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AAA;评级展望:稳定债项评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xx)xxxxxxxxxx 000 x)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摘要
注册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
本期发行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
增信情况 | 无 |
发行人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人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资信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信用评级结果 | 主体评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债项评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 000 x)
xxxx:0000 年 月
声 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的有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其他流动负债(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应付债券和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公司债),2019-2021 年末及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 765,129.33
万元、847,844.06 万元和 861,526.50 万元和 892,378.38 万元。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 0.67、0.59、0.66、0.54 和 0.63、0.55、0.61、0.50,均小于 1。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可能影响公司偿债水平,到期的本息可能增加公司刚性债务支出的压力,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二)公司关联方之间存在较大量的资金往来,2021 年末公司从主要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90,982.03 万元,占营业成本 63.24%。如后期公司占用关联方资金持续增加,将有可能对公司财务指标造成一定影响。尽管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专门的内控制度和定价原则,防范关联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但如果关联交易协议或定价原则不能严格执行或不能按照公允的价格执行或政府调价不及时,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三)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68,529.05 万元、54,893.31 万元、66,339.47 万元和 3,228.71 万元。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合营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对发行人利润影响较大。如果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不景气,将影响公司投资收益的增长,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2022 年前三季度亏损的风险
2019-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 63,353.08 万元、
59,434.23 万元、39,217.53 万元及-6,236.22 万元。2022 年 1-9 月,发行人净利润为-6,236.22 万元,亏损额度较大,主要原因为一方面投资收益中的可享有的权益法公司收益减少;另一方面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未来,若发行人净利润持续为负,将对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和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977,799.01 万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4,835.36 万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足以支付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54.26%,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9.33%。
(二)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三)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上述级别分别反映了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公司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四)受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鉴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市场利率的波动将会给投资者投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五)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七)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 2 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网站(xxx.xxxx.xxx.xx)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及其关联方可以通过自主决策、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认购本期债券。
目 录
声 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3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3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4
目 录 7
释 义 9
第一节 发行条款 12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12
二、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14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16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16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6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17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17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17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7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18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8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20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1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26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0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40
六、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62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67
第四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119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119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128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137
第五节 发行人信用情况 182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82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18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86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 公司/ 发行 人/大众公用 | 指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大众公用本部/公司 本部 | 指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
公司债券 | 指 | 依照发行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 息的有价证券。 |
我国、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 指 |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人民币 30 亿元)的公司 债券。 |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 债券 | 指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期发行 | 指 | x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发行公告 | 指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 人/簿记管理人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持有人 | 指 | 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 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
《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 | 指 | 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 | 指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 | 指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2 年修订)》。 |
近三年 | 指 | 2019、2020、2021 年度。 |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 告期 | 指 | 2019、2020、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 |
近三年及一期末 | 指 | 2019 年末、2020 年、2021 年末及 2022 年 9 月末。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定节假 日和/或休息日)。 |
基点 | 指 | 每一基点 0.01%。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大众企管 | 指 |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职工持股会 | 指 |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
燃气集团 | 指 |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大众燃气 | 指 |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
大众交通 | 指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创投 | 指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市南燃气 | 指 | 上海市南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大众燃气投资 | 指 | 上海大众燃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南通大众燃气 | 指 | 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
江苏大众 | 指 | 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翔殷路隧道 | 指 | 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萧ft污水 | 指 | 杭州萧ft钱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大众资本 | 指 | 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大众嘉定污水 | 指 |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大众环境 | 指 | 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大众香港 | 指 | 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大众资本 | 指 | 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大众资管 | 指 | 上海大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大众融资租赁 | 指 |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儒驭 | 指 | 上海儒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大众运行物流 | 指 | 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苏创燃气 | 指 | 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xxxx | 指 | 上海xx投资有限公司。 |
华璨基金 | 指 | 上海华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xx创业 | 指 | 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BT | 指 | 指 BUILD-TRANSFER 的简称,即“建设-移交”。一般来说,是政府同投资人签订合同,由投资人筹资和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待基础设施项目完工后,该 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向政府移交。 |
BOT | 指 | BUILD-OPERATE-TRANSFER 的简称,即“建设-经 营-移交”。一般来说,是政府同投资人签订合同,由投资人筹资和建设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人在协议期内拥有、运营和维护这项设施,并通过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用,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利润。协议期满后,这项设施的所有权移交给政府。 |
LNG | 指 | Liquefied Natural Gas 的简称,即“液化天然气”,是在气xx自然开采出来的可燃气体,主要有甲烷构 成。 |
LPG | 指 | Liquefied Petroleum Gas 的简称,即“液化石油气”,是在提炼原油时生产出来的,或从石油或天然气开采过程挥发出的气体,是丙烷和丁烷的混合物,通 常伴有少量的丙烯和丁烯。 |
CNG | 指 | Compressed Natural Gas 的简称,即“压缩天然气”, 是低压力天然气通过增压设备加压到 25MPa 的高 压天然气,并以气态储存在容器中。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
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5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30 亿元。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八)担保方式: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应在本次债券发行首日前 5 个交易日于监管银行处开立唯一的募集资金专项户,专门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资金包括本次债券募集款项及其存入该专项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
(十)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
(十一)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方式为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十三)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债券配售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确定。
(十四)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
承销。
(十五)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十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七)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年利率;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八)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次债券发行首日为 2023 年 3 月 10 日,起
息日为 2023 年 3 月 14 日。
(十九)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二十)付息日:本次债券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3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十一)兑付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二十二)兑付日:本次债券兑付日为2026年3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十三)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务。
(二十四)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五)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六)上市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十七)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日:2023 年 3 月 8 日。
2、发行首日:2023 年 3 月 10 日。
3、发行期限:2023 年 3 月 10 日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
(二)登记结算安排
x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证监许可[2022]515 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务,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金额或调整本期债券具体的偿还对象。待偿还公司债务的清单如下:
表 公司计划偿还的公司债务主要包括:
金额单位:亿元
名称 | 发行金额 | 存续本金 金额 | 上市时间 | 期限 (年) | 起息日 | 到期日 |
21 上海大众 MTN001 | 6.00 | 6.00 | 2021-04-29 | 2 | 2021-04-28 | 2023-04-28 |
21 上海大众 MTN002 | 5.00 | 5.00 | 2021-06-07 | 2 | 2021-06-04 | 2023-06-04 |
18 公用 04 | 6.80 | 6.80 | 2018-08-02 | 5 | 2018-07-18 | 2023-07-18 |
合计 | 17.80 | 17.80 | - | - | - | - |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 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发行人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应履行发行人内部程序。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发行人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另行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将在银行开设专项资金账户,用于存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资金使用安排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保证不将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转借他人使用。当公司不按照资金运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时,资金监管银行有权不予执行并通知主承销商。同时,海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将积极监督公司依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资金运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债务结构的影响
以 2022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不影响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保持在良好的范围。非流动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由 18.15%上升至 18.48%,非流动负债占总资产比率小幅上升。
(二)对财务成本的影响
公司目前主要通过银行贷款来融资,随着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信贷政策的调整,未来公司持续通过上述融资手段融资存在一定困难,长期来看,现阶段较低的财务成本较难维系。
与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方式相比,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品种,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同时考虑到评级机构给予公司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较高,参考目前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以及近期发行的可比债券,预计本期债券发行时利率水平较银行贷款利率有所下降。
综上,本期债券的发行有利于节约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
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9 月 5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1632
号”文核准,发行人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发行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 8 亿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大众公用事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使用计划。公司按照所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合规提取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其中 7.72 亿元用于偿还招商银行固定资产借款,0.28 亿元用于上海银行流动资金借款。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9 月 5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1632
号”文核准,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发行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大众公用事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使用计划。公司按照所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合规提取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其中 10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hanghai Dazhong Public Utilities (Group) Co., Ltd.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952,434,675元 |
实缴资本 | 人民币2,952,434,675元 |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 1992年1月1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132208778G |
住所(注册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518号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中ft西路1515号大众大厦8楼 |
邮政编码 | 200235 |
所属行业 | 公用事业 |
经营范围 | 城市燃气管网、清洁能源、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的建设、经营及相关实业投资,国内商业(除专项审批规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及相关业务咨 询,附设分支机构。 |
电话及传真号码 | 电话:000-00000000-0000 传真号码:021-64288727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与联系方式 | 姓名:xx 职位:董事会秘书 联系方式:021-64280679 |
网址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沪府办〔1991〕105 号文批准,于 1991 年 9 月 4 日以募集方式设立;于 1992 年
1 月 1 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营业执照,号码为 310000000008037。公司的发起人为: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煤气公司、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上海申华电工联合公司。公司 1993 年 3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公用事业类。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股本总数为 2,952,434,675.00 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众公用合并口径总资产为 2,407,494.83 万元,
所有者权益总计为 1,001,619.76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871,573.11 万元。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1,759.40 万元,实现净利润
39,217.53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0,335.62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大众公用合并口径总资产为 2,404,153.19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 977,799.01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842,613.84 万元。2022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34,889.54 万元,实现净利润
-6,236.22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820.90 万元。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根据 1991 年 9 月 4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的沪府办
[1991]105 号文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时名称为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 1992 年 1 月 1 日,股本总数为 140 万股,每股 10 元。其
中,发起人上海大众出租汽车公司认购 50 万股,发起人上海市煤气公司、交通
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及上海申华电工联合公司各认购 10 万股,其余为社会个人股
48 万股及内部职工股 12 万股。1993 年 3 月 4 日,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浦东大众”,股票代码“600635”,所属行业为公用事业类。同日,发行人股本由每股 10 元拆细为每股 1 元,股本总数为 1,400 万股。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993 年 3 月 15 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对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配股请示的批复》(沪证办[1993]008 号),同意发行人向老股东定向配售 1,400 万股,即每 1 股配 1 股。经配股后,股本总数扩大到 2,700 万
股,其中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未参与此次配股,未参与配股总额为 100 万股。
1994 年 3 月 18 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对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增资配股请示的批复》(沪证办[1994]022 号),同意发行人向全体股东送 1,890 万股,即每 10 股送 7 股,在此基础上,再向全体
股东配售 1,377 万股,即每 10 股配售 3 股,配股价为每股 5.2 元。经前述送、配
股后,股本总数扩大到 5,967 万股。
1995 年 5 月 18 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增资配股方案的批复》(沪证办[1995]035 号)和 1995 年 6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关于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复审意见书》(证监发审字[1995]21 号),同意发行人 199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增资配股方案,即按上年末总股本数 5,967 万股的
30%向全体股东配股,共配售 1,790.10 万股,配股价每股暂定 4.8 元。1995 年 9
月 1 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度分配方案和股本总额的通知》(沪证办[1995]104 号),同意发行人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 1 股红股,共送股 596.7 万股。经前述送、配股
后,发行人股本总数扩大到 8,353.8 万股。
1997 年 1 月 30 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中期分配方案的通知》(沪证司[1997]004 号),同意发行人经合法程序通过的 1996 年中期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
股 2.5 股,共送红股 2,088.45 万股,经本次送股,以及九六年实际配股 2,506.14
万股,发行人股本总数增至 12,948.39 万股。
1997 年 5 月 22 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度利润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通知》(沪证司[1997]037 号),同意发行人经合法程序通过的 199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红股1.188 股,共送红股1,538.27
万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按 10:8.812 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转增股本 11,410.12 万股,经本次利润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数增至 25,896.78 万股。
1998 年 5 月 12 日,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通知》(沪证司[1998]013 号),同意发行人经合法程序通过的 199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即以发行人 1997 年末总股本 25,896.78 万股为基数,按 10:3.15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共送 8,157.4857
万股;以 10:1.85 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转增 4,790.9043 万股,经本
次送股和转增股本方案后,发行人股本总数增至 38,845.17 万股。
1998 年 5 月 14 日,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998 年增资配股方案的意见》(沪证司[1998]014号),以及 1998 年 8 月 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证监上字[1998]102 号),同意发行人向全体股东配售 71,727,840 股普通股。本次配股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数为 46,017.95 万股。
1999 年 6 月 18 日,发行人更名为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大众科创”,股票代码不变。1999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关于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吸收合并无锡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公司字[1999]143 号),同意发行人向无锡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定向发行 1,600 万股普通股,折股比例为 1.25:1。定向增发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数为 47,617.95 万股。
2002 年 10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13 号),核准发行人配售 7,000 万股普通股。本次配股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数为 54,618.17 万股。
2003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人更名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股票代码不变。
2005 年 10 月 15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核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通知》(沪府发改核[2005]第 022 号),同意发行人经合法程序通过的 2004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
以发行人 2004 年末总股本 546,181,666 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3 股。本次转增
股本后,发行人股本总数增至 710,036,166 股。
2006 年 4 月 3 日,发行人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 2005 年末总股本 710,036,1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比例用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共转增股本 213,010,850 股。其中,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获增 84,584,418 股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由此获得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以转增后、执行对价安排前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 55,651.45 万股为基数计算,流通股
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1.52 股对价股份。对价股份
上市日为 2006 年 4 月 17 日。经上述股权分置改革后,发行人的股本总数由
710,036,166 股增至 923,047,016 股。
2007 年 6 月 5 日,发行人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6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以 2006 年年末总股本 923,047,016 股计算,按 10:1.5 的比例派送红股、另按 10:2 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发行人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数为 1,246,113,472 股。
2008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 2007 年度股东审议并通过了《2007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以 2007 年年末总股本 1,246,113,472 股为基数,按 10:1 的比例派送红股、另按 10:1 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发行人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数为 1,495,336,166 股。
2010 年 6 月 17 日,发行人 2009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09 年度公司利润分
配预案》,以 2009 年末总股本 149,533.62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红股 1 股,共计分配 14,953.36 万股。发行人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数为 1,644,869,783 股。
2015 年 5 月 12 日,发行人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4 年度公司利润分
配预案》,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1,644,869,783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红股 5 股
(含税)并分配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共计分配 88,000.53 万股。发行人本次
利润分配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数为 2,467,304,675 股。
2015 年 7 月 28 日,发行人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发行人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2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50 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发行不超过 500,717,713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可到香
港联交所主板上市。2016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H股股票中文简称“大众公用”,英文简称“DZUG”,H 股股票代码为“1635”。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数 478,940,000 股(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 435,400,000 股 H股和公司相关国有股东因国有股减持而转换为 H 股并同时出售的 43,540,000 股 H 股)。后根据资本市场情况,相关主体行使超额配售权,公司新增 H 股发行 54,703,000 股(包括公司配发及发行的 49,730,000 股 H 股和售股股东因履行国有股减持义务售出的 4,973,000 股 H 股)。至此,公司 A 股与 H 股合计总股数为 2,952,434,675 股,其中 A 股 2,418,791,675 股,占比 81.93%,H 股 533,643,000
股,占比 18.07%,注册资本变更为 2,952,434,675 元。
表:发行人成立以来股本总数变化情况
单位:万股
时点 | 注册资本 |
1992 年 | 140 |
1993 年第一次 | 1,400 |
1993 年第二次 | 2,700 |
1994 年 | 5,967 |
1995 年 | 8,353.80 |
1997 年第一次 | 12,948.39 |
1997 年第二次 | 25,896.78 |
1998 年第一次 | 38,845.17 |
1998 年第二次 | 46,017.95 |
1999 年 | 47,617.95 |
2002 年 | 54,618.17 |
2005 年 | 71,003.62 |
2006 年 | 92,304.70 |
2007 年 | 124,611.34 |
2008 年 | 149,533.61 |
2010 年 | 164,486.97 |
2015 年 | 246,730.47 |
2016 年 | 290,270.47 |
2017 年 | 295,243.47 |
2017 年 9 月 18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核准号:00000002201709120032,统一社会信用码:91310000132208778G),
发行人的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注册资本为 2,952,434,675 元,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 2022 年 9 月末前十大股东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全称)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533,547,000 | 18.07 | 0 | 未知 | - | 境外法人 |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495,143,859 | 16.77 | 0 | 质押 | 353,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153,832,735 | 5.21 | 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4,603,758 | 0.49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xxx | 13,461,235 | 0.46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xx | 8,971,786 | 0.3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xx | 7,100,000 | 0.24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xxx | 7,020,258 | 0.24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xxx | 7,000,900 | 0.24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xxx | 0,000,000 | 0.19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合计 | 1,246,358,531 | 42.21 | 353,000,000 |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沪港通等方式持有公司 61,178,000 股 H 股,该股份数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截至2022 年9 月30 日,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556,321,859股股份(其中:495,143,859 股 A 股股份、61,178,000 股 H 股股份),占截至 2022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18.84%。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大众公用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 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表
职工持股会
90%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8.84%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8.84%1的股权,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该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3 月 10 日,注册资本 1.59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xxx,经营范围为出租汽车企业及相关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企业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室内装潢,经营出租车汽车业务,销售汽车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自报告期内年报披露大众企管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大众企管未将发行人纳入大众企管的合并报表范围系会计师所作出的合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众企管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9.88 亿元,负债总
额为 12.64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7.24 亿元;大众企管 2021 年度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 0.21 亿元,净利润 0.21 亿元。
1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沪港通等方式持有公司 61,178,000 股H 股,该股
份数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 556,321,859 股股份(其中:495,143,859 股A 股股份、61,178,000 股H 股股份),占截至 2022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18.84%。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大众企管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8.01 亿元,负债总额
为 10.64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7.37 亿元;大众企管 2022 年 1-9 月实现主营
业务收入 0.09 亿元,净利润 0.22 亿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
495,143,859 股,其中 353,000,000 股已质押,以下为大众企管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质押情况:
表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大众企管持有发行人股份质押情况
单位:万元
质押单位 | 质押金额 | 质押用途 |
华夏银行 | 10,000.00 | 流动资金借款 |
上海银行 | 11,500.00 | 流动资金借款 |
浦发银行 | 10,000.00 | 流动资金借款 |
交通银行 | 8,000.00 | 流动资金借款 |
光大银行 | 1,500.00 | 流动资金借款 |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控股股东大众企管质押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主要是用于大众企管其他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众企管重要投资企业及其实体业务情况如下所示:
表 大众企管重要其他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业务 |
1 | 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有 限公司 | 2,955 | 100 | 一类机动车维修、汽车配 件、日用百货、五金零售。 |
2 | 上海怡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6,000 | 100 | 园林绿化工程,景观设计,花卉、树木、盆景批发零 售。 |
3 | 上海大众交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700 | 100 | 汽车销售,汽车零件,劳务 服务,汽车装潢,机电产 品。 |
4 | 上海大众交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汽车修理,汽车零部件加 工,销售汽车配件,商务咨询。 |
5 | 上海大众交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汽车国内贸易,汽车维护,汽车配件,车辆设备租赁, 提供劳务。 |
6 | 上海大众交通新虹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000 | 100 | 别克品牌汽车销售,二类机动车维修,销售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二手车经销 等。 |
7 | 上海大众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 | 500 | 100 | 汽车零部件测试、汽车整车测试、技术服务、机动车驾驶服务,电气仪表修理,汽 车专业牵引,汽车租赁等。 |
8 | 上海大众交通市西汽车销 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机动车维修,汽车销售、汽车配件销售、商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 |
9 | 上海大众交通虹桥汽车销 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机动车维修,汽车配件销 售,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旧车交易,上海大众品牌汽 车销售,商务咨询。 |
10 | 上海大众交通市中汽车销 售服务有限公司 | 800 | 100 | 汽车修理,汽车配件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保险兼业代 理业务。 |
11 | 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0 | 100 | 酒店管理(除酒店xx),xxxx,xxxxxxxx,xxxx;xx设备,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办公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 料,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体用品,日用百货(销售);停车场 (库)经营;小吃店(不含 熟食卤味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 仅限咖啡饮料蒸点)。 |
发行人 2019-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营业总收入分别达到 559,831.87
万元、491,063.99 万元、553,706.77 万元和 440,729.85 万元。2019-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入分别达到 617,511.59 万元、545,818.59 万元、632,748.27 万元和 480,479.89 万元。发行人主营城市燃气、环境市政,收入和现金流持续稳定,经营环境良好,主营业务稳定,受股权质押的潜在影响较小。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在各家银行的授信额度共计为 1,268,753.52 万
元,剩余授信额度为 889,552.19 万元,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各大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授信品种涉及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形式,控股股东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融资,不会对发行人的银行信贷合作关系和发行人融资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于银行间市场累计获取 8 次接受注册通知书,
发行 7 期中期票据共 35 亿元,平均票面利率为 3.64%,12 期超短融共 60 亿元,
平均票面利率为 3.00%;交易所市场累计获取 3 次批文,发行 6 期公司债共 50.90亿元,平均票面利率为 4.37%,发行人当前具备多渠道融资方式,资金成本较低,直接融资能力较强,在可比民营企业中发债规模较大、票面利率较低,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
综上所述,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于发行人股权质押较高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融资环境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职工持股会持有大众企管 90%的股权,认缴出资额 14,310.00 万元。1997年 3 月 24 日,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核发《关于同意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成立职工持股会的复函》(沪建经(97)第 0259 号),批准成立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成员包括:(1)企业管理公司雇员,(2)大众公用雇员,(3)大众交通集团雇员。职工持股会会员个人不直接享有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 持股比例 (%) | 总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 大增减变动 |
1 |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 燃气设备用具燃气工 程规划、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 | 50 | 55.02 | 38.14 | 16.88 | 36.17 | 0.58 | 否 |
2 | 上海翔殷路隧道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 | 隧道、隧道运营的相 关产业开发 | 100 | 8.53 | 4.00 | 4.53 | 0.19 | 0.64 | 否 |
3 | 大众(香港)国际 有限公司 | 投资业务 | 100 | 22.33 | 8.94 | 13.40 | 0 | -1.81 | 是 |
4 | 上海大众集团资本 |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 | 100 | 5.13 | 0.28 | 4.85 | 0 | -0.09 | 是 |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5 |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业务 | 80 | 17.85 | 12.12 | 5.73 | 1.19 | 0.52 | 否 |
6 | 南通大众燃气有限 公司 | 管道燃气生产、输配 和供应 | 50 | 16.01 | 11.04 | 4.97 | 12.71 | 0.78 | 否 |
7 |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环境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 100 | 7.40 | 3.51 | 3.89 | 2.04 | 1.07 | 否 |
8 | 江苏大众水务集团 有限公司 | 环保工程、水处理工 程设计、施工 | 80 | 4.42 | 1.62 | 2.79 | 1.42 | 0.34 | 否 |
9 | 上海儒驭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 | 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 | 100 | 13.83 | 0.32 | 13.51 | 0 | 0.46 | 是 |
10 | 上海大众运行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 | 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 80 | 1.89 | 0.71 | 1.18 | 1.31 | 0.13 | 否 |
上述主要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增减变动,具体情况或原因如下:
1、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1 月 3 日设立,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7031365453。大众公用持股 50%。主营业务包括煤气、天然气、燃气表灶、燃气设备用具、燃气厨房设备、燃气输配、燃气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管道建设工程专业施工。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燃气销售、输配和服务为一体的区域性城市燃气运营企业,股东方有: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比 50%,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占比 50%。截至 2021 年末,上海大众燃气拥有天然气管网长度 6,867 公里,日供气能力 720 万立方米,拥有燃气用户超过 187 万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大众燃气总资产 543,557.89 万元,负债总额
380,078.16 万元,所有者权益 163,479.73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20,945.60
万元,实现净利润 5,777.91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大众燃气总资
产 550,217.75 万元,总负债 381,359.55 万元,所有者权益 168,858.20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61,669.14 万元,净利润 5,822.20 万元。
2、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24 日设立,注册资本 2.85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5754773800N。大
众公用持股 100%。公司主营业务为隧道、隧道运营的相关产业开发。
翔殷路隧道是上海城市交通路网和越江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东连五洲大道、长江桥隧,西接中环线,是贯穿东西并跨越xx江的快速道路,2005 年 12 月 31 日建成通车。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翔殷路隧道的投资建设,并 拥有 25 年的专营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翔殷路隧道总资产 61,090.36 万元,总负债 22,210.56
万元,所有者权益 38,879.80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85.25 万元,投资
收益 7,236.81 万元,净利润 4,797.12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翔殷路隧
道总资产 85,299.71 万元,总负债 39,996.60 万元,所有者权益 45,303.11 万元。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914.25 万元,净利润 6,423.30 万元。
3、大众(xx)xxxxxx
xx(xx)国际有限公司注册于 2008 年 11 月 10 日,英文名称为 Dazhong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香港,公司注册证书编号为 1286143。
公司的成立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上海市商务委、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的审批,大众香港注册资本 200 万美元,总投资额 980 万美元。2012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商务委、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再次审核通过,大众香港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 万美元,对外投资总额增加至 5,000 万美元(相关批文:商境外投资证第 3100201200140、沪发改外资(2012)028 号、沪商外经(2012)421 号)。2015 年大众资管以增资的形式投资境外企业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增资总额 3,000 万美元,其中 5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9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20 年大众公用以增资的形式投资境外企业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增资总额 5,000 万美元,其中 3,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截至目前,大众香港注册资本 4,050 万美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众香港总资产 203,336.11 万元,总负债 93,472.98
万元,所有者权益 109,863.13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7,492.37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众香港总资产 223,347.96 万元,总
负债 89,386.32 万元,所有者权益 133,961.63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8,062.72 万元,净利润大幅下降主要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22 日设立,注册资本 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5542689573。大众公用持股 100%。公司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创投项目及投后管理工作。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众资本总资产 50,399.46 万元,总负债 2,961.47万元,所有者权益47,437.99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 万元,净利润-3,733.88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众资本总资产 51,254.42 万元,总负债 2,756.24万元,所有者权益 48,498.17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877.04 万元,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设立,注册资本 5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310524950H。大众公用持股 80%,是大众公用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的首批公司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众融资租赁总资产 212,711.48 万元,总负债
156,938.43 万元,所有者权益 55,773.05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909.85
万元,净利润 4,059.29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众融资租赁总资产
178,479.26 万元,总负债 121,228.55 万元,所有者权益 57,250.72 万元。2021 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 11,909.61 万元,净利润 5,177.67 万元。
6、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系由南通市燃气总公司与上海大众燃气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11 日合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 2.8 亿元人民
币,公司主营:管道燃气生产、输配和供应;CNG 的供应(另设分支机构);液化石油气供应;汽车货物运输(自货自运)(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燃气管道及相关设备的安装、维修、生产、销售,燃气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维修;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的销售;燃气工程设计;燃气业务信息咨询;汽车、机械设备、自有房屋的租赁。公司是南通市天然气利用项目业主单位,是集城市燃气输配、销售、设计、施工、监理、客户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性城市公用企业。截至 2021年末,南通大众燃气共拥有天然气管网长度 2,575 公里,日供气能力 200 万立方
x,燃气用户达 50 万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南通大众燃气总资产 157,164.11 万元,总负债
111,606.23 万元,所有者权益 45,557.88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8,441.24
万元,净利润 6,664.26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南通大众燃气总资产
160,066.20 万元,总负债 110,411.89 万元,所有者权益 49,654.30 万元。2021 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 127,123.96 万元,净利润 7,827.43 万元。
7、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3 月 17 日,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47862929729。公司经营范围:接纳并处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环境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投资咨询管理,商务咨询,财物咨询。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是服务于上海嘉定区中心城区及部分乡镇的城市污水处理环保企业,总规划日处理能力为 17.5 万立方米。截至 2021 年末拥有三期污水处理厂项目并进行了整体提标改造,服务面积达到 157.5 平方公里,服务人口达到 60 万人,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均为一级 A+标准。公司依托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和先进的工艺技术,已成为嘉定区环保减排龙头企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嘉定污水总资产 73,723.33 万元,总负债 41,522.65
万元,所有者权益 32,200.68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596.25 万元,净
利润 8,436.06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嘉定污水总资产 73,990.48 万元,
总负债 35,108.03 万元,所有者权益 38,882.45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398.07 万元,净利润 10,659.39 万元。
8、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4 月 4 日,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陆绮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300136421242W。公司经营范围:环保工程、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服务;技术咨询;再生水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销售;非金融性资产经营;光伏发电站建设、运营管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2018 年,江苏大众贾汪子公司荣获江苏省“秀污水处理厂”称号。截至 2021 年末,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主要涉及xxxxxxxxx(xxxx)、贾汪区(贾汪厂和青ft泉厂)和沛县(沛县厂)及邳州市(邳州厂)四个区县,连同连云港东海县(西湖厂)、东海二期,总处理规模达到 26.5 万吨/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大众总资产 36,014.65 万元,总负债 15,889.52
万元,所有者权益 20,125.13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659.26 万元,净利
润 2,949.96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大众总资产 44,162.83 万元,总负债 16,245.03 万元,所有者权益 27,917.80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227.37 万元,净利润 3,409.94 万元。
9、上海儒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儒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注册资本 5,61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7MA1J11KR28,公司经营范围: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实业投资;商务咨询。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儒驭总资产 132,155.41 万元,总负债 1,637.40
万元,所有者权益 130,518.02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6,577.7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儒驭总资产 138,341.74 万元,总
负债 3,199.90 万元,所有者权益 135,141.85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0 元,净
利润 4,623.83 万元,净利润大幅下降,主要系权益法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
致。
10、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3 月 19 日,注册资本 2,4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631416977R,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普通货运(货运出租)、普通货运(搬场运输)、货物
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二类(易燃气体)),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国内货运代理,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包装服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众运行物流总资产 17,137.30 万元,总负债
5,884.72 万元,所有者权益 11,252.59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394.80 万
元,净利润 1,219.26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众运行物流总资产 18,913.88
万元,总负债 7,094.68 万元,所有者权益 11,819.20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13,107.80 万元,净利润 1,286.62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大于 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持股比例小于或等于 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为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股权占比 50%)、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股权占比 50%)。
其中,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主要原因是大众公用前身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上海市政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合资合同》中约定“发行人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合并”、“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发行人推荐”、“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后依法承继上述约定,因此大众公用对上海大众燃气具有实际控制权2,对上海大众燃气的财务报表进行合并。
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原因是南通大众燃气董事会 6 名成
员中,大众公用下属子公司大众燃气投资公司有 3 名董事席位,南通市燃气总公
司有 3 名董事席位,但根据《合资合同》中约定,由乙方(上海大众燃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名一名董事担任董事长,目前南通大众燃气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大众公用副总经理、大众燃气投资公司董事xxx先生担任,且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当董事会赞成与反对相等时,董事长有最后决定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主持董事会的日常工作,领导并协调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包括: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有特别处理权和否决权”。因此
2 2021 年 4 月 17 日,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受让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50%股权。
大众公用对南通大众燃气拥有实际控制权,对南通大众燃气的财务报表进行合并。
(二)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重要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3 家,情况如下:
重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 持股比例 (%)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 大增减变动 |
1 | 大众交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房地产、 旅游饮食服务 | 26.87 | 192.90 | 90.91 | 101.99 | 23.46 | 3.78 | 是 |
2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3 |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和基金管理 | 10.80 | 508.04 | 234.59 | 273.45 | 13.85 | 34.08 | 是 |
3 | 上海慧冉投资有限 公司 |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 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 49.00 | 13.65 | 0.35 | 13.30 | 0.00 | 0.43 | 是 |
上述重要联营、合营企业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增减变动,具体情况或原因如下:
1、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原大众出租汽 车公司,1988 年 12 月,为整顿和规范上海出租汽车市场、改善投资环境,在时 任上海市市长xxx的关心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大众出租汽车公司成立并运营。 1992 年大众出租汽车公司改制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A 股和 B 股股票 于 1992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A 股代码“600611”,B 股代码 “900903”。公司注册地址为中ft西路 1515 号 12 楼,注册资金为 236,412.2864 万 元,法定代表人xxx,经营范围为:企业经营管理咨询、现代物流、交通运输
(出租汽车、省际包车客运)、相关的车辆维修(限分公司经营)、洗车场、停车场、汽车旅馆业务(限分公司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限分公司经营);投资举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具体项目另行报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众交通总资产 1,723,120.62 万元,总负债
3 发行人持有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80%股权,本公司向该公司委派两名董事,对其能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对该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
742,945.81 万元,所有者权益 980,174.81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263,877.18
万元,实现净利润 57,035.46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众交通总资产
1,928,964.10 万元,所有者权益 1,019,902.42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4,595.57 万元,净利润 37,780.55 万元。2021 年度,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 37,780.55 万元,同比减少 33.76%,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所致。
2、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设立于1999 年8 月25 日,注册资本542,090.19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15226118E。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基金管理等。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持有深创投 10.80%的股权。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资本规模最大、投资能力最强的本土创业投资机构之一。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创投总资产 4,482,372.56 万元,总负债
1,818,451.96 万元,所有者权益 2,663,920.61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169,425.99 万元,实现净利润 205,521.35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深创
投总资产 5,080,439.43 万元,所有者权益 2,734,583.17 万元,总负债 2,345,856.26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8,518.02 万元,净利润 340,801.41 万元,同比增长 65.82%,系权益法公司投资收益和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上海慧冉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慧冉设立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注册资本 5,54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林克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7MA1J117090。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持有上海慧冉 49.00%的股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慧冉总资产 130,750.89 万元,总负债 1,934.38
万元,所有者权益 128,816.51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0.00 万元,实现净
利润 7,875.44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慧冉投资总资产 136,542.02 万元,
总负债 3,455.48 万元,同比增长 78.64%,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加导致递延
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所有者权益 133,086.54 万元,同比增长 3.31%,系本期利润增加所致。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4,270.03 万元,同比减少 45.78%,系权益法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三)投资控股型架构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影响分析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母公司总资产总计 1,500,975.11 万元,负债合计
814,465.89 万元,所有者权益 686,509.22 万元。2022 年 1-9 月,母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2,442.94 万元,净利润 22,905.38 万元。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子公司。
1、发行人母公司口径的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9月末,发行人母公司无对外担保。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81,101.25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8.52%,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母公司口径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等权利限制安排或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2、发行人母公司口径的资金拆借或其他应收款情况
截至2022年9月末,发行人母公司口径其他应收款项余额为48,879.94万元,其中48,887.82万元系关联方借款及往来款,主要为与子公司的经营性往来款,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违规资金拆借等情况。
3、发行人母公司口径的有息债务情况
发行人母公司口径的有息负债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方式主要为发行债券融资,间接融资方式包含银行贷款等。截至2022年9月末,发行人母公司口径的有息负债总余额为667,553.37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余额 | 占比 |
短期借款 | 204,168.58 | 30.5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3,492.61 | 34.98% |
其他流动负债 | 50,311.13 | 7.54% |
小计 | 487,972.32 | 73.10% |
长期借款 | - | - |
应付债券 | 179,581.05 | 26.90% |
小计 | 179,581.05 | 26.90% |
合计 | 667,553.37 | 100.00% |
从债务期限结构来看,2022年9月末发行人母公司统计口径的流动负债中的有息负债余额为487,972.32万元,占有息负债总余额比例为73.10%,非流动负债中的有息负债余额为179,581.05万元,占有息负债总余额比例为 26.90%,发行人母公司统计口径的有息债务以短期为主,债务期限结构较为稳定。
4、对核心子公司的控制力
截至2022年9月末,发行人共有48个控股子公司。发行人通过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下属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参股公司管理规定、重大决策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资金运营内控制度等,对子公司进行运营管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控制能力较强。
5、股权质押
截至2022年9月末,发行人对子公司不存在股权质押。
6、子公司分红政策
子公司分红方面,子公司分红情况无明确政策及固定比例。发行人具体业务主要由各项目公司负责运营,但发行人对子公司经营策略及分红方式有着较强的控制力,发行人下属的经营主体的利润分配政策均在综合考虑整个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整体利润情况的前提下,由发行人根据公司当期整体经营与财务状况进行适当调整,因此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影响较小。
综上,发行人债务结构较为均衡、偿债能力良好,发行人对子公司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况,发行人对子公司经营策略及分红方式有着较强的控制力,投资控股型架构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一)公司的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权责
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了适合公司自身发展要求并且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权和监事会的监督权得到有效实施,确保了经营班子高效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公司的组织架构
截至目前,公司实行在股东大会授权下的董事会垂直管理形式,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立了行政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投资发展部、法务部、计划财务部、审计稽核部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8 个职能部门。
图 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2、公司基本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主动提高公司运作水平,通过健全内控制度,持续推进公司规范化、程序化管理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建立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依法规范运作。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力。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2)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3) 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10%以上(含 10%)的股东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
4)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使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13 名董
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独立非执行董事 3-5 人(不少于董事会成员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可设副董事长 1-2 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每届董事会中除独立非执行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变更比例不得超过董事会中其他董事成员总数的 1/5。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董事会会议可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4 次定期会议
(大约每季一次),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前 14 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
事。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1)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2) 1/3 以上董事联合提议时;
3) 监事会提议时;
4) 经理提议时;
5) 1/2 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提议时;
6)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在有关证券事务管理部门临时提出董事会需做出某项决议时,董事长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3)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三年,经理连聘可以连任。经理应制订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会计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人出任监事会主席。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职期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未指定人选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股东代表有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有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和罢免。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2022年3月7日,发行人之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建管罚字〔2022〕28101号)。处罚书认定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滇池路四川中路路口存在燃气管道泄漏,直至2022年1月19日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期间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处以罚款计29,900元。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已缴纳相应罚款。
2022年12月5日,发行人之子公司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下达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银罚字
〔2022〕23号)。处罚书认定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查询了上海康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誉”)的企业信用报告(授信机构版),但未能提供上海康誉的征信查询授权书,处以罚款人民币27.5万元。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缴纳相应罚款。
2021年8月13日,发行人之子公司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收到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自然资规监罚通字〔2021〕170301号)。处罚书认定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为完成南通市城市天然气利用一期工程占用了长桥新村16组236平方米土地,但未办理占地合法手续,责令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缴人民币7,056元。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已缴纳相应罚款。
2020年7月23日,发行人之子公司沛县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收到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徐2环罚字[2020]35号),处罚书认定沛县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7日22时至4月18日15时TP/TN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出现28次不正常运行的情况,仪器不正常运行是TP/TN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管路堵塞、试剂挂壁废液残留、吸光度异常等原因。责令改正,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沛县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已缴纳相应罚款。
发行人之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总处[2020]322019140001号),处罚书认定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在开展新建别墅住宅项目燃气管道施工业务时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行为。自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上海大众燃气对新建别墅住宅项目收取燃气管道施工费实收费用与可收费用的差值计8,347,882.67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上海大众燃气改正,并处以罚款计8,347,882.67元。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已缴纳相应罚款。
目前发行人已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以及处理标准和要求,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落实了整改并缴纳相应罚款。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事项、不影响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公司付息兑付的偿债能力。
截至2022年9月30日,除上述情况之外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其他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其他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和监事会的职权
1、股东大会职权
根据《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xx,xxxxxxxx:
(0)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章程第六十八条4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批准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财务资助事项;
(14)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7)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以上(含 3%)的股东的提案;
(18)对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9)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证券上市地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4 《章程》第六十八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六)项担保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董事会职权
根据《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证券事务授权代表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6)对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三十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方案;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6)项、第(7)项、第(12)项和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必须由 2/3 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
3、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权
根据《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订公司的基本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20%(含 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单项金额在人民币壹亿元以下(含壹亿元)的银行借款,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1%(含 1%)的对外捐赠。但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决策程序进行,且不包括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的对外投资项目;
(10)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经理在董事会会议上没有表决权。
根据《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秘书
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3) 筹备组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4)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立即向本所
报告并披露;
(5) 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公司等相关主体及时回复本所
问询;
(6) 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7) 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本所报告;
(8) 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事务;
(9) 公司章程和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4、监事会职权
根据《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
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
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7)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8)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9)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上海大众公用事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发行人主要职能部门
1、行政部
行政部在公司内部承担重要的参谋职能、沟通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是集团文秘管理、机要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产管理、公共关系、党务管理、工会管理、行政保障等业务的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集团各部门、下属投资子公司行政、党群综合事务协调运行工作。
行政部的主要职责为: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集团其他各类会议的组织和安排工作;编制集团年度、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工作进度安排及经理例会会议纪要,参与搜集整理并编写集团宣传简介、大事记等;负责完善集团现
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做好集团名下物业资产管理,包括日常的维修养护、租金收取、横向协调等有关工作;负责做好集团办公资产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与维护集团与公众媒介、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等机构的公共关系,妥善处理各种对外事务;做好集团行政、党群文书收发、保存、调阅、催办和归档等工作;负责协调集团各部门、下属投资子公司之间行政综合管理事务,使之形成合力;负责集团党办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集团党总支要求、指示、决定精神;完成上级交办和其他部门需要协助的工作。
2、信息部
信息部全面负责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公司信息化战略规划编制、信息化基础设施及平台建设、信息安全体系管理、信息化资产管理等业务工作,归口管理集团各部门、下属子公司信息化建设综合协调运行工作。
信息部的主要职责为:结合集团发展战略和业务目标,负责编制集团的信息化战略规划,协助实现集团经营管理战略意图;负责编制集团年度信息化预算,建立并完善集团信息化相关技术标准、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负责建设集团信息化基础设施,各类信息化平台(如 ERP、OA、EHR、BI、ECC 等);负责集团信息化项目建设、建立信息化项目管理体系;负责集团信息安全体系的建立与内外部安全审计;负责集团信息化资产管理,建立和完善集团信息化类合格供应商库;负责组织调研集团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信息化需求,实现集团范围内信息化建设整体战略协同;负责集团信息化队伍建设;负责集团内、外网维护管理;完成上级交办和其他部门需要协助的工作。
3、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和任务,全面统筹规划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开展人力资源制度建设、绩效管理、薪酬管理、招聘、培训、人才管理以及员工关系等各方面的工作,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及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开发人力资源,从而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
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为: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人力资源管理
现状拟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持续优化、完善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和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及其职能体系;负责公司重要人士推荐、委派、聘任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员招聘、甄录和调配工作;制定和完善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与制度;设计和制定薪酬体系和福利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培训培养体系;负责公司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数据维护,管理工作和统计数据分析;参与制定集团下属子公司经营绩效考核责任书;负责企业年金相关合同等变更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人工成本预决算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员工薪酬发放、福利管理、招退工、社保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公司员工中级及以上职称评定的组织推荐工作;完成上级交办和其他部门需要协助的工作。
4、投资发展部
投资发展部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围绕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制订企业发展规划、设计企业运作架构、优化企业管理制度;拓展投资空间、论证投资项目、实施投资决策;建立、健全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体系,并进行有效的日常管理;优选渠道择机完成项目的退出;完善作为公司的辅助决策和管理系统的功能。
投资发展部的主要职责为:根据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制订企业的发展规划,并顺应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滚动修订;积极筛选潜在的投资项目,并汇总、分析企业所涉及投资领域的信息,向公司决策层汇报;负责对意向投资项目进行项目论证、可行性分析,并形成投资意见或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层讨论;参与公司已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项目的对外谈判,并负责完成投资、并购、重组等投资类性质的工作;负责对现有资产、项目的处置和退出进行分析论证,并形成意见供管理层决策;负责指导、帮助下属子公司进行企业设立、企业改制、股权转让、歇业破产,对子公司进行日常经营管理;负责对参股公司的定期经济活动分析;完成上级交办和其他部门需要协助的工作。
5、计划财务部
计划财务部的基本任务为维护公司范围内日常的会计核算秩序,确保会计资
料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强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等各项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促使股东财富最大化。努力降低在投资、经营、制度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最大限度地使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计划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为:依据国家颁布的《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核算公司的资产;依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会计监督;编制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编制公司的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等;负责指导集团所属子公司年度预决算工作,参与子公司的各项考核工作;参与审查公司范围内各类经济合同、经济协议;配合和协调好与中介机构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中期与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所有资产的管理和清理工作;提高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资产经营质量,确保资产安全;协调和处理好各大银行的关系;协调和处理好各银行和各中介机构以及部门间的关系;协调与处理好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及时为公司决策层提供决策所需要的各种财务数据和分析资料;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化管理工作;参与对派往子公司的财务主管及财务总监的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考核;完成上级交办和其他部门需要协助的工作。
6、审计稽核部
审计稽核部是执行审计稽核监督的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审计稽核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稽核职权,不受其他单位、团体和个人的影响。审计稽核部所作的并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总经理室批准的审计稽核结论和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审计结论涉及其他单位的,其他单位应当协助执行。
审计稽核部的主要职责为:根据公司发布的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制度开展审计稽核工作;对下属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的效果进行审计稽核监督;对下属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会计报表和决算进行审计稽核;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组织公司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对评价底稿进行复核、提出整改意见、评估整改结果;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监督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对国家审计法规和有关经济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对下属各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经理等主要外派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或离任的审计;对群众举报和有严重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按程序进行专案审计,并配合纪委、监察部门查处违反财经法纪大案要案审计和稽核;对公司对外投资和重大建设投资进行审计稽核监督;负责起草公司内部审计稽核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总经理室报告审计稽核工作和重大专案审计情况;对审计稽核工作的质量负责;对审计稽核档案的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7、法务部
法务部的基本任务为构建和完善公司运营法律支持体系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为公司发展提供相对全面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支持;处理公司对外业务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代表公司参与涉诉事务的协商、调解、与委托律师共同参与诉讼及仲裁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利益。
法务部的主要职责为:为公司战略规划提供法律意见,保证公司业务模式符 合国家政策及法律规定,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制 定和落实公司基本法务管理制度,参与起草、审核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在公司 上市、债券发行等融资项目中负责法律事务;负责公司拟投项目的境内法律尽职 调查,并出具境内法律意见和风险提示,重大项目中负责协调境内外律师进行境 外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律师专项意见;协助公司拟投项目方案与法律相关的安排 设计、法律文本谈判,制作、修订相应的投资协议、章程、重大合同等文件;参 与招投标等项目,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协助审议、修订已投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 等相关文件;提供投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意见;审查公司、子公司对外签订日 常合同的法律条款,提供修改意见、进行风险提示;依据业务情况,制定、整理 标准格式合同;协助公司职能部门办理工商事务及法律事务;搜集、整理与公司 投资、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收集优秀外聘律师资料,考察 外聘律师的工作业绩并及时提出工作调整建议,逐步建立法律中介机构的信息库;诉讼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发生法律诉讼(仲裁)时,经授权处理法律纠 纷,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进行诉讼(仲裁),诉讼(仲裁)过程中的内外联络和协 调;非诉讼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项目,重要环节的跟踪 管理,审查中介机构的法律意见;完成上级交办和其他部门需要协助的工作。
8、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属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负责公司在股东、股市、证券方面的服务及管理,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良好形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编制、披露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以及监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保管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负责与中国和香港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上交所、联交所、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市公司协会等相关机构保持沟通和联络,负责联系股东、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媒体等日常事务;负责公司再融资等证券事务工作;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监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等,严格规范其操作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中国和香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培训;协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负责公司证券事务相关文档资料的管理及其文秘工作;完成上级交办和其他部门需要协助的工作。
(四) 发行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为了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通过企业的各级管理层,协调经济行为,控制经济活动,利用企业内部分工而产生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形成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办法和程序,并使之成为一个严密的、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1、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为了规避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目标,制定了《财务总监工作细则》、《财务工作者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等财务管理制度细则。明确了财务总监、财务工作者的职责与权限,并对一些重要科目的计量和财务报销、往来帐等相关流程制定了详细的规则。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事宜,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决策机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公司的独立董事每年均须审核持续关联交易,并在年度报告及账目中确认,公司的审计师每年均须致函公司董事会,确认有关持续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的,应当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
定价原则: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协议中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按变更后的交易金额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决策程序:公司在审议符合《上交所上市规则》的关联交易事项应遵循以下 规定:(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 提供担保除外),应经董事会批准,并在签订协议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按《上交所 上市规则》要求进行公告。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供借款;(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经董事会批准,并在签订协议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按《上交所上市规则》要求进 行公告;(3)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单纯减 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 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 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十一条所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 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4)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 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
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公司为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减少投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精神以及《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了《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就公司本部和所属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分类管理。该办法确定了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的原则,确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重大投资的定义和标准,并对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的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还制定有《对外投资决策、实施管理办法》,规定了对外投资先期可行性报告的内容和制作流程、项目评审会议的组成和职责,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办公会议,并规定了投资发展部、计划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实施阶段的职责。
4、融资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公司资金的规范使用,提高公司融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减少 融资风险,公司结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就公司本部和 所属控股子公司融资决策的实施做出了相关规定,制定了《融资管理办法》。该 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公司融资的原则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 合公司章程规定;发挥集团整体优势,广开融资渠道,满足经营和发展资金需求, 与集团战略和项目发展相匹配;科学选择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挖掘内部资金潜 力,控制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防范融资风险,保障资金链条安全和信用安 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重大融资决策权,计划财务部为 融资主要责任部门,集团的资金筹措由集团计划财务部统一负责。公司财务部根 据经营和发展战略的资金需要确定融资战略目标和规划,结合年度经营计划和预 算安排,拟定筹资方案,明确筹资用途、规模、机构和方式等内容,对筹资成本 和潜在风险做出充分评估;公司融资行为采取集中管理,集团所属各分公司、控 股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授信额度和担保等业务需经集团统一审批,各分公司、控股公司每月根据资金计划上报融资计划,经集团计划财务部审核并报总经理审 批后实施;计划财务部对债务融资相关档案资料进行管理,将每个项目每笔借款 的电子或纸质资料分门别类的加以归档;计划财务部应定期对融资风险进行评价,
应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等因素合理安排融资的偿还期限和资金来源,融资资金到期偿还的期限应尽量分散。
5、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订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明确了实事求是、可预见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基本要求。发行人确定了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批准原则、年度全面预算的编制应坚持一贯性原则和逐级考核原则,并对公司全面预算涉及部门、经营定位、具体经营发展计划、财务预算计划等进行了规定。
6、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公司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额,以避免工程项目的资金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公司在《内部控制制度》中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管理。该制度规定了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标、合同和工程审计的相关程序及负责部门。
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公司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规定》。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范围进行了限定,规定公司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提供担保,若确有必要,应当逐级审核报公司,经公司按有关规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审议批准,未经有效批准,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担保合同。相关制度明确了日常对外担保事项的职能部门,明确的职责分工与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并规定了担保风险控制手段。
8、下属子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为切实保障公司在子公司的投资利益,促进子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特制定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管理规定》、《下属子公 司经营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等制度。以上制度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绩效考评、制
度建设、组织体系、管理控制、综合管理及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报告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
9、参股公司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集团收益,公司对参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参股公司系指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司股权比例未达到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及没有重大影响的公司。该规定在参股公司定义、股权登记管理、股权变更、日常跟踪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并规定了各事项所涉及的负责部门及相关流程。
10、内部控制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
《内部控制制度》。该制度包括了对审计工作的管理规定,明确了执行审计监督的职能部门、相关部门的主要任务和职权、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工作人员要求及罚则,并规定了聘请社会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该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对从立项、招标、合同到工程审计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管理。
11、重大决策管理办法
为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防范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精神以及《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就公司本部、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各项重大决策的实施做出了规定。该办法规定了重大决策管理的原则、定义、制定了重大决策的程序。
12、信息披露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度规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包括信息披露责任人与职责、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信息披露程序、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档与管理),信息披露责任的追究及处罚,保密措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与投资者、中介服务机构、媒体等信息沟通制度等。
13、突发事件应急制度
公司明确了突发事件定义,规定了应对突发事件应遵循的原则,制定了应急预案体系。突发事件一经确立,公司应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该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司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生产经营建设的有效运行,切实有效地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和降低由于突发事件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14、安全管理制度
涉及安全生产的子公司制定了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该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职能,切实有效地防范安全生产风险。
15、资金运营内控制度
在资金运营内控制度方面: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确定了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会管理体制,设立独立的计划财务部实行独立核算,明确了公司各部门职能、资金xx滚动预测要求及资金付款计划支付要求。
在资金管理模式方面:公司确立了以董事会为资金管理决策机构、以计划财务部为日常工作常设机构、以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资金管理责任机构的分层管理及操作体系,以保障相关制度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加强资金管理、明确职责权限、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运作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分业务板块实行资金管理,对所有资金账户实时监控。
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为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应对资金短缺的突发事件,保证短期资金调度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制定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成立短期资金应急调度领导小组,负责短期资金应急调度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应急调度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为短期资金应急调度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任副组长,组员包括财务经理、各子公司负责人。如遇资金调拨支付困难,公司可采用向成员单位调拨资金等方式紧急调配资金。另外公司自成立以来资信情况良好,与各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公司可能发生的短期资金应急需求提供有力支持。
(五)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
发行人拥有完整的企业法人财产权,独立拥有与经营有关的主要办公设备、房产等资产,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占用、支配公司资产的情况。发行人的主要资产均有明确的资产权属,并具有相应的处置权。
2、业务独立
发行人在股东授权的范围内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发行人拥有完整的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拥有开展业务所必要的人员、资金和设备,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具有独立面对市场并经营的能力。
3、人员独立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并不在政府部门担任重要职务。发行人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设立了人事管理部门,独立履行人事职责。
4、机构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发行人组织机构健全。发行人其他组织机构运作正常有序,能正常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出资人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发行人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及相关法规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严格按照《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会计事项。
六、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公司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且公司高管人员不存在有公务员任职情况。
表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 关要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
xxx | 董事局主席 | 男 | 65 | 2020/6/22 | 2023/6/21 | 是 | 否 |
xxx | 执行董事、总裁 | 男 | 48 | 2020/6/22 | 2023/6/21 | 是 | 否 |
xxx | xxx事 | 男 | 64 | 2020/6/22 | 2023/6/21 | 是 | 否 |
史平洋 | 非执行董事 | 男 | 48 | 2022/5/27 | 2023/6/21 | 是 | 否 |
xxx | x执行董事 | 男 | 59 | 2020/6/22 | 2023/6/21 | 是 | 否 |
王开国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62 | 2020/6/22 | 2023/6/21 | 是 | 否 |
xxx | xxx执行董事 | 女 | 45 | 2022/5/27 | 2023/6/21 | 是 | 否 |
xx | x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53 | 2022/5/27 | 2023/6/21 | 是 | 否 |
xx | x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52 | 2022/5/27 | 2023/6/21 | 是 | 否 |
xxx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0 | 2020/6/22 | 2023/6/21 | 是 | 否 |
xxx | xx | x | 50 | 2020/6/22 | 2023/6/21 | 是 | 否 |
xx | x工代表监事 | 男 | 57 | 2023/2/16 | 2026/2/15 | 是 | 否 |
xx | x事会秘书 | 女 | 44 | 2023/2/17 | 2026/2/16 | 是 | 否 |
xx | x务总监、副总裁 | 男 | 45 | 2023/2/17 | 2026/2/16 | 是 | 否 |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xxx:男,1956 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 MBA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 济师。本公司董事局主席,现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 加xxx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副会长、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第三届会长。
2、xxx,x,1973 年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经济师(金融)。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兼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众燃气有
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上市公司协会常务副会长(法人代表)、上海市股份公司联合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
3、xxx:男,1959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大众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4、史平洋:男,1973 年出生,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裁。曾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主管、主管;安徽淮北平ft电厂筹建处主任助理;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工程管理部副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设备管理部经理;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5、金永生:男,1964 年出生,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执业律师资格。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秘书长。
6、王开国:男,1958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上海中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上海股权投资协会会长。曾任海通证券董事长、党委书记、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副所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7、xxx:女,1976 年出生,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导,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兼任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航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xx:男,1969 年出生,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理事、上海市科委xx技术及项目融资顾问、上海市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协会理事、中国民艺法律服务中心特聘专家、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律师团成员、上海市消保委“消费维权法律专家服务团”团员、上海市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等,并多次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论证会成员。曾任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9、xx:男,1970 年出生,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CEO 兼总裁、香港赛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上海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资产管理 30 人论坛理事、中国工业互联网百人会成员。
10、xxx:男,1961 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现任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11、xxx:女,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律师资格。本公司监事,现任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12、xx:男,1965 年出生,理学士、研究生课程班毕业。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董事会证券事务授权代表,并兼任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13、xx,女,1978 年出生,法律硕士,律师资格。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法务部总经理,兼任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14、xx:男,1976 年出生,会计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副总
裁、财务总监,兼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主持工作)。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部兼职情况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表。
表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姓名 | 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任职务 |
xxx | 董事局主席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裁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上海加xxx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理事会 | 常务理事 | ||
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第三届) | 会长 | ||
xxx | 执行董事、总裁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上海上市公司协会 | 常务副会长(法人代表) | ||
上海市股份公司联合会第七届理事会 | 理事 | ||
xxx | xxx事 | - | - |
史平洋 | 非执行董事 |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裁 |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常务副总经理 | ||
上海xxx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xxx | x执行董事 | 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副主席/秘书长 |
王开国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上海中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中国生产力学会 | 副会长 | ||
上海股权投资协会 | 会长 | ||
xxx | xxx执行董事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教授/博导 |
xx | x立非执行董事 |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
xx | x立非执行董事 | 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CEO 兼总裁 |
香港赛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局主席 | ||
上海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xxx | 监事会主席 | - | - |
xxx | 监事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xx | x工代表监事 | 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xx | x事会秘书 | 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xx | x总裁、财务总监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 监事 |
(四)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本部和主要子公司共有员工 3,019 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共 722 人,占员工总数的 23.92%,专科 562 人,占员工总数的 18.62%,中专以下 1,735 人,占员工总数的 57.47%。公司人员的主要结构如下表所示:
表 公司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占比 |
生产人员 | 2,416 | 80.03% |
销售人员 | 132 | 4.37% |
技术人员 | 200 | 6.62% |
财务人员 | 84 | 2.78% |
行政人员 | 187 | 6.19% |
合计 | 3,019 | 100.0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占比 |
大学本科以上 | 722 | 23.92% |
大学专科 | 562 | 18.62% |
大学专科以下 | 1,735 | 57.47% |
合计 | 3,019 | 100.00% |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为:城市燃气管网、清洁能源、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的建设、经营及相关实业投资,国内商业(除专项审批规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及相关业务咨询,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发行人成立最初主要从事交通运输行业,通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整合,现已逐步发展成集各类城市公用事业基础设施产业的综合性上市集团。发行人主要经营四大板块:城市燃气、城市交通、环境市政、金融创投。
在发行人的四大板块中,城市燃气板块中的上海大众燃气及南通大众燃气的收入、环境市政板块中的 BOT 项目中的部分收益确认为营业收入,城市燃气板块收益(除上海大众燃气及南通大众燃气的收入)、城市交通板块、金融创投板块和市政环境板块收益(除去 BOT 项目中的营业收入及污水处理相关的营业收入外)确认为投资收益。
近年来,公司城市燃气业务板块销售收入呈增长趋势;公司城市交通业务积极探索传统出租汽车行业“互联网+”模式,是全国首家获得开展约租车网络平台服务的合法正规资质的出租汽车企业;污水处理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同时价格也有上升空间;金融创投业务中自营金融产业的投资份额在增加,创投项目已经累积了相当多进入收获期的股权,为公司业绩的增长带来重要支撑。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 2,407,494.83 万元,负债总额 1,405,875.06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001,619.76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541,759.40 万
元,净利润 39,217.53 万元,投资收益 66,339.47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 2,404,153.19 万元,负债总额
1,426,354.18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977,799.01 万元。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
入 434,889.54 万元,净利润-6,236.22 万元,投资收益 3,228.71 万元。
1、主营业务板块
表 发行人营业收入分板块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行业名称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
城市燃气板块 | 393,453.25 | 90.47 | 479,146.42 | 88.44 | 421,777.92 | 88.18 | 492,484.62 | 90.20 |
其中:燃气销售 | 362,823.65 | 83.43 | 454,497.40 | 83.89 | 400,741.85 | 83.78 | 443,906.14 | 81.30 |
施工业 | 30,629.60 | 7.04 | 24,649.02 | 4.55 | 21,036.07 | 4.40 | 48,578.48 | 8.90 |
环境市政板块 | 20,483.13 | 4.71 | 36,439.40 | 6.73 | 34,734.33 | 7.26 | 32,507.77 | 5.95 |
其中:污水处理业 | 19,014.44 | 4.37 | 34,525.15 | 6.37 | 33,249.08 | 6.95 | 31,008.65 | 5.68 |
市政隧道运 营 | 1,468.69 | 0.34 | 1,914.25 | 0.35 | 1,485.25 | 0.31 | 1,499.12 | 0.27 |
其他 | 20,953.16 | 4.82 | 26,173.58 | 4.83 | 21,811.43 | 4.56 | 20,987.60 | 3.84 |
合 计 | 434,889.54 | 100.00 | 541,759.40 | 100.00 | 478,323.68 | 100.00 | 545,979.99 | 100.00 |
公司营业收入包括城市燃气和环境市政两大板块,其中城市燃气板块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主要分为公司燃气销售收入和施工业收入。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城市燃气板块收入分别为 492,484.62 万元、421,777.92 万元、
479,146.42 万元和 393,453.25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90.20%、88.18%、
88.44%和 90.47%。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541,759.40 万元,从其构成情况来看,城市燃
气板块收入为 479,146.42 万元,占比 88.44%;环境市政板块收入为 36,439.40 万元,占比 6.73%;其他板块收入为 26,173.58 万元,占比 4.83%。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度增加 63,435.72 万元,增幅 13.26%,主要系燃气销售板块收入增加较多所致。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478,323.68 万元,从其构成情况来看,城市燃气板块收入为 421,777.92 万元,占比 88.18%;环境市政板块收入为 34,734.33 万元,占比 7.26%;其他板块收入为 21,811.43 万元,占比 4.56%。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度减少 67,656.31 万元,降幅 12.39%,主要系受疫情影响所致。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545,979.99 万元,从其构成情况来看,城市燃气板块收入为 492,484.62 万元,占比 90.20%;环境市政板块收入为 32,507.77 万元,占比 5.95%;其他板块收入为 20,987.60 万元,占比 3.84%。
表 发行人营业成本分板块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行业名称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营业成本 | 占比 | 营业成本 | 占比 | 营业成本 | 占比 | 营业成本 | 占比 | |
城市燃气板块 | 340,452.77 | 93.02 | 424,545.28 | 92.27 | 366,955.53 | 91.37 | 434,563.18 | 92.73 |
其中:燃气销售 | 318,790.73 | 87.10 | 404,980.52 | 88.02 | 351,968.61 | 87.64 | 395,317.77 | 84.36 |
施工业 | 21,662.04 | 5.92 | 19,564.76 | 4.25 | 14,986.92 | 3.73 | 39,245.41 | 8.37 |
环境市政板块 | 9,039.47 | 2.47 | 17,491.21 | 3.80 | 19,372.90 | 4.82 | 18,600.54 | 3.97 |
其中:污水处理业 | 7,819.97 | 2.14 | 15,895.21 | 3.45 | 17,710.57 | 4.41 | 17,337.88 | 3.70 |
市政隧道运 营 | 1,219.50 | 0.33 | 1,596.00 | 0.35 | 1,662.33 | 0.41 | 1,262.66 | 0.27 |
其他 | 16,516.57 | 4.51 | 18,075.52 | 3.93 | 15,270.39 | 3.80 | 15,489.87 | 3.31 |
合 计 | 366,008.81 | 100.00 | 460,112.01 | 100.00 | 401,598.82 | 100.00 | 468,653.59 | 100.00 |
从营业成本情况来看,公司 2019-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营业成本分别为 468,653.59 万元、401,598.82 万元、460,112.01 万元和 366,008.81 万元。其中
城市燃气板块营业成本分别为 434,563.18 万元、366,955.53 万元、424,545.28 万元和 340,452.77 万元,分别占比 92.73%、91.37%、92.27%和 93.02%,基本维持在 91%-93%左右,而环境市政和其他板块在营业成本中占比较少。
2021 年度较 2020 年度增加 58,513.19 万元,增幅 14.57%,主要系燃气销售营业成本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同时内管网及燃气设备拨交增加导致折旧成本增加;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减少 67,054.77 万元,降幅 14.31%,与营业收入降幅基本持平。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情况如下:
表 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板块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城市燃气板块 | 53,000.48 | 76.95 | 54,601.14 | 66.87 | 54,822.39 | 71.45 | 57,921.44 | 74.91 |
其中:燃气销售 | 44,032.92 | 63.93 | 49,516.88 | 60.65 | 48,773.24 | 63.57 | 48,588.37 | 62.84 |
施工业 | 8,967.56 | 13.02 | 5,084.26 | 6.23 | 6,049.15 | 7.88 | 9,333.07 | 12.07 |
环境市政板块 | 11,443.66 | 16.61 | 18,948.19 | 23.21 | 15,361.43 | 20.02 | 13,907.23 | 17.99 |
其中:污水处理业 | 11,194.47 | 16.25 | 18,629.94 | 22.82 | 15,538.51 | 20.25 | 13,670.77 | 17.68 |
市政隧道运 营 | 249.19 | 0.36 | 318.25 | 0.39 | -177.08 | -0.23 | 236.46 | 0.31 |
其他 | 4,436.59 | 6.44 | 8,098.06 | 9.92 | 6,541.04 | 8.53 | 5,497.73 | 7.11 |
合计 | 68,880.73 | 100.00 | 81,647.39 | 100.00 | 76,724.86 | 100.00 | 77,326.40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情况如下:
表 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板块构成情况
单位:%
项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城市燃气板块 | 13.47 | 11.40 | 13.00 | 11.76 |
其中:燃气销售 | 12.14 | 10.89 | 12.17 | 10.95 |
施工业 | 29.28 | 20.63 | 28.76 | 19.21 |
环境市政板块 | 55.87 | 52.00 | 44.23 | 42.78 |
其中:污水处理业 | 58.87 | 53.96 | 46.73 | 44.09 |
市政隧道运 营 | 16.97 | 16.63 | -11.92 | 15.77 |
其他 | 21.17 | 30.94 | 29.99 | 26.20 |
合计 | 15.84 | 15.07 | 16.04 | 14.16 |
从近三年及一期整体情况来看,公司城市燃气板块贡献了公司较大部分的营业毛利润。2019-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公司营业毛利润分别为 77,326.40万元、76,724.86 万元、81,647.39 万元和 68,880.73 万元,其中城市燃气板块毛利润分别为 57,921.44 万元、54,822.39 万元、54,601.14 万元和 53,000.48 万元,分别占同期业务毛利润总额的 74.91%、71.45%、66.87%和 76.95%,为公司利润贡献最主要的板块。而环境市政及其他板块在公司营业利润中占比较小。
2019-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14.16%、16.04%、15.07% 和 15.84%。从各业务板块盈利能力来看,城市燃气板块实现毛利率分别为 11.76%、 13.00%、11.40%和 13.47%,是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环境市政板块实现毛利 率分别为 42.78%、44.23%、52.00%和 55.87%,近三年及一期基本维持在 40%以 上水平。其他板块实现毛利率分别为 26.20%、29.99%、30.94%和 21.17%。
表 公司 2021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总额 | 占比 |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 290,416.65 | 76.6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 江苏分公司 | 59,052.59 | 15.58 |
上海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528.14 | 3.30 |
上海煤气第一管线工程有限公司 | 11,492.68 | 3.03 |
广汇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5,606.52 | 1.48 |
合计 | 379,096.58 | 100.00 |
表 公司 2021 年度前五大销售客户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比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 22,693.19 | 41.00 |
上海卡博特化工有限公司 | 10,806.13 | 19.52 |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 9,055.82 | 16.36 |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 7,241.45 | 13.08 |
上海虹桥商务区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553.74 | 10.03 |
合计 | 55,350.33 | 100.00 |
2、其他业务板块
公司除了城市燃气、环境市政等主营业务之外,其他业务包括融资租赁。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注册地点在中国(上
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资本 5 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本公司持有其 80%的股权。 2021 年度,公司融资租赁行业实现收入为 11,947.37 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
2.16%。
大众融资租赁 2015 年开始正式经营。截至 2021 年末,大众融资租赁总资产为 178,479.26 万元,净资产 57,250.72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909.61 万元,净利润 5,177.67 万元。截至 2021 年底,大众融资租赁累计租赁项目 92 笔,
合同金额 756,402 万元,其中直租业务 10 笔、合同金额 51,765 万元;回租业务
82 笔,合同金额 704,637 万元。截至 2021 年末,大众融资租赁租赁项目放款余额为 166,719 万元,不良贷款率 1.58%。
3、投资收益板块
公司投资收益为营业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投资收益构成情况见下表:
表 发行人主要投资收益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板块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 | 2019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持有产生的投资收益 | ||||||||
城市燃气板块 | 3,381.11 | 104.72 | -3,296.61 | -4.97 | 10,299.93 | 18.76 | 17,543.35 | 25.60 |
环境市政板块 | 949.91 | 29.42 | 10,329.77 | 15.57 | 8,550.88 | 15.58 | 4,587.64 | 6.69 |
板块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 | 2019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城市交通板块 | -9,852.35 | -305.15 | 8,846.44 | 13.34 | 14,434.17 | 26.29 | 26,269.71 | 38.33 |
金融创投板块 | 8,716.78 | 269.98 | 49,985.22 | 75.35 | 17,043.60 | 31.05 | 16,599.42 | 24.22 |
其他 | 1,223.65 | 37.90 | 779.4 | 1.17 | 1,963.24 | 3.58 | 1,986.30 | 2.90 |
小计 | 4,419.10 | 136.87 | 66,644.28 | 100.46 | 52,291.82 | 95.26 | 66,986.42 | 97.75 |
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 | ||||||||
-1,190.39 | -36.87 | -304.81 | -0.46 | 2,601.49 | 4.74 | 1,542.62 | 2.25 | |
合计 | 3,228.71 | 100.00 | 66,339.47 | 100.00 | 54,893.31 | 100.00 | 68,529.05 | 100.00 |
从近三年及一期的整体情况来看,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68,529.05 万元、
54,893.31 万元、66,339.47 万元和 3,228.71 万元。从其构成情况来看,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金融创投板块投资收益分别为 16,599.42 万元、17,043.60 万元、 49,985.22 万元和 8,716.78 万元,占投资收益比重分别为 24.22%、31.05%、75.35%
和 269.98%,其中 2022 年 1-9 月大幅下降,主要系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公司参股的深创投(权益法核算)等企业及平台利润减少,导致金融创投业务带来的投资收益大幅减少。公司城市交通板块投资收益分别为 26,269.71 万元、14,434.17万元、8,846.44 万元和-9,852.35 万元,占投资收益比重分别为 38.33%、26.29%、 13.34%和-305.15%, 2021 年城市交通板块投资收益减少,主要系大众交通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导致利润减少,从而使得发行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收益减少所致。最近一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大众交通于上海市疫情期间未收取租金,并产生了一定规模的防疫支出,同时由于加大了对旧油车的退运更新为新能源汽车的力度,导致短期内其运力下降以及成本增加。公司环境市政板块投资收益分别为 4,587.64 万元、8,550.88 万元、10,329.77 万元和
949.91 万元,占投资收益比重分别为 6.69%、15.58%、15.57%和 29.42%。公司城市燃气板块投资收益分别为 17,543.35 万元、10,299.93 万元、-3,296.61 万元和 3,381.11 万元,占投资收益比重分别为 25.60%、18.76%、-4.97%和 104.72%。2020年及 2021 年城市燃气板块投资收益下降,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来自苏创燃气的投资收益下降所致。2022 年 1-9 月城市燃气板块投资收益有所回升,主要系权益法公司苏创燃气的可享有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三)公司所取得资质文件
序号 | 公司名称 | 许可证名称 | 许可证号 | 发证机关 | 许可证有效期 | 许可范围 |
1 |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书》 | 9131011478 6292972900 1U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 2021-12-29 至 2026-12-28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锅炉 |
2 |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 《燃气经营 许可证书》 | 沪 2014- 0009- 0018G(rt)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2016-4-21 至 2024-4-20 | 管道燃气(人工煤气、天然气) |
3 |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批复》 | 中(沪)自贸管经项章 【2014】 141 号 | 中国(上 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 - | - |
4 | 连云港西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32072267 0140600600 1W |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 2022-1-21 至 2027-1-20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5 | 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 《燃气经营 许可证》 (副本) | 苏 2020072800 10GJ | 南通市市政 和园林局 | 2020-7-28 至 2024-7-27 | 天然气、车用燃气(CNG) |
6 | 南通大众燃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书》 | D23203317 1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0-11-23 至 2022-12-31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 | TS3832062- 2022 | 江苏省质量 技术监督局 | 2018-7-17 至 2022-12-31 | 获准从事 GB1、GC2 压 力管道的安装 | ||
7 | 徐州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32030055 383366XQ0 01R |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2-4-29 至 2027-4-28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8 | 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32038276 8289307G0 01Q |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19-8-27 至 2027-8-16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9 | 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32030567 0122242G0 01U |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2-3-15 至 2027-3-14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10 | 如东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 《燃气经营 许可证》 | 苏 2016060300 03G |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10-24 | 天然气 |
11 | 上海大众交通商务有限公司 | 《支付业务 许可证》 | Z20100310 00011 | 中国人民银行 | 2021-12-22 至 2026-12-21 | 预付卡发行与受理 |
12 | 沛县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32032266 1312765D0 02K |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2-5-23 至 2027-5-22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13 | 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证》 | 沪交运管许可市字 3100000015 35 号 |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11-20 至 2024-11-19 | 普通货运、普通货运(货运出租)、普通货运(搬场运 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二类(易燃气 体)、第二类 (非易燃无毒 气体),第二类 (毒性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九类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剧毒化学品除外] |
14 | 徐州青ft泉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320305M A1WR3M2 XK001V |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2-3-14 至 2027-3-13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15 | 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320722M A22CG1K1 H001V |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 2021-11-29 至 2026-11-28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四)发行人各板块业务经营情况
1、城市燃气板块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城市燃气板块。公司城市燃气板块的主要经营主体包括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和大众燃气投资旗下的南通大众燃气有
限公司,业务区域主要集中在上海市南地区和江苏南通市,作为所供应地区唯一的管道燃气供应商,公司城市燃气业务具有排他性。
上海大众燃气主要业务包括煤气、天然气、燃气表灶、燃气设备用具、燃气厨房设备、燃气输配、燃气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管道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南通大众燃气主要业务包括管道燃气生产、输配和供应; CNG 的供应(另设分支机构);液化石油气供应;汽车货物运输(自货自运);燃气管道及相关设备的安装、维修、生产、销售,燃气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维修;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的销售;燃气工程设计;燃气业务信息咨询。上海大众燃气和南通大众燃气分别获得了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分别为 2024 年 4 月 20 日和 2024 年 7
月 28 日。
表 城市燃气板块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管道燃气(天然气) | 362,823.65 | 454,497.40 | 400,741.85 | 443,906.14 |
燃气管道施工 | 30,629.60 | 24,649.02 | 21,036.07 | 48,578.48 |
合计 | 393,453.25 | 479,146.42 | 421,777.92 | 492,484.62 |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城市燃气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 492,484.62 万元、
421,777.92 万元、479,146.42 万元和 393,453.25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90.20%、88.18%、88.44%和 90.47%,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及南通大众燃气的管道燃气(天然气)销售和燃气管道施工收入,构成了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部分。近三年,该板块收入整体保持平稳。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在上海地区拥有 6,867 公里地下管网,日供气能力 720万立方米,拥有燃气用户超过 187 万户,市场占有率近 40%,管理着分布于xx、静安、xx、长宁、闵行、普陀等区的天然气用户;在南通地区,南通大众燃气共拥有天然气管网长度 2,575 公里,日供气能力 200 万立方米,燃气用户达
50 万户,燃气销售规模占南通市区燃气销售市场比例超过 99%。
表 城市燃气板块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上海市南地区 | 288,249.61 | 356,968.65 | 317,602.08 | 387,027.63 |
地区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江苏南通地区 | 105,203.64 | 122,177.77 | 104,175.83 | 105,456.99 |
合计 | 393,453.25 | 479,146.42 | 421,777.92 | 492,484.62 |
近三年及一期,上海地区燃气业务收入分别为 387,027.63 万元、317,602.08万元、356,968.65 万元和 288,249.61 万元,占比分别为 78.59%、75.30%、74.50%
和 73.26%;南通地区燃气业务收入分别为 105,456.99 万元、104,175.83 万元、
122,177.77 万元和105,203.64 万元,占比分别为21.41%、24.70%、25.50%和26.74%。
2020 年主要受新冠疫情影响,城市燃气板块销售规模有所下降。
(1) 管道燃气(天然气)业务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天然气业务收入分别为 443,906.14 万元、400,741.85万元、454,497.40 万元和 362,823.65 万元。2020 年公司天然气业务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疫情影响所致。2021 年公司天然气业务收入较 2020 年呈上升的趋势,这主要系非居民用户用气量增长所致;天然气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稳定的天然气和极少量液化气销售收入,以及对新接或增加燃气管网建设设备配套服务费用等,其成本主要为外购气源、外购动力、工资福利、资产折旧、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等。
① 天然气供销情况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等多个纲领性文件,鼓励加强天然气供气设施建设,加快天然气勘探开发,提高天然气储备能力,扩大天然气进口规模,提升天然气市场需求,特别是促进天然气交通运输、天然气发电、锅炉煤(油)改气等应用领域的发展,进一步保障和鼓励天然气市场有序健康地发展。2015 年以来,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明显提速,国家发改委先后两次下调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推进了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改革,降低用气成本,促进消费增长,有利于天然气的推广利用,进而促进环境保护和能源结构调整,使我国天然气行业的发展环境发生显著变化,将对天然气的长远发展有较大推动作用。2015 年,上海大众燃气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实现了上海市市南地区管道燃
气的全天然气化,南通大众燃气 2012 年末已实现南通地区管道燃气的全天然气化。天然气销售量显著增长,企业的经营效益整体呈现企稳向上的发展态势。
近三年,上海大众燃气天然气采购数量分别为 11.44 亿立方米、10.26 亿立方米和 11.13 亿立方米,销售量分别为 10.34 亿立方米、9.34 亿立方米和 10.17亿立方米;而南通大众燃气天然气采购数量分别为 2.83 亿立方米、3.18 亿立方米和 3.49 亿立方米,销售量分别为 2.74 亿立方米、3.07 亿立方米和 3.44 亿立方米,均处于持续增长过程中,主要系由于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用气量增长。
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上海大众燃气为保证城市燃气供应,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进行天然气采购。上海燃气需确保天然气持续供应,并每月向上海大众燃气提供结算单,注明每月用气量,双方核定数据后,上海大众燃气暂按上一年度实际用气结构及对应分类价格、按账期进行采购款支付。第二年年初,双方共同核定上年实际用气结构及对应分类价格,对上年采购金额进行清算,对少付部分进行补足,多付部分将于第二年采购款中进行扣除。上海大众燃气交易定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指导的原则确定。
为保证城市燃气供应,南通大众燃气每年暂按上一年度实际用气结构及对应分类价格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签订天然气采购协议。中石油需确保天然气持续供应,每月向南通大众燃气提供结算单,注明每月用气量,双方核定数据后,南通大众燃气暂按上一年度实际用气结构及对应分类价格、按账期进行采购款支付。第二年年初,双方共同核定上年实际用气结构及对应分类价格,对上年采购金额进行清算,对少付部分进行补足,多付部分将于第二年采购款中进行扣除。南通大众燃气交易定价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执行。
表 上海大众燃气天然气供销数量及价格
项 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采购量(亿立方米) | 11.13 | 10.26 | 11.44 |
采购均价(元/立方米) | 2.39 | 2.29 | 2.35 |
销售量(亿立方米) | 10.17 | 9.34 | 10.34 |
销售均价(元/立方米) | 3.22 | 3.13 | 3.21 |
产销差的主要原因:1、上下游结算计量的偏差;2、管网泄漏;3、进户燃气压力波动;4、非法用气现象;5、抄表;6、其他损耗。
表 南通大众燃气天然气供销数量及价格
项 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采购量(亿立方米) | 3.49 | 3.18 | 2.83 |
采购均价(元/立方米) | 2.28 | 2.05 | 2.31 |
销售量(亿立方米) | 3.44 | 3.07 | 2.74 |
销售均价(元/立方米) | 3.01 | 2.76 | 2.93 |
产销差的主要原因:1、上下游结算计量的偏差;2、管网泄漏;3、进户燃气压力波动;4、非法用气现象;5、抄表;6、其他损耗。
② 天然气定价情况与结算模式
上海大众燃气业务现执行如下收费标准:
表 上海地区燃气业务收费标准
业务名称 | 年用量(立方米) | 收费标准 (元) | 收费依据 |
一户一表管道天然气 | 0-310(含) | 3.00 | 市价格主管部门 |
310-520(含) | 3.30 | ||
520 以上 | 4.20 | ||
非居民用户(学校、福利机构、养老院等) | 3.05 | ||
城市燃气公司供应的工业用户 | 500 万以上 | 3.22 | 沪发改价管(2021) 12 号 |
120-500 万 | 3.70 | ||
120 万以下 | 3.87 | ||
城市燃气公司供应的营事团用户 | 500 万以上 | 3.22 | |
120-500 万 | 3.70 | ||
120 万以下 | 3.87 |
上海大众燃气根据上海市发改委制定的燃气销售价格与用户进行结算。结算方式为“先用气后付款”,抄表人员定期上门抄表或使用远程无线抄表方式抄录用户的燃气表指数,计算用户使用的燃气量,三日后寄送账单,逾期交费将缴纳滞纳金。
南通市燃气业务现执行如下收费标准:
表 南通地区燃气业务收费标准
业务名称 | 年用量(立方米) | 收费标准 (元) | 收费依据 |
居民用户 | 0-300 | 2.68 | 通价行[2015]181 号文件另规定, 家庭户籍 4 人以上的,每户增加 |
300-600 | 3.10 |
600 以上 | 4.02 | 1 人,每年各档阶梯气量基数分 别增加 75 立方米 | |
学校、幼儿园、养老福 利、社区公共设施 | - | 2.68 | 通发改价格【2019】311 号 |
燃煤锅炉改造用天然气 | - | 2.974 | 通价产【2017】196 号 |
非居用户 | - | 3.234 |
南通大众燃气根据南通市物价局制定的燃气销售价格与用户进行结算。结算方式为“先用气后付款”,由抄表人员定期上门抄表、有线脉冲抄表或远程无线抄表方式抄录用户的燃气表指数,计算用户使用的燃气量,十五日内寄送账单,逾期交费将缴纳滞纳金。
(2) 燃气管道施工
发行人城市燃气板块还有部分有燃气设施费、燃气配套费和工程排管收入,以及燃气灶具等其他收入。主要来自于一些新设小区开始建设前,为达到“七通一平”(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暖气、通天然气或煤气、以及场地平整的条件)的要求,二级开发商将与燃气公司合作达到住户通气要求,燃气公司为此将向小区收取的费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燃气管道施工业务实现收入 48,578.48 万元、21,036.07 万元、24,649.02 万元和 30,629.60 万元。
(3) 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从事的燃气销售和燃气管道施工,易受到众多不确定因素影响。近年来,
随着燃气管道运营和施工安全标准的不断提高,公司面临相当的安全供应的压力。
发行人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控制风险、综合治理”的理念,通过每年从董事长到一线员工都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方式,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以细化到各流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方式,明确日常业务操作中的安全生产要求;制定了燃气事故报告程序及范围和安全生产事故综合预案,以预防突发情况的发生。
上海大众燃气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通过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了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上海大众燃气切实防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完成市区重点隐患管网改造任务,启动燃气压力管道检测与评估,全面清理燃气占压管,实现服务区域零占压,完成所有用户两年一度的入户安全检查,上海大众燃气还顺利实现“危化二级达标”并完成复评,
安全生产连续实现“六无一控制”,近几年均为发生职工安全生产死亡事故。近三年及一期,上海大众燃气未发生有责安全生产事故。
南通大众燃气狠抓安全管理,加大投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外管巡检、户内安检。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推进老旧燃气设施改造。燃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成,为运行安全提供有力保障。近三年及一期,南通大众燃气加强各类安全宣传与检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优化相关操作规程,充实专业管理运行部门;进一步完善各类专项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各项安全基础性工作;做好各项安全基础性工作,确保管网及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近三年及一期,南通大众燃气未发生有责安全生产事故。
(4) 投资收益
公司城市燃气板块中,除上海大众燃气及南通大众燃气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外,
另有参股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参股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进军江苏省太仓市的燃气业务,
2017 年,苏创燃气通过收购昆ft安达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与常熟市城投成立
合营公司等方式,业务覆盖范围已扩展至昆ft、常熟等地。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公司城市燃气板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17,543.35 万元、10,299.93 万元、-3,296.61 万元和 3,381.11 万元,占投资收益比例分别为 25.60%、18.76%、-4.97%和 104.72%。2021 年城市燃气板块投资收益为负主要系苏创燃气投资收益变动所致。
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4 日,注册资本 5,000 万港币,登记号码为 ET-279259,注册地点为开曼群岛。公司经营范围:管道天然气的销售及输送以及管道天然气的建设及接入业务。
2、环境市政板块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环境市政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 32,507.77 万元、
34,734.33 万元、36,439.40 万元和 20,483.13 万元,在营业收入中占比分别为、
5.95%、7.26%、6.73%和4.71%,毛利率分别为42.78%、44.23%、52.00%和55.87%。
其中污水处理收入分别为 31,008.65 万元、33,249.08 万元、34,525.15 万元和
19,014.44 万元。
表 环境市政板块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污水处理业 | 19,014.44 | 34,525.15 | 33,249.08 | 31,008.65 |
市政隧道运营 | 1,468.69 | 1,914.25 | 1,485.25 | 1,499.12 |
合计 | 20,483.13 | 36,439.40 | 34,734.33 | 32,507.77 |
发行人环境市政板块中约 90%的收入来源为污水处理收入、投资收益(回报款),其成本主要人工、药剂、电费、污泥处理费等;污水处理收入减去各类成本费用后所得,上缴各项税金(流转税、企业所得税等)后即为企业的利润;污水处理费的结算方式为与政府水务部门按月结算,超过污水厂实际规模的部分年底一次性结算。
发行人环境市政板块中 5%-10%的收入来自于市政隧道运营,主要系翔殷路隧道项目的运营收入。
(1)污水处理业务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污水处理业务的收入分别为 31,008.65 万元、33,249.08万元、34,525.15 万元和 19,014.44 万元,占发行人环境市政板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5.39%、95.72%、94.75%和 92.83%。
① 污水处理模式及污水处理工艺
X.XXX 污水项目操作流程
a.项目确定:通过公开信息网站获得项目信息,综合分析项目特点,上报领
导层确定投资项目;
b.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c.中标:中标后组建项目公司,按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
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实施整个项目。
B. 污水处理工艺
发行人主要采用污水处理工艺如下:
图 发行人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图
(上图为嘉定污水倒置式 A2O 工艺流程图)
(上图为江苏大众工艺流程图)
② 经营主体介绍
发行人污水处理项目的运作模式主要通过两家子公司,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和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设计、投资,并设立项目公司负责运营污水处理厂。
表 发行人近三年污水处理业务收入表
单位:万元
子公司 | 项目公司 | 污水处理厂名称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大众环境 |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 | 嘉定污水处理厂 | 20,398.07 | 23,596.25 | 22,291.18 |
江苏大众 | 徐州大众水务运营 有限公司 | 三八河污水处理厂 | 2,410.38 | 2,324.15 | 2,151.71 |
沛县源泉水务运营 有限公司 | 沛县污水处理厂 | 2,045.38 | 2,050.15 | 1,762.63 | |
邳州源泉水务运营 有限公司 | 邳州污水处理厂 | 1,689.15 | 1,669.04 | 1,585.57 | |
连云港西湖污水处 理有限公司 | 东海污水处理厂 (一期) | 1,033.00 | 1,014.64 | 962.85 | |
连云港大众环境治 理有限公司 | 东海污水处理厂 (二期) | 68.85 | - | - | |
徐州源泉污水处理 有限公司 | 贾汪污水处理厂 (一期) | 885.24 | 784.65 | 763.72 | |
徐州市贾汪大众水 务运营有限公司 | 贾汪污水处理厂 (二期) | 1,198.30 | 1,129.54 | 959.43 | |
徐州青ft泉大众水 务运营有限公司 | 青ft泉污水处理厂 | 838.02 | 680.67 | 531.56 |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下属拥有的污水处理厂,分别由下属子公司嘉定污水、江苏大众及其下属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业务区域主要集中于嘉定地区、徐州、连云港等地区,主要业务范围为处理城市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且无重大事项发生。
表 发行人 2021 年末污水处理厂情况表
名称 | 服务面积(平 方公里) | 服务人口 (万人) | 总处理能力 (万立方米/ 日) | 实际处理量 (万立方米/ 日) | 污染物排放 标准值 | 污水处理类型 |
大众嘉定污水处理厂 (第 一、二期及三期) | 157.50 | 60 | 17.50 | 18.06 | 一级 A+标准 | 生活污水加部分工业废水 |
三八河污水处理厂 | 48.20 | 40 | 7.00 | 7.29 | 一级 A 标准 | 城市污水 |
沛县污水处理厂 | 50.00 | 40 | 5.50 | 5.26 | 一级 A 标准 | 城市污水 |
东海污水处理厂(一 期) | 18.00 | 20 | 2.00 | 2.14 | 一级 A 标准 | 城市污水 |
东海污水处理厂(二 期) | 18.00 | 20 | 2.00 | 1.11 | 一级 A 标准 | 城镇污水 |
贾汪污水处理厂(一 期) | 42.00 | 20 | 2.00 | 1.77 | 一级 A 标准 | 城市污水 |
贾汪污水处理厂(二 期) | 42.00 | 20 | 3.00 | 2.84 | 一级 A 标准 | 城市污水 |
邳州污水处理厂 | 15.00 | 16 | 4.00 | 3.86 | 一级 A 标准 | 城市污水 |
青ft泉污水处理厂 | 15.00 | 5 | 1.00 | 0.63 | 一级 A 标准 | 城镇污水 |
注: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 A+标准、A 标准和 B 标准。部分一类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一级标准的 A+标准是指出水标准达到一级 A+。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地表水Ⅳ类水标准,即氨氮 1.5mg/L(水温>12℃)和 3.0 mg/L(水温≤12℃),总磷 0.3mg/L,其余参照一级 A 标准。污水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市环保局和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82-2016)。一级标准的 A 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 A 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地表水三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 B 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地表水四、五类功能水域或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A. 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90%的股份,运营上海嘉定地区污水处理。上海嘉定污水处理项目总规划日处理能力为 17.50 万立方米。截至 2021 年末拥有三期污水处理厂项目并进行了整
体提标改造,服务面积达到 157.50 平方公里,服务人口达到 60 万人,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均为一级 A+标准,经处理后的清水排入新练祁河。截至 2021 年末,嘉定污水处理厂最高污水处理量达到 21.00 万立方米/日,日均处理量 18.06 万立方米/日。嘉定污水处理厂主要负责嘉定新城、嘉定城区、马陆、xx镇、华亭镇等地区的城市污水处理,占嘉定地区污水处理比率 42%。近三年,嘉定污水收入总额分别为 22,291.18 万元、23,596.25 万元、20,398.07 万元。
B. 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末,江苏大众旗下有 7 家污水处理厂,分别为三八河污水处理
厂、沛县污水处理厂、东海污水处理厂(一期与二期,二期从 2021 年 12 月 1 日进入商业运营)、贾汪污水处理厂(一期与二期)、邳州污水处理厂和青ft泉污水处理厂。
三八河污水处理厂由江苏大众旗下徐州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作为经营主体运营。截至 2021 年末,三八河污水处理厂服务面积约 48.20 平方公里、服务
人口约 40 万人,覆盖津浦铁路以东的徐州东部城区,工程总规模为日处理城市
污水 7.00 万立方米,经处理后的尾水排入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截污导流排海通道,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为一级 A 标准。截至 2021 年末,三八河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实现满负荷运行,最高污水日处理量达到 7.40 万立方米。
沛县污水处理厂由沛县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进行运营。截至
2021 年末,沛县污水处理厂服务面积 50 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 40 万人,服务
范围为沿河上游汇水区及整个沛县城区,工程总规模为日处理城市污水 5.50 万立方米,经处理后的尾水排入徐州尾水导流工程管网,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一级 A标准。截至 2021 年末,沛县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实现满负荷运行,最高污水处理
量达到 5.5 万立方米。
东海污水处理厂一期由连云港西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进行运营。截至 2021 年末,东海污水处理厂一期服务面积 18 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 15万人,服务范围为服务范围为西起 S464,东至牛ft路和幸福路,北起湖南路和玉带河,南至东海县建设用地边线,服务范围内共分为三块,分别为老城区服务范围、xx区铁北服务范围和铁南服务范围。工程总规模为日处理城市污水 2.00万立方米,经处理后的尾水排入导海通道,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一级 A 标准。截至 2021 年末,东海污水处理厂已实现满负荷运行。2021 年东海污水处理厂(二期)进入商业运营,新增处理能力 2.00 万吨。
邳州污水处理厂由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进行运营。截至
2021 年末,邳州污水处理厂服务面积 15 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 16 万人,服务
范围为邳州市东南部老城区,工程总规模为日处理城市污水 4.00 万立方米,经处理后的尾水排入徐州尾水导流工程管网,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一级 A 标准,已基本实现满负荷运行。
xx污水处理厂一期由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进行运营。截至 2021 年末,贾汪污水处理服务面积 42 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 20 万人,服务范围为贾汪老城区、工业园区、贾汪,工程总规模为日处理城市污水 2.00 万立方米,经处理后的水直接排入不牢河,回用于工农业生产或作为城市生活杂用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一级 A 标准。
xx污水处理厂二期由徐州市贾汪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进行运营。截至 2021 年末,污水处理服务面积 42 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 20 万人,服务范围为:贾汪城区(包括老矿、夏桥、新区、工业园等)。工程总规模为日
处理城市污水 3.00 万立方米,经处理后的水直接排入不牢河,回用于工农业生产或作为城市生活杂用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一级 A 标准。
青ft泉镇污水处理厂由徐州青ft泉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进行运营。截至 2021 年末,污水处理服务面积 15 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 5 万人,服务范围为:青ft泉镇区,工程总规模为日处理城镇污水 1.00 万立方米,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一级 A 标准。
③ 原材料采购模式
嘉定污水处理业务中涉及的主要原材料为药剂与电力,发行人采购管理体系主要由总经理办公室、工艺运营部、财务部等部门构成。
根据不同的采购对象,公司采购采用集中采购方式:
a.由总经理办公室牵头,会同技术运营部门,采购人员,财务部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打分,选出性价比最高的企业签订供应或服务合同。
b.每年制定预算,确定药剂基本用量,作为控制目标。
c.技术运行部按照库存消耗情况,填报药剂采购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d.到货后按照入库、领用等手续进行。
江苏大众污水处理业务中涉及的主要原材料为药剂与电力,发行人采购管理体系主要是技术部。
电力方面,公司与当地电力公司签订协议,每月月初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电力公司预付电费,月底电力公司寄送发票,根据实际情况结算,余额转结到下月,如预付电费不够,电力公司会及时通知公司补缴;在药剂方面,公司先公开招标寻找供应商,再公开评选,确定同等条件下价格低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每月结算一次,按约定价格电汇给供应商。
表 嘉定污水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絮凝剂、液碱等 | 1,323 | 44.91 | 1,223 | 45.31 | 1,703 | 54.95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电力 | 1,623 | 55.09 | 1,476 | 54.69 | 1,396 | 45.05 |
合计 | 2,946 | 100.00 | 2,699 | 100.00 | 3,099 | 100.00 |
2021 年,嘉定污水原材料采购成本较 2020 年上升 9.15%,主要原因是 2021
年处理水量明显增加。
表 江苏大众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电力 | 1,059 | 78.21 | 990 | 80.16 | 967 | 63.07 |
聚丙烯酰胺等 | 295 | 21.79 | 245 | 19.84 | 566 | 36.93 |
合计 | 1,354 | 100.00 | 1,235 | 100.00 | 1,533 | 100.00 |
2021 年,江苏大众原材料采购成本较 2019 年上升 9.64%,主要原因是 2021
年 10 月中旬电费采用市场化价格,单价上升;其次是东海二期工程于 2021 年 12
月运营,电费、药剂费用增加。
表 嘉定污水原材料采购商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采购占比 |
2021 年 | 上海雅努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1,184 | 40.21 |
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嘉定供电公司 | 1,623 | 55.07 | |
上海赛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76 | 2.58 | |
上海嘉定自来水有限公司 | 63 | 2.14 | |
合计 | 2,946 | 100.00 | |
2020 年 | 上海雅努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1,063 | 39.39 |
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嘉定供电公司 | 1,476 | 54.68 | |
上海申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04 | 3.86 | |
其他 | 56 | 2.07 | |
合计 | 2,699 | 100.00 | |
2019 年 | 上海雅努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1,703 | 54.95 |
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嘉定供电公司 | 1,396 | 45.05 | |
合计 | 3,099 | 100.00 |
表 江苏大众前五大原材料采购商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采购占比 |
2021 年 | 1 | ft东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112.76 | 8.33 |
2 | 济宁市圣聚化工有限公司 | 67.09 | 4.95 | |
3 | 徐州美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2.85 | 3.90 |
4 | 徐州方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8.37 | 3.57 | |
5 | 徐州xx净化水剂有限公司 | 8.82 | 0.65 | |
合计 | 289.89 | 21.41 | ||
2020 年 | 1 | 徐州xx净化水剂有限公司 | 61.73 | 5.00 |
2 | ft东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56.62 | 4.59 | |
3 | 济宁市圣聚化工有限公司 | 41.26 | 3.34 | |
4 | 徐州美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0.90 | 3.31 | |
5 | 徐州天永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29.94 | 2.42 | |
合计 | 230.45 | 18.66 | ||
2019 年 | 1 | 徐州金辰净化水剂有限公司 | 274.2 | 17.88 |
2 | 徐州天永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185.77 | 12.11 | |
3 | 马䯃ft巴斯夫化工产品科技有限公司 | 49.25 | 3.21 | |
4 | 淄博昆仑清源化工产品经营部 | 20.75 | 1.35 | |
5 |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21 | 0.53 | |
合计 | 538.18 | 35.08 |
④ 污水处理收费情况
嘉定污水所有污水处理运营主体均与嘉定区水务局(经嘉定区人民政府授权)签订污水处理合同,按合同中规定区域负责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完毕、达标排放 至指定地点。合同中规定基本水量和超额水量,政府定期按照基本水量支付污水 处理费,超额水量累计另行一次性结算费用。
江苏大众所有污水处理运营主体均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 BOT 合同,按合同中规定区域负责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完毕、达标排放至指定地点。合同中规定基本水量和超额水量,政府定期按照基本水量支付污水处理费,超额水量累计另行一次性结算费用。近三年及一期,当地人民政府均按合同规定支付污水处理费。
表 发行人污水处理厂现行收费情况表
名称 | 基本水量(万立方米) | 污水处理价格 (元/立方米) |
嘉定污水处理厂(第一、二 期及三期) | 17.5 | 3.70 |
三八河污水处理厂 | 7 | 1.00 |
沛县污水处理厂 | 5.5 | 1.08 |
东海污水处理厂(一期) | 2 | 1.50 |
东海污水处理厂(二期) | 2 | 1.63 |
xx污水处理厂(一期) | 2 | 1.16 |
xx污水处理厂(二期) | 3 | 1.16 |
邳州污水处理厂 | 4 | 1.21 |
青ft泉污水处理厂 | 1(0.8) | 2.46 |
(2)市政隧道运营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市政隧道运营业务的收入分别为 1,499.12 万元、 1,485.25 万元、1,914.25 万元和 1,468.69 万元,占发行人环境市政板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61%、4.28%、5.25%和 7.17%。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计入营业收入的市政隧道运营项目仅上海市翔殷路隧道 BOT 工程。翔殷路隧道是上海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东连五洲大道,西接翔殷路、中环线并与沪嘉高速公路相接;作为中环线跨越浦江的快速道路,其交通功能是其他道路设施无可替代的。翔殷路隧道为全封闭、双向四车道的城市快速路,每条车道宽 3.75 米,通行净高 4.5 米,设计车速每小时 80 公里。整个隧道南线总长 2,606 米,北线总
长 2,597 米。公司投资建设翔殷路隧道,并获得 25 年的专营权,隧道自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正式通车后,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车流量与日俱增,2019 年度
2,829.62 万辆次,2020 年度 2,413.93 万辆次,2021 年度 2,448.97 万辆次。近三年及一期,当地人民政府均按合同规定支付专营权补贴款。
①公司 BOT 项目投资运作主体
公司下属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市政隧道项目的运营主体。
②会计核算方法
上海市翔殷路隧道 BOT 工程项目已于 2006 年进入运营期,运营收入来自于上海财政收入。公司投资建设翔殷路隧道,并获得 25 年的专营权。上海市交通
委每年支付运营收入 8,741 万元(分五次支付,分别为每年 4 月 20 日、7 月 20
日、10 月 20 日支付 2,185.25 万元;每年 12 月 20 日 1,456.83 万元;次年的 1 月
20 日支付 728.42 万元),其中 2021 年该项目收款 8,741 万元,确认收入 1,768
万元,投资收益 9,072.09 万元。
(3)投资收益
公司环境市政板块的 BOT/BT 项目中,除去上述污水处理厂项目和翔殷路隧道项目中部分计入营业收入外,其余项目收益均计入投资收益。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公司环境市政板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4,587.64 万元、8,550.88 万元、10,329.77 万元和 949.91 万元,占投资收益比例分别为 6.69%、15.58%、15.57%
和 29.42%。2020 年公司环境市政板块投资收益较 2019 年增加 3,963.24 万元,增幅为 86.39%,主要系翔殷路隧道 BOT 项目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所致。2021 年公司环境市政板块投资收益较 2020 年增加 1,778.89 万元,增幅为 20.80%,主要系翔殷路隧道 BOT 项目投资收益增加。近三年及一期,当地人民政府均按合同规定支付回报款。
表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环境市政板块投资收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翔殷路隧道项目(BOT) | 0.00 | 9,072.09 | 7,236.81 | 3,140.96 |
xft污水处理项目(BT) | 949.91 | 1,257.68 | 1,314.07 | 1,446.67 |
合计 | 949.91 | 10,329.77 | 8,550.88 | 4,587.64 |
公司环境市政板块投资收益涉及两大经营主体:上海大众市政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A. 上海大众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市政发展有限公司是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投资市政基础设施而组建的平台,其主要业务领域为隧道、高速公路、桥梁的投资、运营,重大项目有翔殷路隧道。
B. 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投资成立杭州萧ft钱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90%的股权。2004 年,杭州萧ft钱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与萧ft区政府签署协议,投资 6.335 亿元建设萧ft东片大型污水处理厂。工程 2005 年 5 月开始全面施工,2006 年 9 月建成通水,2007 年底通过浙江省环保局环保验收。萧ft东片大型污水处理厂占地 468 亩,服务范围为萧ft东部 11 个乡镇和 2 个工业园区。
总规划处理能力为 100 万立方米/日,分期实施,一期为 30 万立方米/日。会计核算方法:
a.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中“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
b. BOT 业务所建造基础设施不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
c. 根据上述,每年收到的专营补贴款为收回长期应收款本金、利息、收益及
运营收入等科目核算。
3、城市交通板块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原大众出租汽 车公司,1988 年 12 月,为整顿和规范上海出租汽车市场、改善投资环境,在时 任上海市市长xxx的关心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大众出租汽车公司成立并运营。 1992 年大众出租汽车公司改制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A 股和 B 股股票 于 92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A 股代码“600611”,B 股代码“900903”, 96 年首批入围“上证 30 指数”样板股,公司性质为股份制上市公司,公司注册地
址为中ft西路 1515 号 12 楼,注册资金为 236,412.29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发行人的城市交通业务主要包括出租车业务和汽车租赁业务,主要由参股公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大众交通为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611),公司为大众交通的第一大股东,截至 2022 年 9 月末,直接持有其 20.01%
的股权。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城市交通板块投资收益分别为 26,269.71 万元、
14,434.17 万元、8,846.44 万元和-9,852.35 万元,占投资收益的比例分别为38.33%、
26.29%、13.34%和-305.15%。城市交通板块投资收益逐年递减,主要系受疫情因素影响以及交通运输业地方行业要求对驾驶员发放疫情补贴及减免租金等相应减少利润。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众交通总资产 1,928,964.10 万元,净资产
1,019,902.42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34,595.57 万元,实现净利润37,780.55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大众交通总资产 1,979,823.32 万元,净资产
1,002,000.31 万元。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总收入 149,418.87 万元,实现净利润
-33,620.20 万元。
大众交通以上海地区为主要市场,同时在长三角地区以及国内其他省会城市
拓展业务。由于出租车运营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且各地政府多对运营牌照实行总
量控制政策。在上海市对出租车实行总量控制的情况下,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主要通过向上海以外区域拓展业务来实现。截至目前,公司已通过联营合营企业成功进入哈尔滨、杭州、无锡、宁波等 9 个城市的出租车市场,依托公司丰富的市场运营经验和管理理念,公司在上述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前列。
为应对互联网模式对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公司依托大众品牌的优势,于
2016 年 3 月末推出了“大众出行”平台,正式进入约租车这一近年来发展迅猛的
细分领域。截至 2022 年 9 月,大众交通在上海市拥有出租汽车 5,806 辆以及租
赁车 3,208 辆。
汽车租赁业务方面,公司的汽车租赁业务主要包括长包和零租两种业务。运营模式为公司购买车辆和牌照,然后统一对外提供汽车租赁服务,公司与司机之间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目前公司的汽车租赁业务在北京、广州、武汉和成都均设有分公司和办事处,且在上海市场处于龙头地位。公司为进博会、世博会、上海 ATP 网球大师赛及 F1 大奖赛提供接待用车服务,提升了品牌形象。
总体来看,公司出租车和汽车租赁行业具有突出的区域市场地位和品牌优势,近年发展平稳。虽然公司现阶段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压力,但其出租车运营情 况依然比较稳定;公司创新和服务意识较强,有效地提高了管理和服务质量,保 持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4、金融创投板块
公司坚持公用事业和金融创投齐头并进,其中金融创投业务近年来取得较为 良好的发展。发行人金融创投板块业务收入均来自于投资收益,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金融创投板块投资收益分别为 16,599.42 万元、17,043.60 万元、49,985.22 万元和 8,716.78 万元,占投资收益比例分别为 24.22%、31.05%、75.35%和 269.98%,其中 2022 年大幅下降,主要系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金融创投平台所投项目公 允价值下降所致。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参股和控股投资平台主要是 6 家,其中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兴烨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的投资平台,持股比例分别为 10.7996%、48.19%、
20.00%。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创投平台。
表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金融创投板块投资收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投资平台类 | 4,231.69 | 42,720.99 | 13,764.98 | 11,944.34 |
其中:深创投 | 23,090.26 | 36,016.79 | 22,370.99 | 19,290.11 |
xx基金 | -27,487.40 | 6,716.83 | -11,313.81 | -9,095.52 |
xx创业 | 9.33 | -294.07 | 1,075.69 | -26.75 |
大众资本 | - | - | 790.89 | 1,831.20 |
大成汇彩 | 9,983.96 | 281.45 | 202.13 | -54.70 |
天赪汇丰 | -1,364.46 | - | 639.09 | - |
其他类 | 4,485.09 | 7,264.23 | 3,278.62 | 4,655.08 |
合计 | 8,716.78 | 49,985.22 | 17,043.60 | 16,599.42 |
(1)金融创投业务决策及退出流程机制
a.投资决策机制
a) 风险控制政策及措施
严格的风险控制对公司审慎投资的原则至关重要。公司已建立一套风险控制系统,包括针对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手册,以管理公司金融投资的所有重大事项,例如投资决策、持续监察及投资组合公司风险评估、资金投放安排以及内部申报制度及权限分配。
公司董事会负责设计及优化整体风险控制系统、制定多项风险控制政策及监督政策的实施情况。在投资执行层面,主要由本公司以下部门或下属实体具体负责:
• 投资发展部:
(i) 负责组织对意向投资项目进行项目论证及分析,并形成投资意见或分析
报告,供管理层讨论;
(ii) 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对外谈判,并负责完成投资、并购、重组等投资类
性质的工作。
• 计划财务部:负责投资项目资金的筹措渠道和调配使用,对项目资金进行统筹规划;
• 投资平台:
(i) 物色及筛选投资机会、投资立项申请、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进行
股权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ii) 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和首次公开发售进展情况的持续监控工作等。
b) 投资前的风险控制
图 公司实施的标准投资项目评估及批准流程图
建议投资项目须由投资风控联席委员会审阅及批准,该委员会由多个部门的管理人员参加,包括建议投资项目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本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
此外,根据公司风险控制政策,如建议投资目标公司的资产、价格、收益或利润超过本公司截至前一财政年度末/期间的相应指标的 10%,或规定金额,该建议投资被视为重大投资。除了所有评估及批准程序,重大投资必须得到董事会的批准。此外,根据相关法律,对于金额超过公司前一财政年度末总资产 30%的投资,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主导的投资项目评估及批准程序包括:
① 子公司或相关部门寻求并进行投资机会初步筛选;
② 如投资机会通过初步筛选,将提交获授权投资人员进行初审;
③ 为项目成立的可行性研究小组进行尽职调查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④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由法务部、投资发展部和计划财务部进行审批;
⑤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投资风控联席委员会审批;
⑥ 投资项目获批准以后,法务部拟定投资合同文本并交由投资发展部进行审批;及由发起项目的子公司或相关部门实施投资方案。
⑦ 投资后风险控制及持续评估
一旦做出投资,法务部、投资发展部和计划财务部分别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包括取得及审阅目标公司的季度及年度财务报告。
投资发展部负责出售或退出被投资公司。在评估适当的出售或退出时间及策略时,及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拟退出项目开展资产评估工作,资产评估机构需对项目的价值和可转让价格做出专业评估。同时公司密切监控投资项目的市值。当投资发展部认为出售或退出可取时,该部门将联合财务部向总经理提交投资出售方案以作批准。出售重大投资必须取得董事会批准。在投资获出售以后,所有投资相关数据必须归档备查。
b.资金来源、盈利模式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盈利来源为:投资项目的分红、IPO 退出和大股东回购实现投资收益。
c.退出机制
对投资项目的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被投资企业在二级市场上市、
被投资企业大股东回购股份及公司将股份出售给第三方等情况。
投资发展部负责出售或退出被投资公司。在评估适当的出售或退出时间及策
略时,及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拟退出项目开展资产评估工作,资产评估机构需对项目的价值和可转让价格做出专业评估。同时公司密切监控投资项目的市值。当投资发展部认为出售或退出可取时,该部门将联合财务部向总经理提交投资出售方案以作批准。出售重大投资必须取得董事会批准。在投资获出售以后,所有投资相关数据必须归档备查。
(2)投资平台
① 深创投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99 年由深圳市政府出资并引导社会资本出资设立,公司以发现并成就伟大企业为使命,致力于做创新价值的发掘者和培育者,已发展成为以创业投资为核心的综合性投资集团,现注册资本 100 亿元,管
理各类资金总规模约 4,309 亿元。
深创投目前管理基金包括:174 只私募股权基金,13 只股权投资母基金,12只不动产基金,同时,集团下设国内首家创投系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围绕创投主业,深创投不断拓展创投产业链,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业务迅猛推进。
创投业务板块,深创投主要投资中小企业、自主创新xx技术企业和新兴产业企业,涵盖信息科技、互联网/新媒体/文化创意、生物技术/健康、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消费品/现代服务等行业领域,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司坚持“三分投资、七分服务”理念,通过资源整合、资本运作、监督规范、培训辅导等多种方式助推投资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深创投投资企业数量、投资企业上市数量行业领
先:已投资项目 1508 个,累计投资金额约 905 亿元,其中 235 家投资企业分别在全球 17 个资本市场上市,460 个项目已退出(含 IPO)。专业的投资和深度的服务,助推了康方生物、怡合达、腾讯音乐、西部超导、宁德时代、迈瑞医疗、瑞芯微、奇安信、恒玄科技、中芯国际、信维通信、睿创微纳、潍柴动力、复旦微电、华大基因、荣昌生物、澜起科技、稳健医疗等众多明星企业成长,也成就了深创投优异的业绩。
凭借在创投领域的杰出表现,深创投在中国创投委、清科集团、投中集团等权威机构举办的创投机构综合排名中连续多年名列前茅。2016-2021 年,在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评选中,深创投均为本土创投机构第一名。
② 华璨基金
上海华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主要股东有上海xx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注册资本 16.6 亿元人民币,公司占华璨投资实缴总额的 48.19%。2017 年,本公司将尚未出资的 3 亿元认缴出资份额转让给大众企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集团于华璨基金实缴资本 5.77 亿元。2021 年,公司入伙的上海华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投资尚未完全退出的项目为世纪华通、太和水、千方科技(定增项目);华璨基金通过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在 A 股上市。
③ 兴烨创业
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6 月 4 日,是大众公用与宁波韵 升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财富联合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等共同出资设立的,主要从事直接投资业务及直接投资受托管理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为 4 千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持股 20%。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直 投 IPO 项目为主,并已于 2016 年完成全部直投项目的退出工作。截至 2021 年 末,xx创投持有 1 个间接投资项目“福建兴正”,投资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④ 大众资本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创投领域的投资空间,并结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战略和创业板开立的有利形势,以期提高公司创投业务的品牌化、专业化、规范化和高效化,大众公用于 2010 年投资建立全资的创投平台——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发行人与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21 日共同发起设立。发行人投资总额 49,500.00 万元,占大众资本
总股本的 99%。大众资本主要投资媒体类创投,近三年,该公司先后投资了华人文化产业股权投资(上海)中心(有限合伙)、华人文化(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一财经、晨光文具等 6 个项目。截至 2021 年末,大众资本已实际出资华人文化产业股权投资(上海)中心(有限合伙)7,279.54 万元,该基金总规模
(认缴规模)20 亿元人民币,成立至今已投资 7 个项目。2019-2021 年度,大众资本分别给公司带来投资收益 1,831.20 万元、790.89 万元和 0 万元。
截至 2021 年末,大众资本总资产 51,254.42 万元,总负债 2,756.24 万元,所有者权益 48,498.17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877.04 万元,主要亏损原因为会计准则变更产生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波动。
⑤ 大成汇彩
2019 年 9 月 4 日,大众公用与北京联信汇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签署《份额转让协议》、《合伙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900 万元受让联信汇业在大成汇彩(深圳)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大
成汇彩基金”)的全部认缴出资额 3,000 万元及其所占全部财产份额;人民币 1,040
万受让天赪投资在大成汇彩基金的部分认缴出资额 2,000 万元及其所占部分财产份额的方式入伙大成汇彩基金,成为大成汇彩基金新的有限合伙人,占首期募集规模的 50%。本次投资是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借助投资平台的专业优势提升公司的投资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2019 年 9 月大成汇彩(深圳)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 2100 万元,受让江阴润玛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2%股权。2020 年上半年,发行人通过大成汇彩基金出资 2,000 万元投资天津华海清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2021 年 3 月底,大成汇彩基金完成了奥威科技的 Pre-A 的增资项目投资工作;2021 年 4 月 8 日,大成汇彩基金完成了隐冠半导体的 Pre-A 的增资项目投资工作。华海清科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江阴润玛于 12 月 6 日收到证监会第二次反馈意见;上海的疫情对奥威科技影响较大,公司已与某国有企业签订机器人超级电容供货合同,以此为日后业绩新增长点;隐冠半导体正在积极开拓业务市场,公司已完成 A 轮融资。
⑥ 天赪汇丰
2020 年 4 月 15 日,大众公用与上海天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阴鑫源投资
有限公司在上海签署《合伙人会议决议》、《合伙协议》,集团以人民币 15,000万元认缴天赪汇丰基金 50%的认缴出资额。天赪汇丰基金专业开展上市公司再融资业务,包括定向增发、配股和可转债项目。
(3)其他类
发行人金融创投板块其他类投资收益主要包括理财收益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收益。2019-2021 年度,发行人金融创投板块其他类投资收益分别为 4,655.08 万元、3,278.62 万元和 7,264.23 万元。
5、其他板块
发行人营业收入中其他板块收入主要包括食品加工、旅游会务服务、燃气设备、预付卡手续收入、运输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板块收入分别为 20,987.60 万元、21,811.43 万元、26,173.58 万元和 20,953.1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3.84%、4.56%、4.83%和 4.82%。近三年又一期,发行人其他板块营业成本分别为 15,489.87 万元、15,270.39 万元、18,075.52 万元和 16,516.57 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 5,497.73 万元、6,541.04 万元、8,098.06 万元和 4,436.59 万元。
(五)所处行业现状和发展分析及经营方针及战略
1、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
(1)城市燃气行业
1)燃气行业现状
燃气是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城市发展的主要基础条件,是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保障之一。2021 年以来,虽疫情有所反复,但整体看全球正处于复苏通道中,叠加全球碳减排,这对于以天然气为代表的基础能源提供了强劲的支撑。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我国 2021 年全国天然气消费量 3,726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12.7%,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约 8.4%。从消费结构看,工业燃料用气占比为 36.57%,城市燃气占比达 35.47%,发电用气占比 19%,化工用气占比 8.87%。工业用气、城市燃气和发电用气拉动天然气消费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