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E3200000051011275)
江苏 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2年苏州市xx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WJYHDZX2022标 段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编号 X0000000000000000)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苏州市xx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盖章)
代 理 机 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2022年 03 月 25 日
2022 年苏州市xx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WJYHDZX2022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x招标项目 2022 年苏州市xx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已由上级部门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xx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养护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苏州市xx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x次招标项目主要是对xx区辖区内的国省道(一级公路标准)、县道的大中修工程按照年度养护需求进行动态设计,具体范围由业主指定。计划总投资约 2700 万元。
(2)招标范围
x项目共设 1 个标段,即 WJYHDZX2022 标段,招标内容为标段范围内勘察(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以及有关的专题研究
(如需要)等工作。其中:勘察(测)是指为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勘察、测量等(地质勘探,道桥设计均需附勘探资料);后续服务包括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
绍,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根据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的权利。
(3)服务周期:一年。
1)业主下达单项任务后 45 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技术规范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
2)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不少于 1
1
人);
4)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设计单位应遵照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xxxx.xxx.xxx.xx)”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须满足①或②的要求):
①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人)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②:a.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公路工程设计项目;
b.投标人(联合体成员)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公路工程勘察项目;
(3)人员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过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 2021 年 12 月-2022 年 2 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
2
为“B 级”或以上级别,在苏州市公路水运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已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3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xxxx://000.000.000.00:00000/XX/Xxxxx.xxx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标段(含平台服务费 200 元/标段)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x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xx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 址:苏州市xx区云梨路 1917 号
电 话:0512-63425995
联 系 人:xx
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x 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 0000 x电 话:0512-67599004
联系人:xxx
0.xx
9.1 方案比选
为便于招标人方案比选,投标人应根据现场调查对xxxx(xxxxxxxxx,xxxx按具体情况增加处理方式,重点为博望高科段)进行改造方案设计、编制投资估算,提出道路改造方案,要求达到方案设计的深度。并对其它线路进行初步的路况调查,结合xx区交通主管部门现阶段及未来路网规划要求,提出改造方案总体思想。
9.2(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
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
5
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 年 04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 04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中二信封解密时间。
为做好疫情防控,本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姑苏区平泷路 251 号,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 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苏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5)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 年版)(以下简称《公路设计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设计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设计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设计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设计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 年版)、《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7 年版)及《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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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2 年 0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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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苏州市xx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 址:苏州市xx区云梨路 1917 号 电 话:0512-63425995 联系人:xx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 1060 号中翔金融大厦 9005 室 联系人:xxx 电 话:0512-67599004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2022 年苏州市xx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标段名称:WJYHDZX2022 标段 |
1.1.5 | 标段建设地点 | 苏州市xx区 |
1.1.6 | 标段建设规模 | 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1.7 | 标段投资估算 | x 2700 万元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养护资金 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3.2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要求 | 不得出现设计质量事故 |
1.3.4 | 安全目标 | 合同履行过程中无伤亡、无火灾、无交通责 任事故发生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 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已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自行下 载),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 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关联情形 | 无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不良状况或不 | 无 |
良信用记录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不适用 形式: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
1.11.1 | 分包 | 允许,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中标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前,发包人有权要 求中标人提供分包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等材料以供发包人审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x招标文件包括《公路设计标准文件》及项目专用本,以及根据本章第 1.10 款、 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 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 面文件为准。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上传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 形式: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人异议(含澄 清)”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 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 的形式 |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 澄清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 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 |
标文件澄清 | 出时间为准) 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确认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 的形式 |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 澄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确认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 具体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方法 |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 |
3.2.3 | 报价方式 | x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在合同实施期 间,勘察设计费用(费率)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工程规模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勘察设计周期的延长 或缩短而调整。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x项目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费率) 为 3%,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x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勘察(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以及有关的专题研究(如需要)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取得的相关部门批复)的全部费 用。主要包括: (1)受托人及时、准确完成全部工作所 需的人员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设备及相关费用、交通调查相关费用、专题研究相 |
关费用、出版费、报告评审会、会务费、管理费、取得批复所需的费用以及公司取费、法定税金、利润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 (2)招标范围内项目勘察、相关造价文件编制、审查和后续服务等工作的费用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审查【施工图设计(含预 算)涉及的审查等费用】、咨询、研讨等场地费、专家费等一切会务费(含税费)由中标人承担,均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 列。 (3)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进行的区域调研、资料收集、专题研究等工作所需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列。 (4)整个项目设计期间设计单位在项目所在地派驻项目组所需费用含在投标报价 中,不单独计列。 (5)提供业主下一步进行施工招标所需的相关资料及配合招标服务的费用。 (6)投标人为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规费、税费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列。 (7)整个设计期间中标人所有用于安全保护及环境保护、保险等所需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列。 (8)投标人应无条件地服从业主的总体协调安排,按照业主的指令做好与其他相关服务单位的沟通、协调及配合等工作,为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业主不另行支付。 (9)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 (10)投标人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 |
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1)设计变更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须充分考虑。 (12)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遵照执行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疫情期间加强服务保障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通知》 (苏交传〔2020〕75 号)(详见附件八)的要求,该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13)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遵照执行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文件《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安全管理的通知》(苏交计〔2020〕3 号文)的要求(详见附件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规范进行设计,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设计责任。 (14)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合同金额及最终结算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合同金额=暂按 2700 万元*中标费率; 结算金额=xx财政部门批复的工程概算金额(若无xx财政部门批复的工程概算金额,则按招标人确定的预算金额)×中标费率。 本项目的中标费率是完成该合同所规定义 务的一切费用,由设计人包干使用。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1 万元(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 〔2019〕2 号)的规定,信用等级为 AA 级 的从业单位投标保证金减少 50%,列入省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的从业单位免缴投 |
标保证金,但须提供列入红名单的投标人的 公布截图。)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按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附件四-1 的相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换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和交款收 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0000-00000000。 逾期未换取收据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已换取收据的,视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交通工 程)》或交款收据(票据)原件的扫描件放置在“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保证金”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在苏州从事公路水运工程,信誉较好且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等级为“AA”、“A”的交通类企业,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交纳年度投标保证 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四-2。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年度 投标保证金收取机构出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放置在 “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保证金”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 长。 投标人应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放置在投标文件中。具体位置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 件将被否决。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天;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 数四舍五入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a.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b.投标人有串标、围标、“挂靠”其他单位参与投标,贿赂评标专家或招标人工作人 员,或其他违反国家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的 行为。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有,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10.4 投标人还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 (四)、其他材料”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放置本条款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3.5.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目的年份要求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至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及其他要求 | x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按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导入电子交易平台。 其他要求:签订合同协议书前,中标人须按 |
发包人要求的数量另行提供投标文件副本。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不退还。若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投标文件不再解密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及补遗书 |
5.2.1 | 开标程序 | 按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流程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五人或五人以上单 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 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人数为 3 名。推荐第一名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家的,则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为有效投标人的数量。 |
7.1 |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 不授权 |
7.5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发送给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原件由中标人自行至招标代理处领取;若需邮寄请联系招标代理办理相关事宜,邮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中标结果将在本 章第 7.6 款规定的网站进行公告,由投标人 |
自行查看,招标人不再另行以其他形式通知 未中标的投标人。 | ||
7.6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及期限 | 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不少于 3 日 |
7.7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不补偿 |
7.8.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5%。 履约保证金形式:不限。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为支行或以上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19〕2 号)的规定,信用等级为 AA 级的从业单位减少 20%的履约保证金额度,列入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的从业单位可以减免 50%的履约保证金。 联合体中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成员 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
8.5.1 | 监督部门 | 行政监督: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地址:苏州市桐泾南路 298 号 邮编:215007 电话:0000-00000000 |
9 |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投标人需自行下载投标文件进行再次 检测文件。 |
10.2 | 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 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10.3 | 本项目不安排投标人xx, 请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xx扼要,条目清楚,便于评标委员会查阅。 |
10.4 | 信息的系统备案: 1、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 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 〔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 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并且投标人的企业代表业绩或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应能够看出相关技术指标。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 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 《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 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 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00-00000000。 2、“投标函附表”表 1~表 15 中填报的内容,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 |
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已完类似项目、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等均需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 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资料的表 1~表 15 所有附表 都必须认真填写,不得缺省,其中表 7~表 15 没有可填内容时须在厅系统中填写 “无”。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不能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3、投标人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表 1~表 15 相应报表中显示具体日期,以供评标委员会判定该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能通过“资格评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1〕510 号)的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已在江苏省 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备案,且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否则其投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请各投标人做好相关备案及更新手续。 4、投标人请认真核查其自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该标段的投标报表,若“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显示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在某业绩担任的项目职 |
务为“一般人员(项目负责人)”的,均仅认为其在该业绩中担任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而非项目负责人。若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更新备案资料。 投标人更新的备案资料,在通过审核 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请投标人及时提交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请各投标申请人务必注意! | |
10.5 | “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签字之处,必须加盖相关人员电子签章;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单位的电子签 章。其中,投标函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若无法加盖电子签章的,则可签字、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相关章节中。 |
10.6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
10.7 | 在项目实施期间,承包人要建立相应的节能减排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能源管理职 能,做到节能减排工作有人抓、有事做,责任到人,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有效管理。按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落后工艺淘汰目录清单(第一 批)》(苏交质〔2018〕24 号文)、《江苏省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工艺推荐目录(第一批)》 |
(苏交建〔2018〕13 号)、《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钢筋混凝土耐久性关键控制指标》 (苏交建〔2018〕14 号)的通知(详见附件五)执行,设计单位严禁使用落后的工 艺、设备和材料。 | |
10.8 | 补充 5.2.4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 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费 率);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 投标限价; (3)投标报价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4)投标函中项目名称及标段号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 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10.9 | 投标单位预约参加本项目投标后,如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应提前向招标人发函进行说明;否则,招标人在重新招标且资格要求未发生变化时有权拒绝相关单位继续参加本项目投标。 |
10.10 |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应仔细阅读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详见附件六)、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 (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 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 |
(附件七),并遵照执行相关要求。 | |
10.11 |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补 充、细化,是对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的明确。 “投标人须知”正文参见《公路设计标准文件》。 |
条款号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评标 1 办 法 | 1、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投标截止当日,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综合得分较高者排名在前;(3)投标截止当日,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综合得分较高者排名在前;(4)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5 )仍不能确定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注:联合体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2、(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根据要求所提交的澄清文件为依据,在讨论的基础上按上表的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各评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2)各评分因素(若该评分因素含子项,按评分因素子项分别计算得分)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分平均值确定(7人或7人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各评分因素(若该评分因素含子项,按评分因素子项分别计算得分 )得分之和即为各投标人的第一信封综合得分(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委评分单项得分不应低于该因素满分值的60%,若该因素得分为满分或低于该因素满分值的60%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3)各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等于各评分因素得分(报价分除外)之和(保留两位小数)。 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2.1.3(A)、2.1.2款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4、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2.1.3(B)款规定的标准对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若本项目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B )的投标人少于三家,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审查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如认定投标具有竞争性的,可以进行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如认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定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第一名为第一中标 候选人,第二、第三名依次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 |
不足3家的,则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数量为有效投标人的数量。 6、(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在评标意见中记载并提请招标人决定。(3)如所有投标文件均未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或投标缺乏竞争性,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 ||
条款号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形 .式 1评 .审 1与 2响 .应 1性 .评 3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且: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 、投标文件填报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4的相关要求。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 定填写。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且: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 、投标文件填报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4的相关要求。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 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相关人员的签字 、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盖章齐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5的相关要求。 | (2)投标文件上相关人员的签字 、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盖章齐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5的相关要求。 | |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 |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 |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 |
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 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 |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且:①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成员数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③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 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且:①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成员数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③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 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 |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且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且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 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 |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 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 |
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13)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下列行为(但不限于)构成虚假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13)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下列行为(但不限于)构成虚假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
(14)投标人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的串通投标行为。 | (14)投标人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的串通投标行为。 | |
(15)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围(串)标辅助查询”功能中 ,不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MA C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一致且不能按要求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未串 通投标的情况。 | (15)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围(串)标辅助查询”功能中 ,不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MA C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一致且不能按要求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未串 通投标的情况。 | |
(16)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必须与获取招标文件的标段一致。 | (16)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必须与获取招标文件的标段一致。 | |
(17)不存在招标文件其他有关作否决投标处理的条款规定的情况。 | (17)不存在招标文件其他有关作否决投标处理的条款规定的情况。 | |
2 资 . 格 1 评 . 审 2 |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中显示);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 |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中显示);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 |
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 | 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 | |
资质;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 资质;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 |
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 | 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 | |
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 | 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 | |
质;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 | 质;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 | |
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 |
系统(http://xxxx.xxx.xxx.xx | 系统(http://xxxx.xxx.xxx.xx | |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 |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 | |
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 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 |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
; | ; | |
(2)业绩要求(须满足①或②的要 | (2)业绩要求(须满足①或②的要 | |
求):①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人 | 求):①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人 | |
)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公路工 | )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公路工 | |
程勘察设计项目;②:a.投标人( | 程勘察设计项目;②:a.投标人( | |
联合体牵头人)2017年1月1日至今 | 联合体牵头人)2017年1月1日至今 | |
完成过公路工程设计项目;b.投标 | 完成过公路工程设计项目;b.投标 | |
人(联合体成员)2017年1月1日至 | 人(联合体成员)2017年1月1日至 | |
今完成过公路工程勘察项目; | 今完成过公路工程勘察项目; | |
(3)人员要求:投标人(联合体 | (3)人员要求:投标人(联合体 | |
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 | 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 | |
x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 | x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 | |
以上技术职称,2017年1月1日至今 | 以上技术职称,2017年1月1日至今 | |
担任过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 | 担任过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 | |
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且必须为投标 | 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且必须为投标 | |
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 | 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 | |
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1年 | 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1年 | |
12月- | 12月- | |
2022年2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 | 2022年2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 | |
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 | 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 | |
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 | 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 | |
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 | 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 | |
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
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 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 |
))。 | ))。 | |
(4)信誉要求:①投标文件递交 | (4)信誉要求:①投标文件递交 | |
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 | 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 | |
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 | 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 | |
或以上级别,在苏州市公路水运市 | 或以上级别,在苏州市公路水运市 | |
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 | 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 | |
”级或以上级别;②投标文件递交 | ”级或以上级别;②投标文件递交 | |
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 | 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 | |
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 | 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 | |
xx.xxx.xx/)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 xx.xxx.xx/)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 |
人名单;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 | 人名单;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 | |
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 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 |
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 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 |
名单。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 | 名单。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 |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 | |
”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 | ”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 | |
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 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 |
。 | 。 | |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 |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 | |
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 | 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 | |
的任何一种情形。 | 的任何一种情形。 | |
(6)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 (6)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 |
须知”第1.4.5项规定。 | 须知”第1.4.5项规定。 | |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 |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 | |
文件规定。 | 文件规定。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00分 )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勘察设计大纲:45.00分 主要人员:20.00分 |
其他因素-技术能力:0分其他因素-财务能力:0分其他因素-业绩:15.00分 其他因素-履约信誉:10.0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00分 |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 |
(1)评标价的确定: | |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0(招标代理服务费)-0(公证费)- | |
0(暂列金)-0(其他不可竞争费) | |
投标报价=清单小计+0(招标代理服务费)+0(公证费)+0(暂列 | |
金)+0(其他不可竞争费) | |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 |
报价分计算方法 |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被否决其投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 |
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 | |
最高值和最低值) | |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
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 |
2、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当投标人的偏差率为0时,投标报价分值得满分10.00分;偏差率按下列规定按比例内插,最低分值为零分。投标报价分值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投标报价所占的权重分值,F=10.00;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1; | |
得分 | |
汇总 | 当专家组人数大于等于7人时,各评审因素汇总得分去最高最低值 |
方式 | 。 |
: |
二次评审 |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且: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且: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2)投标文件上相关人员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5的相关要求。 | (2)投标文件上相关人员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5的相关要求。 | |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
(4)投标报价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4)投标报价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1
2
3
4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
(6)不存在招标文件其他有关作否决投标处理的条款规定的情况。 | (6)不存在招标文件其他有关作否决投标处理的条款规定的情况。 |
5
6
投标报价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最大值 | 最小值 |
1 | 评标价 | 10.00 | 0.00 |
其他因素-技术能力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最大值 | 最小值 |
其他因素-财务能力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最大值 | 最小值 |
其他因素-业绩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最大值 | 最小值 |
(1)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的得9分; | ||||
1 | 业绩 | (2)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3分, 最多加6分。 | 15.0 0 | 0.00 |
注:加分业绩仅统计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公 | ||||
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业绩。 |
评
序审号因素
最最
大小值值
0
. 0
0
5
. 0
0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在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投标信用分Y计算方法如下(X为信用分满分值,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无评定分值的A级企业,Z按85计算;暂A级企业,Z按85计算):
(1)信用等级为AA级和列入红名单的企业,信用分为满分X分;
(2)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8X~0.95X
省厅履约考核
1
评审标准
其他因素-履约信誉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85)/10+0.8X (3)信用等级为B级(含暂定)的企业,信用分为0.65X~0.8X分 ,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75)/10+0.65x 无评定分值的B级企业,Z按70计算。 X满分为5分,Y得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从业单位在本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A级确定。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 单位确定。 | ||||
苏州履约考核 | 根据《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 | |||
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建〔2019〕11号)评定的 | ||||
单位履约考核等级(勘察设计类)进行评分(投标人履约考核等级 | ||||
及评定分值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最新 | ||||
公布的为准)。 | ||||
投标信用分Y计算方法如下(X为信用分满分值,Y为企业在本次投 | ||||
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履约 | ||||
考核无评定分值的等级为良的企业,Z按85计算;暂良的企业,Z按 | ||||
85计算): | ||||
(1)信用等级为优的企业,履约考核信用分为满分X分; | ||||
2 | (2)履约考核等级为良(含暂定良)的企业,履约考核信用分为0 .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 | 5 . 0 | 0 . 0 | |
85)/10+0.8X | 0 | 0 | ||
X满分为5分,Y得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
注:①从业单位若在季度履约考核中无项目或标段参与考核,等级 | ||||
评定为“暂良”。从业单位在本市上季度履约考核等级评定为优、 | ||||
良的,在当季度无履约考核评价信息的,其履约考核等级可以按照 | ||||
上季度评价结果延续一季度。延续一季度后,仍无履约考核评价信 | ||||
息,且无失信行为信息的,其季度履约考核等级调整为暂良。 | ||||
②从业单位履约考核评分≥95分,但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的,企业履 | ||||
约考核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Z按95分计算。 | ||||
③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履约考核等级按照联合体成员中履约考核 | ||||
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
勘察设计大纲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最大值 | 最小值 |
1 | 对项目的理解和工作思路 | 从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完整 、严谨、合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 20 .0 0 | 0. 00 |
2 | 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从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重点、难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 15 .0 0 | 0. 00 |
3 | 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 | 从各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如响应及时性、任务完成速度、固定服务人员等方面)、质量保证措施 | 5. 00 | 0. 00 |
措施 | 、进度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 |||
4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从各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 5. 00 | 0. 00 |
主要人员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最大值 | 最小值 |
1 | 主要人员 | (1)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得14分; (2)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业绩加3分,最多加 6分; 注:加分业绩仅统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 | 20 .0 0 | 0. 00 |
x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 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
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详见《公路设计标准文件》。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发包人:苏州市xx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1.3.1 本次进行设计招标的项目为 2022 年苏州市xx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项 目 WJYHDZX2022 标段。
1.1.3.2 本合同包括的具体服务内容:勘察(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 以及有关的专题研究(如需要)等工作。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2 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文件包括: / ,提供数量: / ,提供期限: / 。
1.9 严禁贿赂
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和设计人按合同附件格式签订《廉政合同》,双方应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保证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3.发包人管理
3.2 监理人
3.2.1 本工程是否委托监理人进行设计监理:不委托
3.4 决定或答复
3.4.1 发包人应在收到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后 3 天内作出书面答复。
4.设计人义务
4.1 设计人的一般义务
4.1.1 款末增加:设计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详细的、分项目的设计进度工作计划和技术要求,以及为完成本计划及满足技术要求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明,经批准后作为业主控制设计的依据。
4.1.4 保证设计作业规范、安全和环保
设计人应按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设计作业操作规范、安全、xx和环保,在风险性较大的环境中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因设计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对于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发包人均不承担责任。
设计单位应严格遵照执行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文件《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安全管理的通知》(苏交计〔2020〕3 号文)的要求(详见附件三),设计
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规范进行设计,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设计责任。
4.1.6 其他义务增加如下条款:
4.1.6.6 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后,应仔细阅读,如发现任何错误、失误或缺陷,应在发现后及时通知发包人。
4.1.6.7 设计人应在收到业主或业主委托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的审查意见后 7 天内,完成对设计文件的修改;若超过本款规定的期限,将视为设计人违约,将视为设计人违约。
4.1.6.8 设计人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汇报设计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并接受业主的检查,勘察设计原则上每两周一次,同时根据业主要求随时向业主汇报或接受检查。施工阶段,设计人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汇报设计服务完成情况,并接受业主的检查,原则上每月一
次。
4.1.6.9 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4.1.6.10 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
4.1.6.11 设计人应对本项目沿线(xx)地下管线、文物情况进行详细勘测并在图纸中注明;在施工图设计中须提交施工交通组织方案。
4.1.6.12 设计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保证金
x款补充细化为: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提供。 履约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5%。
履约保证金形式:不限。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为支行或以上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 规〔2019〕2 号)的规定,信用等级为 AA 级的从业单位减少 20%的履约保证金额度,列入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的从业单位可以减免 50%的履约保证金。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设计要求
5.3 设计范围
5.3.2 工程范围包括:2022 年苏州市xx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5.3.3 阶段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
5.3.4 工作范围包括:勘察(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以及有关的
专题研究(如需要)等工作。(其中:勘察(测)是指为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勘察、测量等
(地质勘探,道桥设计均需附勘探资料);后续服务包括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 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根据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的权利。)
5.7 安全作业要求
5.7.1 设计人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合同签订后 7 天内。
6.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
6.1 开始勘察设计
6.1.1 满足以下条件时,设计人应开始设计工作: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周期:一年。
1)业主下达单项任务后 45 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技术规范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
2)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不少于 1 人);
4)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设计单位应遵照执行。
6.2 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中标费率不予调整。
6.3 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期 15 天(不足 15 天按 15 天计),业主将按合同价 2%计扣设计 人违约金。延期超过 60 天时,业主可以中止合同。
逾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10%的签约合同价。
6.7 提前完成设计
6.7.3 由于设计人提前完成设计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给予设计人如下奖励:无。
8.勘察设计文件
8.1 勘察设计文件接收
8.1.3 设计文件提交要求:按发包人要求。
8.2 发包人审查勘察设计文件
8.2.1 发包人接收勘察设计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勘察设计人应给
予配合。审查标准应符合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组织审查的相关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10.招标和施工期间配合
10.2 施工期间配合
10.2.6 本项目对设计代表的数量和资历条件要求:设计人应根据工程需要按照业主要求派 遣不少于 1 名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专业,设计代表应由负责本勘察设计项目的上述专业分项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担任。
11.合同变更
11.1 变更情形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通用合同条款中所列出的变更情形,合同价均不予调整。
11.2 合理化建议
11.2.2 设计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给予设计人如下奖励:无。
12.合同价格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
12.1.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合同。本工程勘察设计费合同金额及最终结算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合同金额=暂按 2700 万元*中标费率;
结算金额=xx财政部门批复的工程概算金额(若无xx财政部门批复的工程概算金额,则按招标人确定的预算金额)×中标费率。
在合同实施期间,勘察设计费用(费率)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工程规模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勘察设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费率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因素、工程量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发包人按如下进度分期支付设计费,并应按合同规定扣除应扣款项:
(1)施工图设计文件经业主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至实际合同总价的
50%;
(2)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合同总价的 80%;
(3)余款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 28 天内一次性结算支付。
12.1.3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勘察(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以及有关的专题研究(如需要)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
取得的相关部门批复)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
(1)受托人及时、准确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员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设备及相关费用、交通调查相关费用、专题研究相关费用、出版费、报告评审会、会务费、管理费、取得批复所需的费用以及公司取费、法定税金、利润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
(2)招标范围内项目勘察、相关造价文件编制、审查和后续服务等工作的费用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审查【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涉及的审查等费用】、咨询、研讨等场地费、专家费等一切会务费(含税费)由中标人承担,均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列。
(3)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进行的区域调研、资料收集、专题研究等工作所需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列。
(4)整个项目设计期间设计单位在项目所在地派驻项目组所需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列。
(5)提供业主下一步进行施工招标所需的相关资料及配合招标服务的费用。
(6)投标人为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规费、税费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列。
(7)整个设计期间中标人所有用于安全保护及环境保护、保险等所需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列。
(8)投标人应无条件地服从业主的总体协调安排,按照业主的指令做好与其他相关服务单位的沟通、协调及配合等工作,为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业主不另行支 付。
(9)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
(10)投标人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1)设计变更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须充分考虑。
(12)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遵照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疫情期间加强服务保障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通知》(苏交传〔2020〕75 号)(详见附件八)的要求,该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13)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遵照执行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文件《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安全管理的通知》(苏交计〔2020〕3 号文)的要求(详见附件 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规范进行设计,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设计责任。
12.2 定金或预付款
x项目无定金或预付款。
12.3 支付方式
12.3.1 中期支付申请的格式及份数:按发包人要求。
12.3.2 逾期付款违约金:每延期支付 1 天,发包人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 6 个月以内
(含 6 个月)短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手续费支付给设计人对应拖欠金额的违约金。
12.3.3 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12.4 费用结算
12.4.1 设计费用结算申请的份数及提交期限:按发包人要求。
12.4.2 逾期付款违约金:每延期支付 1 天,发包人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 6 个月以内
(含 6 个月)短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手续费支付给设计人对应拖欠金额的违约金。
12.5 暂列金额
x项目无暂列金额。
12.6 质量保证金
不适用。
14.违约
14.1 设计人违约
(1)本款末增加:除由设计人负责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外,业主可按合同价的 5%~10%计扣设计人的违约金,设计人同时应承担相当于直接损失部分设计费的赔偿金;
(2)本款末增加:业主将有权中止合同,并计扣设计人合同价 5%~10%的违约金;
(3)本款末增加:每延期 15 天(不足 15 天按 15 天计),业主将按合同价 2%计扣设计人违
约金。延期超过 60 天时,业主可以中止合同。
(4)业主将有权中止合同,并计扣设计人合同价 5%~10%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金;
(5)本款约定为:设计人应在收到业主或业主委托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的审查意见后 14
天内,完成对方案设计或设计文件的修改;若超过本款规定的期限,将视为设计人违约,每延期 1
天,计扣设计人合同价 2‰的违约金。
(6)本款末增加:业主有权按以下标准对设计人扣以违约金:项目负责人,10 万元/人次;技术负责人,3 万元/人次;一般设计人员 1~2 万元/次。
(7)本款末增加:业主有权计扣设计人合同价 2%~10%的违约金;
(8)本款末增加:每延期 15 天(不足 15 天按 15 天计),业主将按合同价 1%计扣设计人违约金;
(9)本款约定为: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或因设计深度不够或方案不合理,造成施工期间过度频繁更改方案或修改完善设计的,除由设计人继续完善设计外,业主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计扣设计人合同价的 2%~10%的违约金作为处罚。
(10)本款约定为:如果方案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并且未通过业主或业主委托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审查时,除由设计人负责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外,取消设计人履行下阶段设计的资格。
(11)本款末增加:除由设计人负责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外,业主可按合同价的 5%~10%计扣设计人的违约金,设计人同时应承担相当于直接损失部分设计费的赔偿金;
(12)本款约定为:因设计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设计人除应免收受损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无偿继续完善设计,并承担相当于直接损失部分设计费的赔偿金;
(13)由于设计人的过失或责任引起本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较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或者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由设计单位负责继续完善设计变更外,发包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因设计单位原因(失误、深度不够、遗漏、提供工程量清单漏项等)导致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金额未超概算 10%的,扣除设计费的 5%;总变更金额超过概算 10%(含)的,扣除设计费的 10%,且发包人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在履约考核中评为“中”或“差”。
因设计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除执上述规定外,业主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他处罚;
(14)设计人在投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中承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发生变化(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的变化;但因不可抗力引起,或确因难以避免的原因,经设计人申请并经发包人按规定审核同意的人员变动除外)的,发包人将予以违约处理。具体违约金额如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10 万元/人次;分项负责人 5 万元/人次。
15.争议的解决
15.1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诉讼
诉讼机构名称:工程(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合同附件应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 年版)与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本节内容与《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 年版)不一致之处,以本项目专用本为准。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苏州市xx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2022 年苏州市xx区公
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WJYHDZX2022 标段,已接受 (设计人名称,以下简
称“设计人”)对该项目设计的投标。 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概况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设计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设计费用清单;
(8)设计人有关人员投入的承诺;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费率): 。
4、项目负责人: 。
5、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安全目标: 。
6、设计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工作。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8、设计服务期:
9、本协议书在设计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设计人完成全部设计工作且设计费用结清后失效。
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全称)(xx) 设计人: (全称)(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2022年苏州市xx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WJYHDZX2022标
段(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苏州市xx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与该项目的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设计人”),特订立如
下合同:
1、发包人和设计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2022年苏州市xx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WJYHDZX2022标段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脾,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设计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设计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设计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设计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设计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设计队伍。
3、设计人义务
(1)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设计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
用。
(3)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设计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设计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设计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设计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设计人或设计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设计合同失效日止。
7、本合同作为2022年苏州市xx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WJYHDZX2022标段合同的附件,与工程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设计人的监 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 (盖单位章) 设计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具体人员要求合同谈判时发包人将根据标段情况作出要求,设计人应无条件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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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一、勘察设计要求
(1)项目概况
x次招标项目主要是对xx区辖区内的国省道(一级公路标准)、县道的大中修工程按照年度养护需求进行动态设计,具体范围由业主指定。计划总投资约 2700 万元。
(2)招标范围
x项目共设 1 个标段,即 WJYHDZX2022 标段,招标内容为标段范围内勘察(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以及有关的专题研究(如需要)等工作。其中:勘察(测)是指为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勘察、测量等(地质勘探,道桥设计均需附勘探资料);后续服务包括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根据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的权利。
(3)服务周期:一年。
1)业主下达单项任务后 45 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技术规范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
2)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不少于 1 人);
4)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设计单位应遵照执行。
二、适用规范标准
x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勘察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设计人在勘察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发包人或发包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设计。
设计人在勘察设计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公路工程部分)和《公路设计标准文件》本节内容中列明标准、规范。
三、成果文件要求
x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有关于公路
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实力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公路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设计单位在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发包人或发包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单位应采用遵照执行。
报送勘察设计成果的格式、份数、载体等均按照发包人规定执行。
四、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一)设计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二)设计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三)设计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四)设计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五)设计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六)设计人自备的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五、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 标 文 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在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完工程现场后,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项目负责人姓名: ,年龄: ,职称: 。
4.质量要求: ,安全目标: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像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分项负责人,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勘察设计主要人员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联通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2022 年苏州市xx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WJYHDZX2022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2022 年苏州市 xx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WJYHDZX2022 标段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 承担 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 %;
(成员名称) 承担 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作为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对应的评审依据。
投标保证金
在此附投标保证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回
单等)。
若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可参见《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 年版),银行保函的具
体要求可咨询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000-00000000。
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 主要工程内容 | 勘察设计任务 | 分包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 | 备注 |
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 ||||
注:
1、无分包计划的,在“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一栏填写“无”;本表不可缺省。
2、若有分包计划,需认真填写上表。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有关分包的规定,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列入分包计划的工程或者服务,中标后不得分包,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中标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前,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分包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等材料以供发包人审核,审核通过后,中标人才能与分包人签订分包。
表 1 企业信息基本表 | |||||
申请人全称: | |||||
主要业务: | |||||
营业范围: | |||||
营业执照注册 号: | 注册资本(元): | 信用等级: | |||
建立日期: | 现有职工总人数 (人): | ||||
办公地址: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法人代表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姓 名: | 技术负责人职 务: | 技术负责人电 话: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职务: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邮箱: | |||||
企业资质名称及 等级: | 企业资质证书 号: | 企业资质有效 期: | |||
企业资质名称及 等级: | 企业资质证书 号: | 企业资质有效 期: | |||
安全许可证证书 编号: | 安全许可证证书 有效期: | ||||
基本户开户行: | 基本户户名: | ||||
基本户账号: |
表 2 企业财务信息表 | |||
(取最近年度期末数)存货 -期末余额: | (最近年度期初数)流动资 产-期初余额: | ||
(最近年度期末数)流动资 产-期末余额: | (最近年度期初数)资产总 额-期初余额: | ||
(最近年度期末数)资产总 额-期末余额: | (最近年度期末数)流动负 债-期末余额: | ||
(最近年度期末数)负债总 额-期末余额: | (三年前期末数)所有者权 益-期初余额: | ||
(最近年度期初数)所有者 权益-期初余额: | (最近年度期末数)所有者 权益-期末余额: | ||
(三年前发生额)主营业务 收入: | (最近年度发生额)主营业 务收入 | ||
(最近年度发生额)主营业 务利润 | (最近年度发生额)利息支 出: | ||
(最近年度发生额)利润总 额: | (最近年度发生额)净利 润: | ||
(最近年度发生额)经营现 金净流量: | 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 |
表 3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情况表 | |||||||||||
序号 | 在本项目 中担任职务 | 姓名 | 年龄 | 技术职称 | 工作年限 | 学历 | 专业 | 执业资格名称 | 执业 资格等级 | 执业资格编号 | 执业资 格有效期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 | |||||||
序号 | 在本项目中担任职 务 | 姓名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项目职务 | 项目名称 | 项目简介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表 5 已建工程表 | |||
项目名称 | |||
工程地点: | |||
合同标段: | |||
合同价(元): | 竣工质量评定: |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
承建主体队伍: | |||
合同工期(天): | 开工日期(年、月): | ||
交/竣工日期(年、月): | 是否为分包: | ||
获奖情况(仅限部、省级 以上):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工程简介: |
表 6 在建工程表 | |||
项目名称 | |||
工程地点: | |||
合同标段: | |||
合同价(元): | 剩余工作量(元): |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
承建主体队伍: | |||
合同工期(天): | 开工日期(年、月): | ||
预期交/竣工日期(年、 月): | 工程形象度: | ||
获奖情况(仅限部、省级 以上):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工程简介: |
表 7 新中标工程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中标金额 (元) | 项目负责 人 | 项目技术 负责人 | 发包人单 位 | 发包人联 系人/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表 12 申请人(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
序号 | 控股、管理申请人/投标人的单位名称 | 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表 1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表 | ||
序号 | 项目 | 申请人/投标人情况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表 15 投入本标段的仪器设备及软件表 |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数量 | 型号 | 已有设备性能 | 购买或租赁计划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技术建议书
一、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二、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三、项目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四、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
五、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安全保证措施六、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七、其他建议
八、注:技术建议书可采用标准图框 A3 幅面。(附必要的图纸)
表 16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信誉情况表
项目 | 目前信用情况 | 备注 | |
投标人 (江苏省) | 信用等级 | ||
综合得分 | |||
是否被列入红名单 | □是 □否 | ||
是否被列入黑名单 | □是 □否 | ||
投标人 (苏州市) | 信用等级 | ||
综合得分 |
表 16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的信誉情况表
项目 | 目前信用情况 | 备注 | |
投标人 (江苏省) | 信用等级 | ||
综合得分 | |||
是否被列入红名单 | □是 □否 | ||
是否被列入黑名单 | □是 □否 | ||
投标人 (苏州市) | 信用等级 | ||
综合得分 |
注:1、投标人的信誉情况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企业履约信誉”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中心)查询的最新评价结果填写,若没有则填 “无”。
2、本表后需附:
①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企业履约信誉查询截图(若有)(参考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xxxxx.xxxx”);
②苏州市公路水运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查询截图(若有)(参考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 3、列入红名单或黑名单的投标人的公示截图(若有)。
七、其他资料:
(一)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致:苏州市xx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我单位自愿参加 2022 年苏州市xx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WJYHDZX2022 标段的投标活动,并xxxx:
1.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2.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为我单位真实意愿表达,相关信息真实有效。
3.无弄虚作假,无围标串标行为。
4.若我方中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转包和违法分包。
5.我方如有违背承诺,愿意接受国家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罚,以及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记入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信用档案,同时在交通运输行业和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公开。
承诺人: (盖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印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二)、江苏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备案企业信用承诺书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我单位申请进入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备案有关信息,在此xxxx:
1、在系统中填报的本单位和人员及业绩等所有信息都是真实、准确的。
2、按照国家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更新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
3、自愿在厅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江苏网站公开相关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如有违背承诺,愿意接受国家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罚,以及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同时在交通运输行业和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公开。
承诺人: (盖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印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三)江苏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要从业人员信用承诺书
致: 苏州市xx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本人自愿申请参加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在此xxxx:
1. 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录入的有关本人信用信息均由本人亲自确认,所有信息都是真实、准确的。
2. 按照国家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更新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
3. 同意依法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和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示、公布相关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同意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有关单位因工作需要,依法对本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5. 如有违背承诺,愿意接受国家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罚,以及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记入本人信用档案,同时在交通运输行业和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公开。
承诺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注:江苏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要从业人员信用承诺书中主要从业人员是指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信用承诺书上签名!
(四)其他材料
证明材料附件清单
证明材料名称 | 备注 |
拟投入本项目 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明细 | |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设计资质 企业名录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 | |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 | |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 图并注明查询路径 | |
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以来发生的可能对承担本项目产生重大影响的判 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如有) | |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若需) | |
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
…… |
注:1、本表中已列明的证明材料为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的材料,不论是否已录入信息系统。
2、所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应统一集中放置在本证明材料清单之后。
3、作为资格评审补充证明材料的网页截图须清晰可辨(提供对应的查询网址及查询流程),且注明该补充证明材料具体用途,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上述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在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后,
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费率为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2.项目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龄: ,现任职务: ,职称 。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
4.我方承诺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5.我方以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担保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6. 在此我方xxxx:我方将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的承诺为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