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申购多通道光声信号高速数据采集系统 询 价 文 件
一、项目说明
(一)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限额以下自主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及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规〔2020〕14 号)第三条要求,本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本项目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内控制度及《重庆医科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参照政府采购的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在遵守公开、公平、公正、高效xx的原则下,以保障学校科研及教学高质量为前提,合理设置采购需求,同步做好预算、合同、资产、支付等内控管理工作。
(三)本项目要求设备采购带安装调试,必须满足所有参数及使用要求,欢迎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一览表
序 号 |
设备名称 |
单 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备注 |
1 |
多通道光声信号高速数据采集系统 |
台 |
1 |
40 |
40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投标处理。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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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
(二)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多通道光声信号高速数据采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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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质要求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保函;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10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按担保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扣除应由供应商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费用后,经使用部门同意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我校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二)递交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医科大学
开户行:建行重庆xx区分行
账 号:50001033600050008726
备 注: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三)电子票据获取方式
1、联系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推送电子发票,电话00000000,地址第二教学楼110室;
2、缴费绑定的手机号微信关注“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公众号→选择“我的票据”→“我的”,获取电子发票;
3、缴费绑定的手机号微信关注“电子票夹”小程序获取电子发票。
五、供货期及供货地点
(一)供货期: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出之日起后7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本项目供货期以中标结果公示之日开始计算,不等待合同签订时间)。
注:中标人应按本条规定的时间供货及完成安装调试。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将视为中标人违反询价项目服务需求,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不支付任何款项,并没履约保证金。
(二)供货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包干价,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一次性不可更改的价格,在技术参数要求及相应商务要求满足询价文件及采购人需求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
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保险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机械费、搬运费、出渣弃渣费、安全措施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重庆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中标后采购人不追加任何费用,若成交供应商因价格问题拖延供货及安装,采购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请供应商在投标时充分考虑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七、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结算均使用人民币。
(二)采购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金额的100%付款。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扣除应由供应商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费用后,经使用部门同意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因服务不善造成采购人财产和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在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后,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相关损失的费用。
八、项目实施和验收
中标单位按询价文件及合同要求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按技术要求组织验收,如供货时实际产品技术参数达不到询价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采购人将终止本项目,不支付任何货款且上报上级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期:
自验收之日起,所有设备整机提供一年的免费质保期。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所报产品提供原厂质保,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电话咨询
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和厂家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2、质量保证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在质保期内,属质量问题者无条件保修。要求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出售设备的备件、专用设备,拥有属其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售后响应时间: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修好。
(四)维修配件
供应商和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在设备质保期内,非人为故障均为免费维修,出现不可修复的质量问题需无条件更换全新机器,修复期较长时需提供备用机。质保期后的维保采用先维修后付款的方式,终身免费维修,只收取配件或耗材成本费。
十、其他说明
(一)供货及安装、服务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二)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三)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十一、项目联系人
(一)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
联系人:xxx
电 话:023-60378407
地 址: xxxxxxxxxx0x重庆医科大学招标采购中心
使用部门: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联系人:xxx
电 话:023-68485021
十二、成交及废标原则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重庆医科大学采购黑名单”。
(三)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根据采购人需求视情进行重新采购:
1、因采购人需求做了变更,又无法补遗的情况下;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开标后,采购人需求做出改变,与询价需求严重不符时,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询价采购,并说明原因。
(四)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情况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挂网招标。
十三、签订采购合同的要求及模版
(一)签订采购合同的要求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2、询价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4、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医科大学提供的合同模板进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5、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询价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6、联系方式:023-68486495,xxx。
(二)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模板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xx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5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合同格式
附页: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正本 £副本
重庆医科大学经济合同
合同类型:■买卖合同 £技术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委托合同 £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赠与合同 £运输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其它典型合同
合同甲方:重庆医科大学
合同乙方:
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
经费项目: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 监制
经济合同
(项目号: )
甲方(需方、采购人):_ _重庆医科大学_ _ 计价单位:_人民币:元__
乙方(供方、中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经济合同: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不变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履行时间) |
交货地点 (履行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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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用户单位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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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价(含税):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备注: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上述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合同所需的货款、技术资料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所有税费。乙方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到所有费用,甲方后续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 本合同商务参数详见附件1,技术参数详见附件2。甲方用户单位已逐页确认,符合其采购需求。 3. 税率:乙方承诺,严格依照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并依法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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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乙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一)质保期限:年。自验收合格且通过安装调试之日起计算。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乙方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乙方实际承诺执行。 (二)保修范围:上述列表所示的所有货物均属保修范围。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对甲方正常使用中、非人为原因、基于不可抗力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的货物,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三)服务措施: 1. 质保期限内,乙方提供的货物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以下第 (1) 类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 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及时采取以下措施,并承担所有费用: (1)电话或网络在线咨询:甲方用户单位求助时,乙方应当立即响应,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帮助用户单位迅速解决问题。 (2)上门服务:当不能解决产品问题时,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置,确保产品正常工作;到达后,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且确保正常工作的备用品,协助甲方用户单位正常开展科研教学工作。 (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和制造商应对甲方进行升级服务。 (四)质保期后服务: 1. 继续提供或网络在线咨询;乙方接到甲方的求助后应当立即响应,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 继续提供上门服务:在无法解决时,乙方应当于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置。若为甲方维修维护过程中产生零配件及服务费用,乙方应当按成本价及最惠价据实收取原厂零配件费、服务费;若甲方需要添购,乙方应当依法与甲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3. 继续提供技术升级: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所附随的所有软件,乙方终身提供免费维护、升级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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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货物所附的备件、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及配套工具应当随货物主体一次性交付至甲方,由甲方用户单位统一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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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提货方式: (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当在内(履行时间),将货物交付至甲方用户单位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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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收标准、方法: (一)交付货物时,乙方应与甲方用户单位人员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当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二)乙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资料。乙方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甲方确认。 (三)乙方所交货物的质量指标不得低于甲方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乙方承诺的质量指标或有关国家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高标准计);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乙方交货时,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乙方应承担甲方所支出的检测费用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乙方所交货物若未达到采购文件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四)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甲方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五)甲方需要制造商对乙方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六)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并接受被全市通报、被取消两年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处理结果。 (七)甲方对乙方交付货物的验收仅为表面验收,验收合格不视为乙方对质量问题免责;甲方验收时未提出异议不视为对乙方货物质量合格之认定。若乙方货物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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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一)甲方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 银行转账。2. 现金支票。 (二)付款方法:全部到货、安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按本合同总价向乙方支付款项。 (三)履约担保: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乙方未支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总价款项,且不承担任何延迟履行责任。合同履行期内,履约保证金减少的,乙方应当补足,逾期未补足的视为违约。涉及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扣除应由供应商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费用后,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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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争议及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投标时未明确提出异议,视为完全响应甲方在本合同内的各项要求。 (二)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提供货物。若乙方超过7个自然日未履行上述服务承诺的,或者在紧急情况下未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履行服务承诺的,甲方有权自行联系其他单位提供维保服务,涉及的费用从乙方缴纳的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内扣除。若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维保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进行补足。 乙方应当按第三条“交提货方式”按时交付合格货物。若乙方逾期,每延期1个自然日应当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甲方可在乙方缴纳的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内扣除;若乙方逾期超过60个自然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三)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列明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全面履行义务。若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不延长交付时间,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以及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若甲方同意让步接收的,除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要求乙方降低货物价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乙方中的任何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方因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或乙方超越权限行使代理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履约保证金减少的,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补足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1个自然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总额 0.1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 个自然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前述违约金并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六)因台风、地震、水灾、政府政策变化、传染性疾病以及其它非一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承诺本合同履行期间持续具有履行本经济合同所需合法、有效资质,否则视为重大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已交付的费用乙方须无条件全额退还,甲方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八)甲乙双方若不能按互谅互惠原则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九)甲方或乙方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据此向违约方主张权利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十)本合同项下各违约责任相互独立,可同时、一并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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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甲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承诺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经济合同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合同签订后达成的有关会议纪要或补充文件、本经济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由甲乙双方共商解决。 (二)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三)产品包装材料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及时将货物包装材料清运离开甲方所在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向甲方申请付款时,应当按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若乙方未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且不承担任何延迟履行的责任。 (五)本经济合同尾部载明的联系方式为一方通知对方、以及涉及诉讼或者仲裁时接收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地址应当真实有效。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如地址有误、地址变更、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而导致法律文书送达不能的,应当自行承担后果。 (六)本经济合同的任何修订、变更或调整,须经甲方、乙方共同书面确认。补充协议与本经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七)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正本壹份、副本肆份,乙方执正本壹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经济合同自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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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年 月 日(财务处) 签约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商务参数明细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地 |
数量/单位 |
单价(不变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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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技术参数明细
序号 |
商品名称 |
投标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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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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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响应格式文件
(一)响应文件提交的相关要求
1、响应文件要按要求完成签署或盖章(自行制作响应文件封面)。
2、响应文件全部制作成一个PDF文档上传。
3、上传的资料不能证明需证明的条款或资料不清晰、无法打开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响应文件内容要求(相应格式文件附后)
1、经济部分
(1)报价函
(2)明细报价表
2、技术部分
(1)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2)技术响应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注:如果技术响应有要求,则按要求提供;如果无,“(2)项”部分则删除 ]
3、商务部分
(1)商务响应偏离表
(2)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注: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包含供货期及供货地点、报价要求、付款方式、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项目实施及验收、其他说明等内容)
4、资格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4)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5)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果有,请按要求提供)
5、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6、投标时不需要上传产品资料(除要求上传的特定资料外),但中标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须自行联系使用部门联系人,按使用部门要求提供相关产品的相关检测报告及其他产品参数证明文件供采购人使用部门审核。如使用部门有要求的,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的资料或提供的产品资料不能证明产品满足本询价文件的参数要求,将视其为虚假应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禁止其再次参与本项目相关内容投标。
1、经济部分
(1)报价函
报价函
重庆医科大学: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询价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招标。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
2.我方承诺:本次项目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3.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5.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2)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竞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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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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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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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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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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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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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3.若有配套易损件或耗材的,需同时报价,否则视为标配。质保期后有技术维保费用和全保费用的,请同时报价。报价时,请另附报价表,报价表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2、技术部分
(1)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竞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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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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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对“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二)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所列条款逐条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2)技术响应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如果技术响应有要求,则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文件、照片等证明材料,且注明提供证明材料的对应名称;如果无,此部分则删除)
3、商务部分
(1)商务响应偏离表
竞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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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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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对报价要求、付款方式、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供货期及供货地点、项目实施及验收、其他说明等所列条款逐条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2)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4、资格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重庆医科大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重庆医科大学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4)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重庆医科大学: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5)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果有,请按要求提供,且注明提供证明材料名称)
5、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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