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牵头人)与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四川君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于近日与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了《惠安县林口至聚龙道路景观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 4.98 亿元,公司已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51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牵头人)与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四川君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于近日与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了《惠安县林口至聚龙道路景观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 4.98 亿元,公司已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上刊登了《项目中标公告》(公告编号 201 9-006)。
二、项目发包人介绍
发包人: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10,000 万
住所: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经营范围:高速铁路开发投资与快速通道的建设、服务代理、站场管理,xx土地整理开发,陆路货物运输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其它需要前置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广告位置出租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发包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承接该发包人项目。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惠安县林口至聚龙道路景观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工程地点:泉州市惠安县
3.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惠安县林口至聚龙道路景观环境综合提升工程位于黄塘镇和紫山镇境内,该项目为旧路改造, 由惠黄公路、城西大道和聚龙路组成, 路线总长约 15.678Km。
4.工程承包范围
勘察主要内容包含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设计主要内容包含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施工范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图纸为准。
(二)工期:18 个月
( 三) 签约合同价暂定 497,536,758.90 元。 其中: 勘察费暂定 2,264,400.00 元 , 设 计 费 暂 定 6,793,300.00 元 , 建 安 工 程 费 暂 定
488,479,058.90 元。
(四)合同价款的支付 1.工程款
(1)进度付款额度: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照当月单价子目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 80%支付进度款,直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核增当月支付 60%。
(2)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完成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纸、
竣工资料等)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和工程质量评估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0%。
(3)在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付至审结数的 97%,余结算价的 3%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
(4)绿化养护费支付:6 个月成活养护期满考核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成活养护费,6 个月日常养护期满考核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日常养护费。
2.设计费
(1)在方案优化完成后并获得批准后 30 天内,支付设计费(暂以设计限额为基数计算)的 10%。
(2)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并获得批准后 30 天内,支付设计费(暂以批复概算中建安工程费为基数计算)的 20%。
(3)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专家论证通过或/和施工图图审或/和主管部门批准后通过后 30 天内,支付至设计费(暂以批复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为基数计算)的 70%。
(4)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支付至设计费(暂以建安工程预算价为基数计算,若建安工程预算价未确定,暂以批复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为基数计算)的 85%。
(5)余款待建安工程结算通过惠安县财政局审定后 30 天内一次性付清。 3.勘察费
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并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勘察费用结算价款的 30%,勘察成果资料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和结算资料经财政局审核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勘察费用结算价款的 50%;道路xx完成后 28 天内支付至勘察费用结算价款的 7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 30 天后,发包人结清勘察费,不留余款。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惠安县林口至聚龙道路景观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合同金额约为 4.98 亿元,该项目按月支付工程款,预计对公司 2019 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上述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上述合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项目施工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二)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因存在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事项,导致施工项目无法正常执行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惠安县林口至聚龙道路景观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