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在职人员从事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协议书(参考格式)
甲方:清华大学
甲方授权单位:
乙方(申请人):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丙方(申请人所在单位):
乙方申请到甲方 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甲方经考核拟同意接收。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同意,就乙方申请到甲方从事博士后研究事项,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 协议的期限
x协议之有效期限,为乙方在甲方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期限。该期限一般为进校日期算起满 24 个月(从办毕报到手续当日算起,按天计算)。若乙方申请提前或延期出站,本协议的有效期以甲方批准乙方的提前或延期出站日期为准。
二、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不负责乙方工资、医疗、保险等全部福利待遇,不负责提供住房,不解决子女入托及入学。
2. 甲方合作导师在乙方进站前,明确乙方在站期间科研课题的主要内容及预期目标,并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保证乙方在进站后可立即开始工作。
课题主要内容: 预期目标:
3.甲方合作导师在乙方进站两个月内,应与乙方签订《科研合同》,进一步明确乙方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主要内容、预期目标和科研条件等。
4.在乙方进站一年时间左右安排中期考核,工作期满出站前两个月内安排出站科研评
审等工作。
5.工作期满,甲方将按学校出站考核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发给乙方博士后证书,并将乙方博士后期间的有关档案材料转给丙方。
6.乙方在站期间,甲方不接收乙方的人事关系。
三、 乙方的义务
7.努力钻研业务,按规定及时完成科研任务。
8.遵纪守法,遵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履行应尽的义务。
9.进站两个月内应进行科研课题的开题工作,并与合作导师签订《科研合同》,明确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主要内容、预期目标和科研条件等。
10. 爱护甲方的财产,承担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义务。
11. 乙方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出站手续,对于无故拖延不及时办理出站手续者,若超过规定时间三个月,则按自动退站处理。
12. 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以及保守秘密的义务。
13. 丙方不同意乙方出站后自主择业的,乙方办理完期满出站手续后应及时回丙方报到。如乙方在出站前递交了丙方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乙方出站后自主择业的证明,乙方可以自主择业。
四、 丙方的义务
14. 丙方负责乙方的工资、医疗、保险等全部福利待遇。
15. 丙方应保证乙方在站期间不为其安排工作,使乙方能够全时在甲方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五、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应
的内容。
17.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18. 乙方若申请退站,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9. 若乙方在站期间与丙方解除了聘用关系,自双方解除关系之日起丙方终止本协议,甲乙方继续执行本协议,也可重新签订《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六、 违约责任
20. 甲乙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均应对由此带来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21.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办离校手续擅自离开甲方,按《清华大学教职工考勤办法及各类假期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到甲方进校办毕报到手续时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授权单位、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办
公室备案。 | ||||||||
甲方:清华大学 | 乙方(申请人): | 丙方: | ||||||
代表(合作导师签字): | 代表签字: | |||||||
授权单位公章: | 公章(人事部门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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