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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202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光市垃圾处理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将期限届满暨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项目移交 相关事项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光市垃圾处理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将期限届满暨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项目移交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特许经营项目基本情况
2012 年 7 月 27 日,公司与明光市城管局签订了《明光市垃圾处理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并于 2012 年 9 月 4 日成立了间接全资子公司明光康清环保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光康清”),该项目特许经营年限为 8 年。2013 年 2 月该项目正式
商业运营,该项目应于 2021 年 2 月 17 日到期届满。公司于近日收到明光市城管局下发的《关于明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届满的函》。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相关约定:于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的第七个月为项目公司准备移交期间。自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前六个月起至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日止,为双方办理移交期间。双方应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务必于上述期间内完成移交工作。按照特许经营协议要求,该项目已正式进入清退环节。
公司接受明光市城管局下发的《关于明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届满的函》,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该项目移交手续,并视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明光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
乙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方式:由乙方采取 BOT 方式进行。
2、项目概况:项目一期概算总额为 1,700 万元人民币,占地 356 亩。主要处理城市生
活垃圾,工艺为卫生填埋处理工艺,一期特许经营期年限为 8 年(不含建设期)。 3、项目的移交:
(1)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移交
项目公司向甲方无偿移交所以项目公司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2)移交方式
特许经营期结束前一年,由双方共同派员组成移交工作委员会,以此作为双方于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本协议时负责协调、具体办理移交工作的执行机构。
(3)移交的期限
于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的第七个月为项目公司准备移交期间。
(4)移交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本协议终止日,项目公司对移交事项中不需要办理过户或其他权利或权益专一手续的部分,及时全部转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
②项目公司在终止日后五个工作日应向甲方以及相关政府部门提交所有关于产权过户及转让的必要文件,并在移交日前完成所有权利和权益转让文件的签署。
③在依法应由甲方进行补偿的情况下,甲方或其指定机构与项目公司确认了终止补偿金额后,三十日内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支付应付金额的 50%,剩余款项在全部移交事项均已转移至甲方或指定机构,并完成所有的产权过户和其他法定手续后三个月内支付完毕。
三、《关于明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届满的函》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明光市城管局下发的《关于明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届满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与明光市城管局签署的《明光市垃圾处理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明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自商业运营开始日起 8 年”,公司成立的项目公司明光康
清环保有限公司商业运营开始日为 2013 年 2 月 18 日,将于 2021 年 2 月 17 日届满,根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的移交相关约定,请公司及时安排明光康清与明光市城管局共同派员组成移交委员会,对该项目协议设施移交、无形资产移交、员工接收安置等工作按期进行交接。
四、对公司的影响
明光康清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19 年12 月 31 日,明光康清总资产 667.55 万元,净资产-1,030.29 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07.09 万元,净利润-337.39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9 月30 日,明光康清总资产为498.77 万元,净资产-1,146.03 万元,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671.74 万元,净利润-115.74 万元。(未经审计)
明光康清自 2013 年开始运营至 2020 年 10 月累计净利润为-2,149.04 万元。本项目实
施期限届满移交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 2020 年度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 业务独立性。关于具体项目移交的经营数据影响将由相关业务及财务部门测算并由审计认定。公司将根据移交进展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