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招标编号:ZJLQ-FG-建设发展-2024001号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玉林防洪排涝项目班组xx钢板桩租赁
招标人: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日期: 2024 年 05 月 31 日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及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招标范围及招标说明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 合同文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合同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一条 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人须提交相关证明供招标人验证,同时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资料。投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机械设备性能并保证能按招标人规定的规格型号、期限进场,有能力实现这两个目标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第二条 投标人代表
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者。
第三条 投标注意事项
3.1投标方在中国路桥集团官网投标平台投标时应注意:
3.1.1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表填写报价;
3.1.2需以PDF格式上传投标文件至指定邮箱,上传附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0M,如上传附件较大,须分拆上传;
3.1.3投标文件应符合第六条所列投标文件要求;
3.1.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招标方有可能根据投标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注意合理安排投标时间。
3.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的规定及要求。若投标方对招标文件中之任何内容有不理解之处,须在截止回标之前通过中国建筑集中租赁网络交易投标平台以答疑形式通知招标方,以便在截止回标之前能予以解释;
3.3 投标书是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和承诺,投标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及编制投标书,任何不依此要求而按其它原则或方式编写的投标书,其投标后可能因此不被考虑。报价若含有与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不符的额外要求,则其投标亦可能不被考虑;
3.4若投标方在递交投标书后发觉其投标书有错误,可在截止回标时间之前通过中国建筑集中租赁网络交易投标平台在网上自行进行更正;
3.5招标方不保证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标价或收到的任何标价,亦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定任何标价的原因;
3.6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对本招标工程现场条件、工程位置、周围环境、道路、交通、施工场地、运输路线等情况,应该被认为已详细了解;
3.7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考虑供货周期的影响、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不可预见的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
3.8投标单位保证所回之标书正确无误,如有错漏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
3.9开标后招标方发现投标文件有任何错误或疑问,招标方可能向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询问,但询问并不表示改变投标文件,亦不减少投标方的任何责任。对于此种询问,投标方应在收到该询问后两天内向招标方予以书面答复;
3.10对本招标文件所附条款未列明的细节,投标单位可提交建议,并说明其对报价的影响,此建议须与投标书一同递交招标方考虑,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 招标工作安排
招标人经办人:
子企业:高经理: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xxx: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项目部: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项目部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4.1勘探现场及答疑时间: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3日
勘探现场及答疑联系人:xxx 18531171958
第五条 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予任何补偿,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
在递交投标书之前电汇汇入下列账户:
户 名:中建路桥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91130100699210510L
开 户 行:河北银行槐安路支行
汇款时请以投标单位名义办理,并注明购买标书标的物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玉林防洪排涝项目班组xx钢板桩租赁投标保证金”,上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方与中标单位签订供应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10日内由中标单位补足,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额的2%。未中标投标人上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收到未中标通知后30个工作日予以退还。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第六条 投标文件要求
6.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
6.3 投标人资格证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批准证书(仅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
(4)有效的产品鉴定证书和检测报告;
(5)企业ISO9000和ISO14000系列认证(如有须提供,外文须译成中文);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6.4业绩证明资料(近三年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6.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6.5.1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表样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6.5.2投标文件要求的附件1-3和资格证书等以原件的扫描件形式在投标文件电子版中体现;
6.5.3投标文件用中文编制。
6.6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无效:
6.6.1投标书未按规定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
6.6.2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填写;
6.6.3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未参加议标会议,又无指定的代理人【以法人代表委托书为准】,参加会议或虽参加会议但无证件者。
6.7投标有效期
6.7.1投标有效期为: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内投标文件有效。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自行改变其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投标有效期缩短的,招标人可以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6.7.2投标有效期的延长: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如招标人因故未能确定中标人,投标人须同意招标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有效期的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送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限内,不需要也不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
6.7.3投标人投标有效期缩短的,招标人可以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第七条 评标与定标
7.1评标原则:招标方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2定标
7.2.1招标人根据综合评标结果选择合理最低价为中标人;
7.2.2招标人可自主选择中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无解释义务。
7.2.3本次招标评标定标计划选择1家中标单位。
第八条 招标单位重要声明
8.1本次招标为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渤海新区振兴路西延南侧配套工程xx钢板桩租赁,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将按工程项目与中标单位签署租赁合同,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项目的需求保证设备投入,安全可靠;
8.2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上述授予合同的方式应完全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回绝;
8.3投标单位一旦回标视为对本招标文件内容的完全接受,并有可能随时在有效期内被接纳;
8.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旦被招标人接受,本招标文件连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构成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九条 投标报价
9.1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9.2投标报价按照租赁日期含税固定单价,报价包含设备进出场费、设备维修保维修费、地方道路协调费、投标人利润、司机人员工资、人员食宿费、人员社保及保险费、设备保险费、交通费、通信费、安全事故责任费、增值税税金等(除燃油费的)一切费用。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再向招标方索取其他费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设备报价表、机械设备描述表和机械设备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
9.3可抵扣的增值税税率:
9.4投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机械设备租赁),投标人、合同供应方、发票开具方、租赁款收款方三流一致,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投标人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9.5投标单价
9.5.1xx钢板桩结算单价:固定综合单价结算。
9.5.2本次xx钢板桩招标报价:按月、日期租赁。
9.5.3租赁结算周期: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第二部分 招标范围及招标说明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玉林防洪排涝项目班组
工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项目现场条件:现场一切条件及运输过程中的各种障碍、各种意外费用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自行承担。项目现场条件考察时间截止投标报价结束前,现场考察联系人: xxx,电话:00000000000
工期:计划租赁期见招标公告。投标方应按照招标人对租赁时间、质量、数量等要求,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之内将招标人所需的设备及时进场。工期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因素。
二、招标形式及招标范围
1. 本招标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综合评定的方式。
2. 本次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工程所需机械设备的租赁供应,详见附件1清单;
说明:以上租赁设备数量、租赁时间为暂定数量,合同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三、投标报价及结算方式
1. 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的一般原则:按招标文件中设备各种规格详细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方所报价包含设备进出场费、设备维修保维修费、地方道路协调费、投标人利润、司机人员工资、人员食宿费、人员社保及保险费、设备保险费、交通费、通信费、安全事故责任费、增值税税金等(除燃油费的)一切费用。
1.2报价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招标”(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另行索要其他费用。投标单位在中国建筑集中租赁网络交易投标平台报价表中填写上述固定单价,招标方按此固定单价作为评标的依据;
1.3风险因素: 现场一切条件、设备性能、运输过程中的各种障碍、各种意想不到的费用等均由投标方自行考虑,费用自行承担。
2. 计量方式
2.1本次招标设备租赁计量方式为按天租赁。
2.2交货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林防洪排涝项目班组指定地点;具体的结算数量在合同中规定,结算时以实际租赁日期为准。
3. 结算方式与资金支付方式
3.1结算数量:以招标方项目物资设备部确认的结算日期为准。并经指定人员在结算凭证上签字确认方可办理结算。
3.2结算方式:每月16日办理上月16日到本月15日的月结手续。本合同无预付款,货款来源于项目工程结算款。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后按资金审批计划对货款进行支付,支付比例不超业主支付比例,租金每月结算一次。
3.3付款方式:付款期限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计算,租金结算手续完毕,分供商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发票,暂定3个月内支付不超过当期应付租赁费的70%,办理最终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5%,剩余5%款项在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1年内支付。乙方接受不低于合同总价30%的期限为6个月的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非现金付款方式,因此产生的相关贴现成本由乙方承担。由于业主方原因造成甲方延迟支付货款,甲方不承担逾期利息。
投标人应尽的其它义务
1.投标人需在2024年6月5日8: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以密封纸质版递交项目部(高经理:18231238607)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xx.xxxxx,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视为自愿放弃。
2. 投标人一旦中标,在整个合同履约过程中其相关费用已含在标价之内,招标单位不再另行单独给付;
3. 资源保障;投标人应保证机械设备及时进场,并能保证招标人的连续使用。
五、工期与质量、技术条件、技术规范清单
1. 工期:
1.1具体租赁日期按照招标人需求计划为准,具体租赁时间以甲方施工需求时间为准。
2. 质量要求:
2.1设备必须满足甲方施工技术要求,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如果规范、标准、要求适用于同一种情况,则以标准高者为准;
2.2此技术规格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其主要内容为本次招标机械设备技术规格和要求,投标人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的基础上对各自产品进行投标报价;
2.3此规格只是对招标租赁的一些原则性规定,并不是具体要求,投标人有责任对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和要求负责。
3.技术规范:
3.1乙方投标机械设备应符合:机械设备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3.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自有设备,设备手续、证照齐全,能够保障项目正常施工,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附加结算条款,结算依据为招标人按月租赁日期签认单为准;
3.3乙方负责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同时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
3.4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管和故障处理,确保机械设备状态良好,有完善的维护保障体系;
3.5未经招标方同意,乙方设备不得私自退场,不得将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用于其它工程;
3.6由于乙方或第三方原因发生的人身伤亡、机损事故、交通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损事故、交通事故等的经济损失,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3.7乙方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备,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乙方拒不更换,乙方须补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8乙方设备施工、存放应满足甲方xx生产、xx生活要求;
3.9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编制保障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设备组织方案和实施措施;
3.10乙方须配合甲方对乙方消耗的甲方材料及乙方工作能力进行成本核算,及时更换高耗能、低效率设备;
3.11乙方机械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必须随设备进场时交甲方备案;
3.12配合甲方所租赁设备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
4.其他补充事项
4.1工程概述:主要对拟投施工段落的工程总体概况进行简单描述。
4.2施工范围:依据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施工范围范围,对拟投施工段落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阶段工作安排、主要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必要的阐述。
4.3现场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通过框图形式,明确拟投施工段落的组织机构设置。
4.4施工设备和设施的配备:投标人根据拟投施工段落的现场工作需要,对其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和设施的配备等情况做简要介绍,。
4.5施工组织设计:结合施工段落,对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布置、组织安排、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施工安全控制、施工环境保护、费用控制、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简要阐述。
4.6本工程施工的重点与难点分析:根据招标文件及现场考察,对本工程施工需要特别给予重视的问题逐一论述并给出解决方法。
4.7对本工程建议:为更好地完成本工程的施工,投标人可根据以往的经验,对本工程施工工作提出建议。
4.8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4.9主要施工方案;
4.10进度计划及措施;
4.11质量保证及措施;
4.12安全管理及措施;
4.13xx施工、环境保护及措施;
4.14消防、xx、健康及措施;
4.15机械设备配置及保障;
机械设备配置及保障主要施工机械表
序号 |
机械 名称 |
规格 型号 |
额定功率(Kw)或容量(m3)或吨位(t) |
厂牌及出厂时间 |
数量(台) |
新旧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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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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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 |
新购 |
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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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劳动力、材料配置计划及保障;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汇总表
投标人: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主要施工履历 |
相关证书 |
拟在本项目 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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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协调配合措施;
4.18方案或设计优化的合理化建议;
4.19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1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近5年内类似工程情况一览表,上述业绩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合同主要章节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近5年内类似工程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
工程名称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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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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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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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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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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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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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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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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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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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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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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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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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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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获工程奖项的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24投标方的纳税资格的确认。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玉林防洪排涝项目班组
xx钢板桩租赁
招标编号:ZJLQ-FG-建设发展-2024001号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
投标书目录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交付凭证
4.资格审查资料
5.投标报价资料
6.投标人资格声明
7.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8.投标设备技术规格书
9.无息垫资承诺保证书
10.履约保证承诺书
11.附件
1.投标函
投标函
致:中建路桥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我方已经仔细阅读(招标编号:ZJLQ-FG-建设发展-2024001号)招标文件,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投标文件,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价(与投标报价表金额一致),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段的机械设备的租赁供应及一切相关服务。
2、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出租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3、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我方投标作废。
4、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2.投标报价资料
2.1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投标报价表中投标人若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投标报价表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3机械设备租赁到招标方指定地点的所需的安全费用及一切税费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中。
2.4所有投标价均保留两位小数。
2.5每个投标人针对单个包件只能以一种设备进行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表
详见附件1:投标报价清单
说明:1、投标方所报价格包含设备进出场费、设备维修保维修费、插拔费用、地方道路协调费、投标人利润、司机人员工资、人员食宿费、人员社保及保险费、设备保险费、交通费、通信费、安全事故责任费、增值税税金等(除燃油费的)一切费用。
2、报价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招标”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另行索要其他费用。
3、结算数量:以租赁方物资设备部确认的实际租赁日期签认单为准。
4、结算方式:每月16日到物资设备部办理上月16日到本月15日的月结手续。本合同无预付款,货款来源于项目工程结算款。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后按资金审批计划对货款进行支付,支付比例不超业主支付比例,租金每月结算一次。
5、付款方式:付款期限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计算,租金结算手续完毕,分供商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发票,暂定3个月内支付不超过当期应付租赁费的70%,剩余款项待施工完毕,办理最终结算后支付,以此类推。乙方接受不低于合同总价30%的期限为6个月的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非现金付款方式,因此产生的相关贴现成本由乙方承担。由于业主方原因造成甲方延迟支付货款,甲方不承担逾期利息。
6、招标设备数量、租赁期限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通知进场且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租赁期限以甲方实际施工需求时间为准。
3.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省 市 县工商管理局的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姓名和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 )xx钢板桩招标文件的投标活动中,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签发之日起生效。
投 标 人(盖章):
授 权 人(签字):
授权人身份证号 :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
日 期:
4. 履约保证承诺书
履约保证承诺书
致: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被贵方确认中标,我方xxxx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以及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可能作出的并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如果我方无法履行以上约定,贵方有权没收履约担保,我方无条件接受。
特此承诺。
投标人(承诺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5:法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第四部分 合同文件
合同编号:ZJLQ-FG-建设发展-2024001
钢板桩租赁合同
甲方:中建路桥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甲方(承租方):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就机械设备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工程项目:玉林市防洪排涝项目班组
(二)工作内容:市政工程
(三)工作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二、所租机械设备信息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出厂日期 |
技术状况 |
操作手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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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备计划租期、租金及运费
(一)设备计划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月。实际租赁时间以甲方通知及甲方开具的完工证为准。
(二)乙方公司注册地为: 。
(三)租金及运费
序 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
租期 |
运费 |
金额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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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
税率 (%) |
税额 |
税价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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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金额合计(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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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额合计(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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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金额合计(大写): (小写)¥:: |
四、燃油费用的约定。本合同无燃油费。
五、租金支付及开票信息
(一)本合同无预付款,货款来源于项目工程结算款。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后按资金审批计划对货款进行支付,支付比例不超业主支付比例,租金每月结算一次。
付款期限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计算,租金结算手续完毕,分供商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发票,暂定3个月内支付不超过当期应付租赁费的70%,剩余款项待施工完毕,办理最终结算后支付,以此类推。乙方接受不低于合同总价30 %的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期限为6个月,因此产生的相关贴现成本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收款信息及结算联系人
1.本合同乙方设备款结算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2.乙方银行信息:单位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三)甲方开票信息:
发票抬头:中建路桥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税号:91130100699210510L;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石栾路2-1号;电话:0311-66537383;
开户行:河北银行槐安路支行;账号:6220 1201 3000 0002 58;
备注: 玉林项目防洪排涝项目班组
(四)由于业主方原因造成甲方延迟支付货款,甲方不承担逾期利息。
六、设备操作手及劳务人员食宿:本合同不含设备操作手及劳务人员食宿。
七、设备的看管
双方约定设备施工期间由乙方负责设备的看管。
八、合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九、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5份,乙方执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人: 法人或授权人人: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适用法律法规
1.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设备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1.2如在合同有效期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修订了原有法律法规,则此后继的法律法规将自动适用于本合同。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1.1.补充协议文件;
2.1.2.本合同;
2.1.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2.1.4.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
2.1.5.投标文件;
2.1.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2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补充说明,当合同文件与工程规范、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当上述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解释,应由甲方作出解释和校正。
3 乙方保证
3.1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二条提供对应设备,所提供的机械设备性能良好,无故障或安全隐患,不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3.2乙方保证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二条所列的机械设备为自有设备,手续、证照齐全,乙方对所出租设备享有合法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并有权就该机械设备进行对外租赁业务。
3.3乙方保证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二条所列的机械设备与第三者无任何法律或经济纠纷,不影响甲方使用。
3.4 乙方认可由于乙方的机械设备故障频繁、服务质量差、能耗高、效能低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双方合同且甲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4 租赁期限
4.1 设备计划租赁期限见第一部分第三、(一)条,该租赁期限为计划租赁期限,实际结算以实际发生租赁期限为准。
4.2实际租赁期限以甲方通知及甲方开具的开工证、完工证为准。
4.3甲方根据施工需要可提前退租,退租前应提前5 天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甲方提前退租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违约费用。
4.4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本合同期满前5日内,与乙方协商,延长租赁期限或达成续租协议。
4.5甲乙双方约定试验段施工完毕和正式施工前的待工期间,不计租期,不计租赁费。
5 机械设备的调遣及运费
5.1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前5天或甲方通知的日期将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运抵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装卸和安装。
5.2乙方负责本合同内机械设备的进场运输、退场运输等,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进场费、退场费。
6 租金
6.1设备租赁单价及甲方支付乙方的预计租赁费见第一部分三、(三)条。
6.2租期满一个月按月计算租金,不满一个月按日计算租金。
6.3甲方按照乙方实际提供的机械设备数量、实际租期支付租金。
6.4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包括:设备前期准备费、设备的安装拆卸费用、技术标定费、设备保养及维修费、出租人利润、税费、出租方操作人员工资、出租方操作人员社保及保险费、设备保险费、交通费、通信费等。对于乙方应缴纳的税费,由乙方自缴纳。上述单价标准已包含甲方因承租本合同下机械设备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
7 燃油及其他油料费用的约定
7.1关于燃油及费用,见第一部分第四条。
8 租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按双方实际约定时间办理月结手续。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现场授权代表开具的完工证数量为准,结算总价款以甲方最终结算金额为准。
8.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甲方财务认可的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完税发票。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问题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提供发票应税税目应和本合同一致。
8.3乙方向甲方申请本合同下的结算款项并提供相关发票过程中,与之相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8.4本合同无预付款,甲方租金来源为工程结算款,甲方根据业主的实际付款情况向乙方支付租金。乙方接受由于业主支付工程款延迟造成甲方支付乙方租赁费延迟的情况并且乙方放弃主张逾期利息。
8.5付款方式:按合同指定的乙方银行账户,甲方向乙方采用转账形式付款,乙方须保证与甲方的资金往来账户与签订合同名称一致,同时乙方需保证开票单位名称与甲方单位名称一致。
8.6甲方不支付乙方临时借款。
8.7乙方接受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租金,乙方视同现金支付,甲方不需要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9 机械设备调遣和进场验收
9.1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设备数量、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进行设备进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订租赁设备进场确认单。验收的时间不计入租赁期限,甲方也不承担任何费用,进场验收完毕签订进场确认单不代表租赁期开始,租赁开始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9.2经检验发现本合同机械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经修复、更换无法满足甲方生产使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
10 设备操作人员工资发放
10.1本合同不含设备操作人员及劳务人员。
10.2甲方不负责乙方人员工资。
11 设备的看管
11.1设备施工期间设备的看管职责见第一部分第七条。
11.2甲方告知乙方设备停工期间,乙方承担看管责任。
12 机械进退场时地方问题的解决及费用承担
12.1设备进场时,如果发生地方阻车情况,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协助,费用甲乙双方自理。
12.2甲方通知乙方退场,乙方未及时退场而遇到退场阻车情况,地方问题的解决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由于甲方原因,设备未及时退场,甲方负责协调地方关系,乙方负责设备看管,费用甲乙双方自理。
13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
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及安拆设备和人力的组织并承担费用。
14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4.1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检验验收签认及每月租赁费和扣款费用的签认工作。
14.2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的损坏责任。
14.3严禁违章指挥,不得强迫乙方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或设备超负荷作业。
14.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运费等。
14.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操作人员。
14.6 对乙方消耗的甲方材料及乙方设备的工作能力进行成本核算,及时清退高耗能、低效率设备。
14.7 委派专人为本合同现场授权代表,负责指挥协调现场施工,负责机械设备的调度、使用及单证签认。
14.8按规定对乙方设备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15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5.1负责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同时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
15.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设备不得私自退场,不得将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用于其它工程。
15.3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管和故障处理,确保机械设备状态良好,有完善的维护保障体系。
15.4由于乙方或第三方原因发生的人身伤亡、机损事故、交通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损事故、交通事故等的经济损失,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15.5乙方设备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备,乙方必须及时更换,提供合乎要求的设备。如乙方拒不更换,乙方须补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6乙方设备施工、存放应满足甲方文明生产、文明生活要求。
15.7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编制保障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设备组织方案和实施措施。
15.8乙方须配合甲方对乙方消耗的甲方材料及乙方工作能力进行成本核算,及时更换高耗能、低效率设备。
15.9乙方机械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必须随设备进场时交甲方备案。
15.07配合甲方所租赁设备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
16违约责任
16.1任何一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合同。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2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设备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场、退场,若有任何违约行为,乙方应按照以下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6.2.1设备未及时进场的违约金500元/天.台。
16.2.2设备私自退场的违约金500元/天.台。
16.3乙方机械设备延期3日入场的或者乙方的机械设备私自退场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上述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按照本合同租期内的租金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6.4乙方机械因故障维修时间每月不超过3天,3天之内给予记租,超过3天从第1天起不计租赁费。设备每月必须保证运转不低于240个小时,由于乙方原因低于规定的运转时间,甲方可按乙方的实际运转时间折合台班计算乙方租赁费。
16.5乙方不按本合同8.2款的约定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租金,因此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6.6因乙方其它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
17 通知
17.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寄、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17.2乙方变更通讯地址,应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甲方,并告知变更生效日期,否则,甲方按照原通讯方式向乙方发出任何书面通知、文件5日后即视为有效送达,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
18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的有关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时,双方约定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 其他约定事项
19.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19.2补充协议、甲方的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有遵守本合同规定的顺序文件有关条款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提供的合同内机械设备必须满足上述文件对设备生产能力、质量、技术参数、结构形式及参数、环保、安全的要求。
20本合同签订地点:石家庄市。
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2 附件
附件1:廉政合同
附件2:设备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适用法律法规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需要明示其他的法律、行政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3 乙方保证
乙方保证所按时按合同约定安全可靠的完成每天工作量。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4 租赁期限
乙方按照甲方所需工程施工作业数量为准。(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5 机械设备的调遣及运费
机械设备由甲方负责调遣,乙方根据甲方指挥进行施工作业,在租赁期间乙方无权和无条件另行施工它用,乙方必须按照遵守甲方管理规定。(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6 租金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7 燃油及其他油料费用的约定
本合同无燃油及其他油料费用。(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8 租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8.1计量方式:本合同设备计量方式为按月或者天数租赁计量。
8.2结算方式:实行月结,3%增值税专票一票结算。每月16日将上月16日到本月15日及时到物资设备部办理月结手续。
8.3乙方需提供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合同供应方、发票开具方、租赁款收款方三流一致,乙方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乙方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9 机械设备调遣和检验验收
9.1乙方机械设备应符合:机械设备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汽车标准》(QCT29114-199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9.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自有设备,设备手续、证照齐全。
10 设备操作人员工资发放
本合同不含设备操作人员及劳务人员。(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11 设备的看管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12 机械进退场时地方问题的解决及费用承担
设备的进场和退场按照甲方要求执行,进场和退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13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
设备的安装、拆卸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进行,由乙方负责。(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14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负责协调安排设备的施工作业,在租赁期间乙方无权干涉任何作业。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15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必须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甲方的工程施工作业。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16违约责任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17 通知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18争议的处理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19 其他约定事项
19.1因市场因素,如若发生合同数量变更和单价的变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进行招投标,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19.2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税收政策影响到合同条款的,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另行协商。
20本合同签订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22 附件(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廉 政 合 同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租赁单位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分供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廉政合同。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1.2严格执行 年 月 日甲乙方签订的合同文件(合同号: 、合同名称; ), 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 ),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2.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2.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2.5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2.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及设备。
3.乙方义务
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3.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甲方设备租赁活动的处罚。
5.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 合同终止后止。
6.本合同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5份,已方执1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职务: 职务:
日期: 日期: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租赁安全管理协议
材料租赁单位:(甲方)
材料出租单位:(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 年 月 日甲、乙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合同号: 、合同名称; ),进一步明确双方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1.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工程概况:
承包范围按双方签订的经济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执行。本协议为主合同有效组成附件,主合同终止时,本协议自然终止。实施主合同承包范围以外工程,需重新签订安全协议或补充文件。
2.安全管理目标
2.1 杜绝一般伤亡事故,因工死亡为零。
2.2 杜绝机械事故及火灾事故。
2.3 文明安全创优目标:创建 文明安全工地 / 样板工地。
2.4 乙方需完成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其它安全文明目标。
3.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3.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3.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3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防止生产施工扰民。
3.4发生事故后,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查清事故原因。
4.甲方的具体责任
4.1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4.2甲方对乙方生产施工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3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4甲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乙方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从业人员连续长时间作业,
5.乙方的具体责任
5.1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乙方提供设备须性能良好、操作人员须技术熟练。
5.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生产施工现场的安生生产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相关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3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4乙方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操作证,为特种设备办理检测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检测证复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5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备案。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5.6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特种作业、高处作业等人员从事其作业。
5.7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正确使用,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5.8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生产施工中如因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5.9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5.10在生产施工中发生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及时向甲方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5.11乙方未能提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施工设备或者由于施工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5.12特种设备需经有资质单位检验并出具安全检测合格证后才能使用的。
5.13乙方设备在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使用中,由于乙方人员的失误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5.14乙方需保证施工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6.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6份,甲方执5份,乙方执1份。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至施工设备退场结束时有效。
设备租赁单位(章): 设备出租单位(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