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QZFCG-2024-1081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专用配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十包)
征集文件
2240553
编号:JQZFCG-2024-1081
采购单位: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 ( 酒泉市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
代理机构: 甘肃启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
目 录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概况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专用配件框架协议采购项 目(十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x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 10 点 00 分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专用配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十包)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4-1081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专用配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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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0 元
一包:放射诊断设备;二包:放射治疗设备;三包:超声诊断设备;四包:内窥镜设备;
五包:呼吸机、高流量治疗仪及配套空压机等设备;六包:血透机和水处理系统;
七包:ICU 专用设备及血气分析仪、免疫分析、血滤机、ECMO、无创阻抗检测
仪、容量检测仪、亚低温治疗仪;八包:麻醉机及附属设备;
九包:手动或电动手术床及配套设备;
十包:检验设备及配套设备;十一包:眼科设备;
十二包:手术室设备;
十三包:科室检查治疗设备;
十四包:除颤仪、心电工作站、心电图机、监护仪、动态血压、动态心电及配套设施(模块);
十五包:消毒灭菌装置(脉动真空灭菌器)及配套封边机、蒸汽发生器、干燥柜、超声波清洗机;
十六包:病理设备及配套设备。
采购需求: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 110 号令)文件要求,以框架协议方式招标 16 个专用配件分类供应商,每个包以 40%的淘汰率来确定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配件供应机构入围,为酒泉市人民医院 2024 年度医疗设备专用配件提供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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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1.2 供应商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1.3 财务要求: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 供应商须提供2024 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记录名单。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征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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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 年 7 月 21 日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
方式: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登记并自行免费下载征集文件。
四、提交征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14 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14 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前 24 小时内,供应商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响应文件,并进行签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注册须知:
1.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交的有关资料须保证真实、准确、无误,且投标中介机构中,不得有同一人投资参股或有其他利益关系的关联机构。
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上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 “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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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供应商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响应文件制作使用“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供应商须登录甘肃省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使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地 址:xxxxxxxxxx 0 x
联系方式:xxx 0937-6982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启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 X x 000 x
联系方式:153934707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x
联系方式:15393470729/1808937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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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内 容 规 定 |
1 | 征集人: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 0 x |
2 | 代理机构:甘肃启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 X x 000 x |
3 |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专用配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十包) 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履行期限一年 质量要求:合格 |
4 | 采购内容: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 110 号令)文件要求,以框架协议方式招标 16 个专用配件分类供应商,每个包以 40%的淘汰率来确定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配件供应机构入围,为酒泉市 人民医院 2024 年度医疗设备专用配件提供服务。 |
5 | 采购预算:¥0 元 一包:放射诊断设备;二包:放射治疗设备;三包:超声诊断设备;四包:内窥镜设备; 五包:呼吸机、高流量治疗仪及配套空压机等设备; 六包:血透机和水处理系统; |
七包:ICU 专用设备及血气分析仪、免疫分析、血滤机、ECMO、无创阻抗检测仪、容量检测仪、亚低温治疗仪; 八包:麻醉机及附属设备; 九包:手动或电动手术床及配套设备;十包:检验设备及配套设备; 十一包:眼科设备; 十二包:手术室设备; 十三包:科室检查治疗设备; 十四包:除颤仪、心电工作站、心电图机、监护仪、动态血压、动态心电及配套设施(模块); 十五包:消毒灭菌装置(脉动真空灭菌器)及配套封边机、蒸汽发生器、干燥柜、超声波清洗机; 十六包:病理设备及配套设备。 | |
6 | 最高限制单价:无 |
7 | 供应商合格来源国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8 | 供应商资格、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满足征集文件的具体要求: 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证件); 1.2 供应商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1.3 财务要求: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 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 位,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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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记录名单。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 |
9 | 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
10 | 报价要求:本项目第一阶段选定不报价,投标单位不需要提供报价,如参 加投标视为接受以下报价说明要求。 |
11 | 投标报价说明:投标单位如果在制作标书或投标系统里面需要填写报价,一律按报价 0 元填写。 |
12 | 投标语言:中文 |
13 |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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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14 日上午 10:00 时 |
15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 |
16 |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7 | 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 |
18 |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
19 | 评标方法: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第一 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具体选定方式由服务对象自行选择。 |
20 | 入围供应商数量确定:本项目按照得分由低到高的顺序淘汰 40%,剩余供应 商全部入围。 |
2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代表及相关专业专家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
22 | 分包(转让) :不允许。 |
23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
24 | 投标供应商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 |
25 | 构成征集文件的其他文件: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征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26 | 入围信息的公示方式:在框架协议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布成交结果将入围信息告知适用框架协议的所有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 |
27 | 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由采购人不定期进行考评,结合服务对象的实际评价, 因供应商导致评价结果不满意的,供应商应当书面xx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年度累积三次不满意的,取消本次入围资格。 |
28 | 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原则: 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 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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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 行。 | |
29 | 信用查询: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采购人在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签订委托合同前应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 |
30 | 《响应文件》递交份数、时间及地点: (1)份数:电子(固化)响应文件壹份。(入围供应商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3份,纸质版《响应文件》必须与系统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完全一致) 。 (2)递交时间:开标前 24 小时。 (3)递交地点: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进行,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按照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来固化响应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固化完成的响应文件) ,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投标签到) 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酒泉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
3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8 月14 日上午10:00 时 开标地点: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前 24 小时内,供应商可通过网络在“酒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响应文件,并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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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 | |
32 | 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具体付款方式以入围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
33 | 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 |
34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
35 | 签字和盖章要求: 1.响应文件按征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在要求签字、盖章的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所有的签字盖章是指合法有效的签字、盖单位鲜章或电 子签章、电子签字章均可。 |
36 |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入围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299 号),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每家入围供应商¥2000.00元,若某包入围供应商为 1 家,则该包招标代理服务费为¥4000.00 元。交 易中心场地费由入围供应商分摊。 |
37 |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
38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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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 |
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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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本项目服务供应商。本征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并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征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征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其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 适用范围
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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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专用配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十包) 招标采购。
3. 定义
3.1 “征集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 府采购的征集人名称、地址、 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甘肃启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3 “供应商、投标单位、投标人”系指符合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 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4 “征集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 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3.5 “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本《征集文件》 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3.6 “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征集文件、响应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
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3.7 “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八款的基本条件;
4.2 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的,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商或代理商。
4.3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4 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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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供应商未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征集文件》并进行投标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6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征集文件》的规定。
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应承担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费用
6.1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具体费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电汇、现金方式支付。
7. 踏勘现场和答疑会
7.1 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7.2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若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
疑会。答疑会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所有领取了征集文件的拟供应商。
7.3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7.4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5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8.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征集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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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征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这些内容:
1) 投标邀请函
2)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 采购内容
4) 评标办法
5)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6) 《响应文件》格式 2.《征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若对《征集文件》有任何疑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如认为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供
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 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该答复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征集文件》 同样的约束作用。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征集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响应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3.《征集文件》的修改
3.1 投标截止期 15 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征集文件》进行修改,《征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
3.2《征集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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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供应商须自行登陆该系统下载,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 (加盖公章) 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征集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
3.3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征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相关内容。
3.4 供应商在应当获取征集文件的七个工作日内可对征集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征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征集文件》 的“响应文件格式”规定及要求内容的格式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排有序,并按要求编制文件目录和页码,准确标明文件内容所在位置。供应商没有对征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3 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提供了虚假资料,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1.4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征集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2.投标语言:
2.1 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响应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2 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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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计量单位: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5.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知识产权
6.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成果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6.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6.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 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6.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7.《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由商务文件部分 (包括资格证明文件) 、技术文件部分(包括技术响应、服务方案等)、投标报价及其它部分组成。按如下顺序编制:
目录
(一) 投标函;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 开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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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 (六) 商务支持材料
(七) 技术支持材料
(八) 服务承诺及服务保障措施
(九) 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8.响应文件格式
8.1 供应商应按《征集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空留或缺少任何《征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未列出格式的部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
8.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9.投标有效期
9.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
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9.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27 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0.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0.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0.2 响应文件按征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在要求签字、盖章的相应位置
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10.3 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所有的签字盖章是指合法有效的签字、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签章、 电子签字章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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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投标单位的印章或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0.5 《响应文件》应根据《征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详细,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
1.2 投标截止时间为《征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未按征集文件要求上传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概不接受。
1.3 采购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
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开评标系统中上传或签到的供应商少于 2 家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 3.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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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4.3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将其记入黑名单。
1.开标时间、地点:
1) 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2) 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检查供应商身份和《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被提前开启。
3) 开标时,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合格“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启,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签到的顺序公开宣读有效供应商
名单,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4 )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 如供应商代表对宣读的的内容有异议的, 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
2.开标程序:
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七) 评标
1.1 评标委员会
1.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1.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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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其它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形。
1.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征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详见 “评标办法”内容。
1.4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
供应商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5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
1.6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的投标是响应文件与征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评审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是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7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8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根据征集文件的评审标准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进行评价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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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定标原则: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得分最
高。
1.2 定标方法:质量优先法。 2.定标程序
2.1 在最大限度地满足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
2.2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具体选定方式由服务对象自行选择。
2.3 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 2 家,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4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
商,本项目按照得分由低到高的顺序淘汰 40%,剩余供应商全部入围。 3.入围信息的公示方式:
通过甘肃政府采购网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入围供应商公告,公示期 3 个工作日。征集人应当在框架协议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化采购系统将入围信息告知适用框架协议的所有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
1.框架协议采购应当订立固定价格合同。
1.1 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和协议价格确定合同总价的,合同中应当列明实际采购数量或者计量方式,包括服务项目用于计算合同价的工日数、服务工作量等详细工作量清单。采购人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能证明其按照合同约定数量或者工作量清单履约的相关记录或者凭证,作为验收资料一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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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 1 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应当将相关证明材料和采购合同一并存档备查。
1.主管预算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2.违反规定,经责令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入围结果或者成交结果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以及无正当理由放弃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资格或者退出封闭式框架协议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 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 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4.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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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本采购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方式采购。二、采购期限
框架协议履行期限一年。三、采购需求
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 110 号令)文件要求,以框架协议方式招标 16 个专用配件分类供应商,每个包以 40%的淘汰率来确定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配件供应机构入围,为酒泉市人民医院 2024 年度医疗设备专用配件提供服务。
四、采购预算、清单及最高限制单价
(一)采购预算金额:¥0 元一包:放射诊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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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包:放射治疗设备;三包:超声诊断设备;四包:内窥镜设备;
五包:呼吸机、高流量治疗仪及配套空压机等设备;六包:血透机和水处理系统;
七包:ICU 专用设备及血气分析仪、免疫分析、血滤机、ECMO、无创阻抗检
测仪、容量检测仪、亚低温治疗仪;八包:麻醉机及附属设备;
九包:手动或电动手术床及配套设备;
十包:检验设备及配套设备;十一包:眼科设备;
十二包:手术室设备;
十三包:科室检查治疗设备;
十四包:除颤仪、心电工作站、心电图机、监护仪、动态血压、动态心电及配套设施(模块);
十五包:消毒灭菌装置(脉动真空灭菌器)及配套封边机、蒸汽发生器、干燥柜、超声波清洗机;
十六包:病理设备及配套设备。
(二)采购清单:
一包 | 放射诊断设备(CT、MRI、DR、X 光机、C 型臂 X 光机、乳腺钼靶、数字胃肠、移动 DR、口腔 CT、口腔断层扫描及上述设 备配套的胶片打印机、UPS); |
二包 | 放射治疗设备(DSA、直线加速器、热疗机、模拟定位机及配 套电源、校正设备、水处理设备、多页光栅等。) |
三包 | 超声诊断设备 |
四包 | 内窥镜设备(胃镜、肠镜、关节镜、超声内镜、气管镜、输尿管镜、腹腔镜、电子阴道镜、鼻窦镜、胸腔镜、宫腔镜、软硬镜头、镜体、电子喉镜、耳镜)及配套的电刀、治疗仪、 摄像机、灌装机、气体灌装机、镜头、氩气刀、水囊等)。 |
五包 | 呼吸机、高流量治疗仪及配套空压机等设备; |
六包 | 血透机和水处理系统; |
七包 | ICU 专用设备及血气分析仪、免疫分析、血滤机、ECMO、无创 阻抗检测仪、容量检测仪、亚低温治疗仪 |
八包 | 麻醉机及附属设备; |
九包 | 手动或电动手术床及配套设备; |
十包 | 检验设备及配套设备; |
十一包 | 眼科设备(准分子、玻璃体切割机、OCT、地形图、裂隙灯、 眼底造影机、眼压计、超声乳化机、眼科诊断仪等) |
十二包 | 手术室设备(电刀、数码超声切割止血系统、旋切刀、超声 骨刀、超声刀、手术显微镜、等离子电切镜) |
十三包 | 科室检查治疗设备(耳鼻喉综合治疗仪、婴儿培养箱、婴儿辐射台、铥激光、钬激光、动力系统、开颅系统、疼痛治疗仪、肺功能机、乳腺旋切仪,脑电图、TCD、肌电图机、光子 嫩肤) |
十四包 | 除颤仪、心电工作站、心电图机、监护仪、 动态血压、动态心电及配套设施(模块)。 |
十五包 | 消毒灭菌装置(脉动真空灭菌器)及配套封边机、蒸汽发生器、 干燥柜、超声波清洗机; |
十六包 | 病理设备及配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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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主要采用二次竞价。六、其他事项
(一)质量要求:
2.货物包装应符合标准,没有标准的应分类包装、运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3.产品质量:配件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签订配件质量保证协议,并承诺所提供配件的质量符合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的要求。。
4.价格与交货时间:甲方设备故障时通知入围配件供应商询价,以最低价为采购标准;配件供应商需提供合理的价格方案,并承诺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货。
(二)售后服务
1.供货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
2.供应商必须将所有商品按时、按需配送至指定地点。
3.配件供应商需承诺提供良好的免费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维修、替换及人工服务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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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件质保 12 个月,在质保期内配件损坏,导致不能正常使用和功能受限的,均由协议合同授予人负责维修、更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5.配件供应商应保证所供应配件的完好性,对于配件装机后不能使用、外观检测即为损坏配件,配件供应商更换次数大于 2 次,招标人有权取消入围供应商框架协议协议合同。
6.二阶段合同授予人应在合同谈判结果确定后 12 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三)付款方式
具体事项在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2.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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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要求, 并做出评价;
(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入围供应商名单;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二、评标、定标组织
1.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评标。
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组长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组长主持整个评标工作,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三、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的
供应商;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实行主动回避制度;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对整个评标活动保密。
3.评标委员会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
定。
4.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的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的依据是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证据。
5.评标将依据征集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响应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
6.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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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四、评标方法
在最大限度地满足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
( 1) 评审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具体选定方式由服务对象自行选择。
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 按照评分从高到低排序, 根据征集文件规定
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 2) 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 2 家,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4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本项目按照得分由低到高的顺序淘汰 40%,剩余供应商全部入围。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包括直接选定、二次竞价和顺序轮候,第二阶段具体选定方式由服务对象自行选择。
五、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开标后,至到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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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3.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
六、评标过程中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向投标供应商质疑, 请供应商对有关情况作必要说明。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指派专人进行答疑。重要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解答。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解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若供应商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不予答复,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会议组成成员的职责
1.采购人: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之一。
2.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征集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发招标资料和《响应文件》 ;做好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 ,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 负责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拟中标结果进行审核。
3.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
监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 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4.审核小组:由监督部门和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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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委员会填写的商务打分表和技术打分表最终统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八、评标程序及标准 1.初步评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1.2 供应商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1.3 财务要求: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 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资
料证明);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记录名单。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标现场线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 响应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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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响应性审查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 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 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 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 实质上没有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2 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
《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 3.详细评审:
3.1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通过了“初审”的确定为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见《综合评分表》。
3.2 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征集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征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评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任何证据。
3.3 综合评分表
3.3.1 本项目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采用质量优先法。
3.3.2 只对初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质量因素评审,质量因素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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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项目评分 | 评分标准 | |
业绩(20分) | 供应商需提供所投标包分类对应的近三年内配件业绩,每提供一种设备的专用配件业绩得2分,共20分。(同一种设备提供多项不同业绩不重复得分) 注: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
商务部分 | 认证证书(4) | 1.投标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得1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IS0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得1分; 3.投标供应商具有14001环境管理体系得1分; 4.投标供应商具有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得1分; |
(54分) | 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证书取得时间应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前,否则不得分。 | |
服务时效保障 (15分) | 1.为保证项目实施的时效性投标供应商在本省或临省内常驻办事机构,提供常驻地址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及办事机构照片,得10分; | |
2.投标人需在国内有厂房和备件仓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 |
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及场地照片,得5分。 | ||
备注: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人员配备(15分) | 投标人拟派的服务团队人员构成合理,配置齐全: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医疗器械维修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得4分,满分4分; 2.投标人拟派至少2名以上工程师,提供人员工程师证书;每多提供一名医疗器械维修专业高级工程师得3分,满分6分;每多提供一名具有医疗器械维修专业中级职称证书(或培训证书)人员得1分,满分5分。 注:提供人员花名册及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
投标供应商项目实施方案完整详细,在配件运输、配件更换、设备 | ||
调试运行等全过程、完成期限、质量保证、验收方案等方面计划合 | ||
实施方案(17分) | 理、措施得当、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得17分;合理性、可行性、 | |
针对性一般的得10分;实施方案不够完整具体、没有针对性,措施 | ||
可行度不高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
1.提供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含培训方案、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量 | ||
与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每包含一项得2分,满分6分。 | ||
售后服务承诺(15 | 2.供应商承诺对所供货物出现问题时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12 | |
技术部分 | 小时内得3分;解决问题时间24小时内得1分;解决问题时间大于24 | |
(46分) | 小时不得分。 | |
3.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 12 个月的配件质保,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 础上,每多提供 2 个月质保期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 ||
投标供应商能够保证提供配件与原设备完全匹配,配件更换后设备 | ||
配件适配(5分) | 能够正常运转,得5分。 | |
如遇采购人突发特殊紧急情况需进行设备配件更换维修,通知中标 | ||
供应商供货时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分:应急方案完整可行得9分,应 | ||
应急方案(9分) | 急方案比较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应急方案一般得3分,无响 | |
应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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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具体办法详见征集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
2、《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 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征集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
3 、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征集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
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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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2 )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有权向供应商质疑、查看有关资质原件、供应商解释投标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 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澄清、提供有关资质原件。
(3) 在开标、评标期间, 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情况,不得进行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4 ) 采购人、招标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原因,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不退还响应文件。
(5) 在招标过程中如供应商有不正当行为时, 评标委员会有权中止其投标资格。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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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名称: (xx)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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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响应文件要求编制)
致:(征集人)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 ”《征集文件》(项目 编号: 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次招标。响应《征集文件》报价要求。同时履行《征集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承诺,以下情况若未完全履行,愿无条件接受我方投标被拒绝的后果:
1.我方完全接受《征集文件》要求的内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售后服务任务,并将履行《征集文件》对中标供应商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
2.我方已全面研究了《征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项。
3.我方接受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4.我方接受 90 天的投标有效期(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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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我方中标,将按《征集文件》中的规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向甘肃启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费。
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6.如我方中标,中标通知书将选择 方式领取(下列方式二选一):
(1)快递(提供详细准确的通讯信息)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2)自取(到甘肃启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 x 000 x
中标通知书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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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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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专用配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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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五、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
(5)开立基本账户银行的开户行、账号: 2.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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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情况:
(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
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证件);
1.2 供应商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1.3 财务要求: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 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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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标现场线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商务支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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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技术支持材料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专用配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十包)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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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征 集 人:
入围供应商: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征集人(甲方):
入围供应商(乙方):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110 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框架协:一、协议事项
1.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专用配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十包)
2.项目编号:
3.采购需求: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文件要求,以框架协议方式招标16个专用配件分类供应商,每个包以40%的淘汰率来确定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配件供应机构入围,为酒泉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医疗设备专用配件提供服务。
二、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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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酒泉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医疗设备专用配件提供服务。三、服务标准
(一)质量要求:
1.供应商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后,将对货物的包装、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检验且配送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发现货物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规定和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且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合格配件。
2.货物包装应符合标准,没有标准的应分类包装、运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
3.产品质量:配件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签订配件质量保证协议,并承诺所提供
配件的质量符合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的要求。。 4.价格与交货时间:甲方设备故障时通知入围配件供应商询价,以最低价为
采购标准;配件供应商需提供合理的价格方案,并承诺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货。
(二)售后服务
1.供货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
2.供应商必须将所有商品按时、按需配送至指定地点。
3.配件供应商需承诺提供良好的免费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维修、替换及人工服务费用等。
4.配件质保 个月,在质保期内配件损坏,导致不能正常使用和功能受限的,均由协议合同授予人负责维修、更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5.配件供应商应保证所供应配件的完好性,对于配件装机后不能使用、外观检测即为损坏配件,配件供应商更换次数大于2次,招标人有权取消入围供应商框架协议协议合同。
6.二阶段合同授予人应在合同谈判结果确定后1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三)征集文件中的其他要求。
四、框架协议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具体事项在签订协议时约定。
六、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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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2.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甘肃省酒泉市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七、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主要采用二次竞价。八、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清退规则:在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清退入围供应商,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1) 入围供应商实质性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2) 入围供应商有违反合同约定或其职责、义务的行为,在采购人指定期限内未予以 纠正或补救的;
3) 入围供应商资质吊销或注销的;
4) 入围供应商泄漏委托方的秘密或与第三方串通损害采购人利益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入围供应商应予赔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采购人针对项目完成时限、质量有权提出要求,由于入围供应商原因,项目完成时限超出委托时限或质量不合格的;
6) 入围供应商在审核过程中遇到争议问题时,不接受省、市、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调解意见的;
7)在入围供应商违约情形下,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合同进行必要的变更。因入围供应商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入围供应商应按本项目正常计算酬金的 20%支付违约金。
8) 入围供应商提供服务时,需按委托人要求时限完成,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将解除合同。
9) 入围供应商存在串通、欺骗采购人行为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入围供应商应予赔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入围供应商进行其它违规行为谋取非法利益,经查实的,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追缴非法所得;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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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确定入围供应商后,采购人有权对入围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名单、注册证明、执业资格、人事关系、业绩材料等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情况,则取消入围候选人的入围资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2) 如遇到政策变化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本协议自动解除。
13) 本协议有效期 1 年,到期后自动终止。
2.补充规则: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可以按照原方式继续征集。其余情况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再补充征集供应商。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选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2.负责对入围单位进行项目绩效考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入围供应商进行绩效考评,并对连续考评较差的供应商进行清退。
3.负责对乙方提供货物进行验收评价。
4.有权要求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协助配合货物验收相关工作。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2.乙方对成交项目建立档案,记录设备的执行情况资料,并及时负责向甲方提供相关复印件;乙方须提供成交产品的相关资料。
3.甲方将不定期地对乙方执行项目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解决。
4.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
5.乙方在工作中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管理指导、质量监督和验收考评。工作过程中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按期完成供货。
6.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违反xx纪律实行“一票否决”。
7.乙方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供货工作,除特殊情况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供货延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人员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出现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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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本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征集人(甲方)单位名称:
地 址: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 话:
签 订 日期: 年 月 日
入围供应商(乙方)单 位 名称:
地 址: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 话:
签 订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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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审办法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详细评审中投标单位(供应商)得分汇总方式: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同一投标单位(供应商)的商务或技术的评分,以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计算。
资格审查
表-资格审查标准
评审环节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资格性审查 | 1 |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
2 | 供应商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
3 | 财务要求: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 |
5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7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记录名单。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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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表-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环节 | 序号 | 评审标准 |
符合性审查 | 1 | 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2 | 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 |
3 |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4 | 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详细评审
表-详细评审标准( 100 分)
评审环节 | 序号 | 评审标准 | 分值 |
商务部分 | 1 | 业绩:供应商需提供所投标包分类对应的近三年内配件业绩,每提供一种设备的专用配件业绩得2分,共20分。(同一种设备提供多项不同业绩不重复得分)注: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20 |
2 | 认证证书:1.投标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得1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IS0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得1分;3.投标供应商具有14001环境管理体系得1分;4.投标供应商具有 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得1分;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证书取得时间应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前,否则不得分。 | 4 | |
3 | 服务时效保障:1.为保证项目实施的时效性投标供应商在本省或临省内常驻办事机构,提供常驻地址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及办事机构照片,得10分;2.投标人需在国内有厂房和备件仓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及场地照片,得5分。备注: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15 | |
4 | 人员配备:投标人拟派的服务团队人员构成合理,配置齐全: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医疗器械维修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得4分,满分4分;2.投标人拟派至少2名以上工程师,提供人员工程师证书;每多提供一名医疗器械维修专业高级工程师得3 分,满分6分;每多提供一名具有医疗器械维修专业中级职称证书(或培训证书)人员得1分,满分5分。 注:提供人员花名册及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15 | |
技术部分 | 1 | 实施方案:投标供应商项目实施方案完整详细,在配件运输、配件更换、设备调试运行等全过程、完成期限、质量保证、验收方案等方面计划合理、措施得当、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得17分;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0分;实施方案不够完整具 体、没有针对性,措施可行度不高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17 |
2 | 售后服务承诺:1.提供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含培训方案、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量与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每包含一项得2分,满分6分。2.供应商承诺对所供货物出现问题时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12小时内得3分;解决问题时间24小时内得1分;解决问题时间大于24小时不得分。3.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配件质保,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多提供2个月质保期得2 分,最高得6分 | 15 | |
3 | 配件适配:投标供应商能够保证提供配件与原设备完全匹配,配件更换后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得5分。 | 5 | |
4 | 应急方案:如遇采购人突发特殊紧急情况需进行设备配件更换维修,通知中标供应商供货时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分:应急方案完整可行得9分,应急方案比较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应急方案一般得3分,无响应不得分。 | 9 |
价格评审
表-价格折算分值的办法
序号 | 内容 | 规则 |
无 | 无 | 无 |
2. 办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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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是根据设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价设置的参数生成,转换文件时自动附加到招标文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