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 期,蜀道投資為持有本公司 約37.863% 已發行股份的控股 股東,而蜀道城鄉為蜀道投資的全資附屬公司,屬蜀道投資的聯繫人。因 此,根據上市規則 第14A.07(4) 條,蜀道城鄉為本公司之關連人 士。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 章,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 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由於按年度計算,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 議有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 率(除盈利比率 外)超過0.1% 但低於5%,故須遵守有關申報、公告及年度審核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 14A 章的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持續關連交易
訂立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
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
x公司與蜀道城鄉於2022年12月8日訂立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據此,蜀道城鄉集團2022 年1 月1 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期間向本集團提供物 業管理服務。
上市規則涵義
於本公告日 期,蜀道投資為持有本公司 約37.863% 已發行股份的控股 股東,而蜀道城鄉為蜀道投資的全資附屬公司,屬蜀道投資的聯繫人。因 此,根據上市規則 第14A.07(4) 條,蜀道城鄉為本公司之關連人 士。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 章,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 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由於按年度計算,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 議有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 率(除盈利比率 外)超過0.1% 但低於5%,故須遵守有關申報、公告及年度審核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 14A 章的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緒言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2 年12 月8 日(交易時段 後),本公司與蜀道城鄉訂 立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 議,據 此,蜀道城鄉集 團2022 年1 月1 日 至2024 年 12 月31 日止期間向本集團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
主要條款載列如下:
日期: 2022 年12 月8 日
訂約方: 1. 本公 司(為其本身及代表其附屬公 司);及
2. 蜀道城 鄉(為其本身及代表其附屬公 司)。
年期: 2022 年1 月1 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
服務內容: 於 物 業 管 理 服 務 框 架 協 議 的 期 限 內,蜀 x 城 鄉 集 團 向本集團提供的主要服務內容:
1. 本集團所運營的公路的服務區、停車區、機關辦公 區、管理 處、收費站等物業的相關物業管理服 務,以及後續新建、改建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
2. 本集團辦公場所的物業管理服務;及
3. 基於本集團需要所提供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
定價政策: 1. 透過招投標程序釐定最終代價
招投標程序指招標方及投標方依照境內相關規則 及條例進行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和中標的流程,該程序 的執行將接 受中國相關 政府部門的檢 查。就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而 言, 本集團透過本公 司及附屬公司主管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業務部門 作 為招 標 人,而評 標 委員 會(即由 評標 專 家組 成,受中國政府行政機關監督)將按照招標文件公示的 評標辦法為物業管理服務框評選服務提供 方, 通過對所有投標人所提供價格及服務條款進行比較,將物業管理服務授予提供最佳價格 及╱或服務條 款的投標人。
若招標人有特別要 求, 招標人可根據相關法規於 招投標程序中以非排他性原則定出對物業管理服 務的要求、投標人的經驗、往績及實力等供眾投標 人參考。若蜀道城鄉集團為唯一投標人,本集團將 不會進行該項交易。
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 法》,倘少於三名投 標 人,招標人應重新招 標。因 此,在招投標過程中 應有三個或以上單位申請投標並提交投標文件。
倘蜀道城鄉集團滿足本集 團( 作為招標 人)對投標 人的資 歷、經 驗、實 力、過往業績等要 求, 且參與 投標並最後成功中 標, 則交易價格將為蜀道城鄉 集團於投標文件中確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價 格。該交易價格透過招投標機制按相同客觀標準進行篩 選而最終釐定,且以非排他基準進行。
因 此, 以上定價機制將確保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 議項下的交易安排之價格公平合 理, 且不遜於任 何獨立第三方。
2. 市場價格
獨立第三方於日常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提 供或接受的相同或類似產品或服務的價格。
就市場價 格, 本公司將主要考慮了四川省內的獨 立第三方提供相同或類似物業管理服務的公平價格,以確保個別服務協議的條款乃按正常商業條款或 按不遜 於獨立第三 方向本公司 提供之條款 訂 立,並符合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的條款及條件。
3. 協定價格
即價格須由合同雙方公平磋商後釐定。
最終價格需經公平磋商後,按正常商業條款釐定,有關條款須屬公平合理及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之 整體利益。
付款條款: 本集團與蜀道城鄉集團將依照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 之 條 款 及 條 件,根 據 協 議 雙 方 互 相 協 定 之 條 款 訂 立 各份 個 別 服 務 協 議,當 中 將 按 公 平 合 理 原 則 協 定 詳 細 付款條款。
歷史交易金額
x公司就物業管理服務,向蜀道城鄉集團支付的服務費總額如下:
人民幣元 | |
2020 年1 月1 日起至2020 年12 月31 日止期 間(經審 計) | 2,033,695.56 |
2021 年1 月1 日起至2021 年12 月31 日止期 間(經審 計) | 8,816,947.40 |
截至2022 年9 月30 日止九個 月(未經審 計) | 6,948,777.39 |
就上 述2020 年1 月1 日起 至2021 年12 月31 日止期間之歷史交易金 額,本公 司分別與四川高路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及四川泰榮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 行交易。於本公告日期,四川高路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及四川泰榮物業管 理有限公司均為蜀道城鄉之附屬公司。
年度上限及其釐定基準
經考慮下述因素後,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於截至2022 年1 月1 日至2024年12 月31 日止三個年度各年之年度上限如下: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人民幣元
年度上限 20,000,000 40,000,000 60,000,000
董事於釐定上述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的年度上限時,已考慮多項因素,包 括:(i) 與蜀道城鄉集團及獨立第三方就類似物業管理服務的歷史交 易金額;及(ii)本集團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辦公區、服務區、停車場、管理處、收費站等物業以及後續新建、改建物業的物業管理服 務計劃。
訂立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的理由及裨益
x集團主要從事中國四川省高速公路基建項目的投資、建設、經營及管 理,以及四川省境內其他與收費公路相關的業務的運營。根據本集團物 業管理服務需求計 劃,未來擬根據本集團招投標管理相關制度選定物 業服務提供 方,蜀道城鄉集團相關成員有資質提供相關物業管理服務 並可依法參與競 爭,為使蜀道城鄉集團相關成員確定為物業服務提供 方的情況下,確保本公司遵守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公司與蜀道城鄉 簽署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
董事對持續關連交易定價政策及付款方式等交易條款之內控程序 的意見
董事認為,就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而言,本集團在執行該物業管理服 務框架協議之定價政策及付款方式等交易條款 時,已經實施了完整的 內部控制程序及步驟。同時,為保障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本公司 已採取以下措施,監控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項下的交易,有關內部控 制程序及步驟以及為保障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而採取的措施詳 情如下:
1. 以上持續關連交易經關連交易業務部門提呈申報 後,公司董 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 事)對關連交易的必要 性、合理性以及定價的公允 性等進行了審查,認為本次關連交易是為了滿足本集團日常業務開 展的需要,交易條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2. 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及內控審計監事部將定期審閱物業管理服務 框架協議項下的關連交易,以考慮(i)定價政策及付款方式的有效執行、年度上限餘額的評估;(ii) 識別管理不足之處,提出改進措施,確保持續關連交易的內部控制措施完善有效,倘發現有不足之處,本公 司將於實際可行情況下盡快採取措施解決。
3. 本公司內控審計監事部將至少每年進行兩次內部審查,確保該物業 管理服務框架協議項下交易的內部控制措施完善有效。
董事對該持續關連交易之意見
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的條款乃經協議雙方公平協商後訂 立,屬一般 商業條款且不遜於四川省內的獨立第三方提供或接受相同或類似服務 的條 款,鑒於上述因 素,董 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 事)認 為,物業管理服 務框架協議的條款為一般商業條 款,其項下的交易於本集團的一般及 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之整體利益。董 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 事)亦認 為,持續關連交易之有關年度上限金額 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之整體利益。
迴避表決議案
根據本公司的內部制 度《關聯交易決策制 度》第四章 第18 條第一 款,「公司關聯交易的決策權限如 下: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並報董事長簽 署確認 後,可批准本公司與關聯人發生的交易金額在人民 幣2,000 萬元 以下,或不超過本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3% 的關聯交易。」
因 此,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及其項下交易須由本公司總經理辦公會 審批而無須由董事會通過相關決議 案。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已對審 議批准上述協議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及獨立意 見。本公司已召開總經理 辦會,絕大多數執行董事出席並審議批准上述協議。概無董事於物業管 理服務框架協議中擁有重大權益及須就有關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及 其項下的交易的總經理辦會決議案迴避表決。
有關本公司及蜀道城鄉之資料
x公司的主要業務為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中國四川省境內公路基建 項目,同時亦經營其他與收費公路相關的業務。
蜀道城鄉是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 司,其經營範圍包括但 不限於企業總部管理、物業管理及商業綜合體管理服務。蜀道城鄉為蜀 x投資之全資附屬公司,蜀道投資為四川發 展(控 股)有限責任公司之全 資附屬公司,四川發 展(控 股)有限責任公司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全資擁 有。
上市規則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蜀道投資為持有本公司約37.863%已發行股份的控股股東,而蜀道城鄉為蜀道投資的全資附屬公司,屬蜀道投資的聯繫人。因此,根據上市規則 第14A.07(4) 條,蜀道城鄉為本公司之關連人 士。故根據上 市規則第14A 章,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 之持續關連交易。由於按年度計算,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有一項或多 項適用百分比 率(除盈利比率 外)超 過0.1% 但低於5%,故須遵守有關申報、公告及年度審核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的獨立股東批 准規定。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A 股」 | 指 | x公司於中國境內發行的,以人民幣認購並在 上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幣1.00 元的人民幣 普通股 |
「聯繫人」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董事會」 | 指 | x公司董事會 |
「本公司」 | 指 |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間在中國 |
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責任公 司,其H 股於聯交 所主 板(股票代 碼:00107)上市及 其A 股於上交 所(股票代 碼:601107)上 市 | ||
「關連人士」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控股股東」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董事」 | 指 | x公司董事 |
「本集團」 | 指 | x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
「H 股」 | 指 | x公司於香港發行的、以港幣認購並在聯交所 主板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幣1.00 元的境外上市 外資股 |
「香港」 | 指 |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上市規則」 | 指 |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或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 |
視內文具體情況而定 | ||
「中國」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 |
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
「物業管理服務」 | 指 | 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項下蜀道城鄉集團向 |
本公司提供的物業管理服 務, 包括但不限於 | ||
1. 服務 區(停車 場)公共區域保 潔、綠化管理、車輛引導、秩序維護及巡邏等;2. 機關辦公區、管理 處、收費站公共區域環境維 護、秩序維 護、 | ||
食堂服務、設施設備維護維修及巡查等;及3. 辦公樓涉及的房屋建築物共用區域以及共用設 | ||
施設備(含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 ||
室內保潔及室內綠化租擺。 | ||
「物業管理服務框 架協議」 | 指 | x公司與蜀道城鄉 於2022 年12 月8 日訂立的物 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其內容有關提供物業管 |
理服務 | ||
「人民幣」 | 指 |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
「股份」 | 指 | A 股及╱或H 股(視內文具體情況而 定) |
「股東」 | 指 | 股份之登記持有人 |
「蜀道投資」 | 指 | 蜀道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控股股東 |
「蜀道投資集團」 | 指 | 蜀道投資及其附屬公 司(不包括本集 團) |
「蜀道城鄉」 | 指 | 四川蜀道城鄉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一間在 |
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 ||
「蜀道城鄉集團」 | 指 | 蜀道城鄉及其附屬公司 |
「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 指 | 百分比 |
承董事會命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xxx
聯席公司秘書
中國‧ 四川省‧ 成都市
2022 年12 月8 日
於本公告之日,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xxxx x(董事 長)、xxx x x(副董事 長)、xxx女 士、xxx先生及xx女士,非執行董事x xxx x(副董事 長)、xxxxx及陳朝雄先 生,獨立非執行董事xx x先生、xxxxx、xxx女士及xxx先生。
*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