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98 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投融资咨询服务
G98 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投融资咨询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二月
目 录
项目概况:
G98 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投融资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海南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1-08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B-2023-22283
2.项目名称:G98 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投融资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00000.00 元
序号 | 标包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第一标包 | 2000000.00 | 2000000.00 |
5.采购需求:采购 G98 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投融资咨询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不齐全可由采购代理机构补充查询)]。
(7)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xxx.xxxx.xxx.xx),备案的“专业和服务范围、非涉密咨询成果”里专业应包含“公路”,备案的服务范围应包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供应商应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xxx.xxxx.xxx.xx)备案截图
(完整网页截图并能清晰反映供应商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内容),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 2 家;
②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提供;
③ 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
④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⑤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⑥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2-27 20:00:00 至 2024-01-04 17:30:00,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1-08 10:0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口市金贸中路半山花园海天商务阁 888 室第 1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1-08 10:0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口市金贸中路半山花园海天商务阁 888 室第 1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为:0.00 元。
2.供应商询问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05 日 1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与中捷通信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3.如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邮寄(以中国邮政为准)至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海口市金贸中路半山花园海天商务阁 888 室第 1 开标室。
4.发布媒介
4.1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4.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辅助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全省推广应用的通知》,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在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6854670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xxxxxxxxx 00 x办公楼联系方式:0898-653436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 000 x联系方式:0898-68554543
3.项目联系方式
2023-12-27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0898-6855454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项目名称 | G98 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投融资咨询服务 |
2.2 | 项目编号 | ZJZB-2023-22283 |
2.3 | 采购人 | 名称: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xxxxxxxxx00x办公楼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0898-65343647 |
2.4 | 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金贸中路半山花园海天商务阁888室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0898-68554543 |
2.5 | 最高限价 | ¥2000000.00 元 |
2.6 | 投资模式 | 政府投资 |
2.7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 资格要求”。 |
2.8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 |
3.3 | 授权代表的代理权限 | 授权代表只能代表委托人处置磋商活动中的一般事务。 |
7.1 |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 不组织 |
12.2 | 是否允许选择性报价 | 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
13.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为:0.00 元。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磋商保证金支付形式:\。 |
14.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15.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须根据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和盖章的位置签字(或盖人名章)和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了 修改,包括在响应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供 |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响应文件其余内容和资料可只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盖章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骑缝章(指在骑缝页加 盖单位公章)。 | ||
15.2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版: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在系统中上传); 纸质版:根据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实行无纸化招投标工作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实行采购无纸化,开标现场不再收取供应商的纸质采购响应文件,评审中评委会以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准,不再核验各类纸质资料及证件原件。纸质文件仅在确定成交人后由成交人进行胶装递交,成交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提供双面打印并胶装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均加盖骑缝章。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16.1 | 响应文件提交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文件开启时间为 2024-01-08 10:00:00 (北京时间): 1、本项目采用无纸化形式采购,供应商请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完成响应文件上传; 2、文件开启时间前 3 小时为开标签到时间,各供应商请在该时间内进入平台开标大厅完成项目签到工作(需要用到 CA,请提前确保所用电脑已安装相关驱动并具备运行条件),逾期未完成开标签到的,平台将视为供应商撤回投标,其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无法继续参与本项目后 续解密唱价环节。 |
18.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不退还 |
20.1 | 磋商小组的组成 | 磋商小组由 3 人组成。 3 名评审专家均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0.2 | 评审方法 |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
25.3 | 成交候选人数量 | (1)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 |
求的供应商只有 2 家的,可以推荐 2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 ||
25.4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 |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法(2017)》的通知,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A. 说明和释义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活动。
1.2 本采购活动及结果受中国法律的制约和保护。
2 采购说明
2.1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 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 投资模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 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 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磋商授权委托
3.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表人处理磋商事务。
3.2 委托代表人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委托代表人的代理权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 委托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符合格式要求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 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磋商的全部费用。
B. 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供应商须知;
(三)采购要求;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
(五)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六)响应文件格式。
5.2 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和正确理解磋商文件中xx的所有事项,遵循格式文件的规定和签署要求。
6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 澄清或者修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以公告的方式发布。
7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1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C. 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8.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2 响应文件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部分内容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应当附有该文字的中文译本。供应商承担未附中文译本或中文译本不准确而引起不利后果。
9 响应文件的组成
9.1 响应文件
9.1.1 磋商报价(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9.1.2 商务响应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9.1.3 技术响应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9.1.4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0 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10.1 响应文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统一格式顺序编写。
11 磋商报价
11.1 《报价一览表》填写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1.2 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11.3 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11.4 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2 磋商保证金
12.1 磋商保证金为:0.00 元。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1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记入信用记录: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不按本章规定签订合同的;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4.1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协商应当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
15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 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 响应文件正本均须为打印或印刷,响应文件副本的所有资料,都可以为响应文件的正本黑白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5.3 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主要内容(磋商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内容和加盖单位公章)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4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无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
要求实施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错误且必须修改的。修改处应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15.5 传真或电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D. 响应文件的递交
16 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记
16.1 本项目采用无纸化形式采购,供应商请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电 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完成响应文件上传。
16.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3 小时为开标签到时间,各供应商请在该时间内进入平台开标大厅完成项目签到工作(需要用到 CA,请提前确保所用电脑已安装相关驱动并具备运行条件),逾期未完成开标签到的,平台将视为供应商撤回投标,其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无法继续参与本项目后续解密唱价环节。
17 截止时间
17.1 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17.2 采购代理机构推迟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将在不晚于原定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天发布公告。
17.3 逾期未完成开标签到的,平台将视为供应商撤回投标,其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无法继续参与本项目后续解密唱价环节。
18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8.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和撤销响应文件,不得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18.2 响应文件提交后,均不予退还。
E. 磋商程序
19 磋商文件的送达
19.1 根据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实行无纸化招投标工作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实行采购无纸化,开标现场不再收取供应商的纸质采购响应文件,评审中评委会以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准,不再核验各类纸质资料及证件原件。纸质文件仅在确定成交人后由成交人进行胶装递交,成交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提供双面打印并胶装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均加盖骑缝章。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2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并重新上传后,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9.3 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磋商仪式。
20 磋商小组
20.1 磋商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2 评审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 磋商方式和内容
21.1 磋商小组按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顺序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1.2 磋商内容包括技术方案响应情况、服务内容标准与承诺、技术能力、合同条件、采购要求的优化建议等。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1.3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的实际情况决定磋商的轮次,但最多不能超过三轮磋商。
21.4 供应商在磋商中作出的承诺,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内容的保密
22.1 磋商后,至正式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等,都不能向供应商或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2.2 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磋商资格被取消。
23 对响应文件的评审
23.1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见第五部分
24 确认成交结果
24.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
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通知书是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F. 授予合同
25 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25.1 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排序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
25.2 磋商小组有权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评定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5.3 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 合同授予标准
26.1 采购人应当把合同授予磋商小组推荐的第一顺序成交候选人。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6.2 确认成交供应商之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候选人诚信履约的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考察、要求成交候选人作出履约承诺或担保等。如果发现成交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有故意隐瞒或虚报的情节,在以往的成交项目中有不诚信履约的情形,不能按采购人要求作出相应的履约承诺或担保等,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成交资格,按顺序确定排名随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7 成交通知
27.1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7.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采购代理机构没有对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28 签订合同
28.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30 天。
28.2 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或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8.3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被取消成交资格后,采购人有权按磋商小组推荐的顺
序确定备选成交候选人成交并与之签订合同,也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重新采购。
28.4 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或放弃成交是违约行为,应当依法赔偿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28.5 前款所称“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是指顺延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高于违约人成交价格的高出部分。
28.6 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为依据。
29 验收
29.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条件进行验收。
29.2 采购人可以独立邀请第三方参与验收。验收出现争议时,成交供应商可以与采购人协商共同邀请第三方参与验收。
G. 询问、质疑和投诉
30 询问
30.1 供应商对本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0.2 询问应当用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30.3 对询问的答复,将依据是否是重要的共性问题,决定是否同时告知其他供应商。
31 质疑
31.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或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1.2 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必须由提出质疑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1.3 不符合本章第 32.1、32.2 款规定的质疑是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31.4 对于供应商的有效质疑,我们将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及时予以答复。
31.5 供应商应当慎重使用质疑的权利。属于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产生一般疑问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法第 52 条的规定提出询问,本代理机构有义务及时作出答复。
32 投诉
32.1 供应商对质疑事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得到答复的,可以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32.2 供应商的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H. xxx监督
33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34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拒不遵守磋商纪律,故意扰乱磋商会场秩序或其他无理取闹行为;不得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不得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35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规定之外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6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G98 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投融资咨询服务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具体地点。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
4、质量要求:成果文件应符合:(1)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2)应符合海南省关于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及投融资的相关管理规定。
(3)应符合国家及海南省关于特许经营模式的有关政策要求。
5、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否。
二、项目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采购 G98 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投融资咨询服务。
2、采购范围:
(1)前期准备工作:系统梳理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相关政策和实施流程,包括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海南省,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涉及高速公路特许经营的相关政策等,并编制政策文件汇编,拟定项目实施具体流程及推进时间计划。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构与项目业主、项目工可编制单位进行沟通,提出项目工可报告补充完善建议,做好项目工可报告与 G98 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按照特许经营模式推进的有效衔接。(2)开展项目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最新要求,对项目是否适合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进行论证。(3)编制项目特许经营方案,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最新要求,规范编制项目特许经营方案。(4)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构开展市场测试,并跟潜在社会资本方进行对接和洽谈,就特许经营方案中关键问题进行讨论沟通,此外基于市场测试结果,对特许经营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5)协助开展特许经营方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工作,并根据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特许经营方案。(6)协助开展特许经营方案评审及报批: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构开展特许经营方案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对特许经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协助完成特许经营方案报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批相关工作。(7)完成项目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发改委等有关要求,视需要协助实施机构将项目有关非涉密信息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及时向社会公开。(8)编制项目初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等,并协助完成相关部门审查工作。(9)协助开展特许经营者招标工作:协助编制特许经营者招标文件;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构完成特许经营招标工作(不含特许经营招标代理工作),协助开展与中标特许经营者的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相关工作。(12)协助与政府或其他部门进行沟通或汇报。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 6 人(含 6 人)。
4、成果文件:成果文件应符合行业规范,符合本项目使用要求。
5、验收方式:出具最终经审核合格的成果文件。
合同登记编号:
技 术 咨 询 合 同
项目名称:G98 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投融资咨询服务 委 托 人: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甲方)
受 托 人: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2024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G98 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投融资咨询服务》项目的技术咨询,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形式和要求
(一)主要服务内容
1.前期准备工作:系统梳理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相关政策和实施流程,包括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海南省,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涉及高速公路特许经营的相关政策等,并编制政策文件汇编,拟定项目实施具体流程及推进时间计划。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构与项目业主、项目工可编制单位进行沟通,提出项目工可报告补充完善建议,做好项目工可报告与 G98 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按照特许经营模式推进的有效衔接。
2.开展项目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最新要求,对项目是否适合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进行论证。
3.编制项目特许经营方案,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最新要求,规范编制项目特许经营方案。
4.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构开展市场测试,并跟潜在社会资本方进行对接和洽谈,就特许经营方案中关键问题进行讨论沟通,此外基于市场测试结果,对特许经营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5.协助开展特许经营方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工作,并根据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特许经营方案。
6.协助开展特许经营方案评审及报批: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构开展特许经营方案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对特许经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协助完成特许经营方案报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批相关工作。
7.完成项目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发改委等有关要求,视需要协助实施机构将项目有关非涉密信息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及时向社会公开。
8.编制项目初步投资协议、特许经营协议等,并协助完成相关部门审查工作。
9.协助开展特许经营者招标工作:协助编制特许经营者招标文件;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构完成特许经营招标工作(不含特许经营招标代理工作),协助开展与中标特许经营者的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相关工作。
10.协助与政府或其他部门进行沟通或汇报。
(二)服务形式
以开展调研、提供咨询报告、成果汇报、参加咨询会议等方式提供服务。
(三)服务要求
1.甲乙双方协调合作,按时、保质完成咨询工作,研究成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应符合海南省关于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及投融资的相关管理规定;应符合国家及海南省关于特许经营模式的有关政策要求。
2.技术成果的归属:基于本合同形成的数据、文件资料及成果,甲方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及相关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利用本合同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新的技术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甲方所有。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在 履行。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或项目推进时间完成相应咨询服务内容。三、甲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一)甲方提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有关要求;
(二)配合乙方在海南省内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内部开展调研等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并提供相应便利;
(三)甲方协助乙方完成调研、资料搜集、召开会议等工作;
(四)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数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公开发表或提供第三方阅览、复制、传播、使用。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例如案件受理费、律师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等)。
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五、成果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成果形式: 。
(2)成果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咨询服务费(大写)人民币 元整(¥ )。
(二)支付方式:
若本项目成功组建项目公司,本项目的咨询服务费将由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组建的项目公司支付给乙方。社会资本方组建的项目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等设立工作后,应及时与本合同甲乙方签订此项咨询服务工作的继承协议,由项目公司承继本项目的付款义务。社会资本方组建的项目公司应按本合同约定在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 10 天内、乙方向项目公司提供正规发票后 5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咨询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 )。
若本合同签订满 2 年、由于非乙方原因仍未成功组建项目公司,则本合同咨询服务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具体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后 10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咨询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 )。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1.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研究成果的,乙方应当采取措施尽快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每逾期 1 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例如: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应确保提交给甲方的所有研究成果为完全原创或有完整的相关数据、观点的引用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无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若因乙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合同生效后,一方违约的,守约方为维护自身利益向违约方追偿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5.本合同末尾载明的双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发票、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6.双方须对在合同活动中所获知的对方的所有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及提供,也不得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事项。双方应保证其雇员、代理人及为履行合同之需知晓对方秘密的所有人员履行保密义务。本条款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撤销、解除、终止而失效。
委托人 (甲方 ) | 名称(或姓名) | 年 月 日 |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经办人) | |||||
住 所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话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受托人 (乙方 ) | 名称(或姓名) | 年 月 日 |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经办人) | |||||
住 所 ( 通讯地址) | 邮政 编码 | ||||
电 话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一、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和规章,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4 评审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的评审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1.5 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说明。
1.6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认定的文件,不依据磋商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二、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见附件 1)
1.1 磋商小组会根据《审查表》,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只有对《审查表》所列各项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对投标是否实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产生争议的,磋商小组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供应商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被淘汰。
1.2 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资料证明文件是否真实有效、文件签署是否合格、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响应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基本有序等。
1.3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的要求,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的
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文件是否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1.4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5 无效投标的认定
响应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 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2、 磋商有效期不足;
3、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填写投标内容及签名盖章;
4、 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 响应报价明显过低,可能低于其成本价,而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的说明;
6、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2、分别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
2.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3.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2 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
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2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2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3 经磋商后供应商可选择是否提交最终报价,不提交最终报价视为放弃本次磋商。
4、综合评分
4.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4.2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4.3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价格优惠资格说明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报价。
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要求,政府采购项目的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如下。
5.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对于非专门面对中小企业的货物及服务类项目,对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1.1、享受政策优惠的小型、微型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内容、格式见财库〔2020〕46 号)。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按照格式填写声明函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响应文件中附此函。
5.2、关于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
5.2.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行拟定、投标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3、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要求:
5.3.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5.3.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5.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并装订在响应文件内)
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5.4、关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政策: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提供产品的价格
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
〔2004〕185 号的要求:
5.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网站发布),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财政部、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网站发布),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5.4.2、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5.4.3、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5.4.4、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正确的金额,并提供目录截图及货物产品相关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特别声明: 对于未能按照要求填写及未能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视同未提供。
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6.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6.2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这种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
7、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成交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8、响应文件报价(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9、终止采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 2 家的。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附件 1:审查表
(一) 初步审查表
资格审查表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合格标准 | 是否符合要求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磋商报名、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程序除外); | |
2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
5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
7 |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 v.cn/shixi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 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不齐全可由采购代理机构补充查询) | |
8 |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www.tzxm.gov.cn),备案的“专业和服务范围、非涉密咨询成果”里专业应包含“公路”,备案的服务范围应包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供应商应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www.tzxm.gov.cn)备案截图(完整网页截 |
图并能清晰反映供应商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内容)) | |||
9 | 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 2 家; ②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提供; ③ 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 ④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⑤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⑥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 责任。 | |
10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 |
11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 提供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控股企业及管理、被管理单位情况声明且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
符合性审查表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有效投标认定条件 | 是否符合要求 |
1 | 供应商的资格 | 符合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格的要求 | |
2 |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 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盖章、签署、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 | |
3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满足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
4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唯一;未超出预算(最高限价),且非响应报价明显过低,可能低于其成本价,而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的说明,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恶意竞争投标以废标处理。 | |
5 | 合同履行期限 |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6 | 信用记录 | 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 |
7 | 其他无效情形 | 无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结论 |
说明:
1、表中只需填写“√、合格”或 “×、不合格”。
2、只有结论是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被淘汰。
(二)评审标准和方法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 分,其中:价格分 10 分,商务/技术分 90 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一、报价部分(10 分)
1、价格得分计算公式: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磋商基准价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注:1.价格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有效供应商为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投标的供应商。
2、小微企业投标价格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按 10%的优惠折算后计算响应报价得分。
3、签订合同时以小微企业投标价格为准。响应文件中必须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在《报价一览表》备注栏中写明。
二、商务/技术部分(90 分)
商务评分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标准分 | 评审标准 | 得分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18 分 | 1、近五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每承担过一项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融资相关咨询服务业绩(合同服务内容必须涵盖特许经营(含 PPP)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得 1.5分,最多得 9 分(需提供项目咨询合同复印件,合同服务内容必须涵盖特许经营(含 PPP)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如合同协议书未反映出公路等级或未反映出服务内容的,可补充该项目业主证明材料进行证明;一个合同包含多个项目的按一个业绩计算;每个业绩不重复加分;时间以咨询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近五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每承担过一项厅局级及以上级别单位委托的交通运输领域投融资研究类咨询项目业绩的得 1.5 分,最多得 9 分(需提供研究项目合同复印件;一个合同包含多个项目的按一个业绩计算;每个业绩不重复加分;如合同协议书未反映出服务内容的,可补充业主证明材料进行证明;时间以研究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按联合体各成员合计业绩数量予以认定。 | |
2 | 供应商资信 | 2 分 | 供应商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公路专业甲级资信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2 分; 注:证书由单一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3 | 项目团队人员能力 | 30 分 |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且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得 6 分;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得 4 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 2 分(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 3 个月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 件)。 2、项目负责人每具有 1 项公路投融资相关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加 2 分,最多加 6分。(需提供咨询合同复印件,合同服务内容必须涵盖特许经营(含 PPP)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如合同协议书未反映出项目负责人承担了该业绩或未反映出公路等级或未反映出服务内容的,可补充业主证明材料进行证明;一个合同包含多个项目的按一个业绩计算;时间以咨询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拟派的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每配备 1 名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登记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电子登记证书(公路专业或工程技术经济专业)的人员加 2 分,最多加 10分。 4、拟派的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每配备 1 名具有高级职称(交通类、经济类专业)的人员加 1 分,本项最多加 8 分。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提供。 ②第 3 和第 4 项如同一项目团队人员同时具 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电子登记证书和高级职称的可以分别计算加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 |
标的,按联合体各成员合计予以认定,联合体 牵头单位人员应占 60%以上。 |
技术评分 | ||||
序 号 | 评审内容 | 标准分 | 评审标准 | 得分 |
1 | 咨询工作内容及服务工作方案 | 10 分 | (1)工作方案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内容完整、明确详细、合理、科学,得 10-7 分。 (2)工作方案具有一定针对性、适用性、内容较完整、基本明确、合理,得 7-4 分。 (3)工作方案欠缺针对性、适用性、内容一般,不够明确,得 4-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2 | 项目进度计划安排 | 8 分 | (1)项目进度科学、合理、可行,得 8-6 分; (2)项目进度较科学较合理、可行,得 6-3 分; (3)项目进度安排可行性差,得 3-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3 | 对本项目重点和难点的理解与建议 | 15 分 | (1)对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强,技术建议可行,得 15-10 分; (2)对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较可行,得 10-5 分; (3)对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 5-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4 | 咨询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7 分 | (1)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全面、及时性强,得 7-5 分; (2)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全面,得 5-3 分; (3)质量保证措施基本满足要求,得 3-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响应文件格式是磋商文件的通用格式。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项目性质的不同,提交与本项目相关的格式文件或按符合本行业惯例的格式提交格式文件。与本项目无关的格式文件可以忽略。)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
采 购 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名称:G98 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投融资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ZJZB-2023-22283
供应商: (盖章)
地 址:
日 期:2023 年 月 日
1、响应函格式
响 应 函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贵单位 项目的采购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
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 (供应商名称),提交
响应文件。
根据此函,我们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接受采购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2、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3、我们同意提供贵单位要求的有关本次响应的所有资料或证据,并保证资料、证据的真实有效性。
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响应报价的响应,即最低响 应报价不是成交的保证。
5、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名称: (公章)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托人签字: 职务: 日期:
2、报价一览表(第一次报价)
G98 环 岛 高 速 公 路 大 三 亚 段 扩 容 工 程 投 融 资 咨 询 服 务 (ZJZB-2023-22283) | |
响应包号 | 第一标包 |
投标总价(元) | 小写: 元 |
大写(人民币): | |
交付期/服务期/工期 | |
注: 1.本表中的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一致。 2.供应商如果需要对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其他说明一栏中填写。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G98 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投融资咨询服务项目编号:ZJZB-2023-22283
注:1. 报价应包含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是所有服务范围的总报价。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
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的代理人,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G98 环岛高速
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投融资咨询服务(编号为 ZJZB-2023-22283)的磋
商采购活动,处理与本磋商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被授权人在磋商过程及合同签订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与本项目有关的质疑、投诉事项,我将亲自处理或另行特别授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自签署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4、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本项目不涉及)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磋商文件条款 | 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 |
1 | ||||
2 | ||||
3 | ||||
4 | ||||
5 | ...... | |||
6 | 未列入本表的条款 | 全部接受 | 完全响应 |
说明:请供应商对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用户需求书”中有关项目合同履行期、各成果阶段期、响应有效期等商务要求以及该项目技术与服务等内容的要求,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供应商有正、负偏离均应在下表中列明。若无偏离,请标明“完全响应”。
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 1、此表为样表,行数可自行添加,但格式不变。
2、根据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分别注明“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3、对磋商文件无偏离,视为对未列入本表的条款全部接受,注明“完全响应”。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联系电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有效 期 | |||
注册资金 | |||
详细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证编号 | ||
营业范围 | |||
供应商简介(可另附纸): |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1 资格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致: (采购人/采购人)
本公司 (公司名称) 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 (填写名称并盖章)日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致: (采购人/采购人)
本公司 (公司名称) 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 (填写名称并盖章)
日 期 :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不齐全可由采购代理机构补充查询))。
8、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在本项目 任职 | 姓名 | 职称 | 职称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 称 | 执业或职业 资格 | 拟在本合同 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在该项目中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9、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名称 | 签订时间 | 备注 |
10、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
在 (项目名称)磋商项目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磋商项目。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和宴请等;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磋商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响应文件中附此函。
3. 供应商为非小微企业的,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
1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项声明文件。
14、技术文件
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附件 1、
G98 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投融资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承诺的其他条件: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供应商承诺(最终报价):
注:此表无须附在响应文件中,由进行最终报价时现场提供。