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 8:
中国建设银行代收业务扣款授权协议
甲方(客户):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为代收单位收取相应费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根据代收单位指令,将相应资金从甲方付款账户扣划至代收单位账户。
代收单位指为甲方提供服务并需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并在乙方开立账户,与乙方签订代收业务合作协议后通过乙方代收代缴产品主动扣收甲方应付费用的企业客户。
(二)乙方根据本协议以及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包含付款账户和代收单位代收业务的签约信息,为甲方和代收单位建立扣款签约关系,实现从甲方账户扣收资金支付给代收单位。
(三)乙方有权根据扣款签约关系,按照代收单位指令从甲方账户扣收资金支付给代收单位,无须事前征求甲方意见和通知甲方。
(四)甲方授权乙方办理代扣的账户仍可在乙方分支机构营业柜台或乙方网上银行办理原申请各项业务,其账户原有性质不变。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程序正确填写授权方名称、账号等有关资料。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签约信息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甲方在委托扣款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更改,如增删代扣类型、变更代扣账户等均应按乙方规定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使用乙方系统服务,应当按照系统提示和有关操作说明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不负责向甲方提供查询有关收费具体情况的方式,同时不负责打印相关发票并转送甲方。
(五)代收单位通过乙方相关渠道按照甲方应付的相关费用金额发起主动收款指令。任何与扣收应付款项有关的事宜,由甲方与代收单位自行解决,乙方对于甲方与代收单位之间就费用金额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收到代收单位提交的主动收款指令后,应及时扣划甲方的账款,并将款项记入代收单位账户中。
(七)甲方承担因扣款账户余额不足或被查封冻结导致结算行无法按时足额扣款而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八)在代扣过程中,如出现差错,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查明原因。因甲方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因乙方的
过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因双方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按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代收单位过错造成的损失,按照代收单位与甲方的收费约定,以及代收单位与乙方签署的代收业务合作协议解决。
(九)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代收服务,但乙方在做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甲乙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但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作期限
(一)本协议自甲方通过系统点击确认按钮或双方书面签署后生效;至甲方按照乙方规定程序注销服务或书面解除时终止,或于代收单位与乙方之间签署的《中国建设银行代收业务合作协议》终止时终止。
(二)在本协议终止前,代收单位发出的所有收款指令仍为有效指令。
四、违约
如果一方违约,遵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五、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当事人一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
六、适用法律
x协议的解释、效力和执行等有关问题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七、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 60 天内未能解决,按照以下方式解决: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 )并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个人客户):
(签字处)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客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并盖公章处)年 月 日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处)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