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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15 股票简称:山大xx 公告编号:2020-046山东山大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知新化工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完毕股权变更工商登记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知新材料公司已与山大集团公司签署“知新化工股权转让协议”;该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知新化工公司已归还完毕对本公司及知新材料公司的借款及利息;知新化工公司已办理了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知新化工的股东已变更为山大集团公司。
一、知新化工股权转让概述及前序进展
山东山大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子公司山东xx知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知新材料公司)将所持山东xx知新化工有限公司(简称知新化工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大集团公司)。转让价格为知新化工评估净资产值,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该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内容详见 2020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6)及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38)。
2020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发布“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4),披露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批复同意知新化工股权转让关联交易事项。
二、转让标的知新化工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知新材料公司、山大集团公司共同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知新化工公司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160041 号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备案。
根据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160041 号评估报告,以 2020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知新化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
评估值为 2778.22 万元。
三、知新化工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20 年 12 月 28 日,知新材料公司(甲方:出让方)与山大集团公司(乙方:受让方)签署了“山东xx知新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同意将其在山东xx知新化工有限公司的 20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100%),依法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2、双方商定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款为 2778.22 万元人民币(贰仟柒佰柒拾捌万贰仟贰佰元人民币)。该价格为双方共同选择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知新化工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160041 号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
3、乙方应将转让价款贰仟柒佰柒拾捌万贰仟贰佰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转让款以货币形式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4、甲方依法将股权转让给乙方后,其在山东xx知新化工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xxxx和承担。
5、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前,乙方确保山东xx知新化工有限公司对股东的借款及利息归还完毕。
6、税费负担
股权转让所涉税款,按照国家及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的要求,应当由转让方承担的税款由甲方承担,应当由受让方承担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7、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承担相当于迟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加计算。”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对原协议作如下补充:“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山东xx知新化工有限公司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后,山东xx知新化工有限公司从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日当月月末的期间损益归甲方所有,
以会计师事务所审定值为准。期间收益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后十日内支付。”
知新化工公司股权交易价格低于 3000 万元,根据《公司章
程》,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截止公告日协议履行情况
1、截止 2020 年 12 月 29 日,知新化工公司已归还完毕对本公司及知新材料公司的借款及利息;
2、2020 年 12 月 29 日,知新化工公司已办理了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知新化工的股东已变更为山大集团公司。
五、备查材料
1、山东xx知新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2、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160041 号评估报告。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