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xxx将根据以下条款和条件向客户提供支持服务。客户同意据此接受下述迈日仑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迈日仑的销售条款和条件
1 定义、解释与分歧。
1.1 凡在本协议或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中使用的以下术语,均应遵循以下定义,除非文中另有规定。
“协议”是指由获得授权的迈日仑代表与客户签署的商品和服务销售协议(包含所有构成协议内容的适用附录和这些迈日仑销售条款和条件)。
“适用法律”是指其内容适用于协议中所列产品且可不时修订的任何国家或地区的所有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任何当地、地方、地区、省、联邦、国家或任何其他正式组成的政府机关或机构的宪法、民法、普通法、国际法、衡平法、条约、章程、法令、判决、规范、命令、条令、条例和法规,包括与健康、安全和环境相关的法律。
“获得认证的维修人员”与“获得认证的操作人员”是指由客户承担费用顺利完成所有适用的认证培训并获得迈日仑当前认证的个人。
“机密信息”是指标记为机密的任何信息,或其性质明确需要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产品相关的图纸、设计或手册,与迈日仑或客户服务、运营、价格、计划或意图、服务信息、设计权利、商业秘密、市场机会和商业事务相关的任何信息,或由披露方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形式披露给接收方的迈日仑或客户的客户信息(无论是以书面、口头,还是其他任何形式,包括对经营场所访问期间遵守的形式)。
“耗材”是指在设备的正常使用过程中消耗的介质(包括胶片、纸张、版材、织物、塑料、数字介质、传输介质、测试介质和其他可成像的介质)、化学制品、过滤器和灯泡。
“客户可更换组件 (CRU)”是指根据迈日仑的决定,无需迈日仑提供必要的现场协助,可以由客户更换的设备部件。根据需要,可以向迈日仑索取 CRU 列表。
“披露方”是指披露机密信息的一方。
“设备”是指客户在设备、软件和专业服务附录中确定购买的硬件,客户收到的支持服务的硬件,以及根据本协议内容确定的支持计划涵盖的硬件。
“现场可更换组件 (FRU)”是指可以由迈日仑更换的设备部件。 “初始支持期”是指下述第 10.1 条中给定的含义。
“相互依存设备”是指 (i) 现场任何设备的相同工作流程配置中的硬件和软件;或 (ii) 由迈日仑提供的硬件上的软件或 (iii) 与硬件有关且由迈日仑提供的工作流程或软件。
“迈日仑条款和条件”是指本协议中的销售条款和条件。 “零件”是指在设备上使用的可更换零件,而非耗材。 “一方”是指迈日仑或客户,而“双方”是指迈日仑和客户。
“个体”是指 (a) 任何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公司、协会、信托、商业信托、房地产、非法人组织或其他商业实体,
(b) 任何政府或机关、部门或其中的下级部门,或 (c) 任何个人。 “产品”是指上下文中许可的设备、软件和零件。
“接收方”是指接收机密信息的一方。
“附录”是指本协议的附录,包括本协议的任何附件。
“服务费”是指由客户定期支付给迈日仑用于购买协议和支持服务附录中指定的支持服务的费用。
“现场”是指客户所在位置,迈日仑在该位置安装设备和/或软件,或迈日仑在该位置交付设备和/或软件但不进行安装,或迈日仑不在该位置而是在设备和/或软件原始所在地交付设备和/或软件。
“软件”是指 (a) 包含在设备中的软件,(b) 嵌入在迈日仑软件或设备中的第三方软件,(c) 在设备、软件和专业服务附录中确定的所有软件,(d) 由迈日仑自行酌情提供给客户的任何软件修改,以及 (e) 所有用户材料和其他文档。
“软件支持许可”是指支持下载或安装软件更新或软件升级的许可。此外,软件支持许可将阐明每个特定软件支持许可类型的权利。
“软件更新”是指以目标代码形式提供的软件版本或固件,其可对软件或设备进行较小的修复、改进和修改。 “软件升级”是指以目标代码形式提供的软件版本或固件,其可为软件或设备提供新功能和提高性能。 “软件媒体”是指用在分发软件时所用的磁盘/媒体。
“支持计划”是指根据支持服务计划附录详情中的说明,阐明由客户购买的服务权利等级的服务内容。 “支持服务”是指支持服务附录中进一步说明的设备和软件的维护和支持服务。
“支持生效日期”是指迈日仑根据支持服务附录规定开始提供支持服务的日期。
“增值税 (VAT)”是指根据制定相关应税供应时有效的相关适用法律,按照任何适用法律和任何其他适用税收和关税或类似费用应收取的应予征收的增值税。
1.2 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中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起见,不会影响其含义或解释。
1.3 词汇 (i) 具有单数含义时,包含复数含义,(ii) 指示任何性别时,包含所有性别;反之亦然。
1.4 文字或书面引用包含传真和电子邮件。
1.5 由术语包含、包括、特别是引入的任何短语或任何类似表达应视为具有说明性,而不应限制这些术语前面的词汇的意义。
2 协议。
2.1 支持服务。迈日仑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或提及的有关条款和条件以及附录中的支持计划和软件支持许可,向客户提供支持服务。
2.2 客户采购订单。如果客户提交的所有采购订单明确适用于且符合本协议和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则只有在迈日仑自行决定接受这些订单后,这些订单方可生效。
2.3 完整协议。本协议的条款以及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中包含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内容,并取代了之前迈日仑和客户之间达成的与此类事务相关的业务条款。其他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声称根据任何采购订单、确认书或任何其他由客户发布的文件应用的任何条款或条件)均不构成本协议的内容。
2.4 最终用户。客户阐明其是以专业最终用户身份购买产品的。
3 增加和删除设备和软件。
3.1 增加。如果客户拥有符合支持计划或软件支持许可的迈日仑设备和软件,并且客户采购了额外的设备和软件,针对此类设备和软件的额外费用应在此类设备和软件的任何适用保修期结束时自动添加至支持计划或软件支持许可,除非客户在保修期过期前至少 30 天另行通知迈日仑。在此类情况下,保修结束日期将被视为支持生效日期。
3.2 新支持计划或软件支持许可。在符合条件5.1的情况下,如果客户拥有的设备和软件不在支持计划或软件支持许可范围内,并且不在保修范围内,或者客户从第三方购买二手设备和软件,并且客户希望购买支持 此类设备和软件的计划或软件支持许可,经迈日仑检查和验收后,客户可以购买。客户必须采取迈日仑要求的所有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费用,对于从第三方获得的设备和软件,包括但不限于: 支付重新制造、认证和许可费,然后再将此类设备和软件置于支持计划或软件支持许可中。
3.3 删除。
3.3.1 在初始支持期后,客户通过向迈日仑提供书面通知的方式,可能会从支持计划或软件支持许可中移除设备和软件,在这种情况下,移除应在发出通知当月结束后 90 天生效,且服务费用会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软件支持许可中包含此软件,则不会对预付费用进行退款或退还给客户的帐户。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客户通过信贷公司提供预付款支持计划或软件支持许可的费用,则应要求客户确保在进行任何删除前获得信贷公司的批准。
3.3.2 迈日仑会从支持计划中删除设备和软件或通过向客户提供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软件支持许可,在这种情况下,删除应在发出通知当月结束后九十 (90) 天生效,且服务费用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3.4 取消。如果客户取消支持计划,然后希望在取消后超过 30 天时恢复支持计划,则需要由迈日仑完成完整的系统运行状况检查,且费用由客户承担。客户需要在执行所有系统运行状况检查得出的建议方案后,才能恢复支持计划。
4 支持服务 - 客户责任。
4.1 保养。 客户应在自行承担费用的前提下:(i) 根据迈日仑和/或适用法律的规定,执行所有日常维护程序并维护现场;(ii) 及时安装和维护所有软件更新并购买可能需要或安装和维护需要的所有其他设备或软件;(iii) 提供迈日仑必要的访问权以便迈日仑可以提供在正常工作时间的支持服务;(iv) 提供迈日仑在提供支持服务时可能需要的协助、信息、服务、耗材和工具;以及 (v)
根据要求将所有更换零件及时退还给迈日仑。
4.2 风险。 完成交付后, 客户应对所有配送给他们的零件的丢失或损坏风险负责,以便迈日仑能够开展任何设备的维修。
4.3 零件退还。 退还的所有零件将由迈日仑包装并且xxx将安排回收这些零件。如果客户无法在 10 个工作日内提供这些零件,则迈日仑将按当时的现行费率向客户收取费用。
4.4 安全信息。 客户应确保迈日仑提供的有关设备或支持服务的所有安全信息都传递给客户的员工,承包商和代表或设备或支持服务用户。 客户不得更改,掩盖或删除设备上的任何安全信息。
5 迈日仑支持服务限制。
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支持服务应遵循以下限制:
5.1 相互依存设备。所有属于相互依存设备的设备必须拥有相同的电话支持服务时间。
5.2 客户的员工。客户不得允许其任何员工、承包商或其他个体为由迈日仑提供支持服务的设备和/或软件提供维护或支持,除非提供维护或支持的个人为 (i) 获得认证的维护工程师或获得认证的操作人员,或 (ii) 在迈日仑的指导下。尽管有上述规定,但在任何情况下,客户均不得允许其任何员工或承包商或其他个体对设备的激光组件进行维护或提供支持,也不得要求迈日仑为获得认证的维护工程师或获得认证的操作人员提供有关设备激光组件的培训。
5.3 不当使用产品;环境条件。迈日仑不负责解决与下述各项相关的问题:(i) 迈日仑提供支持服务的设备和/或软件使用不当,(ii)现场配置,包括客户网络,(iii) 环境条件,或 (iv) 操作或使用设备会引起部件过早磨损或故障(即依据迈日仑合理的判断超出设备的“正常磨损”)。
5.4 耗材使用。由于在设备上操作或使用未获得迈日仑批准的耗材,以及将设备或耗材用于非设备设计用途或配置操作/使用(例如板材类型和尺寸)而引起的任何问题,迈日仑对此类问题概不负责解决。
5.5 软件更新和升级。对于软件更新和软件升级有关的任何必要的硬件升级,迈日仑概不负责。
5.6 设备搬迁。享有支持计划或软件支持许可的任何设备,当其需要迁移至现场的其他位置,或其他客户现场时,应具备支持计 划或软件支持许可下获得支持服务的权利,条件是 (i) 客户向迈日仑提供合理的预先书面通知,告知客户要迁移此类设备,(ii) 为 迈日仑提供在拆装、包装、开包和重新安装设备的过程中监督和检查设备的机会,从而确保在迁移后设备处于适当的工作状态。所有迁移和相关费用由客户负责。
6 价格与付款。
6.1 维修费用。附录中规定了客户需要支付的维修费用,客户应在相关支持服务的期限内将这些费用全额支付给迈日仑。
6.2 支持服务定价调整。在初始支持期内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支持服务定价可能会根据第 3 条设备或软件的减少或增加而进行调整。此外,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迈日仑保留在协议期限内随时审查支持费用的权利。如果审查的结果是客户的价格需要调整,迈日仑会在调整价格前至少 30 天将价格调整事宜书面通知客户。
6.3 额外费用项目。迈日仑保留基于支持计划或软件支持许可向客户收取如下额外费用项目的权利:
(i) 设备和软件。迈日仑因客户的以下行为产生的任何费用:(1) 更改设备或软件的配置,或 (2) 推迟交付或安装设备或软件;
(ii) 支持服务。在提供支持服务时,迈日仑因下列任何原因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时费、零件、区域附加费(如适用)和合理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及相关费用,包括通信费用):
(a) 设备和软件由除迈日仑、认证维修技师或认证的操作员之外的人员进行修理、改装、向其增加功能,或者维修或更改;
(b) 设备因除迈日仑或其代理以外的任何一方的疏忽、错误行为或疏漏而损坏,或者因使用不当、移机、运输、空调、湿度控制、静电放电,外部电场或外部原因(包括事故、断电或电涌、灾害、火灾、洪水、水、风和闪电)而损坏;
(c) 客户通过以下方式操作设备 (i) 使用了未经迈日仑批准或许可使用的硬件或软件;(ii) 使用的软件版本不是最新发布的软件升级版本,或不包含最新的软件更新;或者 (iii) 用于该设备的耗材是未经迈日仑授权(不合格)的耗材;
(d) 在支持计划或软件支持许可规定的覆盖时间之外提供支持服务;
(e) 提供紧急周末待命服务;
(f) 客户没有按照迈日仑的要求安装调制解调器;
(g) 迈日仑在客户的要求下应自行安装的设备;或
(h) 未按迈日仑说明返回更换零件。
6.4. 付款。 对产品的付款将按照附录中规定的适用付款条件进行,如果没有指定付款条件,则从发票日期起 30 天内付款。所
有的根据发票向迈日仑支付的产品付款均应为已入账金额。付款货币应为发票指定的货币。除迈日仑另有约定外,支付方式应为电子资金转帐方式。根据时间和材料提供的支持服务应在发票日期 30 天后到期支付。 xxxxx将收到的任何未提及特定发票的付款适用于任何未付发票。
6.5 适用税和其他费用。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客户应负责并支付或偿付迈日仑所有(i)增值税; (二)关税或其他海关收费; 和(iii)存储和索具,如果适用的话。
6.6 时间要素。 客户按照协议向迈日仑支付所有到期款项款项的时间是合同的基本要素。
6.7 销售奖励。 任何销售奖励或客户的其他索赔以迈日仑指定的方式支付。
6.8 利息。 如果客户未能支付任何到期的款项,那么客户将被立即视为违约。迈日仑可在不损害迈日仑的其他权利且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取消产品订单、推迟出货、暂停服务、改变付款条件、收回货物、终止协议,并在无需正式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从到期日起以逾期余额的月利率 1.5% 收取所有逾期款项的利息。客户欠xxx的任何其他款项都应立即到期并须予支付。
7. 保修。
7.1 迈日仑将按照普遍接受的行业标准和迈日仑当时的政策和程序,以工作和专业的方式进行服务。 客户根据本条款所述保修条款提供的唯一补救措施应为迈日仑的选择:(1)不合格服务的再执行,或(2)客户为不合格服务支付的金额的退款。第 6.3 条中有关额外费用的进一步例外情况也适用。
7.2 尽管有第 8.1 条,明确排除在质量或适用于任何特定目的任何进一步的条件或保证(无论明示或暗示的适用法律,或由于行为或以前的交易过程或交易习惯或使用)。
8. 责任排除与限制。
8.1 本协议及迈日仑这些条款和条件中任何内容均不影响迈日仑因迈日仑疏忽而导致任何人员死亡或造成任何人身伤害或限制或排除任何欺诈或欺诈性虚假xx的责任或根据适用法律不能排除的责任。
8.2 尽管有第 8.1 条,在任何情况下,不论受损害一方声称的依据如何, 迈日仑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许可出让方、制造商和供应商的责任均不得超过客户为直接导致索赔损失的特定产品所支付的实际金额。
8.3 尽管有第 8.1 条,在任何情况下,迈日仑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许可出让方、制造商或供应商对任何收入损失、利润、业务、合同或成本节约、生产损失或商誉索赔、协议引起的预期损失、丢失的数据、原材料、图像或其他输出、替代设备、设施或服务的成本或停工成本,或者第三方针对任何此类损失或损害或任何其他间接、特殊、附带或相应的损失或损害的索赔,不承担任何责任,即使迈日仑意识到这种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也是如此。
8.4 客户负责实施自己的网络安全,包括自己的防病毒和备份数据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是否连接到公共因特网。迈日仑不得承担或保留与任何可能的客户数据丢失或网络安全和/或病毒侵害有关的任何责任或其他义务。客户应保障迈日仑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供应商和许可出让方和制造商免于因互联网安全违规而遭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赔和损失。
9. 软件。
9.1 许可。迈日仑给予客户使用非专属、不可转让,不可再授权的软件许可,前提是本软件仅用于 (i)客户内部业务,(ii) 在安装 它的单一计算机系统上,以及 (iii) 仅在协议中规定的客户工作场所所在国。除迈日仑授权外,客户不得在多台计算机之间共享软 件。如果客户违反本协议或迈日仑条款和条件中的这些规定或义务,或在收到迈日仑的书面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未能纠正其违约 行为,迈日仑可终止许可,且不负任何责任。如果客户终止软件支持许可,他们将不再有资格收到软件升级。另请参阅第 9.5 条。
9.2 所有权。软件的产权或所有权不得转让给客户,任何关于软件商品的“销售”、“售出”、“购买”或“获取”等术语的使用应被视为“协议中所含条款的软件许可”。无论是客户还是其代理或员工都不得 (a) 复制软件,但将 1 个副本用于备份目的除外;前提是该副本应包含出现在软件中的所有专有权声明和其他标志,(b) 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移、修改、增加、补充、改编、翻译、反向工程、反汇编、解密、反编译、反汇编、制作衍生作品,或改进软件,(c) 将软件合并到任何其他程序,或 (d) 将本软件的任何部分用于导出其源代码的目的。在软件许可到期时,用户应停止所有使用并归还或证明已销毁软件(包括副本)。
9.3 第三方权利。该软件可能包括不隶属于迈日仑的第三方(包括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拥有的程序。这些公司是协议的 第 三 方 受 益 人 , 可 执 行 协 议 的 条 款 以 及 软 件 中 与 其 权 利 相 关 的 那 些 迈 日 仑 条 款 和 条 件 。 如 果 软 件 为 QUARKXPRESS®(MACINTOSH®) 或包含其扩展,该软件只能使用 QUARKXPRESS 的一个注册的有效副本。迈日仑无义务为第三方软件提供软件更新。
9.4 最终用户许可协议。软件的某些部分可能受柯达最终用户许可协议 (“EULA”) 条款的约束。EULA 是以数字形式集成在软件中
的并且可在安装前阅读。本协议的条款、这些迈日仑条款与条件以及 EULA 的条款应适用于此类软件,根据客户的要求, 迈日仑公司可以提供给一份 EULA 的副本。如果 EULA 的条款与本协议的条款或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发生冲突,则应以 EULA 的条款为准。
9.5 软件支持取消与恢复。任何一方均可在初始支持期限之后终止软件支持许可,方法是在不迟于初始支持期限结束的 90 天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 如果客户终止软件支持许可,他们将不再有资格获得软件升级。如果客户终止软件支持许可,然后希望恢复它,则客户需要支付的费用相当于在他们没有软件支持许可的时期软件支持许可的价格(以当时的定价为准)。
9.6 转让许可。尽管有第 9.1 条的规定,如果客户销售或转让运行该软件的设备,迈日仑将根据迈日仑当前的标准条款、条件和费用向任何真正的最终用户(“受让方”)提供软件许可和服务,但迈日仑认为其是迈日仑或其母公司、关联公司或子公司竞争对手的受让方除外。如果软件根据此条件被授权给受让方,客户使用该软件的许可应被视为终止。迈日仑将为客户提供取消安装服务,并按照迈日仑当时的适用费用为受让方重新安装和认证设备、软件和服务。
10. 协议有效期和终止。
10.1 支持服务(以及其下的任何支持计划和/或软件支持许可)规定的初始支持期将从支持服务附录中标明的初始阶段的支持生效日期开始,并在支持服务附录标明的结束日期终止(“初始支持期”)。如果已选中支持服务附录中的自动续签选项,结束日期后的支持服务将按照支持服务附录中列出的价格自动每 12 个月连续续签,此价格会受支持服务定价调整的影响而上涨,
(见第 14.3 条),除非客户在初始支持期结束之前或任何 12 个月的续订期结束之前提前 90 天以书面方式通知迈日仑不再续签。
10.2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迈日仑可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客户,终止协议或立即停止产品的供应:a) 客户未能在到期日 14 天内向迈日仑或金融公司支付设备和/或软件的费用;b) 由客户或对客户(包括指定财产接管人)执行任何破产或破产程序;c) 客户违反了本协议或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实质性规定,并在发出要求限期整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加以改正;和/或
(d) 依据任何适用管辖的准据法,对上述任何状况或事项具有任何类似或基本类似的影响,以及对构成上述任何状况或事项的程序、情况和事件具有任何类似或基本类似的影响。尽管有第 8.1 条,此类终止应不影响当事人的应计权利,迈日仑可取消任何未完成的订单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迈日仑对由此产生的任何终止赔偿或赔偿不负任何责任。
11. 保密。
11.1 接收方应根据协议条款和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仅将所收到的机密信息用于履行其义务。
11.2 对于披露方的保密信息,接受方将采取不低于接受方对其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谨慎程度,并在任何情况下都将采取合理适当的谨慎程度和保护措施。
11.3 接受方承诺不将披露方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可以将此类保密信息披露给其员工、专业顾问、代理或分包商,但仅限于依据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履行其义务所必需的程度。接受方应确保向其披露机密信息的任何第三方通报信息的机密性质,并受到保密义务的约束,其条款不低于迈日仑条款中规定的那些条款。
11.4 在不损害迈日仑或客户可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迈日仑和客户承认赔偿可能不足以补偿违反保密义务所带来的损失,迈日仑和客户并且同意将有权寻求对任何威胁或实际违约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履行和任何其他可获得的公平救济的补救办法。
11.5 本第 11 条的规定在协议到期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并在协议到期或终止之日后继续有效期3年。
11.6 本第 11 条的规定不适用于以下任何机密信息:
11.6.1 如果机密信息属于或来自公共信息非因接受方违反协议或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而进入公共域;
11.6.2 接收方可通过书面记录表明它在从披露方收到机密信息之前已拥有此机密信息,并且它以前未从披露方或代表披露方的第三方以保密义务的名义获得机密信息;
11.6.3 接收方可以通过书面记录表明接收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机密信息没有使用或披露的限制,此第三方合法拥有此机密信息并可以合法披露此机密信息;
11.6.4 在未接触机密信息的情况下由接收方独立开发而未获得保密信息;;或
11.6.5 根据任何适用法律的需要披露。
12. 知识产权。
迈日仑商标受到有生效的适用法律准据法和国际公约的适当保护。未经迈日仑书面授权,客户将不得使用迈日仑商标,协议或迈日仑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都不意味着这种授权。即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或迈日仑条款和条件都不应暗示这样的权力。
13. 数据保护。
在支持服务的条款要求 迈日仑 处理客户提供的任何个人信息的情况下,将适用以下条款:
13.1 客户可能向迈日仑提供个人信息。客户在此xx并保证已根据适用的法律收集此个人信息,并且其有权向迈日仑提供此类数据。迈日仑应根据需要,按照客户说明或法律要求或允许的方式处理个人信息,以提供支持服务。
13.2 各方均保证,在任何特定国家/地区,均始终承担其依据当地适用的数据隐私立法(“隐私法”)应承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为明确起见,客户(及其关联机构)将作为数据控制者(该术语的定义可参见隐私法),迈日仑及其关联机构和子处理商将作为数据处理者。
13.3 迈日仑应始终实施合理的运营、技术和组织措施,来保护个人信息不会受到意外或非法的破坏或篡改以及未经授权的披露或访问。xxx将应请求,每年一次向客户提供任何适用的服务组织控制 (SOC) 报告或其收到的其他内部控制报告的副本。客户了解,这些内部控制报告包含迈日仑的机密信息。客户不得将这些内部控制报告披露给其与验证, xxx对本部分协议遵从情况的审计师和顾问之外的其他方。
13.4 如果迈日仑发现有损客户个人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或完整性的安全违规行为(参见任何适用隐私法中的定义)(“事故”),迈日仑将会采取适当的措施遏制、调查和缓解该类事故。根据适用隐私法的要求,迈日仑将会通知客户并避免不当延误,从而让客户能够迅速实施其应对计划。
13.5 客户授权迈日仑将其关联机构、供应商和子承包商用于数据处理、托管和存储用途,前提条件是迈日仑仍旧对支持服务质量以及关联机构、供应商和子承包商对隐私法中适用数据处理者的相关条款的遵从情况承担责任。在隐私法要求的情况下,迈日仑已根据需要与其他迈日仑附属机构和子处理商达成协议,其中包含关于将个人信息传输至位于第三方国家/地区的处理商的标准合同条款,以记录其针对个人信息提供足够保护的承诺并授权执行数据传输。
13.6 在隐私法要求的范围内,迈日仑将(由客户承担费用)(i) 为客户在履行任何义务,响应行使数据主体权利的请求方面提供合理的帮助,(ii) 在提供的支持服务不再需要个人信息时删除或归还个人信息,(iii) 为客户提供所有合理情况下必要的信息,以展示对指定义务的遵从情况,以及针对包括检验在内的审计活动提供合理的许可和贡献。
14. 其他。
14.1 转让。未经迈日仑事先书面许可,客户不得转让本协议或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所规定的义务,也不得委托或分包履行合同,但迈日仑不得无理拒绝该书面许可。迈日仑可以根据协议或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转让与本协议相关联的业务或资产出售有关的或与产品的销售/许可/供应有关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或分包其义务或不受限制地通过其子公司履行义务。
14.2 不可抗力。如果由于以下原因超出该方的合理控制范围,那么任何一方都不对另一方承担的损失、赔偿损害、扣留、延期承担责任或对其商业上的履行不能承担责任:罢工、停工、劳资纠纷或短缺、暴动、革命、动员、战争、流行病、瘟疫、运输困难、获得必要材料困难、制造设施或交通工具困难、工作困难、机器故障、事故、火灾、水灾或暴风雨、供应商事故、不可抗力、破坏、内乱、政府的限制或禁令、民事机关或军事机关的行为、适用法律有效还是无效、无法获得材料、硬件或运输、不正确、延迟或不完整规格、由另一方或第三方提供的图纸或数据(统称为“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而导致迟延履行,则本协议或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中规定的任何日期将被推迟到合理的时间,以补偿延误。
14.3 变更、修改。对本协议或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盖章,否则将不生效。
14.4 放弃。迈日仑在行使权利或补救措施方面的失败或延误并不构成放弃或随后强制行使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4.5 条款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或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的任何部分被裁定为不可强制执行,其余条款的有效性不受影响。
14.6 声明。本协议的条款以及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取代之前所有的草案、协议、安排、各方或其顾问之间的理解和讨论以及所有xx、声明、条款和条件、保证、担保、建议、沟通与理解,无论何时提供,以及无论以口头还是书面方式提供。双方承认,在订立本协议时,对于本协议或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未规定的任何此类xx、声明、条款和条件、保证、担保、建议、沟通与理解,本协议不会依赖且没有补救措施。在这种情况下,不应限制或排除任何欺诈责任或欺诈性虚假xx。
14.7 抵销。客户应全额支付迈日仑所有应收款项,不得冲抵或拒付(按适用法律规定的任何扣减或扣税除外),并且客户不得为拒付任何部分或全部的费用而向迈日仑提出任何冲抵或索赔。对于迈日仑任何时候欠客户的任何款项,如果在迈日仑对客户承担任何债务的情况下没有对其权利或补救措施做出任何放弃或限制(无论是根据协议还是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亦或是其他条件),迈日仑有权抵销这种债务的金额,包括任何可适用的增值税。
14.8 强制措施。每一方都应承担另一方基于以下情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法律费用和其他诉讼费用)(i) 与收集任何逾期款
项有关的费用;(ii) 另一方采取的任何行动,以成功强制执行该协定的条款和/或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的费用。
14.9 主要业务的变化。如果迈日仑依据合理理由对迈日仑商业运营进行或可能进行的重大变化对向客户供应产品的可行性造成 或有可能会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业务变化),迈日仑可能会通知客户,迈日仑和客户必须真诚地会面和讨论协议和/或这些迈日 仑条款和条件中的条款是否需要改变。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协议和/或这些迈日仑条款和条件的变更在 30 天内达成一致,那么任何 一方都有权终止协议。除非迈日仑和客户另有约定,否则在协议以书面形式终止之前,任何一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不会受到影响。由于这种情况的发生,任何一方都无权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或接受赔偿。
14.10 沟通。客户同意迈日仑的人员可以电子方式与客户指定的个人就营销、耗材装运、付款、服务、调度支持服务和其他支持的项目进行沟通。客户负责确保他们通过迈日仑在线支持流程方式保持联系人的更新,如果不可用,则以书面形式与客户指定的迈日仑代表沟通。
14.11 通知。根据本协议发出的所有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果通过亲自递送或挂号邮件邮寄(或航空邮件,如果发往国际的话)或通过快递发送至协议标题中指定的地址、传真至指定的传真号码或将电子邮件发送至收件方总经理或公司秘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或当事人可以随时通知的其他地址、电子邮件地址或传真号码,则应视为已正式发给当事人。如果没有挂号邮递公司发送的收到回执副本(或航空邮件,如果发往国际的话),则应在亲自递送当天、挂号邮件发送 2 天后(航空邮件发送 3 天后)或传真传输或电子邮件发送日,视为通知已送达。
14.12 签订协议。协议经双方盖章方可生效。
14.13 适用法律及管辖权。本协议及与协议有关的所有事项(协议的存在、解释,有效性、履行、终止等)以及所有额外合同和
/或侵权事项应当受中国法律管辖和并依其解释,各方特此同意将争议提交迈日仑所在地人民法院,前提是任何一方均有权强制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执行中国法院的任何裁决、任何判决或决定,而迈日仑可在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展开诉讼。1980 年的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