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ZFCG-SX2024-022
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沈括小学功能教室设施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电子招投标)
编号:ZFCG-SX2024-022
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良渚沈括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盛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沈括小学功能教室设施设备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9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SX2024-022
项目名称:杭州市余杭区良渚沈括小学关于杜甫中学(筹)等专用教室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24510
最高限价(元):724510
采购需求:杭州市余杭区良渚沈括小学功能教室设施设备招标项目主要内容:理化生等专用教室采购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后完成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7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9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7月9日9点30分00秒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良渚沈括小学
地 址: /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000969
质疑联系人: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187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盛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瓶仓大道966号2幢506—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云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67164667
质疑联系人:徐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08990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525245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1 |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
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 。
|
2 |
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标的:专用教室采购,属于 工业 行业; …… |
3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 |
4 |
分包 |
þ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 B不同意分包。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 |
5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þA不组织。 ☐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6 |
样品提供 |
☐A不要求提供。 þB要求提供, (1)样品:“智能演示架”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þ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 (5)提供样品的时间: 投标文件截止前一天 ;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瓶仓大道966号2幢506—2室;联系人: 李云婷 ,联系电话: 15267164667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7 |
产品演示 |
☐A不组织。 þB组织。
投标人现场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瓶仓大道966号2幢506—2室,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 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8 |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 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 |
||
9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10 |
报价要求 |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11 |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
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
12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瓶仓大道966号2幢506—2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李云婷1526716466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
13 |
特别说明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
||
14 |
其他要求 |
中标后提供承诺书和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红章版,副本二份,可为正本复印件),承诺书详见附件。 |
15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但不单列进投标总价,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 |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
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2.7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3.2 支持绿色发展
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3.2.2 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
3.2.4 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
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4支持创新发展
3.4.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4.
询问、质疑、投诉
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4.2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4.3供应商质疑
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3.3.4事实依据;
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
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
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
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4供应商投诉
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4.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余杭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9516936。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5.1.1招标公告;
5.1.2投标人须知;
5.1.3采购需求;
5.1.4评标办法;
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9.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资格文件:
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
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
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
11.2 商务技术文件:
11.2.1投标函;
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
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11.2.6投标标的清单;
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
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1.3报价文件:
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12.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4.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5.备份投标文件
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8.开标
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9、资格审查
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20、信用信息查询
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
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评标
2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六、定 标
22. 确定中标供应商
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
23.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
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
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24.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5. 合同的签订
25.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
26. 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
27.预付款
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 - 【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8.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九、验收
30.验收
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余杭区良渚沈括小学通运街校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新城,本次采购专用教室设施设备用于满足新城三小新建校区使用示需要。采购内容包括采购清单中货物供货、安装调试、货物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费、演示费用、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有关部门的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采购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
1.卫生室 |
|
|
2 |
诊断床 |
1.面料:选用优质西皮;海绵采用高密度、高回弹一次成型PU泡绵,达到国家标准,下部钢架:优质钢架表面经磷化清理,环保无伤害,色泽美观光洁平整。 |
张 |
1 |
3 |
|
2.总务仓库 |
|
|
4 |
货架 |
尺寸:1200*300*1800;1.采用优质冷轧钢板,无重金属污染。表面处理:采用超细粉末涂装,高压静电喷塑前经过13道防锈前期处理,无甲醛释放量,各零部件、组合件表面应光滑、平整、耐冲击力达到国家标准,不得有划口、凸起:涂膜色泽应一致,漆面均匀光亮、无任何流漆划伤。 |
个 |
22 |
5 |
|
3.保安室 |
|
|
6 |
货架 |
尺寸:800*300*1800;1.采用优质冷轧钢板,无重金属污染。表面处理:采用超细粉末涂装,高压静电喷塑前经过13道防锈前期处理,无甲醛释放量,各零部件、组合件表面应光滑、平整、耐冲击力达到国家标准,不得有划口、凸起:涂膜色泽应一致,漆面均匀光亮、无任何流漆划伤。 |
个 |
3 |
7 |
|
4.心理室宣泄 |
|
|
8 |
宣泄柱 |
采用环保材质柔软圆柱形宣泄柱,底部注水或吸盘吸附光滑平面,稳固不易倒 |
个 |
2 |
9 |
宣泄手套 |
采用优质海绵等软性材质,保护手部不受伤 |
副 |
4 |
10 |
|
5.音乐教室一 |
|
|
11 |
立式钢琴 |
颜色:黑色亮光;腿型:直腿;中盘: 采用中盘加固设计,不易变形。选用实木拼板结合使其耐变形;油漆: 绿色环保无污染;音板:实木复合音板;肋木:云杉实木,11 根非等距离延展;配件: 配琴凳,键盘呢,擦琴布。高度118,立式钢琴,教学使用 |
台 |
1 |
12 |
五线谱电教板 |
(1)开展音乐教学使用,结构牢固,性能稳定,美观大方。电教板尺寸1800㎜×900㎜×60mm |
个 |
1 |
13 |
合唱台阶 |
1.规格:三层每层台阶高200±10mm |
个 |
5 |
14 |
谱架 |
谱架大小470*340(mm),冲压圆孔的钢板,卷边以增强谱台强度: |
个 |
45 |
15 |
口琴 |
24孔C调,材质:铜板芯。双排吹孔设计,选用ABS树脂材质制成,不锈钢盖板,手感舒适,强度高,不易变形,不易氧化、生锈,表面镀铬抛光,塑格无毛疵,无裂缝,排列有序,音色好,音调准确。配琴盒,擦琴布。 |
个 |
45 |
16 |
口风琴 |
1.供中小学音乐教学用: |
个 |
45 |
17 |
竖笛 |
塑料材质高音八孔,音色纯正清丽,柔和轻盈,口感舒适,吹奏省力。它由簧片振动发音,簧片永久性的固定在发音窗内,以自然呼吸的力度即可吹响,即使是初学者,也很容易获得美妙的乐音。细节制作良好,音质好,精心打磨,光滑无毛边,触摸手感舒适。 |
个 |
45 |
18 |
陶笛 |
孔数:12孔 |
个 |
24 |
19 |
大镲 |
1、材质:响铜 |
个 |
6 |
20 |
小镲 |
1、材质:响铜,音色更高亢脆亮。抛光处理。 |
个 |
6 |
21 |
小锣 |
1、组成:由铜锣及锣尺组成 |
个 |
6 |
22 |
大锣 |
大锣
1、材质:响铜 |
个 |
4 |
23 |
铝板琴 |
1.(25音)——采用铝合金配上木质音箱构成/采用优质铝板制作 |
个 |
2 |
24 |
音叉 |
440HZ共振音叉: |
个 |
1 |
25 |
沙筒 |
材质:木质,长度约90mm,直径约:28mm: |
个 |
8 |
26 |
沙蛋 |
中间圈最大直径不小于35mm,沙蛋高度不小于60mm。 |
个 |
8 |
27 |
沙锤 |
实木材质,环保漆涂层。内装沙粒,两个为一付。 |
个 |
8 |
28 |
卡巴萨 |
1.供中小学音乐教学用。 |
个 |
8 |
29 |
木鱼 |
精选椿木材质,木质细密,质地坚硬,美观大方。七音,七个一组,大小不一,声音不同:正面方形,侧面三角形,腹部中空,头部正中开口。色泽:红色,手工制作,设有发音孔,带敲击锤。敲击木鱼时,要用力平稳,均匀,慢敲时保持同一个速度,快敲时,要循序渐进渐渐的加速 |
个 |
8 |
30 |
双响筒 |
1、结构:由筒体、手柄、击槌组成。 |
个 |
8 |
31 |
响板 |
主板及副板均用实木制成,无毛刺不伤手,环保漆,无毒无害无异味。 |
个 |
5 |
32 |
南梆子 |
1.供中小学音乐教学用。 |
个 |
8 |
33 |
北梆子 |
硬木制,坚实无疤节或劈裂,外表光滑无毛刺,材料坚实、干透,不能有疤节或劈裂。 |
个 |
8 |
34 |
蛙鸣器 |
1.规格:长约18CM,宽约5CM
|
个 |
4 |
35 |
音筒 |
8音,表面光滑,无毛刺,整体经过精致的打磨,安全无毛刺不伤手,使用放心,每根管体上有音名标注清晰,音色饱满、丰富,共鸣好。可以很好的训练学生的听力,并通过音乐活动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同时可以训练学生的手眼协调能力,同时让学生在使用的时候开发潜在的艺术细胞,增添音乐感,从而达到学校音乐常识基础的目的。 |
个 |
4 |
36 |
铃鼓 |
1、材质:木质圈、羊皮鼓面 |
个 |
8 |
37 |
唢呐 |
唢呐杆:红花梨木,金属号头,音色明亮,音准有保证: |
个 |
4 |
38 |
|
6.音乐教室二 |
|
|
39 |
立式钢琴 |
颜色:黑色亮光;腿型:直腿;中盘: 采用中盘加固设计,不易变形。选用实木拼板结合使其耐变形;油漆: 绿色环保无污染;音板:实木复合音板;肋木:云杉实木,11 根非等距离延展;配件: 配琴凳,键盘呢,擦琴布。高度118,立式钢琴,教学使用 |
台 |
1 |
40 |
音筒 |
1.外观构成:彩色塑料音筒,外部有音符标注;一头有系绳,用于方便手拿 |
个 |
4 |
41 |
音条 |
1.构成:由实木制木条和铝片构成,带有便携带木盒,
|
个 |
4 |
42 |
沙蛋 |
1.材质:原木,环保安全漆 |
个 |
4 |
43 |
手摇铃 |
1.材质:塑料皮带、金属铃铛、木制把,外观结构:半圆附塑料皮带由木制把连接,挂有5个小铃铛,铃铛悬挂牢固,2个为一付; |
个 |
4 |
44 |
棒铃 |
1.材质:木制、金属铃铛,结构:木棒上面覆盖红绒布,配有21颗小铃铛组成,边缘排布4排各5颗铃铛,顶部一颗铃铛,手柄处为原木清漆,美观精致;
|
个 |
8 |
45 |
响棒 |
1.材质:椿木;
2.结构:由两根圆柱体实木棍构成,材质:椿木,外观打磨光滑,边缘无毛刺,长短一致,粗细均匀,两根为一付;
|
个 |
8 |
46 |
刮棒 |
1.材质:木质;
2.结构:由一根粗细一致的实木棒,用机械旋转掏空成均匀大小的螺纹制成,底端圆滑凸起部分为手柄,外观原木清漆,,配敲棒一支; |
个 |
8 |
47 |
鱼蛙筒 |
1.材质:木质,发音部位为松木,头尾部为桦木;
2.结构:蛙鸣筒,形状似鱼型,腰部均匀加沟,原木清漆,头部和尾部彩漆,附敲棒一根;
|
个 |
8 |
48 |
音乐节拍器 |
1.材料:注塑外壳
纯金属机芯 |
个 |
1 |
49 |
音叉 |
1.材质:钢制 |
个 |
1 |
50 |
木制沙锤 |
1.材质:桦木,沙粒 |
个 |
8 |
51 |
椰壳沙锤 |
1.材质:纯天然椰壳 |
个 |
8 |
52 |
卡巴撒 |
1.结构:由木制手柄和木制“工”型框架,框架内部有金属包裹,外部由10多条电镀金属串珠构成,珠子表面平整无划痕,无毛刺;手柄表面光滑,无毛刺,安装结实;
|
个 |
8 |
53 |
卡巴撒 |
1.结构:由木制手柄和木制“工”型框架,框架内部有金属包裹,外部由10多条电镀金属串珠构成,珠子表面平整无划痕,无毛刺;手柄表面光滑,无毛刺,安装结实;
2.音质:音质清晰,无杂音、可根据摩擦或摇晃的速度快慢来调整节奏。 |
个 |
8 |
54 |
双响筒 |
1.材质:红木,由筒体、手柄构成,双响筒两端有粗细均匀的的螺纹状更加能体现音型,40-208拍/分;加沟凹槽都是经过紧密处理,使得发声标准清晰;
配敲棒一根 |
个 |
8 |
55 |
响板 |
1.材质:桦木 |
个 |
8 |
56 |
北梆子 |
1.材质:梨木;
|
个 |
8 |
57 |
南梆子 |
1.材质:梨木或硬杂木;
|
个 |
8 |
58 |
木鱼 |
1.材质:椿木;
|
个 |
6 |
59 |
铃鼓 |
1.材质:鼓圈桦木多层板,鼓面优质单面羊皮,黄铜镲片、羊皮鼓面; |
个 |
4 |
60 |
三角铁 |
1.材质:锰钢
|
个 |
6 |
61 |
碰钟 |
1.材质:响铜;
|
个 |
4 |
62 |
(三鼓)多音鼓 |
尺寸:10"12"13" |
个 |
1 |
63 |
堂鼓 |
1.材质:牛皮鼓面,鼓腔、鼓锤用硬杂木; |
个 |
4 |
64 |
大锣 |
1.材质:优质响铜;
|
个 |
1 |
65 |
小锣 |
1.材质:优质铜;
|
个 |
2 |
66 |
铙 |
1、材质:黄铜 |
个 |
1 |
67 |
钹 |
1、材质:铜 |
个 |
2 |
68 |
|
7.舞蹈教室 |
|
|
69 |
镜子 |
优质高清白玻,高清反射镜面 |
套 |
1 |
70 |
移动舞蹈杆 |
实木把杆,配钢制支架,稳固牢靠不易倒,可升降 |
套 |
1 |
71 |
|
8.美术教室一 |
|
|
72 |
素描套装 |
1、包装盒一个;2、正品素描铅笔18支;3、炭笔3支;4、正品高级可塑橡皮一块;5、4B橡皮一块;6、铅笔延长器一支;7、美工刀一把;8、纸擦笔3支; |
套 |
5 |
73 |
素描纸 |
规格4K,厚度不低于160g,黄色本色纸。 |
本 |
10 |
74 |
绘画工具支撑架 |
材质:榉木,长度≥740mm,宽度≥400mm,高度≥800mm,中下两层间隔高度不小于190mm,经过抛光打蜡,喷漆,防腐、防潮。静音脚轮,可制动。 |
个 |
5 |
75 |
写生灯 |
升降高度1500mm-2400mm,照射角度0°-120°可升降,灯罩金属漆处理,三角底座,灯杆:钢管,表面镀铬;铝节,塑料旋钮,内置弹簧。5.美术专用灯泡,灯泡要求:可实现无线调节多档色温,照度;实现冷暖色温切换。 |
个 |
1 |
76 |
静物支撑架 |
尺寸:600mm*900mm,最大高度1200mm,支撑面逐级升 |
个 |
1 |
77 |
写生画箱 |
材质:全部采用榆木实木材质,无混合材质 ;尺寸:720mmx1140mmx1800mm,十足尺寸,不缩小画架杆子粗细尺寸;最大画框尺寸为:850mm;功能:a. 带拉杆和滑轮,方便外出写生;b:配带调色盘,背带;c:定制的抽屉可装画笔,颜料或其它绘画材料;d:画布固定板可以通过从垂直调到水平形成一个桌子。 |
个 |
1 |
78 |
衬布 |
绒布,各色,尺寸:1000mm*2000mm。 |
块 |
5 |
79 |
石膏像 |
石膏像洁白、无毛刺、无裂纹、棱角分明,轮廓清晰。 |
个 |
2 |
80 |
几何形体 |
圆球、四棱锥、正方体、圆锥、长方体、圆柱体、六棱柱、方带方、圆锥带圆、方锥带方、多面体、八棱柱、六棱锥、圆切、十二面体各一件共15件。 |
个 |
1 |
81 |
静物 |
蜡果(苹果、香蕉、橘子、黄瓜、柿子椒、茄子);器皿(花瓶、砂锅、玻璃杯、瓷盘、瓷碗、编织篮、陶罐、铝壶各两件);玩具(毛绒、塑料、布质、木质)。 |
个 |
1 |
82 |
不锈钢夹子 |
材质:不锈钢,长度不小于145mm。 |
个 |
10 |
83 |
可伸缩三角画架 |
优质木质画架,可伸缩折叠,三角支撑,稳定性高 |
个 |
20 |
84 |
4k画板 |
4K尺寸,实木包边,厚度0.8cm |
个 |
20 |
85 |
24色国画颜料 |
24色国画颜料,颜色鲜艳 |
组 |
20 |
86 |
4尺生宣宣纸 |
4K尺寸生宣,优质纸张 |
刀 |
20 |
87 |
4尺半生宣纸 |
4K尺寸半生宣纸,优质纸张 |
刀 |
20 |
88 |
马克笔 |
168色全套画笔 |
组 |
20 |
89 |
彩纸马克纸 |
多重色彩马克纸张, |
刀 |
20 |
90 |
洞洞板 |
优质板材开孔,用户展示作品 |
组 |
1 |
91 |
|
9.美术教室二 |
|
|
92 |
毛笔1 |
教学专用长锋兼毫 |
支 |
50 |
93 |
毛笔2 |
教学专用长锋大白云 |
支 |
50 |
94 |
砚台 |
教学专用砚台 |
个 |
50 |
95 |
笔洗 |
教学专用笔洗 |
个 |
50 |
96 |
笔架 |
教学专用笔架 |
个 |
50 |
97 |
镇尺 |
教学专用镇尺 |
个 |
50 |
98 |
笔帘 |
教学专用笔帘 |
个 |
50 |
99 |
墨汁 |
教学专用墨汁 |
个 |
50 |
100 |
小水桶 |
教学专用小水桶 |
个 |
50 |
101 |
毛毡垫 |
教学专用毛毡垫 |
个 |
50 |
102 |
毛毡铁板 |
优质毛毡板 |
块 |
1 |
103 |
透明桌垫 |
表面光滑,底部防滑,60°磨边U型圆角工艺。耐磨防刮,耐高温,不易变形、翘边、不发黄、不收缩。防水、防油。 |
张 |
24 |
104 |
布垫 |
亚麻材质,手感粗实,柔软强劲、纹理清晰、结实耐用耐洗、手感舒适 |
块 |
24 |
105 |
陶泥 |
白瓷泥、黄陶泥各500g,优质教学用泥,独立包装 |
个 |
40 |
106 |
超轻黏土 |
50克24色 环保材料制作。 |
个 |
20 |
107 |
|
10.通用技术教室(劳技)一 |
|
|
108 |
激光切割机 |
适用于校内教学的易用、安全、多功能的桌面级激光切割机。产品至少包含:单机*1、45°罗兰刀*5、排气管附件组*1、刀条*10、低粘塑胶垫*2、高粘塑胶垫*2、耗材包*1、垫高柱*4、旋转附件*1 |
台 |
1 |
109 |
切割机材料包 |
1、椴木层板由椴木经过旋切、漂白、烘干、压缩等多道工序制作而成;其中上下两层较薄,使用的是椴木皮,实心椴木填充。
2、3mm椴木板通常可以在激光加工、DIY手工、STEAM课堂等场景使用,相对环保,且使用较为广泛。
|
套 |
1 |
110 |
学生端打印机 |
打印技术:FDM |
台 |
2 |
111 |
教师端打印机 |
主机: |
台 |
1 |
112 |
3D打印耗材PLA1000g |
1.主材:
PLA含量≥95%; |
卷 |
5 |
113 |
工具展示板 |
用于工具展示,优质环保木质,用于悬挂及展示工具 |
组 |
1 |
114 |
|
11.通用技术教室(劳技)二 |
|
|
115 |
一字螺丝刀 |
Ф6mm,长150mm;Ф3mm,长75mm |
套 |
8 |
116 |
十字螺丝刀 |
Ф6mm,长150mm;Ф3mm,长75mm |
套 |
8 |
117 |
尖嘴钳 |
150mm |
把 |
8 |
118 |
木工锯 |
框架式,两头用硬木,中间横档用杉木,锯条端力握手一边木框的距离30mm,一头45°固定需加固,绞绳不少于16根,绞片有细绳拴住。开锯路,锯条长400mm,齿距2.5mm |
把 |
8 |
119 |
钢手锯 |
A型(单面)300mm,齿数:18(每25mm)。可调钢锯架 |
把 |
8 |
120 |
钢丝钳 |
200mm |
把 |
8 |
121 |
手锤 |
木工用,0.25kg |
把 |
8 |
122 |
活扳手 |
200mm |
把 |
8 |
123 |
电烙铁 |
20W,橡胶线 |
支 |
6 |
124 |
电烙铁 |
60W,橡胶线 |
支 |
6 |
125 |
手电钻 |
Ф1mm~Ф10mm,手持式交流电钻,A型(普通型)。Ⅱ类电钻 |
把 |
1 |
126 |
热熔胶枪 |
自动恒温,使用11mm的热熔胶棒 |
把 |
5 |
127 |
|
12.科学教室一 |
|
|
128 |
智能演示架 |
1.新型塑铝结构;参考整体尺寸:1268mm*715mm*795mm
|
套 |
1 |
129 |
小型制冰机 |
教学专用制冰机,自动清洁,制冰效率高,制冰速度快 |
台 |
1 |
130 |
塑封机 |
可调温控,告诉过胶,防卷胶,精准刻度 |
台 |
1 |
131 |
打孔器 |
齿口式,外径5mm、6.5mm、8mm、9.5mm,加通针(推荐) |
套 |
8 |
132 |
打孔器 |
刀口式,外径6mm、7mm、8mm、9mm,加通针,壁厚:铁1mm,铜0.5mm |
套 |
8 |
133 |
打孔夹板 |
六个锥形孔,孔径16/12mm、23/71mm、25/19mm、31/25mm、36/29mm、44/36mm,锥度1∶10。 |
个 |
1 |
134 |
打孔器刮刀 |
刀轴:硬度HRC40~45,总长83mm锥形,刮刀硬度HRC50~55 |
个 |
1 |
135 |
直联泵 |
2XZ-0.5型,极限压力≤6×10-2Pa。进气口外径8mm,配压缩空气橡胶管,内径6.3mm,长度2.0m |
台 |
1 |
136 |
两用气筒 |
抽气≤6.7×103Pa(50mmHg)。打气≥2.9×105Pa(3kgf/cm2)。附气嘴。吸气和打气嘴外径φ9mm |
个 |
4 |
137 |
抽气盘 |
外径φ≥180mm,抽气口接口外径8mm。钟罩底部直径180mm,弹性材料悬挂是电铃。附2m长内径6.3mm压缩空气用橡胶管 |
套 |
1 |
138 |
水平尺 |
三水泡,长600mm |
个 |
13 |
139 |
充磁器 |
磁场强度≥56kA/m,充U形磁钢磁极间距离大于28mm,截面积≤42mm×24mm,条形磁钢磁极截面积≤小于42mm×24mm,配磁回路软铁 |
台 |
1 |
140 |
放大镜 |
5倍(焦距≈50mm,误差≤8%),通光孔径30mm |
个 |
50 |
141 |
酒精喷灯 |
坐式,容积≥300mL,火焰高150mm~180mm |
个 |
3 |
142 |
电炉 |
1000W,密封式,加热盘面直径≥15cm |
台 |
2 |
143 |
注射器 |
一次性注射器,10ml,最小分度值1mL,带原包装。 |
个 |
50 |
144 |
注射器 |
一次性注射器,100ml,最小分度值5ml,带原包装。 |
个 |
2 |
145 |
透明盛液筒 |
无色透明塑料,Φ110mm×300mm,脱模斜度≤1°,壁厚≥1.5mm,透光率应≥90%。标尺零位在开口下20mm~30mm处 |
个 |
25 |
146 |
透明水槽(方形) |
无色透明塑料,透光率≥85%,250mm×180mm×100mm,厚≥2mm。附无色透明塑料制集气架,圆孔Φ25mm,孔距190mm |
个 |
25 |
147 |
透明水槽(圆形) |
无色透明塑料,透光率≥85%,Φ200×100,厚≥2mm,上口边缘平面度≤2mm。 |
个 |
25 |
148 |
整理箱 |
矮型,340mm×290mm,高120mm带盖和手提环;装满水手提不变形 |
个 |
5 |
149 |
|
13.科学教室二 |
|
|
150 |
塑料洗瓶 |
挤压型塑料洗瓶,250mL,带刻度 |
个 |
4 |
151 |
试剂瓶托盘 |
尺寸(内)300mm×250mm×70mm,四边有护边,厚≥2mm,底部加强 |
个 |
12 |
152 |
碘升华凝华管 |
无色透明硼硅玻璃,28mm×34mm,两端面应为凹面,玻璃手柄长90mm |
个 |
26 |
153 |
玻璃注射器 |
全玻璃注射器,30ml,分度值1mL或2ml |
个 |
2 |
154 |
物理支架 |
立杆2,A形座2,部件2套:平行夹2、垂直夹2,烧瓶夹、万向夹、台边夹、大铁环、圆托盘、绝缘杆、吊杆各1,吊钩4 |
套 |
2 |
155 |
多功能实验支架 |
组合座架1,滑块式垂直夹5,绝缘环2,吊钩4,烧瓶夹、万向夹、大铁环、方托盘各1 |
套 |
1 |
156 |
升降支撑 |
85mm~235mm连续可调。上、下支撑面≥140mm×140mm、160mm×160mm。钢板厚度不小于1mm |
台 |
2 |
157 |
万能夹 |
配方座支架用,万向夹,带球形万向接头 |
个 |
5 |
158 |
三脚架 |
环内径75mm±5mm,宽16mm±1mm,厚度5mm~11mm;脚φ6mm,脚高150mm±5mm |
个 |
50 |
159 |
泥三角 |
陶瓷,75mm |
个 |
50 |
160 |
试管架 |
木质,8孔,孔径21mm |
个 |
75 |
161 |
试管架 |
木质,8孔,孔径25mm4个,35mm4个 |
个 |
50 |
162 |
漏斗架 |
木质两孔漏斗架,高350mm,孔径25mm |
个 |
1 |
163 |
滴定架 |
滴定夹口间距176mm,一侧夹口跨度110mm,硅橡胶护套,耐腐蚀底座,重≥1kg,面积300mm×150mm,圆钢立杆φ10×600mm。 |
个 |
1 |
164 |
滴定夹 |
柱形或V形,滴定夹口间距176mm,一侧夹口跨度110mm,硅橡胶护套,夹持500mm平行度≤2mm,弹力7N~9N |
个 |
25 |
165 |
多用滴管架 |
塑料,上下两排各10孔,孔径?Mm |
个 |
25 |
166 |
演示直尺 |
1000mm,宽45mm,带指示线框,木材、塑料或铝合金,分度值1cm,两面标分度,每10cm标数字,一面竖排,一面横排 |
只 |
2 |
167 |
直尺 |
1000mm,分度值1mm,塑料或铝合金,宽26mm,厚8mm,倾斜面标分度线。起始处标“mm”。有“JY”标志 |
只 |
25 |
168 |
钢直尺 |
300mm,0mm~50mm分度值0.5mm,其余1mm。宽25mm,厚1mm。有“CMC”标志 |
只 |
25 |
169 |
钢卷尺 |
2000mm,分度值1mm,自卷制动式,尺带宽≥12mm,厚≥0.15mm。有“CMC”标志 |
盒 |
25 |
170 |
纤维卷尺 |
盒式,30m,分度值1cm,尺带宽20mm,有“CMC”标志。按厘米、分米、米标数字,10米内每米处标单位“m”。终点线距盒门长度≥150mm |
盒 |
3 |
171 |
游标卡尺 |
0mm~125mm,分度值0.02mm,有深度尺。有“CMC”标志 |
把 |
3 |
172 |
外径千分尺(螺旋测微器) |
0mm~25mm,分度值0.01mm。有“CMC”标志 |
只 |
3 |
173 |
测微尺 |
长1mm,100等分,10μm刻线外有一直径为Φ3,线粗为0.1mm的圆,刻线上复有厚度为0.17mm的盖玻片 |
个 |
8 |
174 |
软尺 |
折卷式纤维尺,2m,宽≥15mm,厚≥0.6mm,最小分度值1mm,10cm处有单位“cm”。有教学示范专用计量仪器标志。 |
个 |
10 |
175 |
物理天平 |
500g,分度值0.05g。水准器和重锤。配5级(M1级)砝码,200g×1,100g×2,50g×1,20g×2,10g×1,5g×1,2g×2,1g×1,500mg×1,200mg×2,100mg×1,50mg×1,20mg×2,10mg×1 |
台 |
1 |
176 |
托盘天平 |
100g,分度值0.1g,配6级(M2级)砝码,50g×1,20g×2,10g×1,5g×1。有“CMC”标志 |
台 |
24 |
177 |
托盘天平 |
200g,分度值0.2g,配6级(M2级)砝码,100g×1,50g×1,20g×2,10g×1,5g×1。有“CMC”标志 |
台 |
10 |
178 |
托盘天平 |
500g,分度值0.5g,配6级(M2级)砝码,200g×1,100g×2,50g×1,20g×2,10g×1。有“CMC”标志 |
台 |
1 |
179 |
电子天平 |
Ⅱ级,100g,0.001g |
台 |
1 |
180 |
电子天平 |
Ⅲ级,400g,0.1g |
台 |
1 |
181 |
案秤 |
10kg,最小秤量10g,准确度等级:三等,有“CMC”标志 |
台 |
1 |
182 |
弹簧度盘秤 |
8kg,分度值:8g,准确度等级:三等,有“CMC”标志 |
台 |
1 |
183 |
金属钩码 |
10g(Ф15mm)×l,20g(Ф18mm)×2,50g(Ф26mm)×2,200g(Ф32mm)×2,能叠放,配钩码盒 |
套 |
25 |
184 |
金属槽码 |
10g(Ф22mm)×l,20g(Ф26mm)×2,50g(Ф30mm)×2,200g(Ф48mm)×1,附10g金属槽码盘(Ф16mm)×1 |
套 |
25 |
185 |
温度计 |
局浸式,有机液体,0℃~100℃,最小分度值1℃,≤±1℃ |
支 |
100 |
186 |
温度计 |
局浸式,水银,0℃~200℃,最小分度值1℃,100℃以内≤1℃,100℃以上≤±1.5℃ |
支 |
5 |
187 |
演示温度计 |
-5℃~100℃,分度值1℃,0℃以上误差±1℃。全长≥565mm,感温泡长度≥30mm,感温泡距离标尺下线≥135mm,标尺全长≥350mm。标度板上标摄氏温度℃和热力学温度K。 |
台 |
2 |
188 |
体温计 |
口腔用水银体温计,35℃~42℃,分度值0.1℃,应有“CCV”标志,盒式,带绳 |
支 |
13 |
189 |
电子体温计 |
35.0℃~41.0℃,分辨率0.1℃,测量稳定时有提示或标志,记忆一次测量数据,自动关机 |
支 |
1 |
190 |
最高温度表 |
—15℃~80℃,分度值0.5℃ |
支 |
1 |
191 |
最低温度表 |
—50℃~40℃,分度值0.5℃ |
支 |
1 |
192 |
条形盒测力计 |
盒式,指针式,0N~10N,分度值0.2N。刻度尺长80mm |
个 |
4 |
193 |
条形盒测力计 |
盒式,指针式,0N~5N,分度值0.1N。刻度尺长80mm |
个 |
25 |
194 |
条形盒测力计 |
盒式,指针式,0N~2.5N,分度值0.05N。刻度尺长80mm |
个 |
25 |
195 |
条形盒测力计 |
盒式,指针式,0N~1N,分度值0.02N。刻度尺长80mm |
个 |
50 |
196 |
圆筒测力计 |
外筒端面指示,0N~5N,分度值0.1N,刻度尺长100mm |
个 |
2 |
197 |
圆筒测力计 |
外筒端面指示,0N~1N,分度值0.02N,刻度尺长100mm |
个 |
2 |
198 |
平板测力计 |
平板指针式,0N~5N,分度值0.1N。刻度尺长100mm |
个 |
25 |
199 |
演示测力计 |
平板指针式,0N~2N,分度值0.04N,刻度尺寸长200mm |
个 |
1 |
200 |
拉压测力计 |
盒式,指针式,-10N~10N,分度值0.2N,刻度尺寸长125mm |
个 |
2 |
201 |
演示电表 |
DC:200μA、0.5A、2.5A,2.5V、10V;检流计:-100μA~0~100μA。5kΩ/V。2.5级 |
只 |
3 |
202 |
绝缘电阻表 |
ZC25-3型,500V,500MΩ |
只 |
1 |
203 |
直流电流表 |
2.5级,0.6A/3A,压降:75mV。 |
只 |
24 |
204 |
直流电压表 |
2.5级,3V/15V,满度电流:1mA。 |
只 |
24 |
205 |
灵敏电流计 |
-300μA~0~300μA,G0档内阻80~125Ω;G1档内阻4kΩ~3.0kΩ。 |
只 |
25 |
206 |
多用电表 |
DC:0.05mA~5A六档,0.25V~1000V八档,2.5级;AC:10V~1000V五档,R:×10~×10K四档。L:2H~1000H。C:0.03μF~0.3μF。一个转换开关 |
只 |
2 |
207 |
数字多用电表 |
4-1/2位,DCV:200mV~1000V,0.1%±5;ACV:200mV~750V,DCA:2mA~20A,ACA:200mA~20A,R:200Ω~20MΩ,电导:0.1nS~100nS,C:20nF~200μF,f:20kHz~200kHz,二极管、三极管测试,通断,峰值保持,功能保护,防震保护,(例:VC9807A±型) |
只 |
1 |
208 |
密度计 |
测密度>1,密度:1.000~2.000 |
支 |
3 |
209 |
密度计 |
测密度<1,密度:0.700~1.000 |
支 |
3 |
210 |
酸度计(pH计) |
笔式,测量范围pH 0.0~14.0,0.2级。 |
个 |
1 |
211 |
指南针 |
全封闭,中文标示四个方向,分辨率5°,指向误差≤3°,定位时间≤5s,外径≥50mm |
个 |
25 |
212 |
空盒气压表 |
DYM3型,800hPa~1064hPa,分度值1hPa,测量误差≤±2.0hPa。温度表-11℃~±41℃,最小分度值:1℃ |
台 |
1 |
213 |
惯性演示器 |
弹簧片式或弹簧式,托球板用软线与支架连接,实验成功率≥98%。 |
套 |
1 |
214 |
摩擦计 |
摩擦板、摩擦块组成,附棉布、毛巾、木砂纸及固定胶合板。摩擦板600mm×60mm×10mm。摩擦块110mm×50mm×35mm,50g±2g。摩擦块钩码孔两个,Ф28mm,端面有挂钩 |
套 |
25 |
215 |
螺旋弹簧组 |
极限拉力为4.9N、2.94N、1.96N、0.98N和0.49N各一,带全长50mm挂钩(有指针),两端为圆拉环,有标度板 |
组 |
1 |
216 |
阿基米德原理实验器 |
筒1(内径50mm,质量≤20g)、圆柱体1(外径50mm,体积:1.0×105mm3,质量≥120g)、溢液杯1(内径≥88mm,溢液下口不低于70mm,溢液管内径不小于10mm,管口向下倾斜)。筒和圆柱体外应有三条容积(或体积)等分线,溢液杯有二条容积标尺(分别从溢液管口向下及向上,溢液管以上容积200mL)。 |
套 |
5 |
217 |
阿基米德原理及其应用实验器 |
筒1、圆柱体1、溢液杯1(筒、圆柱体、溢液杯同“阿基米德原理演示器”),增加:低重心浮筒1、低重心浮筒配重1,选配:专用量杯1、潜水艇模型1、环形浮标1、沉浮子1。 |
套 |
5 |
218 |
液体压强与深度关系实验器 |
低重心实验筒、砝码组、浮标环和盛液筒组成。 |
个 |
5 |
219 |
连通器 |
Ф30mm粗管、Ф12mm细管、弯管和带球管各1。玻璃管壁厚1mm,粗管上部与底座固定,可用无色透明塑料。 |
个 |
1 |
220 |
帕斯卡球 |
活塞筒外径25mm,长200mm,壁厚≥1.5mm,圆球外径60mm,不锈钢或者铝合金,十个喷嘴,孔径0.5mm,分布:圆周四个,前半球四个(其中轴线一个),后半球二个。 |
个 |
1 |
221 |
浮力原理演示器 |
透明大水箱、小水箱、排气管,浮体、连通管A、B及控制阀和支架组成,大水箱Ф150mm,高200mm,连通管A中部装有阀门,连通管B伸入小水箱的管口与小水箱上口平面的距离≤2mm。 |
套 |
1 |
222 |
物体浮沉条件演示器 |
由透明盛液筒、浮体(可漂浮、悬浮或下沉,体积、质量都应可独立改变)及附件(U形杯、叉子、注射器、密度计(>1))组成,悬浮有微调。 |
套 |
1 |
223 |
潜水艇浮沉演示器 |
注射器控制,乳胶管连接。模型中间为透明气室,顶部有吸排气孔,下端有进水孔。水中倾斜≤10º。 |
套 |
1 |
224 |
液体内部压强实验器 |
承压盒,支杆、硅胶管、过渡接头、配接乳胶管、硅橡胶膜组成,承压盒内径应为Φ36~Ф38mm,配硅橡胶模,有手动转动机构。 |
套 |
10 |
225 |
微小压强计 |
由U形管、标度板、三通管及弹簧夹组成;U形管外径6mm,高≥380mm,可移动微调,标度总长300mm,0位在中间,分度线为5mm,用硅橡胶管连接,附30mL塑料注射器。 |
台 |
10 |
226 |
液体对器壁压强演示器 |
透明圆缸(内径100mm,深300mm),侧壁一侧60mm、140mm和220mm处有三个喷嘴,另一侧深140mm有一个喷嘴。配四个喷嘴塞或盖。有表示深度的标尺。 |
台 |
1 |
227 |
气体浮力演示器 |
抽气杠杆式,体积比为2的大、小浮体,附配重。 |
套 |
1 |
228 |
马德堡半球 |
由带拉手的两半球和底座组成。球体外径应不小于φ80mm,带外径应为Ф8mm气嘴和旋式阀门,附压缩空气用橡胶软管(内径6.3mm±0.75mm),管长≥500mm和≥300 mm各一根。 |
套 |
1 |
229 |
压力和压强演示器 |
压强小桌,外形≥200mm×100mm×100mm,脚的外径10mm,配多孔弹性材料,尺寸不小于220mm×120mm×50mm。 |
盒 |
1 |
230 |
流体压强和流速的关系演示器 |
气体式,管径变化为小→大,小直径管进;液体式,管径变化为小→大或小→大→小;U形压差计显示压强,测压管口位于流速管中央,管口面垂直于流速管轴线。 |
个 |
1 |
231 |
杠杆 |
塑料或铝合金制,由杠杆、固定轴、调平装置和5个挂钩(1个向上)组成,杠杆500mm×25mm×8mm,每5厘米印长线并标数字,杠杆中心轴线上方6mm处安装Ф4mm轴套。轴长80mm。螺母质量10g,螺杆上螺纹长20mm。 |
套 |
25 |
232 |
演示滑轮组 |
单2,三并2,三串2。单滑轮Ф40mm、三并滑轮Ф70mm、三串滑轮Ф40mm、Ф53mm和Ф70mm。滑轮绳长1m,直径1mm。单边悬臂式滑轮框,上下挂钩互成90°或可转动。每个滑轮组中有一个可止动滑轮。 |
组 |
1 |
233 |
滑轮组 |
单4,二并2,二串2。单滑轮Ф40mm,二并滑轮Ф40mm,二串滑轮Ф40mm、Ф53mm。滑轮绳1m,直径1mm。单边悬臂式滑轮框,每个滑轮组中有一个可止动滑轮。 |
组 |
25 |
234 |
滚摆 |
金属摆轮Φ125mm,0.6kg~0.8kg,红、白相间数等分色格。摆轴Φ8mm×160mm。摆轴上两个穿线孔距离140mm,孔径Φ2mm。支架高460mm,横梁长300mm。前10次回升高度递减量≤65mm。 |
个 |
1 |
235 |
离心轨道 |
环内径≥140mm,短坡高≥120mm,长坡高/圆环半径倍数≤4.0。钢球和塑料球Φ25mm。球自长坡顶部滚下,应能连续沿轨道滚动一周,在轨道顶部保持与轨道接触,在短坡顶部进入接球装置。 |
套 |
1 |
236 |
手摇离心转台 |
主动轮与从动轮转速比为6,从动轮轴心与支杆中心距离140mm,从动轮轴孔上段Ф10mm,深16mm,下段锥度1∶20,深45mm。 |
套 |
1 |
237 |
重力小车 |
由物体的重力势能驱动的小车,重物约50g |
辆 |
1 |
238 |
快、慢小车 |
有动力的小车各一。快车约5s左右通过1m距离,慢车约10s左右通过1m距离。更换电池方便。 |
套 |
13 |
239 |
简易气垫运动体 |
带阀门的气垫座1个、气球3个、吹嘴1个、吹嘴套2个 |
套 |
25 |
240 |
液体对流演示器 |
矩形玻管框200mm×170mm,管内径≥12mm。一角有长50mm加液管 |
件 |
1 |
241 |
斜面小车 |
斜面815mm×100mm×20mm,小车100mm×80mm×40mm,200g,在1∶35坡度的斜面上自动滑下;摩擦块100mm×80mm×40mm,两摩擦面,砝码筒质量6g |
套 |
10 |
242 |
音叉 |
256Hz,距音叉1000mm处声强90dB |
个 |
1 |
243 |
音叉 |
512Hz,距音叉1000mm处声强90dB |
个 |
1 |
244 |
发音齿轮 |
80、40、20半圆形齿,附振动片。转轴下段1:20锥体,大端Ф10mm,长34mm |
个 |
1 |
245 |
单摆 |
直径20mm钢球1个,摆线长1500mm。附方座支架用固定夹(摆线一点固定) |
套 |
25 |
246 |
内聚力演示器 |
两φ20×50mm铅圆柱体(镶铁长1/2)、挤压器和二根扳杆组成,附旋转式刮削器,挤压孔Ф8mm×35mm,铁镶块上有Ф5mm通孔,两铅圆柱体压接后拉开力60N |
套 |
1 |
247 |
空气压缩引火仪 |
透明有机玻璃气缸,内径Φ10mm,外径25mm,长130mmmm,底座Ф65mm。手柄Ф40mm,活塞杆Ф8mm。能引燃脱脂棉,不应使用硝化棉。 |
个 |
1 |
248 |
机械能热能互变演示器 |
φ16mm×1mm紫铜导热管,长65mm。摩擦绳φ4.5mm,长1m。C形夹有效夹持厚度为5mm~55mm |
套 |
1 |
249 |
纸盘扬声器 |
直径不小于200mm,8Ω,功率5W |
台 |
1 |
250 |
分子间隔演示器 |
高200mm细长颈瓶,颈高90mm,直径9mm,瓶身直径40mm,口部有标度线,带塞;有透明塑料底座;附5mL塑料注射器,10mL油酸 |
件 |
1 |
251 |
玻棒(附丝绸) |
有机玻棒,附面积应不小于350mm×350mm丝绸 |
对 |
25 |
252 |
胶棒(附毛皮) |
聚碳酸脂棒,附面积应不小于150mm×150mm毛皮 |
对 |
25 |
253 |
箔片验电器 |
金属外壳,透明玻璃观察面,毛玻璃非观察面,≤65%环境下带电后箔片张开角度约50°,在30°以上时间10min |
对 |
2 |
254 |
指针验电器 |
金属外壳,透明玻璃观察面,毛玻璃非观察面,收敛式刻度。指针≥100mm。≤65%环境下带电后指针张开约50°,在30°以上的时间10min |
对 |
1 |
255 |
感应起电机 |
Ф275mm有机玻璃起电盘厚3mm,28片铝箔和纸箔间隔分布,剥离强度8N,无横梁悬臂结构;束状磷铜丝电刷。起电盘轴横向窜动量≤1mm,盘径向跳动量≤1.5mm |
台 |
1 |
256 |
小灯座 |
E10螺口灯座,黄铜口圈,弹性中心触点,导线或铜片连接。接线柱帽不能旋下,插接两用,铜质固定螺杆M4,防松脱弹簧垫圈,铜质垫片 |
个 |
50 |
257 |
单刀开关 |
单刀单掷,铜质闸刀宽7mm厚0.7mm,接线柱帽不能旋下,插接两用,铜质固定螺杆M4,防松脱弹簧垫圈,铜质垫片 |
个 |
50 |
258 |
滑动变阻器 |
10Ω,2A,康铜电阻线,额定电流工作30min温升≤300℃。接线柱有防松动装置 |
个 |
25 |
259 |
滑动变阻器 |
50Ω,1.5A,康铜电阻线,额定电流工作30min温升≤300℃。接线柱有防松动装置 |
个 |
2 |
260 |
滑动变阻器 |
5Ω,3A,康铜电阻线,额定电流工作30min温升≤300℃。接线柱应有防松动装置 |
个 |
2 |
261 |
电阻圈 |
5Ω/1.5A,10Ω/1A,15Ω/0.6A,连续工作2h,阻值误差≤1% |
组 |
25 |
262 |
电阻定律演示器 |
Φ0.3mm、Φ0.5mm、Φ0.8mm镍铬丝,Φ0.3mm、Φ0.5mm、Φ0.8mm康铜丝,长度均为100cm,通过接线柱固定在底板上,有串联连接片,铜质接线柱和连接片 |
个 |
1 |
263 |
电阻定律实验器 |
Φ0.3mm、Φ0.5mm、Φ0.8mm镍铬丝,Φ0.3mm、Φ0.5mm、Φ0.8mm康铜丝,长度均为50cm,通过接线柱固定在底板上,有串联连接片,铜质接线柱和连接片 |
个 |
25 |
264 |
演示电阻箱 |
1Ω、2Ω、2Ω、5Ω插头式,最大误差0.05Ω,1Ω、2Ω最大电流2A,5Ω最大电流1A。残余电阻≤0.05Ω |
个 |
1 |
265 |
教学电阻箱 |
开关式,0Ω~9999.9Ω,×1000、×100、×10为0.5级,×1为1级,×0.1为2级 |
个 |
1 |
266 |
焦耳定律演示器 |
演示板,液体式,透明贮液筒3,底座3,电阻圈3(4Ω2,2Ω1,误差≤±5%),两数字温度计误差±1℃,能锁存 |
套 |
1 |
267 |
保险丝作用演示器 |
变压器输出≤14.5V,≥10A时≥12V;1A、2A、3A、5A铅保险丝;单芯铜线0.5mm长80mm10根;绝缘导线3A,290mm30根;单芯裸导线0.7mm,285mm10根;多芯短路导线150mm两端有接线夹;12V50W4和12V10W2灯泡 |
套 |
1 |
268 |
玩具电动机 |
启动≤0.8V,≤40mA,工作≤6V,带风扇,吹动风扇能发电点亮发光二极管,带底座 |
套 |
25 |
269 |
金属导体电阻与温度关系演示器 |
用3V电源,Ф≤0.3mm铁线绕成螺旋形,2.5V小灯泡 |
件 |
1 |
270 |
人体触电演示器 |
示教板式。演示触电方式:电流经过两手、由手经人体到脚、跨步电压、接触设备带电外壳 |
件 |
1 |
271 |
玻璃导电演示器 |
带隔离变压器,有防护罩,玻璃体位置适合于用酒精灯加热 |
件 |
1 |
272 |
条形磁铁 |
长180mm铝铁碳条形磁钢一对,截面积405mm2,配磁力线闭合铁片,表观磁感应强度≥0.070T |
对 |
25 |
273 |
蹄形磁铁 |
长80mm铝铁碳U形磁钢一个,截面积200mm2,配磁力线闭合衔铁,表观磁感应强度≥0.055T。 |
个 |
25 |
274 |
磁感线演示器 |
油封铁粉式,环境温度大于10℃时摇匀铁粉每次≤20s |
套 |
1 |
275 |
立体磁感线演示器 |
铁针事先未排好方向或位置,显示条形、U形永磁铁的空间磁场分布 |
套 |
1 |
276 |
电流磁场演示器 |
油封铁粉盒式,显示通电直线电流、单匝线圈、螺线管的磁场分布 |
套 |
1 |
277 |
菱形小磁针 |
菱形小磁针16支,磁针28mm×8mm,磁针体中间铆接铜轴承套的嵌玻璃轴承;平均磁感应强度≥5mT |
套 |
5 |
278 |
翼形磁针 |
翼型磁针2支,针体140mm×8mm,磁针体中间铆接铜轴承套的嵌玻璃轴承。平均磁感应强度≥9mT |
对 |
1 |
279 |
演示原副线圈 |
原线圈架内径13mm,外径22mm,0.59mm线400±8匝,副线圈架内径35mm,外径49mm,0.27mm线2000±50匝;软铁芯Φ12mm×113mm,有塑料手柄 |
套 |
1 |
280 |
原副线圈 |
原线圈架内径11mm,外径15mm,0.44mm线240匝,副线圈架内径24mm,外径30mm,0.23mm线755匝;软铁芯Φ10mm×77mm,有塑料手柄 |
套 |
25 |
281 |
蹄形电磁铁 |
磁路≥220mm,磁极面中心距≥40mm。线圈架两端有铜质接线柱,铜质焊片及垫圈。吸力≥49N,剩余磁力≤5.88N。工作电压≤6V,电流≤1A |
组 |
1 |
282 |
电磁铁实验器 |
线圈2组、柱形铁芯1个、蹄形铁芯1个、衔铁2个,附连接导线3根,500mA时产生的吸力应能提起200g物体 |
台 |
25 |
283 |
电铃 |
电磁铁、衔铁、铁铃、衬板和底座。直流3V~6V。线圈电阻10Ω~20Ω。衔铁的触点为银质,φ75mm自行车铃盖 |
个 |
1 |
284 |
演示电磁继电器 |
200mm×90mm×230mm立式,DC9V60mA,吸合≤48mA,释放≥10mA。接触电阻常闭lΩ常开<0.5Ω。触点开距≥2mm。触点表面镀银或镀镍。线圈外有绕向标志,500次无误动作 |
个 |
1 |
285 |
电磁继电器 |
透明外壳,6V30mA;吸合≤30mA,释放≥7.5mA。触点<0.2Ω纯银或经表面处理铜,铜质螺钉接线柱。引线颜色与接线柱帽相同,接线柱旁有标志 |
个 |
25 |
286 |
磁场对电流作用实验器 |
Ф2mm铜棒1、接线柱、导轨、U形磁钢、有固定磁铁(磁极方向可换)的底板。导体滚动电流≤2A。附砂纸 |
套 |
25 |
287 |
左右手定则演示器 |
底座190mm×140mm×4mm底座,撑杆440mm;接线板150mm,红、黑接线柱;正方形线圈框架内边长为63mm;多股引线截面积≥0.8m2;150匝;线圈中部到底座高度46mm |
个 |
26 |
288 |
小型电动机实验器 |
卧式,M4接线柱。启动:直流永磁和并励≤3V,串励≤6V,交流并励≤4V,交流串励≤8V;空载:直流永磁1.5V时≤0.5A,直流串励6V时≤0.8A,交流并励4V时≤1.8A,5V时≤2.0A,交流串励8V时≤0.8A,附拆装工具;长期使用存放盒 |
套 |
25 |
289 |
手摇交直流发电机 |
定子:永磁体和极靴,两极转子,1600r/min时空载交直流电压≥8V。16Ω负载输出交、直流电压≥5V;作电动机使用启动≤4V,≤0.4A,配4.8V0.3AE10螺口灯泡 |
个 |
1 |
290 |
电机原理说明器 |
直流电动机:串激,4V~16V,并激,10V~6V;直流发电机:定子6V,180r/min输出>80μA;交流发电机:定子6V,使电流计指针左右偏转满刻度;串激24V |
个 |
1 |
291 |
能的转化演示器 |
模块式,机械能-电能2,互连可发电/电动;风力发电1;太阳能电池1;发光二极管1;白炽灯1;半导体制冷 (热)/温差发电1,电压指示(-2.5V~0~2.5V)1,镍氢蓄电池1;专用电源12V/4A1;配水槽1;连接导线。可吸合在钢制黑板上 |
套 |
1 |
292 |
条形磁铁 |
长71mm铝铁碳条形磁钢一对,截面积150mm2,配磁力线闭合铁片,表观磁感应强度≥0.045T |
对 |
1 |
293 |
磁针消磁器 |
交流消磁,开放磁感线铁芯,常开式按钮开关控制 |
台 |
1 |
294 |
蹄形磁铁 |
长45mm铝铁碳U形磁钢一个,截面积63mm2,配磁力线闭合衔铁,表观磁感应强度≥0.05T |
个 |
1 |
295 |
环形磁铁 |
外径36mm铁氧体环形磁铁一对,截面积54mm2,表观磁感应强度≥0.05mT |
套 |
2 |
296 |
电磁感应演示器 |
滚动导体式,铁氧体磁极,匀强磁场区域≥100mm×100mm;实心黄铜棒,2A电流滚动;附微电流放大器(单根导线切割磁感线实验,配演示电表,放大倍数连续可调) |
台 |
1 |
297 |
凹面镜 |
玻璃基质镀反射膜镜,带镜框。凹面镜Ф100mm,f=65mm;配支架和镜座 |
个 |
1 |
298 |
凸面镜 |
玻璃基质镀反射膜镜,带镜框。凹面镜Ф100mm,f=-65mm;配支架和镜座 |
个 |
1 |
299 |
玻璃砖 |
无色光学玻璃,梯形上底35mm,高35mm,两底角60°、45°,厚15mm。一梯形面为粗加工面,其余为精加工面 |
块 |
25 |
300 |
三棱镜 |
三棱镜体边长25mm,相邻两角60°,棱长80mm。支架能作任意方向的转动,并能停止在任意位置,底座 |
个 |
2 |
301 |
白光的色散与合成演示器 |
由光源、ZF3玻璃三棱镜,两块棱镜应配对,顶角为60°,有效边长不小于25mm,高度不小于25mm,非工作面唐砂和三棱镜台、光屏、支承系统组成;不小于8W白炽灯光源。 |
套 |
1 |
302 |
平面镜成像实验器 |
半透膜平面镜尺寸:150mm×100mm,厚5mm,镜片边缘倒边倒角,镀膜面有标志,支架2个,物体2个,像物字符分别为左右对称的英文字F |
套 |
25 |
303 |
光的传播、反射、折射实验器 |
可显示光路的透明材料半圆玻砖,半导体激光光源。附平面反射镜。蓝色底盘,印角度盘(法线两侧0º~90º) |
套 |
10 |
304 |
光的三原色合成演示器 |
红、绿、蓝三原色投影到白屏观察,单色光成像尺寸直径≥80mm |
件 |
1 |
305 |
照射灯 |
12V,50W射灯,使用220V电源,配红、绿、蓝滤光片 |
套 |
1 |
306 |
红、绿、蓝滤光片 |
带通滤光片,红(700nm)、绿(540nm)、蓝(460nm),配照射灯。 |
套 |
1 |
307 |
光的反射、折射演示器 |
可显示光路透明材料半圆玻砖,Ф150mm、厚8mm;半导体激光光源,光源配固定架,能绕盘360°旋转,附反射镜、漫反射镜、两个矩形玻砖。Ф300mm蓝色底盘,印角度盘(法线两侧0º~90º) |
件 |
1 |
308 |
水电解演示器 |
霍夫曼式,厚壁毛细管尖嘴导管氢气出口,(与阀门间总容积≤1mL)。容积10mL贮气漏斗氧气出口,加液漏斗容积≥80mL。碱式用玻璃-乳胶管球阀门,不锈钢电极;酸式用旋转式玻璃阀门,铅电极。电极面积≥200mm2 |
台 |
1 |
309 |
原电池实验器 |
透明塑料容器及盖、铜、锌、铝极板各1块、电极卡和接线柱。电极板≥20mm×40mm×1mm |
个 |
1 |
310 |
贮气装置 |
整体Ф164mm高225mm,贮气室3000mL,贮水室约1000mL,透明372材料,底座ABS塑料。含导气阀、橡胶塞、玻璃管、进排水口、密封圈 |
台 |
1 |
311 |
溶液导电演示器 |
电表式,10mA,DC6V,串联1kΩ电位器,560Ω电阻。五组溶液同时比较,1×7开关(其中一档校准),石墨电极 |
台 |
1 |
312 |
元素学习卡 |
印有原子序数、元素符号、元素名称、外围电子层排布、相对原子质量,白板纸印,幅面30mm×50mm,共114张,塑料盒包装 |
套 |
20 |
313 |
|
14.资源教室 |
|
|
314 |
隔断展示架1 |
专用蒙特梭利教具隔断4套;120*75*30cm |
个 |
4 |
315 |
隔断展示架2 |
全松木实木;三个实木架组合 |
个 |
3 |
316 |
特殊教育影像资料 |
针对特殊教育学生的老师及家长50份影像资料。 |
册 |
46 |
317 |
特殊教育资料 |
针对特殊教育学生的老师及家长;可以用于借阅,图书涉及心理、康复、教育等方面 |
册 |
46 |
318 |
万象儿童感统训练器 |
半砖:高级塑胶PP/PE/ABS,数量12个;全砖:高级塑胶PP/PE/ABS,数量8个;平衡桥:高级塑胶PP/PE/ABS,数量4个 体能环:高级塑胶PP/PE/ABS,直径35cm,数量:4个;体能环:高级塑胶PP/PE/ABS,直径59cm,数量:4个 体能棒:高级塑胶PP/PE/ABS,长35cm,数量:16根;体能棒:高级塑胶PP/PE/ABS,长70cm,数量:8根 棒夹:高级塑胶PP/PE/ABS,数量:12个;环夹:高级塑胶PP/PE/ABS,数量:12个;豆袋:布制+塑料粒子、数量:10个 |
套 |
1 |
319 |
团队协力板/4人 |
外形尺寸 /cm:39.5x12.5x2.5cm 用于学生下肢平衡以及身体协调能力训练,同时可进行团队训练,锻炼团体的凝聚力等;环保塑料: |
套 |
1 |
320 |
评估工具箱 |
评估内容: 功能领域包括:模仿、感知觉、精细动作、手眼协调、粗大运动、认知、口语认知七个领域。 病理领域包含:情感模式、物品喜好、人际关系、语言五个内容。 (一)产品介绍: 评估量表是专门针对孤独症、智力障碍儿童而设计的一种发展评估量表。适用于生理年龄12岁以下,心理功能仅相当于7岁以下学前水平的儿童。 (二)产品内容: 量表由不少于7个评估内容 (模仿、知觉、精细动作、手眼协调、精细动作、认知表现、口语认知)和一个病理量表组成。施测时间约为不少于200分钟。 (三)评估解析: 1、通过对模份、知觉、精细动作、手眼协调、粗大动作、认知表现、口语认知7个方面去评估,清楚幼儿当前发育水平的信息,了解不均衡的学习模式; 2、病理量表可以作为诊断的辅助工具,识别幼儿在情感、人际关系、合作模式、游戏及材料嗜好、感觉模式和语言等领域的病理行为及程度; 3、评估结果可以作为评估治疗千预效果的重要指标。 |
个 |
1 |
321 |
平衡半圆球 |
材质:PVC+ABS规格:58*20cm±3% 可以站或坐在平衡半圆球上,做平衡蹲、弓步、有氧步操、仰卧起坐、平衡俯卧撑,臀部拉伸等动作 |
个 |
1 |
322 |
过河石 |
感统体能训练,过河石不少于11件; |
个 |
1 |
323 |
平衡踏板 |
锻炼孩子的平衡及本体觉能力。 表面牢固、光滑、无明显杂质、流挂和起泡; |
个 |
1 |
324 |
88轨道(小) |
外形尺寸 /cm:长34cmx宽21cmx高4.5cm 材质:高级塑料; 组件明细:包括轨道1个,球1个;可训练手、眼、脑的统整运动,趣味游戏中加入通用设计的概念,2件一组。 表面涂层要求:表面涂漆牢固、光滑、无明显杂质、流挂和起泡,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
套 |
1 |
325 |
视力环(2个/对) |
外形尺寸 /cm:¢18×2.6(cm) 材质:塑料; |
套 |
1 |
326 |
充气玩具-羊角球 |
外形尺寸 /cm:直径46cm 可进行下肢力度训练,也可以进行本体觉训练;材质:环保塑料;羊角球一个;颜色:随机外观质量要求:按照《充气玩具通用技术要求 GB/T 27708-2011》标准检测,①产品表面应清洁卫生,不得有污损。②外观配色调和,同一颜色的配件在单个产品中无明显色差,产品印刷图案应清晰,无明显的露底和渗墨现象,主要部位套色准确。③产品热合缝可靠,刀口反面光滑,边缘整齐,不允许有明显的锯齿形,折边裁剪应齐,折边宽度不大于10mm。④充气玩具在充满气体后,各部位应基本充盈,无孔洞、气泡及鱼眼 |
个 |
1 |
327 |
充气玩具-粗面大笼球 |
材质:环保塑料;
|
个 |
1 |
328 |
充气玩具-光面花生球 |
材质:环保塑料; |
个 |
1 |
329 |
吊缆系列 |
外形尺寸 /cm:≥200×182×100cm 产品:A字架、吊缆、横抱筒、竖抱筒 【产品材质】:铁件、烤漆工艺、不褪色亦不生锈; 【训练目的】:调节固有前庭感觉统合功能,发展平衡能力,促进身体协调感统器材配套,可结合横抱筒、竖抱筒、插棍吊袋使用;最大承受力不小于200kg,无明显变形等现象; 具有良好的稳定性:施加不小于150kg压力,晃动总角度不小于40度时,支腿移动量小于2mm; 单条链条承载力不小于4500N; |
套 |
1 |
330 |
大滑板 |
外形尺寸 /cm:80W X300Lx55K(CM) 大滑板是进行本体觉训练最常用的产品之一,进行的刺激强度也比较大,可大大改善学生的本体觉能力; 表面涂层要求:表面涂漆牢固、光滑、无明显杂质、流挂和起泡 |
套 |
1 |
331 |
阳光隧道 |
外形尺寸 /cm:48*72cm(6通) 布料采用加密涤塔夫+网布,钢丝从两层涤塔夫中间穿过,加厚设计,不用担心宝宝会被钢丝割到,充分锻炼孩子的攀爬能力。天窗的设计,让老师们能看清幼儿情况。该产品能够有效的刺激前庭平衡感。适合于动作不协调,注意力不集中,平衡感差,容易跌倒的儿童。;钢丝+涤纶布; |
套 |
1 |
332 |
平衡步道 |
尺寸:148*30*3cm±3%组件明细:不少于每个四串四种颜色。塑料注塑管串连,底部附收盘。由塑胶横杆组成的步道,可相互串连,让幼儿在上面尽情爬、走、跑、跳,刺激孩子脚底神经及全身触觉感官的发展。 |
套 |
1 |
333 |
蹦床 |
跳跳床健身房家用儿童室内 |
个 |
1 |
334 |
滚筒 |
4/1圆桶正圆 |
个 |
1 |
335 |
儿童阅读资料 |
适合儿童读的彩页资料,10本 |
套 |
1 |
336 |
蒙特梭利教具 |
为儿童准备一个具有自由,秩序佳,真实自然,整洁美观,而又具有温馨气氛的预备环境.在这个预备的环境里,布置了具有科学系统,有教育意义性,独立性,自动控制错误,又有吸引力,也容易搬动的教材.让儿童在这样的环境中,自动自发的去学习,来满足他内在的需要,建构自己的人格,并合理的发理互助互重的社会性的生活行为。材质: |
个 |
87 |
337 |
沙盘 |
尺寸:70*50*50cm,环保优质木材,加粗支架坚固耐用,包含心理专用细沙整套 |
组 |
1 |
338 |
心理信箱 |
心语信箱,密度板彩绘 |
个 |
1 |
339 |
心理自助系统 |
一、功能要求 |
个 |
1 |
340 |
心理挂图 |
心理知识挂画 |
副 |
6 |
341 |
地垫 |
60*60*2.0厘米树叶纹,地面泡沫环保选材,大密,具体施工需和校方确认 |
间 |
1 |
342 |
|
15.少先队室 |
|
|
343 |
定制造型板 |
根据学科教室,定制五星造型板,具体尺寸和校方确认后施工 |
组 |
1 |
344 |
队室荣誉展示板 |
pcv材质符合少先队室建设标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定制 |
组 |
2 |
345 |
队旗 |
少先队室旗杆,不锈钢材质,具体尺寸和校方确认后施工 |
组 |
1 |
346 |
大军鼓(含大鼓棒) |
规格尺寸:22"*12" |
个 |
2 |
347 |
小军鼓(含小鼓棒) |
小鼓参数规格尺寸:13"*5.5" |
个 |
6 |
348 |
小号(含号嘴) |
小号参数调性:Bb调 |
个 |
6 |
349 |
号嘴 |
常规 |
个 |
4 |
350 |
指挥棒 |
1米5 |
个 |
1 |
351 |
大镲 |
响铜材质 |
个 |
4 |
352 |
小镲 |
响铜材质 |
个 |
4 |
353 |
|
16.卫生保健室 |
|
|
354 |
体重称 |
精准指针表,身高体重一体测 |
个 |
1 |
355 |
胸围尺 |
塑料软尺 |
把 |
1 |
356 |
听诊器 |
单用听诊器 |
个 |
1 |
357 |
急救箱 |
1.尺寸:10寸 |
个 |
1 |
358 |
屏风 |
屏风隔断,环保板材,坚硬结构稳固,强度高,韧性十足,经久耐用,具体尺寸需和校方确认后施工 |
个 |
2 |
359 |
紫外线灯 |
移动式紫外线车,高强度玻璃灯管,紫外线透射率高,强度强度大使用寿命长,180度无死角杀菌 |
个 |
2 |
360 |
LED视力灯箱 |
规格:600*300*13mm;测试距离:2.5m;含指挥棒遮掩棒 |
个 |
5 |
361 |
血压计 |
台式血压计 |
个 |
1 |
362 |
呼吸球囊 |
材质;PVC+硅胶合成材质 含单独面罩、输氧导管、储气袋2000ml、储物箱。 |
个 |
1 |
363 |
张口器 |
弹性好,光滑无毛刺,优质环保材质,可高温高压消毒 |
个 |
20 |
364 |
瞳孔笔 |
教学用具,不锈钢材质,白黄双光源 |
支 |
1 |
365 |
药品支撑架 |
尺寸:宽850*高1800*厚250* 灰白钢面药品支撑架 |
个 |
2 |
366 |
耳温枪 |
led数码显屏,附有耳盖,红外线探头 精准0.1℃ |
把 |
1 |
三、质保期:产品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3年,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现场技术服务。在质保期内,我方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五、付款方式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凭发票、支付通知书向采购人办理合同总价50%的预付款款项支付手续;
第二阶段:项目完成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凭发票、支付通知书向采购人办理合同剩余款项支付手续;
响应时间: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中标单位在接到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最迟在2个工作日内修复,如不能修复应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使用方的正常工作,中标单位有其它服务承诺的,一并履行。在保修期内中标单位必须在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主观分/客观分 |
1 |
方案设计:投标人对本项目建设的优化方案的全面性性、合理性评价。投标人根据自身经验,对本项目的建设方案提出优化,评委根据优化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进行评价打分。方案全面且合理的得15分,存在欠缺但基本全面、合理的得10分,方案不全面或不合理的得5分,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
15 |
主观分 |
2 |
一、需提交样品1“智能演示架”《采购需求》采购清单中:(共15分) 1、产品的制作质量、工艺水平工艺及质量;(0-5分); 2、款式功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外观式样,美观情况,样式较好;(0-5分); 3、样品功能性情况:是否具有桌脚升降功能、实验升降围挡、智能联动升降平台等符合招标文件情况;(0-5分); (投标人不提供样品则视其投标无效,样品提供不全、外观尺寸不符合要求、或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样品分为0分。) |
15 |
主观分 |
3 |
培训方案:针对本项目情况,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方案全面且合理的得5分,存在欠缺但基本全面、合理的得3分;符合要求,但有所欠缺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5分; |
5 |
主观分 |
4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突发情况的相关应急预案(包括采购单位报修通知后赶到现场的响应时间)的全面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打分,方案全面且合理的得5分,存在欠缺但基本全面、合理的得3分;符合要求,但有所欠缺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5分; |
5 |
主观分 |
5 |
安全及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合理的得5分,存在欠缺但基本全面、合理的得3分;符合要求,但有所欠缺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5分; |
5 |
主观分 |
6 |
实施方案:投标单位的实施部署及进度安装表,根据情况酌情打分;方案全面且合理的得5分,存在欠缺但基本全面、合理的得3分;符合要求,但有所欠缺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5分; |
5 |
主观分 |
7 |
现场演示要求: 演示1“评估工具箱 ”:(6) 现场演示医食住行百科软件,软件界面包含医食住行几大方面内容,可分别点击进入;点击进入“医”部分,包含多重疾病治病预防内容,至少包含产生原因,专家建议等,不少于2条;点击进入“食”部分,包含多种符合人体所需营养的食物介绍,至少包含四季保健食物介绍,不少于4条;点击进入“行”部分,包含出行及运动等多种注意事项,不少于7条建议; 以上演示完全满足得6分,否则不得分。 演示2“智能演示架”:(6) 1、桌脚升降功能:可根据教师不同升高,智能调节所需演示实验台高度,升降范围不少于120mm; 2、实验升降围挡:采用按弹阻尼升降结构,屏风整体升降最高高度为出桌面尺寸不低于230mm; 3、智能联动升降平台:包含自动升降实验显示器、自动升降集成电源模块、可自动升降展开及自动升降、自动闭合摄像系统功能。 以上演示完全满足得6分,否则不得分。 注:每家单位演示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不提供现场演示或提供PPT等视频演示不得分。 |
12 |
主观分 |
8 |
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 1.“智能演示架”需提供学生智慧实验桌技术性能需满足GB 24820-2009《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条件》,力学性能:操作台垂直静载荷实验,主桌面加力2000N,加载10次,应符合结果评定要求;桌面持续垂直静载荷试验,垂直荷重1.25kg/dm²,24h应符合结果判定要求;理化性能:操作台柜体及储物柜表面的金属喷漆《塑)图层,硬度H,冲击强度3.92J无剥落、无裂纹、无皱纹,耐腐蚀: 24h酸盐雾试验(ASS) 不低于7级;附着力不低于2级,提供由厂家送检满足以上技术要求并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需提供学生智慧实验桌技术性能需满足GB/T 9286-2021 《色漆和清漆 划格试验》及GB/T 10125-2021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中性盐雾试验不小于10级,附着力不大于0.1级,提供由厂家送检满足以上技术要求并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需提供学生智慧实验桌技术性能需满足 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金属喷涂(塑)涂层:硬度>H;冲击强度应无裂纹、无皱纹及无剥落;耐腐蚀:100h内,观察在溶剂中试件上划道两侧 3mm 以外,应无气泡产生,100h 后,检查划道两侧 3mm 以外,应无锈迹、无剥落、无起皱、无变色和无失光现象。提供由厂家送检满足以上技术要求并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全部符合得6分,不符合不得分。 注:以上相关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以及原厂项目授权证书加盖厂商公章,否则得0分,必要时原件备查; |
6 |
客观分 |
9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个业绩需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
2 |
客观分 |
10 |
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的计算公式计算。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30 |
报价分 |
*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一、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标准
2. 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三、评标程序
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3.2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4报价评审。
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
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2.13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货物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人) 以 (政府采购方式) 对 (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定主体名称) 评定,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等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
1.1.3 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货物
1.2.1 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 ;
1.2.2 货物数量: ;
1.2.3 货物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含税)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
|
|
|
|
|
|
|
|
|
|
|
总价 |
|
1.4履约保证金
乙方 (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
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
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 合同专用条款 ;
1.4.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4.4 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 0.05(可根据情况修改)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20 %。
1.5预付款
甲方 (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
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 合同专用条款 ;
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 合同专用条款 ;
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 合同专用条款 。
1.6资金支付
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
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7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7.1 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7.2 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
1.7.3 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
1.8违约责任
1.8.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0.05(可根据情况修改)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8.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05(可根据情况修改)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8.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8.4 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8.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8.6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9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 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1.9.1 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9.2 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
2.0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 “货物”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包装和装运
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2.4.3 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9 延迟交货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0 合同变更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 合同转让和分包
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
2.12 不可抗力
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2.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2.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3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2.14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5 合同中止、终止
2.15.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6检验和验收
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甲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6.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7 通知和送达
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 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8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9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9.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9.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0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1.4.2 |
|
1.5.1 |
|
1.5.2 |
|
1.5.3 |
|
1.6.2 |
|
1.7.1 |
|
1.7.2 |
|
1.7.3 |
|
1.8.6 |
|
1.9 |
|
2.3.2 |
|
2.4.1 |
|
2.4.3 |
|
2.8 |
|
2.12.3 |
|
2.12.4 |
|
2.16.1 |
|
2.16.3 |
|
2.20 |
|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资格文件部分
目录
(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
(2)联合协议………………………………………………………………(页码)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
一、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联合协议(如果有)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
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
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目录
(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
(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
(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
(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
(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
一、投标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1资格文件:
2.1.1承诺函;
2.1.2联合协议(如果有);
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
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
2.2 商务技术文件:
2.2.1投标函;
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2.2.4符合性审查资料;
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2.2.6投标标的清单;
2.2.7商务技术偏离表;
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2.3报价文件
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其他补充说明: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手机: ),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告知。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手机: ),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告知。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
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四、符合性审查资料
序号 |
实质性要求 |
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 |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1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2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3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
六、投标标的清单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果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
|
|
|
|
2 |
|
|
|
|
|
…… |
|
|
|
|
|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七、商务技术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
|
|
2 |
|
|
|
……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
好处;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报价文件部分
目录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
(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
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果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如果有)
|
1 |
XX |
|
|
|
|
|
|
2 |
X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报价(小写) |
|
||||||
投标报价(大写) |
|
注:
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
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
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
附件
附件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 期:
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 (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说明。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投 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 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
附件5:联合协议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
(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
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
(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
(投标人名称)将 XX工作内容 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的办法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
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第 1 页 共 1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