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阳光合作协议
甲方: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xxxxxx 0000 x
电话: 0755-89888888
传真: 0755-89936393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为建立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合作伙伴关系,维护双方的诚信与利益,经友好协
商,双方在xxxxxxxxxxxxx 0000 x签订本阳光合作协议。双方在诚信、xx、合规、社会责任及保密等商业道德行为方面作如下承诺:
1 定义
1.1 保密信息:一方向另一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任何其专有的技术成果和/或非技术信息或数据,这些信息在其本质上被认为是专有的和/或机密的,或在交付时以口头或书面告知或标示为保密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以及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1.2 关系人:是指与甲方任何人员关系密切的亲属、情侣或甲方关联人员,亲属包括但不限于配偶、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xxx、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等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
1.3 不正当利益:是指依法不应取得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收受贿赂、回扣、手续费、佣金、中介费、利润提成、干股(暗股) 、借款、不当馈赠或招待以及利用自身职务或影响力提供的不正当帮助或者方便条件等。
1.4 关联公司:是指与“一方”存在下列关系之一的实体:(1)该实体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方”:(2)“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着该实体;(3)该实体与“一方”直接或间接受到共同的控制。而在此“控制”一词的意思是:通过协议、股权或其它方 式,直接或间接地拥有权利(所有权或有资格选举董事的股权或参股权)去控制或影响一个公司或实体的经营、管理及决议。
2 诚实守信原则
2.1 双方保证在交易磋商、达到和履行交易过程中,向对方提供的资讯证明(含特许经营)、证照、企业及个人资料、住所、产品名称、规格、品质、加工工艺、服务标 准、票据、权证、权利限制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欺瞒、伪造、变造等行为。如一方上述相关情况发生变更,应在情况发生变更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需经对方的书面确认。
2.2 乙方保证决不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交易机会,亦不会为获得交易机会或达到交易目的而向甲方提供有利于达到此机会及目的的虚假的产品或公司等虚假信息。
2.3 乙方保证不向甲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提供与双方约定不一致的产品,否则 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立即终止或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任何交易合同/协议,要求乙方无条件立即返还甲方已付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2.4 乙方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不得与甲方任何人员、第三方恶意串通谋取中标、成交机会;不得在报价过程中进行串标、围标;不得实施干扰甲方正常采购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比如诋毁、排挤或其他类似的行为。
3 xx阳光原则
3.1 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xx自律。
3.2 乙方保证决不为获得交易机会或为达到交易目的而向甲方的任何人员及其关系人或第三方提供、给付各种不正当利益或达成不正当利益的分成。
3.3 乙方保证决不向甲方的任何人员或其关系人及/或其指定人要求进行任何贿赂或给付其他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现金或商品形式的回扣、礼金、有价票券、借款、免费旅游或度假、招待、娱乐、置业、房屋装修、餐饮宴席、节日礼物、通讯工具、解决子女或亲属入学以及就业等一切精神上或物质上的利益。
3.4 乙方保证决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引诱或使甲方的任何人员违背职务接受或共同编造虚假议价资料、影响交易价格或交易的达成,或使其擅自同意或暗中默认将交易机会给予乙方或第三方,以及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3.5 乙方保证决不以任何形式雇佣甲方员工及其关系人到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工作。如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雇佣甲方员工或其亲属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工作,则应当在签署本合同之时将该事实披露给甲方知悉。
3.6 乙方保证决不以任何形式雇佣从甲方离职十年内的员工及其亲属担任重要职位或担任与甲方业务接口工作,或合作过程中不得接受甲方在职人员或离职人员及其亲属或投资伙伴投资、持股。
3.7 乙方与甲方存在下列几种情况时,乙方应将该事实于双方合作业务发生前及本协议签订时披露给甲方知悉,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及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并依据双方相关业务合同及本协议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7.1 乙方与甲方的任何人员之间有合作关系;
3.7.2 乙方员工或亲属持有甲方股份;
3.7.3 乙方员工属于关系人的范围;
3.7.4 甲方离职员工(离职 10 年内)及其亲属或投资伙伴在乙方投资、入股、担任重要职位或担任与甲方业务接口工作的。
3.7.5 乙方与甲方在职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合作服务关系或属于关系人的,应当在合作业务发生前及本协议签订前主动按照甲方要求填写《供应商信息申报表》进行申报,并获甲方批准后方可合作。
3.8 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阳光合作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4 合规要求
4.1 乙方保证企业运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遵守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国家和地区需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当地的﹑国家的﹑地区的和国际的法律法规;保证每一个员工接受到足够的有关法律法规的信息和培训。
4.2 乙方保证严格遵守所在国、相关国家及国际组织有关出口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决议,且除非依据该等相关法律法规或决议得到充分的授权、许可或同意,不得向相关出口管理法规中列为禁止国的国家输出或者再输出来自对方的任何技术资料或产品或根据该等技术资料直接获得的产品。
4.3 乙方保证其所从事的商业活动将遵守所有适用的国际贸易规则,涉及进出口活动的,严格遵守海关法律法规,并按海关认证标准实施管理。
4.4 乙方保证在和甲方的商业合作中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反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及反垄断行为的各项规定,在其商业活动中,有义务遵守良好的商业道德,不得提供虚假资料或使用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方式开展商业活动。
4.5 乙方应当加强对自身人员的管理,要求其员工、代理人、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所在地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业务活动中不符合职业道德的不xx商业行为。
5 企业社会责任承诺
5.1 乙方承诺了解其所从事的商业活动对于社会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对受益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顾客﹑供应商﹑商业伙伴﹑股东和当地社团)的利益给予足够、合理的考虑。
5.2 乙方承诺遵守中国及乙方所在国家和地区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在任何阶段不使用童工(当地劳动力法定最低年龄依该国家或地区法律而定;努力保护儿童,使其不受经济剥削和阻碍儿童教育以及其他对儿童发展有害的行为的影响。
5.3 乙方承诺平等对待员工,保证员工工资、工作时间和福利公平,且符合法定的最低标准;在招聘、培训、晋级或其他员工管理中,不存在任何歧视,不做出性别评论的行为,不进行种族或宗教的诽谤或玩笑,或做出其他不友好和不尊重的行为
5.4 乙方承诺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无污染和鼓励生产的环境,采取合适的措施防止工作场所发生事故和对员工、顾客的健康造成伤害,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作环境中的危害隐患。
5.5 乙方承诺遵守中国及乙方所在国家和地区有关产品质量及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定,在每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计划、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持续地开展和执行满足或高于法律要求的活动,保证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保证给顾客提供准确、易懂、显著标识的安全说明和信息;若产品和服务发生了安全事故,立即调查事件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最新且最严格的要求及标准,以保证产品安全;若甲方的要求及标准高于前者,则适用甲方的要求及标准。
5.6 乙方承诺遵守中国及乙方所在国家和地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所有本行业必需的环境许可证(如排放监控)并登记,遵守许可证的操作及报告要求;预防污染和节约资源,在源头上或通过实践(如改进生产、维护和设施工艺、替换材料、节约自然资源、材料回收和重用)减少和消除所有类型的耗费(包括水和能源);识别和控制释放到环境中会造成危险的化学物质及其他物质,以确保这些物质得到安全的处理、运输、存储、回收或重用和处置;经营、工业加工以及卫生设施所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物,在排放或处置之前按照要求进行监控、控制和处理;遵守所有关于禁止或限制特定物质的适用法律法规,包括有关再生和处置标识的法律法规。
5.7 乙方承诺xx经营,所有商业活动遵循最高的诚信标准。明令禁止任何及所有形式的贪污、职务侵占、敲诈勒索和挪用公款、洗钱等行为。保证员工不提供、接受或者请求贿赂或其他形式的不正当费用、赠礼或利益。
5.8 乙方承诺遵守中国及乙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识别知识产权的价值,比如专利、设计、商标、贸易机密和版权(包括成分、录音、影视、游戏和电脑程序),尊重并不侵犯、不滥用他人的知识产权。
5.9 乙方承诺负责任地进行矿物采购
5.9.1 制定政策以合理确保产品中所含的钽、锡、钨和金不会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为刚果民主共和国或xx国家/地区中严重侵犯人权的武装团体提供资金或利益
(“禁用冲突矿产”);对上述矿物的来源和产销监管链进行尽职调查,并分别于每年 1 月份和 7 月份向甲方提交 CMRT 调查报告(参照电子行业公民联盟 EICC 开展的无冲突冶炼厂计划 Conflict-Free, Smelter Program 和全球电子可持续发展倡议行动 GeSI 等);
5.9.2 向供应商链宣导“禁用冲突矿产”的要求,定期对开采、运输、处理、贸
易、加工、冶炼、精炼及合金化处理、生产或销售等供应商链进行调查并输出 CMRT报告;
5.9.3 关于矿产来源的资料或证明至少保存 5 年以上,以备甲方调用和查询;
6 保密义务
6.1 乙方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利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交付,但乙方为执行本协议书或相关合同约定事项而有必要披露保密信息予其员工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该员工就该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2 乙方同意前项保密义务在保密信息未合法公开前仍然有效,不受本协议书的终止而终止。
6.3 乙方所接受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仍属甲方财产或受甲方控制。若甲方提出请求时,xx应将保密信息及其复制物、衍生物立即全部无条件返还甲方或依指示销毁。销毁时,乙方应出具阐述销毁资讯内容、方式及时间场所的证明。
6.4 乙方及其所属员工出入甲方工业园区须遵守到达时间、路线、处所要求,不录音、拍照或摄像,不窃取或夹带任何资料文件或物品,不擅自延时、逗留或留宿,并有义务接受甲方保安人员的监督检查。乙方不得带领任何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人员或非乙方公司员工访问甲方公司,窥探甲方的保密信息。任何时候,乙方不得向甲方公司员工探询业务合作需要之外的任何甲方公司保密信息或其他未公开的企业信息。
7 违约责任
7.1 乙方承诺使其员工及其代理人遵守本协议,如乙方、其员工及其代理人违反本协议所述任何条款,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救济措施:(1)终止或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行为涉及金额或能够评估金额的,违约金为该金额的三倍至十倍;不涉及金额或不能评估金额的,违约金数额为每次不少于人民币伍拾万元;任何违约行为的单次违约金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甲乙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保密协议等其他合同对违约金计算另有具体约定的,以甲方选择适用的条款为准);(2)取消供货资格、列入合作方黑名单等。甲方有权无须通知而直接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及赔偿金,如乙方有异议,则乙方应在扣款日 7 日内书面向甲方反馈,在双方争议未解决前,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权暂停支付任何应付乙方款项。
7.2 乙方同意赔偿因其违约行为及产品或服务侵权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果乙方根据本协议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进一步赔偿。本协议所称“损失”均应包括违约行为所导致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索赔等)以及甲方为维护权益而采取调查、索赔等法律行动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如因乙方产品或服务而引起第三方(如客户、消费者等)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承担费用,按甲方要求负责抗辩或协助甲方抗辩,并及时提供协助。
7.3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除以上违约责任外,乙方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8 .一般条款
8.1 本协议下的乙方包括乙方及乙方的分支机构、关联公司。由于乙方与甲方的关联公司后续可能存在合作关系,若甲方的任何一个关联公司向乙方采购任何货物或服务的,本协议书同样适用于乙方与甲方关联公司之间的合作。
8.2 本协议书的签署人承诺已获得充分授权,有权签署本协议书。
8.3 若甲方人员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有索贿行为,乙方必须拒绝,并向甲方审查处投诉。xxx对甲方人员的索贿行为不拒绝、不申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该行为应视同为乙方的贿赂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000-00000000-00000
比亚迪供应商门户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8.4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及解释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排除冲突法规则。
8.5 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向合同签订地即深圳市坪山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6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时生效,至双方合作终止时失效。
甲方: | 乙方: |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职务: | 职务: |
日期: |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