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75-206JOC006120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0 年度执法服装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0675-206JOC006120
采 购 人: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采购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0 年 9 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0 年度执法服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 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xxxx://xxx.000xxxxx.xxx.x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75-206JOC006120
项目名称: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0 年度执法服装采购项目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预算金额:标段一:人民币 165.8850 万元;标段二:人民币 55.2400 万元;最高限价:无
标段一采购需求:服装类采购。具体技术需求详见第四章。标段二采购需求:鞋类采购。具体技术需求详见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标段一: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
标段二: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5、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 3 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xxxx://xxx.000xxxxx.xxx.x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并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文件。
下载者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电子发票;交易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电子发票,联系平台公司领取。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00-00000000。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标段,交易平台服务费 200 元/标段,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 00 xxxxx 00 x 0000 开标厅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2、各供应商可参加全部或部分标段的投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联系人:xxx
联系地址:xxxxxx 00 x江苏交通大厦
联系方式:025- 84329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xxx、xx
联系地址:xxxxxx 00 xxxxx 00 x联系方式:025-84795964、84795952
邮箱:xxx@xxxxxx.xx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xx
电话:000-00000000、84795952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详见招标公告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详见招标公告 |
1.1.4 | 项目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招标范围 | 详见第四章 |
1.2.2 | 交货期 | 详见第四章 |
1.4.1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 |
1.10.1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1 | 转包、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2.1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2.2.1 | 采购文件的澄清 | 投标截止时间前 18 天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3.7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
3.8.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无特殊要求 □特殊要求: |
3.8.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本 1 份(U 盘,内含可编辑的 word 版和盖章后扫描的 PDF 版)。 |
4.1.2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投标文件在 2020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同开标地点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 开标顺序: 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 人以上单数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 名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9.1 | 1、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但不得对其中一个标段中部分品目投标。 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不能履行合同或出现采购人认为的违约情况,采购人可以将未完成的供货数量和金额交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承担。对于上述情形,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也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赔偿或追索相关费用的要求。 3、服装采购具体数量以合同签订数量为准。 4、鉴于全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服装新标准出台在即,在后期生产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服装品种、款式标准进行更新调整,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 |
9.2 | 看样要求:在 2020 年 9 月 30 日 17 时前至招标代理处查看。特别说明:样式以采购人提供的样衣为准。 |
9.3 | 样品要求: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按标段提交样品。详见第四章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按标段制作样品并送交南京海关工业产品检测中心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密封提交。详见第四 章要求。 |
9.4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标准的 75%计取,如按折后收费标准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计。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无需单列。 2、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至招标代理账户,招标代理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账号:320006607010141124109 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写上项目简称或招标编号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供应商同投标人。
1.2 招标范围
1.2.1 本次招标范围:详见第四章“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
1.3 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本项目不适用)供应商应是收到采购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标段供货及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3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l)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现场考察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开标前答疑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
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开标前答疑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组成
本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第五章 合同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
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采购文件的要求。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将书面盖章件和电子文件(可编辑的 word 版)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组成
3.1.1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内容及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 供应商在填写投标一览表及分项价格、明细价格时,币制要统一;数字、文字清晰,无涂改。
3.2.2 除 3.7 规定的情况外,采购人对每一项投标货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3.2.3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书中的投标总报价及分项报价,其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投标报价应包含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投标报价中包含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有缺项漏报,视为投标单位给予的价格优惠,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
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
3.4 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3.4.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请未中标人在知悉评标结果后及时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定后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办理退还手续。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本项目不适用)
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6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1 按招标公告 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3.7 备选投标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8 投标文件的编制
3.8.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8.2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8.3 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8.4 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一份,纸质副本及电子文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8.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8.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核查身份,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同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2)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4)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供应商代表、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7)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中标结果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7.3 签订合同
7.3.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如有)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8.xxx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标段一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审查 | 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联合体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1.4.2 项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 ||
2.1.2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交付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2.2 项规定 | ||
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 | 符合第四章给出的范围、数量、主要技术要 求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规定 | ||
是否对采购文件有重 大偏离或保留 | 无 | ||
是否有投标无效的情 形 | 无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
2.2.2 (1) | 投标报价 30 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二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30 分 | |
2.2.2 (2) | 商务部分 14 分 | 销售业绩 8 分 | 根据投标人自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单项类似业绩(必须是独立承包、非分包或转包项目)打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验收证明复印件,同一单位只计分一次,未提供不得分),有 1 个 得 1 分,满分 8 分。 |
质量认证 6 分 | 通过质量、职业健康、环境认证,有 1 个得 2 分(提 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满分 6 分。 | ||
2.2.2 (3) | 技术部分 56 分 | 技术参数响应性 10 分 | 根据投标产品的面料、辅料主要成份与招标需求的吻合程度(包括主要面料及辅料名称、成分说明、组织结构等),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和采购人需求的得基本分 8 分,每有 1 项优于采购文件和采购人需求的加 1 分,最多加 2 分;每有 1 项负偏离,扣 1 分,扣完为 止。 |
样衣检测结果评分 20 分 | 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样衣检测结果打分。 1、单项或分项有检测不合格或重缺陷、严重缺陷或轻缺陷超过采购文件技术标准和国家规定合格品控制标准的,此项分值为 0。 2、制式短袖衬衣:对甲醛含量、纤维含量、单位面积质量、纱支、缝子纰裂程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等检测结果进行打分,满分 6 分。 优得 4-6 分;良得 2-4 分;一般得 0-2 分 3、冬季执勤雨衣: 对甲醛含量、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抗浸水性、接缝强力、拉伸强力、抗撕破强力、粘合牢度、内胆 P 棉的纤维含量和平方xx重等检测结果进行打分,满分 8 分。 优得 6-8 分;良得 3-6 分;一般得 0-3 分 4、夏裤:对甲醛含量、纤维含量、单位面积质量、纱支、裤后裆缝接缝强力、 耐皂洗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起球等检测结果进行打分,满分 6 分。 优得 4-6 分;良得 2-4 分;一般得 0-2 分 | ||
样衣评分 18 分 | 1、外观综合评分(满分 9 分): 制服类按照执法标识能准确定位,参照采购人提供的样服,整体效果良好;样服无污迹或多余线头,样服各部位平服、挺括、线路顺直、左右对称,整洁美观,门襟顺直、平服、长短一致;里襟不能长于门襟;纽扣顺直均匀、间距相等;线路均匀顺直、止口不反吐、左右宽窄一致;袋盖、贴袋方正平服,前后、高低、大小一致;里袋高低、大小一致、方正平服;领缺嘴大小一致,驳头平服、两端整齐,领窝圆顺、领面平服、松紧适宜、外口顺直不起翘,底领不外露;肩部平服、肩缝顺直、两肩宽窄一致,拼缝对称;袖子长短、袖口大小、宽窄一致,袖袢高低、长短宽窄一致。优得 6-9 分;良得 4-6 分;一般得 2-4 分,差得 0-2 分 |
2、做工综合评分(满分 9 分): | |||
上衣类:车线平整,不起皱、不扭曲;双线部分要求 | |||
用双针车车缝;底面线均匀、不跳针、不浮线、不断 | |||
线;面、里布不能有色差、脏污、抽纱,不可恢复性 | |||
针眼等现象;拉链不得起波浪,上下拉动畅通无阻; | |||
裤类:后浪暗线要用粗线合缝,浪底要回针加固;车 | |||
线平整、不起皱、不扭曲,定位准确,锁钉整齐、牢 | |||
固,各种纽扣、口袋、肩袢、卡夫袢等零部件位置和 | |||
尺寸准确;肩缝、过肩、袖隆、袖缝、身缝、里襟处 | |||
免烫胶条,免烫部位外观应平展、粘合牢固。 | |||
优得 6-9 分;良得 4-6 分;一般得 2-4 分,差得 0-2 | |||
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主要生产设备:自动裁床、自动开 | |||
生产设计 | 袋机、绱袖机、容袖机、热封压胶机、免烫衬衣所需 | ||
能力 | 设备,每提供一种设备得 1 分,满分 5 分。 | ||
5 分 | (须提供每种设备照片、购置发票复印件,不提供不 | ||
得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等情况,产品质保期 | |||
限情况,对交货后不合身的产品及质保期内出现问题 | |||
售后服务 | 的产品所采取的措施,在有效期内上门服务以及服务 | ||
3 分 | 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等 | ||
综合评分,满分 3 分。 | |||
优得 3 分;良得 2-3 分;一般 0-2 分 |
标段二
条款 号 | 评审因 素 | 评审标准 | 条款号 |
2.1.1 | 资格审查 | 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联合体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1.4.2 项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 ||
2.1.2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
交付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2.2 项 规定 | ||
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 | 符合第四章给出的范围、数量、主要技 术要求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规定 | ||
是否对采购文件有重 大偏离或保留 | 无 | ||
是否有投标无效的情 形 | 无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
2.2.2 (1) | 投标报价 30 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二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30 分 | |
2.2.2 (2) | 商务部分 14 分 | 销售业绩 8 分 | 根据投标人自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单项类似业绩(必须是独立承包、非分包或转包项目)打分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验收证明复印件,同一单位只计分一次,未提供 不得分),有 1 个得 1 分,满分 8 分。 |
质量认证 6 分 | 通过质量、职业健康、环境认证,有 1 个得 2 分(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满分 6 分。 | ||
2.2.2 (3) | 技术部分 56 分 | 技术参数响应性 10 分 | 根据投标产品的外皮、里垫、帮面、材质等主要成份与招标需求的吻合程度,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和采购人需求的得基本分 8 分,每有 1 项优于采 购文件和采购人需求的加 1 分,最多加 2 分;每 有 1 项负偏离,扣 1 分,扣完为止。 |
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单皮鞋样 | |||
品检测结果打分。 | |||
1、单项或分项有检测不合格或重缺陷、严重缺 | |||
陷或轻缺陷超过采购文件技术标准和国家规定 | |||
合格品控制标准的,此项分值为 0。 | |||
2、投标人的样品检测结果中的鞋面材料必须符 | |||
合第四章采购需求明细表的要求,不符合将作为 | |||
样品检测结 | 否决投标处理。 | ||
果评分 | 3、根据耐折性能的检测结果打分,满分 5 分 | ||
20 分 | 优得 4-5 分;良得 2-4 分;一般得 0-2 分 | ||
4、根据鞋帮拉出强度的检测结果打分,满分 5 | |||
分 | |||
优得 4-5 分;良得 2-4 分;一般得 0-2 分 | |||
5、根据鞋跟结合力的检测结果打分,满分 5 分 | |||
优得 4-5 分;良得 2-4 分;一般得 0-2 分 | |||
6、根据耐磨性能的检测结果打分,满分 5 分 | |||
优得 4-5 分;良得 2-4 分;一般得 0-2 分 | |||
1、外观综合评分(满分 9 分): | |||
整体外观:平整、平服、平稳、清洁、对称。绷 | |||
帮端正平服;鞋帮、鞋里不应明显变色、脱色; | |||
鞋垫牢固、平整;无明显感官缺陷;有中国鞋号。 | |||
帮面:同双鞋相同部位的色泽、厚度基本一致; | |||
不应有裂面、松面、露帮脚、白霜;不应有伤残。 | |||
鞋底:装配牢固、平正,大小高矮对称;无裂缝, | |||
跟口严实。 | |||
优得 6-9 分;良得 4-6 分;一般得 2-4 分,差得 | |||
样品评分 | 0-2 分 | ||
18 分 | 2、做工综合评分(满分 9 分): | ||
缝线:线道整齐,针码均匀;底面线松紧一致; | |||
不应有跳线、重针、断线、翻线、开线及缝线越 | |||
轨等。 | |||
折边沿口:基本整齐、均匀、圆滑,无剪口外露, | |||
不应有裂口。 | |||
鞋底:表面光洁,同双鞋外底相同部位的色泽、 | |||
花纹基本一致;次要部位可有轻微缺陷。 | |||
优得 6-9 分;良得 4-6 分;一般得 2-4 分,差得 | |||
0-2 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主要生产设备:平台式裁断 | |||
生产设计 | 机、xx针车、鞋模定型机、、冷冻定型机、压 | ||
能力 | 底机,每提供一种设备得 1 分,满分 5 分。 | ||
5 分 | (须提供每种设备照片、购置发票复印件,不提 | ||
供不得分。) |
售后服务 3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等情况,产品质保期限情况,对交货后不合身的产品及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的产品所采取的措施,在有效期内上门服务以及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等综合评分,满分 3 分。 优得 3 分;良得 2-3 分;一般 0-2 分 |
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报价表》、《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表》,如未提供,将不做价格扣除。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填制的《节能产品报价表》、《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表》,计算其所投节能产品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
6、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 2 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 3 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 4 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性检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符合性检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1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3.1.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一)实质性要求是指本采购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二)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有);
(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如有)。 3.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4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供应商须知 5.2 款执行。
3.1.5 澄清有关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6 价格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1.7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8 比较与评价。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1.9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本次招标按标段确定中标人,一个投标人可以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皆中标。评标委员会将按各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出现 2 份或 2 份以上投标文件综合得分相同时,则按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推荐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4、确定中标人
4.1采购人应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4.2中标人确定后,将中标结果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告,并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3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5、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6.1 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6.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6.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第四章 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需求明细表
标段 | 品目 | 货物名称 | 货物主要材料及技术标准 | 单位 | 预估制作数量 (发放人数*配发标准) | 备注 |
1 | 冬季执勤雨衣 | 雨衣为分体式套装,上衣活里活面,帽子和内胆可拆 卸,前后印反光字,上衣荧光黄防水复合牛津布面料,里料防静电涤纶平纹绸。内胆 P 棉材料(100%聚酯纤 维),最低 200g/㎡以上,立领拉链设计,袖口螺纹松紧,上衣配饰高亮灰色反光晶格。裤子为深藏青色,裤 子为藏青色复合布,61%棉, 36%锦纶,3%氨纶。 | 套 | 1051*1 | ||
标段一 | 2 | 制式短袖衬衣 | 名称:精梳棉涤混纺斜纹成分:60%棉、20%涤纶、天丝 20% 纱支:100S/2*100S/2 克重:127g/㎡ | 件 | 1051*1 | 分男女款 |
3 | 夏裤 | 毛涤素花呢 成分:50%羊毛、48.8%涤纶、导电纤维 1.2% 克重:220g/m 纱支:110/2*60/1幅宽:150cm 颜色:以采购人提供的实物 标样为准 | 条 | 1051*1 | ||
4 | 反光背心 | 荧光黄涤纶网布,加高亮耐寒反光晶格,胸前可挂对讲机和执法记录仪,可调式粘扣设计可自由调节围度,多袋式贴兜,能粘贴胸徽、胸 号牌。 | 件 | 1051*1 | ||
5 | 速干短袖汗衫 | 圆型领口设计,款式简洁,面料采用 150g75D100%聚酯纤维速干面料,活性染色颜色为藏蓝色。左胸前刺有徽 章。 | 件 | 1051*2 |
6 | 防寒手套 | 面料采用黑色 PU 材料耐磨柔软舒适,具有触屏功能,里子采用北极绒,保暖性能 好。 | 副 | 1051*1 | ||
7 | 春秋常服 | 毛涤天丝抗静电花呢(春秋服) 成分:羊毛:70%、聚酯纤维:24.5%、天丝:5%、导电纤维:0.5% 纱支: 90s/2*90s/2克重:280g/m2 密 度 : 经 : 398*320( 根 /10cm) | 套 | 21*1 | ||
8 | 内穿长袖衬衣 (男女) | 名称:精梳棉涤混纺平纹、成分:60%棉、20%涤纶、天丝 20% 纱支:100S/2*100S/2克重:120g/㎡ 幅宽: 144cm | 件 | 21*1 | ||
9 | 制式夹克短袖 | 名称:精梳棉涤混纺斜纹成分:60%棉、20%涤纶、天丝 20% 纱支:100S/2*100S/2 克重:127g/㎡ | 件 | 21*1 | ||
10 | 春秋作训服 (男女上衣和下裤) | 毛涤哔叽 成分:50%羊毛、49.5%涤纶、导电纤维 0.5% 克重:275g/m 纱支:100/2幅宽:150cm | 套 | 21*1 | ||
11 | 冬作训服 (男女上衣和下裤) | 毛涤段背哔叽 成分:70%羊毛、24.8%涤纶、 4%莱卡、导电纤维 1.2% 克重:380g/m 纱支:68S/2* 68S/2幅宽:150cm 颜色:以采购人提供的实物 标样为准 | 套 | 21*1 | ||
12 | V 领羊毛衫 | 羊毛衫成分为澳大利亚丝光整理 89.2%羊毛、10%精纺山羊绒、0.8%导电纤维,抗起球,防静电,支数:2/48支,颜色为藏青色。左胸部刺绣银灰色徽标,徽标上沿至下沿高 3cm,肩部和底边 两侧部位拼同色麂皮绒柔 | 件 | 21*1 |
软耐磨面料,舒适使用。 | ||||||
13 | 羊毛裤 | 成分: 100%羊毛,抗起球,防静电 支数:2/48 支 颜色:藏青(可类似) 裆部两侧部位拼同色麂皮 绒柔软耐磨面料, 防寒保暖,实用性强。 | 件 | 21*1 | 分男女款 | |
14 | 大檐帽(卷檐) | 面料成分和颜色与春秋常服一致 | 顶 | 21*1 | ||
标段二 | 1 | 单皮鞋 | 皮 鞋 制 作 标 准 为 QB/T1002-2015《皮鞋》。具体式样见招标人样品, 其中: 外皮:黑色小牛皮。 鞋里:单皮鞋为米黄色头层里。 里垫:为米黄色羊皮垫 鞋外底:男鞋、女鞋均为橡胶底,女式单皮鞋配层皮 跟。 | 双 | 1051*1 | 分男女款 |
2 | 雨鞋 | PVC 材质,高筒,筒高平均 40,防滑耐磨耐酸碱油,羊羔毛棉套,可拆卸。 | 双 | 1051*1 | ||
3 | 皮带 | 皮带头为压铸锌合金,皮带体为黑色黄牛移膜革等 | 条 | 1051*2 | ||
4 | 春秋作训鞋 | 帮面为双层复合细纹帆布 (防泼水)和超细纤维合成革 | 双 | 21*1 | ||
5 | 夏作训鞋 | 帮面为双层复合细纹帆布 (防泼水)和超细纤维合成革 | 双 | 21*1 |
二、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部分是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包括货物的技术规格和其它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完全符合此部分要求。
1、技术标准:本项目中所有产品均须符合国家服装、鞋类等相关标准。标段一参照附件一、附件二,制作要求以采购人提供的样品为准。标段二制作要求以采购人提供的
样品为准。制作标准与样品有不一致时以样品为准。 2、样品说明
(1)标段一: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品目 1:冬季执勤雨衣 1 件,品目 2:制式短袖衬衣 1 件,品目 3:夏裤 1 条,品目 5:速干短袖汗衫 1 件。样服规格尺寸:上衣为 175/96B,裤装为 175/86B。
样品按品目分别包装,相关辅材的实物小样单独 1 个包装,包装上应标明投标人名称、品目号、样品内容等。包装中应含样品,投标布展时接受衣架等支撑物展示,不接受真人模特。招标结束后,中标人(含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样品不予退还。
标段二: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品目 1:男女单皮鞋各一双,鞋号为:男款 41 码,女款 36 码
样品按品目分别包装,相关辅材的实物小样单独 1 个包装,包装上应标明投标人名称、品目号、样品内容等。包装中应含样品,投标布展时接受衣架等支撑物展示,不接受真人模特。招标结束后,中标人(含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样品不予退还。
(2)为便于投标人制作样品,在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有技术人员现场对采购人提供样品的各项指标进行测量记录(可进行拍照),但不得带走。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本款第(1)条要求,按标段另行制作同样的一套样品送交南京海关工业产品检测中心检测,检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评标办法”中 “样衣(或样品)检测结果评分”中的评审内容,并将检测报告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密封提交。检测结果将作为“评标办法”中“样衣(或样品)检测结果评分”的主要依据。如送检样品与投标样品不一致,投标人应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4)投标人在中标后,应根据采购人对投标样品的意见进行修改,做出正确的产前样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生产。
3、生产计划
所有货物必须在卖方单位制作,制作单位在正式制作前 10 天应将详细的计划书提供给买方,经买方同意后方可生产,如不告知或改变生产计划安排生产,买方将视为分包。在制作期间,买方将就面料质量、具体制作情况随机抽查;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为采购人以外的江苏省内用户生产采购文件中的同类货物;否则,买方可按违约终止合同或供应计划,并将未完成的供货数量和金额交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合同数量
服装采购具体数量以合同签订数量为准。 5、验收
(1)验收将按采购文件中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
(2)采购人在合同期内,有权到中标人仓库随机抽检成品,送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
(3)检测合格才能交货,检测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及时包换,再次检验不合格的,按合同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人须在 24 小时内响应用户售后需求,所供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 12 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材料及加工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及时包修、包换,并在一周内完成。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
8、交货地点: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及其下属单位及采购人确定的其他单位。
第五章 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合同
项 目 名 称 :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省政府采购中心/委托代理机构)
☐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谈判☐询价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标的及金额及交付要求
1.1 甲方向乙方采购以下货物:
名称 | 品牌 | 规 格 型 号 或 技 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计 (元)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合 计:人民币 元(¥ 元) |
1.2 本合同价款为合同标的物交付甲方指定地点的完税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费用、检测费用、样品费用、保险费用、税金及合理利润等,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技术资料
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2 没有征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资料等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三、知识产权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相关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产权担保
4.1 乙方应保证待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或支配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五、调试和验收
5.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5.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并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5.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5.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不合格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6.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6.2 乙方应将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6.3 乙方需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6.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任何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6.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1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7.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采用以下第(1)种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7.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7.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安全及相关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八、质保期
货物名称: 质保期 12 个月,自交货并经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九、款项支付
9.1 本合同款项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支付:
(1)本合同款项分两期支付。支付条件(时间)及支付金额如下: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50 %,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期:当乙方提供本合同所有货物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 10 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计人民币 元(¥ 元)。
(2)乙方无预付款要求的,甲方确认在每批次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入库后 个工作日内,依据实收货物数量支付相应款项。
9.2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前,应收到乙方开具的与应付款项等额的税务发票。因乙方未能根据合同提交相应票据和资料,导致甲方未能如期付款,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
十、质量保证金
10.1 本合同质量保证金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收取:
(1)本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2)乙方提供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计人民币
元(¥ 元),到期日为 。
(3)乙方采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缴纳质量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 元),在本合同所有货物完成最终验收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所有货物质保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将质量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无息)。在
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额。
若根据合同约定或因其它任何原因使该项质量保证金被甲方扣除或经协商抵扣或用于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损失等情形减少而不足本合同质量保证金规定数目的,乙方应当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日将其补足。
十一、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 10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11.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11.3 因乙方工作失误而造成的破坏,乙方需承担赔偿或修复完好的责任,由此而发
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10 %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5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1.6 如因乙方延期交货或延期履行维保义务,致使甲方必须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第三方维修、借用或租赁其他设备等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7 如发生违约事件,履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于 7 日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
11.8 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
十二、争议与纠纷处理
12.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申请仲裁,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提起诉讼,约定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三、权利和义务
13.1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对乙方依照合同提供的货物进行检查。
13.2 甲方义务
13.2.1 在能力范围内,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尽量为乙方的履约提供必要的支持;
13.2.2 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支付款项;
13.2.3 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组织验收。
13.3 乙方权利
13.3.1 乙方有权依约收取货款;
13.3.2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乙方承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要求;
13.3.3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在履约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并可以依法主张
其合法权利。
13.4 乙方义务
13.4.1 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
13.4.2 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13.4.3 选派适合人员组成项目工作团队,按照响应文件和合同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保证项目履约质量。
十四、转包或分包
14.1 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组织实施,不得转让他人。
14.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给他人。
十五、其他条款 /
十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6.1 合同及附件;
16.2 成交通知书
16.3 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
16.4 采购过程中有关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有);
16.5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十七、不可抗力
17.1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措施以减轻或消除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事件结束后 7 个自然日内提供事实性证明。
17.2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由双方协商确定)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7.3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如期履行时,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延期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8.3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住所地: 单位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1:廉政合同格式
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 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之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 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
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不应接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任何报酬。
(六)乙方不得参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乙方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合同附件 2:预付款保函格式
预付款保函
:(甲方名称)
根据 (乙方名称)(以下称“甲方”)与 (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项目名称) 合同,乙方按约定的金额向甲方提交一份预付款保函,即有权得到甲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乙方的预付款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乙方起生效,至甲方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甲方按合同约定在向乙方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甲方和乙方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亲笔签署全名)地 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投标文件目录
(自行添加)
格式一:
(一)商务部分
(采购人):
投 标 书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及副本 份(包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报价为: 。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有关澄清和补充说明(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本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在这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本次采购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买卖合同的附件。
4.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我方愿意向采购人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其他资料。
6.我方将严格履行本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的所有规定。
7.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8.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的有关服务费。
9.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信函请寄: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标段号(如果有的话):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
2 | 交付期 | |
3 | 其它 | (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标段号(如果有的话):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产地 | 货物主要材料及技 术标准 | 单位 | 制作数量 | 含税单价 (元) | 含税总价 (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
小计 |
注:①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②相关其他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列。
③总价=单价*数量,数量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并填列。
④上表中的“投标报价总计”数应当等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
➄此表的投标总价中已包含供应商完成本招标项目的一切费用,应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货物运抵采购人或其最终用户的价格。即包括全部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和采购人确认要求制作的价格、打样费用(含打样检测)、包装费、运杂费(含上、下力费)、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招标代理费和其他税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在货物制作过程中,如发现有缺损或所交物品制作工艺、规格不符合要求,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最终的交货时
间。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格式四:
法人资格证明
(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复印件)
格式五: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身份证号: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日 期:年月日
格式六:
授权委托书
(原件)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我单位(部门、职务、姓名)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单位名称)的名义参加(招标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投标。授权代表签署与本次招标相关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七: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标段号(如果有的话):
序号 | 采购文件 条目号 | 采购文件的 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 商务条款 | 说明 (是否偏离) |
我方承诺:除上表中的偏离外,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其他条款。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格式八: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全称 | |||||||||
主要业务 | |||||||||
营业执照 | 1、法定代表人: | 2、注册资本(万元): | |||||||
3、营业范围 | |||||||||
企业资质 | 1、名称: | 2、等级: | 3、证书号: | ||||||
成立日期 |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 ||||||||
供应商人员总数 | |||||||||
类别 | 技术人员 | 管理人员 | 技术工人 | 其他人员 | 合计 | 备注 | |||
小 计 | 高 级 | 中 级 | 初 级 | ||||||
联系方式 | 1、地址: | 2、邮编: | 3、传真: | ||||||
联系人 | 1、姓名: | 2、职务: | 3、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基本户) | 1、名称: | 2、账号: | |||||||
供应商组织机构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格式九:
资格证明文件
按招标公告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含有关承诺函原件)
格式十:
相关资质证书情况
格式十一:
业绩清单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内容 | 合同价格 | 采购人 | 联系电 话 |
注:1、项目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排列时请将内容与本次投标吻合度最高、时间最近、金额最大的排在前;
2、列出项目为符合资格审查评审条件及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关业绩,并提供合同相关页复印件(含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明细)附后,无关项目不必罗列。
格式十二:
其它文件
(如果有的话)
格式一:
(二)技术部分
技术要求响应表
(须与采购文件点对点应答)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标段号(如果有的话):
序 号 | 采购文件 | 投标文件 | 说明 (是否偏离) | ||
条目号 | 技术条款 | 条目号 | 技术条款 |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格式二:
检测报告
(将检测报告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密封提交)
格式三:
生产设计能力
格式四:
售后服务及质保承诺
格式五: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采购文件第四章有关内容编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要点:
1 标准与技术规范
2 货物成产保障方案
3 货物运输保障方案
4 其他
格式六:
其它文件(投标人认为应准备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