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优供平台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小⻳优供app及小⻳店长小程序的运营⽅即深圳小
签约须知:
《小⻳优供平台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小⻳优供app及小⻳店长小程序的运营⽅即深圳小
⻳优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与以独立第三⽅经营者身份⼊驻小⻳优供的法律实体(以下简称 “⼄⽅”或“商家”)达成的关于提供和使用小⻳优供平台服务的各项条款,请认真阅读以下协议内容,点击确认即表示⼄⽅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协议,同意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服务内容
甲⼄双⽅约定合作时间自接受本协议并确认开始
甲⽅为小⻳优供平台所有者。 (包括小⻳优供app,小⻳店长微信小程序及甲⽅以后推出的其它平台,以下简称“小⻳优供”或“该渠道”)
⼄⽅为品牌(以下简称“该品牌”)的品牌商或代理商。
⼆、合作⽅式
⼄⽅授权(委托)甲⽅,在甲⽅平台销售⼄⽅该品牌商品,并保证拥有上述品牌的合法销售权(如非品牌所有者,则需提供合法授权证明),同时授权甲⽅在该渠道使用该品牌商品的商标标识。
1. ⼄⽅于活动期开始前⼀个礼拜提供活动产品的清单给到甲⽅,活动期间由甲⽅代收活动销售款项。
2. 双⽅约定时间(活动前⼀周),⼄⽅将活动货品的样品运⾄甲⽅指定地点。⼄⽅需提供样品清 单,甲⽅收到样品时需清点数量,如有数量差异,甲⽅及时通知⼄⽅;甲⽅样品图片拍摄,样品发出运费由⼄⽅承担,样品退回运费由甲⽅承担完成后,甲⽅于活动期结束⼀周内将样品退回⼄⽅。
3. 活动货品要求如下:
(1)每次活动,⼄⽅需提供不低于 100 个 SKU(到⾊)的活动商品(具体SKU 数以双⽅协商为准);
(2)每次合作时,⼄⽅需提供不低于70%的新款商品,严禁商品反复重复上线。
(3)每次活动的商品库存,⼄⽅按照提供的商品清单在活动前⼀天进⾏锁仓,活动结束后才可释放;
(4)⼄⽅需提供活动商品的电⼦档库存明细表(甲⽅提供 excel 格式模板);
(5)活动商品吊牌上必须要有条形码(条形码需要和活动库存模板⼀致,该条形码为唯⼀码);
三、发货⽅式
甲⽅开放小⻳优供商家后台给到⼄⽅,活动期间⼄⽅在《商家后台》直接提取订单,按照订单发货。所有商品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完成发货。如有特殊情况以甲⼄双⽅补充协议为准。
1. 发货原则,先配⼤单,再配小单;
2. ⼄⽅需保证发货打包安全及规格,避免在快递过程中造成箱体破损,请注意包装牢固程度,纸箱
⼤小规格不可超过 100*70*70cm,重量 30KG 以下,不可直接用麻袋打包活动商品;
3. ⼄⽅发货快递单上的发件⼈必需写:***品牌,电话:0000000(这条必需遵守),地址是⼄⽅发货仓库实际地址;
4. 所有包裹内,都需要有装箱清单,装箱清单上的价格,只可显示吊牌价,不可以体现双⽅合作的销售价,装箱单上不可显示品牌⽅任何的联系⽅式(包含微信⼆维码),如有显示按本合同第六条处理。
5. ⼄⽅根据订单编号配货打包,商品直接发到甲⽅客户⼿上;
7. 发货要求:
双⽅约定,当⽇获取的订单件数 200 单(6000 件)以内,需当天发货完成,201-400 单(12000 件)以内 2 天发货完成,以此类推,每增加 200 单,发货时间增加⼀天,再⼤的订单量,发货时间不可超过三天。由于⼄⽅发货延误导致退货,全部由⼄⽅承担,并且每件补偿 15 元。因为⼄⽅锁定库存问题,造成订单缺货,⼄⽅按照双⽅约定的销售价(含代购费)进⾏赔偿,如由于甲⽅超卖造成缺货则由甲⽅⾃⾏补偿给缺货的客户。
四、结算⽅式
1. 甲⽅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收取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根据不同商品决定。
2. ⽀付⽅式的约定
A、甲⼄双⽅在当期活动结束后 七个⼯作⽇内 进⾏对账,对账完成后 ⼆个⼯作⽇ 内进⾏打款,甲⽅需把代收的本次活动收⼊款项(扣除平台服务费)的 80%⽀付⾄⼄⽅指定公司对公账户,剩余 20%作为售后处理质保⾦按照多退少补原则,在客户收到商品后 30 天结清所有账款,鞋类商品(含运动品牌)不适⽤此条⽀付⽅式;
B、鞋类⽀付⽅式:鞋类品牌按⼀次性⽅式进⾏结算,在活动结束后 30 天进⾏对账,对账完成后的
⼆个⼯作⽇内进⾏打款,甲⽅需把代收的本次活动的收⼊款项(扣除平台服务费)⼀次性⽀付⾄⼄
⽅指定公司对公账户,甲⽅在⼀周内开具服务费发票给到⼄⽅。
3.⼄⽅需要支付4500元消费者保障⾦以及500元技术服务费。(保障⾦终⽌合作可申请退还)
五、双⽅义务
1. 甲⽅负责⼄⽅在合作的商家账户开通、平台代销服务的宣传;
2. ⼄⽅负责售出商品的商品上架及时发货、商品质量检查;
3. ⼄⽅保证所提供销售的商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如甲⽅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商品质量问题不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由⼄⽅承担退换货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运输费⽤和补偿费⽤;
4. 甲⽅统⼀负责售后问题的协商解决。时间周期为客户收到商品的 15 天内,由甲⽅统⼀负责和⼄⽅结算(正常情况为退款处理);
5. ⼄⽅承诺并保证拥有在互联⽹上合法销售该品牌商品所需的所有资质,包括并不限于商标权、商标使⽤权、商标使⽤权再授权、商品分销权、商品零售权等。⼄⽅需提供给甲⽅其拥有该商品合法授权的上述所有⽂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商标注册证、品牌授权书等)。若因⼄⽅所提供商品引起商标侵权纠纷,⼄⽅应承担其所造成甲⽅的全部损失及相关责任;
6. ⼄⽅为甲⽅提供详细有效的企业资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个⼈⾝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及资料复印件;
7. 双⽅应保证提供给对⽅的所有信息,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及时性,如因提供⽅提供的信息引起争议,造成另⼀⽅的损失,须全部由提供⽅承担损失。
六、责任限定
下列⾏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切损失:
1. ⼄⽅未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
2. ⼄⽅所提供的商品在销售中出现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问题等;
3. ⼄⽅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缺陷,致使他⼈受到损害的;
4. ⼄⽅发假货、贴牌、空包等⾏为;
5. ⼄⽅未能及时履⾏本合同中的其他相关约定的;
6. 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因⼄⽅存在上述⾏为⽽致使相关⾏政司法机构裁定甲⽅承担责任的,并不视为甲⽅承担因⼄⽅上述⾏为引起的责任,甲⽅可向⼄⽅提出追偿,赔偿的范围包括甲⽅⽀出的直接费⽤及由此造成的⼀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等)。
七、其它权责
1. 所涉及到本合同条款第六条范围,认定为⼄⽅违约⾏为,⼄⽅需⽀付本场活动总价的20%违约
⾦,并由此造成甲⽅损失的,不限于⼄⽅需赔偿甲⽅全部损失以及甲⽅为追讨该损失所产⽣的全部费⽤;
2. 甲⽅对⼄⽅所提交的资料,只做形式审查,由于⼄⽅所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信息或侵权⾏为(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全部责任由⼄⽅承担,甲⽅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甲⽅有权视⼄⽅的配合程度及该品牌产品的销售情况单⽅⾯终⽌合同,甲⼄双⽅核算并结清相关费⽤。
4. 任何⼀⽅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式通知另⼀⽅,否则,变更
⽅应对此造成的⼀切后果承担责任。
5. 因不可抗⼒,致使本合同⽆法履⾏的,经双⽅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合同的履⾏。
⼋、争议与仲裁
1、如因本合同履⾏发⽣争议,双⽅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约定应向深圳市⼈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协商解决并签署书⾯⽂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3. 甲⼄双⽅充分理解所有条款,本合同为电⼦合同,点击确认⽣效,具有同等法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