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SDGP370791000202302000144C_001计划编号: 37079100023200120230041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项目名称: 潍坊xx区朝阳路、珠光街等 39 条(段)道路保洁项目
合同编号: SDGP370791000202302000144C_001计划编号: 37079100023200120230041
采 购 人: 潍坊xx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城管中心)
供 应 商: 山东xx市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予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一月一日
潍坊xx区朝阳路、珠光街等 39 条(段)道路保洁项目合同
(C 包)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全称):潍坊xx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中心) 乙方(全称): 山东xx市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潍坊xx区朝阳路、珠光街等 39 条(段)道路保洁项目、 项目编号 SDGP370791000202302000144,ZFCG-GX-2023-0102 、C 包采购及有关
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4、合同通用条款
5、中标人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潍坊xx区朝阳路、珠光街等 39 条(段)道路保洁项目。
2、保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
实行湿式联合深度清扫保洁作业,机械为主、人工为辅,全路域范围内道路与绿化带无缝隙一体化保洁。
(1)道路路面保洁(包括区内主路、辅道、出入口、人行道、园路、沿街广场等);
(2)公共设施卫生(包括沿街果皮箱擦洗、清掏、外运,灯杆、路牌标识、公交站亭、座椅、廊架、健身器材、公共地下通道、天桥、公共遮阳棚等市政 设施的卫生保洁);
(3)垃圾清运(包括绿化带及空地垃圾保洁,沿街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装修垃圾清理等);
(4)冬季除雪、夏季防汛以及其他应急工作。
3、承包方式:单价合同承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
4、保洁范围:详见采购内容三、保洁期限
自进场交接之日(2024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
四、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194058.26 元 (小写)壹佰壹拾玖万肆仟零伍拾捌元
贰角陆分(大写)
五、保洁质量
服务质量标准:达到《xx区道路保洁精细化管理提升方案》,并达到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相应规定要求。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甲方若有服务标准,可以附件形式附在合同之后。
六、甲方工作
6.1 为乙方的正常作业提供必要条件。
6.2 每月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形成《保洁质量检查验收报告》, 作为财政部门拨付合同款的依据。
6.3 检查和考核
6.3.1 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 GPS 监控、日巡查、周抽查、月考核的办法,考核实行百分制,严格按照《环卫工作日常管理检查表》(采购内容附件 1)进行打分。
日巡查由城管中心包路人员组织并打分;周抽查由环卫科组织实施;并分别对保洁作业情况进行打分,月考核由城管中心组织。考核小组对当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按分数高低排出名次。
6.3.2 考核奖惩
(1)全年总评前三名的企业,列入年度优秀保洁企业名单,最后一名取消评选优秀保洁企业资格。每周进行考核一次,三个月进行累计汇总,按照季度排名排出结果,第一名的企业,按路段中标季度保洁费的 1‰进行奖励。当季度评比最后一名的保洁企业,按路段中标季度保洁费的 5‰进行处罚,并按评分标准进行相应扣罚,第一次处罚同时黄牌警告,六个月内月度考核累计三次倒数第一的企业,依法终止保洁合同。
(2)凡出现市容市貌重大责任事故、造成负面影响,或被市领导点名批评的,对该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列为当月考核最后一名,并按照合同进行相应扣罚。
(3)在巡查、抽查和考核中出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者不服从管理的保洁企业,由城管中心管理人员根据《环卫工作日常管理检查表》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出具《xx区城市管理中心处罚及限期整改通知单》,并于拨款前将罚款上缴财务科。
(4)把提高环卫工人待遇提升保洁作业水平纳入环卫保洁企业考核内容内,强化对环卫作业企业的监管考核,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将提高的待遇落实到每一名环卫工人,严禁企业挪用克扣。对环卫工人待遇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按合同约定处理,直至清退出市场。
6.3.4 乙方应认真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实施,随时接受甲方突发性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七、乙方工作
7.1 做好此次招标的保洁质量,保证城区优雅环境。
7.2 严格按响应文件及承诺提供服务,否则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3 保洁期结束 7 日内,做好与下任保洁公司的设施、档案等方面的交接工作。
7.4 乙方工作人员在保洁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安全、作业安全、工资福利待遇、各类保险等问题全部由乙方承担。
7.5 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心服务,保守秘密,诚信工作。
7.6 乙方负责在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应的服务;保证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的正常使用。
7.7 工作人员全部由乙方自行安排(即乙方为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乙方应按劳动法、民法典等法律要求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照劳动法规定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保。
7.8 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定期查体,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7.9 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按正常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7.10 爱护设备设施,加强设备、用具的管理,确保所有设施设备保持良好和正常工作,在承包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保证设备设施完好无损。
7.11 做好卫生保洁,保持清洁无杂物、无污染等;环境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负责将垃圾清理运送到指定地点。
7.12 乙方须提交工作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等证件,负责对工作人员的政审。
7.13 乙方要严格按照合同中确定的各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不得随意克扣、少发。
7.14 乙方严格按照“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若干措施》(潍字办〔2021〕13 号)的通知”落实环卫工人福利待遇。如对环卫工人待遇政策落实不到位,按合同约定处理,直至清退出市场。
八、合同款支付
每季度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结果付费。最后一次维护费支付时间为维护期满、顺利交接完毕且无问题后付清(分期付款不计利息)。
九、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须满足国家(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潍坊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 他
11.1 经检查考核乙方作业人员少于规定人数或作业工作考评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作业工作或解除合同,并另安排其他作业单位进行作业,费用从乙方的作业经费中扣除。
11.2 乙方人、材、机未能按生产安排及使用计划进入现场开展作业的,或未能按甲方要求完成作业任务的,甲方有权另行组织人员、材料及机械进行现场作业,费用从乙方作业经费中扣除。
11.3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
(2)乙方拒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3)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日常作业。
(4)乙方保洁员应发工资数额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4 所有工作人员由乙方自主聘用,不享受甲方任何待遇。作业工具由乙方自备,如车辆与工具购置与甲方规定的规格不符,甲方有权停发乙方的承包费。
11.5 乙方应加强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作业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必须为每一位工作人员办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11.6 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完成甲方下达的临时任务,且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保洁期限结束价款付清后即告终止。十三、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代理机构 贰 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 (xx)住 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行 | 号: | 行 号: |
时 | 间:2024 年01 月01 日 | 时 间: 2024 年01 月 |
01 日
附件:
1、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提供服务所需车辆、设施、设备一览表
4、xx区道路保洁精细化管理提升方案
5、环卫工作日常管理检查表
6、xx区城市管理中心处罚及限期整改通知单
附件 1:
1、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项目名称:潍坊xx区朝阳路、珠光街等 39 条(段)道路保洁项目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专业学历 | 专业工作 年限 | 在本项中拟承担的 工作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本科 | 10年 | 项目对接、管理 | ||||||
大专 | 14年 | 技术指导、监督 | ||||||
大专 | 12 年 | 项目小组 管理 | ||||||
大专 | 15年 | 项目小组 管理 | ||||||
本科 | 16年 | 项目小组 管理 | ||||||
本科 | 8 年 | 项目小组 管理 | ||||||
大专 | 9年 | 项目小组 管理 | ||||||
大专 | 23年 | 项目小组 管理 | ||||||
本科 | 18年 | 项目小组 管理 | ||||||
大专 | 11年 | 项目小组 管理 | ||||||
大专 | 22年 | 项目小组 管理 | ||||||
大专 | 23年 | 项目小组 管理 |
附件 2:
2、报价明细表(C包)
标包 |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道路面积 (㎡) | 绿化面积(㎡) | 道路保洁单价 (元/ ㎡ ) | 绿化保洁单价 (元/ ㎡ ) | 一年投标报价(元 ) |
C | 1 | 歌尔配套产业园东规划支路 | 健康街-新一街 | 11922 | 734 | 8 | 0.5 | 95743.00 |
2 | 珠光街(含志远路南支路) | 志远路-渤海路 | 30719.84 | 26777.88 | 8 | 0.5 | 259147.66 | |
3 | 新昌三路 | 健康街-新三街 | 32162.45 | 5847 | 8 | 0.5 | 260223.10 | |
4 | 金光x | xx街-桐荫街 | 10940 | 3788 | 8.5 | 0.5 | 94884.00 | |
5 | 卧龙东街 | 志远路-惠贤路 | 19400 | 9306 | 8.5 | 0.5 | 169553.00 | |
6 | 新二街 | 昌宁街-电厂路 | 20000 | 5000 | 8 | 0.5 | 162500.00 | |
7 | xx人民医院北规划支路东规划支路 | 13030 | 950 | 8 | 0.5 | 104715.00 | ||
8 | 新昌二路 | 新二街-新昌一路 | 5859 | 841 | 8 | 0.5 | 47292.50 | |
小计 | 144033.29 | 53243.88 | 1194058.26 |
附件 3:
3、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施、设备名称 | 车牌号 | 品牌、规格型号 | 产地 | 排放标准(国五/国 六) | 每辆车总质量 (kg)、核定载质量(kg) |
1 | 洗扫车 | 鲁 VU2011 | 中联牌、 ZBH5186TXSDFE 6 | 湖南长沙 | 国六 | 18000kg、 3905kg |
2 | 无尘吸扫车 | 鲁 VY5063 | 中联牌、 ZBH5184TXCX1D FE6 | 湖南长沙 | 国六 | 18000kg、 6105kg |
3 | 多功能冲洗车 | 鲁 VW5182 | 中联牌、 ZBH5252GQXDFE 6 | 湖南长沙 | 国六 | 25000kg、 12910kg |
4 | 小型路面养护车 | 鲁 V391CP | 中联牌、 ZBH5030TYHSHE 6 | 湖南长沙 | 国六 | 3495kg、 1205kg |
5 | 轻型货车 | 鲁 GK2R38 | 飞碟牌、 FD3041W17K5-2 | 五莲县 | 国六 | 4495kg、 1645kg |
6 | 人行道湿式清扫车 | 鲁 V709YQ | 中联牌、 ZBH5033TSLEQE 6 | 湖南长沙 | 国六 | 3495kg、 1135kg |
7 | 新能源人行道 冲洗车 | / | 爱瑞特、瑞保Q8 | 安徽 | / | 1700kg |
8 | 新能源垃圾不 落地收集车辆 | / | 爱瑞特、瑞保 Y12 | 安徽 | / | / |
9 | 自带动力或液压油泵驱动大 滚雪刷 | / | 晨风、3.6米 | 随州 | / | / |
10 | 大雪铲 | / | 晨风、3.6米 | 随州 | / | / |
11 | 融雪剂撒布机 | / | 和昱、融雪剂撒 布机10立方 | 潍坊 | / | / |
12 | 除雪机 | / | 和x、1.5米自 带动力 | 潍坊 | / | / |
附件 4:
4、xx区道路保洁精细化管理提升方案
为加强xx区环境卫生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道路保洁质量,提升城市环境容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建立起全域覆盖、无缝隙管理、高质量保洁的长效管理体制,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管理盲区,整体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精细化管理范围
xx区主次干道和所有已招标保洁道路。三、道路保洁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
(一)机械作业规范 1、机械清扫作业
机械配备标准(以道路面积计算):
(1)按照 20 万平方米/台的标准配备①多功能扫路车(其中包含多功能洗扫车,总质量≥10000kg;冬季无尘吸扫车或落叶清扫车,每辆车总质量≥ 10000kg;道路污染清除(深度保洁)专用车辆,每辆车总质量≥10000kg);②多功能冲洗车(洒水车)每辆车总质量≥18000kg。
(2)辅道、人行道实行小型作业车作业,按照40万平方米/台配置①多功能小型路面养护车每辆车总质量≥1600kg;②新能源人行道冲洗车每辆车总质量≥ 1600kg;③按照30万平方米/台的标准配备人行道湿式清扫车每辆车总质量≥
2500kg。
(3)按照主城区(渤海路以西区域)30 万平方米/台、其他区域 40 万平方米/台的标准配置垃圾不落地收集车辆(须装配 240 升垃圾桶 8 个)。具体配备数量详见附件七车辆配备表,样式及颜色参考附件九图片。
(4)按照 80 万平方米/台的标准配备轻型货车,每辆车总质量≥3000kg。注:
①多功能洗扫车(包含全天候洗扫车、冬季无尘吸扫车或落叶清扫车、道路污染清除(深度保洁)专用车辆)、多功能冲洗车(洒水车)以上车型配备各标包总车辆数,全部车辆必须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
②上述配备面积标准每当高于(含)50%面积时按标准配备相对应车辆,不足配备标准面积的标包按 1 辆配备;
③人行道小型作业车(小型路面养护车、人行道湿式清扫车)2020 年 1 月份以来的;
人行道冲洗车、垃圾不落地收集车辆均为新能源车型,购置时间为 2020 年 1 月份至今,需上传车辆购置发票等相关证件扫描件以供查验;
④小型作业车(小型路面养护车、人行道湿式清扫车、人行道冲洗车、垃圾不落地收集车辆)需统一标准,垃圾不落地收集车辆详见标准式样,其他车辆具体标准按照城市管理中心要求配备;
⑤本项目具体车辆配备标准数量以附件七车辆最低配备表为准。如遇特殊情况需根据城市管理中心通过实际路况要求,相应增加车辆进行作业,不再增加额外费用。
2、机械清扫作业频次。主次干道清机械清扫作业时段为 4:30-7:00、
9:00-10:00、10:30-11:30、13:30-14:30、15:00-17:00,背街小巷(适合机械
作业道路)根据道路情况每天清扫作业不得少于 3 次。
3、机械清扫作业质量要求。机械清扫作业要以机扫车、冲洗车、人工洗刷作业相互配合,以消除路面的积泥、沙石、污迹,作业时不得漏扫、漏冲。机械清扫必须同步进行喷水降尘,并应进行水压和行速的适当控制。
4、机械冲洗作业
(1)机械冲洗作业频次。根据路面污染程度,对主次干道每天清洗不少于 1 次,时间为 4:30-7:00,背街小巷利用小型冲洗车人工冲洗。
(2)机械冲洗作业质量要求。清洗时,先用高压清洗车沿车行线方向、按从中央线向道路两侧的顺序,对路面进行高压清洗,同时开启前喷,延牙石边向前冲洗。
(3)道路洒水作业
5、洒水作业频次。每天作业不少于 5 次,作业时段为 9:00-10:00、
10:30-11:30、13:30-14:30、15:00-17:00、19:00-20:00,当气温高于 30℃时,
每天中午 12:30-14:00 应增加 1 次洒水。
6、洒水压尘作业质量要求。洒水作业时路面洒水覆盖宽度应适宜,应洒尽洒,不得漏洒、花洒、丢段。白天在人流、车流量较大道路进行作业时,应采取
前冲 45°朝下或后冲 45°朝下方式洒水。洒水压尘作业时,水要喷射成雾状,喷洒均匀,达到路面见潮不见水流的效果。洒水作业时行车速度应不超过 20 公里/小时,并应注意调整高度和水压,不得以冲代洒。
(二)人工保洁作业规范
人员配备标准(以道路面积计算):
(1)深度保洁路段,白班按照 8000 平方米/人的标准配备,午班、夜班按照 20000/平方米/人的标准配备,人员密集处,繁华区域需根据城市管理中心要求增加相应保洁人员;
(2)一般道路按照 10000 平方米/人的标准配备,午班、夜班按照 40000/平方米/人的标准配备;
(3)保洁人员夏季作业时间为 5:30~22:30。春季、秋季、冬季作业时间为 6:00~22:00;
(4)保洁人员要求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劳动能力。
注:上述配备面积标准每当高于(含)50%面积时按标准配备相对应人员,不足配备标准面积的标包按 1 人配备。
保洁员装备要求:全区保洁员按照要求配备统一样式的保洁车(详见标准式样)、服装(详见标准式样)、簸箕、捡拾器、扫把。保洁车辆除放置保洁工具及垃圾收集器外,严禁放置杂物。保洁车辆和保洁服要保持整洁,工具摆放有序。严禁私自改装保洁车,私自使用改装工具。
1、普扫
(1)人行道:(以路沿在左手边为例)人站在靠路沿的地方,扫把的位置以下端的手自然伸直为宜,然后扫把自右向左扫,根据垃圾量的大小分别扫成堆。
(2)路沿:面向来车方向,在离路沿约 1 米左右侧站,扫把顺着前方扫到路沿,根据垃圾量的大小分别扫成堆。
(3)车行道:从路段中间向快车道路缘石处清扫,并成堆,然后收集入保洁车中,然后进行隔离带的清扫,沿隔离带边向前推扫并成堆,面向来车方向向前清扫。
(4)推灰抹沙:扫把不离地面,扫把挥动时稍微用手臂力量向下压,既要把灰尘和垃圾清扫干净,又要避免灰尘的飞散。
2、巡回保洁和夜间保洁
(1)保洁包含捡拾垃圾杂物、推灰两个方面。
(2)使用工具:玻丝小扫把、塑胶扫把(雨天)、撮箕、电动保洁车。
(3)方法:将散落的垃圾及时收入撮箕或电动保洁车。
(4)晚间 18:00—22:00 在重要路段、主要路口、人流量密集的商业中心等区域进行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并对整个夜间突发的道路污染及积水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3、污染点冲洗
(1)按要求穿橙色反光保洁服,戴胶手套,做好劳保防护措施。
(2)在清洗区域xx两米范围内设置安全警示牌。
(3)将兑制好的清洗液,均匀地泼洒在油污处,用长柄刷 刷洗油污表面。
(4)最后用清水全面冲洗一遍,处理干净积水。 4、人员作业“十严禁”。
人员作业执行“十严禁”标准,即:严禁将垃圾扫入雨水箅子、窖井、绿化带、河道、 道路界线外;严禁不按规定时间作业;严禁空岗、脱岗、坐岗、卧岗、酒后上岗;严禁在岗期间吃东西、玩手机、凑堆 聊天、吵吵闹闹、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影响形象;严禁在 路中间行驶、逆向行驶;严禁漏扫、扬扫;严禁将清扫垃圾堆放路边,不及时清运;严禁使用自制工具;严禁将工具摆放在路边、墙边、绿化带内;严禁焚烧垃圾、树叶、秸秆等
废弃物。
(三)机械作业质量标准 1、洒水车作业标准。
(1)作业路段无漏洒(路段特殊情况除外)。
(2)路面路沿无灰带。
(3)路中间无污水横流(路中间凹陷严重除外)。
(4)白线上无泥沙残留。
(5)水篦子处无积沙(水篦子完好的情况下)。 2、机扫作业标准。
(1)作业路段无漏扫(路段特殊情况除外)。
(2)作业后无白渣、无泥沙、无大型垃圾、无污水残留、无漏撒垃圾。 3、护栏及路牙石清洗作业标准。
护栏、路牙石见本色,无污迹(护栏或路沿高度超出清洗调节范围的除外) 4、机械作业“十严禁”。
机械作业车辆(洒水车、洗扫车等)执行“十严禁”标准,即:作业时严禁超载超速;严禁干扫、漏扫、扬尘作业;严禁向雨箅子、窖井、 绿化带、河道倾倒垃圾、污水;严禁洒水扰民、逆行洒水;严禁鸣笛超速、不避让行人;严禁车身不洁;严禁跑冒滴漏;严禁飞扬洒落;严禁垃圾拖挂;严禁上下班高峰期作业。
(四)人工保洁后路面和绿化带保洁质量标准
1、道路主路面保洁标准。道路路面(车行道和人行道)整体清洁见本色,无泥迹(水泥污垢)、油渍、积水、污水横流和杂草,1000 平方米以内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和人畜粪便等零星垃圾(含立体垃圾)和杂(废)物均少于 4处,视线范围内无大量堆积树叶,无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
2、绿化带和树穴保洁标准。绿化带(包括纵深)整洁美观,无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无悬挂污物,100 平方米以内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和人畜粪便等零星垃圾(含立体垃圾)和杂(废)物均少于 4 处,视线范围内无大量陈旧树叶,无卫生死角。
3、树穴保洁标准。树穴及xx整洁美观,100 平方米以内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和人畜粪便等零星垃圾(含立体垃圾)和杂(废)物均少于 4 处。
4、路牙石保洁标准。牙石边(立面)干净整洁、无积水积泥,100 平方米内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和人畜粪便等零星垃圾(含立体垃圾)和杂(废)物均少于 4 处,视线范围内无大量陈旧树叶,无卫生死角。
5、窨井盖沟保洁标准。窨井盖沟、雨水箅子和边沟干净见本色,无积垢、泥迹、油渍、杂草和堵塞现象。
6、垃圾收集保洁标准。在保洁过程中巡回零星垃圾收集,第一次集中收运后垃圾容器无垃圾,xx堆积和商家店铺无积存垃圾现象。第二次集中收运必须在每班作业结束后再进行垃圾倾倒,xx在保洁过程中进行垃圾倾倒;特殊情况待批准后执行。机械收运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作业时间安排。
(五)果皮箱、桥梁栏杆、公交站亭保洁标准
1、沿街果皮箱、道路桥梁栏杆、公交站亭等设施保洁要与人工清扫、捡拾作业分离,由专人负责,并配备专业擦洗工具,实行专业化保洁,确保整洁无积
尘。道路果皮箱每天至少擦洗 1 次,并保证随脏随擦,设施周围无抛撒、存留垃圾,完好率不低于 98%;桥梁栏杆每周擦洗 2 次,重大活动期间适当增加保洁次数,确保整洁无污。公交站亭随脏随擦,确保整洁无污。
2、果皮箱保洁“六严禁”。按照“331模式”定人、定时、定次数,设专人专门清擦,按程序、按次数、按时间随时清掏。果皮箱保洁执行“六严禁”标准,即:严禁箱体破损;严禁箱门关闭不严;严禁不套内袋;严禁箱体乱贴广告;严禁清掏不及时,出现满溢;严禁果皮箱xx有暴露垃圾、尘土、积水;严禁不锁箱门。
四、除雪防冰及夏季防汛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
(一)除雪车辆配备标准(以道路面积计算):
1、按照每 30 万平方米标准配备自带动力或液压油泵驱动大滚雪刷 1 台(推雪宽度≥3 米)、1 台大雪铲(推雪宽度≥3 米);
2、按照 160 万平方米配置融雪剂撒布机 1 台(总质量≥8000kg 或撒布宽度
≥12 米或料箱容积≥10 立方米);1 台抛雪机(抛雪能力≥2200(t/h)、有效切雪宽度≥3 米、抛雪距离≥40 米)不足 160 万平方米的标包按 1 台配备;
2、按照每 40 万平方米配备 1 台小型人行道除雪机(滚刷),推雪宽度≥1.5米,与人行道小型作业车辆配合使用;
4、按照每 40 万平方米标准配备 4 台 10 轮运输车、2 台装载机、1 台刮平机;
严格按照《潍坊市市区清雪防冰工作方案》(潍管委办发〔2021〕7 号)要求进行道路清雪除冰。
注:(1)上述配备面积标准每当高于(含)50%面积时按标准配备相对应车辆,不足配备标准面积的标包按 1 台配备。
(2)以上对应车辆为最低配备标准,如遇特殊情况需根据城市管理中心通过实际路况要求,相应增加车辆进行作业,不再增加额外费用。
(3)10 轮运输车、装载机、刮平机以上三种车型环卫作业企业可以租赁使用,中标后 3 日内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由采购人查验。
(二)清运雪作业要求
1、市区道路清雪作业应保证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2、清雪作业坚持机械作业和人工作业相结合的原则,以机械作业为主,人工清雪为辅。
3、降雪发生时,各保洁公司要按照职责分工,以雪为令,快速应对,以“上下班时段确保道路畅通”为目标展开作业。
(1)无论白天晚上,只要降雪,所有清雪队应立即组织清雪除冰设备及人员在 30 分钟内到达各责任路段展开作业。
(2)小到中雪。白天降雪,机动车道要随下随清,到晚 9 点以前,都要保证路面见底无积雪,温度过低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雪水结冰打滑;晚上降雪,人员机械凌晨 4 点前要到位,于次日早 7 时前清理完成,要保证路面见底无积雪。
(3)大到暴雪及以上雪情。预报白天降雪,设备和人员要提前到岗值守备勤,一旦降雪,立即开展作业,保证道路交通不堵塞;晚上降雪,人员机械凌晨 11 点前要到位,要通宵作业,力求达到最佳道路清雪和除冰效果。遇到持续强降雪,要保证人员、设备能够轮班轮岗持续作业,保证城市交通运行正常。
(4)上下班高峰期。要根据降雪情况,提前对路口、坡路、弯道、桥梁及易打滑路段安排作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随时帮助打滑车辆顺利通行,防止上下班高峰期间交通堵塞。
4、清雪作业要按照先重点区域后边缘区域,先主要路段后次要道路,先快车道后慢车道,先坡段后平路的原则进行组织,学校、医院、商场等人群密集地段,要优先清理。
5、清雪作业时,融雪剂经请示可以撒布时,应使用环保型融雪剂,坚持科学撒布、少量控制的原则。
6、清雪作业时,要根据降雪及路面积雪情况合理调用清雪机械与设备数量,鼓励因地制宜采取效率较高的多种清雪机械与设备联合作业的方式。
7、清雪铲作业时,每个路口转弯处向外延伸 3 米左右为作业距离,直行推雪形成的雪垅必须及时清理干净。不得将积雪堆在道路转弯处、其他单位门口或人行道上,不得向车行道扬雪。
8、市区道路积雪装运作业要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各类装卸机械与设备要尽量避免阻碍交通。
9、清雪作业时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车辆、人员安全。
10、清扫的积雪必须及时外运,并倾卸至指定消纳场。积雪消纳场要科学选址,方便车辆进出,并配备专用机械,用于随时平整积雪。
(三)清运雪作业标准
主干道、重点路段、坡路、弯路、道路交叉口、桥梁要做到随下随清,确保道路畅通。其他路段清运雪执行以下标准:
1、清雪时限
小雪:所有道路雪后 8 小时内清运完毕。
中雪:主xx后 12 小时清运完毕,支路、背街小巷雪后 24 小时内清运完毕。
大雪:主xx后 24 小时内清运完毕,支路、背街小巷雪后 36 小时内清运完毕。
暴雪以上:主xx后 24 小时内清运完毕,支路、背街小巷雪后 48 小时内清运完毕。
公园、广场、游园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停车场、台阶的积雪清理工作要在雪停后24 小时内完成,其他地段的积雪清理工作要在雪停后48 小时内完成。
2、清雪标准
主路清雪除净率达 90%,支路清雪除净率达 85%,背街小巷清雪除净率达 80%。各类道路路面要无雪堆、无积冰、无漏段,清运达到雪堆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人行道要同步清理达到露出路面,除净率达到 70%.
(四)夏季防汛作业标准
汛期道路保洁及时,无扫入下水口尘土和堵塞现象,雨后及时冲刷路面, 无积存污水和淤泥,应急措施及时有效,路面及时恢复整洁。
五、保洁队伍管理
(一)提高工资保险标准
1、提高工资标准。建立环卫工人薪酬保底和动态增长机制,环卫工人月最 低工资不低于潍坊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 130%,每年按 5%-10%增长(2023 年潍坊最低工资标准为 2200 元/月/人)。
2、落实防暑降温费。严格落实《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障办法》,对从事 室外高温作业的一线环卫人员,每年 6-9 月发放高温补贴,每月 300 元/人,随当月工资发放。
3、兑现加班补助。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由环卫作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加班补助。达到探亲休假条件的,应按规定安排休假探亲,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4、落实保险保障。按照“应保尽保”原则,环卫作业企业要依法为符合条 件的环卫工人缴纳“五险一金”。对不符合缴纳条件的,要发放每人不低于 400元/月的保险补贴,并设立专项资金对因重大变故导致生活困难或患病伤残的环卫工人给予保障。
5、环卫工人意外伤害险。各环卫作业企业为一线环卫工人购买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险不低于 400 元。
(二)提高福利待遇
1、福利保障。设立环卫工人福利发放专项资金,标准为:(1)春节慰问金
400 元/人;(2)中秋节慰问金 300 元/人;(3)环卫节慰问金 300 元/人。环 卫作业企业要为环卫工人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肥皂、毛巾、洗衣粉、口罩、手套等),每季度发放 1 次,标准不低于 40 元/人。
2、免费查体。环卫作业企业每年至少组织环卫工人进行 1 次免费健康查体,标准不低于 300 元/人。
3、子女上学。环卫工人工作满 1 年以上的,环卫作业企业要为其直系子女 每人每年补贴 300 元;工作满 2 年以上的,直系子女考上大学的,环卫作业企业要一次性奖励 3000 元/人。
4、提供免费早餐。环卫作业企业通过定点用餐、集中供应早餐、与早餐车合作等方式为一线环卫工人提供免费早餐,每餐标准不低于 7 元/人,发动鼓励餐饮行业与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同时,在提供免费早餐的基础上,再为每名环卫工人每月增加 200 元的用餐补贴,补贴以现金形式,随工资发放到每名环卫工人。
(三)规范环卫工人用工管理
1、加强合同管理。环卫作业企业要依法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探索以 劳务派遣等方式与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建立稳定用工关系,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
2、规范工作时长。环卫作业企业要落实相关规定,合理安排环卫工人工作 量,保证其休息时间,保障其依法享有的休假权。
3、加强环卫工人培训。环卫作业企业要每年至少2次组织环卫工人开展业务技能、行为规范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环卫工人的规范作业本领和安全生产意识。
(四)服装配备及着装要求
1、保洁员(含管理人员):春秋装每人每年发放 1 套;冬装每人每年 1 套;
夏装每人每年 2 套;反光带每人每年 2 套;雨衣(含雨鞋)每人每年 1 套;口罩
每人每年 4 副;手套每人每年 4 副;棉鞋每人每年 1 双。 2、保洁员着装“六严禁、六统一”。
保洁员按照“六严禁、六统一”着装,即:严禁敞胸露怀、严禁穿高跟鞋、严禁邋里邋遢、严禁多色混搭、严禁破旧不堪、严禁无警示标志;颜色统一、样式统一、帽子统一、证件统一、标识统一、换装时间统一。
3、驾驶员:每人每2年1套秋装和1套夏装。
(五)工具配备
大扫帚每人每月 3 把;小笤帚每人每月 3 把;捡拾器每人每年 2 个;簸箕每
人每年 2 个;铁锨、拖把、刷子、抹布、小铲等,按实际使用和消耗情况发放;并按要求配齐保洁车和簸箕。
六、检查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 GPS 监控、日巡查、周抽查、月考核的办法,考核实行百分制,严格按照《环卫工作日常管理检查表》(附件 1)进行打分。
日巡查由城市管理中心包路人员组织并打分;周抽查由环卫科组织实施;并分别对保洁作业情况进行打分,月考核由城管中心组织。考核小组对当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按分数高低排出名次。
(二)奖惩兑现
1、全年总评前三名的企业,列入年度优秀保洁企业名单,评比最后一名取消评选优秀保洁企业资格。考核每周进行一次,三个月进行累计汇总,按照季度排名排出结果,第一名的企业,按路段中标季度保洁费的 1‰进行奖励。当季度评比最后一名的保洁企业,按路段中标季度保洁费的 5‰进行处罚,并按评分标准进行相应扣罚,第一次处罚同时黄牌警告,六个月内月度考核累计三次倒数第一的企业,依法终止保洁合同。
2、凡出现市容市貌重大责任事故、造成负面影响,或被市领导点名批评的,对该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列为当月考核最后一名,并按照合同进行相应扣罚。
3、在巡查、抽查和考核中出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者不服从管理的保洁企业,由城管中心管理人员根据《环卫工作日常管理检查表》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出具《xx区城市管理中心处罚及限期整改通知单》,并于拨款前将罚款上缴财务科。
4、把提高环卫工人待遇、提升保洁作业水平纳入环卫保洁企业考核内容内,强化对环卫作业企业的监管考核,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将提高的待遇落实到每一名环卫工人,严禁企业挪用克扣。对环卫工人待遇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按合同约定处理,直至清退出市场。
(三)其他
1、车辆驾驶员须统一着装,服装配备应为两长两短,并有反光标识,雨季要配备雨具。
2、市管道路作业机械须按要求统一颜色,并使用市环卫处印发的统一标识。中标后均要求安装 GPS 监控系统。
3、须建立保洁员档案,包括年龄,签订合同情况,工作地点等内容。
4、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结果公布)后 3 日内达到进场条件(即投标文件承诺的要求)并提供所有车辆有效证件(购置发票原件、行车证)由业主核查确认后签订合同,逾期达不到标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将按该标包得分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供应商。
5、道路保洁作业模式和考核模式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的要求逐步完善,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中标后各标包均需定车定路段,不得随意变动车辆的清扫道路。供应商承诺配置的所有设备,在中标后必须专用于本项目。
7、在xx、卫生等各类城市创建及其他重大活动中根据业主要求无条件做好活动保障。
8、近三年,供应商存在拖欠工人工资受到投诉并查实造成恶劣影响的、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等不良记录的,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附件 5:
5、环卫工作日常管理检查表
环卫企业: 路段: 检查时间:
序 号 | 项目 | 内容 | 标准 | 扣分 | 备注 |
1 | 道路保洁 (20 分) | 路面、人行道、路牙石干净 | 扣 0.1 分/处 | 日常保洁考核 | |
2 | 绿化带、树穴净、无垃圾 | 扣 0.1 分/处 | |||
3 | 雨污水井篦子无污染 | 扣 0.1 分/处 | |||
4 | 实行“门对门”“墙对墙”无缝隙保洁 | 扣 0.1 分/处 | |||
5 | 人工捡拾及时、全面 | 扣 0.1 分/处 | |||
6 | 定期对污染的路面、下水口、垃圾桶xx冲洗 | 扣 0.1 分/处 | |||
7 | 道路路牙石每周用清扫车清洗一次,且保证随脏随擦 | 未擦洗扣 0.2 分/次 | |||
擦洗不干净扣 0.1 分/次 | |||||
8 | 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 扣 0.2 分/次 | |||
9 | 果皮箱 (10 分) | 道路沿街果皮箱有专人负责 | 扣 0.2 分/处 | ||
10 | 每天擦一次,且保证随脏随擦 | 擦洗不干净扣 0.1 分/处 | |||
11 | 及时发现损坏果皮箱并上报环卫科 | 未上报扣 0.2 分/处 | |||
12 | 保洁员 (10 分) | 保洁人员全时在岗 | 扣 0.1 分/人 | ||
13 | 保洁人员达到按合同规定人数 | 扣 0.2 分/人 | |||
14 | 保洁员逆行作业、不穿保洁服 | 扣 1 分/处 | |||
15 | 环卫机械 (20 分) | 实行机吸保洁作业,扫路车喷淋清扫 | 不按要求作业扣 0.2 分/ 次 | ||
16 | 其他 (20 分) | 因保洁不到位,受上级领导、主管部门批评、12345 公开电话、12319 服务热线、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 响的 | 扣 0.5 分/次 | ||
17 | “深度保洁”(100分) | 主路面尘土称重不超 5 克/㎡ | 每超 1 克扣 0.1 分 | 单独考核 | |
人行道尘土称重不超 10 克/㎡ | 每超 1 克扣 0.1 分 | ||||
可见垃圾每 1000 平方米车行道不大于 2 处,人行道不 大于 4 处,绿化带不大于 8 处 | 每增加 1 处扣 0.1 分 | ||||
18 | 工资标准 | 查看工资发放表,核对企业环卫工人人数现场询问工人及查阅工资流水等台账 | 环卫工人工资低于潍坊市现行工资标准 130%。每低于 1%扣 0.2 分,扣 完为止。 | 环卫工人福利待遇落实状况 | |
19 | 落实防暑降温费 | 核对作业企业 6 至 9 月的防暑降温费发放流水等台账, 现场询问工人,要求达到每人每月 300 元 | 未发放的,此项 0 分;低于发放标准的,每低于 1%扣 0.2 分,人数少发 1 人的扣 0.2 分,扣完 为止。 |
20 | 兑现加班补助 | 法定年节假日安排环卫工人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标准的 3%的工资报酬,其余休息日可实行调休,不能安排休补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的工资报酬。询问环卫工人、查询发放补助台账。 | 未按要求发放的,此项为 0 分;低于发放标准 的,每低于 1%扣 0.2 分,扣完即止。存在漏发的, 每发现 1 人扣 0.2 分。 | ||
21 | 落实保险保障 | 审核环卫工人年龄信息及是否符合缴纳保险缴纳条件,核对作业企业缴纳五险一金台账是否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缴纳条件人员补助发放是否做到足额、全覆盖。核对作业企业环卫工人人数及工资流水等台账,现场询 问环卫工人。 | 未落实应交保险、应发补助的,此项为 0 分; 每少 1 人扣 0.2 分,扣完为止。 | ||
22 | 落实环卫工人意外 伤害险 | 核对保险投保名单与企业用人是否相符,进人出人相符,以及理赔是否到位。 | 存在漏保的、理赔不到位的,此项为 0 分。 | ||
23 | 福利保障 | 设立、按时发放环卫工人福利发放专项资金,春节慰问金 400 元/人,中秋节慰问金 300 元/人,环卫工人节慰 问金 300 元/人。环卫企业要为环卫工人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肥皂、毛巾、洗衣粉、口罩、手套等),每季度发放 1 次,标准不低于 40 元/人。核对各区环卫工人福利发放台账及发放资金银行流水,及询问环卫工人。 | 未落实“三金”保障的,此项为 0 分;慰问xx x、漏发、未及时发放 的每项扣 0.5 分;劳保用品少发、漏发、未及时 发放扣 0.5 分;存在冒领 情形的,此项 0 分,存在人员漏发的,每少于人数 1%的扣 0.1 分,扣 完即止。 | ||
24 | 免费体检 | 环卫作业企业每年至少组织环卫工人进行1 次免费健康 查体,标准不低于 300 元/人。查看体检台账,核对体检人数及发票等。 | 未组织体检的,此项 0分;组织体检,人数低于 90%的,每少于人数 1%扣 0.2 分,扣完为止。 | ||
25 | 子女上学 | 环卫工人工作满 1 年以上的,直系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 间每人每年补助 300 元;工作满 2 年以上的,直系子女 考上大学的,一次性奖励 3000 元/人。核查符合条件环卫工人人数,核对奖励台账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 对符合条件未给予补贴的,每少发、漏发 1 人 扣 0.2 分,扣完即止。 | ||
26 | 提供住房保障 | 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根据需要应保尽保,为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提供公租房保障。整合现有房源,配备水电气暖网等生活必备设施,为外地在潍务工的环卫工人提供稳定的生活、住宿条件。查阅人员信息台账,现场询 问环卫工人。 | 落实不到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此项 0 分。 | ||
27 | 提供免费餐 | 是否为一线环卫工人提供免费 餐,每餐标准不低于 7元/人。检查往来资金账目,核实 餐点集中供餐情况,现场询问环卫工人。同时,在提供免费 餐的基础上,再为每名环卫工人每月增加 200 元的用餐补贴;补贴 以现金形式,随工资发放到每名环卫工人。 | 未执行免费 餐或低于餐标准的,此项 0 分; 提供数目低于当天上午 环卫工人数 90%的,每低于 1%,扣 0.2 分。 |
28 | 加强合同管理 | 查看作业企业与环卫工人签订合同情况,查看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劳动法》及《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若干措施》。 | 未签订合同的,此项 0分;未及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数量与环卫工人数量不符合的,每少 1 人扣 0.2 分。 | ||
29 | 规范作业 时长 | 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查看工作台账与询问环卫工人相结 合。 | 每发现 1 人达不到标准 的扣 0.1 分。 | ||
30 | 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 | (1)按照 20 万平方米/台的标准配备①多功能扫路车 (其中包含多功能洗扫车,总质量≥10000kg;冬季无尘吸扫车或落叶清扫车,每辆车总质量≥10000kg;道路污染清除(深度保洁)专用车辆,每辆车总质量≥ 10000kg);②多功能冲洗车(洒水车)每辆车总质量 ≥18000kg。 (2)辅道、人行道实行小型作业车作业,按照 40 万平方米/台配置①多功能小型路面养护车每辆车总质量≥ 1600kg;②新能源人行道冲洗车每辆车总质量≥ 1600kg;③按照 30 万平方米/台的标准配备人行道湿式清扫车每辆车总质量≥2500kg。 (3)按照 40 万平方米/台的标准配置垃圾不落地收集 车辆(须装配 240 升垃圾桶 8 个)。 (4)按照 80 万平方米/台的标准配备轻型货车,每辆车总质量≥3000kg。 (5)按照每 30 万平方米标准配备自带动力或液压油泵驱动大滚雪刷 1 台(推雪宽度≥3 米)、1 台大雪铲(推雪宽度≥3 米)。 (6)按照 160 万平方米配置融雪剂撒布机 1 台(总质量 ≥8000kg、撒布宽度≥12 米、料箱容积≥10 立方米); 1 台抛雪机(抛雪能力≥2200(t/h)、有效切雪宽度≥ 3 米、抛雪距离≥40 米)。 (7)按照每 40 万平方米配备 1 台小型人行道除雪机(滚刷),推雪宽度≥1.5 米,与人行道小型作业车辆配合使用。 (8)按照每 40 万平方米标准配备 4 台 10 轮运输车、2台装载机、1 台刮平机;具体作业设备配备标准详见“道路保洁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背街小巷,参照相关作 业标准要求,根据实际路况配置作业设备。 | 机械车辆未达到要求的,每少 1 辆扣 1 分。 | 环卫保洁水平提升情况 | |
合计 |
检查人员签字
附件 6:
6、xx区城市管理中心处罚及限期整改通知单
检查单位: 年 第 号
检查路段 (区域) | 检 查时 间 | ||||||
检查人员 | |||||||
存 在问 题 | |||||||
整 改要 求 | |||||||
扣 除分 数 | |||||||
整 改时 限 | |||||||
执行人 | |||||||
其它处理意见 | |||||||
分管领导意见 | |||||||
被检查单位 (责任单位) | (章) | 责任单位代表签字 | 职务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