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资产招租委托书(编号:F202100322)内容也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2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下称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有合法使用权。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出租面积 ㎡。
第三条 甲方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该房屋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将房产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月租金 元
(大写: ),租金的缴纳采取按三个月为一期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标准的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乙方应付给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租金标准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押金,押金不计利息,租期结束乙方缴清上述费用,乙方租赁的标的物经甲方验收并移交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和费用押金。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三个月租金人民币 元、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及费用押金人民币 元合计 元一次性缴交汕头市恒益顺资产托管中心(下称“恒益顺中心”)交易资金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恒益顺中心按《汕头市恒益顺资产托管中心资产招租交易规则》第 55 条的规定将上述款项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以后每期首月 1 日至 5 日为租金缴交时间,乙方必须自觉按时将每期租金交纳给甲方。
第五条 租赁期间,该物业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
担。
第六条,因房屋出租收入发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3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有关程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3)拖欠房租累计 壹 个月以上。
第九条 租赁期间乙方的一切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及行为均与甲方无关。乙方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房屋的产权无关。
第十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保护甲方房屋的一切设施,做好安全防火、安全用电、环保卫生工作。必须配备足够的防火设备和安全用具,遵守治安和安全、生产等法规和管理条例。如违反有关规定,出现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房屋一切装修及配套费用由乙方负责。所有漏、损、堵、塞、破等项目均由乙方自行修复。
第十二条 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一切固定装修及不动产不得拆除,将承租的标的物交还甲方。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标的物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同自动放弃,甲方有权处置。承租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天内,自行搬迁完毕。否则,自合同期满次日起按合同约定租金双倍计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乙方向出租方租赁的楼房即场地,如需搭设临时建筑物,应符合规划、环保、消防部门的规定。租赁期间,如遇城市规划变动,龙湖工业区产业升级改造、其他政策性原因、甲方企业产权整体转让或投资建设需要造成本场地不能继续出租,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
无条件迁出,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负责拆除租赁期间搭设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消防设施除外),恢复原状后移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未交纳部分租金的 1% 支付违约金。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未履行部分租金的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五条 免责条件
1、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日期结算。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资产招租委托书(编号:F202100322)内容也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鉴证方执壹份。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鉴证方:汕头市恒益顺资产托管中心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