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金融服务协议(2018 年)
甲方: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xxxxxxxxxx 0000 x 5、35-36、38-41 层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乙方: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香工路 2 号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
丙方: 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68 号华能大厦 32 层法定代表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鉴于:
1、甲方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的控股子公司,甲方直接和间接持有乙方 100%股权,甲方、乙方均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丙方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08 年 1 月 4 日获得《金融许可证》。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丙方具备为甲方、乙方提供金融服务的资质。
3、甲方和深圳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深圳市国资委,甲方董事长同时担任深圳能源董事长,甲方的四名董事同时担任深圳能源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甲方、乙方是深圳能源的关联法人,因丙方为深圳能源的控股子公司,因此甲方、乙方与丙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丙方为甲方、乙方提供金融服务事宜,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服务原则
(一)甲方、乙方和丙方同意进行合作,由丙方按照本协议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二)甲方、乙方和丙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二、服务内容
(一)存款服务
1、甲方、乙方在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丙方为甲方、乙方提供存款服务的支付利息,丙方参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结合同期市场利率水平,在监管要求范围内,以各种不同存款种类,给予相应的存款利率。
3、丙方应保障甲方、乙方存款的资金安全。
(二)结算服务
1、本协议有效期内,丙方为甲方、乙方提供付款服务结算业务,包括甲方、乙方的日常款项的收付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结算服务。
2、丙方可以根据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乙方收取结算服务费用。
(三)其他金融服务
丙方可根据甲方、乙方的申请,决定是否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综合管理服务、委托贷款服务和财务顾问服务等,并参考中国主要境内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收取的服务费标准收取相应服务费用。
三、交易限额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丙方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76 亿元;乙方在丙方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43 亿元。四、双方的承诺与保证
(一)甲方、乙方依照本协议在与丙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
(二)甲方、乙方使用丙方的业务系统,应严格遵守乙方的规定及要求,并对获取的相关资料和密钥承担保密及保管责任。
(三)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四)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甲方、乙方的资金安全,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预案。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当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六、保密条款
(一)甲方、乙方与丙方一致同意,对在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的信息、资料、财务数据、产品信息等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将上述信息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进行不正当使用,若因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强制命令必须予以披露的,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并尽一切努力将信息披露程度和范围限制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强制命令的限度内。
(二)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乙方与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直至相关信息资料由对方公开或者实际上已经公开或者进
入公知领域时止。
七、本协议的期限、生效、变更和解除
(一)本协议经三方签署后生效,服务期限为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协议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三)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八、争议解决
凡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纠纷或索赔,应尽量协商解决。
九、其他
x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金融服务协议(2018 年)》之签署页)
甲方: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