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 期,蜀道投資為持有本公司 約37.863% 已發行股份的控股 股東,而蜀道城鄉為蜀道投資的全資附屬公司,屬蜀道投資的聯繫人。因 此,根據上市規則 第14A.07(4) 條,蜀道城鄉為本公司之關連人 士。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 章,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 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由於按年度計算,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 議有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 率(除盈利比率 外)超過0.1% 但低於5%,故須遵守有關申報、公告及年度審核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 14A 章的獨立股東批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