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350001]MJGC[GK]2024001
合同编号:[350001]MJGC[GK]2024001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 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住所地: xxxxxxxxxxxx00x联系人: xx围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59183353854
乙方: 福州大学
住所地: xxxxxxxxxxxxxxxxx0x联系人:谷音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59122865355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001]MJGC[GK]2024001-1 的 基于智能支座的长大弯桥支座监测及变形规律研究(二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组成部分
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4其他文件或材料:
/
二、合同标的
总金额(元):¥ 393,000.00
品目编码 | C19990000 | 品目名称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采购标的 | 基于智能支座的长大弯桥支座监测及变形规律研究 | 服务时间(单位)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
服务范围 | 提供基于智能支座的长大弯桥支座监测及变形规律研究项目相关服务 | ||
服务要求 | 项目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满足该项目立项申请书中规定的研究成果技术指标, 通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科技立项计划项目验收要求并取得科技项目验收意见通知书及合同约定的项目研究成果。 | ||
服务标准 | 项目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满足该项目立项申请书中规定的研究成果技术指标,通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科技立项计划项目验收要求并取得科技项目验收意见通知书及合同约定的项目研究成果。 |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叁仟元整 ( ¥393,000.00 )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
3.1价格形式
☐ 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 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叁拾玖万叁仟(393000)元)。
☐ 其他方式。
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
项目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税费以及履行本合同标的所需全部费用。除该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
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
4.1项目名称: 基于智能支座的长大弯桥支座监测及变形规律研究(二次)
4.2服务范围:提供基于智能支座的长大弯桥支座监测及变形规律研究项目相关服务
4.3服务地点:xxxxxxxxxxxx00x
4.4服务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
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
5.2服务内容:
5.2.1新型桥梁智能支座研发及工艺研究
1.桥梁智能支座变形性能分析
2.智能支座力学试验研究;
3.智能支座变形数据标定及仿真参数研究。
5.2.2桥梁智能支座受力监测系统研发
1.支座多路数据模块采集系统硬件集成;
2.智能支座数据信号处理电路设计;
3.智能支座监测系统软件设计与仿真验证。
5.2.3长大弯桥梁智能支座受力监测系统设计及应用
1.长大弯桥多支座多路数据模块系统总体设计;
2.基于数值仿真智能支座车-长大弯桥耦合动力性能指标;
3.实桥监测系统平台数据监测及性能评估;
4.长大弯桥支座变形数据分析及其变形机理;
5.2.4研究成果通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科技项目验收。
5.2.5其他:
1.《基于智能支座的长大弯桥支座监测及变形规 律研究》研究报告;
2.发表学术论文3篇;
3.申请专利2项(申请发明专利1项,专利授权1项);
4.长大弯桥支座变形机理及管养指南;
5.基于智能支座的长大弯桥变形监测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
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1)服务技术保障:
项目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满足该项目立项申请书中规定的研究成果技术指标, 通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科技立项计划项目验收要求并取得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通知书及合同约定的项目研究成果。
(2)服务人员组成:
xx、xxx、xxx、练x、xx、xxx、xxx、xxx
(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
本项目不涉及设备,质量标准
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乙方应承担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相关损失赔偿。
5.4.3其他要求:
乙方提交的知识产权成果归甲方。
项目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满足该项目立项申请书中规定的研究成果技术指标,通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科技立项计划项目验收要求并取得科技项目验收意见通知书及合同约定的项目研究成果。
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
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
期次1,说明: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25年9月30日之前中期评估验收):项目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满足该项目立项申请书中规定的研究成
果技术指标(1. 《基于智能支座的长大弯桥支座监测及变形规 律研究》研究报告; 2.发表学术论文3篇; 3. 申请专利2项(申请发明专利1项,专利授权1项); 4.长大弯桥支座变形机理及管养指南; 5.基于智能支座的长大 弯桥变形监测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
期次2,说明:最终验收:通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科技立项计划项目验收要求并取得科技项目验收意见通知书及合同约定的项目研究成果。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委派xx围为联系人,联系方式 0591-87078116,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
7.3甲方应于2024年09月04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7.6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乙方委派谷音为联系人,联系方式 13305912728,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要求等要求开展咨询服务;
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6服务工作结束后,xx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
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8.8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期次 | 支付金额(元) | 计划支付日期 | 收款人 | 支付说明 |
期次 | 支付金额(元) | 计划支付日期 | 收款人 | 支付说明 |
1 | 196,500.00 | 2024-09-30 | 福州大学 | 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其他支付说明详见附件合同。 |
2 | 157,200.00 | 2025-10-31 | 福州大学 | 乙方提出的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2025年9月30日之前中期评估验收通过后)经甲方确认后且收到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 0%,其他支付说明详见附件合同。 |
3 | 39,300.00 | 2026-08-28 | 福州大学 | 乙方通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验收,乙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 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 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 0.00%,其他支付说明详见附件合同。 |
十、履约保证金无
十一、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十二、保密条款
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12.2其他
乙方对履行业务所知悉的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 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履行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保密期限为永久保密。
十三、违约责任
13.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100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情形无
13.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以上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xxx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按照规定要求完成研究,提交研究成果,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一年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按前述标准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情形
1、乙方不得因为研究经费支付不及时(两周内)而影响正常的研究进度。
2、乙方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 标人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责任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因 主张权利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等,下同)。
(1)在签订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研究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或转包;
(3)xxx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要求完成研究,提交研究成果;
(4)乙方研究失败,未能通过验收;
(5)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文件或本合同要求的行为。
3、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按照规定要求完成研究,提交研究成果,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一 作为违约金,逾期一年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按前述标准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xxx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
无
十七、其他约定
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肆份;副本零份,无
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
17.6其他无
十八、合同附件无
甲方(采购人): 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唐朝阳
纳税人识别号:12350000488000337T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12252000000141857
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福州大学(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 xxx
纳税人识别号: 12350000488002092Y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凤凰支行账号:1402013409004600645
签订地点:福州市台江区
签订日期:2024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