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11NMB1C1651520231
全国半导体真空科学仪器暨第三届锑化物半导体与光机电系统集成
技术大会组织策划、嘉宾邀请项目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00XXX0X0000000000
甲方:晋城市光机电产业研究院 乙方:北京聚睿众邦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在 2023 年 7 月 24 日由 晋城三公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1405712023CTP00011 的 全国半导体真空科学仪器暨第三届锑化物半导 体与光机电系统集成技术大会组织策划、嘉宾邀请项目谈判采购活动中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服务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相应服务的具体内容如下:
1、大会开幕式及大会专家报告会、8 场分专业论坛活动、相关专场对接活动。
2、研究院专家委员会、理事会会议。
3、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议。
4、院士座谈会。
5、产业推介活动。
6、本地重点项目参观活动。
7、相关部委的走访,持续提供专栏宣传推广,学校、院所资源汇集、行业资源对接等。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玖拾柒万壹仟元整(含税价)
(小写):¥971000 元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其他原因而做价格调整。合同总金额包括本项目服务内容实施过程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款项;大会成功举办后,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 40%合同金额。
3.乙方账户信息以签署页信息为准。乙方账户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前 3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
四、服务承诺
乙方向甲方服务承诺:
1、乙方承诺合同履行期限:2023 年 8 月初完成所有项目内容。
2、承诺服务内容有:
(1)大会开幕式及大会专家报告会、8 场分专业论坛活动、相关专场对接活动。
(2)研究院专家委员会、理事会会议。
(3)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议。
(4)院士座谈会。
(5)产业推介活动。
(6)本地重点项目参观活动。
(7)相关部委的走访,持续提供专栏宣传推广,学校、院所资源汇集、行业资源对接等。
3、承诺大会规模:
线下会议总人数不超400 人,其中邀请两院院士不少于5 人,邀请院校专家、
行业企业代表不少于 100 人。
4、准时精确供应酒店、机票、火车票信息,第一时间的策划与安排。
5、完整准确的协议条款,在保证甲方所需的服务的前提下,爱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6、供应会议报到台,并有专人帮助会务组分发资料,办理相关入住手续。乙方将以较低的价格,最优的备品质量,优秀的服务品质,尽心的筹办,保
证大会圆满成功。
五、交付
1.服务期限:2023 年 8 月初完成所有项目内容
2.服务地点:晋城市凤城国际酒店
3.服务标准要求:严格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内容及甲方的具体要求进行服务。
六、交验
交付完成后,甲方按照谈判文件和采购合同的约定对项目的具体技术要求、服务等进行验收。
七、甲方责任
1、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2、组织验收,并及时为乙方办理付款手续。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乙方责任
1、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全部的服务内容。
2、保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满足甲方的实际需求。
3、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保证合同承诺的服务。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价款,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金额 2%的违约金。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规范或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绝验收。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的,视为不能正常履行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3、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或不能完成服务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4、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完成服务时,每逾 1 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金额
1%的滞纳金。逾期超过 30 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转包、分包,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6、因甲方无正当理由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乙方造成的合理损失,由甲方负担。
7、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中一方要求中止或变更合同,需书面(公函、传真)通知对方,对方接通知后应在 15 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对方是否同意,逾
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如同意,双方应共同协商因此而产生的有关价格等问题;如不同意,提出方应向对方赔偿因上述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办理。
十、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谈判文件
2.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以下无正文)
甲方(章):晋城市光机电产业研究院 乙方(章):北京聚睿众邦科技有
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晋城市金鼎路双创产业园 地 址:xxxxxxxxx 0x院(光机电加速器)6 号楼 3 层 3 号楼 5 层 501
联 系 人:xxx 联 系 人:xxx
电 话:13363466698 电 话:17600731390
开户银行:晋城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银行账号:502321010300000077661 银行账号:150279630
日 期:2023 年 07 月 26 日 日 期:2023 年 0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