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SZB2024-029)
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与审计
(招标编号:CSZB2024-029)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绥 滨 县 农 业 开 发 服 务 中 心
招标代理机构: x x x x x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24 年 08 月
目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与审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鹤岗市市农业农村局以鹤农函〔2024〕21 号、鹤农函〔2024〕98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绥滨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昌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滨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决算编制与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与审计
2.2 建设地点:项目区分北山乡、忠仁镇、绥东镇三个片区。北山乡片区为迎春村、战斗村、友谊村、古城村、莲花村 5 个村;忠仁镇片区为中兴村、建边村、康乐村、长发村、高力村、福太村、永和村、兴隆村 8 个村;绥东镇片区为大林村、东方村 2 个村。
2.3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至全部服务工作完成。
2.4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2.4.1 新建区域调整后建设内容:水田平整 3265.60 亩,池埂填筑 69.502km;衬砌井渠 33 条,长 12.136公里;农用井 11 眼;配套水肥一体化卷盘式喷灌机 5 台套;规划晒场砖砌暗排沟道 1 条,长 50 米;配套强排移动泵车 6 台;建筑物 317 座,其中:φ60×6m 圆涵 161 座,φ60×12m 圆涵 4 座,φ80×6m 圆涵 30 座,φ80× 12m 圆涵 2 座,φ100×6m 圆涵 15 座,φ100×8m 圆涵 1 座,φ30×6m 有基涵 44 座,φ30×8m 有基涵 5 座,φ 60×6m 有基涵 1 座,φ80×6m 有基涵 1 座,1.5×1×6m xx 6 座,2×1.5×6m xx 8 座,双孔 2×1.5×6m xx 3 座,双孔 3×2.5×6m xx 1 座,成品农门 21 座,φ60×6m 涵闸 5 座,φ80×6m 涵闸 5 座,1×1×6m 涵闸 2座,1×1m 节制闸 1 座,20m 农道桥 1 座;田间道路 134 条,总长 94.96 公里。其中:水泥机耕路 70 条,长 60.535公里;砂石生产路 64 条,长 34.425 公里;补植防风林 3354 棵;新建 10kV 架空输电线路 5.269 公里,新建 S13-63/10变压器 5 台,S13-80/10 变压器 14 台,S13-125/10 变压器 3 台;改造 10kV 架空输电线路 1.79 公里,更换 S13-80/10变压器 2 台,新建 S13-125/10 变压器 1 台;T 接点合计 14 处,新建一二次融合柱上断路器 14 台;农业科技配套工程 1 套;规划晒场 27 处。
2.4.2 改造区域调整后建设内容:水田平整 2647.07 亩,池埂填筑 29.118km;配套强排移动泵车 16 台;建筑物 89 座。其中:φ60×6m 圆涵 20 座,φ80×6m 圆涵 5 座,φ100×6m 圆涵 14 座,φ30×6m 有基涵 10 座, φ30×6m 双管有基涵 22 座,φ30×12m 有基涵 2 座,φ80×6m 有基涵 2 座,φ100×6m 有基涵 2 座,1.5×1× 6m xx 1 座,2×1.5×6m xx 7 座,φ80×6m 涵闸 1 座,1×1×6m 涵闸 1 座,2×1.5×6m 涵闸 2 座;田间道路 84 条,总长 58.539 公里。其中:水泥机耕路 36 条,长 31.88 公里;砂石生产路:48 条,长 26.659 公里;补植防风林 1128 棵;为现状井更换 50KVA 变压器 2 台;晒场 13 处。
2.5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
2.6.1 工程决算编制:审查工程项目的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实地观察工程现场;建设项目立项、批复、资金落实情况及概(预)算执行情况;费用收支是否合法、合规,审查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开支是否合理,建设资金的使用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审查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情况;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编制基本建设项目成本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明细帐合计数核对;出具工程决算编制审计结论和相应报告。
2.6.2 工程审计:1、项目前期阶段:建设项目立项、批复、资金落实情况及概(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基本建设程序的规范性及招投标情况,审查从业单位有无转包及违法分包行为;审查工程单价与取费的准确性;审查工程价款与合同条款一致性。2、实施过程:审查费用收支是否合法、合规,审查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开支是否合理,是否包含不应列支的管理费用,建设资金的使用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审查参见单位的建设情况、开工手续等各项手续;审查内、外业与设计图纸和变更设计的一致性和真实性、合理性;审查设计变更等有关手续是否完整,变更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实地审查工程现场外业与进度付款的真实、合法性,是否有超支现象;设备、材料等是否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进行采购、验收、使用以及是否合规、有效。3、验收阶段审计:审查竣工资料与实物一致性;工程索赔、材料价差核定等是否符合规定,变更是否超过允许范围;审查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情况;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出具工程审计结论和相应报告。
2.6.3 绩效评价:对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说明经济、社会、政治效益及对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影响等情况。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130.22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或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由牵头人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2.2 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 联合体资质要求如下:
(1)工程决算编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工程审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2024 年 05 月-2024 年 07 月)投标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总负责人可以为项目组成员。
3.3.2 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 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2 人。
3.5 信誉要求
( 1 ) 投标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 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三年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xxxx://xxxxxx.xxxxx.xxx.xx)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三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22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8 月
27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9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 开标时间及方式:2024 年 09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踏勘现场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其他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8.3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9.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管部门:绥滨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招标人:绥滨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联系人:毕先生
电话:00000000000
招标代理机构:x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0000000000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绥滨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毕先生 电话:0000000000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x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0000000000 |
1.1.4 | 项目名称 | 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与审计 |
1.1.5 | 建设地点 | 项目区分北山乡、忠仁镇、绥东镇三个片区。北山乡片区为迎春村、 战斗村、友谊村、古城村、莲花村 5 个村;忠仁镇片区为中兴村、建边村、康乐村、长发村、高力村、福太村、永和村、兴隆村 8 个村; 绥东镇片区为大林村、东方村 2 个村。 |
1.2.1 | 资金来源 | 国债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2.4 | 本项目涉及的立项 批复文号 | 鹤农函〔2024〕21 号文件、鹤农函〔2024〕98 号文件 |
1.3.1 | 招标内容 | 工程决算编制:审查工程项目的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实地观察工程现场;建设项目立项、批复、资金落实情况及概(预)算执行情况;费用收支是否合法、合规,审查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开支是否合理,建设资金的使用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审查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情况;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编制基本建设项目成本明细表,复核加计正 确,并与报表数、明细帐合计数核对;出具工程决算编制审计结论和 |
相应报告。 工程审计:1、项目前期阶段:建设项目立项、批复、资金落实情况及概(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基本建设程序的规范性及招投标情况,审查从业单位有无转包及违法分包行为;审查工程单价与取费的准确性;审查工程价款与合同条款一致性。2、实施过程:审查费用收支是否合法、合规,审查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开支是否合理,是否包含不应列支的管理费用,建设资金的使用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审查参见单位的建设情况、开工手续等各项手续;审查内、外业与设计图纸和变更设计的一致性和真实性、合理性;审查设计变更等有关手续是否完整,变更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实地审查工程现场外业与进度付款的真实、合法性,是否有超支现象;设备、材料等是否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进行采购、验收、使用以及是否合规、有效。3、验收阶段审计:审查竣工资料与实物一致性;工程索赔、材料价差核定等是否符合规定,变更是否超过允许范围;审查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情况;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出具工程审计结论和相应报告。 绩效评价:对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重点说明经济、社会、政治效益及对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影响等情况。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 ||
1.3.2 | 服务周期 | 自签订合同至全部服务工作完成。 |
1.3.3 | 服务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规范的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无行贿犯罪记录; |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近三年 未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2024 年 05 月-2024 年 07 月)投标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总负责人可以为项目组成员。 3.1 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 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2 人。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联合体资质要求如下: (1)工程决算编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工程审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
1.4.3 | 限制投标的情形 | 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
1.9.1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愿自行前往踏勘。踏勘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28 日上午 9 点至 9 点 30 分,由项目总负责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绥滨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踏勘现场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联系人:毕先生,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 |
1.10.3 | 招标人 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
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 | 按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税金,投标报价应包括国 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中标后提供增值税发票 | |
3.2.1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应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未来风险填报本项目报价。 本项目采用: ☑固定总价报价 □费率报价 □其他报价方式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130.22 万元。投标总价及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 万元(人民币) 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方式、保证保险方式、保函方式等 1、保证保险、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 2、现金方式 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选择银行,获得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 交易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出,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如投标人未按此要求办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为保证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务必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文件费用及保证金缴纳方法。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 5 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 交易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出,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如投标人未按此要求办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4.4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 近 3 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或成立至今(成立 不足 1 年的无需提供) |
3.5.3 | 近年类似项目的年 份要求 |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今 |
3.5.4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今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开标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网上开标即可)。 |
5.2 | 投标文件电子版发送邮箱 | 投 标 截 止 后 30 分 钟 之 内 将 投 标 文 件 电 子 版 发 送 至 xxxxxxxx0000@000.xxx,逾期发送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发送邮箱的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自行将其合成到一个 PDF 里进行发送,逾期发 送,投标将被否决。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自黑龙江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 公示期限:3 日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7.3.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由于本项目为线上投标,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上工期一项如只能填写数字,不能打文字,请投标人将工期填写为 365 日历天即 可,实际的工期(服务期)以投标函为准。 |
10.1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 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10.2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 形 | 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10.3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委托人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 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10.4 | 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 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10.5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 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 |
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 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6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 内容 | 无 |
10.6.1 | 工程款拨付 | 1、执行国家、省、市及行业的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 2、中标人的名称、合同签订的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导致的工程款及各项手续办理问题,给建设单位带来的麻烦,一律由中标人承担。 |
10.6.2 | 确定中标人 | 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次招标按以下选择执行: √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重新招标 |
10.6.3 | 重新评标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依法组织重新评标: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条例所列的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并被查实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评审有误,未能按照同一标准评审等不客观、 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并被查实的。 |
10.6.4 | 重新招标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依法组织重新招标: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或招标被确认无效的; 2、中标候选人(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选择顺序依次确定的所有中标人)均主动放弃中标,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 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均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
3、开标后,有效投标不足 3 名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且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 4、所有投标均被作无效标处理的。 | ||
10.6.5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按照中标价格(总价)的 1.5%,由中标人支付。 2、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述费用,项目结算时不再另行支付, 中标公示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
10.6.6 |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一条 |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
10.6.7 | 不良行为记录 |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应当如实反应和提供企业本年度及上一年度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资料,如企业在本年度或上一年度有不良行为记录不如实提供记录材料,按照投标人弄虚作假处理,认定其为不合格 投标人。 |
10.6.8 | 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要求 |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等须扫描件,清晰可辨;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模糊不清、无 法辨认或其他影响审查的扫描件视为未提供。 |
10.6.9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 1-3 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注明排名顺序。 2、采用综合评分法,若投标人得分相同时, 以报价低的为中标人, 若报价得分相同时,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确定中标人。 |
10.6.10 | 补充说明 |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指经过全部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下同)不足三个的,须判断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应从 投标人实力、信誉、技术方案、投标报 价等 等方面认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明显具有竞争性的,可继续进行下 |
一步评审;认为不具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 ||
10.6.11 | 投标文件格式问题 | 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格式中,平台要求的必选的选项,如招标文件 正文中没有要求,可以传空文档代替,若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新点系统中没有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自行增加页面进行补充。 |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目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工作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该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4)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该标段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该标段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该标段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或因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的。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服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服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服务方案;
(8)投标保证金凭证;
(9)服务报酬清单;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无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的,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
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作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不提供。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应点击“文件验证”确认文件是否完整无损上传。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注册建筑师、主导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建筑师或主导专业工程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
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交易平台自动生成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 详 细 地 址 ) 或 传 真 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服务期限: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
签字、盖章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 项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1 项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0.2 款要求 | ||
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形式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应当否决其 投标。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总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班组成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协议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规定 | ||
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资格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应当否决其 投标。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 准 | 招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规定 |
服务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3.1 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响应性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应当否决其投标。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技术方案部分:72 分投标报价:25 分 其他评分因素:3 分 | ||
2.2.2 | 投标报价(25) | 1、偏差率计算公式=[(A-评标标准值)/评标标准值]×100%;评标标准值为:有效的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标准值。“A”为各投标人报价。 当偏差率每高于评标标准值 1%扣 0.1 分,每低于评标标准值 1%扣 0.1 分,最多扣 2 分。 注:投标人报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金额的为投标有效报价。 | ||
包括项目的特征、技术指标与环境条件,工程任务及规模、 | ||||
对项目及任 | 工程等级及标准,影响本项目的关键和敏感因素,技术建议 | |||
务的理解、技术建议(10) | 等。对各项工作理解充分、表述清晰,技术建议可行为10~8分;理解一般、表述较好,技术建议较合理、较可行为8~4 分;理解不足、表述较含糊,技术建议较差为4~0分 | |||
(1)总体思路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15 分。包括 | ||||
总体思路,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和方法等。思路清晰、 | ||||
2.2.4(1) | 技术方案部分(72分) | 工程决算编制与审计方案的质量水平(40) | 科学、明确,措施合理为 15~10 分;思路较清晰、较科学、较明确,措施较合理为 10~5 分;思路欠清晰、欠科学、欠明确,措施欠合理为 5~0 分。(2)方案合理性,完全合理为 15~10 分。基本合理为 10~5 分;欠合理为 5~0 分(3)文 字表述能力,10 分。包括方案说明的逻辑性、层次性、表述 | |
清晰度等。质量高为 10~7 分;质量一般为 7~3 分;质量较 | ||||
差为 3~0 分 | ||||
(1)工作进度计划安排,5 分。包括项目的总体计划安排、 | ||||
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及措施 (10) | 各子项任务的衔接、文字及图表的说明等。安排合理为 5~3分;基本合理为 3~2 分;欠合理为 2~0 分。(2)工作进度计划保证措施,5 分。包括为保证工作进度计划的实施,所 采取的各种相应措施等。措施得力为 5~3 分;一般为 3~2 分; | |||
较差为 2~0 分 |
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 (10) | (1)项目组织形式与管理措施,5 分。包括项目组织的形式、机构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配备及相应管理措施等。项目组织机构合理、管理措施得力为 5~3 分;一般为 3~2 分;较差为 2~0 分。(2)质量保证体系与质量保证措施,5 分。包括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人员职责、质量目标、过程控制及相应的保证措施等。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有力 为 5~3 分;一般为 3~2 分;较差为 2~0 分。 | ||
后续服务工作安排计划(2) | 包括后续服务工作进度、人员、技术支持、服务措施等。安 排合理为 2~1 分;一般为 1~0.5 分;较差为 0.5~0 分。 | ||
其他评分 (3 分) | 现场踏勘(3 分) |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有效的现场踏勘证明扫描 件,得 3 分,没有不得分。 | |
2.3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 1-3 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注明排名顺序。 |
注: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和评标办法须知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3 款要求确定。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低于成本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1)服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企业类似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服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企业类似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1 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对认为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事项,应由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发出书面《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详附件 1.1)进行询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有效。
3.3.2 如果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依然存在疑问,评标专家可以进一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评标专家认为全部疑问得到澄清和说明。
3.3.3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4 如果投标人未按要求及时提交《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详附件 1.1),其投标报价应予以否决。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认为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说明的事项,应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发出书面《评标专家向招标人质疑函》(详附件 1.2)进行询问。招标人的解释、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有效。招标人的解释、说明应当合法、公平、公正,并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2 如果招标人未按要求提交《评标专家向招标人质疑函》,评标专家可拒绝评标或按不利于招标人的方式处理,招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3.5.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表 1:质疑用表
1.1 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
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
投标人名称: 编号:
工程名称 | |
质疑问题 |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
澄清内容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 | |
(详细地址)。 | |
递交方式和时 间 |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分钟。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 |
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 | |
时间不得少于 分钟。 | |
结论 | 评标委员会: (签字)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
注:1.有证明材料须书面附上。
2.本表空白不够可以另行增加。
评标专家向招标人质疑函
招标人名称: 编号:
工程名称 | |
质疑问题 |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
澄清内容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 |
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 | |
递交方式和时间 |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招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招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 于 分钟。 |
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招标人对不明确的内 | |
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招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 | |
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分钟。 | |
结论 | 评标委员会: (签字)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
注
:1.有 证 明 材 料 须 书 面 附 上。
2.
本表 空 白 不 够 可 以 另 行 增 加。
附表 2:否决投标函
否决投标函
工程名称:
投标人: | |
否决原因 | 评标专家签字: |
评标委员会评判意见 | 评标专家签字: |
说明: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 |
串通投标行为认定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 1 | 投标人 2 | 投标人 3 | 投标人 4 |
结论 |
说明:本表为评标报告组成部分,请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如实填写“无”或“有”,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
评标专家签字: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注:合同条件仅供参考,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内容可自行修改、添加及删减。合同条款不作为本次招标评标依据。
合同类型: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委 托 方(甲方):
受 托 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3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技术服务范围
。
二、技术服务内容
。
三、乙方工作方式
。
四、合同期限
。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1、工作费用
。
2、支付方式
。
六、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
(2)义务
。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
(2)义务
。
七、违约责任
。
八、不可抗力
。
九、其他事项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通讯地址: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经 办 人: | 经 办 人: |
开 户 名: | 开 户 名: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银行帐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日 期: 年 月 日 | 日 期: 年 月 日 |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其中服务方案自行编制 1 任务纲要:
工程决算编制:审查工程项目的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实地观察工程现场;建设项目立项、批复、资金落实情况及概(预)算执行情况;费用收支是否合法、合规,审查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开支是否合理,建设资金的使用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审查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情况;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编制基本建设项目成本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明细帐合计数核对;出具工程决算编制审计结论和相应报告。
工程审计:1、项目前期阶段:建设项目立项、批复、资金落实情况及概(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基本建设程序的规范性及招投标情况,审查从业单位有无转包及违法分包行为;审查工程单价与取费的准确性;审查工程价款与合同条款一致性。2、实施过程:审查费用收支是否合法、合规,审查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开支是否合理,是否包含不应列支的管理费用,建设资金的使用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审查参见单位的建设情况、开工手续等各项手续;审查内、外业与设计图纸和变更设计的一致性和真实性、合理性;审查设计变更等有关手续是否完整,变更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实地审查工程现场外业与进度付款的真实、合法性,是否有超支现象;设备、材料等是否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进行采购、验收、使用以及是否合规、有效。3、验收阶段审计:审查竣工资料与实物一致性;工程索赔、材料价差核定等是否符合规定,变更是否超过允许范围;审查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情况;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出具工程审计结论和相应报告。
绩效评价:对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说明经济、社会、政治效益及对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影响等情况。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2 服务机构的责任:
咨询人应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经招标人授权,独立开展咨询工作,以保证项目的实施。咨询工作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对外向招标人负责,对内向咨询人负责。
3 服务机构的职责:
服务机构应配备适合本项目的各专业咨询人员,各专业咨询人员的职责分工应明确具体。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咨询人应提出自己的组织管理模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人: (电子印章)
目 录
注:1、上述目录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根据情况可自行对投标文件进行分册,目录可按照具体内容自动生成。
2、投标文件中的“注”仅为更好的为投标人解释投标文件格式,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自行删除“注”的内容。
3、如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删除“四、联合体协议书”,以下章节的序号依次递补。如“五、项目管理机构”变为“四、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的依次类推。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按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工程决算编制与审计服务,服务周期为 自
签订合同至全部服务工作完成 ,服务标准达到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规范的
合格标准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如有)。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6)我方在此承诺:我方拟派往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为我单位(□或我单位控股达到 30%的子公司)人员(如为联合体,则拟派人员均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人员)。其他承诺: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评审的要求,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4.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总负责人 | ||
2 | 服务周期 | ||
3 | 服务标准 | ||
4 | 是否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 是 | |
5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6 |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 是 | |
7 |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范围 | 是 | |
… |
注:…部分后面投标人可自行添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单位名称: (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所有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一)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在本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签署等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独立投标人适用。
三、授权委托书(二)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我 (姓名)系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 (姓名)系 ,……,现共同授权委托 (联合体牵头人)的 (委托代理人)为我们所组成投标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签署等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均为代表本联合体的行为,本联合体将承担委托代理人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结
束为止。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 (签字)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联合体牵头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单位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适用。其中涉及联合体成员数量的格式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修改。
(2)授权委托书格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并删除不适用格式。
四、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其他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1、本协议书为联合体投标时适用,非联合体投标时不需填报。如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可删除“四、联合体协议书”,以下章节的序号依次递补。如“五、项目管理机构”变为“四、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的依次类推。
2、其中涉及联合体成员数量的格式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修改。
五、投标保证金
六、报酬清单
1.报酬清单说明:分项报价总合不能高于招标控制价
2.报酬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报酬分项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1 | 工程决算编制 | ||
2 | 工程审计 | ||
... | ...... | ||
合计报价 |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注:(1)以上人员应附复印件或扫描件( 所附证件材料限相关注册证、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上岗证、身份证等)。
(2)配备人员的执业资格注册主管部门查询页面网页截图。
(3)所附材料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4)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营业执照号【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应填写此表;
□(2)本表后附投标人相应认证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本表后附投标人相应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近 年类似工程业绩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类型 | 注:填列招标代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合同或监理合同等。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1)每个业绩项目须单独填表,宜标明序号。
(2)企业类似业绩是指: 与本项目相关类似业绩 ,证明材料为_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
(3)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4)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均无效。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需提供)
九、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本项目工程决算编制与审计服务方案:
注:格式、内容由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要求自行编制。
十、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