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G-2017-42 号地块开发项目标识采购项目
XDG-2017-42 号地块开发项目标识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编号:WXXS201911003-X11
招 标 人:无锡恒廷实业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2 年6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技术要求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资格后审须知及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分细则
目 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工程名称 | XDG-2017-42 号地块开发项目标识采购项目 |
2 | 建设地点 | 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先锋路东、文景路南 |
3 | 建设规模 | x工程为 XDG-2017-42 号地块开发项目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包括立式精神堡垒、卧式精神堡垒、地下停车场指引牌、人行指引牌(指楼栋)、总平面导览图、花草牌、户外果皮箱、楼栋号牌、车库入口龙门牌、车库通道指示吊牌、车库电梯厅指示吊牌、私家车位牌、车库总平图、外墙字、柱面涂装、墙裙涂装电梯入户墙面涂装、坡道墙面涂装、交通指示方牌、交通指示圆牌、橡胶护角、橡胶减速带含端头、室内反光镜、车轮定位器、车位划线、车库通道画线、地面指示箭头、入 户禁停线。 |
4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5 | 质量标准 | 质量标准:合格。 |
6 | 招标范围 | XDG-2017-42 号地块开发项目标识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立式精神堡垒、卧式精神堡垒、地下停车场指引牌、人行指引牌(指楼栋)、总平面导览图、花草牌、户外果皮箱、楼栋号牌、车库入口龙门牌、车库通道指示吊牌、车库电梯厅指示吊牌、私家车位牌、车库总平图、外墙字、柱面涂装、墙裙涂装电梯入户墙面涂装、坡道墙面涂装、交通指示方牌、交通指示圆牌、橡胶护角、橡胶减速带含端头、室内反光镜、车轮定位器、车位划线、车库通道画线、地面指示箭头、入户禁停线等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上述招标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上述费用在报价时未包含者视同让利,不得另 行计算。 |
7 | 工期要求 | 工期为 60 日历天。 根据招标人总体进度要求,不得影响招标人综合验收并交付使用;误期违约金:中标价的千分之五/天。 |
8 | 资金来源 | 自筹 |
9 |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提供 2018 至 2020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 |
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信誉要求:自 2020/6/10 以来,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1/6/10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上述内容承诺书原件的 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0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1 | 计价方式 | 固定单价 |
12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3 |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 投标担保的形式:(投标人不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保证金 ☑银行保函 ☑保险公司保单 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投标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 4 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保函保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缴纳)。 方式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银行账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保证金信息”查看本标段对应的相关信息 方式 2、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 投标保函(保单)通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xxxx://00.000.00.000:0000/xxxx) 其他要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银行规定的申请条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采用保险公司保险单方式提交的,应当满足保险公司规定的申请条件和信用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具体参照执行锡建建市【2021】26 号文,以《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为准。国泰新点软件服务咨询:4009980000、18261542577,保证 金业务可咨询:0510-85253039 |
14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
15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无 |
16 | 答疑和澄清 | 投标人提疑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6 月 16 日上午 10 时 00 分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 2022 年 6 月 16 日下午 16 时 00 分 |
17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地点: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锡山区迎宾南路 19 号 4 楼 407 室) 网上投标网址 xxxx://0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action/hall/login 时间: 2022 年 7 月 4 日上午 9 时 30 分 |
18 | 开标 | 开标时间: 2022 年 7 月 4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地点: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锡山区迎宾南路 19 号 4 楼 407 室)。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场外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 (xxxx://0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 llaction/hall/login) |
19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综合评估法 |
20 | 最高限价 | x项目的最高限价为 210 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
2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里随机抽取 4 人。 |
22 | 履约担保 | 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 银行保函 支付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 10%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 10% |
23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本工程招标严格遵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关于开展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工作的通知》(锡建标 [2011]4 号)、《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2、网上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的信息(具体包括企业与项目负 |
责人的各类资质证书)以诚信库内信息为准,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更新、完善诚信库。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250 元),售后不退。 4、本工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方式,所有招投标过程均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上完成。 5、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6、特别提醒: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评标阶段请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电话通知后须在 30 分钟内到达开标地点或者以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解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或对评标委员会指出其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确认。如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解答评标委员会的问题,或者没有对评标委员会指出的问题予以确认,将视为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无任何异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作出评审结论,进行后续评审。 7、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无锡市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凡进入开、评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xx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xx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xx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 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xx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C,严禁进场并上报所在社区与同级管理部门。 9、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仅审查投标保证金是否正常缴纳,投标单位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及时打印带二维码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开标现场查询到投标保证金为非正常缴纳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10、因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自动生成的投标函与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不同,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编 制投标函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正文中。 |
1.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5 项;
1.2 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 。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5.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其他相关要求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资格后审须知及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分细则
7.2 除 7.1 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 “建设工程”的“网上招投标系统”中电子澄清文件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15 日前“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的“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2年6月16日10:00前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的“网上招投标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网上系统予以澄清,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系统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的“网上招投标系统”中及时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网上系统最后发出的澄清文件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简体中文 。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
11.2 资格后审申请书包括的主要内容详见第四章、资格后审须知及资格后审申请格式。
11.3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3.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3.3 投标函
11.3.4 投标函附录
11.3.5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1.3.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11.3.7 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经营规模、经营特色、对企业员工的业务培训情况、经营场地使用性质、成立以来的主要成就及正在履行的与本次投标相类似重大项目情况等)
11.3.8 相关承诺(投标人可针对交货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措施、质保期等作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1.3.9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企业资料
11.3.10 投标人自评分表
11.4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 投标报价表: A、投标报价表
B、技术响应情况 C、承诺书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 投标文件为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的编制都必须符合网上投标要求。投标文件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请详见“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12.3 投标文件应使用无锡市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使用无锡市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后生成有 JSTF 以及 nJS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JS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的文件,用于网上递交;nJS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文件,用于电子标书光盘刻录。
12.4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充分考虑风险因素,以决定是否投标,一旦决定投标,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重大偏差。
13.投标报价
13.1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报价,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表格完整的填报。
13.2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报价应包括全部费用但不限于设备费、专用工具费、备品备件费、运杂费、技术资料费、现场水电费、现场保管费、管理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指定卸货地点)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增值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和责任、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培训费、检测费等价格之和作为投标价格,任何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以后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14.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截止日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所规定的期限,各投标人应于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 V7.0 系统。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13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6.3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予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6.5 招标项目发生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文档部分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单位未提供上述内容,将作为重大偏差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19.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2.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投标文件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招标人。
19.2.2 网上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的“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19.2.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0.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的“网上招投标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20.2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20.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0.4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1. 开标
2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公开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场外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xxxx://0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21.2 开标程序
详见附件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及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及有效性
x项目现确定为不见面开标方式,无见面符合性审核环节,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xxxx://0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投标人应当在 60 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
22.3 符合性检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退还给投标人:
(1)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2.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该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
(2)不符合本须知第 19.1 条“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的;
(3)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规定加盖投标人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章的,由委托代理人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章的,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4)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格式不符合第 18.2 条要求的;
(5)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6)投标人未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3.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投标人投标资格审查
25.1 资格审查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进入初步评审阶段。
25.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资格后审须知资格后审评审标准”只要不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为不通过资格审查)。
26.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6.1 听取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招标项目的情况介绍,阅读、研究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了解和熟悉评标要求;
26.2 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26.3 核对并确认对投标价格进行换算的依据和换算结果;
26.4 核对并确认对投标文件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方法、修正标准和修正结果;
26.5 核对投标文件存在的所有偏差,确认重大偏差、细微偏差和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
26.6 根据需要,对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细微偏差的补正及投标文件中其他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向投标人进行澄清;
26.7 分析投标人对xx、说明或者补正所作的书面注明;
26.8 对存在过低的投标价格的投标人进行澄清,分析其做出的书面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过低的投标价格是否能够成立;
26.9 评标委员会形成初步评审结论。
26.10 招标文件关于“重大偏差”、“细微偏差”、“投标报价进行换算的方法和标准 ”的规定:
26.10.1 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6.10.1.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6.10.1.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6.10.1.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10.1.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6.10.1.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后审时不一致的;
26.10.1.6 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后审时不一致的;
26.10.1.7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6.10.1.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误期违约金的承诺和质量违约金的承诺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26.10.1.9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26.10.1.10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26.10.1.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6.10.1.12 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26.10.1.13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26.10.1.1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
26.10.1.15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6.10.1.16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26.10.1.17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6.10.1.18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6.10.1.19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6.10.1.20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资料,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公示的实质内容不一致的;
26.10.1.21 投标文件中未提交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诚信承诺书》的; 26.10.1.22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商务标部分要求的承诺书的。
26.10.2“细微偏差”:凡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未规定作为重大偏差的,一律作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初步评审时要求投标人补正。
26.10.3 投标报价进行换算的方法和标准:
26.10.3.1 对投标文件中的计算错误,按照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6.10.3.2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6.10.3.3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7.详细评审:
27.1 初步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审和比较;
27.2 投标文件未通过初步评审的,不得进行详细评审;
27.3 在详细评审阶段,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应当以初步评审后得出的评标价为依据。 2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8.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8 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8.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8.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8 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9 评标方法和标准
29.1 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由评标小组按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合计最高分者中标。
29.2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0.合同授予标准
30.1 本招标工程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30.3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0.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0.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1、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 15 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本工程的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1.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及安装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36.1 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 1 万元的罚款。
32.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
给他人。
33、履约担保
33.1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30 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2 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3.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 22 条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3.3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时,招标人也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详见附件技术参数文件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签约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货人(乙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后,就 XDG-2017-42 号地块开发项目标识采购项目事项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XDG-2017-42 号地块开发项目标识采购项目工程地点: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先锋路东、文景路南
工程范围:XDG-2017-42 号地块开发项目标识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立式精神堡垒、卧式精神堡
垒、地下停车场指引牌、人行指引牌(指楼栋)、总平面导览图、花草牌、户外果皮箱、楼栋号牌、
车库入口龙门牌、车库通道指示吊牌、车库电梯厅指示吊牌、私家车位牌、车库总平图、外墙字、柱
面涂装、墙裙涂装电梯入户墙面涂装、坡道墙面涂装、交通指示方牌、交通指示圆牌、橡胶护角、橡
胶减速带含端头、室内反光镜、车轮定位器、车位划线、车库通道画线、地面指示箭头、入户禁停线
等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上述招标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均
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上述费用在报价时未包含者视同让利,不得另行计算。
第二条 合同标的
(一)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元),该
x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投标报价时的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该总价已包括全部费用但不限于设备费、专用工具费、备品备件费、运杂费、技术资料费、现场水电费、现场保管费、管理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指定卸货地点)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增值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和责任、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培训费、检测费等。
(二)在安装、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乙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乙方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影响交付甲方使用的时间。
(三)在安装过程中,甲方可能对部分货物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的依据以乙方投标时投标报价的单价乘以增减的数量及相关费用,并对合同总价作相应的调整。
(四)乙方在生产前应提供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开始生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承诺承担全部因原材料价格波动、政策调整所带来的风险和收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货物单价不做调整。
第二条 交货日期
自合同签订后 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以满足工程整体进度为前提。
第三条 交货(交付)地点: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先锋路东、文景路南 ,产品交付后其所有权归甲方。
第四条 运输方式:汽运,费用由乙方负担(含在本次合同价款内)。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承诺按甲方的要求开具相应发票,且每次要求付款前需提交付款通知书及相应发票。前述付款通知书先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签认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若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具发票,发包人可作同期顺延付款。
1)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按合同总金额的 20%向乙方支付设备采购款;
2)本合同项下所列全部产品货到现场并经甲方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50%(若所采购货物较原招标文件载明的数量发生重大变更,则以跟踪审计单位现场核定的实际数量为基准进行结算);
3)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0%;
4)本项目最终审计结束,且经甲方验收合格满一年后 30 日内,支付至项目审定价款的 90%;
5)本项目最终审计结束,且经甲方验收合格满二年后 30 日内,支付至项目审定价款的 100%。若质保期未满,则留项目审定价款的 5%作为保修款,待质保期满后付清(不计息)。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至合格并赔偿甲方合同总价 10%
的质量违约金;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及因此造成全部损失和费用。
第七条 安全生产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火灾、工伤、人身或财产损害等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导致甲方陷入诉讼或仲裁的,还应赔付甲方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损失等。
第八条 材料供应管理
1、本合同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材料设备都必须具有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等有效相关证明,并报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未认可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由于乙方采购的材料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工期延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的任何书面认可不代表免除乙方材料设备应达到国标或行业通行标准的义务,乙方亦不可据此向任意第三方进行任何性质的明示、暗示承诺。
第九条 现场管理
1、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 售后服务
(一)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生效后在甲方需要时给予现场技术安装指导。
(二)本工程质保期为 2 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质保期结束后提供有偿终身维修服务(乙方有承诺延长质保期的,按乙方承诺的质保期年限为准)。
(三) 在合同规定质保期内,当设备及材料出现故障或损坏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 2 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赶赴故障现场维修,除免费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合格的产品外;还应承担因更换所发生的运输、保险、安装、检测等有关的全部费用。如乙方不响应或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解决,费用将在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承诺缩短响应时间的的,按乙方承诺的响应时间为准)。
(四)质保期期满后产品故障,自通知后 4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并在维修价格上给予优惠(以成本
价计取)。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使用该产品或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侵犯第三人的在先权利(包括但限于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商业秘密等),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x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解除或终止合同的,除应承担乙方实际已经发生的人工费、运输费用外,应另行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额的 20%作为违约金,造成乙方损失超过合同标的额 20%时,甲方须按照实际发生的损失赔偿。
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乙方应退回已收取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标的额 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超过合同标的额 20%时,乙方须按照实际发生的损失赔偿。
第十三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协助施工单位组织各方进行图纸设计交底。
(2)审核乙方的工程进度,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3)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等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2、乙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并与其他施工单位密切配合,xx施工。
(2)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如未能按照甲方要求进度完成,甲方有权增派人员参与施工,其工资单价根据赶工方要求,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已完工的安装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5)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亦不得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上设置任何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担保等)。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计,审计结果由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工程结算审计审减率在 5%(含 5%)以内的,审计费由甲方承担;审减率大于 5%而小于等于 10%的,审计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并由乙方按审定价的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承担的审计费用及违约金在工程审定价内扣除;审减率大于 10%,审计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并由乙方按审定价的 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承担的审计费用及违约金在工程审定价内扣除。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亦不得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上设置任何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担保等)。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能力承担工程或违反前述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勒令乙方退场,并在甲方通知日期内无条件撤离工地,乙方支付合同中标价 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及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 1 天,应按合同中标价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中标价的 20%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费用。
4、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每迟延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签订以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双方均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 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项 目 名 称 :
甲方(全称):乙方(全称):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建设监理) 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有关等经济活动。三、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索要、接受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予以赔偿。
五、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保修期满时止。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人: ( x x ) 承 包 人: (xx)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经办人: (签字) 经办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项 目 名 称 :
甲方(全称):乙方(全称):
为了切实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的相关规 定,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本工程目标建设的顺利实现,甲乙双方就 (合同编号: )的安全管理责任达成以下共识,特签订本协议书,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目标和任务
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不发生死亡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
二、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资质及安全生产信誉度。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随时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和消除隐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一切施工并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履行整改意见或再次逾期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的工程合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三)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职责告知。
(四)甲方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日常事务。
三、乙方权利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及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自觉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确保安全生产。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四)乙方有义务在入场一周前上报该工程项目劳务人员花名册及其管理人员分工情况。
(五)乙方指派为现场安全员,负责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现场管理工作。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依法通过相关有资质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考核后方可任职。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岗位操作证书后方能上岗作业。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七)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积极推广和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八)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定期组织演练。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九)加强工作场所以及发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凡安全措施不到位,员工对岗位安全知识不熟知的,
不准进行生产或进行相应的施工作业。对涉及安全生产必须取得行政许可的有关事项,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十)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并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十一)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履职报告制度,每季度填写《无锡市锡山区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后于下季度第一个月 2 日前报送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十二)接到有关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理, 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的有关规定,如实报告, 同时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
(十二)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及设施在施工期发生对第三方或甲方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十三)乙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甲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批准。乙方必须对分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分包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与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连带责任)。
(十四)乙方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和安全施工方案,并在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实施。乙方在工人进场一周内,要填写三级教育卡,不得缺人漏人,三级教育卡由乙方保存并备查, 经常教育由乙方负责。
(十五)乙方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接受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
(十六)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四、 法律责任
(1) 发包人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限期改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 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承包人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限期改正,直至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 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本协议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五、对本协议所确定安全生产职责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履行,对发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六、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全部结算完毕时止。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单 位 : 乙 方 单 位 :
( x x )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 (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地 址 : 地 址 :
电 话 : 电 话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章 资格后审须知及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
1、资格后审评审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投标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必须具备,提供有效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 提供。 |
2 | 自 2020/6/10 以来,企业没有因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1/6/10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必须具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
4 | 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 | 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缴费证明,近三个 月指 2022 年 2 月至 2022 年 4 月。 |
5 | 财务报告 | 提供 2018 至 2020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 的财务会计报表)。 |
6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以上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以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诚信信息库 中不支持入库的资料,投标人应将资料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无扫描件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二、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人资格后审申请书
项目名称:
投标人: (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资格后审申请书
二、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 1、投标人一般情况
2、年营业额数据表
3、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4、财务状况表
5、类似工程经验
6、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
7、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
8、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
9、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
10、承诺书
11、其他
一、资格后审申请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投标人资格后审须知》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下列标段投标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2、本申请书附有下列内容的文件的复印件:
2.1 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的 (施工资质等级) 证书;
3、按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 | |
联系人 1: | 电话: |
联系人 2: | 电话: |
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 | |
联系人 1: | 电话: |
联系人 2: | 电话: |
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 | |
联系人 1: | 电话: |
联系人 2: | 电话: |
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 | |
联系人 1: | 电话: |
联系人 2: | 电话: |
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5.1 资格后审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须以投标时提供的资格后审申请书主要内容的更新
为准;
5.2 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后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人。
二、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
附表 1
投标人一般情况
1 | 企业名称 | |
2 | 总部地址 | |
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
7 |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 |
8 | 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 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 |
9 | 主营范围 1、 2 、 3、 | |
10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附表 2
投标人名称
近三年营业额 | ||
财 务 年 度 | 营 业 额(万元) | 备 注 |
第一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 ||
第二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 ||
第三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
注: 1.本表内容将通过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2.所填的年营业额为投标人每年从各招标人那里得到的已完项目营业收入总额。
附表 3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工程名称 | 合同身份 | 监理(咨询) 单位 | 合同金额 (万元) | 结算金额 (万元) | 竣工质量标 准 | 竣工日期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注: 1.对于已完工程,投标人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
2.申请人应列出近三年所有已完项目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附表 4
1.开户银行情况
财务状况表
开户银行 | 名称: | |
地址: | ||
电话: | 联系人及职务: | |
传真: | 电传: |
2.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元) | 近 三 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1 总资产 | |||
2.流动资产 | |||
3 总负债 | |||
4.流动负债 | |||
5.税前利润 | |||
6.税后利润 |
投标人请附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3.为达到本项目现金流量需要提出的信贷计划(投标人在其他合同上投入的资金不在此
范围内)
信贷来源 | 信贷金额 (万元) | ||
1 | |||
2 | |||
3 |
注: 投标人应提供财务资料,以证明其已达到资格后审的要求。每个投标人要填写此表。
附表 5
投标人名称
1 | 合同号 |
合同名称 | |
工程地址 | |
2 | 发包人名称 |
3 | 发包人地址(请详细说明发包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
4 | 与投标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 (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合同工程内容) |
5 | 合同总价 |
6 | 合同授予时间 |
7 | 完工时间 |
8 | 合同工期: |
9 | 其他要求: |
附表 6
投标人名称
1.公司人员 | ||||
人员类别 数量 | 管理人员 | 工人 | 其他 | |
总数 | 其中技术工人 | |||
总数 | ||||
拟为本工程提供的人员 总数 | ||||
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 ||||
数量 经历 |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 |||
人员类别 | 10 年以上 | 5 年至 10 年 | 5 年以下 | |
管理人员 (如下所列) | ||||
项目经理 | ||||
技术人员 (如下所列) | ||||
质检人员 | ||||
试验人员 | ||||
机械人员 | ||||
„„ |
注:表内列举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随项目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附表 7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投标人名称
1 | 职位名称 |
主要候选人姓名 | |
替补候选人姓名 | |
2 | 职位名称 |
主要候选人姓名 | |
替补候选人姓名 | |
3 | 职位名称 |
主要候选人姓名 | |
替补候选人姓名 | |
4 | 职位名称 |
主要候选人姓名 | |
替补候选人姓名 |
注:1.拟派往本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应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工程师,预算、合同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计划统计人员等。
2.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 投标人应提供至少 2 个能满足规定要求的候选人。
附表 8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负责人简历
投标人名称
职位 | 候选人 | |
候选人资料 | 候选人姓名 | 出生年月 年 月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学历 | 职称 | |
职务 | 工作年限 | |
自 | 至 | 公司/项目/职务/有关技术及管理经验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注:1.提供主要候选人的专业经验, 特别须注明其在技术及管理方面与本工程相类似的特殊经验。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往本招标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候选人的技术职称或等级证书复印件。
附表 9
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自 2020/6/10 以来,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1/6/10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 月 日
附表 10
1、近三年的已完和目前在建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所介入的诉讼或仲裁情况。请分别说明事件年限、发包人名称、诉讼原因、纠纷事件、纠纷所涉及金额,以及最终裁判是否有利于投标人。
2、近三年中所有发包人对投标人所施工的类似工程的评价意见。
3、与资格后审申请书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不应在其资格后审申请书中附有宣传性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注:
1.如有必要,以上各表可另加附页,如果表的内容超出了一页的范围,在每个表的每一页
的右上角要清楚注明:表 1,第 1 页;表 1,第 2 页等等。
2.附表的附件应清楚注明:表 1, 附件 1; 表 1, 附件 2 等等。
3.凡表格中涉及金额处,均以 为单位。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XDG-2017-42 号地块开发项目标识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 (盖公章)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三、投标函
四、投标函附录
五、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七、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经营规模、经营特色、对企业员工的业务培训情况、经营场地使用性质、主要负责人简历介绍、成立以来的主要成就及正在履行的与本次投标相类似重大项目情况等)
八、相关承诺(投标人可针对交货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措施、质保期等作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企业资料。十、投标人自评分表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 标 人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xx)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致:(招标单位名称)
三、投 标 函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答疑,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 我方决定参加: 工程的投标。
(二) 全部货物之供应及有关服务的投标总价 元,详见投标报价表。
(三) 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90 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到合同终止日为止。
(四) 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答疑、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五) 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六) 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七) 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八) 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件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九)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十)投标诚信承诺:
10.1 我方承诺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
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管理规定,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
10.2 我方承诺我单位如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国家、省、市现行规定的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的,
愿意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在指定媒介上的公示,并扣除企业信用分,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我单位投标。不良行为的认定及信用分的扣除包括并不限于以下规定:
(1)除不可抗力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
标、或者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 2 个月,并扣除企业信用分 2 分(扣分有效
期 6 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
价畸高、投标文件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违反招标文件中的无效投标条款等情形);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应出席开标会而缺席或迟到的;项目负责人缺席答辩、消极答辩的(答辩得分低于扣除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的 60%,评标委员会需进行判定),公示 1 个月,并扣除企业信用分 1 分(扣分有效期 6 个月);
(3)一年内 2 次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法律依据的 或者被驳回投诉的,公示 1 个月,并扣除企业信用分 3 分(扣分有效期 12 个月);
(4)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 公示
3 个月,并扣除企业信用分 3 分(扣分有效期 24 个月)。
10.3 我方承诺我单位所有企业信息(包括业绩和获奖情况等)以“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诚 信信息库”内信息为准,并及时维护和更新;我单位投标所使用的诚信库信息均真实有效,无任 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地址:
授权代表姓名(签名或xx):日 期:
四、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履约保证金 | ||
2 | 施工准备时间 | ||
3 | 误期违约金额 | ||
4 | 误期赔偿费限额 | ||
5 | 总工期 | ||
6 | 质量标准 | ||
7 | 工程质量违约金 | ||
地 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地址:
授权代表姓名(签名或xx):日 期:
五、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编号: 日 期:
:
我公司愿针对本次 招标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与xx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七、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经营规模、经营特色、对企业员工的业务培训情况、经营场地使用性质、成立以来的主要成就及正在履行的与本次投标相类似重大项目情况等)
八、相关承诺(投标人可针对交货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质保期等作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格式自拟)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企业资料
(十)投标人自评分表(格式)
说明:为了评标委员会能够准确评审,请投标人提交可以得分的相关证明资料并自评分值。但实际得分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为准。
投标人自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是否提供 | 对应页码 | 自评分值 (分) |
一、投标人生产设备合理性(10 分) | |||||
1、大型数控剪板机满足得 2 分,不满足不 | |||||
得分; | |||||
2、大型数控折弯机满足得 2 分,不满足不 | |||||
得分; | |||||
3、数控金属激光雕刻机满足得 2 分,不满 | |||||
足不得分; | |||||
4、大型金属激光切割机满足得 2 分,不满 | |||||
足不得分; | |||||
5、数控开槽机满足得 2 分,不满足不得分;注:提供采购发票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且发票名称须与投标公司名称相符合。 | |||||
1 | 技术响应 (30 分) | 二、技术性能指标合理性:(10 分) 对投标人的送检的主要材质进行的评分: 1、 严格按图纸,工程量清单表格要求,送检主材耐腐蚀 1.5mm 厚 304#不锈钢,产品符合 GB/T 3280-2015(及以上标准),提供取得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MA(中国计量认证)或 SGS(通用公证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原件扫描件,得 4 分; 2、严格按图纸,工程量清单表格要求,送检主材 5mm 厚亚克力,产品符合 GB/T 7134-2008(及以上标准),提供取得 CNA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MA (中国计量认证)或 SGS(通用公证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原件扫描件,得 3分; 3、严格按图纸,工程量清单表格要求,送检主材节能 LED 灯具模组,产品符合 GB/T 39394-2020(及以上标准),提供取得 CNA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MA(中国计量认证)或 SGS(通用公证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原件扫描件,得 3 分; 以上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 |
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 |||||
三、技术优化方案:(10 分) 按现有的货物清单要求,提供以下货物种类的优化方案(包含:细部尺寸图 1 张,内部剖视图 1 张,主体钢结构 1 张, 基础预埋 1 张,三维效果图 3 张),每能 完整的提供一项得 1 分: ①立式精神堡垒;②卧式形象标识; ③地下停车场指引牌;④人行指引牌;⑤总平面导览图;⑥户外果皮箱;⑦楼栋号牌;⑧外墙字;⑨车库入口门牌;⑩车道通道指示吊牌。 优化设计方案能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 完善、补充、绘制成具有可实施性的深化设计方案;对招标人所需的产品进行部分结构或布局上的设计。 | |||||
2 | 售后服务 (10 分) | 一、拟投入本项目组成员: 1、拟配备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设计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得 2 分。 2、拟配备作业人员具有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的,得 2 分。 3、拟配备作业人员具有高空作业证书的,得 2 分。 注:提供人员的职称证书、焊工证、高空作业证书,以及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2 年 2 月-2022 年 4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以上均须提供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二、有完整的售后服务解决方案。 | |||||
3 | 投标人综合实力(5 分) | 投标人近 3 年有类似工程标识业绩合同, 每提供 1 个得 2.5 分;以上业绩累计不得 超过 5 分。 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业绩的有效期为 3 年,以验收报告所载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 系统 V7.0 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 |||
4 | 商务响应 | 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期提前 5 天得 1 |
(供货期) | 分,承诺提前 10 天得 3 分,承诺提前 15 天得 5 分。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 目 名 称 :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
投 标 人 : (xx)
法定代表人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清单详见附件
说明:已标价清单按 附件(设备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清单包括附件 (设备清单)有关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投标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投标货物名称 | 招标技术要求 | 投标货物技术指标 | 选择项 (正偏离、负偏离或符合) |
注:
(1)本表不得删除;
(2)主要的技术指标项,无需逐条列出,只需要列出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3)本表如需要可自行延长。
(4)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评分细则
(一)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小组人员按本评分细则分别进行评分,以评标小组人员评标值的算术平均数评定分值。凡与本评分细则不相符合的评分值为无效分值,将该评分值剔除,不参与算术平均。合计最高分值者为中标单位。
(二)评分项目及分值
1、投标报价 50 分
2、技术响应 30 分
3、售后服务 10 分
4、投标人综合实力 5 分
5、商务响应 5 分
(三)各项目评分标准
序 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50 分) | 1)本工程招标人设最高限价。 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或低于企业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标,作废标处理。 3)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x 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 =A×K,K 值为 10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50 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人的评标价每高出该评标基准价 1%扣 0.3 分;投标人的评标价每低于该评标基准价 1%扣 0.3 分。 说明: 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③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50 |
2 | 技术响应 (30 分) | 一、投标人生产设备合理性(10 分) 1、大型数控剪板机满足得 2 分,不满足不得分; 2、大型数控折弯机满足得 2 分,不满足不得分; 3、数控金属激光雕刻机满足得 2 分,不满足不得分; 4、大型金属激光切割机满足得 2 分,不满足不得分; 5、数控开槽机满足得 2 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提供采购发票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且发票名称须与投标公司名称相符合。 | 30 |
二、技术性能指标合理性:(10 分) 对投标人的送检的主要材质进行的评分: 1、严格按图纸,工程量清单表格要求,送检主材耐腐蚀 1.5mm 厚 304#不锈钢,产品符合 GB/T 3280-2015(及以上标准),提供取得 CNA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MA(中国计量认证)或 SGS(通用公证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原件扫描件,得 4 分; 2、严格按图纸,工程量清单表格要求,送检主材 5mm 厚亚克力,产品符合 GB/T 7134-2008(及以上标准),提供取得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MA(中国计量认证)或 SGS(通用公证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原件扫描件,得 3 分; 3、严格按图纸,工程量清单表格要求,送检主材节能 LED 灯具模组,产品符合 GB/T 39394-2020(及以上标准),提供取得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MA(中国计量认证)或 SGS(通用公证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原件扫描件,得 3 分; 以上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三、技术优化方案:(10 分) 按现有的货物清单要求,提供以下货物种类的优化方案(包含:细部尺寸图 1 张,内部剖视图 1 张,主体钢结构 1 张,基础预埋 1 张, 三维效果图 3 张),每能完整的提供一项得 1 分: ①立式精神堡垒;②卧式形象标识;③地下停车场指引牌;④人行指引牌;⑤总平面导览图;⑥户外果皮箱;⑦楼栋号牌;⑧外墙字; ⑨车库入口门牌;⑩车道通道指示吊牌。 优化设计方案能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完善、补充、绘制成具有可 实施性的深化设计方案;对招标人所需的产品进行部分结构或布局上的设计。 | |||
3 | 售后服务 (10 分) | 一、拟投入本项目组成员(6 分): 1、拟配备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设计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得 2 分。 2、拟配备作业人员具有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的,得 2 分。 3、拟配备作业人员具有高空作业证书的,得 2 分。 注:提供人员的职称证书、焊工证、高空作业证书,以及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2 年 2 月-2022 年 4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以上均须提供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6 |
二、有完整的售后服务解决方案。(4 分) | 4 | ||
4 | 投标人综合实力(5 分) | 投标人近 3 年有类似工程标识业绩合同,每提供 1 个得 2.5 分;最多 得 5 分。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业绩的有效期为 3 年,以验收报告所载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V7.0 诚信信息库的 信息为准。 | 5 |
5 | 商务响应 (供货期) | 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期提前 5 天得 1 分,承诺提前 10 天得 3 分, 承诺提前 15 天得 5 分。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