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