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乙方依据国家“智慧城市”创建要求以及国家倡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 模式”的指导精神,可以与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结合其他社会资本成立本地化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为平台推进“智慧临沂”项目规划、建设以及后期运营维护。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5-119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股份”或“公司”或“乙方”)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临沂经济开发区”或“甲方”)经友好协商,为加快临沂市智慧城市建设步伐,大力践行国家“互联网+”、“四化融合”战略,就“智慧临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智慧临沂”项目)达成合作共识,并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了《战略框架合作意向书》。现将协议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
1、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临沂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地处长三角经济圈与环渤海经济圈结合点、东陇海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素有“齐鲁襟喉、徐淮锁钥”之称。临沂市现辖 3 区 9
县 3 个开发区,总面积 1.72 万平方公里,人口 1086 万,是山东省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市。2014 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3,569.8 亿元,完成公共财政收入 251 亿元,财政支出 455.1 亿元。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于 0000 x 0 xxxxxxxxxxxxx,0000 x 12
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规划控制面积 223 平方公里,辖 3 个街道,118 个村居,26 万人口,发展定位为“科技创新之区、现代工贸之区、名牌集聚之区、生态旅游之区、xx和谐之区”。先后获评“联合国绿色工业平台”、“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低碳工业园区”、 “国家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中国物流示
范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国家级工程机械xx技术产业化基地”、 “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中国十大效能开发区”、“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2014 年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年该区完成业务总收入 1,420
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180,006 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143,966 万元。
因此,甲方临沂经济开发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保证本协议的履行。本次交易对方临沂经济开发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智慧临沂”项目预计投入 5 亿元人民币,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城市宝平台)、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旅游、平安城市、智慧城管等,建设项目根据实际规划,以具体项目合同为准。
2、“智慧临沂”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1)财政资金,即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地方配套相应资金;(2)乙方对甲方智慧城市可运营类项目的投资;(3)寻求第三方合作,吸纳社会资金。
3、乙方依据国家“智慧城市”创建要求以及国家倡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 模式”的指导精神,可以与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结合其他社会资本成立本地化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为平台推进“智慧临沂”项目规划、建设以及后期运营维护。
4、本框架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智慧临沂”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并整合山东地区的智慧城市大数据运营平台,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品牌影响力,有利于公司城市宝业务的推广和应用,不断积累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和运营经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2、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临沂经济开发区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智慧临沂”战略框架合作意向书》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
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投资项目尚未形成具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具体合作内容、投资安排、投资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因此上述事项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受项目建设周期及项目调整因素的影响,甲方 5 亿元的实际投入并不完全等同于我公司的实际订单和实际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另行确认。
4、本协议中合作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政府换届、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存在由于项目内容调整导致协议中的项目部分或全部无法执行的可能性。
5、本协议的履行,存在甲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导致公司资金压力较大,项目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或延期的风险。
6、本协议的履行,存在项目实施和结果无法达到合作双方约定的合同要求,导致项目延期交付、终止合作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项目投资金额的大小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公告。
2、公司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该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智慧临沂”战略框架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