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体印章规格应符合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印章材质应为铜质平纹,章托厚度9mm以上。电子印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天津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
附件
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印章制作
服务承诺书(试行)
注册地址: 特种行业许可证编号:
公司对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号、开户行):
为优化营商环境, 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一套3枚实体印章和3枚电子印章。
我单位作为印章制作企业,自愿参与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印章制作服务合作项目,并承诺接受和承担以下条件和责任。
一、服务条件
(一)服从市政务服务办的工作安排。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实体印章和电子印章的制作时限,应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整体要求,即从接到印章制作系统推送信息后0.5个工作日之内送达市政务服务中心并按程序进行交接,或向新开办企业指定地址寄出。
(二)承诺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具有电子印章制作技术且具备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全部资质。
(三)实体印章规格应符合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印章材质应为铜质平纹,章托厚度9mm以上。电子印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天津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二、刻章费用说明
一套印章含3枚实体印章(包括铜质平纹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和3枚电子印章(包括电子公章、电子财务专用章和电子发票专用章),一套印章的制作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8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元整)。
三、违规情况处理
印章刻制企业应按照公安机关相关规定以及本意向书要求开展新开办企业印章免费制作工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违规,市政务服务办将终止与印章制作企业的合作并不再接受重新申请:
(一)未能及时送达的;
(二)制作的印章以次充好或出现质量问题的;
(三)私自向企业索要印章制作相关服务费用的;
(四)私自泄露企业信息的;
(五)自将协议义务部分或全部转委托第三方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及责任,本单位愿意无条件退出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印章制作服务项目并承担相应责任。
印章制作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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