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管理
(研究生就业实践基地、初心服务站、博士生讲师团讲习基地、创新创业基地类)
一、服务基本信息
服务提供部门 | 法治与法务办公室 |
服务描述 | 研究生就业实践基地、初心服务站、博士生讲师团讲习基地、创新创业基地类合同审批:研工部对合同所涉事项审批通过后,法务办对合同文本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 研工部联系电话:00000000 法务办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 1.承办单位将研究生就业实践基地、初心服务站、博士生讲师团讲习基地、创新创业基地类合同提交法务办履行合同审批程序前,应先经研工部对合同所涉事项进行审批; ①研究生就业实践基地协议 为帮助研究生提前了解行业发展、规划职业生涯,委托党政机关、科研院所或企业在寒暑假、学期中为研究生提供就业相关的参观、培训、接待及其他一些必要服务的合同。 ②清华大学博士生讲师团讲习基地协议 为清华大学博士生讲师团提供进行理论培养、技能培训、专家指导及实践宣讲等需求的基地合同。 ③清华大学研究生初心服务站协议 委托地方党政机关在寒暑假、学期中为清华大学初心服务团 |
前往基层调研考察,解决问题和服务地方时提供所需的相关服务的合同。 ④清华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基地协议 委托清华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基地提供研究生在创新创业实践场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等服务的合同。 2. 合同事项审批资质要求:合同相对方应具备下述条件:资源平台型 党政机关:县级(含)以上党政机关。(注:可以提供赴该地区党政机关各职能部门、事业单位以及教育科研机构、企业等实践的机会) 公共服务型 事业单位:县级(含)以上党政机关下属子单位。(注:可以提供赴该事业单位的实践机会) 企业型 国有企业:中国国资委所属大型骨干企业(常简称“中央企业”)及其直属子机构,省级、地级人民政府国资委所属的国家重要战略产业、基础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 民营企业: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在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方面有重要贡献、快速发展的民营企业。 外资及合资企业: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力,由中国投资者和外 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
3. 合同审批通过后,承办单位需持拟签署的合同原件至法务办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办公地址:华业大厦三区 4 层 2404室) 4.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单位应及时上传合同原件扫描件。 5.合同承办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严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确保合同无任何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内容或事项。 6.根据国家以及学校关于招标工作的相关规定,符合招标范 围和规模标准的项目,应当履行相应的招标手续。 | |
注意事项 | 研究生就业实践基地、初心服务站、博士生讲师团讲习基地、创新创业基地类合同审批:研工部对合同所涉事项审批通过后,法务办对合同文本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 研工部联系电话:00000000 法务办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 1.承办单位将研究生就业实践基地、初心服务站、博士生讲师团讲习基地、创新创业基地类合同提交法务办履行合同审批程序前,应先经研工部对合同所涉事项进行审批; ①研究生就业实践基地协议 为帮助研究生提前了解行业发展、规划职业生涯,委托党政机关、科研院所或企业在寒暑假、学期中为研究生提供就业相关的参观、培训、接待及其他一些必要服务的合同。 ②清华大学博士生讲师团讲习基地协议 |
为清华大学博士生讲师团提供进行理论培养、技能培训、专家指导及实践宣讲等需求的基地合同。 ③清华大学研究生初心服务站协议 委托地方党政机关在寒暑假、学期中为清华大学初心服务团前往基层调研考察,解决问题和服务地方时提供所需的相关服务的合同。 ④清华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基地协议 委托清华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基地提供研究生在创新创业实践场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等服务的合同。 2. 合同事项审批资质要求:合同相对方应具备下述条件:资源平台型 党政机关:县级(含)以上党政机关。(注:可以提供赴该地区党政机关各职能部门、事业单位以及教育科研机构、企业等实践的机会) 公共服务型 事业单位:县级(含)以上党政机关下属子单位。(注:可以提供赴该事业单位的实践机会) 企业型 国有企业:中国国资委所属大型骨干企业(常简称“中央企业”)及其直属子机构,省级、地级人民政府国资委所属的国家重要战略产业、基础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 |
民营企业: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在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方面有重要贡献、快速发展的民营企业。 外资及合资企业: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力,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3. 合同审批通过后,承办单位需持拟签署的合同原件至法务办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办公地址:华业大厦三区 4 层 2404室) 4.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单位应及时上传合同原件扫描件。 5.合同承办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严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确保合同无任何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内容或事项。 6.根据国家以及学校关于招标工作的相关规定,符合招标范 围和规模标准的项目,应当履行相应的招标手续。 | |
服务类别 | 合同管理 |
使用场景 | 合同审批/备案 |
服务启停时间 | 长期有效 |
申请上限 | 不限制 |
适用范围 | 师生员工 |
联系方式 | 62798869,62799069,62784616 |
二、流程图及说明
开始
是否会签
是
(8)其他单位会签
(7)法务办法务专员初审
(6)研工部终审
(5)研工部复审
(4)研工部初审
(3)合同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批
(2)项目负责人审核
(1)经办人填表提交合同审批/备案申请
否
是否会签
是
(10)其他单位会
签
(9)法务办负责人
审批
否
结束
(13)归档确认
(12)归档
(11)打印合同文本盖章
注:本流程图中各核准节点均可以进行退回(返回修改)和终止(不予核准)操作,为xx起见不在图中画出。
三、申请表单及说明
合同审批(备案)流程单
(研究生就业实践基地、初心服务站、博士生讲师团讲习基地、创新创业基地类)
合同类型 | 系统自动读取 | 合同编号 | 系统自动读取 | |||
合同收支类别 | 收入□ 支出□ 无金额□ 其他□ | |||||
是否履行招标程序 | 是□ 否□ 如选择“是”,则按照下拉菜单选择 4 个标办之一: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基建规划处。 | |||||
招标相关文件 | 上传相关招标文件 | |||||
合同承办单位 | 系统自动读取 | |||||
银行账户信息 | 开户行 | (系统自动读取) | ||||
账 号 | 在下拉框中选择 | |||||
纳税人识别号 | (系统自动读取) | |||||
经办人 | (系统自动读取) | 联系方式 | 工作证号 | (系统自动读取) | ||
联系地址 | 手动填写,可以修改 | |||||
固定电话 | 手动填写,可以修改 | |||||
手机号码 | 手动填写,可以修改 | |||||
电子邮箱 | (系统自动读取) | |||||
项目负责人 | 可与经办人是同一人 | 联系方式 | 工作证号 | 必填 | ||
联系地址 | 必填 | |||||
固定电话 | 必填 | |||||
手机号码 | 必填 | |||||
电子邮箱 | 必填 | |||||
关联关系声明 | □无关联关系 □与作为合同相对方的自然人有配偶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姻亲关系; □在合同相对方任职或者兼职; □本人亲属在合同相对方担任具有决策权的重要职务; □本人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合同相对方或者可对合同相对方施加重大影响; □其他: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合同相对方 | 手动填写(法人填写全称,自然人填写姓名) | |||||
资质证照 | 合同相对方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 件;合同相对方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内设机构的,提供授权文件;合同相对方是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 |
银行账户信息 | 户 名 | 必填 | ||
账 号 | 必填 | |||
开户行 | 必填 | |||
行 号 | 必填 | |||
纳税人识别号 | 必填 | |||
项目负责人 (授权人/项目经理等) | 必填 |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 | 必填 |
固定电话 | 选填,如对方无固定电话则无需填写 | |||
手机号码 | 必填 | |||
电子邮箱 | 必填 | |||
合同基本信息 | ||||
合同名称 | 根据合同内容填写(示例:翻译合同/会议设备租赁合同/委托制作合同) | |||
合同内容简要说明 | 简述合同基本内容(字数不超过 500 字) | |||
合同正文文本 | ||||
合同附件 | 合同说明材料、合同订单表单等相关附件,支持所有格式 | |||
价格约定类别 | 约定总价结算□ 约定单价据实结算□ 其他□ | |||
合同总价 (单位:元;含税) | 小写: (单价据实结算,应填写预估总金额上限) | |||
币种 | 人民币□ 美元□ 港元□ 欧元□ 日元□ 英镑□ 其他□ | |||
约定汇率 | (有则填写,无约定不填写) | |||
收付方式 | 一次性□ 按时间□ 按进度□ 其他□ | |||
收付进程 | 暂无需填写 | |||
是否有质保金 | 是□ 否□ | |||
质保金金额 | ||||
质保期 | ||||
合同生效日期 | 填写合同对应的条款序号,下拉菜单选择:①签署日期;②约定生效日期;③附条 件生效,根据显示框相应进行填写。 注意:申请时无法确定生效日期的,在合同归档时填写,否则合同审批/备案流程无法办理完成。 | |||
合同期限 | 填写合同对应的条款序号,下拉菜单选择: ①x 年,可直接填写合同有效期为 x 年; |
②其他:选择合同有效的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无法确定截止日期的选择“本合同 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注意:申请时无法确定起始日期的,在合同归档时填写,否则合同审批/备案流程无法办理完成。 | |
合同份数 | 按照合同约定据实填写,合同文本约定与与合同实际盖章份数一致,否则无法顺利 完成合同签署盖章程序。 |
申请加盖 印章类型 | 合同专用章□ 校章□ 选择加盖“校章”的,则在完成合同审批/备案程序后,还需另行履行校级印章使用申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