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城 VIC Club 計劃條款及細則
海港城 VIC Club 計劃條款及細則
申請會籍方法
1. 申請人須年滿 18 歲。恕不接受公司名義之申請。
2. 入會時必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核對申請人的姓名及相關個人資料。
3. 會籍已終止的前 VIC Club 會員如已累積所要求的消費金額可再次申請會籍,但每人只可於同一時間擁有一個會籍。如會員再次申請會籍將不會再獲贈迎新優惠及禮品 (如適用)。
4. 申請人於海港城内之商舖 (即根據商場指南定期更新上載或更新之商舖),同日以個人電子貨幣 (包括信用卡 / 扣賬卡 / 易辦事卡 / 支付寶 / Apple Pay / Andriod Pay / Samsung Pay / WeChat Pay / Google Pay / BOC Pay) 消費滿港幣 40,000 元*或 30 天內累積消費滿港幣 60,000 元*。 但 (i) 以現金付款及/或 (ii) 任何訂金付款的消費及/或
(iii) 任何餐飲商戶 3 席 / 36 人以上的酒席訂金付款和消費及/或 (iv) 購買或使用優惠券、禮物卡、現金禮券或商戶儲值卡的消費 (包括電子貨幣消費)及/或 (v) 網上購物及/或 (vi) 巡迴展覽、汽車展覽及藝術展覽之任何消費均不計算在內。
*有效之電子消費單據必須為每單一實際消費金額 (即已扣除以優惠券、現金禮券、禮物卡、信用卡之 Cash Dollars、商戶儲值卡付款之消費付款及網上購物之消費) 滿港幣 100 或以上,同日消費需於發票 / 收據發出日期起 14 天內辦理入會手續,而累積消費滿港幣 60,000 元之有效之電子消費單據必須按每張發票 / 收據發出日期起 30 天內辦理入會手續。
5. 填妥申請表格後,會籍申請人須帶同與登記之姓名相符的海港城商戶機印發票 / 收據正本*、相關電子貨幣及其付款單據(包括訂金付款)** (以下稱為「付款記錄」),親身於海港城海運大廈 3 階之「顧客服務中心」或海港城港威商場 2 階之「顧客服務專櫃」(近 GW2328 舖) (以下稱為「顧客服務專櫃」) 辦理入會手續。海港城不接受以郵寄或其他方式遞交的申請表格。海港城有權要求申請人出示有關電子貨幣 (包括信用卡 / 扣賬卡 / 易辦事卡 / 支付寶 / Apple Pay / Android Pay / Samsung Pay / 微信支付 / Google Pay / BOC Pay) 的原件以核對資料。
*商戶機印發票 / 收據正本須清楚列明商戶名稱、消費日期、發票 / 收據號碼、消費項目、付款方式及消費金額。
**如使用支付寶 / Apple Pay / Android Pay / Samsung Pay / 微信支付 / Google Pay / BOC Pay 付款,會員必須出示會員本人電話內顯示的相關簽賬記錄及裝置帳戶號碼及掛勾之信用卡原件作核對之用。
6. 申請人必須提供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及其他海港城指定之文件以核實身份。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有關文件,將可能延誤申請處理過程或引致申請被拒絕。
7. 海港城保留拒絕任何入會申請之權利,以及保留權利決定申請人所提供的付款記錄是否有效及符合規格。如有任何爭議,海港城擁有最終的決定權。
會籍及參與資格
1. 在指定期限於海港城購物並累積滿指定消費金額之顧客,均可加入成為海港城 VIC Club 會員。入會手續費用全免。
2. 在任何情況下海港城均可全權決定申請人之入會資格及會籍級別。海港城對某申請人是否合資格成為會員之判斷為最終決定。
3. 成功獲批會籍的申請人將收到由海港城 VIC Club 發出的會員卡,而會員必須出示有關會員卡方可登記參加活動、換領積分、享用會員禮遇及換領獎賞,包括禮品 / 禮券 / 服務 (以下稱為「獎賞」)。當海港城收到會員卡及其他用作
核實會員身份所需之文件時,海港城有權假定該海港城 VIC Club 持卡人 / 持有人獲會員授權去處理有關的計劃、事務、活動、私人活動、賺取積分及換領獎賞事宜 (以下稱為「計劃」)之權利,該會員受限於上述會員卡持卡人 / 持有人之行為。
4. 若海港城認為有會員濫用任何計劃內之權利及優惠,未能遵守本條款及細則或向海港城作出虛假的xx,或提供無效或虛假或從非正當的途徑取得 / 將會失效 / 被撤銷的文件,海港城保留權利終止或暫停該會員之會籍包括參與本計劃、賺取積分換領獎賞的權利,及撤銷或暫停已賺取之海港城獎賞積分。海港城就有關事宜擁有最終及不可推翻的決定權。
5. 會員須向海港城 VIC Club 提供最新及有效的聯繫資料,包括姓名、郵寄地址、電郵地址及電話號碼等資料,以確保本計劃之所有通信均可正確地發送。倘若以上的聯繫資料有任何改動,有關會員須即時以書面通知海港城 VIC Club。
6. 會員的積分及獎賞僅可由該會員使用,不得轉讓他人及不可兌換現金。
7. 海港城內所有零售商戶及餐廳食肆員工不符合申請海港城 VIC Club 會籍的資格。
會籍狀況
1. 「會籍狀況」指於 1 年期間 (12 個月),會員於海港城以電子貨幣消費滿指定金額將會按下列條件更新至指定會籍級別。
(i) 藍爵:於 1 年期間累積電子貨幣消費滿港幣 40,000 元或以上;
(ii) 炫金:於 1 年期間累積電子貨幣消費滿港幣 750,000 元或以上;
(iii) 尊鉑:於 1 年期間累積電子貨幣消費滿港幣 1,250,000 元或以上;
(iv) 黑鑽:於 1 年期間累積電子貨幣消費滿港幣 2,000,000 元或以上。
當會員的累積電子貨幣消費達到更高會籍級別的要求,並已於顧客服務專櫃登記有關的消費,則其會籍級別會即時調整及升級。新的會籍級別會於登記消費當天即時生效。此外,因已達續期要求的最低累積消費,會籍將會同時續期一年。新的會籍級別的有效期將直至續期後的會籍到期日。如會員於 2019 年 3 月 18 日消費滿港幣 50,000 元,成為藍
爵級別會員,會籍將於 2020 年 3 月 31 日到期。如會員於 2019 年 6 月 20 日再累積消費滿港幣 800,000 元,會籍將
即時升級為炫金級別,更新會籍於 2021 年 3 月 31 日到期 -- 即使會籍級別於 2020 年 6 月 20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間再升至更高級別,會籍有效期同樣於 2021 年 3 月 31 日到期。
2. 會籍有效期為 1 年。會員須於會籍 1 年 (12 個月) 生效期内累積總數港幣 40,000 元或以上的消費方可為會籍續期。否則,會籍將於一年有效期過後終止。
3. VIC Club 的會籍級別將會按以下條件續期及調整:
i) 若未能於會籍有效期一年内累積消費滿港幣 40,000 元或以上,會籍將終止;
ii) 若未能於會籍有效期一年内累積消費滿現有會籍級別之指定金額,會籍級別將自動降級;
iii) 若於會籍有效期一年内累積消費滿現有會籍級別之指定金額,會籍級別將維持原本級別;
iv) 若於會籍有效期一年内累積消費高於現有會籍級別之指定金額,會籍級別將升級至指定級別。
會籍積分
1. 會員於海港城內之商舖 (即根據商場指南定期更新上之商舖) 以電子貨幣 (包括信用卡 / 扣賬卡 / 易辦事卡 / 支付寶 / Apple Pay / Andriod Pay / Samsung Pay / WeChat Pay / Google Pay / BOC Pay) 消費之實際消費金額,每港幣 1 元,即可獲 1 分 ((不滿港幣 1 元正之部分小數位消費金額將會直接取近 「元」之單位計算)。有效之電子消費單據必須為每單一實際消費金額 (即已扣除以優惠券、現金禮券、禮物卡、信用卡之 Cash Dollars、商戶儲值卡付款及網上購物之消費) 滿港幣 100 或以上。(i) 以現金付款及/或 (ii) 任何訂金付款的消費及/或 (iii) 任何餐飲商戶 3 席 / 36 人以上的酒席訂金付款和消費及/或 (iv) 購買或使用優惠券、禮物卡、現金禮券或商戶儲值卡的消費 (包括電子貨幣消費)及/或 (v) 網上購物及/或 (vi) 巡迴展覽、汽車展覽及藝術展覽之任何消費均不計算在內。
海港城VIC Club或會定期推出會員積分獎賞活動,如會員於指定推廣期內購買指定品牌 / 指定貨品可額外獲取積分。上述活動只適用於收到邀請之會員,並為該會員的個人邀請。只有收到活動邀請的會員方可參加有關的積分獎賞活動,而有關的活動邀請函不得轉讓予他人,包括其他 VIC Club 會員。
2. 會員積分有效期為 1 年 (12 個月) ,即由申請會籍之月份起累積計算至第 12 個月月底。如於 2019 年 9 月 1 日生效之 VIC Club 會籍,即積分有效期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如於 2019 年 9 月 18 日生效之 VIC Club 會籍,即積分有效期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除非另行通知; 此外,所有於 1 年會籍有效期内換領的積分(例如:於 2020 年 5 月 1 日所換領的積分)亦將於 2020 年 9 月 30 日逾期。積分逾期後,所有積分將會被自動清除而不作另行通知,亦不可再作任何獎賞換領。
3. 會員須帶同會員卡及付款記錄及相關電子貨幣簽賬單據 (電子貨幣付款單據上之姓名必須與會員申請入會時所登記之姓名相符),親身於指定的顧客服務專櫃辦理換領積分手續。如使用支付寶 / Apple Pay / Android Pay / Samsung Pay / WeChat Pay / Google Pay / BOC Pay 付款,會員必須出示會員本人電話內顯示的相關簽記錄及裝置帳戶號碼及掛勾之信用卡原件作核對之用。x不接受任何手寫、重印、複印、經塗改或損毀、顯示交易不接受之商戶機印發票
/ 收據正本、八達通增值、銀行費用、會籍費用、繳付帳單、以現金付款、任何訂金付款的消費、於任何餐飲商戶惠顧 3 席 / 36 人以上的酒席訂金付款及消費、購買及/或使用優惠券、禮物卡、現金禮券或商戶儲值卡付款的消費 (包括電子貨幣消費)、網上購物及/或巡迴展覽、汽車展覽及藝術展覽之任何消費。海港城有權要求申請人出示有關電子貨幣 (包括信用卡 / 扣賬卡 / 易辦事卡 / 支付寶 / Apple Pay / Android Pay / Samsung Pay / WeChat Pay/ Google Pay/ BOC Pay) 的原件以核對資料。
4. 關於訂金付款的積分登記,會員須帶同與登記之姓名相符的海港城商戶機印發票 / 收據正本*、相關電子貨幣及其付款單據** (以下稱為「付款記錄」),親身於指定的顧客服務專櫃辦理換領積分手續。
*商戶機印發票 / 收據正本須清楚列明商戶名稱、消費日期、發票 / 收據號碼、消費項目、付款方式及消費金額。
**如使用支付寶 / Apple Pay / Android Pay / Samsung Pay 付款,會員必須出示會員本人電話內顯示的相關簽賬記錄及裝置帳戶號碼作核對之用。
5. 發票 / 收據及付款記錄須於發出日期起計 2 星期 (14 天) 內換領積分,逾期無效。如於 2019 年 1 月 1 日消費,會員須於 2019 年 1 月 14 日或之前帶同有關之單據到指定 VIC Club 專櫃辦理換領積分手續。
6. 每張發票 / 收據及付款記錄單據正本只能登記一次以賺取海港城會員積分。所有成功換領之積分將不能更改或取消。每次登記積分單據數量上限為 10 張,如超出上限,需重新輪候。
7. 會員獲取之積分必須建基於與會員本人消費相關之真實發票 / 收據。海港城保留查證 / 核實以獲取之積分的發票 /收據的效力及適用性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海港城保留最終和具約束力的決定權。會員將被視爲已授權予 VIC Club取得或使用相關之商舖或銷售點所發之發票、收據或電子貨幣付款單據相關之文件及輔助資料。
8. 會員每次登記積分換領,均須保留所有證明文件及單據正本以便海港城在必要時作核實之用,保留期為登記積分換領之日期起計 1 年 (12 個月)。
9. 海港城將於會員提供用以換領積分之商戶機印發票 / 收據及相關電子貨幣付款的單據正本上即場蓋章,以作稽核之用。海港城有權以任何形式,不限於複印、拍攝等方式保留相關商戶機印發票 / 收據及相關電子貨幣付款單據正本之複印本 2 年 (24 個月) 作積分稽核用途。
10. 如會員其後取消任何已換取積分的消費,則因該次消費所賺取之積分亦會被取消。若積分已被用以換領禮品或登記會員活動,會員將被要求歸還相關禮品或就會員活動支付適當費用 (該費用由海港城決定)。
11. 積分並無現金價值,亦無法兌換成為現金。除本文條款明確規定或由海港城自行決定之特定活動外,獎賞積分不得出售、購買、轉讓或轉移。由海港城安排或發佈的特定活動,同時亦適用於此條款及細則。
12. 海港城保留決定上述發票 / 收據正本以換取積分的效力及適用性之權利;以及拒絕為懷疑涉及故意或畜意欺詐之積分換領。海港城保留最終和具約束力的決定權。
13. 海港城保留於任何時候隨時更改及修改換領積分的條款及細則之最終決定權。
14. 在下列情況下,海港城可全權酌情決定扣減會員賬戶之剩餘積分:
i) 懷疑有關會員以欺詐手段獲得或錯誤記錄或賺取之積分;
ii) 任何涉及被取消或不存在交易之積分;
iii) 任何被錯誤記錄之積分;及
iv) 任何已過期及 / 或不能使用之積分獎賞。
禮品換領及會員活動
1. 會員可按照當時的優惠,以未逾期的積分兌換禮品 / 獎賞或參加會員活動。積分將以先進先出原則被扣除。會員必須有足夠積分,方可進行換領。所有禮品 / 獎賞換領均先到先得,換完即止。當會員進行購物或換領前,應先檢查有關的禮品 / 獎賞 / 服務之供應。會員確認可供換領的禮品、獎賞或服務只能在有存貨之情況下提供,並在特定的時間内供會員換領,因此倘若會員未能以未逾期的積分兌換禮品 / 獎賞或服務,會員不能向海港城作出任何申索或投訴,而海港城亦不會就此作出任何賠償。會員使用未逾期積分換領禮品 / 獎賞或參加會員活動前,有義務和責任定期檢閱海港城的最新資訊。
2. 會員換領獎賞或參與活動時,必須親身攜同其會員卡親臨指定的顧客服務專櫃,並不可委託他人換領,本公司保留要求持卡人證明其身份之權利。如持卡人未能親身換領獎賞或參與活動,海港城不會就任何以不正確方式進行記錄 / 換取消費積分或未能以未過期積分換領禮品 / 獎賞 / 服務之情況承擔任何責任。
3. 會員須確保其發票 / 收據為會員本人之消費及正本單據方可進行積分換領或獎賞換領。如海港城發現任何非有效之發票 / 收據、或會員之發票 / 收據被發現於換領獎賞期間不真確、或會員之發票 / 收據被發現將進行或已進行退款或取消,海港城有權要求會員歸還相關禮品 / 獎賞 / 換領信 / 服務或取消 / 易轉有關的積分。
4. 每位 VIC Club 會員只限換領指定禮品 / 獎賞 / 服務乙份或乙次,除特別註明外。
5. 根據本文的條款及細則,所有禮品必須於計劃之指定日期前以足夠積分及經過海港城同意後換領。海港城會於會員賬戶扣除換領所需之積分。
6. 積分只可用作換領獎賞及參加由海港城或其旗下商戶之指定活動。換領之獎賞或活動皆不能轉讓或退還或轉換成現金
/ 積分 / 獎賞、及要求現金、禮品 / 獎賞或積分退還。所有經 VIC Club 換領之禮券均不能兌換現金,並須遵照有關商戶於禮券所列明的條款及細則使用。
7. 有關獎賞的照片只供參考,可能與實物略有差異,一切以實物作準。會員就兩者之不同而作出的投訴將不獲受理。
8. 換領獎賞須於宣傳物品上 (如會員電子通訊、手機短訊或換領信) 所列明之換領期限內換領。倘會員出於任何原因未能依上述方式換領獎賞,將不能換領該獎賞或任何替代之獎賞。為免生疑問,換領獎賞時所使用之積分將不會退還給相關會員;即使所換領之禮品或禮券尚未被領取或使用,海港城或海港城 VIC Club 毋須就在 VIC Club 換領或頒發獎賞之任何商品、產品及服務之狀況、操作或任何因禮劵、商品、產品及服務之使用而引致之損害、損失或傷害負責。
9. 有關換領之禮品之所有產品保證或疑問應直接向原有供應商或製造商提出。關於禮品 / 服務的質量 / 功能性 / 安全性 / 耐用性 / 適用性或其他方面之任何爭議應由會員及提供禮品之相關供應商或製造商自行解決。除了由海港城個別提供之產品本身的有限保證外,海港城不會就任何產品保證問題或產品質量或安全性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亦不會代表會員與相關供應商或製造商解決上述爭議或承擔任何責任。
10. 海港城保留權利自行全權決定隨時終止提供某件禮品或提供類似禮品作為替代,而毋須於換領獎賞前另行通知。海港城並不保證任何禮品將於換領獎賞有效期內一直保持供應。
11. 如會員認為或懷疑換領獎賞存在任何不恰當或不合理之情況,會員應以書面方式直接通知 VIC Club。
VIC 貴賓室
1. 只有持炫金卡、尊鉑卡、黑鑽卡之會員可使用貴賓室。
2. 會員必須出示有關會員卡方可進入貴賓室。
3. 每位會員每次可攜同最多 1 名賓客使用貴賓室,賓客在貴賓室內任何時候均須由會員陪同。
4. 若持卡人或其同行賓客使用 VIC 貴賓室時導致任何人員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物受損或毀壞,持卡人同意為海港城置業有限公司(下稱「海港城」)辯護及向其作出賠償,並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内保障海港城置業有限公司、其董事、高級職員、員工及代理人 (統稱「受保各方」) 免於承擔責任、損害、損失、索償、訴訟、判決、開支與費用 (包括合理的訴訟費用),但受保各方的嚴重疏忽或蓄意處置不當行爲則不在保障範圍之列。
會員卡
1. VIC Club 會員卡為 VIC Club 專有之財產。
2. VIC Club 會員卡不設按金,卡內儲值額為零。
3. VIC Club 會員卡屬會員個人所有及使用,並不能轉讓他人。
4. VIC Club 會籍、積分及優惠僅可由該會員使用及享用,不得轉讓他人及不可兌換現金。
會員卡遺失 / 被竊 / 損毀
1. 如會員卡遭遺失 / 被竊 / 損毀,請即致電海港城 VIC Club 服務熱線(000) 0000 0000 或親身到海港城海運大廈 3 階之「顧客服務中心」或海港城港威商場 2 階之「顧客服務專櫃」(近 GW2328 舖) 報失。
2. 如申請補發或更換會員卡,須繳付港幣 100 元行政費。有關行政費用在任何情況下皆不會退還予會員。
3. 任何因不當使用或未授權使用遺失 / 被竊會員卡所產生的後果由會員全權負責。
4. 如 VIC Club 會員卡被故意損壞 / 更改或會員未能遵守本會條款及細則,VIC Club 有絕對的酌情權決定不再補發或更換新會員卡予會員。
終止 VIC Club 會籍
1. 於終止 VIC Club 會籍時,會員需親身或以郵寄方式向海港城遞交書面通知或退會通知書,並同時退還 VIC Club 會員卡予海港城。有關終止會籍的要求將於海港城收到上述通知時立即生效。
2. 在終止會籍之時,會員的所有積分將會全部被取消並不獲以任何形式退還。在會籍終止後,如你於將來累積足夠的消費金額仍可再次申請 VIC Club 會籍。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海港城有權隨時修改此條款及細則、會籍級別及會員獎賞或終止、限制、暫停、撤銷或更改會員優惠或會員計劃,而毋須預先通知。會員應定期於海港城網頁或前往海港城海運大廈 3 階之「顧客服務中心」或海港城港威商場 2 階之
「顧客服務專櫃」(近 GW2328 舖) 查詢本條款及細則、會籍級別和會員優惠。
2. 若海港城懷疑任何個人 (無論是否會員) 濫用海港城 VIC Club 的會員制度,包括積分、會員優惠獎賞及本計劃,除其他法律上的補償外,在就事件作出調查之前海港城有權暫停或拒絕纍計積分、換領禮品、優惠或服務或本計劃之任何活動的參加資格。海港城就暫停或終止有關會籍擁有最終的決定權。
3. 若海港城認爲會員濫用其權利,未能遵守任何條款或細則或對海港城作出任何不實xx,海港城有權暫停或終止會員會籍,及撤回或沒收所有由該會員獲得並換領之積分或要求該會員就其已經換領的優惠作出交待。如有任何爭議,海港城保留擁有最終的決定權。
第三方服務
由第三方所提供予 VIC Club 會員之服務會受其他條款及細則的約束。海港城只協助 VIC Club 會員報名參與第三方服務機構所舉辦的活動,並不會就其提供之任何服務負責或作任何xx或保證,亦不會為第三方服務機構之任何行為、遺留或疏忽所造成的法律責任承擔責任。為免存疑問,VIC Club 會員的個人資料將被視作同意下轉移至第三方服務 (其中包括太平洋會及xx孛羅酒店,以核實會員接受任何服務的資格。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海港城置業有限公司 (下稱「海港城」) 承諾會對您在這份申請表格中所提供的個人資料進行保密。為保證您作出知情的決定並安心向我們提供您的個人資料,我們在本通知裡概述了本公司的慣常做法,以及在收集和使用您的個人資料的過程中您所具有的選擇。
1. 收集的個人資料的類別
我們向您所收集的個人資料的類別,會因應您根據本聲明第 2 段中所羅列的目的而要求的服務和産品或我們向您所提供的服務和産品的種類而有所不同。您可能須要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您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身份證明文件 / 護照 (身份證明文件首 5 位字母及 / 或數字);
(i) 聯絡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郵寄地址和電郵地址;
(ii) 您的工作資料,例如職業;
(iii) 您的個人興趣,如購物及 / 或飲食習慣。
2. 收集個人信息的目的
我們可能會使用您的個人資料用作向您提供您所要求的服務和産品。我們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包括但不限於:
i) 提供産品、服務和設備;
ii) 使用各類會籍或其他的獎賞計劃。
海港城 VIC Club 需要在日常運作中使用會員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發出獎賞及提供優惠。個人資料亦有可能被用作研究、計劃發展、及向會員提供新消息和資訊。若會員未能提供或及時更新個人資料,海港城 VIC Club 有可能無法向您提供會籍與及其他相關優惠。
我們在未獲得您的書面同意之前不會向第三者披露在本文第 1 段所述您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
私隱聲明
1. 由會員提供之個人資料是作為海港城 VIC Club 的運作所需及有關推廣,包括獎賞及優惠之事宜。個人資料亦會被用作研究、計劃發展及發放最新消息及資訊予會員。如會員未能提供個人資料或保持其準確性,將可能導致海港城 VIC Club 未能提供海港城 VIC Club 會籍及相關獎賞予該會員。
2. 所有會員個人的資料會根據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處理。
3. 會員有權隨時要求檢閱及更正海港城 VIC Club 所持有與會員有關的個人資料。為處理會員的上述要求,海港城或會根據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收取合理的行政費用。
4. 會員有責任向海港城 VIC Club 提供其最新及最準確之個人資料, 例如他 / 她的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如因會員未能通知海港城 VIC Club 其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之更改而導致任何損失,海港城 VIC Club 不須就此負責。
5. 會員於申請會籍以及瀏覽海港城網頁之同時已就該個人資料私隱聲明作出同意。本私隱聲明會不時作出修改及更新,並會於本私隱聲明發放於海港城網頁之同時正式生效。會員應定期檢閱本私隱聲明。
6. 若會員對檢閱及更正海港城所持有的會員個人資料有疑問,請透過以下方式與海港城的個人資料私隱主任聯絡。地址: 香港九龍海港城港威大廈第 6 座 8 樓
電郵:xxx@xxxxxxxxxxx.xxx.xx 查詢熱線:(000) 0000 0000
知識產權
海港城 VIC Club 會籍之通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在印刷刊物及網站上的圖像、標誌、設計及照片,均受香港及國際版權法保護,在未獲得海港城明確同意前不得複製或使用。
第三方的權利
會員明確同意及確認基於《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 623 條),除非於本條款及細則另有指明,否則任何非本條款及細則的合約方的第三方皆沒有權利執行本條款及細則。
免責聲明
1. 海港城及其為執行與管理本計劃而任用之代理商、承辦商 (如有) 均沒有就 VIC Club 會籍計劃事項直接或間接地作出以下保證或聲明:
i) 會員能夠不間斷、及時、安全及無誤地參與及 / 或利用本計劃、本計劃材料、內容、其中所載資料及 / 或功能之部份或全部;
ii) 各會員所換領之獎賞之質素在任何方面均符合會員之期望。海港城 VIC Club 亦不會就獎賞對會員之適銷性、適用性或會員換領之獎賞之合用性作出任何保證或聲明。
2. 責任限制:在無損前述任何條文之前提下,各會員明確表示理解及同意海港城 VIC Club 及其代理商不須就下列事項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i) 各會員因登記加入本計劃、使用本計劃、換領獎賞及使用獎賞所引致之任何損失、成本及損害;
ii) 任何間接、附帶發生、特殊、作為結果發生或懲戒性的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盈利損失、商譽、數據或其他無形損失等損害;即使海港城及其代理商已獲知會或通知會員可能因加入本計劃及 / 或換領及使用獎賞而引致上述任何損害或成本損失,亦不例外。
3. 通知:給予各會員之通知可透過電子郵件 / 普通郵件 / 短訊服務計劃 / 流動應用程式發出。此外,計劃網站亦可通過在其服務程序上,展示給予一般會員之通告或有關連結,提供有關條款及條件之變動或其他事項之通知。
4. 無豁免:即使海港城 VIC Club 未有執行上述任何條款或細則皆不能被理解為海港城對該條款或細則的豁免。
5. 海港城保留權利可隨時修改本文所列的條款及細則,而不作另行通知。
6. 海港城會不時行使其決定權更新會員優惠,並不作另行通知。會員可瀏覽海港城 VIC Club 網頁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查閲會員可享的最新優惠詳情。如有任何涉及海港城 VIC Club 會籍計劃之爭議,以海港城作出之決定為最終決定。
7. 海港城 VIC Club 會籍之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的管轄。各方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非排他性的管轄權管轄。
8. 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