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WXXQ202204012-X01
伯渎河体育中心项目室内装修、智能化及绿色建筑设计
招 标 文 件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评定分离)
项目编号: WXXQ202204012-X01
项目名称: 伯渎河体育中心项目室内装修、智能化及绿色建筑设计
招 标 人: 无锡市新发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
目 录
第Ⅱ卷 合同文件格式 23
第Ⅲ卷 投标文件格式 46
第Ⅳ卷 报价说明与报价表 68
第Ⅴ卷 评标办法 71
第Ⅰ卷 投标须知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伯渎河体育中心项目室内装修、智能化及绿色建筑设计 |
2 | 建设地点 | 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3 | 资金来源 | 自筹 |
4 | 出资比例 | 国有资金:100% 其中,财政资金:/%,非国有资金:/% |
5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6 | 招标范围 |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具体包括:智能化设计(室内外)、室内精装修、绿色建筑设计。 装修设计包含设计方案(含各主要区域效果图)、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室内装饰装修、装修水电消防等)及后期的配合服务。 智能化设计包含设计方案(包括体育专业设备)、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设备详细规格参数、数量),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工程招标和施工的需要。 绿色建筑设计包括本项目绿色建筑设计、预评价等技术咨询工作,包含氡、电磁、噪声检测和地灾评估等绿色建筑相关检测评 估工作,协助办理绿色建筑相关报建手续。 |
7 | 招标工程概况 | 伯渎河体育中心位于泰伯大道与xxxxxx,xxxxx,xxxxx,xx面积约 10895 平方米。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综合馆、篮球馆、兵乓球馆、壁球馆、羽毛球馆、健身房、攀岩馆、商业配套、地下停车场等。总建筑面积 20475 ㎡,地上建筑面积 13852 ㎡, 地下建筑面积 6623 ㎡。建筑高度最高>24m。装修造价约 1600 万元。 |
8 | 设计进度要求 | 设计周期均为 30 日历天; |
节点要求:/ 误期违约: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按每延误一天承担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计算,无限额。 | ||
9 | 质量要求 | 质量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图中心审核 质量违约金额: 详见合同条款。 |
10 | 设计合理使用 年限 | 根据国家规定 |
1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x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资 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注册建筑师一级]资质;2)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 2022 年 1 月~2022 年 3 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 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2 年 1 月~2022 年 3 月的连续缴费证明等资料。 (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财务要求:2018 至 2020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1)证明资料要求:有效资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 数据信息库 V7.0 信息为准,其中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 2022 年 1月~2022 年 3 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2 年 1 月 ~2022 年3 月的连续缴费证明采用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2)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参加政府工程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1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不接受 |
13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踏勘及测量,费用自理。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及测量,费用自理。 |
14 | 招标预备会 | □召开,时间: ☑不召开 |
1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16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 2022 年 5 月 6 日上午 10:00 |
17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修 改的时间 | 2022 年 5 月 8 日下午 16:00 |
18 | 投标限价 | x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104.5379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单价或单项最高限价或合计最高限价)的报价按废标处理,最高限 价单价和单项最高限价详见投标报价表。 |
19 | 报价方式 | x项目采用固定单价的模式 |
20 | 限额设计要求 | 按专业工程概算价约 2050 万元,进行限额设计。 |
21 | BIM 深度要求 | □LOD100、□LOD200、□LOD300、□LOD400、□LOD500 |
22 | 投标设计补偿费 | ☑不补偿 □补偿:补偿方式: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 名 ; |
23 | 投标文件格式和份数 | 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 ,无需提交电子光盘。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与投标所报电 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 3 份 |
24 | 付款方式 | ☑第一次付款 支付至已完设计内容设计费的 30% ,时间节点:方 案通过发包人审查认可后 ; ☑第二次付款 支付至已完设计内容设计费的 50% ,时间节点:完 成施工图,配合完成招标工作; ☑第三次付款 支付至已完设计内容设计费的 70% ,时间节点:完 |
成施工图并通过审图后(不送审图项目经发包人确认后); ☑第四次付款 根据设计考核结果,支付至考核后实际设计费总价 的 80%(面积以实际设计面积为准),时间节点:工程服务结束后且工程通过验收后 。 余款待合同审计结束后,按审计的最终金额扣除已支付金额后一次 性支付 | ||
25 | 履约担保金额 | 金额: / (不大于 10%) 方式:本工程无需提供履约担保。 |
26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
27 | 投标保证金递交 | 投标担保的形式:(投标人不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保证金 ☑银行保函 ☑保险公司保单 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投标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 2 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保函保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缴纳)。 方式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无锡分行 银行账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保证金信息”查看本标段对应的相关信息 方式 2、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 投标保函(保单)通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 xxxx://00.000.00.000:0000/xxxx) 其他要求:1、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满足银行规定的申请条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采用保险公司保险单方式提交的,应当满足保险公司规定的申 请条件和信用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 |
2、详见锡建建市[2021]26 号文,以《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为准。投标电子保函使用咨询电话,国泰新点软件服务咨询:4009980000,1826154257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 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新吴区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 00000000。 | ||
28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 |
29 | 签字或盖章 要求 | 电子印章、电子签名 |
30 | 技术标 | 技术标采用 暗标 形式(如出现相关单位名称或引导评委评分的倾向性字眼,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
31 | 电子光盘封套 上写明 | x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 ,无需提交电子光 盘。 |
3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第 1 开标室(xxxx xx 0 xxxxxxxx)网上投标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shtml 。 |
33 | 投标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2022 年 5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
34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第 1 开标室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xxxx://0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hall/login。 |
35 |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投 标人代表和项 | x项目现确定为不见面开标方式,无见面符合性审核环节,开 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 |
目负责人) | 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 ( 无 锡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地 址 : xxxx://0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hall/login)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得到开标现场。 | |
36 | 解密时间 | 投标人应当在 60 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 |
37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里随机抽取。□招标人直接确定 |
38 | 评标方法 | 评定分离法 |
39 | 采用“评定分离”法时:评标结果( 定标 候选人)公示 | 定标候选人数量: 5 人(不排序) 。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 ☑继续定标 □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人 |
40 | 采用“评定分离”法时:定标方法 | 定标方法为: □价格竞争定标法: ☑票决定标法: □票决抽签定标法: □集体议事法: □其他定标方法: |
41 | 采用“评定分离”法的: 定标方案 | 详见第Ⅴ卷三、定标方案 |
42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本工程招标严格遵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工作的通知》(锡建标[2011]4 号)、《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2、网上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的信息(具体包括企业与项目负责人的各类资质证书、业绩和获奖情况等)以诚信库内信息为准,必须从诚信库内挑选,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更新、完善诚信库,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本文件要求的其他 证书以及未办理 CA 锁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各类证书必须提供扫 |
描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250 元),售后不退。 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方式,所有招投标过程均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 7.0 系统内完成。 5、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文件《关于降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务费收费标准的服通知》(苏价服 【2017】177 号)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6、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81890849 7、技术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 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不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登 录 无 锡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找到 “网上不见面开标”模块)进行签到并填写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开评标与中标后的业务联系,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存在疑问,授权委托人须在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 30 分钟内做出回复,回复方式如下:短信回复确认,回复内容中须注明单位名称及回复人姓名。若授权委托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相应回复,则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10.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标文件中如有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模式的内容以“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为准。开标流程详见附件“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及“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11、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 |
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12、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13、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建规发[2021]3 号)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对投标人存在投标报价畸形的情况及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失信行为、不良行为进行评审并写入评标报告。 14、本项目不采用信用分评分。 15、投标人需了解当地防控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工作,如因疫情影响投标人正常投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疫情防控政策 可咨询新吴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10-81891397 |
1.1 伯渎河体育中心项目,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室内装修、智能化及绿色建筑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本工程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并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1.2 伯渎河体育中心项目工程概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 项所述)。
1.3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范围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已经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采取委托招标方式。
1.4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进度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具体要求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执行。
1.5 本次招标应遵循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5.《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6.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x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2.1 招标人、业主:指无锡市新发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2.3 设计方: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设计合同的当事人;
2.4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2.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2.6 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3.1 投标人至少必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所列“资格要求”。
3.2 投标人必须是一个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
权。
3.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形式,招标人特别要求投标人:
3.3.1 保证其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如有变动或对业主招标项目的实施及本次招标有影响的信息应如实申报和披露,否则作为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信息处理。
3.3.2 严禁投标人采取挂靠的形式投标,一经查出,业主有权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业主有权中止其合同,并依法进行处罚。
4.1 现场考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
4.2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由于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代表在现场考察过程中的行为所导致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3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参与答辩和澄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6、7 条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第Ⅰ卷 投标须知
第Ⅱ卷 合同文件格式第Ⅲ卷 投标文件格式
第Ⅳ卷 报价说明与报价表第Ⅴ卷 评标办法
5.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6.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在网上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
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前在网上予以澄清,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补充通知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通知为准,时间在后的补充通知其效力优先于其前的补充通知。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3 为了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能把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内容充分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按照本须知第 10.2 款的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Ⅲ卷的要求编制。
8.2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Ⅲ卷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及其他附录、资料的要求及顺序如实填写和编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内容项目不得变化)。
8.3 本项目为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应符合网上投标的要求。
8.4 技术标: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如出现相关单位名称或引导评委评分的倾向性字眼,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设计方案除效果图和图片外所用文字采用中文“简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需设置目录。
(2)设计方案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充分考虑风险因素,以决定是否投标,一旦决定投标,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重大偏差。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传输递交加密
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表。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1 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的报价必须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第Ⅳ卷的要求编制。
9.2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以招标文件为依据,结合企业自身状况自行报价。
9.3 报价要求:
9.3.1 本项目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单价或单项最高限价或合计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9.3.2 投标人设计费报价要求详第Ⅳ卷 报价说明与报价表。
9.3.3 设计费已包含内容详第Ⅳ卷 报价说明与报价表。
10.1 投标有效期的规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6 项。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计算。
10.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业主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函件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0.2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 11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1.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 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1.3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1.3 专户管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保证金信息”查看本标段对应的相关信息。
11.4 收缴制度
(1)、所有进入新吴分中心交易的新吴区政府(国有)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直接缴入投标保证金分户。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在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直接由单位基本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分户;
(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1.5 退付制度
详见《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 11.6、投标保证金有效性的确认
开标时,符合性检查过程中,确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7 项。
11.7、投标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收款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7 项。
(2)、各投标单位应考虑银行工作时间提前提交保证金,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到账时差可能引起的投标无效风险。
(3)、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7 项。
11.8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4)、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交的;
(6)、资格后审或投标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7)、招标文件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以上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1 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投标文件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招标人;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交电子光盘。
12.1.1 网上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1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 项。
1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地点和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交电子光盘。
13.2 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3.3 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3.4 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有权依法重新招标或不再招
标。
14.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
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14.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4.3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标与评标
1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15.1.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15.1.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见面开标不适用)
15.2 开标程序
15.2.1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2 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可现场解密,也可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
15.3 特殊情况处理
15.3.1 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文件备份”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15.3.2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
绝。
15.4 评标准备(清标)
15.4.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进行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16.1 评标委员会
1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
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1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按照第Ⅴ卷 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Ⅴ卷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6.4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
16.4.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16.4.2 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定标候选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继续定标还是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人的具体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1 定标方式
17.1.1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1.2 采用“评定分离”法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评定分离操作导则》制定定标方案,具体定标方案见本章 10.2 款,其中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程序应当符合《评定分离操作导则》相关规定,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案,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
17.2 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
17.2.1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 5 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17.2.2 采用“评定分离”法的,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 3 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的定标理由、拟中标人等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 5 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17.3 履约保证金
1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Ⅱ卷 合同文件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Ⅱ卷 合同文件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1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7.4 签订合同
1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17.4.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17.4.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1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Ⅴ卷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8.5 异议与投诉
18.5.1 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采用“评定分离”法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18.5.2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 8.5.1 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
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0.1 招标人补充的具体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 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具体定标方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七、附件
附件 1:伯渎河体育中心项目室内装修、智能化及绿色建筑设计任务书
附件
伯渎河体育中心项目室内装修、智能化及绿色建筑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
伯渎河体育中心项目
(二)项目背景
伯渎河体育中心项目属于公共文体设施,建成后能够改善新吴区公共文体设施情况,利于开展全民健身锻炼和文体活动,促进人民身体素质提高。
(三)项目概况
伯渎河体育中心位于泰伯大道与xxxxxx,xxxxx,xxxxx,xx面积约 10895 平方米。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综合馆、篮球馆、兵乓球馆、壁球馆、羽毛
球馆、健身房、攀岩馆、商业配套、地下停车场等。总建筑面积 20475 ㎡,地上建筑面
积 13852 ㎡,地下建筑面积 6623 ㎡。
(四)设计依据
1. 国家所颁发的法令、法规和国家设计规范、规程、规格标准等,江苏省和无锡市等地方法规,各级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通知等,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无锡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2. 项目建筑设计文件
(五)设计要求
1 体育中心室内装修设计包含体育中心综合馆、篮球馆及配套用房等室内所有区域,智能化设计包含体育中心室内及室外用地红线内所有区域。
2 装修设计包含设计方案(含各主要区域效果图)、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室内装饰装修、装修水电消防等)及后期的配合服务。智能化设计包含设计方案(包括体育专业设备)、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设备详细规格参数、数量),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工程招标和施工的需要。
4 绿色建筑设计包括本项目绿色建筑设计、预评价等技术咨询工作,包含氡、电磁、
噪声检测和地灾评估等绿色建筑相关检测评估工作,协助办理绿色建筑相关报建手续。 5 遵循生态、节约、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提倡使用新材料、新技术。
6 设计方案可操作、实施性强、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第Ⅱ卷 合同文件格式
GF—2015—0209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房屋建筑工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
筑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投标、队伍比选等形式下的合同订立。
《示范文本》适用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等工程设计活动。
目 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 7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 11
1. 一般约定································ ··························· 11
1.1 | 词语定义与解释 |
1.2 | 语言文字 |
1.3 | 法律 |
1.4 | 技术标准 |
1.5 |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
1.6 | 联络 |
1.7 | 严禁贿赂 |
1.8 | 保密 |
2. 发包人································ ······························ 18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2 发包人代表
2.3 发包人决定
2.4 支付合同价款
2.5 设计文件接收
3. 设计人································ ······························ 19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2 项目负责人
3.3 设计人人员
3.4 设计分包
3.5 联合体
4. 工程设计资料································ ····················· 23
4.1 提供工程设计资料
4.2 逾期提供的责任
5. 工程设计要求································ ····················· 24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2 工程设计保证措施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4 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 27
6.1 |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 |||
6.2 | 工程设计开始 | |||
6.3 |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 |||
6.4 | 暂停设计 | |||
6.5 |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 ··············· | 31 | ||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 ··············· | 32 | ||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 ··············· | 34 | ||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 | ················ | 34 | ||
10.1 | 合同价款组成 | |||
10.2 | 合同价格形式 | |||
10.3 | 定金或预付款 | |||
10.4 | 进度款支付 | |||
10.5 |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 |||
10.6 | 支付账户 | |||
11. |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 ··········· | 37 | |
12. | 专业责任与保险 ································ | ················ | 38 | |
13. | 知识产权 ································ | ························· | 39 | |
14. | 违约责任 ································ | ························· | 40 | |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 ||||
15. | 不可抗力 ································ | ························· | 41 | |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5.2 不可抗力的通知 |
15.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6. 合同解除 ································ | ························· | 43 | |
17. 争议解决 ································ | ························· | 43 | |
17.1 | 和解 | ||
17.2 | 调解 | ||
17.3 | 争议评审 | ||
17.4 | 仲裁或诉讼 | ||
17.5 |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 ············· | 46 | |
1. 一般约定································ | ··························· | 46 | |
2. 发包人································ | ······························ | 48 | |
3. 设计人································ | ······························ | 49 | |
5. 工程设计要求································ | ····················· | 51 | |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 ············ | 51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 52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 53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 53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 ················ 53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 54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55
13. 知识产权 ································ ························· 55
14. 违约责任 ································ ························· 55
15. 不可抗力 ································ ························· 56
16. 合同解除 ································ ························· 56
17. 争议解决 ································ ························· 57
18. 其他 ································ ······························· 57
附件 58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无锡市新发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伯渎河体育中心项目室内装修、智能化及绿色建筑的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伯渎河体育中心项目室内装修、智能化及绿色建筑设
计
2.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
3.规划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20475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13852 平方米,地下约 6623 平方米)。
4.建筑功能: 综合馆 、 商业配套、 地下停车场 等。
5.投资估算:x 2050 万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智能化设计(室内外)、室内精装修、绿色建 筑设计 。
装修设计包含设计方案(含各主要区域效果图)、设计概算、施 工图设计(含室内装饰装修、装修水电消防等)及后期的配合服务。
智能化设计包含设计方案(包括体育专业设备)、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设备详细规格参数、数量),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工程招标和施工的需要。
绿色建筑设计包括本项目绿色建筑设计、预评价等技术咨询工作,包含氡、电磁、噪声检测和地灾评估等绿色建筑相关检测评估工作,协助办理绿色建筑相关报建手续。
2.工程设计阶段:专项设计 。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2022 年 6 月 15 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2022 年 7 月 14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1.合同价格形式: ;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发包人代表: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x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x合同在无锡市新吴区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x合同自 生效。
x合同正本一式 4 份、副本一式 4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2 份、副本 2 份,设计人执正本 2 份、副本 2 份。
发包人: (xx) 设计人: (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 件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详见设计任务书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2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保密期限: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 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项目开始施工后,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对招标图纸的要求与约定:(1)招标图纸变更需提供图纸内云线标注或文字变更说明。设计不明确变更位置,对标过程中若出现该问题,约定为设计单位设计不明确。(2)招标图纸做法需明确清晰,当施工图总说明与局部标注说明不一致时,以局部说明为准。
(3)设计人应当将本工程在设计范围内不得出现二次深化设计。(4) 招标过程中随时提供本工程图形文件的电子文档(需提供 CAD 及 PDF版本文件)。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xx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00000000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沟通协调本工程设计过程中的问题,负责向设计人提供及回复完成设计所需的相关资料、信息。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2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3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1.1 设计人 需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项目开始施工后,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2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设计人不能按投标承 诺保证人员到位(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设计人员及现场服务人员),发包人将从设计费中扣除 1 万元/人(项目负责人 2 万元)的违约金。
设计人员配备应与投标文件一致,若发生人员更换的,需征得发 包人同意并认可,否则,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扣除设计费 3 万元/次;更换主要设计人员的,扣除设计费 2 万元/人/次。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3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扣除设计费 3 万元/次。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2 。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主要设计人员的,扣除设计费 2 万元/人/次。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 禁止设计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 。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支付至联合体协议中的指定账户。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详见设计任务书 。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 按行业规范 。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 。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详见设计任务书。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按国家规定 。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30天内完成设计任务。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15天内提供 并确保方案通过,15天内提供整套施工图纸。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及时沟通提出 。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2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 2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2 天内进行审查
并书面答复。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 光 盘两份 CAD 。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7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由设计人统筹安排,时间 包含在设计总工期内 。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
括: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 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7 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设计费中包含完成合同规定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包括现场调查、一般性资料搜集、多方案论证、各种报告 及图纸、文件整理并按统一格式编写成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后提交发包人),以及工程前期咨询、与其他另行发包的专业设计的配合、施工招标配合、设备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等服务。设计费已包含招标时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设计评审费等其他费用(招标过程中,应由发包人支付的专家评审费用由设计人先行垫付。最终审计时该费用以发包人出具的签证单按实结算)。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法律、政策等因素而变动,设计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相应的风险因素。以上设计费包括了设计人员的工资、差旅费,设计人为本项目的收入在国内应该缴纳的税金,设计人根据发包人要求修改调整设计、赶工措施费等所有费用。除了以上费用以外,除非另外有规定或达成其他协议,发包人不再为本项目向设计人支付其他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单价包干,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形式:/。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的比例 /。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天前支付。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2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2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
险。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仅限于本项目 使用 。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仅限于本项目 使用 。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由设计人承担。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 。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 。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按通用条款 。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由于设计人原因, 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达 20 日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拒付合同款,并有权要求设计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无 。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若因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的,发包人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计扣设计人合同价 10%-20%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除计扣上述违约金外,设计人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承担相当于直接损失部分设计费的双倍赔偿金;造成重
大质量事故的,除执行上述规定外,发包人将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给予其它处罚。建议设计人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一旦发生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损失,由保险公司理赔。投保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并已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价中。
14.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扣除分包设计费用的 50%,同时解除合同 。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50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30 天内。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18.1 为方便设计成本中间控制,依据批准的设计概算,提出有关 控制指标,设计人在施工图设计中,各个控制指标不应超过发包人、设计人双方协商确定的指标值,本工程设计限额暂按 2050 万元。
18.2 因设计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的,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发包人按《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管理办法(2019 版)》考核办法对设计人进行考核 。
附件
附件 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 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 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 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附件 5: 设计进度表
附件 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 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附件 8:《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管理办法(2019 版)》考核办法
附件 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发包人与设计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本附件内容。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智能化设计(室内外)、室内精装修、绿色建筑设计。
装修设计包含设计方案(含各主要区域效果图)、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室内装饰装修、装修水电消防等)及后期的配合服务。
智能化设计包含设计方案(包括体育专业设备)、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设备详细规格参数、数量),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工程招标和施工的需要。
绿色建筑设计包括本项目绿色建筑设计、预评价等技术咨询工作,包含氡、电磁、噪声检测和地灾评估等绿色建筑相关检测评估工作,协助办理绿色建筑相关报建手续。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四个阶段。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1.方案设计阶段
(1)与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发包人提出本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市场潜力;
(2)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
(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
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4)协调景观、交通、精装修等各专业顾问公司的工作,对其设计方案和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审核,提供咨询意见。在保证与该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接受经发包人确认的顾问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
(5)配合发包人进行人防、消防、交通、绿化及市政管网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6)负责完成人防、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 2.初步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智能化设计(室内外)、室内精装修、绿色
建筑设计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
(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交通、园林、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3.施工图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智能化设计(室内外)、室内精装修、绿色建筑设计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
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4.施工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
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
(6)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
附件 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 关事宜 |
1 | 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 | 各 1 | 方案开始 3 天 前 | |
2 | 发包人要求即设计任务书 | 1 | 方案开始 3 天 前 | |
3 | 建筑红线图,建筑钉桩图 | 各 1 | 方案开始 3 天 前 | |
4 | 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 书 | 1 | 方案开始 3 天 前 | |
5 | 工程勘察报告 | 2 | 方案设计开始前 3 天提供初步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开始 3 天前 提供详细勘察报告 | |
6 | 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 1 | 下一个阶段设计开始 3 天前提供上 一个阶段审批意见 | |
7 | 方案设计确认单(含初设开工令) | 1 | 初步设计开始 3 天前 | |
8 | 工程所在地地形图(1/500)电子 版及区域位置图 | 1 | 初步设计开始 3 天前 | |
9 | 初步设计确认单(含施工图开工 令) | 1 | 施工图设计开始 3 天 前 |
10 | 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 | 1 | 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5 天内 | |
11 | 市政条件(包括给排水、暖 通、电力、道路、热力、通讯等) | 1 | 方案设计开始 3 天前 | |
12 | 其它设计资料 | 1 | 各设计阶段设计开始 3 天前 | |
13 | 竣工验收报告 | 1 |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 5 天内 |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附件 3 :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 关事宜 |
1 | 方案设计及设计概算 | 10 | 15 天 | |
2 | 施工图设计 | 15 ( 光 盘 两 份 CAD),其中 5 份叠成 A4 档案格式 | 15 天 | |
3 | 相关效果图 | 光盘两份 | 按实际需求 | |
4 | 报审及相关手续需要的图纸 | 按发包人需要提交 | 按实际需求 | |
5 | 项目设计总结报告 | 按发包人要求编制 | 按实际需求 |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
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
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附件 4 :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注册执业 资格 |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项目组成员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副负责人 |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
结构专业负 责人 | ||||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 | ||||
暖通空调专 业负责人 | ||||
建筑电气专 业负责人 | ||||
...... |
附件 5:
设计进度表
附件 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元/平方米或费率 %)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
4.特别约定: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
/ 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 2 天;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
现场服务费。
(2)采用固定单价形式的设计费,实际设计费按规划核实合格证面积统一进行调整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或费率)核定,多退少补。
(3)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标准为 / 。(建议参照本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
(4)其它: / 。
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根据完成的专业设计内容支付设计费,提交方案
设计文件经发包人确认后,支付已完设计内容设计费的 30%;完成施工图,配合完成招标工作,支付至已完设计内容设计费的 50%;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图后(不送审图项目经发包人确认后),支付至已完设计内容设计费的 70%,服务结束,对应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设计考核结果,支付至考核后实际设计费总价的 80%(面积以实际设计面积为准);审计结束后根据审计结果支付尾款。余款待合同审计结束后,按审计的最终金额扣除已支付金额后一次性支付.
设计费中包含完成合同规定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包括现场调查、一般性资料搜 集、多方案论证、各种报告及图纸、文件整理并按统一格式编写成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后提交发包人),以及工程前期咨询、与其他另行发包的专业设计的配合、施工招标配合、设备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等服务。设计费已包含招标时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设计评审费等其他费用(招标过程中,应由发包人支付的专家评审费用由设计人先行垫付。最终审计时该费用以发包人出具的签证单按实结算)。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法律、政策等因素而变动,设计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相应的风险因素。以上设计费包括了设计人员的工资、差旅费,设计人为本项目的收入在国内应该缴纳的税金,设计人根据发包人要求修改调整设计、赶工措施费等所有费用。除了以上费用以外,除非另外有规定或达成其他协议,发包人不再为本项目向设计人支付其他费用。
附件 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附件 8:《无锡市新发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管理办法(2019 版)》考核办法
无锡市新发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管理办法
(2019 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设计的管理工作,保障集团的根本利益,兼顾质量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凸显集团特色,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xxxx(0000)00 x《新吴区关于规范政府及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招标管理和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以及xxxxx(0000)00 x《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x办法适用于集团参与设计管理工作的活动。
第 三 条 x办法由总则、释义、适应范围及对象、设计单位确定、设计任务委托、设计阶段目标控制、设计协调管理、设计变更管理、对设计单位考核、设计图纸管理、部门技术人员配备需求、附则等十二个部分组成。
第四条 x办法所称设计管理人员包括集团前期招标部参与设计事项的条线管理人员及其他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设计的人员。
第五条 x办法适用范围仅包括集团实施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特殊专项设计或深化设计事项等。
第六条 根据第一条相关规定,通过以下方式确定设计单位: 1、直接委托;2、比价;3、公开招标(含小微招标)。
第七条 设计任务书一般应包括以下九方面内容(包含且不
限:)
1、项目概况;2、建设项目名称;3、建设地点;4、项目当前状况;5、设计依据;6、项目有关批文;7、国家有关规范;8、总进度纲要;9、总投资估算等。
第 八 条 设计深度的成果文件包括:设计的内容和要求、设计的范围与内容、设计的成果要求、设计的标准、投资与进度要求、其他内容要求等。
第 九 条 项目目标控制由设计管理部门提出并负责,设计单位应主动控制并配合,设计目标控制的组织原则,应坚持以督促设计单位采取和改进措施为主,设计管理部门对设计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第十条 投资目标控制:事前(设计工作开始前,即设计任务下达时)可采用限额设计方法;事中和事后(方案、扩初、施工图各设计阶段进展中和各设计阶段完成时)组织对设计成果技术经济比 较,进行优化设计,寻求节约投资的可能。技术经济比较是对建筑、结构、水、电、暖等专业工种设计和工艺、设备、材料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比较,减少一次性投资和考虑经常费用的项目全寿命投资,使项目的投资效益最大化。如果项目管理单位和业主方没有能力单独完成此项工作,可以聘请专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辅助进行决策,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挖潜。
第十一条 进度目标控制:设计进度目标控制主要是通过合同来对各设计单位及设计保障工作(如采购、配套、审批等工作) 的进度进行协调和控制。即除了通过合同对各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进行协调控制外,还需要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协调控制各设计单位之间、各专业工作之间的进度紧密衔接配合,以使进度目标顺利实现。
第十二条 质量目标控制:项目管理单位和业主在设计过程管理中的质量目标控制的主要工作形式为:事前注重设计要求文件的拟定,事中注重设计协调工作管理,事后则注重审查各阶段图纸。
第十三条 设计协调是设计过程管理的工作重点,是项目管理单位和业主在设计过程管理中的主要工作形式。归纳起来,项目管理应重点协调以下 5 对矛盾:
1.各设计单位之间的矛盾(包括主设计方与各细部专业设计方
(二次设计方)之间的矛盾);
2.业主方和设计方的之间的矛盾;
3.设计内部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矛盾;
4.设计与施工之间的矛盾;
5.设计与材料设备供应方之间的矛盾。
第十四条 设计变更的前提是在设计成果有效审核修改完善基础上,随工程进展而发生的变化需要。设计变更的提出可能是业主、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其他专业咨询单位的任何一个单位。但设计变更都需要通过设计管理部门,得到业主确认后才能予以实施。
第十五条 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变更的管理的原则参见无锡市新发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 最新版)。
第十六条 对设计单位的考核,分为两种,一种是:设计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包干费用,由部门作出书面评价,具体评价方式
需遵循下表:
对工程设计的反馈意见
工程名称 | ||
工程范围 | ||
合同金额 | ||
设计单位 | ||
设计内容 | ||
设计任务完成 情 况 | 进度控制: | |
质量控制: | ||
投资控制: | ||
项目负责人 | ||
备注 |
另一种是:设计合同金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如设计费为包干价的,按照第一种考核办法执行),其它按照打分考核,需遵照下列考核办法:
被考核单位: 项目名称: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数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人员组织 | 人员履约情况 | 15 | 人员配备与投标文件对应,若发生人员替换需得到甲方认可,否则更换一人扣 2 分,更换项 目负责人扣 5 分。 | |
2 | 设计进度 | 设计进度满足项目整体工程进度要 求 | 15 | 因设计方原因未按时提交满足深度及要求的图纸,迟 3 天以上发生一次扣 2 分(方案、扩初、施工图)。 | |
3 | 设计质量 | 是否发生设计质量问题 | 40 | 由于设计原因引起变更,造成投资增加,若出现单个变更金额在 10 万--30 万之间的,扣 1 分/个 30 万--50 万之间的,扣 2 分/个;50 万--100 万之间的,扣3 分/个,100 万以上的, 扣 5 分/个。 | |
4 | 投资控制 | 是否超合同限额 | 15 | 工程中标价超对应合同限额5-10,扣1分; 大于10—20,扣3分;大于20—30,扣5 分;大于30—40,扣8分;大于40,扣10 分。 | |
5 | 设计服务 | 现场服务配 合,对设计审批、证照办理的配合,提供符合要求的设 计资料 | 15 | 现场无理由不配合的情况,发生一次扣 2 分;设计审批、证照办理无理由不配合的情况,发生一次扣 2 分;设计方资料不符合要求,发生 一次扣 1 分。 | |
总计 | 100 |
1.考核分数为 90 分(含)以上,考核等级为优秀,设计费总价乘以
系数1.0,作为数据库优先推荐单位。
2.考核分数为 80分(含) 90分(不含),考核等级为良好,设计费总价
乘以系数 1.0。
3.考核分数为 70分(含) 80分(不含),考核等级为合格,设计费总价乘
以系数0.95。
4.考核分数为 60分(含) 70分(不含),考核等级为合格,设计费总价乘
以系数0.85。
5.考核分数为 60 分(不含)以下,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设计费总价乘以系数 0.75。
6.因设计原因引起项目重大损失的,由提出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7.设计概算须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第三方咨询按设计图纸内容及规范完成概算编制及送审工作。
8.设计概算如需另行委托造价事务所编制,设计单位无条件配合。
第十章、设计图纸管理
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每次发出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时,应致函业主 方(或项目管理单位)设计管理部门,说明发出图纸文件的用途、内容,并附上图纸和技术说明清单,同时抄送其它相关人员。
第十八条 业主方(或项目管理单位)设计管理部门根据收到的图纸和说明清单目录,进行归类、登记和整理,并分发给其它相关人员及部门单位。
按照上述任务及职责,前期招标部需配备如下技术人员:
专 业 | 人 数 | 备 注 |
建筑、室内 | 2 | 对建筑设计和室内设计全过程把控 |
结构、幕墙、现场服务 | 2 | 结构专业、幕墙专项和协调现场签证变更 |
给排水、暖通 | 1 | |
电气、供电 | 1 | |
智能化 | 1 | |
景观、市政、亮化 | 1 | |
概算成本 | 1 | |
资料图纸管理 | 1 |
第十九条 x办法由前期招标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二十条 项目开发部、综合管理部等集团本部相关部门及各直管公司涉及到招标事宜须参照执行。
第二十一条 x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Ⅲ卷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1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编制,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加入的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
1.2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实事求是,根据本单位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主要人员。
1.3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文本和装订应遵循xx实用原则,装订统一采用软皮胶装的形式。
1.4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格式和装订的具体要求应按照投标须知第 8 条的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电子文件。
1.5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第 12 条规定的数量编制投标文件正、副本并签署和盖章,按投标须知第 13 条规定进行封装。
2、投标文件的内容
2.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三部分组成。 2.2《资格审查文件》:
2.2.1、资格审查文件
2.2.2、资格审查文件附表
(1)投标人一般情况
(2)财务状况表 2.3《商务标书》:
2.3.1 商务部分
⑴、投标函:格式见本卷第二章
⑵、对招标文件内容和合同条款内容无保留声明:格式见本卷第二章
⑶、中标承诺函:格式见本卷第二章
⑷、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格式见本卷第二章
⑸、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卷第二章
⑹、企业一般情况表:格式见本卷第二章
⑺、承诺书:格式见本卷第二章
⑻、近三年财务状况表:格式见本卷第二章
⑼、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格式见本卷第二章
⑽、近三年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表:格式见本卷第二章
⑾、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证明:格式见本卷第二章
⑿、项目主要管理与技术人员汇总表:格式见本卷第二章
⒀、项目主要管理与技术人员简历表:格式见本卷第二章(随表附件可缩印合页)
⒁、最近五年类似工程设计经验:格式见本卷第二章(随表附件可缩印合页)
⒂、投标报价表:格式见第Ⅳ卷第二章
(16)、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本卷第二章
2.3《技术标书》(暗标形式):见“第 V 卷评标办法”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设计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资格审查文件
2、资格审查文件附表
(1)投标人一般情况
(2)财务状况表
致: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工程项目名称) 中下列标段的投标人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2、本申请书附有下列内容的正本文件的复印件:
2.1 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2 投标申请人的 (资质等级) 证书;
2.3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的所有材料。
3、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 | |
联系人 1: | 电话: |
联系人 2: | 电话: |
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 | |
联系人 1: | 电话: |
联系人 2: | 电话: |
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 | |
联系人 1: | 电话: |
联系人 2: | 电话: |
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 1: | 电话: |
联系人 2: | 电话: |
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5.1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2 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审查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人。
6.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7. 我们确认如果我方中标,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与之相应的合同将:得到签署,从而我方受到法律约束;
8. 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
投 标 人: (盖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审查文件附表附表 1
投标人一般情况
1 | 企业名称 | |
2 | 总部地址 | |
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5 | 传真 | 电子信箱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
7 | 公司资质等级 (请附有关证书复印件) | |
8 | 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 |
9 | 主营范围 1. 2. 3. 4. „ | |
10 |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 |
11 | 作为分包人经历年数 | |
12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注: 1.独立投标人各方均须填写此表。
2.投标人拟分包部分工程,则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
附表 2:
财务状况表
一、开户情况
开 户银行 | 银行名称: | |
银行地址: | ||
电话: | 联系人及职务: | |
传真: | 电传: |
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 元) | 近 三 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1 总资产 | |||
2.流动资产 | |||
3 总负债 | |||
4.流动负债 | |||
5.税前利润 | |||
6.税后利润 |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设计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书)
投标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扉页格式
设计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书)
投 标 人: (xx)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项目名称: 设计致:
1、经分析研究了贵方提供上述设计招标文件,我方愿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有关规定 ,投标总价 万元作为本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费,承担并完成上述设计任务。
2、我方同意在规定的标书递交截止期限起 90 天内遵守本投标承诺。在该期限期满之前,本投标书对我方始终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3、贵方对我方的技术方案拥有所有权,使用其技术方案不应视为侵权行为。
4、如果我方中标,保证在 天内,内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服从贵方的管理。
6、在正式签订设计合同之前,本投标函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应成为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文件。
7、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可能接受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8、投标诚信承诺:
8.1 我方承诺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管理规定,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日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
8.2 我方承诺我单位如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国家、省、市现行规定的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的,愿意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在指定媒介上的公示,并扣除企业信用分,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我单位投标。不良行为的认定及信用分的扣除包括并不限于以下规定:
(1)除不可抗力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后放弃投标、或者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 2 个月,并扣除企业信用分
2 分(扣分有效期 6 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违反招标文件中的无效投标条款等情形)﹔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应出席开标会而缺席或迟到的;项目负责人缺席答辩、消极答辩的(答辩得分低于扣除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的 60%,评标委员会需进行判定),公示 1 个月,并扣除企业信用分 1 分(扣分有效期
6 个月);
(3)一年内 2 次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法
律依据的或者被驳回投诉的,公示 1 个月,并扣除企业信用分 3 分(扣分有效期 12 个月)
(4)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 3 个月,并扣除企业信用分 3 分(扣分有效期 24 个月)。
8.3 我方承诺我单位所有企业信息(包括业绩和获奖情况等)以“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信息库”内信息为准,并及时维护和更新;我单位投标所使用的诚信库信息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9、如与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函不一致的,以本投标函为准。
投标人: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对招标文件内容和合同条款内容无保留声明
:
我方全面研究了 设计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内容无异议,愿意无条件承担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此声明。
投标人: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中标承诺函
:
我方全面研究了 设计招标文件,一旦我方中标将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在无锡派驻常驻代表。
2、我方承诺若出现下述情况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⑴、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 万元/人·次;
⑵、设计人员总人数不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3 万元/人。
3、我方理解招标人对设计人员的重视,同意招标人对设计人员的要求和经济制约,并承诺因人员不到位,招标人有权利进行行业通报、在后续投标中减分、调整或减少现有设计任务直至取消设计合同。
投标人: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本单位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 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xx)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一般情况表
1 | 企业名称: | |
2 | 注册地址: | |
3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职称: | |
4 | 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职称: | |
5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6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7 | 主营范围: | |
8 | 企业资质等级及证书号: |
项目主要管理与技术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技术职称 | 拟担任的职务 | 有何种证书(编号) | 学历 | 专业 | 设计 工作年限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注:1.“其他主要人员”指除表中提到的人员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加入的其他方面的本项目主要管理与技术人员。
项目主要管理与技术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现任职务 | |||
技术职称 | 聘任时间 |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
工作单位 | |||||
专业技术证书及证书号 | 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相关专业 经历与工作经验 |
注:随表附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及相关经验证书的复印件。
近五年类似工程设计经验
起讫时间 | 项目概况 | 招标人单位 | 完成情况 | 合同额 | 备注 |
注:类似工程设计经验包括已完成及在建项目,同时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约定如下: 。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Ⅳ卷 报价说明与报价表
第一章 报价说明
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以招标文件为依据,结合企业自身状况自行报价。
2.投标报价要求:
2.1 设计费用投标人可根据各自设计情况及国家相关取费标准,自主报价,投标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一经报价,不作调整。
2.2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单价或单项最高限价或合计最高限价)的报价按废标处理。
2.3 最终设计费的结算:最终设计费根据规划核实合格证面积统一进行调整。
3.投标人设计费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范围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项目的设计范围、设计周期、以及设计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法律、政策等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相应的风险因素。
4. 设计费中包含完成合同规定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包括现场调查、一般性资料搜集、多方案论证、各种报告及图纸、文件整理并按统一格式编写成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后提交发包人),以及工程前期咨询、与其他另行发包的专业设计的配合、施工招标配合、设备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等服务。设计费已包含招标时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设计评审费等其他费用(招标过程中,应由发包人支付的专家评审费用由设计人先行垫付。最终审计时该费用以发包人出具的签证单按实结算)。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法律、政策等因素而变动,设计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相应的风险因素。以上设计费包括了设计人员的工资、差旅费,设计人为本项目的收入在国内应该缴纳的税金,设计人根据发包人要求修改调整设计、赶工措施费等所有费用。除了以上费用以外,除非另外有规定或达成其他协议,发包人不再为本项目向设计人支付其他费用。
6.设计变更费用(非设计方原因的重大变更除外)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设计方在投标报价中须充分考虑;
7.投标人应先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并在报价中予以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设计工期延长的申请将不获招标人批准。
8.设计人根据发包人要求修改调整设计、赶工措施费以及本工程投标报价要求中所有须在投标时考虑的费用。除非另外有规定或达成其他协议,发包人不再为本项目向设计人支付其他费用。
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要求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0.投标报价均为含税报价。
11.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第二章 投标报价表格式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设计
序 号 | 招标内容 | 计算面积 (㎡) | 单价(元) | 总价(万元) | 备注 | 最高限价 |
1 | 智能化设计(室内外) | 总建筑面积 20475 | 最高限价单价: 7.8 元/㎡,最高限价总价: 15.9705 万元 | |||
2 | 室内精装修 | 地上建筑面积 13852 | 最高限价单价: 49.5 元/㎡,最高 限价总价: 68.5674 万元 | |||
3 | 绿色建筑设计 | 1 项 | 包干价,最高限价 20 万。 | |||
4 | 合计 | 合 计 最 高 限 价:104.5379 万元 | ||||
以上金额均为含税价,税点为 6%。
注: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单价或单项最高限价或合计最高限价)的报价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Ⅴ卷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定分离法 | |
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 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 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 案 | ||
„„ | „„ | ||
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 证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 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 ||
1.3 | 响 应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性评审标 准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商务标 | 详见评标方案 | |
2.2 | 经济标 | 详见评标方案 | |
2.3 | 技术标 | 详见评标方案 | |
2.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评审顺序:技术标(设计方案)、经济标、商务标。 | |
2.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1、评审技术标阶段:对设计方案文件进行评审,设计方案文件评审合格 (得分 70%以上)的投标人,全部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评审经济标阶段:对经济标进行评审,投标报价有效(未超过控制价)的投标人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评审商务标阶段:对商务标进行评审,结束后, 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各投标人所有评审因素,择优推荐 5 名定标候选人 (不排序) | |
2.6 | 竞争性判断 (投标设计方案满足招标文 件深度的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竞争性判断方式: 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案进行评审,确定 5 名为定标候选人(不排序),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 5 名时,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 等于 3 名时,则不具备竞争性。 |
竞争性判断依据: 有效投标文件且投标设计方案文件评审合格(得分 70%以上)要求,即认为具有竞争性。(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判定为无效标的投 标文件) |
二、评标方案
对投标文件评审采用□定性评审、□定量评审、☑定性+定量评审定量评审方式。评审因素和评审顺序包括☑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评审评审标准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家数少于 3 家时重新招标。
详细评审采用定量评审方式。当进入某一阶段(评审因素)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评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定标候选人数量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或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技术标评审内容
评 分项 | 评分因素(定量)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技 术标 (59) | 1、项目总体规划及布 局 | 项目总体规划及布局(3 分) | 3 分 |
2、项目使用功能的分布、区划、构思立意及美观协调 | 项目使用功能的分布、区划、构思立意及美观协调(3分) | 3 分 | |
3、对设计重点的认 知、难点分析及提出的设计应对 | 对设计重点的认知、难点分析及提出的设计应对(4分) | 4 分 | |
4、设计质量管理及保 证措施 | 设计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3 分) | 3 分 | |
5、设计进度管理及控 | 设计进度管理及控制措施(3 分) | 3 分 |
制措施 | |||
6、针对本项目的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针对本项目的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3 分) | 3 分 | |
7、经济分析(10 分) | 满足本项目设计装修约1600 万元、智能化约450 万元。 (10 分) | 10 分 | |
8、方案效果图(30) | 室内装饰设计:1)内装设计符合项目性质要求的建筑特性,创意新颖(12 分)。2)空间设计方案(效果图≥5 张)(18 分)。 | 30 分 | |
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设计类)评分中的平均值(如评委数量大于等于 5人,则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投标人技术文件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 |
注:评标委员会按上表要求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设计方案文件评审合格(得分 70%以上)
全部推荐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经济标评审内容
评 审 因素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报 价 ( 10 分) | 本次投标报价的评标以设计费总价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如下: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x 7≤有效投标文件< 10家时, 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 < 7 家时, 取所有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A)。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投标报价每高出该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低于该评标基准 1%扣 0.2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均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 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注:评标委员会按上表要求对经济标进行评审,经评委评审的投标报价有效(未超过控制价)的投标人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商务标(资信)评审表(定性)
招标工程名称:
商务标评审 | 企业实力 | 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财务状况、拟派团队等 |
类似业绩 | 提供近五年投标人最具代表性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备案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建筑类型和建筑面 |
积以设计合同中所注为准。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数据信息库 V7.0 信息为准 。 | ||
注:资信要素不单独评审,不进行综合评价,供招标人定标时参考。投标人相关材料的真实性通过公示予以监督。 |
注:评标委员会按上表要求对商务标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的评审,综合各投标人所有评审因素择优推荐招标文件评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少于招标文件评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时全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