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約編號:華商務 實習字第 號
中華學校財團法人中華科技大學
國際商務與行銷系學生校外實習
合約書
中華民國 年 月
中華學校財團法人中華科技大學國際商務與行銷系
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
立合約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
中華學校財團法人中華科技大學 (以下簡稱乙方)
為期技職教育與產業實務結合,培育國際經貿、運籌管理、商務會展、行銷企劃、企業經營及相關技術專才,推展建教合作教學與實務訓練之互惠原則,雙方協議訂定下列事項,共同遵循。
建教合作職掌:
1.乙方國際商務與行銷系負責聯繫協調實習有關事項及安排分發學生實習單位,並指派輔導教師負責指導學生專業實務實習。
2.甲方管理部門負責工作單位分配、報到、訓練及輔導實習學生。
實習期限: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實習方式:
1.實習課程名稱:校外實習( )。
2.實習名額:1人。班級: 學號: 姓名:
3.每日實習時數:以 小時為限,如有超出時數應予補休或給予加班費補償。
4.乙方提供四技學生至甲方實習。
專業實務實習工作項目:由甲方在不影響學生健康及安全條件下,視公司需要規劃與安排工作。
實習報到:
甲方於實習前一週將實習學生名單及報到資料寄達乙方。
甲方於學生報到時,應即給予職前教育訓練,並派專人指導。
保險:
甲方於學生到職日當日即辦理勞、健保加保,投保薪資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之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辦理。xxxxx:
實習期間每位學生均由甲方實習單位主管擔任指導老師,督導實務實習工作內容及進行技能指導工作。
實習期間乙方定期安排輔導老師赴甲方訪視實習學生,負責專業實務實習輔導、溝通、聯繫工作。
乙方負責約束所指派之實習學生,並確實遵守甲方所排之實習單位工作及作息規定。
實習考核:
1.實習期間由xxxx老師及甲方主管共同評核實習成績。於學期結束前(每年五月中旬及十二月中旬)或實習期滿前函寄「中華科技大學學生實習成績考評表」至乙方國際商務與行銷系。
2.學生表現或經甲方認有不適用者,由甲方知會乙方國際商務與行銷系處理,經輔導未改善者,得以退訓處分。
3.甲、乙雙方不定期協調檢討實習各項措施,期使建教合作更臻完善。
4.實習結束後,由乙方視需要向甲方申請開具實習學生「實習證明書」。
保密協定:
為顧及甲方之業務機密,乙方之實習學生及輔導老師因參加本建教合作所知悉甲方之業務機密,無論於實習期間或實習終了後,均不得洩漏予任何第三人或自行加以使用,亦不得將實習內容揭露轉述或公開發表。若洩露則實習生及其家長需負連帶賠償責任。乙方並應協助甲方相關損害賠償程序之進行或相關文件之提供。
實習薪資:
甲方給予實習生每小時工資新台幣 元,薪資以時薪計。上項薪資並依公司調薪規定辦理,經任用三個月期滿,公司得視學生表現調整薪資。
薪資以銀行個人帳戶轉存方式直接發給乙方實習學生。
獎勵措施:
為鼓勵實習學生能圓滿完成合約規定之實習期限,甲方得於實習屆滿日另行發給獎勵金,以資獎賞。
附則
有關薪資、福利、請假管理之規定悉依照甲方相關規定辦理。
乙方實習學生於實習期滿時,應依甲方之離職作業程序辦妥離職,繳回自甲方領得或因勞僱關係由甲方代為申請之所有證件、執照。
其他有關校外實習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得視實際需要協議後,另訂之。
本合約書一式三份,由甲方一份、乙方兩份(國際商務與行銷系、教務處課務組)存照,以資信守。
本合約以雙方簽約日為簽約日,惟自本合約所載實習期限起生效。
立合約書人:
甲 方:
代 表 人: (簽章)
職 稱:
電 話:
地 址:
統一編號:
乙 方:中華學校財團法人中華科技大學
代 表 人:xxx (簽章)
系 別:國際商務與行銷系
系 主 任:xxx (簽章)
輔導老師:xxx (簽章)
電 話:(00)0000-0000轉24
地 址:11581xxxxxxxxxx0x000x
xx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