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东英金融创立于1993年,注册地址为SUITES 2701-3&2705-8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16-038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氢产业发展基❹创始设立之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四方意愿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事宜尚未确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后续合作具体事宜将另行商议和约定,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6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6年7月19日,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东英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英金融”)、博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石资产”)签订了《中国·氢产业发展基金创始设立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了推动国内氢产业链的全面均衡发展,实现从制取、纯化、运输、应用等全领域的突破,上述协议四方共同发起创立“中国·氢产业发展基金”。
本协议仅为合作意向及合作原则的战略性和框架性约定,暂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合作方当事人情况
1、长安信托成立于1999年,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3亿元,注册地址为西安市xx区科技路33号xx国际商务中心23、24层,法定代表人xxx。经营范围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东英金融创立于1993年,注册地址为SUITES 2701-3&2705-8
27/F TWO EXCHANGE SQUARE 8 CONNAUGHT PLACE CENTRAL HK,是一
家植根香港的独立金融服务机构,提供顾问、融资、投资、证券及研究等多元优质的金融服务。
3、博石资产成立于2010年,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1号1906室,法定代表人xxx。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商务咨询(除经纪),财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艺术品的销售,文化交流活动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目的
1、响应政府关于能源革新的政策号召;
2、与氢产业联盟共同推动国内氢产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建立和完善;
3、提前布局和投资下一代氢能源领域的上下游的核心技术和优秀企业;
4、联合国内优秀企业共同针对“氢”领域的全产业链进行投资,共建氢产业生态圈。
(二)基金架构
x基金计划采用“伞型基金”结构,以最大化程度利用和整合各个发起人的资源,同时“伞型”基金结构作为一个开放式架构,也能不断引入各个领域和氢产业细分垂直领域的优秀企业共同参与。
其中:母基金将由发起人联合政府引导基金、风投公司出资设立,母基金则将作为旗下各支子基金的“种子”,以最大程度利用金融的放大效应,引入外部投资人共同在“氢”产业领域开荒。
本基金将主要采用有限合伙的法律架构来分步组建,即母基金与各只子基金均主要采用有限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但不排除如: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集合信托计划或者契约型基金等其他组织形式。
(三)基金规模
x基金的规模首轮目标为人民币100 亿元,可分期、分批成立;首轮募集完成后,可以再行募集第二轮。
本基金首轮募集,母基金规模人民币10 亿元,子基金规模人民币90 亿元。
(四)投资范围
x基金投资范围涵盖氢产业链的上下游,既投资创新和领先的技术,也包括具体的优秀企业;功能角色上既有VC 阶段的投资,也有联合业内上市公司共同进行的PE 阶段投资,甚至不排除一小部分进行天使轮投资。
本基金将配合氢产业联盟,发挥双方之间产业与金融的协同效应,主要投资于:氢气的制取、提纯、运输和存储阶段,以氢燃料电池为 代表的氢能转化领域,以氢能汽车为代表的氢的终极使用领域等等。
(五)基金管理
x基金将由创始发起人出资设立一家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暂定名:中国氢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负责母基金及本基金的整体管理和运作。
同时,为最大化发挥协同效应,将以该基金公司为主体,分别与氢产业链上各个垂直细分领域内的优秀公司或外部战略合作伙伴共同设立管理公司来担任本基金下属各个子基金的GP。
(六)发起人义务
x基金的发起人应当秉承本基金设立之宗旨,协同中国氢产业联盟共同为国内氢领域的产业发展、标准制定,推动氢能的普及和应用。本基金的发起人应当本基金后续的设立、募集以及基金公司的组建等事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以落实并推动各项工作的进展;同时,应本着开放心态,不断的吸引各方资源,特别是氢产业联盟的成员。
(七)发起人权利
x基金的发起人有权成为基金公司的主要股东,并负责筛选剩余的股东人选;有参与母基金和各子基金份额的优先权利;有权利组建专业管理公司,负责子基金的运作。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体现了公司坚守主x与谋求创新发展的战略定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x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尚未确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将另行商定,届时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氢产业发展基金创始设立之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