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沙特第五轮光伏竞标项目投标阶段专项法律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沙特第五轮光伏竞标项目投标阶段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采 购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竞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沙特第五轮光伏竞标项目投标阶段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
谈判,竞标人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沙特电力采购公司已发布沙特可再生能源第五轮招标 3.7GW 光伏竞标项目,黄河公司拟以控股或联合控制方式,联合国际或当地优秀开发商共同参与此次投 标的全部标段。本次拟选聘法律中介机构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及投标法律支持工作。
1.2 主要工作内容及服务期限
1.2.1 主要工作内容
(1)法律尽职调查
① 东道国法律环境
包括但不限于东道国整体政治及法律环境概述、市场准入、外商投资审查、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反腐败和反商业贿赂、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贸易管制、公司设立与治理、股权转让、招投标、工程承包、商业合同的生效与履行、本地化要求、能源生产及销售数据出境、数据和隐私保护、知识产权、劳工权利保护、外国人工作、公共安全、土地/环境保护、保险、融资、财务税收、外汇管理、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府对于境外新能源投资的批准、授予、监督及管理,新能源行业的重要法律法规。
② 项目合作方、项目购电方、项目涉及的其他重要公司
调查项目合作方、项目购电方、项目涉及的其他重要公司的基本情况,其中应当包含被调查方是否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中国、美国制裁及出口管制等。
③ 项目关键协议及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阶段购电协议、供电协议、投资协议、土地协议、接入协议、担保协议、发起人协议、融资协议、EPC 协议、运维协议、项目许可等(含所有协议附件)审查。
竞标人应基于自身的尽职调查经验,结合采购人提供的尽职调查清单,出具中文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其更新版、终版。尽调报告应当能充分支持采购人及上级单位投标方案决策的要求(非投资实施方案决策)。
(2)法律风险评估
基于前述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结合项目实际,总结项目潜在法律风险,出具单独的法律风险评估报告,报告中应包含退出项目的法律风险分析。
(3)出具项目法律意见书
根据项目进度和采购人要求,出具采购人内部决策审批所需的法律意见书或其他用途的法律意见书。
(4)项目融资及担保协议审查、修改和谈判
起草(如需)、审查、修改项目投标阶段涉及的高级债融资部分的新增融资核心条款书、增信支持、担保协议或文件;起草(如需)、审查、修改项目股东出资所涉协议,包括资本金过桥贷款融资核心条款书及相关函件、担保及反担保协议或文件(函件)等(审查中需考虑项目融资核心条款书有关要求及接口问题)。协助、配合、代表(如需)询价人就上述融资协议中的法律条款进行沟通谈判。
(5)投标前法律支持
① 提供投资架构、融资、法人治理、保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提供项目投保商业险及政策险建议方案。
② 起草、审阅、商谈与投标相关的合作协议、投标联合体开发协议等法律文件。
③ 审阅招标文件、相关协议及项目资料,提出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关键偏差。
④ 起草、审阅投标所需的涉及 EPC 方、运维方、融资方、保险机构的相关法律文件。
⑤ 出具投标所需的法律意见书,包括当地法律项下法律意见书(如有)。
⑥ 出具本次服务采购人内部决策所需的法律意见书。
⑦ 配合本次服务采购人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汇报、咨询答疑澄清及材料准备(原则上境内跨省差旅不超过 2 次)。
(6)投标后法律支持
根据本次服务采购人要求,配合项目投标后投标文件答疑澄清、相关法律文书调整等法律事宜。
1.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沙特第五轮光伏竞标项目招标方评标结束为止。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竞标人资格
竞标人须具有省级司法厅批准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和风控服务框架合作中介机构清单(2024-2026)》中的单位。
竞标人须与在沙特当地有法律执业资质的当地律所、国际律所或竞标人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联合开展工作,须提供境外合作律所的执业许可证或类似文件的扫描件。
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5 业绩
竞标人在竞标基准日的近五年内,至少一项境外新能源类项目法律服务业绩
(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可见工作内容和时间)。
1.6 人员配置
人员配置 | 要求 |
项目负责人 1 名,负责项目协调及服务质量控制。 | 项目负责人为律所合伙人或同等级别,需具备律师执业 证,应为团队主要工作人员之一,执业至少 10 年(以执业证为准)。(必须满足,否则废标) |
至少 4 名主办律师全程参与,其他人员按需要配备。团队人员配置应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并提交相 应的工作成果。 | 主办律师均需具备律师执业证,且执业年限至少 3 年(以执业证为准)。(必须满足,否则废标) |
人员业绩 | 所有主办律师均具有境外新能源项目服务经验。(其他人员除外)(不是废标项) |
1.7 资格后审
采购人将根据竞标人提供的竞标文件在评审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
审查不合格竞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1.8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8.1 竞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竞争性谈判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内进入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账号并登录网页报名(询价-可参与项目)参与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8.2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5 月 23 日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 9 时 59 分。热线服务:上午 8:00-下午 22:00(工作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30(周末)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请参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
1.8.3 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报名和获取
登录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发票信息等待审核通过)→进入采购项目在“询价/谈判/单一来源-可参与项目 (点参与项目)-进入正在参与项目(点开始报价)”→进入项目界面(可参看采购公告、如设置标书费则微信在线支付后查看采购文件及报价、如未设置标书费则可以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及报价。在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注册等技术问题,请拨打服务支持电话:000-00000000 转 1 或 000-000-0000 转 1。供应商注册审核问题支持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一个工作日内一般均会完成审核)。
1.9 竞标文件的递交
1.9.1 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竞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竞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网页端进行报价。登录主网站后-点击询价/谈判/单一来源-进入正在参与项目(点开始报价)”→进入项目界面→报价大厅(进行相关报价操作)。
1.9.2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不接收逾期传输的报价文件。
1.9.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或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竞标人的报价将被拒
绝。
1.9.4 提交报价需使用“数智签 APP”签章。
1.9.5 纸质投标文件:根据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竞标人须在开标后 24 小时内递交(顺丰快递或当面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同时提供以 U 盘为载体的电子版 1 份)用于归档,递交地点为xxxxxxxxxx 00xxxxxxxxx 000 x,联系人xxx,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1.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xxx.xxxxxxx.xxx.xx)和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 ) 上公开发布, 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
(xxx.xxxxxxx.xxx.xx)为推广平台链接,无法进行报名及参与,所展示信息仅供 参 考 。 报 名 参 与 及 相 关 公 告 均 以 国 家 电 投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的公告正文为准。
(签章)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