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BZJ-20233039G
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BZJ-20233039G
项目名称: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车客渡船建造项目
采购人: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
目 录
(1)采购人有权对本车客渡船建造所用的所有设备和材料随机抽检。若发现中标人以伪劣产品充抵采购人确认的设备和材料,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重新采购,并上报象山县采购办做记录,同时列入采购人的采购黑名单,采购人有权上报相关部门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及要求投标人承担经济损失;伪劣产品已被安装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拆除返工;经抽验为伪劣产品而发生的设备、材料损失,均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35
(2)中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固定的专业维修工程师和主要设备的零配件。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48小时,必须将采购人所需零配件送达采购人。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如果中标人未能及时处理,采购人单位自行处理,其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应由中标人承担。 35
(3)质保期后实行终身维修,投标人的维修服务响应(到现场)时间在投标时作出响应,更换材料价格应为优惠价,免服务费。 35
(4)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船舶的验收标准和检测办法。并在验收中提供相应的检测手段(需经采购人认可)。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如若中标,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 35
(1)采购人有权对本车客渡船建造所用的所有设备和材料随机抽检。若发现中标人以伪劣产品充抵采购人确认的设备和材料,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重新采购,并上报象山县采购办做记录,同时列入采购人的采购黑名单,采购人有权上报相关部门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及要求投标人承担经济损失;伪劣产品已被安装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拆除返工;经抽验为伪劣产品而发生的设备、材料损失,均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35
(2)中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固定的专业维修工程师和主要设备的零配件。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48小时,必须将采购人所需零配件送达采购人。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如果中标人未能及时处理,采购人单位自行处理,其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应由中标人承担。 35
(3)质保期后实行终身维修,投标人的维修服务响应(到现场)时间在投标时作出响应,更换材料价格应为优惠价,免服务费。 35
(4)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船舶的验收标准和检测办法。并在验收中提供相应的检测手段(需经采购人认可)。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如若中标,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 35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车客渡船建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月 日 :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ZJ-20233039G
项目名称: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车客渡船建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98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车客渡船建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需新建1艘车客渡船用于更换老旧车客渡船。
备注: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
方式:(1)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投标人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 :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电子加密投标文件”:xxxxx://xxx.xxxxxx.xx在线提交,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 月 日 :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xxxxxxx000x),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xx.xx)”实行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2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2.3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4 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0/0000/00-00/0000.xxxx,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 投标文件制作:2.5.1 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00-000-0000。2.5.2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00.xxxx),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2.6 落实的政策: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8 如因系统或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满足三家及以上的,则正常开标,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不足三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如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则开标时间延期。2.9 因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已调整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政采云系统自动生成的仍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故查询的内容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00-0x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000xxxxx00x
传真:0574-87425386
项目联系人(询问):xx、林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408
质疑联系人:xx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3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xxxxxxxxxxx000x
传 真:/
联系人:x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第二章 招标需求
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采购需求内容 |
1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一章。 |
2 |
交货期(合同履行期限) |
详见第一章。 |
3 |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4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本章内容。 |
5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
执行采购人认可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如有)。 |
6 |
服务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7 |
物理特性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8 |
质量、安全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9 |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
详见本章内容。 |
10 |
验收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验收。 |
11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投标人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
12 |
演示时间及地点 |
无。 |
13 |
样品要求 |
无。 |
14 |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
车客渡船 |
★15 |
其他说明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
一、项目概况
本车客渡船为一艘钢质、单甲板、单底、单舷侧的汽车客渡船,总长49.5米,航区为沿海航区。
本车客渡船可以渡运各类客货车、大型货挂车及小型车辆,也可载运各类新能源汽车。本船主甲板右舷设置桥楼,中间甲板为车道。本船以纵向方式停靠,首尾端设置专用跳板与浮码头配接。本船主甲板及乘客甲板设有客舱用于载运乘客,乘客可通过专用走道上下本船。
二、采购清单及参数
1、舾装主要设备明细表
一、锚、系泊设备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标准 |
单位 |
数量 |
推荐厂家(供参考) |
|||||||||
1 |
系船索 |
Φ28三股丙纶缆绳,140m,MBL105kN |
/ |
x |
4 |
扬州市扬帆缆绳有限公司、九力绳缆有限公司、扬州神龙绳业有限公司 |
|||||||||
2 |
拖索 |
Φ44三股丙纶缆绳,180m,MBL242kN |
/ |
x |
1 |
||||||||||
3 |
带缆桩 |
A250 |
GB/T 554-2008 |
只 |
12 |
无锡福星船舶设备有限公司、无锡海联舰船装备有限公司、上海极洋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4 |
导缆钳 |
B150 |
CB/T 38-1999 |
只 |
4 |
||||||||||
5 |
导缆孔 |
C120 |
CB∕T 34-2007 |
只 |
4 |
||||||||||
6 |
五滚柱导缆器 |
C150 |
CB/T 3062-2011 |
个 |
8 |
||||||||||
7 |
液压起锚绞盘Φ26 |
额定负载28.7kN 11kW, 立式 |
/ |
台 |
2 |
杭州博途船用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泰兴市捷胜船舶设备有限公司、兴化市远洋机械有限公司 |
|||||||||
8 |
液压绞盘 |
额定负载30kN 11kW,立式 |
/ |
台 |
2 |
||||||||||
9 |
xx锚 |
855kg |
CB/T 3221-2008 |
台 |
2 |
南通扬帆船舶设备有限公司、湖北xx船舶附件有限公司、安徽亚太锚链制造有限公司 |
|||||||||
10 |
电焊锚链 |
AM3-Φ26, 左7节,右7节 |
GB/T 549-2017 |
m |
385 |
||||||||||
11 |
闸刀掣链器 |
26 |
CB/T 4462-2016 |
个 |
2 |
||||||||||
12 |
导链滚轮 |
26 |
CB/T 290-95 |
个 |
2 |
||||||||||
13 |
锚链管 |
B26 |
CB*3133-1983 |
个 |
2 |
定制 |
|||||||||
14 |
锚链筒 |
Φ290×15 |
/ |
个 |
2 |
||||||||||
二、救生消防设备(救生消防设备应具有CCS船用产品证书)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标准 |
单位 |
数量 |
推荐厂家(供参考) |
|||||||||
1 |
救生圈 |
带30m救生绳 |
GB4302-2008 |
只 |
2 |
苏州海星海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市兴盾船舶设备有限公司、东台市龙鼎船舶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
|||||||||
2 |
救生圈 |
带自亮灯 |
只 |
2 |
|||||||||||
3 |
救生衣YT |
带救生衣灯 |
GB4303-2008 |
件 |
220 |
||||||||||
4 |
儿童救生衣YT |
带救生衣灯 |
件 |
10 |
|||||||||||
5 |
婴儿救生衣YT |
带救生衣灯 |
件 |
5 |
|||||||||||
6 |
35人抛投式气胀救生筏 |
带抛落筏架, 自扶正 |
/ |
只 |
5 |
||||||||||
7 |
25人抛投式气胀救生筏 |
带抛落筏架, 自扶正 |
/ |
只 |
2 |
||||||||||
8 |
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 |
红色 |
满足LSA要求 |
枚 |
6 |
||||||||||
9 |
手提式救生抛绳器 |
抛绳强度≥2kN |
满足LSA要求 |
具 |
4 |
||||||||||
10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5kg |
GB 4351-2005 |
只 |
31 |
||||||||||
11 |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
5kg |
只 |
4 |
|||||||||||
12 |
舟车式泡沫灭火器 |
45L |
/ |
只 |
1 |
||||||||||
13 |
手提式泡沫枪装置 |
20L,带4具泡沫液容器 |
/ |
只 |
2 |
||||||||||
14 |
水雾枪 |
|
满足法规要求 |
具 |
5 |
||||||||||
15 |
消防员装备 |
|
满足法规要求 |
套 |
1 |
||||||||||
16 |
个人配备 |
|
满足法规要求 |
套 |
1 |
||||||||||
17 |
紧急逃生呼吸装置EEBD |
15min |
满足法规要求 |
套 |
7 |
||||||||||
18 |
登乘梯 |
B30 |
CB/T 428-1993 |
套 |
2 |
||||||||||
19 |
消防水带 |
15m |
/ |
x |
12 |
||||||||||
20 |
水龙带箱 |
玻璃钢 |
CB/T 3676-1995 |
只 |
12 |
||||||||||
21 |
水柱水雾两用消防水枪 |
12mm口径 |
CB 3393-1991 |
只 |
12 |
||||||||||
三、门、窗、梯、盖(带CCS船用产品证书)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mm) |
标准 |
单位 |
数量 |
推荐厂家(供参考) |
|||||||||
1 |
驾驶室移门 |
A750×1700 |
CBM 2055-1983 |
扇 |
2 |
无锡福星船舶设备有限公司、无锡海联舰船装备有限公司、无锡市东舟船舶附件有限公司 |
|||||||||
2 |
客舱移门 |
900×1800 |
CB∕T3722-2014 |
扇 |
2 |
||||||||||
3 |
钢质风雨密门 |
800×1600 |
GB∕T3477-2008 |
扇 |
6 |
||||||||||
4 |
钢质风雨密门 |
600×1600 |
GB∕T3477-2008 |
扇 |
2 |
||||||||||
5 |
船用防火门 |
700×1700 |
CB∕T3234-2011 |
扇 |
13 |
||||||||||
6 |
铝质空腹门 |
700×1700 |
CB751-1968 |
扇 |
13 |
||||||||||
7 |
铝合金中空玻璃隔声 |
A1400×80 |
CB 20038-2012 |
扇 |
2 |
||||||||||
8 |
船用舷窗 |
Ø350 |
GB∕T14413-2008 |
扇 |
24 |
||||||||||
9 |
船用普通矩形窗 |
F4×16-NOB-222-Y1 |
GB/T5746-2014 |
扇 |
16 |
||||||||||
10 |
玻璃幕墙 |
约28㎡,客舱及驾驶室 |
/ |
船套 |
1 |
定制 |
|||||||||
11 |
埋入式钢质小舱盖 |
D630×630-8 |
CB/T 3728-2011 |
个 |
12 |
无锡福星船舶设备有限公司、无锡海联舰船装备有限公司、无锡市东舟船舶附件有限公司 |
|||||||||
12 |
铰链式人孔盖 |
EA 600×400 |
CB/T 4392-2014 |
个 |
9 |
||||||||||
13 |
平置式人孔盖 |
BA 600×400 |
CB/T 4392-2014 |
个 |
5 |
||||||||||
14 |
埋入式舱口盖 |
Φ1700 |
定制 |
个 |
2 |
||||||||||
15 |
船用钢质直梯 |
B300 |
GB 3892-1983 |
个 |
13 |
||||||||||
16 |
船用钢质斜梯 |
B600×50° |
GB 4444-1984 |
个 |
17 |
||||||||||
四、舱室设备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mm) |
标准 |
单位 |
数量 |
推荐厂家(供参考) |
|||||||||
1 |
驾驶座椅 |
铝合金,可升降 |
/ |
只 |
1 |
/ |
|||||||||
2 |
双人沙发 |
布艺,1250×600 |
/ |
只 |
1 |
/ |
|||||||||
3 |
驾驶室边柜 |
木质,1450×500×900 |
/ |
只 |
1 |
定制 |
|||||||||
4 |
单人床 |
木质,2000×800×650 |
/ |
张 |
10 |
/ |
|||||||||
5 |
双层船员床 |
木质,2000×800×1550 |
/ |
张 |
3 |
/ |
|||||||||
6 |
靠背软椅 |
木质,500×470 |
/ |
张 |
13 |
/ |
|||||||||
7 |
写字台 |
木质,950×600×780 |
/ |
张 |
13 |
/ |
|||||||||
8 |
单门衣柜 |
木质,600×600×1850 |
/ |
个 |
7 |
/ |
|||||||||
9 |
双门衣柜 |
木质,1000×600×1850 |
/ |
个 |
6 |
/ |
|||||||||
10 |
三人沙发 |
布艺,2000×700 |
/ |
套 |
1 |
/ |
|||||||||
11 |
液晶彩电 |
50吋 |
/ |
只 |
1 |
小米、海信、长虹 |
|||||||||
12 |
餐厅圆桌 |
木质,Ø1600 |
/ |
张 |
1 |
/ |
|||||||||
13 |
餐椅 |
铝合金,450×450 |
/ |
张 |
10 |
/ |
|||||||||
14 |
餐边柜 |
不锈钢,1600×500×800 |
/ |
个 |
1 |
/ |
|||||||||
15 |
三门冰箱 |
235L |
/ |
台 |
2 |
海尔、小米、美的 |
|||||||||
16 |
电饭煲 |
8L |
/ |
只 |
1 |
美的、格力、苏泊尔 |
|||||||||
17 |
微波炉 |
23L |
/ |
台 |
1 |
格兰仕、美的、海尔 |
|||||||||
18 |
双灶电磁炉 |
3.5kW |
/ |
台 |
1 |
美的、苏泊尔、九阳 |
|||||||||
19 |
L型工作台(带洗池) |
不锈钢,2000/1200×600×800 |
/ |
套 |
1 |
/ |
|||||||||
20 |
小厨宝 |
6L,AC220V,1.5kW |
/ |
台 |
1 |
海尔、美的、苏泊尔 |
|||||||||
21 |
8人联排座椅 |
铝合金,4000×450×500 |
/ |
张 |
11 |
/ |
|||||||||
22 |
三人座椅 |
铝合金,1500×450×500 |
/ |
张 |
19 |
定制 |
|||||||||
23 |
双人座椅 |
铝合金,1000×450×500 |
/ |
张 |
18 |
定制 |
|||||||||
24 |
蹲便器 |
陶瓷,约等于550×425 |
/ |
个 |
5 |
/ |
|||||||||
25 |
小便池 |
陶瓷,悬挂式,感应出水 |
/ |
个 |
3 |
/ |
|||||||||
26 |
洗脸池 |
陶瓷,约等于520×450 |
/ |
个 |
5 |
/ |
|||||||||
27 |
即热式电热龙头 |
AC220V,2kW |
/ |
个 |
4 |
海尔、美的、万和 |
|||||||||
28 |
淋浴器 |
不锈钢 |
/ |
套 |
1 |
九牧、四季沐歌、恒洁 |
|||||||||
29 |
即热式热水器 |
AC220V,8.5kW |
/ |
台 |
1 |
海尔、美的、万和 |
|||||||||
30 |
靠背椅 |
集控室,铝合金,500×450 |
/ |
只 |
1 |
/ |
|||||||||
31 |
遮阳帘 |
约40㎡ |
/ |
船套 |
1 |
/ |
|||||||||
32 |
吧台 |
木质,约等于1400×1500 |
/ |
个 |
1 |
定制 |
|||||||||
33 |
吧台椅 |
不锈钢,Ø450 |
/ |
把 |
1 |
/ |
|||||||||
34 |
小条桌 |
铝合金,650×300×800 |
/ |
张 |
9 |
/ |
|||||||||
35 |
中条桌 |
铝合金,1000×300×800 |
/ |
张 |
10 |
/ |
|||||||||
36 |
长条桌 |
铝合金,3000×300×800 |
/ |
张 |
5 |
/ |
|||||||||
五、吊门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标准 |
单位 |
数量 |
推荐厂家 |
|||||||||
1 |
吊门油缸 |
油缸直径d=160mm,油缸行程L=1000mm) |
/ |
台 |
4 |
/ |
|||||||||
2 |
艏艉楼油缸基座 |
Q235-A |
/ |
个 |
4 |
/ |
|||||||||
3 |
钢丝绳夹 |
24 KTH |
GB/T 5976-2006 |
个 |
32 |
/ |
|||||||||
4 |
导向滑轮 |
AG420 |
CB/T 153-1995 |
个 |
12 |
/ |
|||||||||
5 |
索具套环 |
WT25 |
GB560-87 |
个 |
8 |
/ |
|||||||||
6 |
索具螺旋扣 |
KUUH42-M |
CB/T 3818-1999 |
个 |
4 |
/ |
|||||||||
7 |
船用眼板 D10 |
25# |
GB/T 7029-86 |
个 |
4 |
/ |
|||||||||
8 |
电机 |
YVF(F)112M-4-H |
/ |
台 |
4 |
/ |
|||||||||
9 |
钢丝绳 |
6×37-24-185-特-甲-镀-右交 |
GB1102-74 |
条 |
4 |
/ |
|||||||||
10 |
限位链 |
AM3-Φ16 |
GB/T549-2017 |
条 |
4 |
/ |
|||||||||
11 |
电动提升丝杆升降机 |
ZMPF217 |
/ |
台 |
4 |
/ |
|||||||||
12 |
滑动轴承座基座 |
Q235-A |
/ |
个 |
4 |
/ |
|||||||||
13 |
滑动轴承座 |
H2090 |
/ |
个 |
4 |
/ |
|||||||||
14 |
吊门本体 |
|
/ |
个 |
2 |
定制 |
|||||||||
六、其他设备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标准 |
单位 |
数量 |
推荐厂家(供参考) |
|||||||||
1 |
栏杆 |
A 1050 |
CB/T663-99 |
m |
约280 |
定制 |
|||||||||
2 |
橡胶护舷 |
D250 |
HGT 2866-2016 |
m |
约120 |
镇江远洋橡胶护舷厂、中海橡(青岛)实业有限公司、高密市华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
3 |
舷墙门 |
|
CB*3098-1981 |
个 |
4 |
定制 |
|||||||||
4 |
缆绳存放卷车 |
Φ28mm×140m |
/ |
台 |
4 |
无锡福星船舶设备有限公司、无锡海联舰船装备有限公司、无锡市东舟船舶附件有限公司 |
|||||||||
5 |
电缆绞车 |
|
CB*875-1978 |
台 |
1 |
/ |
|||||||||
6 |
雨刮器 |
|
/ |
套 |
2 |
/ |
|||||||||
7 |
道闸 |
|
/ |
套 |
2 |
/ |
注:(1)本表不包括内装材料、甲板敷料,相关明细另见图纸。(2)声光信号设备、车辆系固设备相关明细另见图纸。(3)锚链筒、设备基座、栏杆、舷墙门及吊门本体为船厂自制,具体尺寸详见相关图纸。
2、轮机主要设备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质量(kg) |
设备厂商 (供参考) |
备注 |
|
单件 |
总计 |
|||||||
1 |
柴油发电机组 |
型号:CCFJ250J |
台 |
3 |
2750 |
8250 |
浙江鸣捷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南通朋汇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华泾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
1)机组、柴油机及发电机CCS证书; 2)柴油机排放应满足GB15097-2016第二阶段排放标准; 3)每台机组应具有自起动功能; 4)机组应能长期并车运行; 5)配机带海水泵、淡水泵、燃油油水分离器、手动污油泵等; 6)配机旁监控仪及远传仪表; 7)显示和报警项目应满足规范要求; 8)按技术协议订货。 |
柴油机 |
型号:QSNT-DM380C2; 型式:直列、四冲程、增压、中冷、双循环水冷; 额定功率:284kW; 额定转速:1500r/min; 适用燃油:柴油; 燃油消耗率:213g/kW·h+5%; 滑油消耗率:0.3g/kW·h+5%; 起动方式:DC24V 电马达起动。 |
台 |
3 |
|
|
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指定) |
||
发电机 |
型号:MP-H-250-4; 型式:船用无刷、同步、风冷发电机; 额定功率:250kW; 额定转速:1500r/min; 额定电压:AC 400V; 频率:50Hz; 功率因数:0.8(滞后)。 |
台 |
3 |
|
|
上海xxx·革新电气有限公司(指定) |
||
2 |
推进电机 |
型式:交流同步永磁电机; 额定功率:220kW; 额定转速:1500r/min; 冷却方式:风冷;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2 |
1050 |
2100 |
电力推进控制系统厂家配套供应 |
1)CCS证书; 2)按技术协议订货。 |
3 |
全回转舵桨推进装置 |
型号:CFCR-W-400; 额定输入功率:220kW; 额定输入转速:1500r/min; 螺旋桨形式:定距对转桨; 传动方式:Z型; 回转系统驱动方式:电液驱动。 |
台 |
2 |
2500 |
5000 |
无锡东方长风船用推进器有限公司、锡瑞迪船用动力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无锡瑞风船用推进器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配套供应舵桨操舵液压泵站、滑油泵站、控制箱、弹性联轴器等; 3)显示和报警项目应满足规范要求; 4)提供轴系扭振计算书; 5)按技术协议订货。 |
4 |
柴油输送泵 |
型号:KCB-55; 型式:卧式齿轮泵; 流量:3.3m3/h; 压力:0.33MPa; 电机功率:1.5kW; 电机转速:1400r/min;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2 |
|
|
浙江东航消防泵业有限公司、浙江白云泵业有限公司、芜湖长江泵业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按技术协议订货。 |
5 |
柴油手摇泵 |
型号:CS-32Y; 流量:48L/min; 压力:0.25MPa。 |
台 |
1 |
|
|
浙江东航消防泵业有限公司、浙江白云泵业有限公司、芜湖长江泵业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按技术协议订货。 |
6 |
污油泵 |
型号:KCB-55; 型式:卧式齿轮泵; 流量:3.3m3/h; 压力:0.33MPa; 电机功率:1.5kW; 电机转速:1400r/min;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1 |
|
|
浙江东航消防泵业有限公司、浙江白云泵业有限公司、芜湖长江泵业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按技术协议订货。 |
7 |
舵桨冷却泵 |
型号:40CBZ-21; 型式:卧式自吸离心泵; 流量:12m3/h; 压力:0.21MPa; 电机功率:2.2kW; 电机转速:2950r/min;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2 |
69 |
138 |
浙江东航消防泵业有限公司、浙江白云泵业有限公司、芜湖长江泵业有限公司 |
|
8 |
空气压缩机 |
型号:CV-6/10F; 型式:低压、风冷; 流量:6m3/h; 压力:1MPa; 电机功率:1.5kW;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1 |
60 |
60 |
宁波能元机械有限公司、泰州市海光机械制造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按技术协议订货。 |
9 |
空气瓶 |
型号:A0.1-1 CB/T493-98; 型式:立式、圆筒式; 容量:0.1m3; 压力:1MPa。 |
只 |
1 |
125 |
125 |
泰兴市航海机械厂、南通申通机械有限公司、南通协海船舶机械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按技术协议订货。 |
10 |
舱底泵 |
型号:65CBZ-21; 型式:卧式自吸离心泵; 流量:36m3/h; 压力:0.21MPa; 电机功率:4kW; 电机转速:2950r/min;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1 |
93 |
93 |
浙江东航消防泵业有限公司、浙江白云泵业有限公司、芜湖长江泵业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按技术协议订货。 |
11 |
柴油机动力舱底泵 |
型号:65CWY-40; 型式:柴油机动力自吸泵; 流量:30m3/h; 压力:0.4MPa; 电机转速:3600r/min; 柴油机型号:186F; 柴油机功率:6kW; 燃油消耗率:280g/kW·h; 独立连续运转时间:3.5h; 冷却方式:风冷; 起动方式:电起动和手拉起动。 |
台 |
1 |
115 |
115 |
浙江东航消防泵业有限公司、浙江白云泵业有限公司、芜湖长江泵业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柴油机配燃油高压油管泄漏保护套管(含漏油收集装置及燃油泄漏报警装置); 3)配起动蓄电池; 4)按技术协议订货。 |
12 |
日用舱底泵 |
型号:32CBZ-20; 型式:卧式自吸离心泵; 流量:8m3/h; 压力:0.2MPa; 电机功率:1.5kW; 电机转速:2950r/min;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1 |
50 |
50 |
浙江东航消防泵业有限公司、浙江白云泵业有限公司、芜湖长江泵业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按技术协议订货。 |
13 |
首部舱底水手摇泵 |
型号:CS-32H; 流量:48L/min; 压力:0.25MPa。 |
台 |
1 |
|
|
浙江东航消防泵业有限公司、浙江白云泵业有限公司、芜湖长江泵业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按技术协议订货。 |
14 |
舱底消防总用泵 |
型号:80CBZ-60; 型式:卧式自吸离心泵; 流量:60m3/h; 压力:0.6MPa; 电机功率:22kW; 电机转速:2950r/min;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1 |
280 |
280 |
浙江东航消防泵业有限公司、浙江白云泵业有限公司、芜湖长江泵业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按技术协议订货。 |
15 |
柴油机动力应急消防泵 |
型号:65CWY-40; 型式:柴油机动力自吸泵; 流量:30m3/h; 压力:0.4MPa; 电机转速:3600r/min; 柴油机型号:186F; 柴油机功率:6kW; 燃油消耗率:280g/kW·h; 独立连续运转时间:3.5h; 冷却方式:风冷; 起动方式:电起动和手拉起动。 |
台 |
1 |
115 |
115 |
浙江东航消防泵业有限公司、浙江白云泵业有限公司、芜湖长江泵业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柴油机配燃油高压油管泄漏保护套管(含漏油收集装置及燃油泄漏报警装置); 3)配起动蓄电池; 4)按技术协议订货。 |
16 |
油污水处理装置 |
型号:CYFE-0.25; 处理能力:0.25m3/h; 排放标准:≤15ppm; 排放控制方式:自动和手动; 功率:约0.25kW;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1 |
206 |
206 |
上海势久船舶设备有限公司、台州海百纳船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兴大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应满足IMO.MEPC 107(49)及GB3552-2018的相关要求; 3)按技术协议订货。 |
17 |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
型号:CSWE-30; 处理能力:30人(2100L/D); BOD5:≤25mg/L; SS:≤35mg/L; 耐热大肠菌群数:≤1000个/L; CODCr:≤125mg/L; PH值:6.0~8.5; 总余氯:<0.5mg/L; 排放控制方式:自动和手动; 功率:约2.4kW;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1 |
1000 |
1000 |
上海势久船舶设备有限公司、台州海百纳船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兰芝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应满足IMO.MEPC 227(64)及GB3552-2018的相关要求; 3)按技术协议订货。 |
18 |
生活污水粉碎泵 |
型号:0.5PWF-25; 型式:卧式离心粉碎泵; 流量:5m3/h; 压力:0.25MPa; 电机功率:2.2kW; 电机转速:2845r/min;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1 |
|
|
浙江东航消防泵业有限公司、浙江白云泵业有限公司、芜湖长江泵业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按技术协议订货。 |
19 |
机舱风机 |
型号:JCZ-50C; 型式:船用轴流风机; 流量:12000m3/h; 全压:670Pa; 电机功率:4kW; 电机转速:2920r/min;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4 |
100 |
400 |
青岛海纳特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海顺风船舶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欧森达船舶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按技术协议订货。 |
20 |
推进器舱风机 |
型号:JCL-44; 型式:船用离心风机; 流量:10000m3/h; 全压:510Pa; 电机功率:3kW; 电机转速:970r/min;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2 |
121 |
242 |
青岛海纳特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海顺风船舶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欧森达船舶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按技术协议订货。 |
21 |
空舱2风机 |
型号:JCZ-50B; 型式:船用轴流风机; 流量:9000m3/h; 全压:585Pa; 电机功率:3kW; 电机转速:2920r/min;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1 |
86 |
86 |
青岛海纳特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海顺风船舶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欧森达船舶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壳体壁厚≥10mm; 3)按技术协议订货。 |
22 |
舱底船员室风机 |
型号:CDZ-30-2; 型式:船用轴流风机; 流量:3600m3/h; 全压:290Pa; 电机功率:0.55kW; 电机转速:2900r/min;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1 |
26 |
26 |
青岛海纳特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海顺风船舶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欧森达船舶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壳体壁厚≥9mm; 3)按技术协议订货。 |
23 |
下客舱风机 |
型号:CDZ-25-2; 型式:船用轴流风机; 流量:1800m3/h; 全压:215Pa; 电机功率:0.25kW; 电机转速:2900r/min;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2 |
15 |
30 |
青岛海纳特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海顺风船舶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欧森达船舶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壳体壁厚≥8.5mm; 3)按技术协议订货。 |
24 |
上客舱风机 |
型号:CDZ-25-2; 型式:船用轴流风机; 流量:1800m3/h; 全压:215Pa; 电机功率:0.25kW; 电机转速:2900r/min;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4 |
15 |
60 |
青岛海纳特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海顺风船舶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欧森达船舶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壳体壁厚≥8.5mm; 3)按技术协议订货。 |
25 |
磷酸铁锂电池室风机 |
型号:CBL-15Ⅰ; 型式:船用防爆离心风机; 防爆等级:ⅡBT4; 防护等级:IP56; 流量:800m3/h; 全压:540Pa; 电机功率:0.75kW; 电机转速:2920r/min;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1 |
40 |
40 |
青岛海纳特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海顺风船舶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欧森达船舶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按技术协议订货。 |
26 |
餐厅风机 |
型号:CWZ-250DⅡ; 型式:船用小型轴流风机; 流量:910m3/h; 全压:50Pa; 电机功率:0.09kW; 电机转速:1400r/min; 电源:AC 220V,50Hz。 |
台 |
1 |
18.5 |
18.5 |
青岛海纳特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海顺风船舶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欧森达船舶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配风雨密盖; 3)按技术协议订货。 |
27 |
厨房风机 |
型号:CWZ-200GⅡ; 型式:船用小型轴流风机; 流量:920m3/h; 全压:140Pa; 电机功率:0.09kW; 电机转速:2800r/min; 电源:AC 220V,50Hz。 |
台 |
1 |
12.7 |
12.7 |
青岛海纳特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海顺风船舶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欧森达船舶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配风雨密盖; 3)按技术协议订货。 |
28 |
厕所&洗手间风机 |
型号:CWZ-200DⅡ; 型式:船用小型轴流风机; 流量:450m3/h; 全压:35Pa; 电机功率:0.04kW; 电机转速:1400r/min; 电源:AC 220V,50Hz。 |
台 |
5 |
14.3 |
71.5 |
青岛海纳特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海顺风船舶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欧森达船舶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配风雨密盖; 3)按技术协议订货。 |
29 |
自动供水装置 |
型号:Cpwsd-50; 额定流量:4m3/h; 工作压力:0.4MPa; 水泵电机功率:1.5kW;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2 |
50 |
100 |
武汉兴大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武汉金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欧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按技术协议订货。 |
30 |
压力水雾系统 |
系统主要设备: (1)水雾泵控制箱; (2)远程启动箱; (3)复示控制器; (4)现场控制开关; (5)操作说明牌; (6)声光报警器; (7)真空压力表及阀; (8)压力表及阀; (9)压力传感器; (10)电动蝶阀; (11)水雾喷头; (12)水雾泵。 |
套 |
1 |
|
|
浙江亚宁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晓祥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武汉威力消防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CCS证书; 2)用于保护车辆甲板; 3)系统中的设备以最终厂家提供的资料为准; 4)按技术协议订货。 |
31 |
手拉葫芦 |
起重量:0.5t |
套 |
1 |
|
|
江阴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阴澄江船舶设备配件有限公司、江阴欧亚船用机械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
32 |
转盘式台虎钳 |
型号:150 SG90-80; 钳口宽度:150mm。 |
台 |
1 |
|
|
/ |
|
33 |
台式钻床 |
型号:TZ-12; 钻孔最大直径:φ12mm; 功率:0.55kW;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1 |
|
|
/ |
|
34 |
砂轮机 |
型号:M200; 砂轮直径:φ200mm; 功率:0.5kW;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1 |
|
|
/ |
|
35 |
辅机排气消音器 |
型式:灭火星消音; 通径:DN200mm。 |
只 |
3 |
|
|
泰兴市航海机械厂、江苏南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协海船舶机械有限公司 |
1)CCS证书; 2)按技术协议订货。 |
36 |
中央空调 |
空调系统主要设备: |
套 |
1 |
|
|
上海舟立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普汉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欧星空调科技有限公司 |
1)不应使用含消耗臭氧物质的制冷剂; 2)按技术协议订货。 |
(1)变频冷水机组 型号:3-JV-120TCS; 额定制冷/热量:360000Btu/h; 额定制冷耗电量:22.5kW; 最大耗电量:28.5kW;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1 |
400 |
400 |
||||
(2)机组控制箱 |
只 |
1 |
30 |
30 |
||||
(3)冷热媒水泵 型号:50-24/2; 流量:20m3/h; 压力:0.25MPa; 电机功率:3kW;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2 |
74 |
148 |
||||
(4)海水泵(前置海水滤器) 型号:AK300; 流量:24m3/h; 压力:0.17MPa; 电机功率:2.2kW; 电源:AC 380V,50Hz。 |
台 |
2 |
24 |
48 |
||||
(5)膨胀水箱 |
只 |
1 |
|
|
||||
(6)循环水滤器 |
只 |
1 |
|
|
||||
(7)补水组件 |
套 |
1 |
|
|
||||
(8)风机盘管(根据舱室布置按需配置) |
|
|
|
|
||||
37 |
集控室空调 |
型号:JA-18Z-X; 型式:独立整体式水冷空调; 制冷/热量:18000Btu/h; 制冷/热耗电量:1250W/1500W。 |
台 |
1 |
|
|
上海舟立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普汉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欧星空调科技有限公司 |
1)不应使用含消耗臭氧物质的制冷剂; 2)按技术协议订货。 |
配套海水泵:6m3/h×0.07MPa×0.37kW; 电源:AC 220V,50Hz。 |
台 |
1 |
|
|
||||
38 |
船舶管路、阀件及附件 |
|
套 |
1 |
|
|
/ |
1)按审批图纸订货 |
注:表中所列各设备的数量、型号、参数需以最终审批图纸为准。
3、电气主要设备明细表
一、电力系统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推荐厂家(供参考) |
|||
1 |
交流配电板 |
1)4屏; 2)根据图纸及技术协议订货。 |
船套 |
1 |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中船重工第711研究所、广东亿纬新能源有限公司、船舶重工704研究所 |
|||
2 |
全回转舵机及控制系统 |
1)本地柜2个; 2)推进本地柜与舵机控制柜可以作成一体; 3)每套含转舵电机、舵角传感器、本地及远传控制等); 4)根据图纸及技术协议订货。 |
||||||
3 |
电力推进控制系统及其控制部件 |
1)推进柜2屏; 2)含2台220kw永磁同步推进电机、220kWAFE重载变频器、本地及驾控台全回转操控器2只、转速表2只、触摸显示器12寸1只及控制附件等; 3)根据图纸及技术协议订货。 |
||||||
4 |
磷酸铁锂电池系统 |
1)145kW; 2)根据图纸及技术协议订货; 3)配套BMS及电池架 |
套 |
1 |
||||
高压盒 |
内含:BMS主控制器等 |
只 |
1 |
|||||
电池组管理柜 |
内含:BMS总控制器、主开关等 |
个 |
1 |
|||||
5 |
低压充放电板 |
DC24V;根据图纸及技术协议订货 |
屏 |
1 |
||||
6 |
应急低压蓄电池硅整流装置 |
GCQ-60A/0-36V 输入AC380V 3φ;充放电板内 |
只 |
1 |
||||
7 |
启动蓄电池硅整流装置 |
GCQ-60A/0-36V 输入AC380V 3φ |
只 |
1 |
||||
8 |
岸电箱 |
AJ150/3 AC380V 150A; 根据图纸及技术协议订货 |
只 |
1 |
||||
岸电插头 |
AC450V 250A;符合IEC60309标准 |
只 |
1 |
|||||
岸电绞车 |
带恒xx功能 |
套 |
1 |
东台市东方船舶配装有限公司、江苏源上船舶电气有限公司、江苏健龙电器有限公司 |
||||
9 |
三相变压器 |
CSD-25 400/230V 25KVA |
台 |
2 |
江苏xx变压器厂、华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镇江船舶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
10 |
应急低压蓄电池 |
6-GFM-200 12V 200AH |
只 |
4 |
浙江南都蓄电池有限公司、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天能汽车电池有限公司 |
|||
11 |
主发电机组启动蓄电池 |
6-GFM-200 12V 200AH |
只 |
6 |
||||
12 |
瘫船启动蓄电池 |
6-GFM-200 12V 200AH |
只 |
2 |
||||
13 |
驾控台 |
驾控台AC220V分电单元(驾控台配套) |
只 |
1 |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中船重工第711研究所、船舶重工704研究所 |
|||
驾控台DC24V分电单元(驾控台配套) |
只 |
1 |
||||||
室外/工作照明分电单元(驾控台配套) |
只 |
1 |
||||||
航行/信号灯控制单元航(驾控台配套) |
只 |
1 |
||||||
行信号灯整流器(驾控台配套) |
只 |
1 |
||||||
舵机远传控制面板(设备配套) |
套 |
1 |
||||||
全回转手柄(设备配套) |
只 |
2 |
||||||
舵角指示器(设备配套) |
只 |
2 |
||||||
机舱风油遥控切断按钮(带防护盖) (驾控台配套) |
只 |
1 |
||||||
舱室风机遥控切断按钮(带防护盖) (驾控台配套) |
只 |
1 |
||||||
甚高频无线电话(设备配套) |
只 |
1 |
||||||
视频监控主机及显示器(设备配套) |
套 |
1 |
||||||
广播(设备配套) |
只 |
1 |
||||||
声力电话(设备配套) |
只 |
1 |
||||||
电笛控制按钮(设备配套) |
只 |
1 |
||||||
雨刮器控制开关通(设备配套) |
只 |
1 |
||||||
用报警控制单元(设备配套) |
只 |
1 |
||||||
1-3#发电机远程监控板及遥控启停 |
套 |
3 |
||||||
雷达(设备配套) |
套 |
1 |
||||||
NAVTEX(设备配套) |
套 |
1 |
||||||
电子海图(ECS)(设备配套) |
套 |
1 |
||||||
火灾报警控制器(设备配套) |
套 |
1 |
||||||
导航仪(设备配套) |
套 |
1 |
||||||
AIS(A级)(设备配套) |
套 |
1 |
||||||
车辆甲板压力水雾远传控制板(设备配套) |
块 |
1 |
||||||
操舵磁xx(设备配套) |
套 |
1 |
||||||
跳门(锚、绞车)液压泵站远传控制及报警板(设备配套) |
套 |
1 |
||||||
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驾控台配套) |
套 |
1 |
||||||
智能闸道远传控制板(首、尾)(设备配套) |
块 |
1 |
||||||
水密门未关报警(如设有时)(设备配套) |
块 |
1 |
||||||
动力推进系统远传板12吋显示屏(设备配套) |
套 |
1 |
||||||
储能锂电池系统远传板12吋显示屏(设备配套) |
套 |
1 |
||||||
磷酸铁锂电池组应急切断按钮(驾控台配套) |
只 |
1 |
||||||
减摇装置远传控制板(设备配套) |
块 |
2 |
||||||
机舱舱柜(油、水)液位及其他监控报警(驾控台配套) |
套 |
1 |
||||||
14 |
电力分电箱 |
1#电力分电箱:AC380V ;PD5-12/3 12×16A |
只 |
1 |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中船重工第711研究所、船舶重工704研究所 |
|||
2#电力分电箱:AC380V ;PD5-10/3 10×16A |
只 |
1 |
||||||
3#电力分电箱:AC380V ;PD5-4/3 4×16A |
只 |
1 |
||||||
厨房分电箱:AC220V ;PD6-4/3 1×16A+3×25A |
只 |
1 |
||||||
生活用电插座分电箱:AC220V ;PD6-6/2 6×32A |
只 |
1 |
||||||
15 |
照明分电箱 |
舱底/车辆甲板照明分电箱:AC220V;PD6-6/2P 6×10A |
只 |
1 |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中船重工第711研究所、船舶重工704研究所 |
|||
桥楼/船员/驾驶甲板照明分电箱:AC220V;PD6-6/2P 6×10A |
只 |
1 |
||||||
16 |
独立磁力起动器 |
机舱1-4#风机磁力启动器:QC91-16/23 热元件11A;脱扣电流8.6A可逆转 |
只 |
4 |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中船重工第711研究所、船舶重工704研究所 |
|||
压载泵磁力启动器:QC91-50/13 热元件50A;脱扣电流39A |
只 |
1 |
||||||
舱底消防总用泵磁力启动器:QC91-80/13 热元件80A;脱扣电流61A |
只 |
1 |
||||||
日用舱底泵磁力启动器:QC91-16/13 热元件7.2A;脱扣电流3.6A |
只 |
1 |
||||||
舱底泵磁力启动器:QC91-16/13 热元件11A;脱扣电流8.6A |
只 |
1 |
||||||
生活污水粉碎泵磁力启动器:QC91-16/13 热元件7.2A;脱扣电流5.2A |
只 |
2 |
||||||
柴油输送泵磁力启动器:QC91-16/13 热元件7.2A;脱扣电流3.6A |
只 |
2 |
||||||
推进舱通风机启动器:QC91-16/13 热元件11A;脱扣电流8.6A |
只 |
2 |
||||||
污油泵磁力启动器:QC91-16/13 热元件7.2A;脱扣电流4A |
只 |
1 |
||||||
舵桨冷却泵磁力启动器:QC91-16/13 热元件11A;脱扣电流6.1A |
只 |
2 |
||||||
灰水泵磁力启动器:QC91-16/13 热元件11A;脱扣电流3.6A |
只 |
1 |
||||||
17 |
中央空调控制箱 |
AC380V 30.7kW(设备配套) |
只 |
1 |
|
|||
18 |
油污水处理装置 |
AC380V 0.4kW(设备配套) |
只 |
1 |
|
|||
19 |
空压机控制箱 |
AC380V 1.5kW(设备配套) |
只 |
1 |
|
|||
20 |
跳门、锚、绞车液压泵站:设备配套 |
驾控台远传控制板 |
块 |
1 |
|
|||
液压泵电动机控制箱 AC380V 22kW |
只 |
2 |
|
|||||
21 |
车辆甲板压力水雾:AC380V;设备配套 |
驾控台远传控制板 |
块 |
1 |
|
|||
1-3#水雾泵控制箱 AC380V 45kW |
只 |
3 |
|
|||||
22 |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控制箱 |
AC380V 2.4kW(设备配套) |
只 |
1 |
|
|||
23 |
1-2#自动供水装置控制箱 |
AC380V 1.5kW(设备配套) |
只 |
2 |
|
|||
24 |
空压机控制箱 |
AC380V 1.5kW(设备配套) |
只 |
1 |
|
|||
25 |
减摇装置总控制箱 |
AC380V 50kW(设备配套) |
只 |
2 |
|
|||
减摇装置驱动控制箱 |
|
只 |
4 |
|||||
26 |
智能道闸控制柜(首、尾):AC380V;设备配套 |
道闸控制柜 |
只 |
2 |
|
|||
道闸栏杆 |
根 |
2 |
||||||
驾控台远传控制板 |
块 |
2 |
||||||
便携遥控按钮盒 |
只 |
4 |
||||||
二、照明系统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推荐厂家(供参考) |
|||
1 |
航行信号灯 |
桅灯:LED;CXH3-21PL DC24V/8W |
只 |
1 |
海星海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艳阳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沪乐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左舷灯:LED;CXH2-21PL DC24V/8W |
只 |
1 |
||||||
右舷灯:LED;CXH1-21PL DC24V/8W |
只 |
1 |
||||||
尾灯:LED;CXH4-21PL DC24V/8W |
只 |
1 |
||||||
锚灯:LED;CXH6-21PL DC24V/8W |
只 |
1 |
||||||
失控灯:CXH6-21PL DC24V/8W;二红 |
只 |
2 |
||||||
闪光灯:CXH6-21PL DC24V/8W;一红一绿 |
只 |
2 |
||||||
手提白昼信号灯:CXD8-XDX 配套;配备用灯泡两只 |
套 |
1 |
||||||
白昼信号灯专用插座:RE-254FP 24V 5A;手提白昼信号灯配套 |
只 |
2 |
||||||
雾灯:AC220V |
只 |
1 |
||||||
水密开关带插座:CZSK101-3 AC220V 10A |
只 |
若干 |
||||||
床头灯:JCY08-1C AC220V 8W |
只 |
16 |
||||||
LED壁灯:WB-3L DC24V 3W;IP56 |
只 |
若干 |
||||||
LED壁灯:WB-3L AC220V 6W;IP56 |
只 |
若干 |
||||||
LED舱顶灯:DS7-5L AC220V 6W |
只 |
若干 |
||||||
LED蓬顶灯:JPL12 AC220V 12W |
只 |
若干 |
||||||
投光灯:TG21-L AC220V 200W;IP56 |
只 |
若干 |
||||||
投光灯:TG15-L DC24V 100W;IP56 |
只 |
若干 |
||||||
工作灯:CGD5-L AC220V 100W;IP56 |
只 |
若干 |
||||||
船名灯:AC220V 2×60W |
只 |
2 |
||||||
LED蓬顶灯:JPY27-2L AC220V 2×8W |
只 |
10 |
||||||
LED舱顶灯:JPY27-2L AC220V 2×8W |
只 |
若干 |
||||||
LED蓬顶灯(带应急灯):JPY27-2EL AC220V 2×8W;带应急灯头 |
只 |
若干 |
||||||
LED舱顶灯(带应急灯):JPY27-2EL AC220V 2×8W;带应急灯头 |
只 |
若干 |
||||||
水密开关:方型暗式 AC220V 10A;IP56 |
只 |
若干 |
||||||
非水密双联开关:方型暗式 AC220V 10A |
只 |
若干 |
||||||
非水密开关:方型暗式 AC220V 10A |
只 |
若干 |
||||||
水密接线盒:IP56 |
只 |
若干 |
||||||
水密带连锁开关插座:CZKLS2-2/D2 220V 10A;IP56 |
只 |
6 |
||||||
三、船内通讯设备系统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推荐厂家(供参考) |
|||
1 |
轮机员报警系统 |
轮机员呼叫分机:KD-3FG |
只 |
3 |
嘉兴科讯电子有限公司、杭州xx数码电子有限公司、嘉兴富城通讯有限公司 |
|||
轮机员呼叫总机:6KD-3ZQ |
只 |
1 |
||||||
2 |
声力电话系统 |
选通声力电话:KS-1Q;嵌入式 |
只 |
1 |
||||
抗噪声直通声力电话机:KS-1J;壁挂式 |
只 |
2 |
||||||
闪光灯铃组:KL-1AG |
只 |
2 |
||||||
四、船舶和乘员安全系统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推荐厂家(供参考) |
|||
1 |
通用报警系统:含船员和乘客报警 |
声光报警器(声级120dB):BJ-5Z DC24V 20W |
只 |
1 |
嘉兴科讯电子有限公司、杭州xx数码电子有限公司、嘉兴富城通讯有限公司 |
|||
防水带灯警铃:BJ-3 DC24V 1W |
只 |
4 |
||||||
警铃:BJ-1 DC24V 3W |
只 |
若干 |
||||||
警铃控制箱:KY-1A/B |
只 |
1 |
||||||
警铃控制器(客船型):KG-3JK |
块 |
1 |
||||||
2 |
广播系统:含船员和乘客报警;具有航行安全信息接收功能 |
嵌入式船用扩音机(客船):CKY-1QK 2×50 |
套 |
1 |
||||
广播主遥控台(嵌入式):CKY-1Q |
只 |
1 |
||||||
xxxxx:YHC25-1 |
只 |
1 |
||||||
xxxxx:YHC5-1 |
只 |
6 |
||||||
低音扬声器:YDC-1D |
只 |
3 |
||||||
低音扬声器:YDC-0.5D |
只 |
若干 |
||||||
天线 |
根 |
1 |
||||||
接线盒 |
只 |
3 |
||||||
3 |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JB-QB-5Ei配套 |
火灾报警控制器 |
只 |
1 |
||||
防水手动报警按钮 |
只 |
若干 |
||||||
手动报警按钮 |
只 |
7 |
||||||
感烟探测器 |
只 |
若干 |
||||||
感烟探测器(防水) |
只 |
若干 |
||||||
感温探测器 |
只 |
若干 |
||||||
终端电阻 |
只 |
3 |
||||||
4 |
视频监控+超高温预警防自燃系统:测温报警不大于 80℃,IP68;配主机及显示器等 |
含红外温度探测带360°云台探头 |
只 |
2 |
||||
红外夜视普通摄像头监控探头 |
只 |
16 |
||||||
5 |
便携式安全探测 |
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可探测氢气和一氧化碳);防爆等级EXd ib IICT4 IP66 |
套 |
2 |
||||
便携式热成像仪;测温范围-20℃ -400℃,IP54 |
套 |
2 |
||||||
五、无线电通信设备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推荐厂家(供参考) |
|||
1 |
甚高频无线电话 |
STR-6000A配套;带DSC功能 |
套 |
1 |
船吉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越洋无线电公司、福建飞通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 |
NAVTEX |
SNX-300 |
套 |
1 |
||||
3 |
应急无线电示位标 |
SEP-500 |
只 |
1 |
||||
4 |
救生筏双向甚高频无线电话 |
SE-1500 |
只 |
2 |
||||
5 |
搜救定位装置 |
HX-5000 |
只 |
1 |
||||
6 |
航空双向VHF |
TR30 AIR |
套 |
1 |
||||
六、助航设备系统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推荐厂家(供参考) |
|||
1 |
标准磁xx |
CPL-165立式 |
只 |
1 |
南京领路航海科技有限公司、海星海事电气集团、船吉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
2 |
操舵磁xx |
CPT-130A台式 |
只 |
1 |
||||
3 |
雷达 |
MR-1210T3配套1200mm天线(可在9GHZ频带上工作,带电子标绘装置);有效显示直径180mm |
套 |
1 |
||||
4 |
导航仪 |
GPSMAP2208D |
套 |
1 |
||||
5 |
AIS(A级) |
FA-170;A级 |
套 |
1 |
||||
6 |
电子海图(ECS) |
ECS9000-17配套 |
套 |
1 |
||||
7 |
探照灯 |
TZ27-A配套 |
只 |
1 |
||||
8 |
推进器转速表 |
设备配套 |
/ |
/ |
||||
9 |
舵角指示器 |
设备配套 |
/ |
/ |
||||
10 |
中型号笛 |
CDD-300;(≥130dB) |
套 |
1 |
||||
11 |
雨刮器 |
SL-I AC220V 90W |
套 |
2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推荐厂家(供参考) |
|||
七、电缆 |
||||||||
1 |
电缆 |
CJPF96/SA CJPF86/SA系列 |
投标人根据项目概况预估,投标价为一次性包干价,中标后不作调整,其中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米 |
7000 |
扬州江杨船用电缆有限公司、江苏xxx电缆有限公司、扬州光明船用电缆有限公司 |
||
CJPF96/NA CJPF86/NA系列 |
||||||||
CHJPF86系列 |
||||||||
变频电缆CBPJP86/SC |
||||||||
岸电电缆:CADGFR/SA 3×70+1×35+4×1.5mm2 1根 |
米 |
80 |
||||||
八、生活电气设备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推荐厂家(供参考) |
|||
1 |
详见本船船体专业 |
/ |
/ |
/ |
/ |
注:(1)本明细表所选主要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海船建造规范和法规要求。
(2)本明细表所列内容不含机舱及驾控台报警点的压力、温度、液位监测报警传感器。
(3)本明细表所列内容不含电气设备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及供应品明细表另册统计。
(4)本船中舱底消防总用泵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通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广播系统,如它们的电源电缆要穿过有较大失火危险区域敷设时,应选用耐火型电缆。
三、项目说明
1、本车客渡船建造技术要求、配置及依据的主要技术文件:详见另附的《船厂建造资料图纸及文件》。
2、本车客渡船建造招标技术文件(含《技术规格书》、附图及相关文件等)将作为建造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条款互为补充,成为本船建造实施的依据。
3、本项目《技术规格书》(简称“规格书”)、附图及相关文件为本船后续设计和建造实施的依据。本船的后续设计、建造、装配、试验、交货须满足《规格书》、附图及相关文件的要求。
4、《规格书》与附图互为补充,任何在《规格书》中提及而在附图中未提及,或任何在附图中提及而在《规格书》中未提及的内容,均应视为两者互为包含。所有图纸应基于《规格书》并满足规范、规则的要求。
5、对于在《规格书》或附图及相关文件中遗漏的任何涉及规则、规范及船舶安全所必需的设备和材料以及少量其他为该船建造所必需的设备和材料,应经采购人及设计方认可后由中标人无条件提供。对单个设备,若发现船、机、电的规格书中有矛盾,以叙述此设备或设施的该节规格书为准。
6、《规格书》、附图及相关文件为本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招标文件中的描述与《规格书》、附图及相关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未明确的以《规格书》、附图及相关文件为准。
7、中标人承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生产设计、开工建造、设备安装调试、下水、码头舾装、系泊、航行试验、验收交船后质保期等。
8、根据本车客渡船特点,对设备的重量尺寸、可靠性、安全性、维修保障等均有要求。船舶建造过程中,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推荐的任一设备厂家(或与推荐的任一设备厂家同档次及以上设备厂家)进行供货,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注:如投标人提供与推荐设备厂家同档次及以上的设备厂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厂家、产品介绍及相关材料说明。
9、中标人在采购、生产设计和建造时,必须严格控制材料及设备的重量、尺寸、质量,任何材料和设备的替换都必须经过设计方和采购人的认可,所有上船材料及设备重量、尺寸均需满足相应技术要求。
10、采购人要求中标人进坞作业。
四、技术标准和文件
1、中标人提供的车客渡船标准均应符合我国有关船舶标准。
2、测试仪器、仪表的计量均采用ISO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3、设计文件:
(1)技术规格书;(2)总布置图;(3)主要横剖面图;(4)舾装主要设备明细表;(5)轮机主要设备明细表;(6)电气主要设备明细表;(7)钢料预估单。
4、说明书:
制造厂的检验、测试报告,船舶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等文件。
5、安装、操作、使用、维护技术文件:
中标人必须提供船舶的技术资料,包括注有基本尺寸的总图、主要部件装配图、结构剖面示意图、零部件目录及图册、安装图、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检修维护手册(含主要部件的维修时间)和试运行工艺技术条件及备件清单等图纸文件资料。
6、上述图纸文件资料,均用中文说明一式五份,提供给采购单位(包括出厂检验标准)。
7、提供供货厂商对采购人履行维修、备件供应、培训、其他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愿意承担连带责任的证明文件。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及文件。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送审图纸。
2、质量保证和技术服务
(1)采购人有权对本车客渡船建造所用的所有设备和材料随机抽检。若发现中标人以伪劣产品充抵采购人确认的设备和材料,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重新采购,并上报象山县采购办做记录,同时列入采购人的采购黑名单,采购人有权上报相关部门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及要求投标人承担经济损失;伪劣产品已被安装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拆除返工;经抽验为伪劣产品而发生的设备、材料损失,均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2)中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固定的专业维修工程师和主要设备的零配件。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48小时,必须将采购人所需零配件送达采购人。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如果中标人未能及时处理,采购人单位自行处理,其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应由中标人承担。
(3)质保期后实行终身维修,投标人的维修服务响应(到现场)时间在投标时作出响应,更换材料价格应为优惠价,免服务费。
(4)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船舶的验收标准和检测办法。并在验收中提供相应的检测手段(需经采购人认可)。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如若中标,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在质保期内和期外的服务计划。
六、商务要求
交货期、交货地点 |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进度承诺交货期;投标人根据自身承诺,超出承诺交货期第1至10天的,每天处罚金1万元;超出承诺交货期第11至20天的每天处罚金5万元;超出承诺交货期第21天至30天的每天处罚金10万元。超出承诺交货期31天及以上的,每天处罚金20万元。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收到下列资料,支付中标人40%的合同金额作为预付款:1)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保函正本一份; (2)在船舶分段上船台、安放龙骨后,采购人在收到下列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1)由采购人驻中标人代表签发的确认书。 (3)在船舶主体合拢,采购人在收到下列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1)由采购人驻中标人代表签发的确认书。 (4)在主机进仓后,采购人在收到下列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5%:1)由采购人驻中标人代表签发的确认书。 (5)在船舶下水后,采购人在收到下列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1)由采购人驻中标人代表签发的确认书。 (6)中标人向采购人交船后,采购人在收到下列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5%并退还预付款保函:1)经双方签署的“交接船协议书”。 注:每阶段付款前中标人均需向采购人提供收款金额等额的正式发票(增值税发票)。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 (2)金额:合同金额的1%; (3)中标人在双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履约保证金。 (4)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但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
★质量保证期 |
(1)质保期:活动零部件(轴、舵系等)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设备12个月,船体12个月,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
验收 |
(1)中标人完成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后,采购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按照国家有关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执行,所有的技术资料向采购人提交并签署验收报告后视为合格。 (2)若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应在10日历天内整改到位,进行二次验收,若二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中标人时生效,且不予支付合同款,采购人保留向中标人索赔的权利。 (3)验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车客渡船建造项目 |
★2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本项目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所要求的货物、设备、配件、运输、安装、调试、税金、验收、售后服务、提交相应技术资料、返工、税费及合理利润、中标服务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5)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由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118600元。 6)关于本次投标的全部费用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 帐 号:3001 0122 0012 29488 户 名: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 |
投标保证金:无 |
4 |
投标文件组成与份数: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 |
5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
6 |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
7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
8 |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和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xxx.xxxxxxxxx.xxx)。 |
9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0 |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
★11 |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
12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车客渡船建造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
2.“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
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税金、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成果。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范围的服务,应由中标人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采购人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如适用)
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公告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4、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5、关于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投标人的风险
(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投标人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就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投标人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
5、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标人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投诉函范本》。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公开招标公告
2.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公告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技术商务文件:
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招标需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商务要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评分办法要求的技术资料[包括且不仅限以下内容,顺序、格式(未提供的)自拟)]: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的说明文件。
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如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的说明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
3、电子投标文件:
3.1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jmbs)。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A.“政府采购云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B.“政府采购云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C.“政府采购云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D.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E.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四、特别说明
1、本项目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3、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
4.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投标人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投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投标人“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投标人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采购人管部门负责认定。
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加线上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若30分钟解密时间已到,投标人仍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则对该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
(3)公布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后开启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
(5)开标会议结束。
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三、评标委员会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参与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论证的;
5、通过随机抽到采购人的评审专家,采购人已经指定了采购人代表,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采购人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情形除外。
(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总评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总评分平均值30%以上),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四、评标方法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抽签决定。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扫描件上传政采云平台),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文件澄清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上传政采云平台的pdf版本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与政采云系统中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应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为准。
五、评标程序
(一)资格条件审查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资格条件审查 |
|
|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符合性审查 (技术商务文件) |
(一)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 |
|
(三)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书(如有)填写项目齐全的; |
|
(四)投标文件项目齐全; |
|
(五)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相符且无虚假投标的; |
|
(六)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且意思表述明确,前后无矛盾且使用计量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七)带“★”的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已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八)非标记“★”的指标(要求)发生负偏离未达15项(不含)以上的; |
|
(九)投标技术方案明确,不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
|
(十)技术商务文件中未出现报价或单价的; |
|
(十一)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十二)不存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情形; |
|
(十三)技术商务文件不存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要求。 |
|
符合性审查 (报价文件) |
(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 |
(二)投标文件项目齐全; |
|
(三)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
|
(四)不存在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形。 |
|
(五)不存在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情形; |
|
(六)投标报价中未出现重大缺项、漏项; |
|
(七)不存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情形; |
|
(八)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与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的; |
|
(九)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十)报价文件不存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要求。 |
(三)投标无效的情形
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A、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未提交投标声明书或投标声明书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
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
B、在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未提交投标函或投标函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或授权委托书(如有)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
5、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非标记“★”的指标(要求)发生负偏离达15项(不含)以上的;
9、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0、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或单价的;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3、商务技术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要求。
C、在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
2、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
3、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4、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6、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
8、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与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有重大差异的;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0、报价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要求。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的。
E、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评分标准
技术 商务 分 (65分) |
1、技术响应(15分):投标人的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二、采购清单及参数,三、项目说明,四、技术标准和文件 和五、其他要求”的得15分,非标记“★”的指标(要求)项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扣1分,非标记“★”的指标(要求)发生负偏离达15项(不含)以上的,作无效标处理。 |
客观评审 |
2、项目业绩(3.5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船舶类建造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0.7分,最多得3.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客观评审 |
|
3、综合实力(3分):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复印件与查询截图不一致的以查询截图为准。 |
客观评审 |
|
4、交货期(3分):投标人的交货期在满足招标需求(10个月)的基础上,承诺每提前10天得1分,最多得3分。 |
客观评审 |
|
5、码头配置(3分):投标人自有码头的得3分,租赁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如为自有码头,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竣工验收证书及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如为租赁码头,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租赁协议并加盖公章,该租赁协议有效期包含开标日,否则不得分。 |
客观评审 |
|
6、进坞方案(5分):由评委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进坞方案(包括是否为自有船坞、船坞的相关资料、进坞的流程、进坞的分工、进坞作业所达到的目标效果等)进行评议,方案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5分。 |
主观评审 |
|
7、建造场地及设备数量和能力(5分):由评委对投标人的建造场地及设备数量和能力(包括提供为本船拟投入的船台(坞)尺度、码头设施、涂装车间、起吊能力、技术人员的综合情况等)进行评议,建造场地及设备数量欠完备、能力欠完善的,每项扣0.5分;建造场地及设备数量和能力欠缺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5分。 |
主观评审 |
|
8、整体建造方案(5分):由评委对投标人的整体建造方案(包括船体工艺流程、钢材预处理涂装工艺、对本船建造整体变形的控制方案、薄板焊接及焊接的工艺、薄板焊接及焊接的设备等)进行评议,方案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5分。 |
主观评审 |
|
9、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方案(5分):由评委对投标人的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交货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交货保障措施合理,交货实施步骤清晰,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完善,进度计划安排合理等)进行评议,方案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5分。 |
主观评审 |
|
10、安装、调试和验收方案(8分): (1)由评委对投标人的安装、调试方案(轮机系统的安装及调试能力、电气系统安装调试能力、甲板机械的安装调试能力、锚系安装调试能力)进行评议,方案欠完整或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方案片面或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4分。 (2)由评委对投标人的验收方案(验收标准、验收流程、验收达到的目标、验收的保障措施)进行评议,方案欠完整或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方案片面或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4分。 |
主观评审 |
|
11、售后服务方案(9分): (1)由评委对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措施、服务方式、定期维护保养计划、服务人员的技术实力进行评议,方案欠完整或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4分。 (2)由评委对投标人的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期内的服务承诺、质保期满后的后续服务承诺、服务期内的服务计划、质保期满后服务计划进行评议,方案欠完整或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5分。 |
主观评审 |
|
12、节能环保(0.5分): (1)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25分; (2)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25分。 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客观评审 |
|
价格 分 (35分) |
(1)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优惠; (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要求且最低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35分; (3)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计算公式如下: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5%×100。 |
注:1、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2、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3、重大事件由评委会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可。
七、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
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4.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采购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八、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
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九、合同授予: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投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3.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
4.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重新招标。
5.投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十、履约验收:
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
项目名称: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车客渡船建造项目
项目编号:CBZJ-20233039G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车客渡船建造项目 公开招标 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内容:
1.1产品名称:
1.2技术参数:
1.3数量(单位):
1.4交货期:
1.5交货地点: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人民币。
注:上述合同金额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所要求的货物、配件、运输、安装、设备调试、税金、保险、验收、售后服务、提交相应技术资料、返工、税费及合理利润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三、知识产权
3.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产权担保
4.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成果和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五、转包或分包
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5.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
六、款项支付:
6.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收到下列资料,支付乙方40%的合同金额作为预付款:1)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保函正本一份;
6.2在船舶分段上船台、安放龙骨后,甲方在收到下列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1)由甲方驻乙方代表签发的确认书。
6.3在船舶主体合拢,甲方在收到下列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1)由甲方驻乙方代表签发的确认书。
6.4在主机进仓后,甲方在收到下列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5%:1)由甲方驻乙方代表签发的确认书。
6.5在船舶下水后,甲方在收到下列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1)由甲方驻乙方代表签发的确认书。
6.6乙方向甲方交船后,甲方在收到下列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5%并退还预付款保函:1)经双方签署的“交接船协议书”。
注:每阶段付款前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收款金额等额的正式发票(增值税发票)。
七、税费
7.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8.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
8.2质保期为 个月,时间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被更换的零部件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 个月。
8.3乙方保证所供应的产品及其所有部件必须是全新原装合格产品,在中国境内甲方拥有合法的产权和使用权。如发生所供的产品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8.4在所供应的产品交付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必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附件。
九、调试和验收
9.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9.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9.3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9.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9.5验收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十、保密条款
10.1乙方对合同内容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
十一、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1.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3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4 乙方所交的产品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 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象山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投标文件及投标承诺、招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
14.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并交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4.5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声明书
投标声明书
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 年 月 日发布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一来源除外)。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4、我公司参加本项目为 否 联合体投标。
5、我公司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2.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1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我司承诺,如中标后,愿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或经认可的其他支付方式,缴交中标服务费。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邮编:
传真: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签字或签章):
日 期: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特此证明!
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的,此表不用)
致:(采购单位名称):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政府采购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字或签章):
职务: 职务: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签字或签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
营业执照号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
|
|||||||
账号 |
|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5.招标需求响应表
招标需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技术参数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签字或签章):
日 期:
6.商务要求响应表
商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交货期、交货地点 |
|
|
|
付款方式 |
|
|
|
履约保证金 |
|
|
|
质保期 |
|
|
|
质量保证期 |
|
|
|
投标报价及费用 |
|
|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
|
|
合同条款及其他 |
|
|
|
… |
|
|
|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签字或签章):
日 期:
7.业绩一览表
业绩一览表
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采购内容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签字或签章):
日 期
8、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人民币 元) |
1 |
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车客渡船建造项目 |
大写: 小写: |
投标 声明 |
若无,请写“/” |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签字或签章):
日 期:
9.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 |
品牌、规格 |
制造商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投标总价 |
|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本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一致。
2.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签字或签章):
日 期: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车客渡船 ,属于 工业(本项内容不得更改)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本项为必填项),从业人员 (本项为必填项) 人,营业收入为(本项为必填项) 万元,资产总额为 (本项为必填项)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项为必填项);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企业行业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一般研发、生产、加工型企业填写工业,销售、贸易型企业填写批发业,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
2、行业及规模: 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所有联合体参与方均需提供本表。
风险提示:
1、对于非面向联合体的项目,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 (请填写: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提供本表。
注:1、如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