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绿色电力证书申领和挂牌出售操作指南
1 绿证申领
1.1 申领条件
申领条件: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内的风电(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不含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通过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向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申请绿证权属资格。
1.1 申领流程
申领流程:绿证申领流程主要分为签署承诺书、运行信息填报、绿证权属资格登记、绿证申领四个步骤,待信息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绿色电力证书。
签署承诺书
填报项目运营信息 审核
(月度运行)
绿证权属资格登记
审核
绿证申领
审核
绿证核发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
1.2 信息平台操作
1.2.1 签署承诺书
风电、光伏企业登录信息平台后,首页显示承诺书,要求企业对提交的项目信息、证书核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遵守证书核发与自愿交易相关细则。企业应仔细阅读承诺书,如图:
勾选已阅读,并点击确定,即完成签署承诺书。
1.2.2 项目运营信息填报
项目并网发电之后,企业应于每月月底前在信息平台填报上月的运行信息。在“项目信息填报”中单击项目名称,选择“项目运营”:
点击要填报年月对应的操作栏的“填写”按钮,按照说明填报具体信息,并上传所属项目上月电费结算单、电费结算发票和电费结算银行转账证明扫描件。对于共用升压站的项目,需提供项目间的电量结算发票及其他证明材料。
点击【电量信息】-【新建】,填写上月电量和电价信息,如图: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勾选电量,可以点击【修改/删除电量】,进行编辑。
点击【浏览】,进行附件添加,可以打包多个附件上传,【删除】可以删掉已上传的附件。
说明:如果填写的结算电量与发票和结算单的电量不一致,请在备注中说明情况,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信息填写完毕并检查确认后,选择【保存】或【提交】。点击【保存】将保
存该项目信息,显示在项目信息列表中,其状态为未提交;点击【提交】,即完成月度运行信息的填报,状态为“待审核”。月度运行信息填报完成提交后,由信息中心进行审核确认。
信息中心审核通过后状态变为“已完成”,如有信息填写有问题被退回,状态是“修改补充”,企业可修改后重新提交。点击历史审批意见,可查看信息中心审核意见和审核结果:
1.2.3 绿证权属资格登记
企业在项目信息填报界面中单击项目名称,并选择“绿证申领”标签下的“权属资格登记”,在线提交证书权属资格审核所需文件,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登记申请需经信息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绿证申领资格。绿证权属资格登记审核通过后,无需再次登记。
注意: 1)如果企业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等可填写和上传一样的信息和文件。
2)项目持股方如果是非自然人,证件类型和号码填写“无”。
3)“持股出资比例”处点击【新增】可以添加多个出资方记录。
权属资格登记申请提交后,需通过信息中心审核。审核后,表格下方可查看审核意见和结果,如下图:
1.2.4 绿证申领
具备绿证申领资格的项目,点击“绿证申领”,可选择已通过月度运行信息审核的月份,进行绿证申领工作。
点击操作栏中的【申领】,进入申领页面,如下图:
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申领】:
申领前如需修改月度运行信息,应在 “项目信息变更”中提交月度运行表的变更申请,信息中心将月度运行表返回,企业在“项目运营”中完成修改。
绿证申领后,需通过信息中心审核,审核通过方可获得绿证,如下图:
点击操作栏的状态,可查看审核结果和审核意见,如下图:
点击绿证数量,可查看核发绿证的起止编码,如图:
2 绿证出售
2.1 绿证交易开户
对于已经获得绿证、尚未开通交易账户的项目,企业进入绿证申领界面,系统跳出开户提示:
点击【确定】,出现绿证交易开户界面:
交易账号可以沿用信息平台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勾选下方的“沿用可再生系统账号及密码注册”,点击“提交注册”即可;也可以注册新的用户名和密码,并提交注册。提交注册后,开户账号即可生成。
已有开户账号的企业,绿证申领界面会显示其账户信息。
另外,卖方需与银联关联结算账户以实现交易资金的结算划转,这需要卖方填写分账承诺书和分账商户添加表两个文件,盖章扫描后发邮件至 xxxxxxxxxx00@000.xxx,并将盖章原件邮寄到xxxxxxxxxx 000 xxxxx 00 x,xxxx收,电话 021-00000000。
2.2 绿证交易平台登录
绿证交易需要通过“中国绿色电力证书认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绿证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完成。绿证自愿认购交易没有交易时间限制,采用全天侯交易方式。绿证自愿认购交易试行期间采用单向挂牌或协议转让的交
易方式。
发电企业在信息管理平台的绿证申领界面查看绿证核发结果,如果已获得绿证,则状态栏显示“已核发”,操作栏出现“出售”按钮,界面如下:
点击“出售”,系统自动链接到绿证交易平台登录界面:
卖方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单击“登录”。
卖方用户也可直接打开绿证交易平台,通过首页右上角的“我是卖方”打开登录界面登录:
卖方首次登录后,需要补充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交信息中心审核:
企业补充信息待信息中心审核通过后,企业买方可进行后续的绿证出售。
2.3 绿证出售
2.3.1 完善项目资料
卖方补充企业信息通过审核、登录交易平台后,选择“企业-项目管理”,通过点击操作栏“编辑”按钮补充项目介绍等宣传材料,并上传宣传图片(照片)。
企业需要分别填写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介绍,上传项目绿证图片和项目资质图片,点击“保存”或“提交”。
提交后需通过信息中心审核方可挂牌出售。
2.3.2 挂牌出售
卖方选择“绿证-绿证管理”,双击“现上架数量”,可以修改填写拟出售的绿证数量。点击待出售绿证的项目信息操作栏【出售】按钮,即完成挂牌。
点击【查看】,可查看相关出售信息:
点击【停售】,即撤销挂牌,买方无法查到项目绿证出售信息。
2.3.3 协议转让
协议转让是指交易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并通过交易系统完成交易的交易方式。
交易双方协商绿证交易达成一致后,意向卖方通过绿证交易平台“订单-一次性划转管理”,点击“发起申请”,在线填写协议转让交易挂牌申请:
挂牌信息除需提交交易标的代码、数量、价格等信息外,还应提供协议转让意向买方账户信息:
意向买方和卖方可以选择在交易平台进行线上资金支付,也可以自行协商线下进行资金支付。
如意向买方和卖方选择自行协商线下进行资金支付时,意向买方和卖方需按照交易平台提供的绿证协议转让确认书标准文本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双方盖章并由卖方上传电子文本文件。
协议转让交易提交后,买方购物车中可查看到该交易申请,并进行支付。信息中心在收到意向卖方和买方双方确认后,需要核实协议转让数量与确
认书信息是否一致,对于符合条件的协议转让进行绿证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