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nerize 合作伙伴条款和条件
Partnerize 合作伙伴条款和条件
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14 日
这些条款和条件连同附表——发布商指南(不时更新)列明了 Performance Horizon 集团软件(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 310000400714344)(以下简称“Partnerize”)和您(以下简称“合作伙伴”)之间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规范了您对服务(已在下文中定义)以及广告客户网络和此类广告客户网络中的每一项活动的
-使如用果。合通作过伙勾伴选是下个面人的,方其框有,能合力作和伙授伴权同订意立本本协协议议的;条或款,并保证和表示:
- 如果合作伙伴是组织,则本协议由有权代表合作伙伴订立此类协议的人员签署。
1.注册
1.1 合作伙伴成为广告客户网络上的合作伙伴的申请可能会被广告客户自行决定批准。
1.2 如果合作伙伴希望参加活动,应通过提供所需信息,并按照平台中所述的其他说明进行申请。
1.3 合作伙伴参加活动由负责运营活动的广告客户自行决定。
1.4 如果广告客户批准合作伙伴的参与,则合作伙伴进一步同意受广告客户在该活动的活动描述中不时施加的任何明确、合理条件的约束。
1.5 活动描述将构成合作伙伴与广告客户之间的单独协议,并且 Partnerize
(b)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否则不会成为合作伙伴和广告客户之间基于活动描述的任何协议的一方。因此,合作伙伴承认,广告客户网络和活动是广告客户而不是 Partnerize 的责任。
2.引荐跟踪
2.1 Partnerize 应创建链接并将其提供给合作伙伴,以便 Partnerize 和 Partnerize 的合作伙伴(包括广告客户)跟踪引荐。
2.2 合作伙伴必须按照 Partnerize 的合理说明在网站上实施链接,在期限内按照条款 17.4(b)的规定维护链接以使其完全可运作,并确保其根据 Partnerize 的合理说明进行更新。
2.3 合作伙伴延误或未能正确实施、运作和维护链接,可能会导致引荐无法识别,也无法向合作伙伴支付有关此类无法识别的引荐的佣金。
3.知识产权许可、品牌和所有权
3.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否则每一方均授予另一方非排他、可撤销、可转让、免版税的许可,仅为提供服务和运作合作伙伴参与的活动而使用、复制和展示其各自的知识产权。
3.2 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用于将一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中的任何利益或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
4.佣金
4.1 作为合作伙伴在网站实施链接的回报,Partnerize 应就产生认可交易的引荐支付佣金。
4.2 除下述条款 5 列明的以外,合作伙伴明确承认每个广告客户确定了适用于每个活动的佣金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付款结构和佣金水平。
5.付款
5.1 以条款 5.3 为准,Partnerize 将在下列情况发生后不超过一个英国工作日向合作伙伴提供资金:
(a)Partnerize 已收到来自广告客户的清算资金;以及
(b)Partnerize 已被广告客户指示使用此类资金来支付此等佣金。
5.2 如果 Partnerize 没有收到广告客户提供的相应资金和付款说明,则合作伙伴放弃向 Partnerize 索要任何佣金。
5.3 一旦合伙人从所有适用广告商处赚取的佣金总额超过以下最低支付门槛,则应向合伙人支付佣金:每月每种货币 20 英镑/30 美元/30 欧元。可按照要求提供所有其他货币的最低门槛金额支付矩阵。为免生疑问,任何月份的佣金收入低于该门槛,均应结转至下一个月。
5.4 根据第 5.3 条的规定,合伙人明确承认并同意,如果合伙人未提取资金或未通过平台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 Partnerize 以电子方式向合伙人转账,则应适用以下流程:
(a) 如果 (i) 合伙人在任何连续 12 个月内未产生任何佣金(如平台上跟踪和记录的佣金),而且 (ii) 合伙人未能在资金可用之日起 12 个月内生成自开账单并提取资金,则合伙人账户应立即归类为休眠账户(“休眠账户”),并可能需要支付下文第 5.4(b) 条进一步描述的维护费。
(b) Partnerize 保留依照本文件所载明细表根据 Partnerize 当时的通行费率收取休眠账户维护管理费的权利(“维护费”)。 维护费应从合伙人账户被视为休眠账户之时起追溯从合伙人账户余额中扣除,此后每月按以下维护费表的规定扣除维护费:
维护费明细表:维护费应按以下方式计算:a) 如果折算后的账户总余额超过 100 美元,则出租人需支付 (i) 50 美元或 (ii) 未偿余额的 10% 的月费;b) 如果折算后的账户总余额低于 100 美元,则应分摊 10 美元的月费;c) 如果折算后的账户总余额低于 10 美元,或者账户连续 24 个月处于非活动/休眠状态,则应分摊相当于全部剩余余额的维护
费。注意:如果合伙人账户余额达到 0 美元,则不会收取维护费。即使用于计算合伙人佣金的货币不同,美元 (USD) 仍将是用于计算维护费的标准货币价值。
5.5 在不影响 Partnerize 对合作伙伴参与不道德活动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Partnerize 保留就任何被确定为由于不道德活动,或与不道德活动有关的任何相关批准交易支付的资金的索回权。在已支付给合作伙伴不应当支付的佣金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超额付款、错误付款、因欺诈而造成或涉嫌欺诈的付款,Partnerize 保留收回此类佣金的权利。Partnerize 将与合作伙伴协商任何收回事宜和因此产生的还款条款。
5.6 根据任何影响 Partnerize 或联营公司的法律、法规或政府指示,Partnerize 保留在下列任何一处受到国际制裁的国家内向合作伙伴不予付款的权利:
i) 账单地址;
ii) 银行账户;
iii) IP 地址;或
iv) 贸易地址。
5.7 Partnerize 应向平台上的合作伙伴提供付款指示,确定应付给合作伙伴的佣金。合作伙伴应根据付款指示,向 Partnerize 在中国的代表发出发票。只有合作伙伴的发票精确匹配对应的付款指示时,Partnerize 才会向合作伙伴发放付款。合作伙伴必须随时更新与合作伙伴的税务状态有关的当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注册状态、邮政地址和组织名称),并确保合作伙伴平台中的付款详细信息始终正确。
5.8 合作伙伴因此同意,不向 Partnerize 发出已获得佣金的发票。
5.9 如果合作伙伴向 Partnerize 提交了不正确的银行详细信息,Partnerize 将不承担任何错误付款或佣金退回的责任。
5.10 如果向合作伙伴转移资金会收取银行手续费,Partnerize 有权将此类费用转移给合作伙伴。
5.11 如果合作伙伴要求以跟踪活动的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付款,Partnerize 应将广告客户以原始货币支付的佣金按合理的市场汇率兑换为要求的货币。
6.合作伙伴保证
6.1 合作伙伴向 Partnerize 表示、保证和承诺:
(a)接受本协议,并履行其根据本协议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没有也不会违反合作伙伴作为一方参与或在其他方面受其约束的任何协议;
(b)合作伙伴向 Partnerize、广告客户、用户和任何其他方通过本协议提供,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信息和数据都是正确、准确、最新且没有误导性的;
(c)网站和合作伙伴通过服务和相关广告客户网络进行,以及与其有关的活动,应遵守经修订、重新制定、延长或合并后不时生效的数据保护立法、适用的反贿赂和腐败立法,以及任何和所有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为准则。如果合作伙伴发现任何腐败或违反与本协议有关的数据保护立法的行为,应立即通知 Partnerize;
(d)应始终遵守合作伙伴指南,以及宣传活动的行业最佳实践;
(e)通过 Partnerize 服务和相关广告客户网络进行,以及与 Partnerize 服务和相关广告客户网络有关的其网站和其活动,不得包含、传播或以其他方式涉及任何恶意软件或其他等效或类似的代码或材料;
(f)应在其网站的每个页面上提供其隐私政策的清晰明确的链接,并且此隐私政策应符合适用的法律,包括数据保护立法;
(g)应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行为准则要求的形式和程度,向用户披露与广告客户的商业关系;
(h)使用的任何知识产权没有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淫秽、诽谤或侵犯任何版权、商标或其
他所有权);
(i)合作伙伴参与活动是在业务过程中进行的。
7.数据保护
7.1 Partnerize 将仅在以下情况下处理合作伙伴的个人数据:
(a)履行本协议列明的对合作伙伴的义务;
(b)监管机构或法律要求这样做;
(c)按照条款 14.3;
(d)根据 Partnerize 不时在其网站上提供的 Partnerize 隐私政策。
7.2 Partnerize 代表广告客户处理用户的个人数据并使用跟踪代码和/或 cookies,以便跟踪广告客户营销活动的表现并将交易归属于合作伙伴(以下简称“目的”)。合作伙伴理解并承认,Partnerize 和广告客户遵守适用法律,取决于合作伙伴做出某些披露,并获得对此类跟踪和处理的某些同意。为确保此类对法律的遵守,合作伙伴将就用户进行所有必要的披露,并取得 Partnerize 为该目的而进行以下活动的所有必要的同意:
(a)使用代码或 cookies;
(b)收集用户 IP 地址和浏览器的详细信息;
(c)处理用户的个人数据,包括与用户点击链接和后续购买有关的数据;
(d)向广告客户和 Partnerize 及其联营公司披露用户个人数据;
(e)将用户的个人数据转移到用户所在的国境以外。
7.3 合作伙伴将只会把匿名数据传递给 Partnerize,除非合作伙伴已经与 Partnerize 签订了用户个人数据处理协议。
8.合作伙伴赔偿
8.1 合作伙伴在此承诺,保持 Partnerize、Partnerize 联营公司和 Partnerize 广告客户(连同他们的董事、雇员和代理商)充分和有效地免于赔偿以下原因导致的任何和所有的费用、索赔、开支、行政处罚和责任(包括合理的法律费用):
(a)网站内容;
(b)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c)Partnerize 遵守合作伙伴关于处理个人数据的说明;以及
(d)与用户使用该网站有关的任何其他针对 Partnerize 或广告客户的索赔(此赔偿范围内的任何事项均为“索赔”)。
8.2 Partnerize 应将任何索赔通知合作伙伴,并对该索赔要求做出合理的说明。
8.3 本协议条款 12.2 不适用于此条款 8。
9. Partnerize 保证
9.1 Partnerize 向合作伙伴保证并承诺:
(a)拥有完整的公司权利、权力和授权,以订立本协议并履行其要求的行为;
(b)签署本协议及履行协议下的义务和责任,没有也不会违反其作为一方参与或在其他方面受其约束的任何协议;
(c)Partnerize 通过服务进行,以及与服务有关的活动,应遵守经修订、重新制定、延长或合并后不时生效的数据保护立法、适用的反贿赂和腐败立法,以及任何和所有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为准则。如果 Partnerize 发现任何腐败或违反与本协议有关的数据保护立法的行为,Partnerize 应立即通知合作伙伴;
(d)合作伙伴使用 Partnerize 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10.免责声明
10.1 合作伙伴承认并同意,服务是按照“原样”提供的,并且 Partnerize 并不对服务的功能、可用性或正常运行时间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也不保证服务适合于合作伙伴的特定要求,或合作伙伴使用此类服务将为其带来任何特定水平的收入或业务。
11.期限、终止和暂停
11.1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开始,并应继续有效,直至按照其规定终止为止。
11.2 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a)在下列情况下随时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
i) 另一方重大违反本协议;
ii) 另一方做出决议或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命令,将另一方清盘,或委任接管人、行政接管人、管理人或经理人掌管另一方的业务或资产的任何部分;
iii) 另一方无法偿付其债务,或关于另一方发生的任何类似事件;或
(b)立即发出通知并无因由。
11.3 此外,如果合作伙伴从事不道德活动或违反本协议的条款 6、7 或 14,Partnerize 可立即终止本协议,恕不另行通知。
11.4 在 Partnerize 认为有必要保护 Partnerize、Partnerize 的联营公司、广告客户或用户免于任何损害、损失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如果 Partnerize 认为合作伙伴从事任何不道德活动的情况下,Partnerize 可以暂停提供服
务,或暂停合作伙伴参与任何活动,或禁用链接。
11.5 如果 Partnerize 根据条款 11.4 行使其暂停权利,Partnerize 应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通知合作伙伴,并在确信暂停的原因不再适用时,尽快恢复提供服务和/或合作伙伴参与该活动。
11.6 除条款 14 中 Partnerize 的义务外,在此暂停期内,应免除 Partnerize 对合作伙伴的所有责任、义务和职责
(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付款义务)。为避免疑义,合作伙伴无权从 Partnerize 获得任何暂停期的佣金、补偿或任何
其他形式的付款,无论暂停是否解除以及合作伙伴是否随后重新获得对 Partnerize 网络的访问权。
12.责任限制
12.1 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限制或排除任何一方因死亡、人身伤害或欺诈性虚假xx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的责任。
12.2 除上述条款 8 外,任何一方均不应对另一方的利润损失或间接、附带或衍生的损害负责,即使该方已被告知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此类损害的可能性,无论此类损害是因违反合同、疏忽或任何方式导致的。
12.3 与 Partnerize 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而导致合作伙伴的直接损失有关的 Partnerize 对合作伙伴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引起赔偿责任的事件发生前 3 个月内合作伙伴收到的佣金或应付给合作伙伴的佣金。
12.4 除条款 6.1(g)、6.1(h)、7 和 14 外,与合作伙伴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而导致 Partnerize 的直接损失有关的合作伙伴对 Partnerize 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引起赔偿责任的事件发生前 12 个月内合作伙伴收到的佣金或应付给合作伙伴的佣金,或 50 万美元中较大的数额。
13.争议和通知
13.1 双方应以商业上合理的努力解决善意争议。
13.2 如果在通知争议发生后的 30 天内没有出现此类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上报至 Partnerize 内的上级,并且双方应在 30 天内尝试解决此类争议。
13.3 根据本协议发出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供,并应在以下情况下被视为已给出或做出通知:以专人或快递发送,在收到时;以头等预付邮件发送,在邮寄之日起第二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传送后;或在平台发布,帖子发出后。
13.4 通知应投递或邮寄到:
(a)就 Partnerize 而言,上述列明的地址或通知合作伙伴的其他地址;
(b)就合作伙伴而言,平台中合作伙伴提供的地址。
14.保密
14.1 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披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除非其雇员或代理商要求获取此类保密信息的唯一目的是为履行该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并且每一方均同意遵守本条款。即使本协议终止,此类义务仍将继续。
14.2 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披露保密信息。
14.3 尽管有条款 14.1 且以条款 7.2 为准,如果合作伙伴:
a)已经在广告客户网络上申请批准;或 b)正在参与广告客户活动;
合作伙伴承认,Partnerize 可能会向相关广告客户或任何联营公司披露此类 Partnerize 认为以提供服务为目的所需的机密信息(包括合作伙伴的个人数据)。合作伙伴可随时通过向 Partnerize 提供此类异议的通知来反对此类
披露。
14.4 双方可以公布本关系,但任何宣传材料须经另一方批准,此类批准不得被无理拒绝或拖延。
15.不可抗力
15.1 任何一方均不应由于超出该方的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原因或条件造成的任何延迟或未能履行本协议的要求,而承担责任或被视为违反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为、罢工或战争,以及此类该方通过合理的努力无法克服的原因和条件。
16.一般规定
16.1 任何一方未能坚持或强制另一方履行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或行使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解释为在此情况或任何其他情况下,放弃该方主张或依赖任何此类规定或权利的权利。
16.2 本协议包括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的协议、声明和xx,无论任何一方是否疏忽其标的事宜
(欺诈性虚假xx除外)。
16.3 除本协议明文规定的以外,非本协议一方的人员(自然人或法人)无权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16.4 未经 Partnerize 事先书面同意,合作伙伴不得转让本协议或其下的任何权利、利益或义务。Partnerize 可以将本协议或其下的其任何权利、利益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联营公司而不受任何限制,或通过兼并、合并或收购全部或大部分与本协议有关的 Partnerize 业务和资产的方式转让给 Partnerize 的任何继承
者。
16.5 在活动描述与本协议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的情况下,以本协议为准。
16.6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在任何方面无效或违法,则该规定应被视为与本协议分离,但其余规定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16.7 本协议中的条款标题仅供参考,不得影响其构造或解释。
16.8 任何一方均无权约束另一方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协议,或以另一方的代理商、合作伙伴或合资企业的身份代表对方,或代表另一方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16.9 终止本协议(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不得终止任何明示或暗示在终止后继承或继续生效的规定或义务,并且不得损害双方的应计权利和责任及其他补救措施。
16.10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专属管辖。
17.更新
17.1 Partnerize 可能会不时通过在平台中发布新版本来更新本协议。
17.2 Partnerize 将通过电子邮件、平台或其他合适的方法提前通知合作伙伴本协议的更新。
17.3 合作伙伴在任何此类更新日期后继续使用服务和/或参与活动,构成合作伙伴接受更新条款的约束。
17.4 如果合作伙伴不同意这些条款的任何拟议更新,合作伙伴必须立即通知 Partnerize,并根据 Partnerize 的指
示:
(a)停止进一步参与任何当时正在进行的活动;
(b)同意在 Partnerize 所指示的期间内继续参与任何当时正在进行的活动。
18.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广告客户”是指与Partnerize 签订合同以便使用系统运行活动的第三方;
“广告客户网络”是指广告客户的专有网络,合作伙伴可以凭借该网络通过网站向用户宣传和推广广告客户的产品和服务;
“批准交易”是指已由相关广告客户批准的交易;
“联营公司”是指 Partnerize 集团的成员,以及任何控制、受控于或与上述任何实体共同控制的实体; “活动”是指在活动描述中指定的广告客户产品和服务的商业优惠或一组优惠;
“活动描述”(有时称为“方案描述”)是指活动的关键参数,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客户公司的描述、佣金率、Cookie 生命周期、特定条款和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佣金”是指合伙人和广告商之间约定的、就已批准的交易应支付给合伙人的所有补偿(为免生疑问,包括奖金支付);
“休眠帐户”的含义见第 5.4(a) 条。 “机密信息”是指本协议和所有书面、视觉或口头的通信和信息,以及在本协议期间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或从另一方获得的所有其他材料(无论是否是电子材料),以及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下其义务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信息、报告、图纸、建议、数据或通知,并应(不限于上述内容)包括任何一方无论何处提供或从何处获得的关于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客户、商业协会、技术或商业事务的任何信息,或就 Partnerize 而言,Partnerize 的任何联营公
司、合作伙伴、合资企业或任何广告客户或业务伙伴。
“数据保护立法”是指英国 1998 年《数据保护法》、《数据保护指令》(95/46/EC)、《电子通信数据保护指令》(2002/58/EC)、2003 年《隐私和电子通信(EC 指令)条例》(SI 2426/2003)以及与处理个人数据和隐私有关的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包括信息专员或任何其他适用的监督机构发布的指南和业务守则,以及在任何相关司法管辖范围的任何上述内容的等价物,和替代上述内容的任何立法(为避免疑义,包括法规(欧盟)2016/679
《一般数据保护条例》)。
“生效日期”是指合作伙伴签署本协议的日期,Partnerize 的记录表明了合作伙伴注册广告客户网络的日期; “知识产权”是指专利、外观设计、商标、贸易业务或域名、电子邮件地址、版权(包括排印安排、网站或软件中的任何此类权利)的权利(无论其是否已注册),以及任何上述内容的任何注册申请或申请注册的权利,任何上述内容的许可,发明权利、技术知识、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数据库权利以及所有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这些权利现在或未来在世界的任何地方均有效。
“链接”表示 Partnerize 提供给合作伙伴以包含在网站上的链接,当用户点击时,即可确认:
(a)该用户已被合作伙伴引荐;以及
(b)用户正在参与的活动
“恶意软件”是指设计用于在计算机系统上进行破坏或执行其他不需要的操作,或扰乱计算机或移动业务的软件程序;
“双方”是指合作伙伴和Partnerize,“一方”是指其中之一; “个人数据”是指数据保护立法所定义的个人数据; “合作伙伴指南”是指本协议附件中列明的指南;
“平台”是指可从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或不时由 Partnerize 通知的任何其他网址)访问的
Partnerize 绩效营销技术和报告界面;
“引荐”是指合作伙伴作为活动的一部分向广告客户引荐或介绍用户,这可能会导致批准交易。 “服务”是指由Partnerize 向合作伙伴提供的访问平台的服务;
“网站”是指合作伙伴的网站、博客、论坛、优惠券代码、电子邮件列表或其他机制,设计为或旨在将用户引荐给广告客户;
“期限”是指本协议从生效之日开始并持续到终止之日为止的有效期;
“交易”是指向用户出售或供应广告客户的商品或服务,或对广告客户的商品或服务进行的介绍、引荐或其他用户互动,如同适用的活动描述所定义并作为服务的一部分记录的那样;
“不道德活动”具有附件第 1 段列明的含义;
“用户”是指对广告客户的产品或服务进行购买、申请、询问或以其他方式采取行动的个人消费者。
附件
合作伙伴指南
1.每个合作伙伴向 Partnerize 承诺,不得进行任何欺诈、不道德或非法活动,任何对 Partnerize、广告客户和/或用户不具透明度或不符合其最佳利益的活动,或任何有意或无意滥用或规避本协议、服务和/或此处(即“不道德活动”)的付款条款的活动。不道德活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
1.1 使用不适当的软件(无论是第三方还是其他方式)为合作伙伴创造财务收益;
1.2 未经 Partnerize 和/或广告客户事先批准,在付费搜索或任何其他基于关键字的第三方广告系统中,对法律保护的关键条款进行出价。
1.3 实施链接的方式会误导用户,或者在用户未充分了解其行为后果的情况下,鼓励用户点击这些链接。例如,激活稍后意味着对合作伙伴链接所有者的销售转化(即“强制点击”)的 cookie,或者以其他方式非善意地引发或启用到广告客户的链接;
1.4 通过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进行宣传;
1.5 模仿点击合作伙伴链接的行为,使得 cookie 存储在用户的机器上,稍后导致对所述合作伙伴的销售转化;或
1.6 宣传、散布或以其他方式发布任何诽谤、淫秽、色情、辱骂、欺诈或违反任何法律的内容(包括网站上的内
容)。
2.本段的规定适用于其网站包含电子邮件列表的合作伙伴(即“电子邮件合作伙伴”)。电子邮件合作伙伴必须:
2.1 根据数据保护和其他适用法律创建、提供和运营此类列表;
2.2 在代表广告客户向用户发送电子邮件宣传前获得 Partnerize 的批准;
2.3 根据 Partnerize 的要求,及时提供电子邮件合作伙伴计划使用的电子邮件宣传示例;
2.4 根据 Partnerize 的要求,及时提供关于其电子邮件地址列表或数据库起源和来源的完整信息,包括提供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这些信息已被正确购买或许可,这些信息被购买或许可的一方的详情,以及证明这些信息根据数据保护和其他适用法律创建、提供和运营的详细信息。
3.每个合作伙伴均应保护和维持其登录、链接和其他用于管理平台访问和活动的数据的机密性,并确保第三方无法在合作伙伴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改合作伙伴的详细信息。
4.每个合作伙伴必须指定其将用于跟踪交易的网址,作为通过平台注册过程的一部分(即“授权网址”)。 Partnerize 可能会忽略通过授权网址以外的网址建立的交易并/或对这些交易拒付佣金。合作伙伴可能会不时通过平台添加额外或替代的网址,但此类网址只有通过 Partnerize 确认为授权网址后才能运作。
5.Partnerize 可能不时要求合作伙伴提供信息,以证明合作伙伴如何以及在何处宣传其网站,合作伙伴应及时向
Partnerize 提供此类信息。
6.如果任何合作伙伴或用户配置其系统以禁用任何确认引荐方式的技术,Partnerize 将视该用户未被任何合作伙伴引荐。
7.平台中的所有信息必须始终完整和准确。Partnerize 保留随时要求合作伙伴提供其身份证明的权利。如果合作伙伴未在 Partnerize 指定的时间内提供此信息,则 Partnerize 可以立即通知终止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