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1707B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资产管理合同之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2021-5)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 号)的相关规定,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将关于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集团”)签署《委托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
x 0 xx 00 x
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
注册资本:9062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1707B
关联关系说明:太保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关联方。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类型
本关联交易属于保险业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太保集团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签署《委托
资产管理合同》(合同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双方预估,在合同有效期内累计资产管理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与太保集团签署《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接受太保集团委托,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开展资金委托管理业务。双方预估,在合同有效期内累计资产管理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合同经双方章程规定的有权机构批准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20 年 12 月 30 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太保集团在累计资产管理费金额人民币 3 亿元的额度内进行委托资产管理关联交易,并与太保集团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合同》。
六、需要披露的其他信息无。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