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SSWY.01-QQ-004-B01
《中浩德·山水文苑项目景观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成本代码: 2.3.4
合同编号: SSWY.01-QQ-004-B01
发 包 人:洛阳莘子园置业有限公司
承 包 人:成都致澜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签订时间: 2022 年 6 月 日
发包人(甲方):洛阳莘子园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成都致澜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鉴于:甲方、乙方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签订合同编号为“SSWY.01-QQ-004”的《中浩德·山水文苑项目景观设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现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增加设计工作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增加设计工作说明:
1、甲方要求将原设计环路面层材质由 PC 砖调整为彩色沥青,并重新设计地面图案。具体增加工作内容如下:
1.1、变更区域铺装模型调整及地面铺装设计;
1.2、施工图图纸根据方案设计及甲方要求进行调整。二、补充协议金额(即增加的设计工作对应的金额)
固定含税总价为¥2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其中不含税金额为¥18867.92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捌佰陆拾柒元玖角贰分,以下简称“总价款”),增值税税金为
¥1132.08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叁拾贰元零捌分),税率 6 %。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或任意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本协议付款方式
按原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执行。四、其他
1、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以原合同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内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2、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 方:洛阳莘子园置业有限公司 乙 方:成都致澜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西安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2022 年 6 月 日 签订日期: 2022 年 6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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