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关于叶城县第十三中学下水道清理及维修合同
编号: 11N45812583Y20215403
采购单位(甲方): 叶城县依提木孔乡中学
服务单位(乙方): 叶城县x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叶城县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xxxxx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叶城县x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框架协议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叶城县x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xxxxx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叶城县x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下水道清理 | - | 清理及维修 | 品牌: | 1 | 4758.00 | 4758.00 |
合同总价(元) | 4758.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肆仟柒佰伍拾捌元整 |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乙方。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三、服务条款
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验收标准:详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
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 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
四,保修与售后服务 1、货物质保期为 3月 ,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
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 7 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7 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
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 7×24 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 个小时内响应,24 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 72 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
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
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供应商征集通知-叶城县仕通文体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 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
(3)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
(4)投标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xxxxxxxxxxxxxxxxxx
xx: xx: 868040012010111618826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