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协议书下载”-“下载协议书样板”功能,可以下载空白的就业协议书 PDF,建议学生先和单位沟通确认协议书填写内容后,再填写电子版就业协议书,提交审核完成后无法直接退回修改
2023 届毕业生就业协议审核指引(培养单位版)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每位毕业生仅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的编号和二维码是唯一的。
图 1:电子协议系统签订流程(注:2022 届起,协议书学生签名使用电子签名)
2023 届毕业生可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申请签订电子就业协议书。电子就业协议书签订流程分为两个阶段:填写协议书阶段与回传协议书阶段。具体流程详见图 1。
一、电子就业协议书填报时间
2022 年 10 月 20 日起。
二、电子就业协议书填报范围
已完成生源校对的 2023 届预毕业生,不包括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定向委培和录取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
三、电子就业协议书填报流程—— 学生端
(一)填写协议书阶段(协议填报)
第一步:绑定登录小程序。2023 届生源审核通过的学生登录“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在“电子就业协议书”模块选择“填写就业协议书”,完成“调查问卷”、“勾选确认知情协议”后,可填写就业协议内容。
第一步与第二步系统图示
第二步:确认协议书内容。使用“电子就业协议书”模块下的“就
业协议书下载”-“下载协议书样板”功能,可以下载空白的就业协议书 PDF,建议学生先和单位沟通确认协议书填写内容后,再填写电子版就业协议书,提交审核完成后无法直接退回修改
第三步:填报就业协议内容。该部分内容应咨询单位确认无误后填写。
(1)单位类型:根据签约单位的性质填写,可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等类型的二级项目
(2)劳务单位名称:一般无需填写,如为劳务派遣
(即虽然与签约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实际工作时将与劳务单位签劳动合同的)形式的,可填写;
(3)就业单位名称:为重要信息,即就业协议书中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一般应与单位公章上的名称一致,单位特殊要求除外。不可🎧现各类简写形式或错别字,如“华为”、“工行广东省分行”等均属于简写形式。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签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与就业单位名称一致,如“就业单位名称”项目中无法查询,须与签约单位确认或自行查询;
(5)单位所属行业:签约单位所属主要行业;
(6)单位所属地区:签约单位所属地区,或主要工作地区;
(7)单位详细地址:签约单位详细地址;
(8)岗位名称:到签约单位就职的岗位名称,如软件工程师、管理培训生等。若未确定或未分配,可填写“暂未确定”等;
(9)单位联系人:此次签约的单位联系人或就职部门联系人,须填写具体人名或人事部门;
(10)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电话,如为固话,须加区号;
(11)单位联系邮箱:联系人邮箱,系统将自动发送确认邮件到该邮箱,签约单位可不同意协议书内容,由学生重新填写申请;
(12)单位邮编:单位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13)职业类型:从事岗位或工作内容的类型;
(14)薪酬(月薪):与签约单位约定的具体月薪酬;
(15)签约时间:与签约单位签订协议的时间;
(16)专业与就业相关:将就职岗位或工作内容与专业的相关情况;
(17)是否就业困难:求职过程中,就业的困难程度
第四步:派遣和档案信息
档案去向类型:分为四类:转回生源地、签约单位接收、托管单位接收、上级主管单位接收。
结合自身情况与用人单位要求,根据档案实际去向选择相应类型。
主管单位及具体派遣单位:
(1)如档案去向选择“转回生源地”,派遣方案信息和档案寄送信息都不用填写。
(2)如档案去向选择“签约单位接收”,一般是指档案由签约就业单位接收档案。主管单位可填写签约就业单位。
(3)如档案去向选择“托管单位接收”,一般是指挂靠就业地人才中心”, 在省内就业的,“主管单位”一般在下拉列表中选填。省外就业的一般也可在下拉列表中选填,单位有要求可根据单位要求填写。“具体派遣地址”一般为“就业单位名称”或“劳务单位名称”。
(4)如档案去向选择“上级主管单位接收”,一般是指档案不由签约就业单位直接接收档案,而是由签约就业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接收档案的情况。主管单位可填该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具体派遣单位可填签约单位名称。
报到地址:一般写到市即可。直辖市(北京、上海、重庆、天津)及用人单位有明确要求,也可写到区。(如省外单位名称无法在主管单位处填写,可先选择报到地址,然后填写主管单位。)
档案接收信息:是学校档案馆寄送毕业生档案的信息来源,毕业生应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入户地址:户口入学时未迁入中大的,“入户地址”可以写“未迁入中大”;户口入学时迁入中大的,“入户地址”应该填写要落户地的详细地址,一般是和档案在同一个城市。
说明:”主管单位“、”报到地址“与”具体派遣单位“三个字段为阶段性存在字段,且不体现在生成的协议书中。其他字段信息会体现在生成的协议书中。
其他内容:和单位协商一致后填写相关内容。
(二)回传协议书阶段
与签约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毕业生应及时上传签订后的图片,系统将自动在此图片上加盖学校电子印章。上传后即完成全部步骤。
图片上传要求:
1.图片须为竖版,不能为横版(否则学校电子签章生成的位置会出错);
2.拍照上传时,应注意协议书上的左上、右上、左下三个二维码要与拍照界面的三个方框对应;
3.图片四周不要留太多空白或内容,最好是协议书刚好占满图片。
4.拍照的图片要清晰度高,放大查看也能看清楚内容的,否则打印后效果差。
四、就业协议书审核操作—— 院校端
(一)系统审核流程
1. 培养单位登陆省就业创业平台的院校端。选择“就业协议管理”- “申请阶段”选“协议填报”或“回传协议书”- “审核状态”选“院系待审”-“查询”。即可显示目前正在协议书申请阶段,待院系审核的学生。
2. 协议填报阶段,如学生填写信息无问题,即选择并审核通过。如 协议回传阶段,如学生上传协议书无问题,即选择并审核通过。如不同意,则说明审核理由并退回。
3. 院系审核后,均需学校审核。协议填报阶段与回传协议书阶段均审核完成,协议书在系统办理流程算全部完成。
(二)电子就业协议书内容修改说明
电子就业协议书需严肃认真对待,一旦申请填写,一般不建议随意修改。如确有信息错误需修改或重新上传协议,可参考以下情况操作:
1.协议填报阶段
(1)“院系待审”状态:学生可以自行修改;
(2) “学校待审”状态:可联系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同)审核不通过退回修改;
(3)“完成”状态:🕔 可请企业方点击协议书上填写的邮箱里收到的关于协议书的邮件中“不同意”按钮退回修改;② 可请学院辅导员点击 “撤回”按钮退回修改。
注意: “完成”状态下,无论“企业退回”或“学院撤回”都不可修改就业单位名称; 在协议填报阶段“完成”状态下需要修改用人单位名称:需要用人单位出具“未在协议书上盖章”或“未签约证明”,持证明到院系辅导员处,由院系辅导员登陆系统操作协议书“作废”。
2.回传协议书阶段
(1)“院系待审”状态:学生可以自行重新回传;
(2)“学校待审”状态:可联系学校审核不通过退回重新回传;
(3)“完成”状态:可请学院辅导员点击“撤回”按钮重新回传。注意:回传协议书阶段只能重新回传协议书,无法直接修改协议书。五、解约流程
(一)学生解约申请操作流程
1. 学生登陆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选择“电子就业协议”-“就业协议解约”-“申请解约”。
2. 在附件中上传解约所需材料:原签约单位的同意解约证明、新单位录用相关材料。上传材料为图片形式。
3. 填写解约说明。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解约原因。待院系与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登记新协议内容。
提醒:需完成电子协议回传阶段的审核后才可申请解约。
(二)培养单位审核解约操作流程
1. 培养单位登录省就业创业平台的院校端。选择“就业协议管理”-“申请阶段”-“申请解约”-“查询”。即可显示目前正在申请解约,待院系审核的学生。
2. 如院系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同意申请,即选择并审核通过。如不同意,则说明审核理由并退回。
3. 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中原协议方将自动解除,学生即可重新申请填报新协议书。
六、协议书填报常见问答:
1. 如签约时学生的生源信息有变化(例如政治面貌、毕业时间),怎么处理?
答:须在提交电子协议前向培养单位(即院系)提出修改申请,修改生源信息后再进行协议填报。如签约后再修改生源信息,更新的信息无法同步到协议中。
2. 在协议书填写阶段,审核完成后发现有错误信息如何处理?
答:审核完成后,学校和学生均无法修改协议内容,学生可联系用人单位“不同意”系统发送给用人单位邮箱的就业协议书内容,从而学生可以重新填写,院系和学校再次审核。如用人单位无法系统退回,可出具该协议作废、请学生重新填写的说明,院系可“作废”该协议,学生重新发
起填写申请。如果是用人单位名称书写不准确,也需提供证明申请“作废”该协议才能修改。
3. 电子协议书的用人单位盖章和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如何办理?需要到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现场办理盖章吗?
答:协议填报阶段审核完成后,用人单位盖章需要从小程序下载打印学校审核通过的电子就业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如用人单位可通过小程序生成电子印章,可线上完成盖章环节),建议学生下载打印 2份可单位和学生各保留一份;学校就业部门盖章,不需要到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现场办理,只需将有用人单位盖章和学生个人签名的协议书回传到系统中,经院系审核和学校审核通过后,可自动生成学校就业部门的电子签章。个别地区单位一定要求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实体签章的,可在系统完成回传审核后,到南校园xxx学生活动中心 503 室就业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4. 就业协议书中间的“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是否一定要加盖才能回传?
答:此处需跟用人单位确认,“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一般指有人事接收权单位(即派遣信息中的主管单位)盖章,有些地区人事部门是另外申请及出函(如深圳、广州),则此处不用盖章;有些地区(如惠州、东莞)会直接在此协议书加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可在回传协议前办理盖章,也可回传就业协议后继续申请办理。
5.学生如需修改档案去向类型、户口档案信息,可如何处理?
答:如果因单位户档接收要求协议书上户档信息必须更正,则参考第 2
题申请更正。如果非上述情况可以等开放去向派遣申请时进行相应修改,去向模块开放时间待后续通知,一般为每年 5 月左右。
6.学生协议填报审核完成后,系统自动发送确认邮件的邮箱地址是什么?个别用人单位接收不到确认邮件,如何处理?
答: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可请用人单位查找是否邮件被拦截,或可联系用人单位取得招聘负责人手机号,请院系负责就业老师在系统通过发送短信验证的方式进行确认。或者协议书内容无需退回修改的情况下,可下载打印协议书请用人单位确认并盖章即可。
7.解约如何申请? 何时可申请?
答:解约条件请参考院系管理要求。确需申请解约的,请先向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同意后,可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上完成解约流程。通过“电子就业协议”-“就业协议解约”-“申请解约”模块申请办理;申请解约须在征得院系同意的提前下,系统提交三份材料——原协议书、原签约单位的同意解约证明、新单位接收或录用相关材料,经由院系和学校审核完成后,系统解除原协议书,学生方可申请登记新协议内容。解约模块目前暂未开放,开放时间预计与往年大致相同,具体请待后续通知。 8.如协议书已线下提供给用人单位盖章(暂未回传到系统),但经原
单位同意且取得新单位录用,需与新单位签约的情况,是否需完成系统的解约流程?在申请解约时,因处于协议填报阶段,无法办理,怎么处理?答:需要。但由于系统设置要求,需完成原协议的回传阶段审核后,方能申请解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