趋复杂,我国在膜处理技术、河道与流域治理、地下水土污染修复治理等领域同世界先进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
总体来看,目前行业具有以下技术特点:
水处理系统作为工业项目的配套工程,客户首先关注水系统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在此基础上考虑投资和运行成本。所以,行业内倾向于采用成熟稳定的技术,以保证水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目前工业废水主要是解决达标排放问题。近年来,国家政策要求部分领域的企业工业废水必须做到“零排放”,且近几年来许多工业企业,特别是煤化工、石油化工、电力等行业企业,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并且出于资源再利用的目的,对达标排放的工业废水进一步处理,实现水资源及无机盐资源循环利用。下游行业对零排放技术和设备的需求越来越大,零排放技术已成为行业发展方向。
水处理系统建设及运营效果和成本取决于污水处理整体工艺的合理性和全部设备运行的经济性。对于整体水系统效果和运营成本而言,单项技术能提高单项工艺质量或降低其成本,更重要的是将各项核心技术集成运用,以整体角度统筹考虑,实现水系统整体的高效、低成本运行。
各水处理工程项目的环境条件、水质条件、处理水量以及客户的运行要求差异较大,这就要求设计水处理方案时对各方面因素进行统筹考虑,每个水处理方案都是针对特定水处理项目的定制化技术运用。
2、石化新材料行业(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特征、技术水平及特点
发行人经营模式与行业普遍情况无重大差异。具体情况参见本说明书之“第一章/四、/(二)”部分内容。
目前,国内的碳五分离技术主要是萃取精馏工艺,萃取精馏的方法根据溶剂的选择而有所不同:其中一种方法是“DMF 萃取精馏法”,可得到化学级和聚合级的异戊二烯、高纯度双环戊二烯、间戊二烯等组分产品,有利于满足下游细分市场对不同组分产品的需求;另一种方法是“乙腈萃取精馏法”,即以乙腈溶剂通过萃取精馏的方法得到异戊二烯等组分产品,但乙腈、水、异戊二烯能形成三元恒沸物,烃和溶剂的分离只能用水洗的方法,金属钠等需要进行化学处理,也增加了操作的复杂性。“DMF 萃取精馏法”具有产品纯度高、能耗低、无生产废水等优点,因此国内工业应用更加广泛。
碳五树脂一般采用催化聚合工艺,主要过程包括原料精制、聚合反应、洗涤、
减压蒸馏等,在具体生产方法上又可分为间歇法和连续法。从上世纪末开始,国内部分企业开展碳五初步应用,但此阶段多以未经处理的粗碳五或初步处理的脱环碳五为原料进行聚合,生产深色树脂,用于油漆或轮胎等行业;同时,其工艺多采用单釜间歇聚合生产,产品质量波动较大。目前,国内部分小型企业采用上述方法生产碳五树脂,其产品质量较低。相对于间歇生产技术,对树脂生产工艺中的聚合、洗涤、蒸馏等关键步骤采用连续法工艺,并采用 DCS(分布式控制系统)精确控制生产工艺参数,可以获得性能稳定、质量指标较高的碳五树脂产品。公司即通过采用连续法生产工艺生产性能稳定、质量指标较高的石油树脂。
在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领域,涉及的原料通常包括裂解碳九和乙烯焦油等。目前国内外企业主要有两种路线,一是将碳九进行粗分离,然后加氢生产加氢碳九;另一种是对碳九、乙烯焦油进行精细分离得到各种中间单体,并进一步生产碳九树脂等产品。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和水资源的日益紧缺,在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领域,除 2015 年 1 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为支持产业发展提供政策基础;2015 年 4 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颁布,其主要内容包括工业废水治理、市政供水及污水处理的提标改造、农村水处理等几个方面;2019 年 4 月,《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公布,对节水以及水循环利用提出了更高标准。这些政策将对促进我国水污染治理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整体水平的提高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维持了中高速发展趋势,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一方面有力地推动了市政、工业等水污染治理行业下游领域的投资,为行业提供了较大的市场容量;另一方面,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环保意识不断增强,污水、废水排放标准及饮用水使用标准逐步升级,为水处理行业业务的进一步普及提供了充足的动力。同时,我国城市化进程也不断加快,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城镇化率从 2000 年的 36.2%,逐步增长至 2020 年度的超过 60%。城市化进程的高速推进促使政府和企业加大水资源的供应及治理力度,给水污染治理行业带来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近十年来,随着我国对水资源保护的重视,工业水处理技术在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方面取得了全面的进步。技术的进步使得原来相对复杂的水处理工艺变得简单,从而大幅降低了水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对水污染治理行业的良性发展起到了正面的推动作用。
蓝天白云、清洁空气,是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生态xx是“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伟大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自党的十九大以来,生态xx建设工作被摆在了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重要位置,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各大部委不断出台关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相应文件。根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习近平总书记 2019 年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做出的重要指示,到 2020 年,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 70%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 5%以内;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70%左右,充分显示出党和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生态xx建设的高度重视。
我国经济发展不均衡,东南沿海大城市的水处理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污
水配套设施也相对齐备。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较慢,水资源较为缺乏,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明显差距。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一些地区,存在 “少花钱、低标准、污染转移”的本位和守旧意识,对水污染治理的认识停留于较低水平,影响先进技术的应用。
有效推进水资源化的实施,应形成鼓励再生水利用的价格机制。国家节能减排方案已提出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推进阶梯式水价,实行水资源有偿消费机制,制定支持再生水利用的价格政策等。
由于行业发展潜力巨大,众多国外大型水处理公司纷纷进入国内市场,跨国公司凭借其资本和技术方面的优势,介入我国水处理市场,从而加大了行业的竞争力度。水处理行业,尤其是工业废水处理领域的产品大多为个性化定制产品,各类用户的需求差异较大,不同用户对于水处理的要求也不一样,市场化程度较高,导致竞标时的技术方案和价格差异较大,容易引发无序竞争;在市政污水及工业废水处理领域,其行业保护、地方保护仍然存在,市场的规范化程度依然不足,企业之间良性竞争的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2、影响石化新材料行业(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的机遇和挑战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精细化工及化工新材料行业的产业规划和政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指出“在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现代煤化工等重点领域建成国家和行业创新平台”, “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在橡胶、塑料、化肥、涂料等领域的国际标准研制工作”。国家政策的支持有力促进了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
近几年全球 50%以上的石脑油裂解装置投产在东亚地区,其中以中国的装置扩能最多。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我国乙烯在 2017-2019 年产量分别为 1,821.8 万吨、1,841.0 万吨和 2,052.3 万吨;根据 Wind 资讯统计,2019 年我国的乙烯装置设计产能已达到 2,990 万吨,乙烯产能、产量的不断提升,为国内碳五、碳九分离和综合利用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充足的原料保障。
随着居民收入增长和消费能力的提升,对环保新型高分子材料的需求不断增长,碳五、碳九综合利用产品下游市场拥有较大的增长潜力。胶粘剂及其下游医药卫生材料、包装材料、汽车装材等领域的需求稳步上升;另一方面,国内公路桥梁等技术设施持续发展对路标漆的需求将继续增长。除上述两大主要市场的需求外,石油树脂在橡胶和聚烯烃改性、重防腐漆、特种油墨等众多领域也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发达国家从事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的时间较早,精细化及综合利用水平较高,下游配套行业发展较充分。我国的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行业起步时间晚,在高端产品的开发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国内企业面临着国外化工企业的竞争。国内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企业需尽快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综合利用技术水平,才能更好应对国外企业竞争。
国际原油价格走势和国内成品油价格波动会影响石化产品的市场价格,随着原油价格波动,碳五、碳九等原料的价格会有不同程度上涨或下跌。原油价格或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波动将通过产业链传导,最终影响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行业的产品生产成本,导致该行业利润水平会出现较大波动。当原油价格出现波动时,若不能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及销售价格,将会对本行业的利润水平和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在环保领域,发行人主要从事水务工程及运营业务、危固废处理业务、环保设备制造业务,其中,水务工程及运营业务为发行人最主要的业务。水务工程及运营业务的上游行业主要为供水设备、化学药剂、电力供应、施工建筑材料等;下游行业主要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用水和污水污泥处理等公共服务需求。
水务行业的上游供应商包括供水设备、化学药剂、电力供应、施工建筑材料等相关企业,上述行业属于市场供应充裕和产品或服务质量、价格高度透明的领域,本行业并不存在依赖上游行业中特定供应商的情形。整体来看,上游供应商技术的提升或者生产成本降低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升水务企业盈利水平。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发展起到较为重要的导向作用,尤其是政策改革和推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的变动对本行业产生比较直接的影响。同时,下游对用水的需求量的增加、水质要求提高以及污水污泥处理工艺标准的提升都将推动水务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石化新材料行业(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与上、下游之间的关系
在发行人所处行业上游,伴随着近几年中国乙烯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壮大,我国碳五、碳九资源规模增长迅速,已然成为全球最主要的综合利用市场。乙烯工业的持续发展将为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行业提供稳定充足的原料供应。同时,由于碳五、碳九资源利用价值的日益提高,乙烯生产企业对副产物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在促进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发展的同时,也将提高乙烯装置的运营效率和综合竞争力。
在发行人所处行业下游,本行业产品主要用于胶粘剂、轮胎、路标漆、油漆、橡胶制造、医疗器械等国民经济领域的众多行业。随着经济的发展,上述行业产品的产量和需求量也不断增长,为本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水污染治理行业与经济周期的变化紧密相关,很大程度上受到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以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波动的影响。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的宏观政策也会有所调整,该类调整将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到水处理行业的发展。
水污染治理行业的区域性主要根据客户项目所在地分布而决定。由于我国能源及水资源呈逆向分布态势,北方矿产及能源较为丰富但缺水,南方水资源丰富但矿产及能源较为缺乏,就整个工业水处理行业而言,具有一定的区域性。总体来说,我国东部及北部地区由于自然和历史原因导致的重工业发展较为发达,工业水处理的市场需求相对较大、标准较高,工业废污水治理开展的也比较早,废污水处理技术水平和废污水处理率较高。而南方地区工业主要以制造业、加工业为主,水资源丰富,由此导致工业污水处理的标准不如北方地区高,因此整体来讲南方地区工业水处理市场规模较小。此外随着中西部地区工业的发展,中西部地区的工业给水处理、工业废污水治理也将迎来较大的发展空间。
从整个水污染治理行业来看呈现一定的季节性变化特征。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多为露天作业,受季节和气候影响较大,尤其是在我国北方地区冬季低温气候条件对项目建设会造成一定影响。
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产品广泛应用于橡胶、弹性体、热熔胶、路标漆、轮胎、农药及医药中间体等终端应用领域。国内国际经济周期的变化对这些行业的景气度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对本行业的周期波动产生间接影响。此外,本行业主要原料碳五、碳九受石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国际石油价格的周期性变化也会对本行业产生影响。
我国碳五、碳九行业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在华东、华南、华中等地。上述区域是国内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区域内产业结构合理,消费能力较强,对化工产品需求较大。
碳五、碳九行业的主要客户下游应用领域主要面向终端消费市场,因此收入的季节性波动性较小。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
发行人的主要收入和盈利来源为工业水处理行业和石化新材料行业。
在水处理环保业务领域,发行人通过不断推进研发成果的工程化落地,积极推广新技术及工艺方案的工程应用,在煤化工、石油化工等工业污水处理等细分领域形成了技术领先优势,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同时,持续推进续在工业污水领域、废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开展核心技术研究为公司的技术储备、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石化新材料行业(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业务领域),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坐落在惠州大亚湾石化区,该区域聚集了中海壳牌、埃克森美孚等国内外知名能源企业,为惠州伊斯科的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提供了稳定的原料。依托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惠州伊斯科 30 万吨/年碳五分离装置和 5 万吨/年碳五石油树脂装置的生产规模在国内已居于前列。目前,惠州伊斯科的产能依然存在较大释放空间,待产能完全释放,发行人在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领域的行业地位预计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发行人的同行业其他公司竞争情况如下:
近年来,随着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增大,市场容量迅速扩大带动了我国水污染治理行业的高速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批较有竞争力的国内水污染治理企业。另一方面,众多国外大型水处理公司纷纷进入国内市场,跨国公司凭借其资本和技术方面的优势,抢占了部分高端市场优势。但在水处理领域,其行业保护、地方保护仍然存在,市场的规范化程度依然不足,企业之间良性竞争的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随着水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行业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推出,体制、机制逐步与国际接轨,市场规模逐步扩大,市场参与者综合实力不断提高,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加快。
由于水污染治理行业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且子行业和细分市场众多,造成参与竞争的企业数量众多,但普遍规模偏小,行业市场集中度不高。大多数企业受技术和资金实力的制约,只能从事技术含量较低、投资规模较小的业务,竞争力较弱。
目前,水处理行业的参与企业数量众多,集中度比较低。由于大型工业水处理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技术难度高,业主在进行招标时一般都要求服务商有较高等级的资质,并设定过往业绩、资本实力等一系列门槛,与国外相比,行业内企业规模偏小,市场份额普遍较低,缺乏具有综合能力的行业领导者。
随着水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行业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推出,体制、机制逐步与国际接轨,市场参与者综合实力不断提高,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加快。在环保政策要求升级、国家倡导循环经济的背景下,低技术含量的水污染处理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需求,相当一批不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水处理企业将被淘汰,行业集中度将持续提升。
2、石化新材料行业(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市场化程度及竞争格局
随着乙烯原料轻质化,碳五产出率降低,我国碳五分离企业整体产能利用率不足,国内主要碳五分离企业包括惠州伊斯科、鲁xxx(包括合营企业北化鲁华)、大庆华科、金海晨光、天利石化、南京源港等。我国主要碳五分离装置企业如下图: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2019年),xxxx招股说明书,同行业企业公开资料;惠州伊科思已更名为惠州伊斯科
(2)碳五树脂行业
随着全球乙烯原料呈现轻质化趋势,北美和欧洲以石脑油为原料的乙烯产量逐渐减少,导致该地区石油树脂原料的供给出现减缓趋势。而近年来以我国为代表的亚洲国家和地区的乙烯装置规模不断扩大,且主要以石脑油为原料,相应带来碳五原料的增加,已成为全球碳五树脂的主要生产和出口基地。
国内因胶粘剂市场和路标漆市场对碳五树脂品质要求的提升,为品质较高的碳五树脂生产企业创造了发展机会。截至 2019 年,我国主要碳五树脂生产企业如下: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xxxx招股说明书
我国碳九分离企业整体规模相对较为平均,其中设计产能最大的两家企业分别为齐隆集团、恒河材料。鲁xxx碳九分离产能 8 万吨/年(不含北化鲁华 9万吨/年)。我国主要碳九加工装置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xxxx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聚焦主业,专注于污水处理、危固废处理、石化新材料产销等主营业务的发展,形成了“南材料,北固废,西水务”的业务格局。发行人在经营发展
战略上坚持理性扩张原则,稳步巩固并提升已有核心业务,积极推进战略业务,择机拓展新兴业务。通过追踪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发展态势,发行人结合自身实际和现有业务,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实现外延、协同式增长。
发行人持续专注于工业污水处理领域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并在危固废、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等领域积累了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等多方面的现场经验和数据。在报告期内推动生化与高级氧化耦合技术、生化法在高盐废水处理中的应用研究、高效反硝化脱氮反应器研究、P&A-ROP 多相催化氧化技术系统优化研究、高浓度废液分离技术研究、碳五原料的脱硫工艺的研发、低分子量分布,高软化点碳五石油树脂的开发与利用等研发工作,从实验室研究逐步走向产品化,实现研发技术的成果转化。主要以引进吸收、自主研发、产学研结合等方式进行开发,为发行人的技术储备、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发行人将业务聚焦在现金流相对稳定的水务处理和危固废领域,保障公司经营资金的良性xx。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控股惠州伊斯科、推动乌兰察布 PPP 项目债务重组,进一步优化了整体资产结构,通过有效的集团资金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持了稳健的资产结构,保障整体业务的开展。与此同时,发行人通过优化职责分工、岗位配置和管理流程,加强集团内部管控体系建设,提高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有效发挥总部战略协同、资源协调及风险防控职能,为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策略的落地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近年来正处在快速发展期,收购惠州伊斯科后,各业务条线的产能也已经达到一定规模,随着下游行业需求的快速扩大,公司业务呈现快速发展态势,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以满足公司营运需求,比如扩大生产规模、引进先进研发设备和开发新产品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公司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
公司近两年业务发展较快,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公司上市以来,尽管积极建设人才队伍,但没有完全匹配与业务增长相对应的技术、研发、管理等人才储备,对公司未来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形成了一定的制约。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的水处理环保业务主要为水务工程及运营,主要应用于工业水处理市场,公司专注于其中的煤化工、石油化工、电力等行业大型项目细分市场。
公司为客户提供大型工业水处理系统的“全方位”和“全寿命周期”服务,其中包括系统建设全方位服务和系统运营服务,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中的纯水、循环冷却水、脱盐水等工业用水需求和水处理的环保达标需求,并通过自身专业技术能力为客户和社会节省资源、降低成本。
发行人的水务工程及运营业务主要应用于工业水处理市场,该市场根据下游行业可划分为众多细分市场,单个水处理服务商通常只会专注于一个或几个细分市场。公司专注于煤化工、石油化工、电力等行业大型项目市场。
公司专注的煤化工、石油化工、电力等下游行业具有规模效益和垄断性质,上述行业的工业水处理市场特点如下:
项目特点 | |
项目规模 | 水处理工程为客户主体工程的配套工程,客户主体工程规模及投资额巨大, 可达百亿元以上,日常生产经营用水量很多,因此配套的水处理系统投资规模很大 |
关注要素 | 相对于价格,更注重系统的质量、系统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和社会资源耗 用经济性,若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出现问题将可能导致客户巨额损失 |
技术难度 | 项目技术难度大、涉及环节多,要求服务商具备高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应用 创新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 |
竞争主体特点 | |
资质要求 | 对资质要求高,通常只有具备甲级以上资质的服务商才有资格参与竞争 |
主体类别 | 主要为设计院、大型工程公司和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环保公司 |
主体数量 | 市场准入门槛高、客户数量少,因此竞争主体数量较少 |
工业水处理系统全方位服务即,帮助客户实施工业生产全过程水污染控制,为工业企业提供包括给水、排水(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的一揽子服务,突破了
传统上将给水、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割裂的服务模式。
公司在多年实践中全面掌握了水处理系统给水、排水、中水回用专业技术能力,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和统筹能力,得以创新性实现“全方位”服务模式,从而提高系统建造合理性和协调性,谋求合理利用资源,实现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政策。
工业水处理系统全寿命周期服务即,为客户提供工业水处理系统从系统建设到运营管理的全寿命周期所需的全部服务,主要包括系统建设期服务和运营管理期服务两大部分,具体内容包括水处理系统方案设计、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技术咨询、系统维护、运营管理等。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惠州伊斯科取得环评批复并正式投产三条生产线,包括 30 万吨/年碳五分离装置、5 万吨/年碳五石油树脂装置以及 10 万吨/年碳九加氢装置。根据不同加工工艺及最终产物,惠州伊斯科已形成规模化销售的主要产品类别及产品名称如下: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特性 |
碳五分离类 | 异戊二烯 | 异戊二烯是重要的碳五双烯烃,其结构是典型的共轭双键,化学性质活泼,可用于生产异戊橡胶、SIS、异戊胶乳、固化剂、塑料和其他合成材料以及萜烯类化合物,通过各种化学反应可以合成香料、农药、医药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如除虫菊酯类农药、芳樟醇、异 植物醇、维生素E等。 |
双环戊二稀 | 双环戊二烯主要用于生产不饱和聚酯树脂、DCPD树脂、DCPD加氢树脂、RIM反应注塑成型料(PDCPD)、xx烷、四氢双环戊二烯(高 能燃料)、环戊烯、环戊醇、环戊酮、阻燃剂、香料等。 | |
间戊二烯 | 间戊二烯最主要用途是制造高级脂肪族石油树脂,石油树脂广泛应用于胶粘剂、路标漆、涂料、油墨、轮胎增粘剂等行业。此外,间戊二烯也可用于生产环氧树脂固化剂、醇酸树脂等特种精细化工产品。 公司生产的间戊二烯主要用作碳五石油树脂的生产原料。 | |
戊烷发泡剂 1#、2# | 戊烷发泡剂由碳五原料经分馏精制制得,该产品主要在可发性聚苯 乙烯和软质聚氨酯生产工艺中做发泡剂,也可用于化学工业或实验溶剂。 | |
碳五综合利用类 | 碳五石油树脂 | 碳五树脂主要用于热熔胶、压敏胶、热熔压敏胶、轮胎增粘剂等各类胶粘剂、油墨、高端应用路标漆等领域。其中胶粘剂下游终端应用包括各类标签、包装材料、卫生用品、汽车饰材、橡胶制品、工 程材料、电子应用等领域。 |
戊烷发泡剂 3# | 戊烷发泡剂由碳五原料经分馏精制制得,该产品主要在可发性聚苯乙烯和软质聚氨酯生产工艺中做发泡剂,也可用于化学工业或实验 溶剂。 | |
碳九综合利用类 | 混三甲苯 (加氢碳九) | 加氢碳九作为碳九综合利用产品中的主要产品,成分为混三甲苯,是以碳九馏分为原料经二xxx工艺制得的化工原料,其外观为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具有芳烃含量高、溶解性能好以及热值高等 特性。 |
发行人以子公司吉林固废和黑龙江京盛华为主体开展危固废处理业务;在吉林投资建设处置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吉林固废的经营范围为:固体废弃物(不含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储存、焚烧处置、安全填埋、综合利
用及技术开发。主要的收入项目包括固化废物收入、焚烧废物收入、填埋废物收入、三废回收利用收入以及污泥处理收入。
发行人在黑龙江投资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与资源化再生利用中心,对废物进行收集、储存、焚烧处置、安全填埋、综合利用及技术开发。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苏万邦达,开展环保设备制造业务,与日本东丽合作进行 MBR 膜元件及 MBR 膜组件的生产、销售、应用开发和技术服务。
2021 年 1 月 15 日,发行人与xxx觉科技有限公司、xx共同设立万邦达
(江苏)再生资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万邦达再生资源),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发行人认缴出资 6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00%,主要从事环保再生资源利用的技术研发和专用设备制造等。
发行人在 2014 年收购昊天节能,2019 年末已将该子公司股权全部对外出售,不再继续经营相关业务。
在出售昊天节能前,该子公司专注于热能领域的高效率输送、节能管理及综合利用,主要从事保温管道的技术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运营支持服务。昊天节能的主要产品为高密度聚乙烯外防护预制直埋式聚氨酯保温管和钢套钢预制直埋蒸汽保温管全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城镇集中供热一次主干管网、工业用蒸汽输送管线、石油天然气输送管线等,主要客户包括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等国内大型电力集团下属子公司,天津热电公司、乌鲁木齐热力总公司、兰州热力公司等国有大型市政供热公司,以及中石油集团下属子公司等石油化工行业客户,产品销售集中xxx冀、新疆、内蒙古、甘肃等区域。
在环保业务领域,发行人采取技术营销模式,即发行人研发技术人员与潜在客户的相关技术人员合作,共同研究客户实践中的技术课题,对客户的水样进行检测和模拟试验,在发行人丰富的数据库和较强的技术能力支持下,取得最优处理方案,让客户预先知道污水处理效果和处理成本,从而认可发行人的技术能力,使得发行人在将来的项目竞标中处于有利地位。
惠州伊斯科产品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部分产品通过美国子公司销往国外市场。惠州伊斯科主要客户类型分为终端直销客户和贸易商客户。其中,终端直销客户指购入惠州伊斯科产品后进一步进行生产加工的客户,包括下游胶粘剂、橡胶、轮胎、医药等生产厂商,惠州伊斯科通过市场渠道与该类客户取得直接联系并建立合作关系;贸易商客户指购入惠州伊斯科产品后继续向下游销售的客户。
由于惠州伊斯科产品属于下游产业的基础原材料,下游生产厂商或贸易商一般会根据预计终端销售的情况在年初制定全年的采购计划。在此基础上,惠州伊斯科会与部分客户协商并签署年度框架销售协议,约定当年计划销售总量。惠州伊斯科主要产品如异戊二烯、双环戊二烯及碳五石油树脂主要通过年度框架销售协议销售。
结算方式方面,一般情况下,惠州伊斯科采取款到发货的方式;在年度框架销售协议的情况下,惠州伊斯科与客户在每月月底进行统一结算。货物由客户自行提货或惠州伊斯科承担运输。
发行人以子公司吉林固废和黑龙江京盛华为主体开展危固废处理业务,在吉林投资建设处置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在黑龙江投资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与资源化再生利用中心,对废物进行收集、储存、焚烧处置、安全填埋、综合利用及技术开发。
发行人于 2014 年收购昊天节能,2019 年末对外出售其全部股权并不再从事
该类业务。昊天节能主要从事保温管道的技术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运营支持服务,主要应用于热能领域的高效率输送、节能管理及综合利用领域。发行人主要生产高密度聚乙烯外防护预制直埋式聚氨酯保温管和钢套钢预制直埋蒸汽保温管的全系列产品,应用于城镇集中供热一次主干管网、工业用蒸汽输送管线、石油天然气输送管线等,产品销售集中xxx冀、新疆、内蒙古、甘肃等区域。2020 年起,发行人不再从事该类业务。
在环保业务领域,发行人为客户提供水处理系统“全方位”、“全寿命周期”服务。全方位服务是指,为客户的工业水处理项目整体筹划,提供给水、排水和中水回用工程的全面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服务。让客户享受到降低建设成本的实惠,同时节省水和土地等社会资源。全寿命周期是指,将对客户的服务从水系统建设领域延伸到系统的后期运营领域,在整个水系统使用寿命期内,组织专业团队有偿托管运营客户的水系统,让客户享受到专业化的外包服务,服务年限从原来的建设期的一年延长到十几年甚至几十年。
在石化新材料生产与销售业务方面,随着中海壳牌、埃克森美孚等一众重大项目落地,惠州石化产业集聚效应愈发凸显,已形成相对完备的上下游产业链。公司通过惠州伊斯科正式进入精细化工新材料行业,获得碳五、碳九系列石化新材料的生产能力,其30万吨/年碳五分离装置和5万吨/年碳五石油树脂装置的生产规模在国内居于前列,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实现优势资源的共享,实现主营业务的逐步拓展。
在危固废处理业务方面,发行人以“环保先行,安全在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方针,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事故。吉林固废通过发挥区域内填埋优势及保证焚烧装置的稳定运行,积极拓展省内业务,整体经营情况较为平稳。疫情防控期间,吉林固废响应政府号召,承接处理各类医疗废物,承担起疫情防控责任,得到吉林市政府高度表扬。黑龙江京盛华地处哈大齐工业走廊,是黑龙江省危险废物产生的主要区域,可处置危废类别为45大类,在危废整体打包处置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黑龙江京盛华一期项目的填埋场、物化车间装饰装修工程完成、物化车间高盐废水设备调试完成、整体土建工程、
厂区道路工程等基本完成,70吨/天焚烧炉已通过验收并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后续会为公司新增营收增长点。
x部分主要说明石化新材料业务的生产模式。发行人子公司惠州伊斯科以自有设备将各类原料进行复配,拥有完整生产和辅助生产系统。惠州伊斯科实行以调度为中心的垂直生产指挥和以产品为主要工序单元的车间管理相结合的生产管理模式。
从生产工艺特征角度看,惠州伊斯科的生产模式为连续型生产管理模式,主营产品均为连续型生产,各生产工序之间的联系比较紧密,各工序中间产品的质量直接影响着终端产品的质量。
从企业组织生产特点的角度看,惠州伊斯科的生产模式为市场化的以销定产方式。惠州伊斯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要根据市场需求,以惠州伊斯科下达的生产计划作为生产依据,按照客户要求生产一定数量与品种的产品,进而实现生产计划指导下的正常循环作业。
x部分主要说明石化新材料业务的采购模式。发行人子公司惠州伊斯科采取订单驱动的采购模式,由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及辅助生产材料的采购。
在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方面,惠州伊斯科地处石油产业聚集地——惠州市大亚 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州伊斯科的生产装置与当地中海壳牌的乙烯装置配套建设,上游中海壳牌等企业在每年年末将下一年度拟向惠州伊斯科供应的原料数量按 照“保量不保价”的方式纳入其年度销售计划。惠州伊斯科所需原材料裂解碳五、 碳九主要通过中海壳牌乙烯装置管道输送至惠州伊斯科生产装置,不仅保证了原 材料的稳定供应,也有效降低了原材料的运输成本。
其他原材料及辅料供应商方面,惠州伊斯科通过建立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形成了相对稳定、适当竞争、动态调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了持续稳定、质量优良及价格合理的原材料和辅料供应。在成本控制方面,惠州伊斯科通过加强
对主要原辅料市场的持续跟踪、深入分析,合理制定采购计划,以最大程度降低原辅料价格波动对惠州伊斯科经营的不利影响。
惠州伊斯科根据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资金情况等,采用预付款、货到付款、应付账款相结合的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主要为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3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65,107.60 | 200,746.33 | 62,961.24 | 83,823.16 |
主营业务成本 | 55,969.95 | 162,570.16 | 46,764.55 | 55,133.14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14.03 | 19.02 | 25.72 | 34.23 |
注:2022 年 1-3 月数据引自万邦达一季报及财务部数据,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收入按行业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行业分类 | 2022 年 1-3 月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工业水处理 | 3,962.52 | 6.09 | 25,040.65 | 12.47 | 47,415.91 | 75.31 | 40,656.64 | 48.50 |
固废处理服务 | 3,314.76 | 5.09 | 18,004.64 | 8.97 | 7,680.55 | 12.20 | 13,299.67 | 15.87 |
石化新材料行业 | 57,142.35 | 87.77 | 154,543.35 | 76.98 | - | - | - | - |
保温管道制造行业 | - | - | - | - | - | - | 22,023.57 | 26.27 |
金融投资 | 687.97 | 1.06 | 3,157.70 | 1.57 | 7,864.78 | 12.49 | 7,843.29 | 9.36 |
合计 | 65,107.60 | 100.00 | 200,746.33 | 100.00 | 62,961.24 | 100.00 | 83,823.17 | 100.00 |
注:2022 年 1-3 月数据引自万邦达一季报及财务部数据,数据未经审计。
2019 年,发行人主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为工业水处理和保温管道制造。2019
年末,发行人将原子公司昊天节能的全部股权对外出售,不再继续从事保温管道制造业务,2020 年该业务的营业收入为 0,营业收入来源主要为工业水处理。2021年一季度,发行人完成收购惠州伊斯科的重大资产重组,惠州伊斯科成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因此石化新材料收入占比增加,2021 年的营业收入来源主要为工业水处理和石化新材料业务。
2019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下降原因主要为保温管道业务和工业水处理业务下降。保温管道业务收入下降原因主要为:2017 年以来,受宏观环境及商业环境变化的影响,原子公司昊天节能盈利能力出现了显著的下滑;2019 年,相关保温直管及管件业务继续减少,并且处置后昊天节能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工业水处理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为乌兰察布 PPP 项目进入收尾阶段且新增工程项目减少。
2020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下降原因主要为不再继续从事保温管道业务,该类业务收入为 0。
2021 年,发行人收入增加主要为并表子公司惠州伊斯科的石化新材料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 | 2022 年 1-3 月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工程承包项目 | - | - | 2,273.12 | 1.13 | 18,354.97 | 29.15 | 16,170.40 | 19.29 |
托管运营 | 3,195.71 | 4.91 | 15,251.10 | 7.60 | 15,690.87 | 24.92 | 17,784.83 | 21.22 |
商品销售 | 766.67 | 1.18 | 7,041.37 | 3.51 | 13,309.09 | 21.14 | 6,307.38 | 7.52 |
技术服务 | - | - | 475.06 | 0.24 | 60.98 | 0.10 | 394.02 | 0.47 |
石化新材料 | 57,142.35 | 87.77 | 154,543.35 | 76.98 | - | - | - | - |
保温直管及管件 | - | - | - | - | - | - | 22,023.57 | 26.27 |
固废处理服务 | 3,314.76 | 5.09 | 18,004.64 | 8.97 | 7,680.55 | 12.20 | 13,299.67 | 15.87 |
金融业务收入 | 687.97 | 1.06 | 3,157.70 | 1.57 | 7,864.78 | 12.49 | 7,843.29 | 9.36 |
合计 | 65,107.60 | 100 | 200,746.33 | 100.00 | 62,961.24 | 100.00 | 83,823.16 | 100.00 |
注:2022 年 1-3 月数据引自万邦达一季报及财务部数据,数据未经审计。
上表中,工程承包项目、托管运营、商品销售、技术服务主要为工业水处理业务,石化新材料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为子公司惠州伊斯科,保温直管及管件业务自 2020 年不再继续经营,固废处理服务主要来源于吉林固废和黑龙江京盛华,金融业务收入来源于乌兰察布投资的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类型主要为工程施工类业务、固废处理服务类业务、石化新材料产销类业务和保温管道产销业务,其中保温管道产销业务自 2020 年起不再发生。
上述业务类型中,工程施工类业务的收入来源地一般与项目公司所在地相同;固废处理服务类的客户中,固废垃圾代理公司占比较高,其分散收取固废垃圾后 交给发行人进行处理,难以确认最终实际收入来源区域;石化新产品和保温管道 的产品产销业务客户中,贸易代理公司的占比较高,无法确认最终实际产品应用 区域。因此,为便于清晰列示业务板块分布,发行人对外披露的收入来源区域分 类,不是以销售客户所在区域分类,是以产生收入的下属公司所在区域分类,具 体收入来源区域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名称 | 2022 年 1-3 月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华东 | 369.86 | 0.57 | 2,302.18 | 1.15 | 1,236.89 | 1.96 | 2,884.31 | 3.43 |
华北 | 244.33 | 0.38 | 8,575.78 | 4.27 | 27,309.54 | 43.28 | 33,471.11 | 39.84 |
东北 | 3,314.76 | 5.09 | 18,004.64 | 8.96 | 7,680.55 | 12.17 | 13,048.95 | 15.53 |
西北 | 4,036.30 | 6.20 | 17,505.82 | 8.71 | 26,874.65 | 42.59 | 34,608.22 | 41.19 |
华南 1 | 57,142.35 | 87.77 | 154,543.35 | 76.91 | - | - | - | - |
合计 | 65,107.60 | 100.00 | 200,931.77 | 100 | 63,101.63 | 100 | 84,012.58 | 100 |
注:1、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华南地区收入为惠州伊斯科收入,发行人二级子公司伊斯科国际(美国)存在外销收入,其没有自行生产,均完全采购自惠州伊斯科;2021年该外销
金额为5,119.26万元,没有单独分区域列示。
注:2022 年 1-3 月数据引自万邦达一季报及财务部数据,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发行人工业水处理业务、保温管道业务的收入来源主要为华北和西北地区,东北地区的营业收入主要为危固废处理业务;2021 年,华南地区业务收入增加,主要为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行业的石化新材料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为工业水处理环保业务、危固废处理业务,该类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的 2019 年至 2020 年,发行人已持有惠州伊斯科 45%的股权,惠州伊斯科是发行人的重要参股公司,但不属于发行人的下属子公司。2021 年一季度,发行人完成收购惠州伊斯科 16%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后,持有惠州伊斯科 61%股权。惠州伊斯科成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增加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业务,该业务属于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期内的 2019 年,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昊天节能从事保温直管及管件制造和销售业务,但是该业务发展情况不及预期且不是公司战略发展方向。2019年末,发行人将所持有的全部昊天节能股权对外出售,并自 2020 年起不再经营该业务。
五、生产经营情况
发行人水处理环保业务的业务模式为项目导向制,根据客户需要进行个性化项目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维护服务,与产能相关性较小。
发行人的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业务与产能情况相关。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惠州伊斯科取得环评批复并正式投产三条生产线,包括 30 万吨/年碳五分离装置、5 万吨/年碳五石油树脂装置以及 10 万吨/年碳九加氢装置。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合计设计产能 |
碳五分离类 | 异戊二烯 | 30万吨/年 |
双环戊二烯 | ||
戊烷发泡剂1# 2# | ||
间戊二烯 | ||
其他 | ||
碳五综合利用类 | 碳五石油树脂 | 5万吨/年 |
碳九综合利用类 | 混三甲苯 | 10万吨/年 |
其他 |
惠州伊斯科产品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部分产品通过美国子公司销往国外市场。我国碳五、碳九行业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在华东、华南、华中等地。上述区域是国内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区域内产业结构合理,消费能力较强,对化工产品需求较大。
惠州伊斯科的销售情况良好,一般采取款到发货的销售模式,仅对部分签署年度销售框架协议的客户采取月底统一结算的信用政策。惠州伊斯科主要客户类型分为终端直销客户和贸易商客户,其中,终端直销客户指购入惠州伊斯科产品后进一步进行生产加工的客户,包括下游胶粘剂、橡胶、轮胎、医药等生产厂商,惠州伊斯科通过市场渠道与该类客户取得直接联系并建立合作关系;贸易商客户指购入惠州伊斯科产品后继续向下游销售的客户。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的原值、账面净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原值 | 账面净值 |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144,288.47 | 119,825.09 | 83.05 |
机器设备 | 133,648.45 | 107,997.22 | 80.81 |
运输设备 | 2,334.21 | 604.06 | 25.88 |
电子设备 | 2,594.56 | 611.06 | 23.55 |
合计 | 282,865.68 | 229,037.43 | 80.97 |
注:2022 年 1-3 月数据引自万邦达一季报及财务部数据,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产及房产证内容如下:
单位:㎡
序号 | 所有权人 | 权证编号 | 坐落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终止日期 |
1 | 万邦达 | 鞍房权证铁东字第 201209110001号 |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162_99 | 15.33 | 143.05 | 2047.9.03 |
2 | 万邦达 | 鞍房权证铁东字第 201209120024号 |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 162_100 | 15.33 | 134.84 | 2047.9.03 |
3 | 万邦达 | 鞍房权证铁东字第 201209120069号 |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 162_101 | 15.33 | 121.84 | 2047.9.03 |
4 | 万邦达 | 鞍房权证铁东字第 201209120054号 |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 162_102 | 15.33 | 128.34 | 2047.9.03 |
5 | 万邦达 | 鞍房权证铁东字第 201209120042号 |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 162_103 | 15.33 | 121.84 | 2047.9.03 |
6 | 万邦达 | 鞍房权证铁东字第 201209120079号 |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 162_104 | 15.33 | 134.84 | 2047.9.03 |
7 | 万邦达 | 鞍房权证铁东字第 201209120088号 |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 162_105 | 15.33 | 143.05 | 2047.9.03 |
8 | 万邦达 | x(2020)朝不动产权 第0027140号 | 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2 号楼2层201 | 102658.5 | 763.63 | 2040.5.28 |
9 | 万邦达 | x(2020)朝不动产权 第0000000x | xxxxxxxx0xx00 xx0x000 | 002658.5 | 755.9 | 2040.5.28 |
10 | 万邦达 | x(2020)朝不动产权 第0000000x | xxxxxxxx0xx00 xx0x000 | 002658.5 | 878.48 | 2040.5.28 |
11 | 万邦达 | x(2020)朝不动产权 第0061834号 | 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3 栋1层28号 | 102658.5 | 38.14 | 2040.5.28 |
序号 | 所有权人 | 权证编号 | 坐落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终止日期 |
12 | 万邦达 | x(2020)朝不动产权 第0061827号 | 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3 栋1层29号 | 102658.5 | 38.14 | 2040.5.28 |
13 | 万邦达 | x(2020)朝不动产权 第0061831号 | 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3 栋1层30号 | 102658.5 | 39.73 | 2040.5.28 |
14 | 万邦达 | x(2020)朝不动产权 第0061835号 | 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3 栋1层31号 | 102658.5 | 38.14 | 2040.5.28 |
15 | 万邦达 | 宁(2021)兴庆区不动 产权第0091129号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兴庆区银 筑公寓1号楼24层02室 | 6.30 | 163.88 | 2078.05.19 |
16 | 黑龙江京盛 华 | 黑(2021)安达市不动 产权第0006376号 | 哈大齐工业走廊安达精细 化工区(启动区)F-9地块 | 190729.00 | 4326.08 | 2068.4.17 |
17 | 黑龙江京盛 华 | 黑(2021)安达市不动 产权第0006387号 | 哈大齐工业走廊安达精细 化工区(启动区)F-9地块 | 190729.00 | 2592.61 | 2068.4.17 |
18 | 黑龙江京盛 华 | 黑(2021)安达市不动 产权第0006385号 | 哈大齐工业走廊安达精细 化工区(启动区)F-9地块 | 190729.00 | 2847.75 | 2068.4.17 |
19 | 黑龙江京盛 华 | 黑(2021)安达市不动 产权第0006378号 | 哈大齐工业走廊安达精细 化工区(启动区)F-9地块 | 190729.00 | 7569.79 | 2068.4.17 |
20 | 黑龙江京盛 华 | 黑(2021)安达市不动 产权第0006381号 | 哈大齐工业走廊安达精细 化工区(启动区)F-9地块 | 190729.00 | 554.85 | 2068.4.17 |
21 | 黑龙江京盛 华 | 黑(2021)安达市不动 产权第0006379号 | 哈大齐工业走廊安达精细 化工区(启动区)F-9地块 | 190729.00 | 2306.41 | 2068.4.17 |
22 | 黑龙江京盛 华 | 黑(2021)安达市不动 产权第0006377号 | 哈大齐工业走廊安达精细 化工区(启动区)F-9地块 | 190729.00 | 70.30 | 2068.4.17 |
23 | 黑龙江京盛 华 | 黑(2021)安达市不动 产权第0006384号 | 哈大齐工业走廊安达精细 化工区(启动区)F-9地块 | 190729.00 | 248.94 | 2068.4.17 |
24 | 黑龙江京盛 华 | 黑(2021)安达市不动 产权第0006382号 | 哈大齐工业走廊安达精细 化工区(启动区)F-9地块 | 190729.00 | 4223.57 | 2068.4.17 |
25 | 黑龙江京盛 华 | 黑(2021)安达市不动 产权第0006383号 | 哈大齐工业走廊安达精细 化工区(启动区)F-9地块 | 190729.00 | 4242.85 | 2068.4.17 |
26 | 黑龙江京盛 华 | 黑(2021)安达市不动 产权第0006386号 | 哈大齐工业走廊安达精细 化工区(启动区)F-9地块 | 190729.00 | 1536.03 | 2068.4.17 |
27 | 黑龙江京盛 华 | 黑(2021)安达市不动 产权第0006380号 | 哈大齐工业走廊安达精细 化工区(启动区)F-9地块 | 190729.00 | 3170.50 | 2068.4.17 |
序号 | 所有权人 | 权证编号 | 坐落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终止日期 |
28 | 吉林固废 | x(2020)吉林市不动 产权第0096849 | 吉林市大砬子村二队 | 220713.64 | 883.89 | 长期 |
29 | 吉林固废 | x(2020)吉林市不动 产权第0096828 | 吉林市大砬子村二队 | 220713.64 | 1318.59 | 长期 |
30 | 吉林固废 | x(2020)吉林市不动 产权第0096848 | 吉林市大砬子村二队 | 220713.64 | 3119.55 | 长期 |
31 | 吉林固废 | x(2020)吉林市不动 产权第0096806 | 吉林市大砬子村二队 | 220713.64 | 1254.62 | 长期 |
32 | 吉林固废 | x(2020)吉林市不动 产权第0096815 | 吉林市大砬子村二队 | 220713.64 | 1183.19 | 长期 |
33 | 吉林固废 | x(2020)吉林市不动 产权第0096818 | 吉林市大砬子村二队 | 220713.64 | 675.25 | 长期 |
34 | 吉林固废 | x(2020)吉林市不动 产权第0096842 | 吉林市大砬子村二队 | 220713.64 | 285.74 | 长期 |
35 | 吉林固废 | x(2020)吉林市不动 产权第0096819 | 吉林市大砬子村二队 | 220713.64 | 1339.35 | 长期 |
36 | 吉林固废 | x(2020)吉林市不动 产权第0096822 | 吉林市大砬子村二队 | 220713.64 | 255.96 | 长期 |
37 | 吉林固废 | x(2020)吉林市不动 产权第0096820 | 吉林市大砬子村二队 | 220713.64 | 206.25 | 长期 |
38 | 吉林固废 | x(2020)吉林市不动 产权第0096844 | 吉林市大砬子村二队 | 220713.64 | 55.77 | 长期 |
39 | 吉林固废 | x(2020)吉林市不动 产权第0096817 | 吉林市大砬子村二队 | 220713.64 | 2084.51 | 长期 |
40 | 吉林固废 | x(2020)吉林市不动 产权第0096803 | 吉林市大砬子村二队 | 220713.64 | 882.25 | 长期 |
41 | 江苏万邦达 | 苏(2018)盐城市不动 产权第0099809号 | 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 环保大道278号1幢 | 56707 | 10707 | 2062.12.31 |
42 | 江苏万邦达 | 苏(2018)盐城市不动 产权第0099824号 | 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 环保大道278号2幢 | 56707 | 2337 | 2062.12.31 |
43 | 江苏万邦达 | 苏(2018)盐城市不动 产权第0099825号 | 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 环保大道278号3幢 | 56707 | 7839 | 2062.12.31 |
序号 | 所有权人 | 权证编号 | 坐落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终止日期 |
44 | 江苏万邦达 | 苏(2018)盐城市不动 产权第0099826号 | 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 环保大道278号4幢 | 56707 | 3493 | 2062.12.31 |
45 | 江苏万邦达 | 苏(2018)盐城市不动 产权第0099828号 | 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 环保大道278号5幢 | 56707 | 2337 | 2062.12.31 |
46 | 江苏万邦达 | 苏(2018)盐城市不动 产权第0099999号 | 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 环保大道278号6幢 | 56707 | 2795 | 2062.12.31 |
47 | 江苏万邦达 | 苏(2018)盐城市不动 产权第0100001号 | 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 环保大道278号7幢 | 56707 | 2874 | 2062.12.31 |
注:吉林固废所拥有的房产坐落于“吉市国用(2013)第 220203000454 号”地块,该地块为划拨用地。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没有承租房屋、建筑物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有出租房屋、建筑物的情形,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 承租资产种类 | 2022 年 1-3 月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万邦达东丽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厂房、办公室 | 13.64 | 54.54 | 54.54 | 67.24 |
合 计 | 13.64 | 54.54 | 54.54 | 67.24 |
注:2022 年 1-3 月数据引自万邦达一季报及财务部数据,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生产设备名称 | 所有权人 | 数量 | 原值 | 净值 | 成新率 |
1 | 70t 焚烧炉 | 黑龙江京盛华 | 1 | 4,128.43 | 3,575.02 | 86.60 |
2 | 固化系统 | 黑龙江京盛华 | 1 | 295.37 | 261.53 | 88.54 |
3 | 物化系统 | 黑龙江京盛华 | 1 | 5,836.53 | 5,288.66 | 90.61 |
4 | 医疗废物蒸煮系统 | 黑龙江京盛华 | 1 | 390.14 | 34.57 | 8.86 |
5 | C5 分离装置 | 惠州伊斯科 | 1 | 33,919.97 | 29,577.68 | 87.20 |
6 | C5 树脂装置 | 惠州伊斯科 | 1 | 21,191.28 | 18,581.16 | 87.68 |
7 | C9 加氢装置 | 惠州伊斯科 | 1 | 11,539.81 | 10,090.34 | 87.44 |
8 | 公用工程 | 惠州伊斯科 | 1 | 47,330.72 | 42,266.04 | 89.30 |
9 | 70 吨焚烧设备 | 吉林固废 | 1 | 3,492.51 | 2,776.82 | 79.51 |
10 | 焚烧系统-前处理及上料设备系统 | 吉林固废 | 1 | 681.13 | 180.64 | 26.52 |
11 | 焚烧系统-回转窑及二燃室系统 | 吉林固废 | 1 | 1,208.72 | 320.07 | 26.48 |
12 | 焚烧系统--除酸及除尘系统 | 吉林固废 | 1 | 1,193.90 | 314.89 | 26.38 |
13 | 立式加工中心及其附属多套设备 | 江苏万邦达 | 1 | 72.80 | 46.29 | 60.00 |
14 | 技改除臭装置 | 陕西万邦达 | 1 | 311.87 | 90.48 | 29.01 |
15 | 技改超滤装置 | 陕西万邦达 | 1 | 406.69 | 126.74 | 31.16 |
16 | 技改反渗透装置 | 陕西万邦达 | 1 | 653.33 | 423.11 | 64.76 |
注:2022 年 1-3 月数据引自万邦达一季报及财务部数据,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序号 | 证号 | 面积(㎡) | 用途 | 位置 | 使用期限 | 所有人 |
1 | 吉市国用(2013)第 220203000454 号 | 220713.64 | 公共设施 用地 1 | 龙潭区大砬子村 | 2063-1-30 | 吉林固废 |
2 | 黑(2018)安达市不动 产权第 0004070 号 | 190729.48 | 工业用地 | 哈大齐工业走廊 安达精细化工区 | 2068-4-17 | 黑龙江京盛 华 |
3 | 黑(2018)安达市不动 产权第 0004071 号 | 50000.20 | 工业用地 | 哈大齐工业走廊 安达精细化工区 | 2068-4-17 | 黑龙江京盛 华 |
4 | 粤(2017)惠州市不动 产权第 4023471 号 2 | 161168 | 工业用地 | 石化区 C4 地块 | 2067-2-10 | 惠州伊斯科 |
5 | 鞍国用(2012)第 z10301879 号 | 16.26 | 商业服务业 | 铁东区园林路 162 号-99 1-19-83-50 | 2047-09-03 | 万邦达 |
6 | 鞍国用(2012)第 x00000000 号 | 15.33 | 商业服务业 | 铁东区园林路 162 号-100 1-19-83-51 | 2047-09-03 | 万邦达 |
序号 | 证号 | 面积(㎡) | 用途 | 位置 | 使用期限 | 所有人 |
7 | 鞍国用(2012)第 z10301880 号 | 13.85 | 商业服务业 | 铁东区园林路 162 号-101 1-19-83-52 | 2047-09-03 | 万邦达 |
8 | 鞍国用(2012)第 z10301881 号 | 14.59 | 商业服务业 | 铁东区园林路 162 号-102 1-19-83-53 | 2047-09-03 | 万邦达 |
9 | 鞍国用(2012)第 z10301883 号 | 13.85 | 商业服务业 | 铁东区园林路 162 号-102 1-19-83-54 | 2047-09-03 | 万邦达 |
10 | 鞍国用(2012)第 z10301884 号 | 15.33 | 商业服务业 | 铁东区园林路 162 号-104 1-19-83-55 | 2047-09-03 | 万邦达 |
11 | 鞍国用(2012)第 z10301885 号 | 16.26 | 商业服务业 | 铁东区园林路 162 号-104 1-19-83-56 | 2047-09-03 | 万邦达 |
12 | 吉(2021)吉林市不动 产权第 0113744 号 | 63761.63 | 工业用地 | 龙潭区珠江路北 | 2071-09-07 | 吉林固废 |
注:1、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2、2017年,惠州伊斯科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借款人民币5亿元,并以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为自身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土地上的在建工程已建成并转为固定资产,但因土地及在建工程的抵押登记未解除,尚未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注册商标 2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商标 | 注册证号 | 类别 | 有效期限 | 注册地 |
1 | 万邦达 | 16082999 | 40 | 2016.04.21-2026.04.20 | 中国大陆 |
序号 | 权利人 | 商标 | 注册证号 | 类别 | 有效期限 | 注册地 |
2 | 万邦达 | 16082999 | 11 | 2016.04.21-2026.04.20 | 中国大陆 | |
3 | 万邦达 | 15676604 | 11 | 2016.01.07-2026.01.06 | 中国大陆 | |
4 | 万邦达 | 15676604 | 40 | 2016.01.07-2026.01.06 | 中国大陆 | |
5 | 万邦达 | 12675086 | 40 | 2014.10.21-2024.10.20 | 中国大陆 | |
6 | 万邦达 | 12470789 | 11 | 2014.09.28-2024.09.27 | 中国大陆 | |
7 | 万邦达 | 12470788 | 11 | 2014.09.28-2024.09.27 | 中国大陆 | |
8 | 万邦达 | 12470786 | 40 | 2014.09.28-2024.09.27 | 中国大陆 | |
9 | 万邦达 | 12470784 | 40 | 2014.09.28-2024.09.27 | 中国大陆 | |
10 | 万邦达 | 12470783 | 40 | 2014.09.28-2024.09.27 | 中国大陆 | |
11 | 万邦达 | 9177071 | 11 | 2014.01.28-2024.01.27 | 中国大陆 | |
12 | 惠州伊斯科 | 20589377 | 第 1 类 | 2017.08.28-2027.08.27 | 中国大陆 | |
13 | 惠州伊斯科 | 20589425 | 第 1 类 | 2017.08.28-2027.08.27 | 中国大陆 | |
14 | 惠州伊斯科 | 18803661 | 第 17 类 | 2017.02.21-2027.02.20 | 中国大陆 | |
15 | 惠州伊斯科 | 20589504 | 第 1 类 | 2017.08.28-2027.08.27 | 中国大陆 |
序号 | 权利人 | 商标 | 注册证号 | 类别 | 有效期限 | 注册地 |
16 | 惠州伊斯科 | 20589528 | 第 1 类 | 2017.08.28-2027.08.27 | 中国大陆 | |
17 | 惠州伊斯科 | 20589468 | 第 1 类 | 2017.08.28-2027.08.27 | 中国大陆 | |
18 | 惠州伊斯科 | 20589776 | 第 17 类 | 2017.08.28-2027.08.27 | 中国大陆 | |
19 | 惠州伊斯科 | 20590078 | 第 17 类 | 2017.08.28-2027.08.27 | 中国大陆 | |
20 | 万邦达 1 | 9177072 | 40 | 2012.03.14-2022.03.13 | 中国大陆 | |
21 | 万邦达 1 | 9177073 | 40 | 2012.03.14-2022.03.13 | 中国大陆 |
注1:上述存在两项报告期内已过期的商标,发行人拟向有关部门申请续期。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123 项实用新型、42 项发明专利、1 项外观设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有效期 |
1 | 黑龙江京盛华 | 一种利用磁分离回收催化剂中贵 金属的方法 | 201810890641.7 | 发明 | 2018.08 | 20 年 |
2 | 万邦达 | 过滤单元 | 201220415141.6 | 实用新型 | 2012.08 | 10 年 |
3 | 万邦达 | 一种自动加药装置 | 201220467640.X | 实用新型 | 2012.09 | 10 年 |
4 | 万邦达 | 一种过滤器 | 20111034203110 | 发明 | 2011.02 | 20 年 |
5 | 万邦达 | 蒸发系统 | 201320283581.5 | 实用新型 | 2013.05 | 10 年 |
6 | 万邦达 | 蒸发系统 | 201320283734.6 | 实用新型 | 2013.05 | 10 年 |
7 | 万邦达 | 蒸发系统 | 201320283890.2 | 实用新型 | 2013.05 | 10 年 |
8 | 万邦达 | 过滤设备 | 201320250356.1 | 实用新型 | 2013.05 | 10 年 |
9 | 万邦达 | 过滤设备 | 201330167309.6 | 外观设计 | 2013.05 | 10 年 |
10 | 万邦达 | 过滤单元 | 201320250609.5 | 实用新型 | 2013.05 | 10 年 |
11 | 万邦达 | 热风幕 | 201320390659.3 | 实用新型 | 2013.12 | 10 年 |
12 | 万邦达 | 冷凝器 | 201320390642.8 | 实用新型 | 2013.07 | 10 年 |
13 | 万邦达 | 一种微生物载体及填料载体 | 201320614347.6 | 实用新型 | 2013.09 | 10 年 |
14 | 万邦达 | 煤制油废水的处理装置及方法 | 201310125892.3 | 发明 | 2013.04 | 20 年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有效期 |
15 | 万邦达 | 过滤罐 | 201210297874.9 | 发明 | 2012.08 | 20 年 |
16 | 万邦达 | 过滤罐 | 201210298120.5 | 发明 | 2012.08 | 20 年 |
17 | 万邦达 | 浓盐水蒸发装置 | 201320746474.1 | 实用新型 | 2013.11 | 10 年 |
18 | 万邦达 | 浓盐水蒸发装置 | 201320747510.6 | 实用新型 | 2013.11 | 10 年 |
19 | 万邦达 | 蒸发浓缩设备 | 201420031936.6 | 实用新型 | 2014.01 | 10 年 |
20 | 万邦达 | 过滤单元 | 201210298137.0 | 发明 | 2012.08 | 20 年 |
21 | 万邦达 | 过滤罐 | 201210298131.3 | 发明 | 2012.08 | 20 年 |
22 | 万邦达 | 工业排放的浓盐水处理方法 | 201310192582.3 | 发明 | 2013.05 | 20 年 |
23 | 万邦达 | 蒸发系统 | 201310193014.5 | 发明 | 2013.05 | 20 年 |
24 | 万邦达 | 过滤单元 | 201310169707.0 | 发明 | 2013.05 | 20 年 |
25 | 万邦达 | 过滤方法 | 201310170253.9 | 发明 | 2013.05 | 20 年 |
26 | 万邦达 | 浓盐水蒸发结晶系统 | 201420423260.5 | 实用新型 | 2014.07 | 10 年 |
27 | 万邦达 | 正透膜 | 201420456516.2 | 实用新型 | 2014.08 | 10 年 |
28 | 万邦达 | 正透单元 | 201420456491.6 | 实用新型 | 2014.08 | 10 年 |
29 | 万邦达 | 正透系统 | 201420456443.7 | 实用新型 | 2014.08 | 10 年 |
30 | 万邦达 | 基于正透技术的冷却系统 | 201420456522.8 | 实用新型 | 2014.08 | 10 年 |
31 | 万邦达 | 正透膜装置 | 201420456521.3 | 实用新型 | 2014.08 | 10 年 |
32 | 万邦达 | 用于制备正透膜的衬底以及正 透膜 | 201420456963.8 | 实用新型 | 2014.08 | 10 年 |
33 | 万邦达 | 正透膜元件以及正透膜组件 | 201420456431.4 | 实用新型 | 2014.08 | 10 年 |
34 | 万邦达 | 正透过滤装置 | 201420456508.8 | 实用新型 | 2014.08 | 10 年 |
35 | 万邦达 | 正透水处理系统 | 201420457661.2 | 实用新型 | 2014.08 | 10 年 |
36 | 万邦达 | 用于回收含二元醇液体的正透 水处理系统 | 201420457665.0 | 实用新型 | 2014.08 | 10 年 |
37 | 万邦达 | 过滤设备 | 201310169594.4 | 发明 | 2013.05 | 20 年 |
38 | 万邦达 | 具有正透装置的水处理系统 | 201420709276.2 | 实用新型 | 2014.11 | 10 年 |
39 | 万邦达 | 浓盐水蒸发方法 | 201310598579.1 | 发明 | 2013.11 | 20 年 |
40 | 万邦达 | 具有正透膜的正透设备 | 201420708727.0 | 实用新型 | 2014.11 | 10 年 |
41 | 万邦达 | 正透膜制造系统 | 201420708741.0 | 实用新型 | 2014.11 | 10 年 |
42 | 万邦达 | 用于对流体进行过滤的正透膜 组 | 201420709277.7 | 实用新型 | 2014.11 | 10 年 |
43 | 万邦达 | 具有正透装置的废水净化系统 | 201420709588.3 | 实用新型 | 2014.11 | 10 年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有效期 |
44 | 万邦达 | 基于正透技术的气动系统 | 201420708730.2 | 实用新型 | 2014.11 | 10 年 |
45 | 万邦达 | 正透装置 | 201420709587.9 | 实用新型 | 2014.11 | 10 年 |
46 | 万邦达 | 一种污水处理装置 | 201520217758.0 | 实用新型 | 2015.04 | 10 年 |
47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具有并联结构的污水处理装 置 | 201520061962.8 | 实用新型 | 2015.01 | 10 年 |
48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改进的脱氮除磷的粉末活性 炭生物处理装置 | 201520061936.5 | 实用新型 | 2015.01 | 10 年 |
49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处理焦化废水的污水处理装 置 | 201520061902.6 | 实用新型 | 2015.01 | 10 年 |
50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包括膜生物反应器的粉末活 性炭污水处理装置 | 201520061951.X | 实用新型 | 2015.01 | 10 年 |
51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有回流的粉末活性炭生物处 理的污水处理装置 | 201520064199.4 | 实用新型 | 2015.01 | 10 年 |
52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焦化废水用污水处理装置 | 201520061894.5 | 实用新型 | 2015.01 | 10 年 |
53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煤化工污水用污水处理装置 | 201520061926.1 | 实用新型 | 2015.01 | 10 年 |
54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多级 AO 粉末活性炭生物处 理系统的联合污水处理装置 | 201520064198.X | 实用新型 | 2015.01 | 10 年 |
55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高效的粉末活性炭生物处理 总氮及氨氮的污水处理装置 | 201520061823.5 | 实用新型 | 2015.01 | 10 年 |
56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城市污水处理装置 | 201520064197.5 | 实用新型 | 2015.01 | 10 年 |
57 | 万邦达/北化工 | 一种高盐水预处理装置 | 201520711267.1 | 实用新型 | 2015.09 | 10 年 |
58 | 万邦达 | 一种聚甲醛废水处理装置 | 201520711279.4 | 实用新型 | 2015.09 | 10 年 |
59 | 万邦达 | 一种高盐水处理装置 | 201520711278.X | 实用新型 | 2015.05 | 10 年 |
60 | 万邦达 | 一种垃圾填埋场滤液的处理工 艺 | 201510092161.2 | 发明 | 2015.02 | 20 年 |
61 | 万邦达/北化工 | 聚甲醛生产污水处理装置 | 201520935652.4 | 实用新型 | 2015.11 | 10 年 |
62 | 万邦达/北化工 | 彩涂废水处理装置 | 201520934409.0 | 实用新型 | 2015.11 | 10 年 |
63 | 万邦达 | 一种垃圾填埋场滤液膜滤浓缩 液的处理工艺 | 201510092091.0 | 发明 | 2015.02 | 20 年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有效期 |
64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处理焦化废水的污水处理装 置 | 201510044921.2 | 发明 | 2015.01 | 20 年 |
65 | 万邦达 | 可迅速提高反应环境有益菌密度 及降解效率的生态酶质 | 201510105306.8 | 发明 | 2015.03 | 20 年 |
66 | 万邦达 | 一种微波流化反应装置及处理苯 类及其衍生物的方法 | 201510091853.5 | 发明 | 2015.02 | 20 年 |
67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多阶无回流的粉末活性炭生 物活性处理的污水处理装置 | 201510045011.6 | 发明 | 2015.01 | 20 年 |
68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煤化工污水用污水处理装置 | 201510044855.9 | 发明 | 2015.01 | 20 年 |
69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改进的粉末活性炭生物处理 的污水脱氮除磷处理装置 | 201510044999.4 | 发明 | 2015.01 | 20 年 |
70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多阶有回流的粉末活性炭生 物活性处理的污水处理装置 | 201510046549.9 | 发明 | 2015.01 | 20 年 |
71 | 万邦达 | 浓盐水蒸发结晶系统 | 201410367925.X | 发明 | 2014.07 | 20 年 |
72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焦化废水用污水处理装置 | 201510044840.2 | 发明 | 2015.01 | 20 年 |
73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包括膜生物反应器的粉末活 性炭污水处理装置 | 201510044853.X | 发明 | 2015.01 | 20 年 |
74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城市污水处理装置 | 201510044844.0 | 发明 | 2015.01 | 20 年 |
75 | 万邦达/北化工 | 一种循环排污水处理装置 | 201621085527.X | 实用新型 | 2016.09 | 10 年 |
76 | 万邦达 | 一种污水处理装置及方法 | 201510170927.4 | 发明 | 2015.04 | 20 年 |
77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多级 AO-粉末活性炭生物处 理系统的联合污水处理装置 | 201510044854.4 | 发明 | 2015.01 | 20 年 |
78 | 万邦达/惠州伊 斯科 | 一种碳九加氢装置 | 201720830071.3 | 实用新型 | 2017.07 | 20 年 |
79 | 万邦达/晋纬环 保 | 一种具有并联结构的污水处理装 置 | 201510044904.9 | 发明 | 2015.01 | 20 年 |
80 | 万邦达/惠州伊 斯科 | 一种降低废气中硫化氢含量的碳 九加氢装置 | 201720826782.3 | 实用新型 | 2017.07 | 10 年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有效期 |
81 | 万邦达 | 利用活性污泥进行吸附的废水处 理系统 | 201720412489.2 | 实用新型 | 2017.04 | 10 年 |
82 | 万邦达/惠州伊 斯科/青岛伊科思 | 碳五分离装置 | 201721216322.5 | 实用新型 | 2017.09 | 10 年 |
83 | 万邦达/惠州伊 斯科/青岛伊科思 | 碳五分离装置的溶剂解吸塔 | 201820395738.6 | 实用新型 | 2018.03 | 10 年 |
84 | 万邦达/惠州伊 斯科 | 取样装置 | 201821002982.8 | 实用新型 | 2018.06 | 10 年 |
85 | 万邦达/惠州伊 斯科 | 气体燃烧器及其进气端结构 | 201821002284.8 | 实用新型 | 2018.06 | 10 年 |
86 | 万邦达/惠州伊 斯科 | 用于预热器的分布器组件以及预 热器 | 201821003191.7 | 实用新型 | 2018.06 | 10 年 |
87 | 万邦达/惠州伊 斯科 | 油烟回收罐 | 201821002391.0 | 实用新型 | 2018.06 | 10 年 |
88 | 万邦达/惠州伊 斯科 | 碳五分离装置 | 201821002392.5 | 实用新型 | 2018.06 | 10 年 |
89 | 万邦达/惠州伊 斯科 | 碳五石油树脂装置 | 201821002974.3 | 实用新型 | 2018.06 | 10 年 |
90 | 万邦达 | 一种含盐废水加载絮凝除硬的方 法 | 201610688520.5 | 发明 | 2016.08 | 20 年 |
91 | 万邦达 | 用于结晶系统的结晶分离器 | 201821386893.8 | 实用新型 | 2018.08 | 10 年 |
92 | 万邦达 | 腈纶废水处理装置 | 201820977407.3 | 实用新型 | 2018.06 | 10 年 |
93 | 万邦达 | 一种烧碱皂化法环氧丙烷生产系 统 | 201822187762.3 | 实用新型 | 2018.12 | 10 年 |
94 | 万邦达 | 用于河漫滩的生态修复结构 | 201822155505.1 | 实用新型 | 2018.12 | 10 年 |
95 | 万邦达 | 水质净化装置 | 201920184765.3 | 实用新型 | 2019.02 | 10 年 |
96 | 万邦达 | 水质净化装置 | 201920184775.7 | 实用新型 | 2019.02 | 10 年 |
97 | 万邦达 | 含盐废水的处理系统 | 201920356932.8 | 实用新型 | 2019.03 | 10 年 |
98 | 万邦达 | 用于污水处理的多层结构 | 201822155492.8 | 实用新型 | 2018.12 | 10 年 |
99 | 万邦达 | 用于污水处理的多层材料 | 201822155883.X | 实用新型 | 2018.12 | 10 年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有效期 |
100 | 万邦达 | 一种酸洗液和酸洗方法 | 201810645621.3 | 发明 | 2018.06 | 20 年 |
101 | 万邦达 | 基于絮凝沉淀的水质净化系统 | 201920186101.0 | 实用新型 | 2019.02 | 10 年 |
102 | 北师大/万邦达 | 一种催化电化学臭氧硫酸根自由基氧化的复合金属活性炭基催化 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1811282840.6 | 发明 | 2018.10 | 20 年 |
103 | 万邦达 | 一种超声耦合的一体化废水处理 装置及系统 | 201920739819.8 | 实用新型 | 2019.05 | 10 年 |
104 | 万邦达 | 一种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及系统 | 201920739801.8 | 实用新型 | 2019.05 | 10 年 |
105 | 万邦达 | 一种超声耦合的一体化废水处理 装置及系统 | 201920739784.8 | 实用新型 | 2019.05 | 10 年 |
106 | 万邦达 | 一种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及系统 | 201920739755.1 | 实用新型 | 2019.05 | 10 年 |
107 | 万邦达 | 一种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及系统 | 201920739753.2 | 实用新型 | 2019.05 | 10 年 |
108 | 万邦达 | 一种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及系统 | 201920739714.2 | 实用新型 | 2019.05 | 10 年 |
109 | 万邦达/惠州伊 斯科 | 一种碳五原料的处理工艺 | 201710631357.3 | 发明 | 2017.07 | 20 年 |
110 | 万邦达 | 一种反硝化脱氮反应器 | 202021501642.7 | 实用新型 | 2020.07 | 10 年 |
111 | 万邦达 | 一种高盐水零排放工艺中有效去 除有机物的方法 | 201611051148.3 | 发明 | 2016.11 | 20 年 |
112 | 万邦达 | 结晶系统 | 201810982737.6 | 发明 | 2018.08 | 20 年 |
113 | 万邦达 | 用于污水处理场臭气处理的一体 化装置 | 202020927034.6 | 实用新型 | 2020.05 | 10 年 |
114 | 万邦达 | 一种双层滤料反硝化脱氮反应器 | 202021942964.5 | 实用新型 | 2020.09 | 10 年 |
115 | 万邦达 | 处理焦化废水的装置 | 202021942933.X | 实用新型 | 2020.09 | 10 年 |
116 | 万邦达 | 一种高盐废水的零排放处理工艺 和装置 | 201710865766.X | 发明 | 2017.09 | 20 年 |
117 | 万邦达 | 利用快插式结晶分离器进行蒸发 结晶的方法 | 201810981623.X | 发明 | 2018.08 | 20 年 |
118 | 惠州伊斯科 | 一种碳四精制塔的尾气回收机构 | 201821343655.9 | 实用新型 | 2018.08 | 10 年 |
119 | 惠州伊斯科 | 一种石油树脂生产的水洗机构 | 201821379020.4 | 实用新型 | 2018.08 | 10 年 |
120 | 惠州伊斯科 | 一种碳九加氢原料罐付料计量机 构 | 201821330430.X | 实用新型 | 2018.08 | 10 年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有效期 |
121 | 惠州伊斯科 | 一种裂解碳五的溶剂回收塔进料 缓冲罐放空气相回收机构 | 201821379098.6 | 实用新型 | 2018.08 | 10 年 |
122 | 惠州伊斯科 | 一种炼油厂装车站及罐区的有机 气体回收机构 | 201821343666.7 | 实用新型 | 2018.08 | 10 年 |
123 | 惠州伊斯科 | 一种石油树脂制备工艺的改性剂 添加机构 | 201821343642.1 | 实用新型 | 2018.08 | 10 年 |
124 | 惠州伊斯科 | 一种碳九加氢的二xxx处理机 构 | 201821378939.1 | 实用新型 | 2018.08 | 10 年 |
125 | 惠州伊斯科 | 一种碳九加氢产生的混二甲苯的 脱水机构 | 201821331239.7 | 实用新型 | 2018.08 | 10 年 |
126 | 惠州伊斯科 | 一种减少凝胶的石油树脂冷聚生 产方法 | 201810942840.8 | 发明 | 2018.08 | 20 年 |
127 | 惠州伊斯科 | 一种减压分馏装置 | 202122548676.2 | 实用新型 | 2021.12 | 10 年 |
128 | 惠州伊斯科 | 一种低压蒸汽凝液回收机构 | 202122549205.3 | 实用新型 | 2021.12 | 10 年 |
129 | 江苏万邦达 | 高浓污水加速蒸发设备 | 201410720537.5 | 发明 | 2014.12 | 20 年 |
130 | 江苏万邦达 | 现场分散式污水处理含磷废水的 处理系统 | 201910496899.3 | 发明 | 2019.06 | 20 年 |
131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泵与风机联合运行的高效搅 拌射流式曝气装置 | 201910641959.6 | 发明 | 2019.07 | 20 年 |
132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基于旋转向心力的污水杂质 预处理装置 | 201911296424.6 | 发明 | 2019.12 | 20 年 |
133 | 江苏万邦达 | 高浓污水加速蒸发设备 | 201420743782.3 | 实用新型 | 2014.12 | 10 年 |
134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便携式的 MBR 污水处理装 置 | 201621017620.7 | 实用新型 | 2016.08 | 10 年 |
135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多级过滤式污水处理设备 | 201621007013.2 | 实用新型 | 2016.08 | 10 年 |
136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 201620999603.1 | 实用新型 | 2016.08 | 10 年 |
137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移动式污泥处理设备 | 201620994130.6 | 实用新型 | 2016.08 | 10 年 |
138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用于 MBR 平板膜的固定装 置 | 201620994127.4 | 实用新型 | 2016.08 | 10 年 |
139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夹持装置 | 201620988465.7 | 实用新型 | 2016.08 | 10 年 |
140 | 江苏万邦达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201720568371.9 | 实用新型 | 2017.05 | 10 年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有效期 |
141 | 江苏万邦达 | 基于 MBR 膜分离的污水处理装 置 | 201720569954.3 | 实用新型 | 2017.05 | 10 年 |
142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对污水进行絮凝沉淀处理的 一体化设备 | 201820798711.1 | 实用新型 | 2018.05 | 10 年 |
143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应用于污水处理系统的滤水 池进水闸门组件 | 201820960801.6 | 实用新型 | 2018.06 | 10 年 |
144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用于污水处理装饰的曝气管 接头组件 | 201820960796.9 | 实用新型 | 2018.06 | 10 年 |
145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用于污水处理的集中采样柜 | 201820960779.5 | 实用新型 | 2018.06 | 10 年 |
146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用于污水处理的絮凝池搅拌 机 | 201820960770.4 | 实用新型 | 2018.06 | 10 年 |
147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用于处理高浓度污水的反 透膜组件 | 201820959297.8 | 实用新型 | 2018.06 | 10 年 |
148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污泥干化装置 | 201920865974.4 | 实用新型 | 2019.06 | 10 年 |
149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反透膜清洗装置 | 201920869777.X | 实用新型 | 2019.06 | 10 年 |
150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带有横向曝气器的矩形螺旋 流曝气装置 | 201921118436.5 | 实用新型 | 2019.07 | 10 年 |
151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污水处理用带有旋转推流作 用的辐射状曝气装置 | 201921118391.1 | 实用新型 | 2019.07 | 10 年 |
152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环保水处理曝气装置 | 202021150589.0 | 实用新型 | 2020.06 | 10 年 |
153 | 江苏万邦达 | 环保水处理用的纯水箱装置 | 202021149270.6 | 实用新型 | 2020.06 | 10 年 |
154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新型环保水处理设备自动控 制设备 | 202021167018.8 | 实用新型 | 2020.06 | 10 年 |
155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固化微生物与 MBR 膜生物 结合的水处理设备 | 202021149278.2 | 实用新型 | 2020.06 | 10 年 |
156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具有水质监控功能的水处理 设备 | 202023140565.X | 实用新型 | 2020.12 | 10 年 |
157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污水处理用排泥装 | 202023144026.3 | 实用新型 | 2020.12 | 10 年 |
158 | 江苏万邦达 | 一种重力旋转式污水处理装置 | 202023141302.0 | 实用新型 | 2020.12 | 10 年 |
159 | 万邦达再生资 源 | 新型弹簧色谱柱 | 201821029743.1 | 实用新型 | 2021.05 | 10 年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有效期 |
160 | 万邦达再生资 源 | 制备色谱柱的部件结构 | 201821045868.3 | 实用新型 | 2021.05 | 10 年 |
161 | 万邦达再生资 源 | 工业级制备液相色谱用大流量柱 x泵 | 201821032361.4 | 实用新型 | 2021.05 | 10 年 |
162 | 万邦达再生资 源 | 大直径制备色谱柱活塞分配结构 | 201821032814.3 | 实用新型 | 2021.05 | 10 年 |
163 | 万邦达再生资 源 | 一种多功能新型色谱柱装柱机 | 201821314075.7 | 实用新型 | 2021.05 | 10 年 |
164 | 万邦达再生资 源 | 废油NMP 溶剂精制成套系统 | 201620430849.7 | 实用新型 | 2021.05 | 10 年 |
165 | 万邦达再生资 源 | 一种喷淋式旋转列管蒸发器 | 201620392073.4 | 实用新型 | 2016.05 | 10 年 |
166 | 万邦达再生资 源 | 一种内置冷阱短程蒸馏器 | 201620391945.5 | 实用新型 | 2016.09 | 10 年 |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没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下属企业拥有的xx技术企业认证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证书名称 | 证件编号 | 有效期 | 颁发机构 |
1 | 万邦达 | xx技术企 业证书 | GR20181100 4042 | 2018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 北京市科委;北京市财政 局;北京市税务局 |
2 | 万邦达 | xx技术企 业证书 | GR20211100 5124 | 202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 | 北京市科委;北京市财政 局;北京市税务局 |
3 | 万邦达 | 中关村xx 技术企业 | 20212040961 108 | 2021 年 8 月 28 日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 | 中关村科技园区 管理委员会 |
4 | 惠州伊斯 科 | xx技术企 业证书 | GR20194400 0139 | 2019 年 12 月 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 日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 财政厅;广东省税务局 |
5 | 江苏万邦 | xx技术企 | GR20183200 |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财政 |
达 | 业证书 1 | 4197 | 2020 年 11 月 28 日 | 厅、国家和地方税务局 |
注:1、该证书到期后尚未完成续期,江苏万邦达在2021年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
2011 年, 发行人取得了《 工程咨询单位备案表 》, 备案编号:
91110000634358477D-18。
2017 年 1 月 12 日,发行人取得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
D311051572,有效期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取得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
可证编号:1-1-00047-2018,有效期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2019 年 6 月 27 日,发行人进行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登记编号:
02124385,有效期为长期。
2019 年 7 月 3 日,发行人取得了《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
甲级》,证书编号:A111002643,有效期至 2024 年 7 月 3 日。
2020 年 3 月 27 日,发行人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京)JZ
安许证字〔2020〕011486,有效期至 2023 年 3 月 26 日。
2020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
05220Q0003R3M。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惠州伊斯科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且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了许可证书,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备案编号 | 发证/备案机关 | 有效期至 |
1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 产许可证 | 粤惠危化生字 [2020]0010 号 | 惠州市应急管理局 | 2022.07.17 |
2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44132100030 | 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 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 2024.07.08 |
理总局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 | ||||
3 | 排污许可证 | 91441300084459635T0 01P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8.01 |
4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 险源备案登记表 | BA 粤 441303[2022]004 | 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2025.04.01 |
5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 级企业 | 粤 ABQ4413WHⅢ 202000010 | 惠州市安全生产协会 | 2023.09 |
除上述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外,惠州伊斯科还取得了下列经营资质和认证:
2017 年 3 月 10 日,惠州伊斯科取得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编号:N4400201700067。
2017 年 7 月 27 日,惠州伊斯科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颁发的《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4413960732,注册登记日期:2017年 7 月 27 日,有效期为长期。
2017 年 8 月 14 日,惠州伊斯科取得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备案号码:0000000000。
2018 年 8 月 13 日,惠州伊斯科变更并取得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02002981。
2019 年 12 月 6 日,惠州伊斯科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 ISO9001:2015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 “011001933147”号,证书内容:碳五石油树脂的研发、生产、销售;异戊二烯、间戊二烯、双环戊二烯、发泡剂的生产、销售;有效期为 2019 年 12 月 5 日-2022 年 12 月 4 日。
2019 年 4 月 22 日,黑龙江京盛华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黑 M 安应经字[2019]00016,有效期三年。
2020 年 10 月 20 日,黑龙江京盛华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内部食堂所用),证书编号:JY32312810040706,有效期五年。
2021 年 7 月 2 日,黑龙江京盛华取得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
2312810009,有效期五年。
2020 年 5 月 14 日,黑龙江京盛华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231281MA19EBLQXY001V,有效期三年。
2022 年 1 月 11 日,xxx废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
2202030095,有效期至 2027 年 1 月 10 日。
2018 年 9 月 5 日,xxx废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书编号:
220000700180027,有效为长期。
2021 年 5 月 14 日,吉林固废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证书编号:
220201400018,有效期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
2021 年 7 月 17 日, xxx废取得《排污许可证》, 证书编号:
91220201771062082H001V 有效期 2026 年 7 月 16 日。
除上述经营资质外,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已取得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相关业务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6 月 27 日,发行人取得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编号:02124385。
2020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
05220E0004R3M,有效期至 2023 年 3 月 6 日。
2020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
0522Q0003R3M,有效期至 2023 年 3 月 6 日。
2021 年 1 月 28 日,发行人取得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
册号:05221S0020R3M,有效期至 2023 年 3 月 6 日。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发行人取得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海关注册编码:1105961KKN、检验检疫备案号:1100311360,有效期为长期。
2021 年 12 月,发行人取得了《北京市信用 AA 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CX2157105,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2014 年 5 月 6 日,江苏万邦达取得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01330358。
2014 年 9 月 1 日,江苏万邦达取得《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备案登记号:3217602650。
2015 年 7 月 31 日,江苏万邦达取得《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
注册编码:3209961403,注册登记日期:2014 年 5 月 8 日,有效期为长期。
2021 年 6 月 23 日,江苏万邦达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苏(盐)危化经字(亭)00089,有效期三年。
2019 年 1 月 29 日,江苏万邦达取得了上海xx尔认证有限公司签发的《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编号:117 22 EU 0001-01 RIM,有效期至 2025 年 1
月 28 日。证明发行人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符合:GB/T 24001:2016/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认证范围:环保污水处理设备的生产。
2019 年 7 月 2 日,江苏万邦达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
7697A19Q12346R0M,有效期至 2022 年 7 月 1 日。认证范围:环保污水处理设备的生产。
2018 年 3 月 8 日,宁夏万邦达取得《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83012050450,
有效期至 2024 年 3 月 7 日。
2019 年 6 月 29 日, 宁夏万邦达取得《排污许可证》, 证书编号:
91641200694317482R001Y,有效期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4 月 4 日,伊斯科国际的公司经营许可在加利福尼亚州政府备案,备案编号:201607010239。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除惠州伊斯科外)的主要核心技术为自研取得,主要自主研发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 | 主要技术 | 产品应用 | 相关专利/专利号 | 技术特点 |
1 | 超重力臭氧氧化技术 | 对钢铁业彩涂废水、聚甲醛、兰炭等有机化工生产污水进行小试实验,同时结合生化过程,完成对兰炭废水中中试实验,取得较好效果,具备成果转化条件。 | 一种高盐水预处理装置 /201520711267.1; 聚甲醛生产污水处理装置 /201520935652.4; 彩涂废水处理装置 /201520934409.0; 一种循环排污水处理装置 /201621085527.X | 将超重力过程强化技术应用于臭氧氧化过程,极大地强化气液接触,适用于臭氧过程的增强效果、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缩减占地。 |
2 | 电催化氧化技术 | 与北师大联合开发电催化氧化技术,掌握不同系列 DSA 催化电极制备方法,具有选择性高、抗干扰能力强。已完成对现场零排放高盐废水处理中试实验,COD 去除 50%左右,具备开展中试实验能力,可为成果转化提供技术支 持。 | 一种催化电化学臭氧硫酸根自由基氧化的复合金属活性炭基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201811282840.6; | 利用催化剂与电极复合,提高电化学氧化对有机物氧化效率,通过激发各种自由基反应,对难降解有机物进行去除,适用于对难降解污水的深度处理。 |
3 | 臭氧催化氧化技术 | 开发了多款臭氧用非均相催化剂,对不同种类废水开展相关小、中试实验,掌握臭氧催化氧化应用关键技术,具备开展中试实验能力,可为成果转化提供技术支 持。 | 一种处理焦化废水的污水处理装置/201510044921.2 | 利用催化剂,使臭氧变为羟基自由基,改变了反应体系,提高对有机物的反应速率及氧化程度。 |
4 | CBRS-R 技 术 | CBR-R 工艺可应用于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及提标改造项目中,已完成整体工艺开发,并成功应用在中国石油大庆石化腈纶污水改 造工程中,取得较好的处理效果, | 一种处理焦化废水的污水处理装置/201510044921.2; 一种微波流化反应装置及处理苯类及其衍生物的方法 /201510091853.5; | 将生物活性炭及湿式氧化技术相结合,充分发挥生化作用同时,利用活性炭去除难降解有机物,并 通过湿式氧化技术对饱 |
序号 | 主要技术 | 产品应用 | 相关专利/专利号 | 技术特点 |
腈纶废水经 CBR-R 工艺处理后,出水达到直接排放标准。 | 一种煤化工污水用污水处理装置/201510044855.9; 一种酸洗液和酸洗方法 /201810645621.3 | 和活性炭进行再生,达到循环利用。适用于对难降解污水的整体处理。 | ||
5 | 正透技术 | 已完成针对现场零排放二级 RO浓水的中试实验,回收率达到 88%,出水电导<50μ s/cm,具备开展不同水质的中试实验,确定 FO 技术的运行效果及经济分析。 | 正透膜制造系统 /201420708741.0; 具有正透装置的废水净化系统/201420709588.3; 正透装置 /201420709587.9 | 以高透压、组分单一、易分离的溶液作为汲取液,在正向透压差的驱动下,实现净水和污染物的分离。 |
6 | 高盐水分质结晶成套技术 | 已完成对现场零排放二级 RO 浓水的盐分质中试实验,解决目前高盐水零排放中遇到的有机污染物及杂盐分质难题,得到工业级的 NaCl 和硫酸钠。已应用在零排放和高浓水处理工程上。 | 蒸发系统 /201310193014.5; 浓盐水蒸发结晶系统 /201420423260.5; 浓盐水蒸发装置 /201320746474.1 | 将软化、NF、DTRO、电化学氧化、蒸发冷冻结晶等多项浓缩技术和盐资源化技术进行模块化搭建整合,根据水质情况,对各单元的顺序进行调整,实现不同来源高盐水 的分质结晶工艺探索。 |
7 | 高效絮凝剂 | 针对高浓盐水中软化除硬预处理工艺,通过高效絮凝剂,可有效降低硬度及浊度,提高出水水质。 该技术已在零排放现场应用。 | 一种含盐废水加载絮凝除硬的方法/201610688520.5; 基于絮凝沉淀的水质净化系 统/201920186101.0; | 利用高效絮凝剂,解决高盐水在除硬过程中絮体小,易分散,难沉降的问 题,提高出水水质。 |
8 | 焦化/兰炭类废水处理成套工艺 | 该成套工艺技术,已在天元现场进行部分实施,并根据现场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研究,形成了改进方案,形成完善成套处理工艺,具备成果转化条件。 | 聚甲醛生产污水处理装置 /201520935652.4; 一种处理焦化废水的污水处理装置/201510044921.2 | 根据焦化废水难降解的特点,整合高级氧化预处理技术、高效生化技术、深度氧化处理技术、膜浓缩技术、盐分质、蒸发结晶等技术,形成针对焦化 /兰炭类废水处理成套工 艺。 |
9 | 低温常压蒸 发结晶设备 | 针对高盐废水,开展相关小试实 验,完成中试模拟装置的加工及 | 蒸发系统 /201320283581.5; | 根据不同温度下空气饱 和含水量不同,通过强化 |
序号 | 主要技术 | 产品应用 | 相关专利/专利号 | 技术特点 |
的热能回收技术 | 相关实验验证工作,实现对高盐废水中盐分及有机物的去除,可为成果转化提供技术支持。 | 浓盐水蒸发装置 /201320746474.1 | 蒸发及冷凝效果,在低温封闭循环系统中实现蒸发与冷凝的交替运行,回收高污染有机废水中的 固体物质并获得净水。 | |
10 | 高浓有机废水成套工艺技术 | 已经应用到吉林化工园区丙烯烃高浓废水以及园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中。利用预处理、高效分离、深度处理等不同先进技术的优化组合工艺,形成了丙烯腈含氰废水处理成套工艺方案。该技术适用范围广,处理弹性大,受原水水质波动影响小,可推广应用于不同来源及污染程度的高浓度有机废水/液的处理,除丙烯腈高浓含氰废水外,还可在精细化工、医药废水及农药废水等领域推 广。 | 一种丙烯腈废液处理系统 /CN202121504853.0; 一种丙烯腈废液处理方法 /CN202110752880.8 | 通过优选不同组合工艺,形成预处理+高效分离+深度处理的成套处理工艺,实现对高浓有机废水的处理,实现对高浓废水中可利用有机物及水资源的的回收利用。 |
11 | 非均相 Fenton 氧化技术 | 已完成针对不同废水的小试实 验,并开发出几组非均相催化剂配方,并通过相关中试实验,验证对煤化工等工业废水处理效 果,出水满足排放要求,本技术 具备成果转化要求。 | 聚甲醛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及方法/CN202010208497.1; 芬顿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CN202010058449.9 | 利用非均相催化剂,提高双氧水对有机污染物的氧化能力,提高双氧水的利用效率,适用于对含难降解有机污染物废水的 预处理和深度处理。 |
12 | 从高镁锂比的卤水中对锂的高效吸附提取和膜浓缩技术 | 已完成小试相关研究工作,包括吸附剂研制、工艺路线及参数优化等,目前在青海开展富锂卤水提取锂中试示范项目建设。 | 申报中 | 可适用于低品位卤水中锂资源的提取,实现原卤提锂,吸附剂对锂的选择性高,可适用于高镁锂比卤水,镁锂比由 500-600最低可降至 0.05,锂回收率大于 75%;与全膜法相比,避免了卤水介质的复 杂特性对膜元件的损耗, |
序号 | 主要技术 | 产品应用 | 相关专利/专利号 | 技术特点 |
降低对进口膜产品的技术依赖性,极大提高膜系 统效率,延长使用寿命。 |
惠州伊斯科核心技术包括外购技术工艺包以及自主研发核心技术。
在化工类项目建设领域,其整个工程是由众多工艺包构成,各个工艺包之间的化学产品输入输出关系复杂,因此在项目生产装置建设过程中,一般需要由专业的技术单位为项目业主方提供基础技术设计服务。在此过程中,往往涉及到知识产权授权许可使用的情形。
基于上述背景,惠州伊斯科生产装置中部分生产技术和专利系由第三方授权使用,具体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生产技术/专利名称 | 专利编号 | 类型 | 授权时间 | 授权期限 | 授权类型 |
1 | 青岛伊科思 | 流程集成节能的乙腈抽提法碳五分离产业 化新技术开发 | XXXX0000-000X | 专有技术 | 2015.08.07 | 永久许可 | 非独占、不可撤销的许可,包括产品在所有国家的使用及销售 |
一种环戊二烯二聚反 应装置 | 2010201722021 | 实用新型 | |||||
从碳五馏分中获取异 戊二烯的方法 | 2012102644381 | 发明 | |||||
一种从碳五馏分中用 二聚方法分离环戊二烯的控制方法 | 2012102645524 | 发明 | |||||
2 | 北京安圆阳光石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裂解碳九加氢装置工艺包技术 | - | - | 2016.03.15 | 永久许可 | 非独占、不可撤销的许可,包括产品在所有国 家的使用及 |
销售 | |||||||
3 | 上海弘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碳五树脂装置技术 | - | 非专利技术 | 2015.07 | 永久许可 | 非独占、不可撤销的许可,包括产品在所有国家的使用及 销售 |
惠州伊斯科重视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工作,目前主要自主研发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 | 主要技术 | 所处阶段 | 产品应用 | 相关专利/专利号 | 技术特点 |
1 | 碳五工业分离技术 | 批量生产 | 裂解碳五 | 一种裂解碳五的溶剂回收塔进料缓冲罐放空气相回收机构 /2018213790986 | 采样自主研究的溶剂回收塔进料缓冲罐放空气相回收机构,来提高裂解碳五生产过程中二聚烃类的分离收率。目前已在碳五分离装 置工业生产中应用 |
2 | 碳五工业分离技术 | 批量生产 | 碳四 | 一种碳四精制塔的尾气回收机构 /2018213436559 | 采样自主研究的碳四精制塔的尾气回收机构,来提高裂解碳五分离装置的生产成本与生产效益。目前已在碳五分离装置工业生产中 应用 |
3 | 碳五石油树脂技术 | 批量生产 | 碳五石油树脂 | 一种石油树脂制备工艺的改性剂添加机构 /2018213436421 | 采样自主研究的改性剂添加机构,有效的避免了高温改性剂在添加过程中的氧化变质。目前已在碳五石油 树脂装置工业生产中应用 |
4 | 碳五石油树脂技术 | 批量生产 | 碳五石油树脂 | 采样自主研究的树脂水洗机构,有效的除去石油树脂中的有机氯,保证了树脂产品的质量。目前已在碳五石 油树脂装置工业生产中应 |
用 | |||||
5 | 碳九加氢技术 | 批量生产 | 高沸点芳烃溶剂 | 一种碳九加氢的二xxx处理机构 /2018213789391 | 采用在二段反应器进出料换热器处注入凝结水的方法,来脱除换热器中的氯化铵盐结晶的方法来延长换热器的使用周期。目前已在碳九加氢装置工业生产中 应用 |
6 | 碳九加氢技术 | 批量生产 | 混二甲苯 | 一种碳九加氢产生的混二甲苯的脱水机构 /2018213312397 | 采样自主研究的脱水机构,来脱除混二甲苯中的微观水含量,提高混二甲苯精度。目前已在碳九加氢装置 工业生产中应用 |
公司充分利用国家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机遇,依托工业水处理领域的行业地位和上市公司平台优势,致力于技术创新,积极开展资本运作和商业模式创新,进行行业价值链整合,进一步拓展环保业务领域,形成优秀的企业品牌,打造一体化、综合服务竞争优势,成为涵盖环保各业务领域的综合型企业。
公司收购惠州伊斯科后,将紧密围绕大型石化产业基地进行业务布局,继续深挖布局优势,降低不利影响,成为具有特点显著、优势突出的专业环保企业。煤化工及石油化工为诸如材料、医药、精细化工等重要行业提供原料来源,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成为国家不可或缺的支柱行业。基于这一背景,公司围绕大型石化产业基地的业务布局,强化发展优势,制定以下战略目标。
(一)提供协同服务,提升业务能力
在业务上,公司将工业水处理业务和危固废处理相结合,能源企业或工业园区提供从废水到废渣的一揽子服务。目前,公司已积极研发相关技术,开展相关业务策划。
(二)跟踪客户需求,解决难点问题
现代煤化工、石油化工新增项目有所放缓,但随着产业升级和碳中和的要求不断提升,现有产业基地的技术改造在逐渐增强。公司将瞄准现有客户在产能扩张、技术提升过程中带来的业务机遇,以技术为引领,主动帮助企业解决难点环保问题。
(三)产业紧密衔接,实现协同发展
公司不但在环保业务上,进一步紧贴客户需求,提高服务的增值空间,还要在产业上与客户进行紧密衔接,实现共赢发展。在石化新材料业务上,公司承接的碳五、碳九原料,属于中海壳牌等大型石油化工炼化尾料,处理不及时将影响炼化主装置的正常运营。公司承接后,既实现了上游企业废料的处理,保障了炼化装置的运行,还完成了有害物质的资源化利用,获得了合理的经济效益。公司与能源企业之间,实现了互利的协同发展。
公司的经营总基调为“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通过提升市场开拓能力促进项目更好落地,为经营增长提供动力源泉;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提升盈利空间;通过严控安全风险和经营风险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基础保障;通过业务流程优化进行管理创新,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通过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潜能;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内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提升市场开拓能力
市场开拓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命脉,公司的水务工程与运营业务将重点拓宽市场开发思路,丰富营销产品体系。通过市场调研掌握市场信息,分析市场规模、区域特性及竞争对手的情况,分析、拟定市场营销方向及策略,在项目选择上加强前期的评估筛选,提升优质项目比例。危固废业务充分认识到水泥行业对危废焚烧行业冲击,转被动接收危废为主动出击找客户、找市场。吉林固废大力开拓省内业务,并积极提高公司服务质量,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黑龙江京盛华加快省
x市场的客户开发和维护,力争迅速占领黑龙江危固废市场。石化新材料业务在稳定生产的基础上,提升产品的品质品类,同时逐步提升市场分析预判能力,合理制订营销计划,研判产品价格,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资源再生设计业务推进研发,做好技术创新,提供公司设备产品的附加值。
(二)健全经营管控体系
公司将继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建立以过程控制为保障,决策程序高效、业务流程规范的管控体系。将对子公司及投资项目、工程项目实施目标管理,突出价值思维和效益导向,尽快完善目标管理模式,深化全面计划和全面责任管理体系,层层下达和落实目标责任,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以促进经营目标达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时辅助各子公司完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其经营合法合规。
公司将狠抓管理落实,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一方面提升生产运营企业管理水平,强化全员节能降耗意识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控制效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奖惩分明。一方面通过技术改进和工艺创新手段,以降低生产成本和管理费用,提升盈利空间,同时调整经营思路,盘活闲置和低效资产,提高资产xx效率。
(三)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在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下,风险管理的迫切性性愈加xx。总体而言,管理层将对公司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把握各层次及各部门的风险,上下一盘棋,全员参与、分级防控。在经营层面,各业务单位、职能部门对日常风险进行自我控制;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风险监控和管理;管理层和监察部门从总体上进行监督、指导和核查,共同构成风险管理的三级防线。同时建立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报告和决策机制,保障信息反馈通畅,风险处置及时有效。
在环保风险、生产安全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公司总部及各子公司将全面排查梳理风险点,识别风险因素,明确风险管理责任,完善风险责任追究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充分掌握国家最新的环保政策,并有一定程度的预判,依据环保
标准严格进行环保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防范环保事故。所有生产型公司和工程项目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制度宣贯、执行和考核,对安全隐患加强分析和排查,制定规避整改措施和应急方案,防范于未然。
(四)完善人力体系建设
公司将根据战略发展需求持续推进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搭建人才梯队、优化人员结构和激励奖惩机制。重点健全人才选拔评估机制,提升招聘入职门槛,促进新入职人员综合能力和素质的提升,通过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估机制和企业人才库,完善以业绩为导向的公平的绩效考核制度,做好岗位价值评估、职级体系、人才盘点与评估建设工作,为薪酬体系优化和人才梯队建设提供良好基础,真正实现位得其人、人尽其才、适材适所、人事相宜。持续增强培训管理水平,以内部培训为主、外部培训为辅,线下培训为主、线上培训为辅,管理和业务培训并重,推进内部培训讲师体系建设,知识技能共享,重点促进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提升。
(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将塑造共创、共担、共治、共享的企业文化,通过大力加强公司使命、愿景、价值观的培训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的宣贯,提升员工对企业的认知与认同;不定期组织公司文化、文体活动和开展户外拓展活动提升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定期举办内部培训,以“尊重人、培养人、激励人、成就人”的人才观,用以人为本的培训理念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弘扬优秀的万邦达企业文化精神,展现员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提升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
(六)发行人的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均是在现有业务基础上,根据行业发展现状、国内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影响后制定的。上述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一致性和延续性,通过实施上述计划,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完善公司业务结构,对公司现有业务有提升作用。公司具有在技术研发、工程经验、技术储备和人才配置等方面的优势,可以有力地支持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多年来积累的客户基础、市场知名度等可以保障项目实施后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
六、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情况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2020)》的相关规定:(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3)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2020)》的相关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科目 | 金额 (万元) | 主要构成 | 是否认定为 财务性投资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发行人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其他应收款 | 42,847.78 | 基本均为应收集宁区政府、昊天节能款项, 生产经营活动产生 | 否 |
应收账款 | 60,906.68 | 主要为应收集宁区政府 34,107.16 万元 | 否 |
其他流动资产 | 18,484.12 | 增值税留抵税额、所得税预缴税额等 | 否 |
债权投资-委托贷款 | 29,170.00 | 公司通过下属有限合伙企业乌兰察布投资 以委托贷款方式对内蒙古国源投资发放的借款,详情见下文“(4)委托贷款” | 否 |
长期应收款 | 31,395.09 | 神木天元BOT 项目款项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4,765.32 | 发行人参股xx(上海)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万邦达东丽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上海 金森石油树脂有限公司 | 否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593.92 | 购房款;预付工程设备款等 | 否 |
50,000.00 | 预付投资款 | 是 |
注:2022 年 1-3 月数据引自万邦达一季报及财务部数据,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类金融业务,存在的财务性
投资为 5 亿元,均为上述对青海锦泰的股权投资款。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的归母净资产金额为 513,191.64 万元,财务性投资占比为 9.74%,不属于期末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不构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障碍。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大部分为应收集宁区政府
26,067.91 万元,应收昊天节能 24,499.16 万元;应收集宁区政府款项为债务重组
中剩余未支付款项;应收昊天节能款项是由于 2019 年处置昊天节能时,尚未收
回的昊天节能的欠款,根据处置协议,该款项计划于 2022 年末收回。此外,发
行人应收账款中还有应收集宁区政府款项 34,107.16 万元,也为债务重组中剩余
未支付款项。上述款项系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形成,是由于前期欠款尚未到付款时间未收回,不属于拆借资金或委托贷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 18,484.12 万元,基本为增值税留抵扣额、所得税预缴税额等,均为经营活动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该项委托贷款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核同意,是公司与乌兰察布市政府签署的《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总投资约 56 亿元)的组成部分,是以拓展客户为目的的委托贷款,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情形。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年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该事项详情参见本说明书本节之“六/(三)/4、委托贷款”部分内容。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长期应收款余额为 31,395.09 万元,包括了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BOT 项目(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100t/h煤焦油轻质化废水处理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所产生的,属于生产经营性应收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4,765.32 万元,系发行人参股泰祜(上海)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万邦达东丽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上海金森石油树脂有限公司,均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相关技术、原料或渠道进行业务领域拓展为目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对外投资的参股企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协同情况如下:
公司名 | 主营业务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协同情况 | 是否财务 性投资 | 注册资本 | 投资 时间 |
泰祜(上 海)石油工程有限公 司 | 环保工程、水处理工程、固废处理工程、石油工程、海洋工程、检验检测技术 | 该公司在 2019 年属于发行人全资子公司,2019 年处置 70%股权后,成为参股公司;该公司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的固废处理服务属于业 务协同 | 否 | 认缴:3,000万元; 实缴:3,000万元 | 2014 年 4 月 |
万邦达东 x膜科技 (江苏)有限公司 | MBR 膜元件、MBR 膜组件制造,及其技术的应用开发和服务;MBR膜元件、膜组件的佣金 代理 | 膜组件属于工业水处理的重要耗材,该公司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的工业水处理业务属于业务协同 | 否 | 认 缴 : 480万美元; 实 缴 : 480万美元 | 2016 年 6 月 |
上海金森 石油树脂 有限公司 | 生产碳五树脂和碳五/碳九共聚树脂,销售自产产品 | 该公司业务与发行人石化新材料产销属于业务协同 | 否 | 认 缴 : 19,369.4818 万元; 实缴:2339.5万元 | 2021 年 8 月 |
青海锦泰 钾肥有限 公司 | 钾盐的开采(有效期至 2030 年 04 月 30 日)、销售,钾肥、氯化钾肥、硫酸钾肥、硫酸钾镁肥、颗粒钾肥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碳酸锂、氯化锂、老卤、尾液、硼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农用化肥 生产加工及销售 | 该投资款主要与发行人后续计划实施的盐湖提锂业务相关,但不属于发行人现有工业水处理、石化新材料、危固废处理的主营业务,该投资款属于财务性投资的相关性质 | 是 | 认缴:12,000万元; 实缴:12,000万元 | 2021 年 9 月 |
2014 年发行人设立全资子公司xx石油,注册资本为 3,000 万,主要从事环
保工程、水处理工程、固废处理工程。2019 年 11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xx石油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xx石油 70%股权转让给北京亚瑞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瑞”或“交易对方”),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1,120 万元。
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发行人继续持有xx石油 30%的股权,泰祜石油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泰祜石油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相关技术、原料或渠道进
行业务领域拓展为目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016 年 6 月 14 日,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江苏万邦达与东丽株式会社和东丽(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联营企万邦达东丽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480 万美元,主要从事 MBR 膜元件、MBR 膜组件制造,及其技术的应用开发和服务;MBR 膜元件、膜组件的佣金代理等业务。发行人持有万邦达东丽模 49%股份,发行人将该投资分类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该笔投资系发行人巩固和增强主营业务,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021 年 8 月 24 日,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惠州伊斯科从埃克森美孚购买其所持
有的上海金森石油的全部出资份额,该项出资份额的购买价款为 425 万美元,对价款项已交付,工商变更已完成。该项出资份额购买完成后,发行人持有上海金森石油的注册资本比例为 60%。根据上海金森石油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需要全体董事(五人)的三分之二以上(即 4 人)表决通过方为有效,上海石化投资
与惠州伊斯科的派驻董事人数均不到 4 人,均不能单独对该公司单独控制,董事会议案需要双方共同同意方可有效,因此该公司是发行人的处于共同控制状态下的参股公司,不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发行人对上海金森的投资系巩固和增强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021 年 9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资参股青海青海锦泰有限公司的议案》并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8);发行人拟向青海锦泰新增投资 5 亿元,占股 10.98%,截至 2021 年末,该笔投资已向青海锦泰全额支付。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青海锦泰所有投资方的投资款已全部到位,工商变更尚未办理的主要原因是青海锦泰股东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青海
锦泰的股权被司法冻结。2022 年 5 月 17 日,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青海锦泰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待双方完成股权转让事宜后,即可办理相关工商变更。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存在向青海锦泰的股权投资款 5 亿元,该投资款主要与发行人后续计划实施的盐湖提锂业务相关,但不属于发行人现有工业水处理、石化新材料、危固废处理的主营业务,该投资款属于财务性投资的相关性质。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 59,593.92 万元,主要包括预付投资款等: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3 月末金额(万元) |
预付股权投资款-青海锦泰 | 50,000.00 |
购房款-债务重组 | 5,200.14 |
其他—预付工程设备款等 | 4,393.78 |
合计 | 59,593.92 |
①债务重组购房款情形
2021 年 12 月,公司与中信国安第一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xx(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统一简称为“原债务人”)及北京信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置业”)签署《债权债务重组协议》。
原债务人欠发行人投标保证金、工程款、股利款、销项税等款项,各方约定发行人放弃上述债权,并另行支付房款购买信达置业开发的“北京国安府”房产。该房产坐落于xxxxxxxxxxx 0 xxx,xx成本价 6.4 万元/平米;各
方商议以成本价向发行人出售 844.55 平米国安府项目房屋,权属为商业,状态
为毛坯。发行人同意放弃债权并另行支付 5,342.03 万元购房款,公司指定晋纬环
保具体执行房屋购买事宜。
发行人先行支付 30%预付款,剩余房款待正式过户时支付;截止 2022 年 3
月末,晋纬环保已支付购房款 1,607.03 万元,并对该部分款项确认了减值准备
64.29 万元,剩余未付房款计入其他应付款。公司将上述与原债务人债权相关应收款项及已支付购房款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5,200.14 万元。
截至本文件出具日,青海锦泰所有投资方的投资款已全部到位,工商变更尚未办理的主要原因是青海锦泰股东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青海锦泰的股权被司法冻结。2022 年 5 月 17 日,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青海锦泰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待双方完成股权转让事宜后,即可办理相关工商变更。
公司该笔投资款主要与发行人后续计划实施的盐湖提锂业务相关,但不属于发行人现有工业水处理、石化新材料、危固废处理的主营业务,该投资款属于财务性投资的相关性质。
(三)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相关类型的情况
2021 年 9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相关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1 年 3 月 10 日)至今,公司可能存在的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存在存续投资产业基金
的情形,不存在新增投资产业基金的情形;该项产业基金全部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发放给内蒙古国源投资,详情参见本小节之“4、委托贷款”部分内容。
该事项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核同意,是公司与乌兰察布市政府签署的《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总投资约 56 亿元)的组成部分,是以拓展客户为目的的产业基金和委托贷款,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情形。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年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新增委托贷款情形,存在存续委托贷款的情形,相关委托贷款已经过审议程序并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5-081),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乌兰察布发展基金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该发展基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进行债权投资;2015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2015 年 4 月 20 日,公司与乌兰察布市政府签署了《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通过设立合资公司或其他方式投资约定的相关项目。
201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万邦达乌兰察布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投资设立万邦达乌兰察布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后改名为:乌兰察布市万邦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乌兰察布投资”)。基金规模初期拟定为 15.05
亿元,采用实缴制;后续各方约定不再进行二期出资,一期基金实缴 8.21 亿元。
2015 年 5 月 14 日,基金完成工商登记,乌兰察布投资为发行人控制的合伙企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015 年 6 月 24 日,发行人已发布《关于乌兰察布发展基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进行债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1)。截至上述公告日,公司及江苏万邦达已合计出资 8.01 亿元,乌兰察布市财政出资 2,000 万元。按照合伙协议关于合伙目的、经营范围相关约定,拟将该出资通过商业银行陆续分期委托贷款给内蒙古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源投资”),用于借款人存量债务的支付及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的其他用途。
内蒙古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集宁新区财政局楼内,注册资本 8.6
亿元,成立于 2011 年 9 月,是经乌兰察布市政府批准设立,经营市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是乌兰察布市政府的投融资主体,负责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及股权管理。
乌兰察布投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委托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发放委托贷款合计人民币 82,000 万元给国源投资,其中 50,000 万元期限为 6 年,32,000
万元期限为 7 年,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10% (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为基金已募集自有资金。
委托贷款分三期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2015 年 6 月 15 日和 2015 年 6 月 19
日发放,金额合计 82,000.00 万元,贷款年利率为 10.00%;其中 50,000.00 万元
的还款期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20,000.00 万元还款期为 2022 年 6 月 15 日,
12,000.00 万元还款期为 2022 年 6 月 17 日。
乌兰察布投资在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开立委托贷款结算账户,由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负责拨付和回收委托贷款资金事宜。贷款期内每年的 6 月 20 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