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商及金额(进口免税价须包含CIP上海机场(运输和保险至东华大学指定地点并完成装卸) ,并包含进口代理服务费、进口环节代垫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和检测等的全部费用。)
甲方 |
乙方 |
单位名称(xx):东华大学 经办人(签字): |
单位名称(xx):名称填好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东华大学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结果,东华大学(甲方)与公司名称(乙方)经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协议内容
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商及金额(进口免税价须包含CIP上海机场(运输和保险至东华大学指定地点并完成装卸) ,并包含进口代理服务费、进口环节代垫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和检测等的全部费用。)
产品名称 |
型号 |
品牌 |
原产地 |
单价 |
单位 |
数量 |
小计 |
|
|
|
|
¥XXX.XX |
|
|
¥XXX.XX |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XXXX元整(¥XXX.XX) |
二、结算方式及交货时间
协议生效后,由甲方通过进出口业务代理公司开出全额信用证(100%信用证)。90%即期见运单支付,10%凭甲方在验收合格单中签字并加盖“东华大学仪器设备验收专用章”后支付。乙方在进口合同签订后XX天/月之内交货到甲方用户指定地点(**校区**楼**房间)。
三、交货地点及联系人
交货地点:东华大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甲方 姓名 联系方式;乙方 姓名 联系方式
如果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当于变更后三日内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如果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不按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致使文件、物品等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双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协议规定生产商制造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与协议完全一致,是用崭新先进的合格材料以最先进完善的工艺制造的、技术先进的、性能稳定可靠的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原装出厂的合格产品。
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协议技术指标要求,并能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供应、检测、调试,确保产品技术指标满足使用要求。
3.乙方承诺:产品免费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包括设备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及不能解决的故障需要返回生产厂家维修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质量保证期满,乙方负责货物的终身维修,甲方如需更换零配件,乙方只能收取零配件的成本费,并由乙方负责更换零配件。
五、技术服务承诺
1.到货后,由乙方技术人员会同甲方人员在甲方现场开箱、安装、调试;需要法定检验检疫的,海关人员在现场情况下才能开箱,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开箱、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2.乙方负责提供仪器设备相应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保修单、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书以及运输装箱清单等。
3.人员培训: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设备使用人员至少两名,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维护、简单维修等。
4.如果采购物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维修要求后,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修,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
5.采购物品发生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立刻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修复,保修期将相应顺延。
6.其它技术服务承诺:。
六、开箱、安装、调试与验收
1.到货后,甲方项目单位代表、乙方代表双方共同开箱,检查货物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是否符合协议要求。开箱结论合格,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否则不能进行安装调试,且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工作;若乙方对开箱结论不认可,可向甲方所在地质检部门进行复检,复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质检部门的检验结果表明货物不符合协议约定的,视为乙方逾期交货,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派遣技术人员在货到甲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3.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其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行后14天后方可向甲方项目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在验收合格单签字并向甲方资产管理处申请加盖“东华大学仪器设备验收专用章”。当所有的采购物品都通过甲方的验收后,采购物品正式交付给甲方。
5.如乙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向甲方所在地质检部门进行复检,复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质检部门的检验结果表明货物不符合协议约定的,视为乙方逾期交货,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协议规定认真履约。
2.乙方若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在供货期内按时供货,乙方应从要求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乙方除应于合同解除后30日内全额返还甲方货款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接受甲方退货,承担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1)协议签订后不能按协议时限要求供货或安装调试;(2)所供设备不合格或与协议不符;(3)不能按协议履约;(4)设备开箱、验收不合格。
4.乙方对所供产品出现的问题推托、拖延,24小时未做出服务响应并修复,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保修期顺延外,每延误一天,还应按每天5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保证基于本合同提供的产品,甲方在使用、制造等活动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发生侵权,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进行相应赔偿。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生效后,发生协议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法,双方不可放任不可抗力事件损害后果。
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九、风险承担
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前由乙方承担,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后由甲方承担。
2.甲方因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而拒绝接受货物或解除协议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由乙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如货物毁损或灭失的,乙方应于20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协议规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
十、协议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协议的生效日期。
2.本协议的“采购物品”最终质量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协议的终止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协议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3.如乙方未能全面履行协议所有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如有纠纷双方先行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
1.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有关说明承诺(若有)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为本协议的重要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协议签订地点、履行地点:上海、东华大学
4.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
附件:设备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
一、设备详细配置清单
请注明数据传输方式及相关设备
清单中各部件请以表格形式标注清楚数量
赠送配件和国内供货另注明
独立电脑务必须国内供货,电脑、打印机写清楚配置
二、技术指标
(以下空白部分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