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GZGK21P231A0696Z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54999
采购项目编号:GZGK21P231A0696Z
项目名称:国家土壤质量广州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第三批)采购人: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国家土壤质量广州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第三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土壤质量广州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第三批)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54999
采购项目编号:GZGK21P231A0696Z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816,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多通道TDR土壤监测系统等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747,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1-1 | 其他分析仪器 | 多通道TDR土壤监测系统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1-2 | 其他分析仪器 | 碳通量观测系统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1-3 | 其他分析仪器 | 土壤三相测定仪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1-4 | 其他分析仪器 | 野外植物生理生态监控系统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1-5 | 其他分析仪器 | 叶面积仪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采购包2(快速细胞破碎仪等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386,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2-1 | 其他分析仪器 | 快速细胞破碎仪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2-2 | 其他分析仪器 | 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2-3 | 其他分析仪器 | 微波消解仪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采购包3(刀式研磨仪等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714,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3-1 | 其他分析仪器 | 刀式研磨仪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3-2 | 其他分析仪器 | 颚式粉碎仪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3-3 | 其他分析仪器 | 振动盘式研磨仪 | 2.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3-4 | 其他分析仪器 | X射线荧光光谱仪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3-5 | 其他分析仪器 | 傅里叶变换近红外光谱仪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采购包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923,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4-1 | 其他分析仪器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4-2 | 其他分析仪器 | 离子色谱仪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采购包5(冷冻干燥机等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354,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5-1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冷冻干燥机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5-2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多参数植物根系扫描仪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采购包6(台式冷冻离心机等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238,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6-1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台式冷冻离心机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6-2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高压灭菌器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采购包7(总碳氮分析系统等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804,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7-1 | 其他分析仪器 | 总碳氮分析系统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7-2 | 其他分析仪器 | 全自动化学分析仪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采购包8(便携式地物波谱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8-1 | 其他分析仪器 | 便携式地物波谱仪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
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多通道TDR土壤监测系统等设备):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2(快速细胞破碎仪等设备):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3(刀式研磨仪等设备):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设备):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5(冷冻干燥机等设备):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6(台式冷冻离心机等设备):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7(总碳氮分析系统等设备):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8(便携式地物波谱仪):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多通道TDR土壤监测系统等设备):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2(快速细胞破碎仪等设备):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3(刀式研磨仪等设备):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设备):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5(冷冻干燥机等设备):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6(台式冷冻离心机等设备):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7(总碳氮分析系统等设备):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8(便携式地物波谱仪):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
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xxx.xxxxxxxxxxx.xxx)。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地址: xxxxxxxx00x联系方式: 020-32885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xxxxxxxxxxxxx
xx: xxxxxxx000xxxxxx0xxxx0x(xx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联系方式: 020-87687817、87776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xx、x小姐
电话: 000-00000000、87776423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xxxxxxxxxxxxx
xxx xxxx
x、xxxx:
(x)xxxx:XXXX00X000X0000X
(二)项目名称:国家土壤质量广州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第三批)
(三)总体要求说明:
1、标有“★”的条款为必须完全满足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标有“▲”的条款为重要性要求,投标人如有“▲”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被扣分。
3、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4、投标人应对用户需求书中的设备性能和技术指标在响应详细内容中列出具体数值或明确承诺。如果投标人只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将被视为“负偏离”,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5、投标人所投产品除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彩页或相应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
件为准(投标文件内厂家提供的技术参数描述与投标人投标技术参数描述不一致时,以厂家提供的技术参数描述为准)。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在验收时必须出具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以在产品外
部加施认证标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7、节能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产品及相关规定为准。如果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8、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产品为准。投标产品涉及到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9、涉及到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产品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10、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响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
1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12、如果投标产品是进口产品的,中标供应商协助办理所有的进口手续。
13、不允许中标供应商转包、分包中标包组的内容。
14、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按照投标须知的内容提供相应的资料。
15、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16、投标人非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且所投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须提供投标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授权书、原产地证明等其中之一)。
(四)其他说明: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参与全流程云平台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及投标文件的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但为了保证开标程序顺利、高效地完成,在疫情防控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投标人亦可委派代表携带CA-key、存储有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及纸质投标文件前往开标现场进行签到、解密。供应商递交投标资料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凭“健康码”绿码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否则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资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地址(邮寄地址:xxxxxxx000xxxxxx0xxxx0x(xx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收
件人及电话:详见项目公告的项目联系人)。投标人如选择邮寄投标文件,请提前安排时间邮寄,务必保证投标文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并及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xxxx@xxxxxxxxxxx.xxx。
3、供应商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4、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注意,涉及到签字或签章的地方,请按要求签字或签章后再上传系统。投标文件加密前请注意所有需要签字、签章、盖章的地方是否齐全无缺漏。请保管好CA证书的密码,如遗忘,请及时重置,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
(五)投标报价说明:
<一>采购人为科研单位,享受进口设备免税优惠政策,投标人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货物的报免进口环节税的价格
(采购预算中单独注明为含税价格的除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变动,无法办理免税事宜的,该部分税费由采购人承担。
<二>报价方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以人民币报价。
价格包括:货款、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供的货物以人民币报价。
价格包括:
(1)CIP广州口岸。
(2)其他伴随服务费用:
1)货物从进口口岸至最终目的地的关境内运输、保险和其他当地发生的伴随费用。
2)安装与调试、验收、检验、培训、技术文件的移交、质量保证期服务、技术服务、卸货费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服务。
3)进口有关的一切费用(如进口代理费用、清关费用、银行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报关费用、商检费用、申办机电批文费用、机场码头费等)。
4)按照用户需求书要求的除以上费用外的其他相关费用。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列表明确各项货物的境外供应商名称。
注: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境外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系列公告,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原产地如来自境外,且该货物在公告的商品清单内的,加征的关税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人不负责加征的关税。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到上述风险。
(六)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采购包1(多通道TDR土壤监测系统等设备):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日历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 供的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日历日)内。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一)境内提供的货物支付说明: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 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2.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3.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注:(1)每笔款项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交与每笔款项金额相等的发票。(2)支付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二)境外提供的货物支付说明:1.结算货币:人民币。2.本项目由采购人指定进口代理公司(采购人、中标人、进口代理公司签订三方合同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进口代理公司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00%预付款保函;3.采购人收到进口代理公司提交的预付款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0%预付款给进口代理公司 ;4.进口代理公司于收到预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30% ;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进口代理公司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40%;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30%;5.进口代理公司上交进口货物的进口所有单证、代理进口业务发票 的原件、外商发票的原件、付汇水单的复印件(加盖进口代理公司的公章)给采购人。 |
验收要求 | 1期:1、 到货仪器开箱时,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在场,如发现有仪器缺损、破坏、仪器缺少等,由中标人负责索赔。如有争议以商检报告为准进行裁决。 2、 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 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➁符合项目采购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4、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5、中标人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 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6、 货物验收所发生的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7、 设备到货并经中标人技术人员安装后,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设备进行校准或检验,设备校准或检定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8、 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 购人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 由中标人承担。 9、 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中标人要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除采购人认可,否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 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自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满1年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以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中标人。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履约验收不合格的。 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履约保证金3‰的 数额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
其他 | 包装与运输:包装箱应用坚固的材料制造,适用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适于空运和整体吊装,并注明起吊位置,起吊重量及重心位置。 保险:货物从出厂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险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安装与调试:1、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项目进度安排计划,派出适当的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负责安装和调试工作。在安装施工期间,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2、 中标供应商必须依照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技术培训:1、 中标供应商每台设备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和培训。 2、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列明培训人员数量、达到的水平等,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日常维修、简单故 障的识别及排除等。培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质量保证期:1、 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年,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包含在报价中。“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另有要求的,以其中的要求为准。 2、 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后的验收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对 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保修期后设备维修配件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 3、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相应顺 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4、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 费用。 5、 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中标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6、质量保证期间,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中标供应商须无偿更换同一档次货物。售后服务: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3 | 其他分析仪器 | 土壤三相测定仪 | 套 | 1.00 | 60,000.00 | 60,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三 | |
5 | 其他分析仪器 | 叶面积仪 | 套 | 1.00 | 79,000.00 | 79,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五 | |
1 | 其他分析仪器 | 多通道TDR土壤监测系统 | 套 | 1.00 | 118,000.00 | 118,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 | |
2 | 其他分析仪器 | 碳通量观测系统 | 套 | 1.00 | 100,000.00 | 100,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 | |
4 | △ | 其他分析仪器 | 野外植物生理生态监控系统 | 套 | 1.00 | 390,000.00 | 390,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四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多通道TDR土壤监测系统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处理器:采用不少于24位A/D转换器,32位处理器FPU,180MHz; 2、存储:基本存储不少于512MB,可使用PC卡或闪存无限扩展; ★3、显示:具有LCD显示屏,无需外接其他部件,即可查看各传感器数据及系统状态和功能执行情况; 4、通讯:RS232、USB、以太网; ★5、支持U盘下载数据; 6、内置4G无线通讯模块和WIFI模块; 7、采样间隔:1s到天,可自定义; 8、土壤水分、温度、电导率传感器; ▲8.1、测量原理:TDR; 8.2、土壤水分测量范围:0-100%体积含水量,精度±1%(0-40%)、±2%(40-70%); 8.3、土壤温度测量范围:-15℃~+50℃,精度:±0.2℃; 8.4、土壤电导率测量范围:0-10ds/m,分辨率:0.01ds/m; 9、供电:不小于40w太阳能板、38AH可充电蓄电池及充电控制器; ★10、支持在线数据传输服务: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11、可浏览实时数据,按各种时间间隔(分钟、每小时、每天)上传数据;具备用户管理、系统设置、实时数据、数据走势、数据报告、数据预警、历史数据等功能模块;数据下载可采用TX T 和Excel 等多种格式。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附表二:碳通量观测系统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红外气体分析仪:内置于土壤呼吸室,气路很短,响应时间短; ★2、CO2:测量范围:标准范围0-896ppm,分辨率:1ppm; 3、PAR:0-3000μmols m-2 s-1 硅光电池; 4、土壤温度热电阻探头:测量范围:-20~50℃; 5、土壤水分探头:测定范围0~100vol%;精度3%;测量土体范围:≥55mm x 70mm; 6、呼吸室流量控制:200-5000ml/min (137-3425 µmols sec-1),精度:±流速的3%; 7、呼吸室类型:闭合式; ★8、呼吸室罩类型:透明罩; 9、仪器操作:独立主机,不需要PC/PDA; 10、数据纪录:≥1G移动存储卡(CF),可存储≥4000000万组数据; 11、电源供应:外用电池、太阳能板或风力供应,12v、40Ah蓄电池最长可持续供电28天,仅网络式有内部电池1.0Ah; 12、RS232输出:可选择xx率,最大19200xx率; 13、电子部分连接:坚固,防水的3pin插口(头); 14、程序:界面友好,通过5键控制; 15、气体连接:3 mm气路接头; 16、显示:240×64点阵 LCD屏幕; 17、尺寸:82×33×13cm(±5mm); 18、密封室体积:≥2.6 L; 19、开放室体积:≥1.0 L; 20、土壤呼吸罩直径:≥23 cm。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附表三:土壤三相测定仪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测量范围:0~100ml; (2)测量分辨率:0.01ml; (3)测量精度:±0.5ml; (4)电源:100V AC或12V DC; (5)操作范围:5~40℃,0~90%RH; (6)内部防尘设计; (7)串口通讯:8针串口通讯,xx率19200bps; (8)自动校准:用测试基准体自动校准。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附表四:野外植物生理生态监控系统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一、工作环境: 1、工作温度:-30℃ - 60℃; 2、工作条件:电池供电系统保证野外观测的需要,易操作,可无人值守、适合在严酷的环境中使用。 二、技术指标: ★1、处理器:采用不少于24位A/D转换器,32位处理器FPU,180MHz; 2、存储:基本存储不少于512MB,可使用PC卡或闪存无限扩展; 3、显示:具有LCD显示屏,无需外接其他部件,即可查看各传感器数据及系统状态和功能执行情况; 4、通讯:RS232、USB、以太网; ★5、支持U盘下载数据; 6、内置4G无线通讯模块和WIFI模块; 7、采样间隔:1s到天,可自定义; 8、直径生长:适合直径范围3~30cm;测量范围0-25mm,测量精度±2微米±0.12%; 9、果实生长:适合直径范围0~11cm(可扩大);测量范围0-25mm,测量精度±2微米±0. 12%; 10、茎流速传感器:针长/直径(mm):30/1.2,树干直径范围(mm):70 ~ 200,垂直空间:40mm; 11、土壤水分、温度、电导率传感器,TDR原理,土壤水分范围:0-100%体积含水量,土壤水分精度:0-40%时,±1%(0-6dS/m)、±2%(6-12dS/m);40-70%时,±2%(0-6dS/ m)、±3%(6-12dS/m);电导率范围:0-6dS/m,6-12dS/m; ★12、荧光参数:Y(II)或ΔF/Fm‘、ETR、PAR、T、FMS或FM’、Fs、α(叶片吸收)、FV/FM、FV /FO、FO、FM、FV; ★13、多色素监测:相对叶绿素含量值,相对黄酮醇含量值,相对花青素含量和氮-黄酮素指数; 14、气象参数: 14.1、风速:量程:0~60m/s;分辨率:0.1m/s;精度:±0.3 m/s rms @ WG ≤ 5 m/s; ±3% rms @ WG > 5 m/s;±5% rms @ WG > 50 m/s; 14.2、风向:量程:0~360°;分辨率:1°;精度:±2° @ WG > 2 m/s; 14.3、空气温度(超声波测量):量程:-30~70°C;分辨率:0.1°C;精度:±0.5°C; 14.4、空气温度:量程:-30 ~70°C;分辨率:0.01°C;精度:±0.5°C; 14.5、空气湿度:量程:0 ~100%;分辨率:0.1%;精度:±3%(10~90%); 14.6、气压:量程:300 ~1100hPa;分辨率:0.01hPa;精度:±0.5hPa(20°C); 14.7、光照强度:量程:0~150kLux;分辨率:30Lux;精度:±3%的测量值,3 Lux每分钟; 14.8、降雨量:量程:0~10mm每分钟;分辨率:0.01mm; ▲15、茎秆水势传感器,测量范围:-0.05MPa 到 -10MPa; 16、红外叶温传感器;测量范围:-10~+65℃,精度:±0.2℃;-40~+70℃,精度:±0.5 ℃;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说明
附表五:叶面积仪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测量参数:叶长、叶宽、叶面积、叶xx、平均叶面积和累计叶面积、宽/长比和形状学系数(4piA/P2,P=叶xx,A=叶面积); ★2、测量单位:可选毫米、厘米或英寸; 3、扫描器:LED光源,接触式传感器; ★4、最大测量宽度:≥103mm; ▲5、精度:线性精度:±1%;面积精度:±2%;xx精度:±5%; 6、分辨率:0.065 mm2; 7、内存:≥256KB RAM,可存储≥2000组数据; 8、显示:64×240 像素液晶显示屏; 9、电池:可以充电12V 1.2Ah电池,可供野外≥3000次扫描操作; 10、尺寸:275mm×250mm×30mm(±5mm); 11、可以通过USB口下载数据和图像。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采购包2(快速细胞破碎仪等设备):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日历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 供的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日历日)内。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一)境内提供的货物支付说明: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 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2.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3.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注:(1)每笔款项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交与每笔款项金额相等的发票。(2)支付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二)境外提供的货物支付说明:1.结算货币:人民币。2.本项目由采购人指定进口代理公司(采购人、中标人、进口代理公司签订三方合同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进口代理公司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00%预付款保函;3.采购人收到进口代理公司提交的预付款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0%预付款给进口代理公司 ;4.进口代理公司于收到预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30% ;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进口代理公司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40%;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30%;5.进口代理公司上交进口货物的进口所有单证、代理进口业务发票的原件、外商发票的原件、付汇水单的复印件(加盖进口代理公司的公章)给采购人。 |
验收要求 | 1期:1、 到货仪器开箱时,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在场,如发现有仪器缺损、破坏、仪器缺少等,由中标人负责索赔。如有争议以商检报告为准进行裁决。 2、 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 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➁符合项目采购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4、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5、中标人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 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6、 货物验收所发生的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7、 设备到货并经中标人技术人员安装后,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设备进行校准或检验,设备校准或检定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8、 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 购人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 由中标人承担。 9、 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中标人要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除采购人认可,否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 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自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满1年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以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中标人。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履约验收不合格的。 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履约保证金3‰的 数额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
其他 | 包装与运输:包装箱应用坚固的材料制造,适用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适于空运和整体吊装,并注明起吊位置,起吊重量及重心位置。 保险:货物从出厂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险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安装与调试:1、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项目进度安排计划,派出适当的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负责安装和调试工作。在安装施工期间,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2、 中标供应商必须依照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技术培训:1、 中标供应商每台设备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和培训。 2、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培训 计划和方案,列明培训人员数量、达到的水平等,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日常维修、简单故障的识别及排除等。培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质量保证期:1、 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年,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包 含在报价中。“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另有要求的,以其中的要求为准。 2、 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后的验收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对 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保修期后设备维修配件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 3、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相应顺 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4、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 费用。 5、 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中标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6、质量保证期间,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中标供应商须无偿更换同一档次货物。售后服务: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 用。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2 | △ | 其他分析仪器 | 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 | 套 | 1.00 | 846,000.00 | 846,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 |
3 | 其他分析仪器 | 微波消解仪 | 套 | 1.00 | 448,000.00 | 448,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三 | |
1 | 其他分析仪器 | 快速细胞破碎仪 | 套 | 1.00 | 92,000.00 | 92,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快速细胞破碎仪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最大进样尺寸:不小于10 mm; ★2、离心管研磨套件:一次研磨50个2ml离心管,16个10ml离心管,8个25ml离心管,6个50 ml离心管,生物样品研磨套件可以整体液氮冷冻; 3、最终精度:< 1 um; 4、研磨至分析级细度所需要典型研磨时间不大于5min; 5、主盘转速:100-650rpm; ★6、安全装置:研磨台≥4片加厚金属保护装置。研磨罐安全装置:双重安全锁,旋转式锁紧装置以及卡扣式压紧式锁紧装置; ★7、配重装置:水平导轨式配重,弓形配重板; ★8、主机或者研磨罐上不能有特有的定位孔等装置,设备可以兼容根据实验需要定制的研磨配件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附表二: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溶液存放单元 1.1惰性气体隔离保护所有溶液; ★1.2溶液瓶带独立阀门,可在分析过程中加液; 2.自动进样器 2.1进样模式:同时具备环进样及变量进样模式; 2.2进样体积:0ul~999.9ul; 2.3重现性:RSD<1%(变量进样),RSD<0.5%(环进样); 2.4记忆效应 <0.01%; 2.5样品盘:60位标准瓶或96位微量瓶; 3.四元梯度泵 3.1低脉动泵,脉动低于1%(0.1 MPa); 3.2活塞:双活塞短行程方式,自动清洗; 3.3流速:0.000mL/min-9.999mL/min; 3.4流速稳定性:RSD<0.1%; 3.5最大压力:40MPa(400bar;6000psi); 3.6梯度混合:线性混合,四元梯度泵; 3.7在线脱气:内置多通道脱气机; 3.8自诊断功能:高压控制、低压控制等; 4.衍生检测系统 4.1柱温梯度编程:20℃-99℃(温度稳定性0.1℃); 4.2柱材料及规格:PEEK,氨基酸柱4.6 x 150mm; |
1 | 4.3分析柱填料:7um, 10%交联; 4.4检测器:570nm 440nm同时检测,信号可叠加,无需校准; 4.5衍生泵流速:0.000mL/min-2.000mL/min; 4.6流速稳定性:RSD<0.1%; ★4.7反应器温度:室温~180℃(温度稳定性0.1℃),可用于150℃以上的特殊程序; 4.8反应器:PFA反应器; 4.9安全保护功能:过热、泄漏、压力过高等; 5.系统控制和数据处理软件 ★5.1仪器控制和数据处理一体化的控制软件,符合GLP规范,具有日志记录功能,可由色谱图追溯色谱条件。 5.2 Windows XP或以上操作系统,数据可直接粘贴到WORD、Excel或在其中编辑; 5.3预置有不同格式用户可编辑的报告模板; 5.4根据预先设置,可自动对结果进行计算并输出报告; 5.5自动液面监控,自动冲洗反应器,操作错误或系统异常可告警并自动调用系统保护程序; 5.6配备中文软件; 6.系统指标 6.1泵头及管路材料:陶瓷/宝石/PEEK/PFA/PTFE等,全惰性材料; ★6.2缓冲液种类:≤3种(线性梯度); ★6.3保留时间重复性:水解标样全部氨基酸RSD<0.5%,精氨酸Arg RSD<0.1%; 6.4峰面积重复性:水解标样全部氨基酸;RSD<1%,甘氨酸Gly、组氨酸His RSD<0.5%; 6.5峰分离度:水解标样氨基酸,水解标准程序,全部大于1.2,平均大于3.3; 6.6最低检测限:天冬氨酸Asp<2.5pmol(信噪比=2)。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附表三:微波消解仪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主机要求 1.1采用模块化方式,主机具有微波消解、微波萃取、蒸发浓缩赶酸、微波氧燃烧、蛋白水解等应用。 1.2 内置智能处理器,包含大于500种EPA、ASTM标准方法等经验证的方法库,可存储超过6 00种方法。 1.3 采用二维空间双磁控管,输出微波全程为连续非脉冲微波,微波控制精度±1W。 1.4内置高效的空气气道冷却系统,冷却空气经反应管壁气道定向流过,流速4级可调,可设定冷却温度,冷却至常温时间少于15分钟(提供仪器运行时仪器操作界面的设置截图,证明有4级风冷及冷却时间为15分钟)。 1.5具有自动音频\E-Mail通知消解处理结果。 1.6设备具有智能灯光系统,灯光颜色和模式根据仪器状态以及实验状态(正在进行实验、完成或待机等)而变化。 2、转子和消解管 2.1批处理量要求:每批次可同时处理样品量≥40个,消解管内管体积≥56mL。 2.2 消解管内管材质:PTFE-TFM,压力套管材质:高强度防腐铝合金材质,最高耐压≥130b ar(1860psi),最高耐温≥310℃。 2.3 消解管采用全密闭,内置可重复使用的金属压力弹片。 2.4消解管外壁自带多条冷却气道,冷却气道数量≥10。 3、控制系统 3.1 与主机一体的折叠式≥10.1英寸超大液晶触摸显示屏,中文操作软件,可在主机上实时显示温度、功率、时间等参数并显示实时反应曲线。 3.2红外温度传感器从底部测定反应管内管的温度,并在主机显示屏上同时以数字显示每个消解管的温度数据、曲线。测量温度范围:20-390°C,精度:±1°C。 3.3具有最高温度、最低温度及平均温度三种温度控制模式,任何反应罐达到设定的反应温度,均可实时自动调节微波功率的输出。 3.4系统配置智能压力控制系统,工作过程中压力超过设定值,系统自动停止微波工作。 3.5无线式传感器,数据发送和控制信息接收采用红外LED方式,主机和转子之间不得有连线,保证反应转子的360度自由旋转,腔体内不得有插头。 3.6消解内管管身重量小于100 克,可直接放到高精度天平上称样,消解内管管长小于130mm , 加样、称样方便。防止样品粘壁。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采购包3(刀式研磨仪等设备):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日历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 供的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日历日)内。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一)境内提供的货物支付说明: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 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2.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3.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注:(1)每笔款项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交与每笔款项金额相等的发票。(2)支付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二)境外提供的货物支付说明:1.结算货币:人民币。2.本项目由采购人指定进口代理公司(采购人、中标人、进口代理公司签订三方合同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进口代理公司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00%预付款保函;3.采购人收到进口代理公司提交的预付款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0%预付款给进口代理公司 ;4.进口代理公司于收到预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30% ;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进口代理公司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40%;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30%;5.进口代理公司上交进口货物的进口所有单证、代理进口业务发票 的原件、外商发票的原件、付汇水单的复印件(加盖进口代理公司的公章)给采购人。 |
验收要求 | 1期:1、 到货仪器开箱时,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在场,如发现有仪器缺损、破坏、仪器缺少等,由中标人负责索赔。如有争议以商检报告为准进行裁决。 2、 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 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➁符合项目采购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4、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5、中标人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 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6、 货物验收所发生的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7、 设备到货并经中标人技术人员安装后,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设备进行校准或检验,设备校准或检定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8、 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 购人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 由中标人承担。 9、 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中标人要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除采购人认可,否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 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自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满1年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以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中标人。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履约验收不合格的。 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履约保证金3‰的 数额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
其他 | 包装与运输:包装箱应用坚固的材料制造,适用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适于空运和整体吊装,并注明起吊位置,起吊重量及重心位置。 保险:货物从出厂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险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安装与调试:1、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项目进度安排计划,派出适当的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负责安装和调试工作。在安装施工期间,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2、 中标供应商必须依照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技术培训:1、 中标供应商每台设备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和培训。 2、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列明培训人员数量、达到的水平等,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日常维修、简单故 障的识别及排除等。培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质量保证期:1、 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年,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包含在报价中。“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另有要求的,以其中的要求为准。 2、 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后的验收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对 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保修期后设备维修配件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 3、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相应顺 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4、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 费用。 5、 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中标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6、质量保证期间,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中标供应商须无偿更换同一档次货物。售后服务: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2 | 其他分析仪器 | 颚式粉碎仪 | 套 | 1.00 | 218,000.00 | 218,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 | |
3 | 其他分析仪器 | 振动盘式研磨仪 | 套 | 2.00 | 248,000.00 | 496,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三 | |
5 | 其他分析仪器 | 傅里叶变换近红外光谱仪 | 套 | 1.00 | 430,000.00 | 430,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五 | |
1 | 其他分析仪器 | 刀式研磨仪 | 套 | 1.00 | 70,000.00 | 70,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 | |
4 | △ | 其他分析仪器 | X射线荧光光谱仪 | 套 | 1.00 | 500,000.00 | 500,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四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刀式研磨仪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技术参数: 1.1、应用:新鲜食品、药品、生鲜类实验样品的粉碎、混合和均一化; 1.2、最大进样尺寸:100-150mm; 1.3、最终出料粒度:<100-500微米(根据样品性质而定); 1.4、批次处理量:不小于1000ml; ★1.5、粉碎腔体容积:不小于1400ml,使用附加压力顶盖可改变540-1400ml有效容积; ★1.6、转刀转速:6000-10000rpm; ★1.7、转刀刀片不少于4片; 1.8、研磨方法:干磨/湿磨; 1.9、粉碎时间设定:数字显示,10s- 60 min; 1.10、有反转模式,快速模式;是否可以间歇运行:是; 1.11、转动时间:可编程控制,可存储参数:≥20组; ★1.12、驱动电机:不小于1.2 kW。 2、配置要求: 2.1、刀式研磨机主机1套; 2.2、不锈钢刀头2个; 2.3、防重金属污染氮化钛转刀1个; 2.4、塑料研磨杯5个; 2.5、研磨杯盖子5个; 2.6、压力顶盖2套。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附表二:颚式粉碎仪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技术参数: 1.1工作原理:适用于间歇性或连续性粗糙样品的预粉碎。一块垂直固定的颚板位于侧面的两块支撑颚板间。另外一块齿轮驱动的颚板在研磨板间推动着样品,并将其压向对面的固定颚板。样品因两颚板间的高压而粉碎; ★1.2、主机允许最大进料尺寸≥60 mm; 1.3、最终细度:1~15 mm,可调节; 1.4、最大处理量:140 kg/h; ★1.5、无需任何外部工具即可手动装卸颚板,正面露出研磨腔体,打开研磨腔体清洗; ★1.6、碳化钨颚板可180度调转,双方向使用; 1.7、运行时研磨腔体完全密闭,配备除尘系统; ★1.8、间隙调整:10档可调,栓杆式定位方式,防止设备工作时振动产生间隙偏离; 1.9、无需接近或移动任何研磨组件,完全内锁式的安全保护,免维护的驱动马达; 1.10、最终精细度可达到d50 <1 mm; 1.11、分析级纯度的碳化钨颚板材料,确保无污染的研磨; 1.12、破碎模式可以更换:不需要改变间隙即可以更换破碎模式,近圆周运动时颚板以近似于圆周的运动方式进行破碎,可快速破碎。橄榄型偏心运动时破碎颚板以近似于剪切的运动方式进行破碎,出料粒度均匀; 1.13、偏心摆动:308次/分钟; 1.14、防堵塞以及防回溅漏斗,锥形进样口,方便大块物料送样,折形进样通道,有效防止样品过度冲击颚板以及研磨过程中回溅; 2、配置要求: 2.1、颚式破碎机主机1台; 2.2、碳化钨固定颚板1个; 2.3、碳化钨移动颚板1个; 2.4、硬质刚两侧支撑板; 2.5、样品收集筒2个;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附表三:振动盘式研磨仪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技术参数: 1.1、工作原理:由旋转圆盘构成的研磨装置,锁紧在弹簧装载的系统中进行水平方向的振动。离心力作用的结果使组成研磨装置的研磨元件(研磨柱和研磨环)加速做三维运动,通过撞击力和摩擦力的作用来粉碎样品。 1.2、最大进样尺寸:12 mm; 1.3、有效容积:50,100或250 ml,根据研磨钵体积决定; 1.4、最终精度:研磨到10~20 µm; 1.5、马达:具有扭矩优化变频器,带频率转换控制的马达;通过电机速度以及振动盘负载自动调节谐振频率以达到最佳的研磨效果; ★1.6、设备转速:至少600~1500rpm连续可调,不同转速用于粉碎不同类型的实验样品; ★1.7、研磨腔体:整体振动平台(平台前沿和紧锁位置)上都有导轨,只需将研磨钵放置振动平台前沿的导轨上,即可推动至最终紧锁位置。 ★1.8、碳化钨研磨钵:配备无需拆卸固定的隔热抓握手柄。 ★1.9、紧锁装置:偏心轴锁紧装置,可通过单手抓握在几秒内锁紧,具有末端定位功能。 1.10、带吸音材料的研磨腔室符合噪音降低标准。 1.11、通过强制空气对流冷却研磨腔室。 1.12、液晶图像数字屏,多语言菜单导航,操作人员可实时监控全部参数,研磨时间设定精确至秒,程序存储功能。 2、 配置要求(单套配置): 2.1、振动杯式研磨机主机1套; 2.2、100ml碳化钨材质研磨钵1套(带提手)。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附表四: X射线荧光光谱仪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样品仓不小于13.5 cm *12 cm *8.5cm。 2、探测器:40平方毫米SDD硅漂移石墨烯探测器;分辨率 <145eV@ 250K CPS 对于Mn( Kα线);优化轻元素分析分辨率。 ▲3、准直器:≤8毫米。 ★4、内置自动5位初级滤光轮,二级虑光槽可供用户手动更换滤光片或用户自制滤光片,配备两个滤光片支架。 ▲5、激发源:铑(Rh)靶X射线光管;可根据工作需要人工设置工作电压和电流。 ▲6、元素测量范围:Mg(12)- U(92)等45种元素:Mg,Al,Si,P,S,Cl,K,Ca,Ti,V,Cr,Mn,Fe,C o,Ni,Cu,Zn,As,Se,Rb,Sr,Y,Zr,Nb,Mo,Rh,Pd,Ag,Cd,Sn,Sb,Ba,La,Hf,Ta,W,Pt,Au,Hg,Tl,Pb,Bi, Ce,Th,U。 7、界面语言:包括中、英文在内的15种语言,用户可自选。 ★8、分析结果可以精确到小数点后5位数。 9、有效工作温度-10度到+50度。 10、配备定制检量线软件,客户根据特殊样品定制合适的检量线。 11、机械耐久性,可保证长时间无故障运行。 12、应用模块为土壤重金属及营养元素分析模块、植物根系及果蔬分析模块和化肥分析模块。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附表五:傅里叶变换近红外光谱仪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分辨率:≦4cm-1。 ★2.透光率精度:≦0.1%T。 ★3.干涉仪:抗振动,光路永久准直。 ▲4.采用镀金三维立体角镜,非平面镜。 ▲5.分束器:近红外专用的低OH的xx分束器,非CaF2分束器。 6.模/数转换器:24位A/D转换。 ★7.网络化:主机与计算机之间通过以太网卡连接,可以实现远程操作,资源共享。 ▲8.扩展能力:可以扩展触摸屏操作系统和软件,具体抗震性能可用于现场检测。 ▲9.积分球:内部镀金背景,积分球内径不小于8cm,测试窗口不小于1.2cm。 ▲10.自动背景扫描:当环境温度变化超过2℃或湿度变化超过0.3g/m3时,仪器自动扫描背景 。 ▲11.碎小样品专用附件不少于1个,直径不小于18mm,中空,光全吸收背景,用于消除碎小样品测试是外界杂散光等对样品光谱的影响。 ★12.配置近红外定性和定量软件包,软件具有异常样品自动报警功能和模型自动优化功能。 ★13.提供不少于30种农副产品的近红外定量模型,检测指标至少包括蛋白、水分、脂肪。 ▲14.整机保修1年,其中核心部件干涉仪机械部件10年保修。 15.配套工作站不低于以下配置:4G /500G/W7系统/19.5寸显示器/双网卡。 16.不间断电源,备用时间不低于60分钟。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采购包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设备):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日历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 供的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日历日)内。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一)境内提供的货物支付说明: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 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2.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3.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注:(1)每笔款项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交与每笔款项金额相等的发票。(2)支付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二)境外提供的货物支付说明:1.结算货币:人民币。2.本项目由采购人指定进口代理公司(采购人、中标人、进口代理公司签订三方合同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进口代理公司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00%预付款保函;3.采购人收到进口代理公司提交的预付款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0%预付款给进口代理公司 ;4.进口代理公司于收到预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30% ;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进口代理公司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40%;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30%;5.进口代理公司上交进口货物的进口所有单证、代理进口业务发票的原件、外商发票的原件、付汇水单的复印件(加盖进口代理公司的公章)给采购人。 |
验收要求 | 1期:1、 到货仪器开箱时,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在场,如发现有仪器缺损、破坏、仪器缺少等,由中标人负责索赔。如有争议以商检报告为准进行裁决。 2、 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 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➁符合项目采购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4、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5、中标人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 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6、 货物验收所发生的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7、 设备到货并经中标人技术人员安装后,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设备进行校准或检验,设备校准或检定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8、 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 购人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 由中标人承担。 9、 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中标人要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除采购人认可,否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 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自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满1年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以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中标人。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履约验收不合格的。 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履约保证金3‰的 数额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
其他 | 包装与运输:包装箱应用坚固的材料制造,适用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适于空运和整体吊装,并注明起吊位置,起吊重量及重心位置。 保险:货物从出厂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险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安装与调试:1、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项目进度安排计划,派出适当的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负责安装和调试工作。在安装施工期间,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2、 中标供应商必须依照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技术培训:1、 中标供应商每台设备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和培训。 2、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培训 计划和方案,列明培训人员数量、达到的水平等,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日常维修、简单故障的识别及排除等。培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质量保证期:1、 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年,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包 含在报价中。“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另有要求的,以其中的要求为准。 2、 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后的验收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对 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保修期后设备维修配件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 3、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相应顺 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4、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 费用。 5、 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中标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6、质量保证期间,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中标供应商须无偿更换同一档次货物。售后服务: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 用。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分析仪器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套 | 1.00 | 445,000.00 | 445,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 | |
2 | △ | 其他分析仪器 | 离子色谱仪 | 套 | 1.00 | 478,000.00 | 478,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仪器主机:火焰/石墨炉全自动一体化,火焰、石墨炉原子化器无需机械切换,无需调整石墨炉自动进样器。 ★2、背景校正:火焰使用氘灯背景校正,石墨炉使用氘灯及交流塞曼背景校正,可校正3A的背景,对2A的背景,误差小于2%,对1A的背景,误差小于1%。 3、光源 ★3.1灯座:六灯座以上,配备独立电源,可同时点亮6灯预热,自动选择并准直。 3.2空心阴极灯:全编码空心阴极灯,可直接用空心阴极灯,无需任何转接头。 4、光学系统 4.1光路:双光束系统; 4.2单色器:采用中阶梯光栅分光系统; ★4.3色散率:≤0.5nm/mm; 4.4波长:180-900nm,自动选择; ▲4.5 狭缝:0.1、0.2、0.5、1.0nm狭缝,自动选择; 5、火焰系统 5.1雾化室:耐酸耐碱材料雾化室,配置耐酸碱的撞击球与扰流器; 5.2雾化器:Pt/Ir合金毛细管与四氟乙烯喷嘴雾化器; ▲5.3燃烧头:100mm全钛燃烧头,耐酸耐碱,燃烧头位置可计算机自动优化; |
1 | 5.4气体控制:燃气流量自动控制并优化; 5.5安全监控系统:有火焰状态监控及防回火的安全连锁系统; ▲5.6灵敏度:5mg/L Cu吸光度≥1.0A; 5.7稳定性:火焰法 RSD ≤0.5%; 6、石墨炉系统 6.1控温方式:真实温度控制方式,带电压和光纤双重控温方式,过流保护; ▲6.2温度范围:室温-3000℃以上,3500℃/S瞬间升温,控温精度为10℃; 6.3程序升温:20段线性与非线性程序升温,有灰化/原子化温度自动优化功能; 6.4石墨管:长寿命石墨管保证可2800℃下标准样品使用≥2000次; ▲6.5灵敏度:Cd特征质量为0.6pg,Pb为1.5pg,As为5.2pg(均为20ul进样量,使用普通空心阴极灯); 6.6精密度:2ppbCd溶液连续测定七次的RSD≤3%; 7、石墨炉自动进样器: 7.1样品杯个数:至少60个; 7.2进样量:0.5-70μl,最小增量0.5μl; 7.3进样精度:≥10μl,精度优于1%; 7.4样品注入速度:根据样品黏度,可调节进样速度; 7.5热注射功能:200℃热注射; 7.6样品浓缩和稀释功能:可自动标准曲线配置,自动进样分析,智能化样品稀释和具有样品浓缩功能。 ▲8、石墨炉可视系统:通过电脑屏幕可在线显示石墨炉进样和分析全过程。 9、数据处理和软件: 9.1积分方式:峰高、峰面积积分; 9.2数据处理:改变曲线拟合方式后自动计算数据,并自动给出特征浓度 9.3软件:全中文多软件。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附表二:离子色谱仪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离子色谱系统,包括高压PEEK泵,内置脱气装置,内置柱温箱,阳离子保护柱2根,阴离子保护柱2根,阴离子分析柱1根,阳离子分析柱1根,阴离子抑制器1套,阳离子抑制器1套,电导检测器1套,自动进样器1套,瓶子瓶盖500套,软件1套(含柱虚拟功能),标液2套,数据输出系统1套。 1.1 主机内部预留额外的阀位,可额外安装一个内置六通阀或内置十通阀用于在线样品前处理 。 2 泵 2.1 高性能/低脉冲高压双柱塞泵,泵头及管路均为化学惰性非金属PEEK材质,适合于pH为0 ~14的淋洗液及反相有机溶剂。 |
1 | 2.2 流速范围:0.00-5.00 mL/min。 2.3 最大耐压:35MPa(5000psi)。 2.4 压力脉冲:<1.0%。 2.5 泵前真空脱气:配置。 ★2.6 流量设定值误差:<0.2%。 ★2.7 流量稳定性:<0.1%。 2.8 淋洗液截止阀:配置。 2.9 密封圈清洗:独立的在线密封圈清洗室,可升级密封圈自动清洗系统,与分析同步进行,减少密封圈的磨损,延长泵的维护周期。 3 色谱分析柱 3.1原厂生产的高效高容量阴离子分离柱及保护柱 3.1.1乙基乙烯基苯/二乙烯基苯聚合物填料,键和烷醇季铵基官能团。 3.1.2 兼容氢氧根淋洗液梯度洗脱。 3.1.3耐受0-14的pH工作范围。 ★3.1.4最大耐压不小于3000psi。 3.1.5耐受2.0mL/min及以上的流速。 3.1.6柱容量不小于200μeq/根。 3.1.7 耐受0-14的pH工作范围,且最大耐压不小于3000psi,且耐受2.0mL/min及以上的流速 ,并且柱容量不小于200μeq/根。 3.1.8 Cl-:NO2-的分离能力可达到10000:1,适用于高氯基体样品中痕量亚硝酸盐的分析。 3.2原厂生产的高效高容量阳离子分离柱及保护柱 。 3.2.1乙基乙烯基苯/二乙烯基苯聚合物填料,键和羧酸基或磷酸基官能团。 3.2.2兼容甲基磺酸淋洗液梯度洗脱。 3.2.3最大耐压不小于3000psi。 3.2.4耐受1.5 mL/min及以上的流速。 3.2.5柱体材料为PEEK,柱容量不小于1000μeq/根。若柱容量小于50μeq/根,需提供至少3 0根色谱柱以达到容量的匹配。 3.2.6最大耐压不小于3000psi,且耐受1.5 mL/min及以上的流速,且柱容量不小于1000μeq /根。 3.2.7 Na+:NH4+的分离能力可达到10000:1,适用于高钠基体样品中痕量铵根的分析。 4 柱温箱 4.1 温控范围:30℃ - 60℃。(最低为环境+5℃)。 4.2 具有样品和淋洗液预加热功能。 5 抑制器 5.1 原厂生产阴离子抑制器1 套。 5.1.1 抑制背景总电导小于5.0μS。 5.1.2 自动电解连续再生微膜抑制器。 ★5.1.3 无需外加酸(包括但不限于硫酸、硝酸、盐酸、甲基磺酸)进行化学再生。 ★5.1.4 无需使用蠕动泵或其他任何加液装置进行清洗和再生,无需转子切换。 5.1.5 抑制器容量200mM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1.0mL/min流速,至少持续30min。 5.1.6 提供多种抑制模式,自循环电抑制、外接水模式等。 |
5.1.7 所有样品和标样均通过同一抑制器,且淋洗液与再生液通道完全独立。 5.2 原厂生产阳离子抑制器 1 套。 ★5.2.1 抑制背景总电导小于5.0μS。 ★5.2.2 抑制器连接在阳离子色谱柱和电导检测器之间。 5.2.3 自动电解连续再生微膜抑制器。 5.2.4 无需外加再生液(碳酸钠/碳酸氢钠)进行化学再生。 5.2.5 无需使用蠕动泵或其他任何加液装置进行清洗和再生,无需转子切换。 5.2.6 抑制器容量 100mM甲基磺酸,1.0mL/min流速,至少持续30min。 5.2.7 提供多种抑制模式,自循环电抑制、外接水模式等。 5.2.8 所有样品和标样均通过同一抑制器,且淋洗液与再生液通道完全独立。 6 电导检测器 ★6.1 类型:数字信号控制处理器,当检测μg/L级到g/L级不同浓度的离子时,输出信号可直接数字拓展,无需调整量程,输出值应为直接的电导信号,谱图纵坐标单位单位为μS。 6.2 全程信号输出范围:0-15000 μS/cm。 6.3 电导池控温范围:30℃- 55℃。(最低为环境+7℃) 6.4 电导池电极材料:钝化316不锈钢。 6.5 电导池体材料:化学惰性聚合材料。 6.6 检测器分辨率:≤0.003nS/cm。 ▲6.7 检测器耐受最大压力:≥8MPa。 ▲6.8 信号采集频率:信号采集频率可调,并且最大采集频率不低于80Hz。 7 软件 7.1 操作界面模拟Microsoft®office操作系统,易于学习和操作。 7.2 基于数据库设计的数据处理功能,修改色谱图、校正曲线后即可实时动态数据更新;可以对样品信息进行自定义搜索,快速查询数据。 7.3 可导出txt格式原始数据,以满足国外期刊用专门画图软件绘制谱图的需求。可输出PDF、E XCEL、cmbx、AnDI等格式数据,方便数据读取和传输。 7.4 可同时控制离子色谱、气相色谱、液相色谱、质谱检测器。 7.5 厂家可升级至网络版软件,操控第三方气相色谱和液相色谱仪器,无需借助第三方软件即可完全符合有关电子签名以及电子记录的规定,能够完全满足有关计算机化系统的要求。 7.5 支持仪器相关耗材运行状况的审计追踪和溯源,包含但不限于电解淋洗液发生器、抑制器等。 7.6 具有色谱峰智能积分功能,提供多种可视化的积分方式,一键选择即可完成智能积分,多种积分方式灵活快速切换。 7.7 采用网页Flash虚拟柱软件,模拟不同阴离子色谱柱对30种以上阴离子和有机酸的分离效果 ,可帮助进行快速方法开发及辅助未知物定性。 7.8 采用网页Flash虚拟柱软件,模拟本公司不同阳离子色谱柱对20种以上阳离子和有机胺的分离效果,可帮助进行快速方法开发及辅助未知物定性。厂家提供的软件集成全功能版虚拟柱技术 。 7.9 采用网页Flash虚拟柱软件,模拟糖分析色谱柱对20种以上糖的分离效果,可帮助进行快速方法开发及辅助未知物定性。厂家提供的软件集成全功能版虚拟柱技术。 |
8.自动进样器 8.1具有40个以上进样瓶物理位置。 8.2 具有进样清洗位。 8.3 能够自动检测到样品盘中样品瓶的存在与否。 8.4 进样模式:支持定量环或浓缩柱模式。 8.5 进样器可耐压达100psi。 8.6 自动进样器带有样品盘保护罩,降低外界环境对样品的影响。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采购包5(冷冻干燥机等设备):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日历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 供的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日历日)内。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一)境内提供的货物支付说明: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 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2.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3.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注:(1)每笔款项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交与每笔款项金额相等的发票。(2)支付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二)境外提供的货物支付说明:1.结算货币:人民币。2.本项目由采购人指定进口代理公司(采购人、中标人、进口代理公司签订三方合同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进口代理公司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00%预付款保函;3.采购人收到进口代理公司提交的预付款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0%预付款给进口代理公司 ;4.进口代理公司于收到预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30% ;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进口代理公司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40%;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30%;5.进口代理公司上交进口货物的进口所有单证、代理进口业务发票 的原件、外商发票的原件、付汇水单的复印件(加盖进口代理公司的公章)给采购人。 |
验收要求 | 1期:1、 到货仪器开箱时,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在场,如发现有仪器缺损、破坏、仪器缺少等,由中标人负责索赔。如有争议以商检报告为准进行裁决。 2、 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 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➁符合项目采购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4、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5、中标人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 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6、 货物验收所发生的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7、 设备到货并经中标人技术人员安装后,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设备进行校准或检验,设备校准或检定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8、 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 购人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 由中标人承担。 9、 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中标人要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除采购人认可,否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 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自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满1年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以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中标人。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履约验收不合格的。 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履约保证金3‰的数额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
其他 | 包装与运输:包装箱应用坚固的材料制造,适用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适于空运和整体吊装,并注明起吊位置,起吊重量及重心位置。 保险:货物从出厂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险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安装与调试:1、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项目进度安排计划,派出适当的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负责安装和调试工作。在安装施工期间,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2、 中标供应商必须依照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技术培训:1、 中标供应商每台设备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和培训。 2、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列明培训人员数量、达到的水平等,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日常维修、简单故 障的识别及排除等。培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质量保证期:1、 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年,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包含在报价中。“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另有要求的,以其中的要求为准。 2、 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后的验收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对 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保修期后设备维修配件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 3、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相应顺 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4、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 费用。 5、 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中标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6、质量保证期间,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中标供应商须无偿更换同一档次货物。售后服务: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2 | △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多参数植物根系扫描仪 | 套 | 1.00 | 120,000.00 | 120,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 |
1 | △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冷冻干燥机 | 套 | 1.00 | 234,000.00 | 234,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冷冻干燥机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一)用途:用于样品快速冷冻干燥。 (二)参数要求: 1、冷阱温度≤-55 ℃。 2、冷阱容积≥6.5 L。 3、最大凝冰量≥4.0 kg。 ★4、24小时凝冰量≥4 kg。 5、冷凝室大开口,直径≥300mm。 6、冷凝管和冷凝室由316L不锈钢制成,电解抛光处理,防腐蚀抗变形,冷凝管直接位于冷凝室内,具有冷阱预冻功能。 ★7、≥5.7英寸VGA-TFT彩色触摸屏操作面板,可同时显示5个运行参数(任选):冷凝室温度 、每层搁板温度、样品温度、样品电阻、系统真空度、运行时间、阶段运行时间。 8、操作语言设置≥10种,包括中文操作系统。 9、控制面板包括预冻、真空泵预热、主冻干、终了冻干、待机等阶段控制。 10、冻干程序≥32个,每个程序冻干阶段≥64个,内置不同种类样品的冻干模板≥14个。 ★11、无线加热搁板,每层隔板带样品温度传感器和电阻传感器接口,并可单独控温。 12、内置温度和电阻率传感器,包括过程记录软件,电脑远程实时输出冻干过程参数和冻干曲线,可保存为PDF图形文件和EXCEL数据文件。 13、真空泵的抽气速率≥133L/min,极限真空≤2.0*10-3mbar。 14、配置真空电磁阀和皮拉尼真空传感器,精确控制系统真空度,控制范围1000mbar-0.001 mbar。 15、采用无氟环保制冷剂,GWP(全球变暖潜能值)≤10。 16、运行噪音≤54db。 17、配置:主机一台,有机玻璃干燥腔一个,无线加热隔板三个,真空泵一台,油雾过滤器一个,真空管一条,电磁阀一个,底板一个,橡胶阀12个,圆底冻干瓶12个,广口冻干瓶18个,真空泵油一桶。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附表二:多参数植物根系扫描仪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一)用途:用于洗根后的专业根系分析系统,可以分析根系长度、直径、面积、体积、根尖记数等,功能强大,操作简单,广泛运用于根系形态和构造研究。 (二)参数要求: 1、多参数植物根系扫描仪可分析测量:根总长;根平均直径;根总面积;根总体积;根尖计数 ;分叉计数;交叠计数;根直径等级分布参数。 2、可不等间距地自定义分段直径,自动测量各直径段长度、投影面积、表面积、体积等,及其分布参数,并以直方图显示。 3、能进行根系的颜色分析,自定义标记根系死活,输出不同颜色根系的直径、长度、投影面积 、表面积、体积。 4、可分析测量根系整体参数:根系总长、平均直径、总面积、总体积、根尖、分支和交叉计数 。 5、可分析测量根直径等级分布参数:长度、面积、体积、根尖计数。 ★6、可进行根系颜色分析:根的长度、面积、体积、根尖计数、根系存活数量。 ★7、可进行根系连接分析:用于根系分支角度、连通性的形态研究。 8、可进行根系拓扑分析:连接数量、路径长度等研究(需要根系完整)。 ★9、可进行根系分级伸展分析:记录根系整体等级分布情况(需要根系完整)。 10、图像获取设备:超大扫描面积≥31x44cm,投影面积≥31x42cm,分辨率≥2400DPI,可分辨最小粒子≤0.011mm。 11、配套工作站一台,不低于以下配置:i5/8G/1T机械硬盘+256G SSD/光驱/集显/≥23.8英 寸图像输出设备。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采购包6(台式冷冻离心机等设备):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日历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 供的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日历日)内。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一)境内提供的货物支付说明: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 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2.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3.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注:(1)每笔款项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交与每笔款项金额相等的发票。(2)支付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二)境外提供的货物支付说明:1.结算货币:人民币。2.本项目由采购人指定进口代理公司(采购人、中标人、进口代理公司签订三方合同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进口代理公司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00%预付款保函;3.采购人收到进口代理公司提交的预付款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0%预付款给进口代理公司 ;4.进口代理公司于收到预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30% ;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进口代理公司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40%;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30%;5.进口代理公司上交进口货物的进口所有单证、代理进口业务发票的原件、外商发票的原件、付汇水单的复印件(加盖进口代理公司的公章)给采购人。 |
验收要求 | 1期:1、 到货仪器开箱时,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在场,如发现有仪器缺损、破坏、仪器缺少等,由中标人负责索赔。如有争议以商检报告为准进行裁决。 2、 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 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➁符合项目采购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4、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5、中标人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 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6、 货物验收所发生的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7、 设备到货并经中标人技术人员安装后,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设备进行校准或检验,设备校准或检定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8、 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 购人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 由中标人承担。 9、 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中标人要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除采购人认可,否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 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自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满1年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以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中标人。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履约验收不合格的。 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履约保证金3‰的 数额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
其他 | 包装与运输:包装箱应用坚固的材料制造,适用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适于空运和整体吊装,并注明起吊位置,起吊重量及重心位置。 保险:货物从出厂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险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安装与调试:1、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项目进度安排计划,派出适当的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负责安装和调试工作。在安装施工期间,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2、 中标供应商必须依照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技术培训:1、 中标供应商每台设备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和培训。 2、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列明培训人员数量、达到的水平等,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日常维修、简单故 障的识别及排除等。培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质量保证期:1、 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年,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包含在报价中。“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另有要求的,以其中的要求为准。 2、 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后的验收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对 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保修期后设备维修配件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 3、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相应顺 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4、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 费用。 5、 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中标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6、质量保证期间,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中标供应商须无偿更换同一档次货物。售后服务: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台式冷冻离心机 | 套 | 1.00 | 150,000.00 | 150,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 |
2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高压灭菌器 | 套 | 1.00 | 88,000.00 | 88,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台式冷冻离心机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一)用途:低温下样品分离。 (二)配置要求: 1、离心机主机一台; 2、气密性固定角转,适用于6 x 250 mL离心瓶,包含15/50 ml 锥形管适配器(通量24 x 15 mL锥形管、6 x 50 mL锥形管)。最大容量6 x 250 mL,最大相对离心力15054×g,最大转速 10100rpm。 3、气密性固定角转,适用于30x1.5/2.0 mL离心管。最大容量30x1.5/2.0 mL,最大相对离心力20984xg,最大转速13700rpm。 (三)参数要求: 1、最大相对离心力:≥22,132×g (14,000 rpm); 2、温控范围:-11℃至 +40℃; 3、快速预冷功能,在最高转速时,也可以保持4℃; 4、带固定角转的最大RCF:22132×g; 5、带孔吊篮的最大RCF:5263×g; 6、转速 100 – 14,000 rpm (10 rpm 递增); ★7、10档可调的软加速和软刹车功能,防止样品重悬。 8、程序数≥99个应用程序(5个程序按键); 9、计时器10秒至99小时59分钟,可连续离心; 10、自动转子识别和失衡检测,确保离心安全; ▲11、采用动态压缩机控制; 12、具有气密性转子; ▲13、通用吊篮,可同时离心工作板和离心管; 14、单独的瞬时离心按键,方便操作; ★15、触摸屏操作面板,触屏面板≥7寸。可以预存、直接访问≥99个离心程序,支持中文操作 界面,三级权限管理。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附表二:高压灭菌器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一)用途:用于培养器具等的灭菌。 (二)参数要求: ▲1、容积:≥110L; ▲2、可选的杀菌温度:105~135℃; ★3、温度显示范围:5~137℃; 4、灭菌定时:1~250m; 5、自动启动定时:1分钟~7天; 6、(保温)温度范围:45~60℃; 7、琼脂溶解温度范围:60~100℃; 8、压力计量程(安全阀耐压值):0.4Kg/cm2(0~0.4Mpa); ▲9、最大可允许的压力(表压):0.26Mpa; 10、电动锁系统:电动锁开关箱盖系统。使用触摸式控制器,即可轻易和安全地启开箱盖; 11、电动辅助锁盖和开启系统,可安全开启箱盖及防止盖子意外开启; 12、针式锁:6根定位针水平插入灭菌器盖内; 13、双联安全锁:同时检测腔内压力和温度,当两者均在安全范围内才释放箱盖; 14、双联排气检测系统:同时检测腔内压力和温度,以此判断腔内残余空气是否排放干净; 15、超压电、超温电断开; 16、双向传感系统监控空气排出状态; ▲17、过程状况显示:通过一组闪光灯指示出当前灭菌过程的多种状况(如时间显示 、温度显示、压力显示); 18、琼脂处理:允许加快融化琼脂或对箱内进行预热; 19、材质:不锈钢(SUS304); 20、记忆(储存)支持系统:可以改变各种参数(如灭菌、排气、加热等参数),且一旦发生改变(甚至发生停电故障)上述参数仍能保留下来; 21、采用垂直向上打开箱盖,节省空间; 22、内置冷却风扇可加速降温; ▲23、脉冲排气系统:安全快速的对培养液灭菌,脉冲排气系统促使灭菌舱(内)加快排气,以使灭菌后的培养基能够尽快冷却下来(避免在培养基沸腾或溢出的危险下,拿出灭菌舱); 24、配置灭菌时间读数定时器; 25、配置漏电断路器和过载电流检测器;xx导线或短路检测器;自动排气装置,记忆支持系统;缺水防止装置;加热故障检测器;排气检查系统; 26、配置密封保险盖(具有检查功能); ★27、腔体兼容7个温度探头,可对腔体内温度进行全方位监测和记录; 28、内部尺寸:≥420Ø×795 mm; 29、配置:不锈钢丝网眼吊篮2个;底板1个;排水软管2条;排气瓶1个;冷凝水壶1 个;滑轮制动器2个。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说明
采购包7(总碳氮分析系统等设备):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日历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 供的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日历日)内。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一)境内提供的货物支付说明: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 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2.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3.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注:(1)每笔款项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交与每笔款项金额相等的发票。(2)支付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二)境外提供的货物支付说明:1.结算货币:人民币。2.本项目由采购人指定进口代理公司(采购人、中标人、进口代理公司签订三方合同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进口代理公司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00%预付款保函;3.采购人收到进口代理公司提交的预付款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0%预付款给进口代理公司 ;4.进口代理公司于收到预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30% ;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进口代理公司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40%;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30%;5.进口代理公司上交进口货物的进口所有单证、代理进口业务发票 的原件、外商发票的原件、付汇水单的复印件(加盖进口代理公司的公章)给采购人。 |
验收要求 | 1期:1、 到货仪器开箱时,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在场,如发现有仪器缺损、破坏、仪器缺少等,由中标人负责索赔。如有争议以商检报告为准进行裁决。 2、 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 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➁符合项目采购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4、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5、中标人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 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6、 货物验收所发生的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7、 设备到货并经中标人技术人员安装后,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设备进行校准或检验,设备校准或检定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8、 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 购人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 由中标人承担。 9、 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中标人要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除采购人认可,否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 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自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满1年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以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中标人。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履约验收不合格的。 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履约保证金3‰的 数额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
其他 | 包装与运输:包装箱应用坚固的材料制造,适用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适于空运和整体吊装,并注明起吊位置,起吊重量及重心位置。 保险:货物从出厂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险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安装与调试:1、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项目进度安排计划,派出适当的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负责安装和调试工作。在安装施工期间,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2、 中标供应商必须依照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技术培训:1、 中标供应商每台设备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和培训。 2、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列明培训人员数量、达到的水平等,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日常维修、简单故 障的识别及排除等。培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质量保证期:1、 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年,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包含在报价中。“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另有要求的,以其中的要求为准。 2、 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后的验收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对 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保修期后设备维修配件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 3、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相应顺 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4、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 费用。 5、 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中标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6、质量保证期间,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中标供应商须无偿更换同一档次货物。售后服务: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2 | 其他分析仪器 | 全自动化学分析仪 | 套 | 1.00 | 376,000.00 | 376,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 | |
1 | △ | 其他分析仪器 | 总碳氮分析系统 | 套 | 1.00 | 428,000.00 | 428,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总碳氮分析系统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分析系统应包括下列单元:液体高温催化燃烧单元、液体自动进样、TOC检测器(NDIR)、总氮检测器(CLD)、气路控制系统、软件及计算机控制系统等。要求该仪器必须能够进行总有机碳定量分析,并符合ISO 8245、ISO10694等国际标准。 2.高温催化燃烧单元 ★2.1燃烧炉温度800-1200℃可调; ★2.2燃烧炉提供十年原厂质保; 2.3xx燃气管易于更换,无需冷却即可进行常规维护; 2.4样品最高允许含盐量不低于85g/L; ★2.5采用灰分坩埚,样品液体与燃烧管、填料不直接接触,避免燃烧管被腐蚀或堵塞,且燃烧灰分可以被全部去除; 2.6样品中允许最大颗粒物:小于500um的颗粒物可直接进样分析; 2.7液体进样体积:0.02mL—2mL; 2.8管路连接采取球夹连接,密封性能优良并且利于安装和维护; 2.9催化剂:Pt复合催化剂; ▲2.10整台仪器包括燃烧炉工作电压不高于50V; 3.检测器 3.1 TOC检测采用多通道宽量程非色散红外检测器(NDIR),具有抗SO2干扰功能;TN检测采用化学发光检测器(CLD); ▲3.2测量范围:TOC:0 – 100,000 ppm CO2 (非稀释状态) ;TN: 0 – 1,000 ppm (非稀释状 态); ▲3.3检出限:TOC:不高于30 ppb;TN:不高于5 ppb; 3.4分辨率:小数点后第四位数; ▲3.5重现性:TOC: < 1.0%(10ppm KHP); ★3.6 NDIR检测器提供十年原厂质保; 4载气要求 4.1 载气及助燃气: 高纯氧气,压力 2-4 bar; 5.液体自动进样器; 5.1 60个样品位,每位最大体积不小于40ml; ▲5.2所有样品位具有磁性搅拌功能,可以使含有悬浮颗粒的液体被均质化; 5.3 自动进样器具备自动酸化和洗针功能; 6.软件系统 6.1 Windows® XP professional或更高版本下运行; 6.2 软件含有完整维护和诊断软件:自动检漏,唤醒/睡眠功能,LIMS连接,数据直接输出到Ex cel; ▲6 . 3 校准方式:可选多种不同校准方式,除了常规的1-10点标准曲线校正方法外,还可以对取自同一标准溶液进行不同注射量校准,无须稀释; 6.4 自动维护提醒功能; 6 . 5 配套诊断软件含有仪器的电子化流程图:仪器的每个部件都对应的出现在电子图上,只需在软件窗口上点击,仪器每个零部件都会作出相应的响应,即可完成仪器的日常自诊断工作,确保正常工作。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说明
附表二:全自动化学分析仪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比色皿中反应,比色皿中比色,比色皿可重复使用; 2.实现真实的试剂空白,试剂空白模式为:空白水溶液+试剂,需提供相关软件界面截图证明 ; 3.检测多个参数只需软件设定,方法间自动转换,无需更换模块; 4.分析速度≥100样/小时; ★5.废液传感及收集系统:原厂匹配的废液传感系统,高密封性,废液满后自动报警,含20升系统清洗及传感装置、5升清洗及传感装置及25升废液传感及收集装置; 6.紧急样品分析:任何时间; 7.实现自动制作标准曲线,在比色皿中实现标准点的自动配制,需提供相关软件界面截图证明 ; 8.稀释器最大稀释倍数为100倍,稀释脉冲精确至0.1μl; 9.稀释器体积为1ml; 10.稀释模式可分为:前稀释、超出正常范围的后稀释、超出线性范围的后稀释、超出方法限值的后稀释,实现灵活选择超标样品浓度的稀释方式,需提供相关软件界面截图证明; 11.样品量:1.0 -900 μl;试剂量:1.0 -450μl; ★12.样品位数量:≥110个;试剂位数量:≥48个(样品位、试剂位数量为一次性摆放样品、试剂数量,实验过程中无需更换样品架或试剂架添加样品或试剂);试剂瓶规格:50ml及20ml。 ★13. 直读式技术,无流通池,比色皿中直接进行比色;可容纳≥64个比色皿,比色皿为1cm光程,材质必须为xx材质,与主机上的比色皿盘完全匹配,需提供相关照片证明文件; 14.比色皿可多次重复使用,比色盘需配有不少于6个比色皿防震垫,防止比色皿的位移波动,有利于比色皿的精确定位; 15.反应温度:室温-49.6℃; 16.恒温精确至±0.1ºC; 17.每次使用前比色皿自动清洗、干燥,光学测试通过后再次使用,保证光学纯度; 18.自动绕开测试失败的比色皿; ★19.仪器采用串联双泵废液抽取系统,每个比色皿需严格执行不少于七次清洗,比色皿清洗工作站清洗针数量不少于11根,需提供相关照片证明文件; 20.24位高精度数字检测器;线性范围:0-3.5Abs,充分扩充仪器线性范围; 21.滤光轮:配置9个测量滤光片(420nm、480nm、510nm、520nm、550nm、630nm 、660nm、700nm、880nm),1个参比滤光片; 22.波长范围:340-880 nm,光源:12V/20W,卤素灯; 23.主机与电脑实现USB直接连接,为保证数据传输的稳定性,不可使用额外转接头,需提供主机及电脑的端口照片; 24.配备防护罩报警系统,仪器运行过程中如果防护罩打开,自动报警,保护实验操作者; 25.主要配置要求:高精度微量移液器1套;样品盘1套;试剂盘1套;比色皿盘1套;智能清洗站1套;检测器(含灯源)1套;稀释器1套;镉柱分析模块1套;分析软件1套;随机耗材1批(包含:玻璃样品管:1000个;塑料样品管:500个;样品管架:10个;50ml试剂瓶:50个;2 0ml试剂瓶:30个;系统清洗液:1L*2;比色皿清洗液:6*50ml;25L废液收集桶(带密封的液位传感器):1个;20L清洗液桶(带密封的液位传感器):1个;5L清洗液桶(带密封的液位传感器):1个;漏斗:1个;备用灯源:1个;数据处理系统:1套;图文输出设备1套。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说明
采购包8(便携式地物波谱仪):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日历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 供的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日历日)内。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一)境内提供的货物支付说明: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 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2.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3.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注:(1)每笔款项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交与每笔款项金额相等的发票。(2)支付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二)境外提供的货物支付说明:1.结算货币:人民币。2.本项目由采购人指定进口代理公司(采购人、中标人、进口代理公司签订三方合同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进口代理公司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00%预付款保函;3.采购人收到进口代理公司提交的预付款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0%预付款给进口代理公司 ;4.进口代理公司于收到预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30% ;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进口代理公司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40%;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的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总额的30%;5.进口代理公司上交进口货物的进口所有单证、代理进口业务发票 的原件、外商发票的原件、付汇水单的复印件(加盖进口代理公司的公章)给采购人。 |
验收要求 | 1期:1、 到货仪器开箱时,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在场,如发现有仪器缺损、破坏、仪器缺少等,由中标人负责索赔。如有争议以商检报告为准进行裁决。 2、 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 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➁符合项目采购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4、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5、中标人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 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6、 货物验收所发生的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7、 设备到货并经中标人技术人员安装后,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设备进行校准或检验,设备校准或检定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8、 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 购人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 由中标人承担。 9、 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中标人要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除采购人认可,否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 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自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满1年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以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中标人。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履约验收不合格的。 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履约保证金3‰的 数额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
其他 | 包装与运输:包装箱应用坚固的材料制造,适用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适于空运和整体吊装,并注明起吊位置,起吊重量及重心位置。 保险:货物从出厂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险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安装与调试:1、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项目进度安排计划,派出适当的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负责安装和调试工作。在安装施工期间,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2、 中标供应商必须依照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技术培训:1、 中标供应商每台设备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和培训。 2、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列明培训人员数量、达到的水平等,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日常维修、简单故 障的识别及排除等。培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质量保证期:1、 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年,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包含在报价中。“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另有要求的,以其中的要求为准。 2、 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后的验收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对 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保修期后设备维修配件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 3、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相应顺 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4、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 费用。 5、 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中标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6、质量保证期间,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中标供应商须无偿更换同一档次货物。售后服务: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 | 其他分析仪器 | 便携式地物波谱仪 | 套 | 1.00 | 650,000.00 | 650,000.00 | 否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便携式地物波谱仪 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技术参数: 1)波长范围:350-2500nm; 2)主机内置存储器:不少于3000条光谱数据; ▲3)光谱分辨率: ≤2.8nm, 350–1000 nm; ≤8.0nm, 1000-1890nm; ≤6.0nm, 1890-2500 nm; ▲4)等效噪声辐射: ≤0.8x10-9 W/cm2/nm/sr @400nm; ≤1.2x10-9 W/cm2/nm/sr @1500nm; ≤1.2x10-9 W/cm2/nm/sr @2100nm; 5)波长重复性:±0.1nm; ▲6)最小扫描时间:≤1.0 毫秒; 7)视场:4度标准镜头及25度光纤(支持野外快速替换); ▲8)数据可存储性:仪器主机机身须内置触摸功能高清QVGA液晶显示屏,能支持用户使用主机测量,光谱数据实时显示在仪器主机; ▲9)主机机身须内置高解析度CCD相机实时记录所测光谱数据目标影像;(不允许采用外部模块接入); 10)主机机身内置GPS模块(不允许采用外部模块接入); ▲11)主机机身内置角度传感器模块:支持用户实时将光谱仪倾斜角度写入设备头文件中(不允许采用外部模块接入); |
1 | ▲12)主机机身内置双蓝牙模块:1个蓝牙控制主机,另外1个蓝牙控制外接传感器;蓝牙模块可无线连接8组外部传感器,记录温度,湿度的外部环境信息;(需提供实际工作证明案例); ▲13)光纤模式操作下,在智能枪柄在测量样品光谱曲线的同时,支持用户实时将光纤视场下智能枪柄的测量角度,地理位置信息,样品角度信息以及样品CCD影像一同记录在同一文件夹下; 14)操作环境:温度:-10℃ 到 40°C; 15)重量:≤3.5公斤; 16)控制及控制模式:支持用户进行电脑数据采集,PDA数据采集,基于xx系统的手机或平板电脑采集及设备独立工作等四种模式; 2.环境适应性指标: 1)工作温度:-10℃到+40℃; 2)存储温度:-20℃到+60℃; 3)工作湿度:90% (无冷凝); 4)xx无故障时间:≥30,000 小时; 3.其他要求: 1)主机及所有配件提供原厂质量三年保修; ★2)无论是光纤模式,还是镜头测量模式,便携式地物波谱仪在测量光谱数据的同时,需要同时提供该测量目标的影像信息。该影像信息需实时显示在被测光谱数据当中; 3)无论是光纤模式,还是镜头测量模式,便携式地物波谱仪在测量光谱数据的同时,需要同时提供测量倾斜角度信息,该信息同步保存在光谱数据的头文件当中; 4)需提供用户电脑端,掌上PDA端以及手机或平板端三种不同平台的采集控制软件; 4.配置要求: 1)光学镜头: 标准4度视场(可拆卸); 2)彩色CCD相机(主机内置); 3)高精度GPS模块(主机内置); 4)双通道无线蓝牙模块(主机内置); 5)野外便携箱: 坚固,防水,有高密度泡沫; 6)电池充电器: 120/240 VAC 50/60 Hz输入; 7)电池: 2块充电电池; 8)通信电缆: 2米长通信电缆; 9)计算机软件: CD,在Windows 系统下运行; 10)标定文件: 提供波长和光学辐射标定文件; 11)使用手册: 英文版本使用手册; 12)25度视场1.5米光纤探头; 13)1.5米长光纤辐射标定; 14)10”x 10”99%反射率反射板; 15)室内照明光源(含备用灯泡1个); 16)植物探头,叶片夹; 17)背包。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说明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
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
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8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采购包4:综合评分法采购包5:综合评分法采购包6:综合评分法采购包7: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8: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采购包2:总价采购包3:总价采购包4:总价采购包5:总价采购包6:总价采购包7:总价 采购包8: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 采购包2: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 采购包3: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 采购包4: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 采购包5: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 采购包6: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 采购包7: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 采购包8: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 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供应商应保证该优先步骤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U盘(或光盘) 2 份。 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 二、纸质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5 份。 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投标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2家采购包2: 2家采购包3: 2家采购包4: 2家采购包5: 2家采购包6: 2家采购包7: 2家 采购包8: 2家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 1家采购包2: 1家采购包3: 1家采购包4: 1家采购包5: 1家采购包6: 1家采购包7: 1家 采购包8: 1家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采购包2:3家采购包3:3家采购包4:3家采购包5:3家采购包6:3家采购包7:3家采购包8: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 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规 则 | 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各合同包采购预算金 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8 | 其他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采购包3:否采购包4:否采购包5:否采购包6:否采购包7:否 采购包8:否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
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
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
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
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
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
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
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xx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
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
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xxx、x小姐
电话:000-00000000、87776423传真:020-87685201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000xxxxxx0xxxx0x(xxxxxxxxxxxx)xx:00000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xxxxxxxxxxxxx
x x:xxxxxxxxx000xxxx000x
电 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邮 编:510030
传 真:020-83357559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多通道TDR土壤监测系统等设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采购包2(快速细胞破碎仪等设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采购包3(刀式研磨仪等设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采购包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设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采购包5(冷冻干燥机等设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采购包6(台式冷冻离心机等设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采购包7(总碳氮分析系统等设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采购包8(便携式地物波谱仪):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4.8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多通道TDR土壤监测系统等设备):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 |
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 | 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对 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 价给予P1(货物、服务项目P 1的取值为6%,工程项目P1的取值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 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4)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6% | 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4、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办法如下: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接),对 投标人的报价给予P1的价格 扣除,即:评标价=投标价× (1-P1)。 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根据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2% | 节能产品:1、如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中所列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www.c xxx.xxx .cn/)上发布。(适用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 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2 、对节能产品价格扣除的规定 : (1)投标人须按“政策适用性说明”填写,并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 (2)扣除方法如下:节能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0%及以上的,扣2%。 特别说明:已经作为评审因素进行评分的不再进行价格扣除。环境标志产品:1、如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2、对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的规定: (1)投标人须按“政策适用性说明”填 写,并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认证证书; (2)扣除方法 |
如下: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项 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0%及以上的,扣2%。 特别说明:已经作为评审因素进行评分的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采购包2(快速细胞破碎仪等设备):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P1(货物、服务项目P 1的取值为6%,工程项目P1的取值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 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6% | 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 位为中小企业; (4)在服务 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 从业人员。 (5)在货物采购 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4、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办法如下: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接),对 投标人的报价给予P1的价格 扣除,即:评标价=投标价× (1-P1)。 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 |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根据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2% | 节能产品:1、如投标产品属 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www.c xxx.xxx .cn/)上发布。(适用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 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2 、对节能产品价格扣除的规定 : (1)投标人须按“政策适用性说明”填写,并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 (2)扣除方法如下:节能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0%及以上的,扣2%。 特别说明:已经作为评审因素进行评分的不再进行价格扣除。环境标志产品:1、如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
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2、对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的规定: (1)投标人须按“政策适用性说明”填写,并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认证证书; (2)扣除方法如下: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0%及以上的,扣2%。 特别说明:已经作为评审因素进行评分的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采购包3(刀式研磨仪等设备):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P1(货物、服务项目P 1的取值为6%,工程项目P1的取值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6% | 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 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 (1)符合《工业和 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 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 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 位为中小企业; (4)在服务 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 从业人员。 (5)在货物采购 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4、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办法如下: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接),对 投标人的报价给予P1的价格 扣除,即:评标价=投标价× (1-P1)。 5、参加本项目投 |
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根据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节能产品:1、如投标产品属 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www.c xxx.xxx .cn/)上发布。(适用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 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2 、对节能产品价格扣除的规定 : (1)投标人须按“政策适用性说明”填写,并同时提供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2% |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 (2)扣除方法如下:节能产 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 到30%及以上的,扣2%。 特别说明:已经作为评审因素进行评分的不再进行价格扣除。环境标志产品:1、如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2、对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的规定: (1)投标人须按“政策适用性说明”填写,并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认证证书; (2)扣除方法如下: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0%及以上的,扣2%。 特别说明:已经作为评审因素进行评分的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采购包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设备):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P1(货物、服务项目P 1的取值为6%,工程项目P1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6% | 的取值为3%)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 (1)符合《工业和 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 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 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 位为中小企业; (4)在服务 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 从业人员。 (5)在货物采购 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4、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 |
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办法如下: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接),对 投标人的报价给予P1的价格 扣除,即:评标价=投标价× (1-P1)。 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根据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节能产品:1、如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中所列的产品,供应商必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2% | 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www.c xxx.xxx .cn/)上发布。(适用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 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2 、对节能产品价格扣除的规定 : (1)投标人须按“政策适用性说明”填写,并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 (2)扣除方法如下:节能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0%及以上的,扣2%。 特别说明:已经作为评审因素进行评分的不再进行价格扣除。环境标志产品:1、如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2、对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的规定: (1)投标人须按“政策适用性说明”填写,并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认证证书; (2)扣除方法如下: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0%及以上的,扣2%。 特别说明:已经作为评审因素进行评分的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采购包5(冷冻干燥机等设备):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 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对 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 价给予P1(货物、服务项目P 1的取值为6%,工程项目P1的取值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 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6% | 位为中小企业; (4)在服务 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 从业人员。 (5)在货物采购 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4、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办法如下: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接),对 投标人的报价给予P1的价格 扣除,即:评标价=投标价× (1-P1)。 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根据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2% | 节能产品:1、如投标产品属 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www.c xxx.xxx .cn/)上发布。(适用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 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2 、对节能产品价格扣除的规定 : (1)投标人须按“政策适用性说明”填写,并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 (2)扣除方法如下:节能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0%及以上的,扣2%。 特别说明:已经作为评审因素进行评分的不再进行价格扣除。环境标志产品:1、如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
)上发布。 2、对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的规定: (1)投标人须按“政策适用性说明”填写,并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认证证书; (2)扣除方法如下: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0%及以上的,扣2%。 特别说明:已经作为评审因素进行评分的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采购包6(台式冷冻离心机等设备):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P1(货物、服务项目P 1的取值为6%,工程项目P1的取值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符合《工业和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6% | 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 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 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 位为中小企业; (4)在服务 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 从业人员。 (5)在货物采购 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4、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办法如下: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接),对 投标人的报价给予P1的价格 扣除,即:评标价=投标价× (1-P1)。 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 |
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根据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节能产品:1、如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中所列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www.c xxx.xxx .cn/)上发布。(适用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 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2 、对节能产品价格扣除的规定 : (1)投标人须按“政策适用性说明”填写,并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 (2)扣除方法如下:节能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0%及以上的,扣2%。 特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2% | 别说明:已经作为评审因素进行评分的不再进行价格扣除。环境标志产品:1、如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2、对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的规定: (1)投标人须按“政策适用性说明”填 写,并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认证证书; (2)扣除方法 如下: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项 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0%及以上的,扣2%。 特别说明:已经作为评审因素进行评分的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采购包7(总碳氮分析系统等设备):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P1(货物、服务项目P 1的取值为6%,工程项目P1的取值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6% |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 (1)符合《工业和 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 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 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 位为中小企业; (4)在服务 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 从业人员。 (5)在货物采购 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4、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办法如下: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 |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接),对 投标人的报价给予P1的价格 扣除,即:评标价=投标价× (1-P1)。 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根据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节能产品:1、如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中所列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2% | 政府采购网(http://www.c xxx.xxx .cn/)上发布。(适用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 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2 、对节能产品价格扣除的规定 : (1)投标人须按“政策适用性说明”填写,并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 (2)扣除方法如下:节能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0%及以上的,扣2%。 特别说明:已经作为评审因素进行评分的不再进行价格扣除。环境标志产品:1、如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2、对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的规定: (1)投标人须按“政策适用性说明”填写,并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认证证书; (2)扣除方法如下: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0%及以上的,扣2%。 特别说明:已经作为评审因素进行评分的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采购包8(便携式地物波谱仪):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 |
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对 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 价给予P1(货物、服务项目P 1的取值为6%,工程项目P1的取值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 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4)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 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6% | 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4、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办法如下: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接),对 投标人的报价给予P1的价格 扣除,即:评标价=投标价× (1-P1)。 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根据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
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2% | 节能产品:1、如投标产品属 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www.c xxx.xxx .cn/)上发布。(适用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 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2 、对节能产品价格扣除的规定 : (1)投标人须按“政策适用性说明”填写,并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 (2)扣除方法如下:节能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0%及以上的,扣2%。 特别说明:已经作为评审因素进行评分的不再进行价格扣除。环境标志产品:1、如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2、对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的规定: (1)投标人须按“政策适用性说明”填 写,并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
的认证证书; (2)扣除方法 如下: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项 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0%及以上的,扣2%。 特别说明:已经作为评审因素进行评分的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系统抓取并记录到供应商与同项目(采购包)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存在使用相同MAC地址或网络IP地址的计算机设
备进行响应及投标上传操作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多通道TDR土壤监测系统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