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JLQ-WZSB-吉林项目-004号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ZJLQ-WZSB-吉林项目-004号
招标单位: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2023年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项目
机械租赁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一条 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人须提交相关证明供招标人验证,同时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的相关业绩资料。投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机械性能并保证能按招标人规定的规格型号、期限进场,有能力实现这两个目标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第二条 投标人代表
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者。
第三条 投标注意事项
3.1 本次公开招标在“中建路桥官网”进行,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中建路桥官网”(xxxx://xx.xxxx.xxxxx.xxx/)。
3.2 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注意:
3.2.1投标文件应符合第六条所列投标文件要求。
3.2.2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提示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方有可能根据投标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注意合理安排投标时间。
3.2.3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于2023年6月12日14 时之前完成递交,在此时间之后交来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 xxxxxxxxxxx000x中建路桥集团第二办公区。
联系人:养护公司合约与采购部马经理,18332011236。
3.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的规定及要求。若投标方对招标文件中之任何内容有不理解之处,须在截止回标之前与招标人联系,以便在截止回标之前能予以解释;
3.4 投标书是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和承诺,投标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及编制投标书,任何不依此要求而按其它原则或方式编写的投标书,其投标后可能因此不被考虑。报价若含有与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不符的额外要求,则其投标亦可能不被考虑。
3.5若投标方在递交投标书后发觉其投标书有错误,可在截止回标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进行更正;
3.6招标方不保证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标价或收到的任何标价,亦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定任何标价的原因;
3.7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对本招标工程现场条件、工程位置、周围环境、道路、交通、施工场地、运输路线等情况,应该被认为已详细了解;
3.8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考虑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不可预见的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
3.9投标单位保证所回之标书正确无误,如有错漏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
3.10开标后招标方发现投标文件有任何错误或疑问,招标方可能向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询问,但询问并不表示改变投标文件,亦不减少投标方的任何责任。对于此种询问,投标方应在收到该询问后两天内向招标方予以书面答复;
3.11对本招标文件所附条款未列明的细节,投标单位可提交建议,并说明其对报价的影响,此建议须与投标书一同递交招标方考虑,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 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予任何补偿。
第六条 投标文件要求
6.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
6.3 投标人资格证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批准证书(仅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企业ISO9000和ISO14000系列认证(如有须提供,外文须译成中文)。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个体工商户及小规模企业承诺书(与招标公告保持一致)。
6.4业绩证明资料:
6.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6.5.1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样表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6.5.2投标文件要求的附件和资格证书等以原件的扫描件形式在投标文件电子版中体现;
6.5.3投标文件用中文编制。
6.6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无效:
6.6.1投标书未按规定盖公章和签字的;
6.6.2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填写;
6.6.3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未参加议标会议,又无指定的代理人【以法人代表委托书为准】,参加会议或虽参加会议但无证件者。
6.7投标有效期
6.7.1投标有效期为: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内投标文件有效。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自行改变其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投标有效期缩短的,招标人可以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6.7.2投标有效期的延长: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如招标人因故未能确定中标人,投标人须同意招标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有效期的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送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限内,不需要也不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
6.7.3投标人投标有效期缩短的,招标人可以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第七条 评标与定标
7.1评标原则:招标方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2定标
7.2.1招标人根据综合评标结果选择合理最低价为中标人;
7.2.2招标人可自主选择中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无解释义务。
第八条 招标单位重要声明
8.1本次招标为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2023年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机械租赁招标,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租赁合同,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项目的需求保证设备安全可靠;
8.2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上述授予合同的方式应完全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回绝;
8.3投标单位一旦回标视为对本招标文件内容的完全接受,并有可能随时在有效期内被接纳。
8.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旦被招标人接受,本招标文件连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构成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九条 投标报价
9.1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9.2投标报价按照租赁日期含税固定单价,报价包含机械进出场费、机械维修保维修费、地方道路协调费、投标人利润、设备保险费、交通费、通信费、安全事故责任费、增值税税金、燃油费等一切费用。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再向招标方索取其他费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设备报价表、机械描述表和机械设备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
9.3可抵扣的增值税税率:投标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中包含招标方可抵扣的增值税税率。
9.4投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合同供应方、发票开具方、租赁款收款方三方一致,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投标人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9.5投标单价
9.5.1结算单价:固定单价结算。
9.5.2本次招标报价为:按月租赁。
9.5.3租赁结算周期:暂定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第二部分 招标范围及招标说明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吉林省2023年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
工程地点:吉林省磐石市、白山市、通化市
工程概况:吉林省2023年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包含路面、桥面维修工程,桥涵维修工程。
二、招标形式及招标范围
1. 本招标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综合评定的方式。
2. 本次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路面工程所需机械的租赁供应,清单如下:
序号 |
机械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计划租期 (月) |
备注 |
1 |
铣刨料运输车 |
后八轮 |
台 |
9 |
4 |
含柴油费 |
说明:以上数量为暂定租赁数量,合同租赁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三、投标报价及结算方式
1. 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的一般原则:按招标文件中设备各种规格详细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方所报价格包含设备进出场费、燃油费、操作手工资、人员食宿费、设备维修保维修费、地方道路协调费、投标人利润、设备保险费、交通费、通信费、安全事故责任费、增值税税金等一切费用。
1.2报价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招标”,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另行索要其他费用。
1.3风险因素:现场一切条件、设备性能、运输过程中的各种障碍、各种意想不到的费用等均由投标方自行考虑,费用自行承担。
2. 计量方式
2.1本次招标设备租赁计量方式为按设备实际工作时间计量,停工期间不计量。
2.2交货地点:吉林省2023年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现场。具体的结算数量在合同中规定,结算时以实际租赁日期为准。
3. 结算方式与资金支付方式
3.1结算数量:以租赁方物资设备部确认的结算日期为准。并经指定人员在结算凭证上签字确认方可办理结算。
3.2结算方式:实行月结。每月15日到物资设备部办理上月16日到本月15日的月结手续。本次招标不提供预付款,租赁结算支付方式按照工程进度款支付。当完成本月度租赁结算手续且分供商提供相应全额的符合国家税法及招标方项目部财务认可的正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款项后,招标方财务按照规定向集团公司报送资金计划,集团审批资金计划后,按照批复结果办理付款手续,并向中标方支付相应款项,结算和支付手续不全时,招标方不予支付。
3.3付款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双方办理结算且承包人收到分供商相应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暂定第3个月末支付不超过当期结算金额的70%,剩余30%结算款在之后3个月内付清,以此类推。以上付款比例及付款节点按业主实际资金拨付情况和项目资金状况进行调整,支付比例不超过业主拨付比例。若业主付款推迟则该付款期限相应推迟,延期付款部分不计利息。
四、投标人应尽的其它义务
1. 投标人一旦中标,在整个合同履约过程中其相关费用已含在标价之内,招标单位不再另行单独给付。
2. 资源保障;投标人应保证机械及时进场,并能保证招标人的连续使用。
五、工期与质量、技术条件、技术规范清单
1. 工期:
1.1具体租赁日期按照招标人需求计划为准,根据施工进度租赁。
2. 质量要求:
2.1设备必须满足甲方施工技术要求,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如果规范、标准、要求适用于同一种情况,则以标准高者为准:
2.2此技术规格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其主要内容为本次招标机械技术规格和要求,投标人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的基础上对各自产品进行投标报价。
2.3此规格只是对招标租赁的一些原则性规定,并不是具体要求,投标人有责任对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和要求负责。
3.技术规范:
3.1乙方提供的机械需手续、证照齐全,必须是2012年以后出产的机械(包含牌照、机械行驶证、保险),机械使用的燃油、司机、过桥过路费等相关费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附加结算条款,结算依据为招标人按日租赁日期签认单为准;
3.2乙方负责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机械,机械同时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
3.3乙方负责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保管和故障处理,确保机械状态良好。
3.4乙方设备施工、存放应满足甲方xx生产、xx生活要求。
3.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编制保障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设备组织方案和实施措施。
3.6乙方须配合甲方对乙方消耗的甲方材料及乙方工作能力进行成本核算,及时更换高耗能、低效率设备。
机械租赁合同
甲方: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乙方: (xx)
合同签订时间: 2023 年 月 日
机械租赁合同
合同协议书
甲方(承租方):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就机械设备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工程项目: 吉林省2023年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
(二)工作内容: 路面铣刨料运输
(三)工作地点: 吉林省磐石市、白山市、通化市
二、所租设备信息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出厂日期 |
设备状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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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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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设备计划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实际租赁时间以甲方通知及甲方开具的完工证为准。
(二)乙方公司注册地为: 。
(三)租金及运费 (单位:元)
序 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
租期 |
运费 |
金额合计 |
|||
单价 |
税率 (%) |
税额 |
税价 合计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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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金额合计(大写): (小写)¥:: |
|||||||||||
税额合计(大写): (小写)¥:: |
|||||||||||
含税金额合计(大写): (小写)¥:: |
四、燃油费用的约定。关于燃油供给及费用,本合同执行下面第 (二) 条:
(一)所租赁的设备燃油由甲方供给并由甲方承担费用。
(二)所租赁的设备燃油费由乙方承担。
五、租金支付及开票信息
(一)
付款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双方办理结算且承包人收到分供商相应全额发票后,暂定第3个月末支付不超过当期结算金额的70%,剩余30%结算款在之后3个月内付清,以此类推。以上付款比例及付款节点按业主实际资金拨付情况和项目资金状况进行调整,支付比例不超过业主拨付比例。若业主付款推迟则该付款期限相应推迟,延期付款部分不计利息。
(二)乙方收款信息及结算联系人
1.本合同乙方设备款结算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2.乙方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甲方开票信息:
发票抬头: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91130000401700454L;
地 址:xxxxxxxxxxxxxxx00x;电话:0000-00000000;
开户行:建行石家庄平安大街支行; 账号:13001618601050504927;
六、设备的看管
双方约定设备施工期间由 乙 方负责设备的看管。
七、合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人: 法人或授权人人: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适用法律法规
1.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设备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1.2如在合同有效期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修订了原有法律法规,则此后继的法律法规将自动适用于本合同。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1.1.补充协议文件;
2.1.2.本合同;
2.1.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2.1.4.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
2.1.5.投标文件;
2.1.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2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补充说明,当合同文件与工程规范、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当上述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解释,应由甲方作出解释和校正。
3 乙方保证
3.1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二条提供对应设备,所提供的设备性能良好,无故障或安全隐患,不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3.2乙方保证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二条所列的设备为自有设备,手续、证照齐全,乙方对所出租设备享有合法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并有权就该设备进行对外租赁业务。
3.3乙方保证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二条所列的设备与第三者无任何法律或经济纠纷,不影响甲方使用。
3.4 乙方认可由于乙方的设备故障频繁、服务质量差、能耗高、效能低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双方合同且甲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4 租赁期限
4.1 设备计划租赁期限见第一部分第三、(一)条,该租赁期限为计划租赁期限,实际结算以实际发生租赁期限为准。
4.2实际租赁期限以甲方通知及甲方开具的开工证、完工证为准。
4.3甲方根据施工需要可提前退租,退租前应提前5 天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甲方提前退租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违约费用。
4.4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本合同期满前5日内,与乙方协商,延长租赁期限或达成续租协议。
4.5甲乙双方约定试验段施工完毕和正式施工前的待工期间,不计租期,不计租赁费。
5 设备的调遣及运费
5.1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前5天或甲方通知的日期将本合同项下的设备运抵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装卸和安装。
5.2运费:甲方只负担甲方施工所在地所属省级辖区内运费。以乙方注册地为依据,乙方注册地在施工所在地所属省级辖区内的,按实际运距支付乙方运费;乙方注册地在施工所在地所属省级辖区外的,按不高于省内运输计算。如果设备所在地比注册地离施工地点更近,则按设备所在地给付运费。
5.3实际应支付运费见第一部分第三、(三)条,设备正常使用满1个月后,乙方开具运输发票,甲方支付运费。
5.4乙方负责本合同内设备的进场运输、退场运输等,除本条款规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进场费、退场费。
6 租金
6.1设备租赁单价及甲方支付乙方的预计租赁费见第一部分三、(三)条。
6.2租期满一个月按月计算租金,不满一个月按日计算租金。
6.3甲方按照乙方实际提供的设备数量、实际租期支付租金。
6.4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包括:设备前期准备费、设备的安装拆卸费用、技术标定费、设备保养及维修费、出租人利润、税费等。对于乙方应缴纳的税费,由乙方自缴纳。上述单价标准已包含甲方因承租本合同下设备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
7 燃油及其他油料费用的约定
7.1关于燃油及费用,见第一部分第四条。
7.2对于按照上述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燃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租金中扣减该笔费用。
7.3设备所用其它油料、配件及设备保养维护费用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8 租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按双方实际约定时间办理月结手续。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现场授权代表开具的完工证数量为准,结算总价款以甲方最终结算金额为准。
8.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甲方财务认可的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问题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提供发票应税税目应和本合同一致。
8.3乙方向甲方申请本合同下的结算款项并提供相关发票过程中,与之相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8.4本合同无预付款,甲方租金来源为工程结算款,甲方根据业主的实际付款情况向乙方支付租金。乙方接受由于业主支付工程款延迟造成甲方支付乙方租赁费延迟的情况并且乙方放弃主张逾期利息。
8.5甲方不支付乙方临时借款。
8.6乙方接受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租金,乙方视同现金支付,甲方不需要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9 设备调遣和进场验收
9.1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设备数量、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进行设备进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订租赁设备进场确认单。验收的时间不计入租赁期限,甲方也不承担任何费用,进场验收完毕签订进场确认单不代表租赁期开始,租赁开始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9.2经检验发现本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经修复、更换无法满足甲方生产使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
10.设备的看管
10.1设备施工期间设备的看管职责见第一部分第七条。如果甲方负责看管,甲方只负责设备的防盗责任,对设备灭失、设备自燃、洪水冲毁、溜车、事故后果、设备被抢、设备内备件丢失、设备内个人物品丢失等情况,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但是甲方有及时告知乙方的义务。
10.2甲方告知乙方设备停工期间,乙方承担看管责任。
11. 设备进退场时地方问题的解决及费用承担
11.1设备进场时,如果发生地方阻车情况,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协助,费用甲乙双方自理。
11.2甲方通知乙方退场,xxx及时退场而遇到退场阻车情况,地方问题的解决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3由于甲方原因,设备未及时退场,甲方负责协调地方关系,乙方负责设备看管,费用甲乙双方自理。
12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2.1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检验验收签认及每月租赁费和扣款费用的签认工作。
12.2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设备的损坏责任。
12.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运费等。
12.4按规定对乙方设备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13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3.1负责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设备,设备同时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
13.2乙方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管和故障处理,确保设备状态良好,有完善的维护保障体系。
13.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编制保障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设备组织方案和实施措施。
13.4乙方须配合甲方对乙方消耗的甲方材料及乙方工作能力进行成本核算,及时更换高耗能、低效率设备。
13.5乙方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必须随设备进场时交甲方备案。
13.6配合甲方所租赁设备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
14违约责任
14.1任何一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合同。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4.2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设备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场、退场,若有任何违约行为,乙方应按照以下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4.3乙方机械因故障维修时间每月不超过3天,3天之内给予记租,超过3天从第1天起不计租赁费。
14.4乙方不按本合同8.2款的约定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租金,因此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4.5因乙方其它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
15 通知
15.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寄、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15.2乙方变更通讯地址,应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甲方,并告知变更生效日期,否则,甲方按照原通讯方式向乙方发出任何书面通知、文件5日后即视为有效送达,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
16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因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约定依法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7 其他约定事项
17.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17.2补充协议、甲方的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有遵守本合同规定的顺序文件有关条款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提供的合同内设备必须满足上述文件对设备质量、技术参数、结构形式及参数、环保、安全的要求。
18本合同签订地点:石家庄市。
1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0 附件
附件1:廉政合同
附件2:设备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适用法律法规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3 乙方保证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4 租赁期限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5 机械设备的调遣及运费
5.2修改为甲方不承担调遣及运费
6 租金
见通用合同条款。
7 燃油及其他油料费用的约定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8 租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9 车设备调遣和检验验收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10 设备的看管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11设备进退场时地方问题的解决及费用承担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12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13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14违约责任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15 通知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16争议的处理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17 其他约定事项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18本合同签订地点:(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1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20 附件(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2023年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
机械设备租赁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ZJLQ-WZSB-吉林项目-004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联系人:
投标方式: 独立
投标日期:
投标书目录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交付凭证
4.资格审查资料
5.投标报价资料
6.投标人资格声明
7.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8.投标设备技术规格书
9.无息垫资承诺保证书
10.附件
1.投标函
投标函
致: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1、我方已经仔细阅读(招标编号:ZJLQ-WZSB-吉林项目-004)招标文件,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投标文件,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价(与投标报价表金额一致),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段的机械设备的租赁供应及一切相关服务。
2、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3、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我方投标作废。
4、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2.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省 市 (区)县工商管理局的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姓名和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ZJLQ-WZSB-吉林项目-004)招标文件的投标活动中,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签发之日起生效。
投 标 人(盖章):
授 权 人(签字):
授权人身份证号 :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
日 期:
法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3.投标保证金交付凭证
4.资格审查资料
5.投标报价资料
2.1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投标报价表中投标人若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投标报价表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3机械租赁到招标方指定地点的所需的安全费用及一切税费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中。
2.4所有投标价均保留两位小数。
2.5每个投标人针对单个包件只能以一种设备进行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ZJLQ-WZSB-吉林项目-004
序号 |
机械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租赁时间(月租) |
税率 |
含税租(元/月·台) |
金额合计(元) |
备注 |
1 |
铣刨料运输车 |
后八轮 |
台 |
9 |
4 |
|
|
|
含柴油费 |
含税金额总计(小写): |
|||||||||
含税金额总计(大写): |
说明:1、投标方所报价格包含机械进出场费、地方道路协调费、投标人利润、机械保险费、交通费、通信费、安全事故责任费、增值税税金等一切费用。
2、报价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招标”,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另行索要其他费用。
3、计量方式:本次招标机械设备计量方式为按设备实际工作时间计量,停工期间不计量。
4、结算数量:以租赁方确认的实际租赁日期签认单为准。
5、招标租赁租期为暂定租期,实际数量以最终租赁结算日期为准。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投标人资格声明
7.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8.投标设备技术规格书
9.无息垫资承诺保证书
10.其他附件(业绩证明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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